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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ox Technology Inc.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Jul 2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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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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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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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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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与承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财务顾 问”)受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牛食品”)委托,担任本次重大 资产出售之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向黑牛食品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见,并制作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 布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法律规范的相关要求,以及黑牛食品与交易对方签署 的《资产出售协议》、黑牛食品及交易对方提供的有关资料、黑牛食品董事会编 制的《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按照证 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经过审慎调查,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 态度,就本次交易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黑牛食品相关的披露文件进行审慎 核查,向黑牛食品全体股东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做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1、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各方无任何关联关系,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 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相关各方向本独立财务顾问 提供。相关各方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各方保证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 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次 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均按相关协议的条款和承诺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的基础上提 出的,若上述假设不成立,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3、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之日,中信建投证券就黑牛食品本次重大 资产出售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仅对已核实的事项向黑牛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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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核查意见。
4、本独立财务顾问对《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已经提交中信建投证券内核机构审查,内核 机构经审查后同意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黑牛食品本次重大资产 出售的法定文件,报送相关监管机构,随《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并上网公告。
6、对于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或需要 法律、审计、评估等专业知识来识别的事实,本独立财务顾问主要依据有关政府 部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意见、 说明及其他文件做出判断。
-
7、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
-
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8、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黑牛食品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 本核查意见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 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黑牛食品董事会发布的《黑 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和与本次交易有 关的其他公告文件全文。
二、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对黑牛食品本次重大资产 出售事项出具《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的核查意见,并作出以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 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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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充分理由确信黑牛食品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黑牛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4、有关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专业意见已提交中信建投证券内核机构审查,
-
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
5、在与黑牛食品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
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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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重大事项提示 ............................................................................................................. 11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11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 11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简要介绍 ......................................................................... 12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2 五、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 14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 14 七、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24 八、本次交易的协议签署情况 ............................................................................. 26 九、黑牛实业向黑牛食品转让资产情况 ............................................................. 26 重大风险提示 ............................................................................................................. 28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 28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 28 三、交易标的的评估风险 ..................................................................................... 28 四、拟出售资产存在瑕疵的风险 ......................................................................... 28 五、本次交易价款支付的风险 ............................................................................. 29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情形的风险 ............ 29 七、因出售资产而带来的业绩波动风险 ............................................................. 30 八、业务优化升级的风险 ..................................................................................... 31 九、经营与管理风险 ............................................................................................. 31 十、母公司现金分红依赖子公司现金分红的风险 ............................................. 31 十一、股价波动风险 ............................................................................................. 31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33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 33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 35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35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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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39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46 一、上市公司基本信息 ......................................................................................... 46 二、上市公司设立及股本变动情况 ..................................................................... 46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上市公司控股权变动情况 ................................................. 55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56 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及财务指标 ............................................................. 56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 57 七、最近三年及一期上市公司合法合规情况 ..................................................... 58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59 一、基本信息 ......................................................................................................... 59 二、历史沿革及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 59 三、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 60 四、黑牛资本成立以来主要财务指标 ................................................................. 60 五、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 60 六、下属主要企业概况 ......................................................................................... 62 八、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63 九、交易对方对交易对价支付的履约能力 ......................................................... 63 十、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涉及重大诉 讼或者仲裁情况 .............................................................................................. 64 十一、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 64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65 一、黑牛实业 ......................................................................................................... 65 二、揭阳黑牛 ......................................................................................................... 86 三、安徽黑牛 ......................................................................................................... 92 四、广州黑牛 ......................................................................................................... 99 五、黑牛营销 ....................................................................................................... 103 第五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 108 一、评估的基本情况 ...........................................................................................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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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估值结论有重要影响的评估假设 ........................................................... 108 三、对标的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及其合理性分析 ........................................... 109 四、资产基础法重要估值参数及具体评估结果 ............................................... 111 五、评估其他事项说明 ....................................................................................... 203 六、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 204 七、董事会对拟出售资产评估的合理性以及定价的公允性说明 .................. 218 八、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 219 第六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 221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 221 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 221 三、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 ................................................................................... 221 四、标的资产的工商变更登记 ........................................................................... 222 五、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 223 六、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 223 七、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 223 八、后续安排 ....................................................................................................... 223 九、违约责任 ....................................................................................................... 224 十、《资产出售协议》附件 ................................................................................. 225 第七节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230 一、基本假设 ....................................................................................................... 230 二、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230 三、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 233 四、本次交易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定价,对所选取的评估方法的适当性、评估 假设前提的合理性、重要评估参数取值的合理性 ................................... 234 五、结合上市公司盈利预测以及董事会讨论与分析,分析说明本次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 发展、是否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 235 六、对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经营业绩、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治 理机制进行全面分析 ....................................................................................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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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其他 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相关的违约责任是否切实有效发表明确 意见 ................................................................................................................ 236 八、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并依据核查确认的相关事实发 表明确意见。涉及关联交易的,还应当充分分析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及本次 交易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236 九、上市公司股价在重组停牌前二十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相关情况 ...... 236 第八节 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 238 第九节 独立财务顾问内核程序及内部审核意见 ............................................... 240 一、内核程序 ....................................................................................................... 240 二、内核意见 .......................................................................................................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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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独立财务顾问、本 独立财务顾问、中 信建投证券、中信 建投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本报告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出售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
| 公司、上市公司、 黑牛食品 |
指 |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87.SZ) | |
| 本次重组、本次交 易、本次重大资产 出售 |
指 | 黑牛食品将全资子公司汕头市黑牛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揭阳市 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安徽省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黑牛食品(广州)有限公司100%股权、黑牛食品营销 有限公司100%股权以51,318.23万元的价格向深圳市黑牛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出售,深圳市黑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人民币现金支付对 价 |
|
| 交易对方、黑牛资 本 |
指 | 深圳市黑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 目标公司、标的公 司 |
指 | 汕头市黑牛实业有限公司、揭阳市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安徽省 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黑牛食品(广州)有限公司、黑牛食品营 销有限公司 |
|
| 交易标的、标的资 产、拟出售资产 |
指 | 汕头市黑牛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揭阳市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安徽省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100%股权、黑牛食品(广 州)有限公司100%股权、黑牛食品营销有限公司100%股权 |
|
| 评估基准日 | 指 | 2015年12月31日 | |
| 本报告书 | 指 |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
| 西藏知合 | 指 | 西藏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黑牛食品控股股东 | |
| 黑牛有限 | 指 | 广东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或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 |
| 黑牛实业 | 指 | 汕头市黑牛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揭阳黑牛 | 指 | 揭阳市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安徽黑牛 | 指 | 安徽省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广州黑牛 | 指 | 黑牛食品(广州)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黑牛营销 | 指 | 黑牛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陕西黑牛 | 指 | 陕西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已出售) | |
| 苏州黑牛 | 指 | 黑牛食品(苏州)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已出售) | |
| 黑龙江黑牛 | 指 | 黑龙江黑牛农庄农产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已注销) | |
| 辽宁黑牛 | 指 | 辽宁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已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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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达奇 | 指 | 广州市达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已出售) | |
|---|---|---|---|
| 黑牛投资 | 指 | 沈阳市黑牛投资有限公司,辽宁黑牛子公司(已出售) | |
| 云谷固安 | 指 | 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霸州云谷 | 指 | 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廊坊银行 | 指 | 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 |
| 平安银行 | 指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QS | 指 | Quality Safety(质量安全)。带有QS标志的产品表示该产品已经过 国家的批准,可以进入市场。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经过强制性的质量 安全检验, 产品检验合格后,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 标注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食品质量安全 市场准入标志(“QS” 标志)后才能出厂销售 |
|
| HACCP | 指 | 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 它是一种全面分析食品状况预防食品安全问题的控制体系,涉及从 水、农田、养殖场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的预防体系。具有科学性、 高效性、可操作性及易验证性 |
|
| 《资产出售协 议》、《重大资产 出售协议》 |
指 | 黑牛食品与黑牛资本于2016年7月22日签署的《黑牛食品股份有限重 大资产出售协议》 |
|
| 巨潮资讯网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 《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
| 《重组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修订)》 | |
| 《格式准则26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
|
| 《财务顾问业务 指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试行)》(上市部函 [2008]076号) |
|
| 《财务顾问管理 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令第54号) |
|
| 《公司章程》 | 指 |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 中国证监会、证监 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最近两年及一期、 报告期 |
指 | 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3月 | |
| 最近三年 | 指 | 2013年、2014年及2015年 | |
| 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13年、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3月 | |
| 律师、德恒律所 | 指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
| 审计机构、大华会 | 指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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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 | ||
|---|---|---|
| 评估机构、天健兴 业 |
指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与根据本报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 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而非数据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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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 含义。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上市公司黑牛食品拟将黑牛实业 100%股权、揭阳黑牛 100%股权、安徽黑 牛 100%股权、广州黑牛 100%股权、黑牛营销 100%股权以 51,318.23 万元的价 格向黑牛资本出售,黑牛资本以人民币现金支付对价。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剥离食品饮料业务,契合上市公司优化业务结构、 加强业务转型升级、重点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战略方向,有利于提升上 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实现业务的转型升级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 2015 年末净资产合计 44,414.96 万元,占黑牛食品 2015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根据《重组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为黑牛资本,黑牛资本的实际控制人为持有黑牛食 品 5%以上股份的公司股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届董事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不 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 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导致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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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简要介绍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6)第 0769 号、 第 0770 号、第 0771 号、第 0772 号和第 0773 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上市公司拟出售的标的资 产进行评估。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 拟出售资产 | 账面净值 | 评估值 | 增值率 |
|---|---|---|---|
| 黑牛实业100%股权 | 250.83 | 916.38 | 265.34% |
| 揭阳黑牛100%股权 | 7,112.34 | 9,826.69 | 38.16% |
| 安徽黑牛100%股权 | 29,900.81 | 30,837.57 | 3.13% |
| 广州黑牛100%股权 | 1,046.82 | 1,948.19 | 86.11% |
| 黑牛营销100%股权 | 6,104.14 | 7,789.40 | 27.61% |
| 合计 | 44,414.94 | 51,318.23 | 15.54% |
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拟出售资产的作价为 51,318.23 万元。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出售子公司黑牛实业 100%股权、揭阳黑牛 100%股权、安徽黑 牛 100%股权、广州黑牛 100%股权、黑牛营销 100%股权。不涉及本公司股权变 动,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黑牛食品的主营业务为大豆及谷类营养饮品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主要产品包括豆奶粉、豆浆粉、复合营养麦片、燕麦片、芝麻糊、核桃粉等 固态营养冲调饮品及核桃乳、花生牛奶和“黑牛仔仔”、“多溢添”、“G 能加”等乳 酸菌饮品。由于受到近年来市场下滑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现有食品饮料业务的 盈利空间受到挤压,盈利能力较弱。为此,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经济转型升级和创 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号召,积极谋求公司产业的转型升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置出食品饮料业务资产,从而专注于发展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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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努力集中多方优质资源,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 的可持续经营能力,优化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切实提升上市公司价 值,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同时,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使上市公司获得大量资金,为 公司的业务转型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及时抓住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 的历史机遇,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15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6 年 1-3 月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和经 审计的备考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备考) | |
|---|---|---|
| 项目 | ||
| 2015 年12 月31 日 | 2015 年12 月31 日 | |
| 资产总额 | 122,689.05 | 108,429.02 |
| 负债总额 | 49,963.34 | 28,795.25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2,725.71 | 79,633.7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72,725.71 | 79,633.77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元/股) | 1.55 | 1.70 |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备考) | |
| 项目 | ||
| 2015 年 | 2015 年 | |
| 营业收入 | 43,050.78 | 14,328.85 |
| 营业利润 | -53,157.67 | -35,431.33 |
| 利润总额 | -63,257.08 | -35,792.90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4,157.96 | -36,308.81 |
单位:万元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备考) | |
|---|---|---|
| 项目 | ||
| 2016 年3 月31 日 | 2016 年3 月31 日 | |
| 资产总额 | 99,569.90 | 94,350.48 |
| 负债总额 | 28,242.55 | 15,279.63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1,327.36 | 79,070.8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71,327.36 | 79,070.86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元/股) | 1.52 | 1.68 |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备考) | |
| 项目 | ||
| 2016 年1-3 月 | 2016 年1-3 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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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 | 7,024.99 | 23.35 |
|---|---|---|
| 营业利润 | -1,452.99 | -558.58 |
| 利润总额 | -1,394.10 | -562.91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98.35 | -562.91 |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置出市场发展空间有限的食品饮料业务资产, 专注于发展高成长性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司资产运营效率、盈利水平将 得以显著提高。通过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持续投入和对食品饮料业务资产 的剥离,为上市公司业务转型打下基础,确保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五、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
2016 年 7 月 22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黑 牛食品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
2016 年 7 月 20 日,黑牛资本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召开本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 易的相关议案。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属于不需行政许可的事项。债券持有人会议及股东大会批 准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取得批准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方案,提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 本公司已向参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中介机构充分披露了本 上市公司关于 次重大资产出售所需的全部信息,并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期间及时向 提供信息真实 前述中介机构提供相关信息。本公司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性、完整性和准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 确性的承诺 印章均为真实,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如因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 黑牛食品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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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2. 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产 出售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 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
-
本人已向参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中介机构充分披露了本次 重大资产出售所需的全部信息,并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期间及时向前 述中介机构提供相关信息。本人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上市公司董事、 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 监事和高级管 均为真实,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如因本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理人员关于提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 供信息真实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完整性和准确 2. 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 性的承诺 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产出 黑牛食品董事、 售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 监事及高级管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理人员 3. 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 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
本公司已向参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中介机构充分披露了本 次重大资产出售所需的全部信息,并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期间及时向 前述中介机构提供相关信息。本公司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 上市公司控股 印章均为真实,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如因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股东关于提供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 信息真实性、准 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确性和完整性 2. 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 的承诺函 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产 西藏知合 出售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 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1. 本人已向参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中介机构充分披露了本次 上市公司实际 重大资产出售所需的全部信息,并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期间及时向前 控制人关于提 述中介机构提供相关信息。本人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供信息真实性、 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 准确性和完整 均为真实,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如因本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 性的承诺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 王文学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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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主体 | 承诺内容 |
|---|---|
| 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产出 售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 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
|
| 交易对方关于 提供信息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的承诺函 ——黑牛资本 |
1.本公司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充分披露了本次交易所 需的全部信息,并承诺在本次交易期间及时向前述中介机构提供相关信 息。本公司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为真实,复印件均与 原件一致。如因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黑牛食品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 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 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
| 交易对方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提 供信息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 性的承诺函 ——黑牛资本 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 |
1.本人已向参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中介机构充分披露了本次 重大资产出售所需的全部信息,并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期间及时向前 述中介机构提供相关信息。本人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 均为真实,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如因本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产出 售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 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
| 交易对方实际 控制人关于提 供信息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 性的承诺函 ——林秀浩 |
1.本人已向参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中介机构充分披露了本次 重大资产出售所需的全部信息,并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期间及时向前 述中介机构提供相关信息。本人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 均为真实,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如因本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深圳市黑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相 关中介机构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2.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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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产出 售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 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 少和规范关联 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 交易的承诺函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黑牛食品 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 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
上市公司控股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 股东关于减少 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 和规范关联交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易的承诺函 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 —— 西藏知合 上市公司实际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 控制人关于减 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 少和规范关联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交易的承诺函 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 —— 王文学 交易对方关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 减少和规范关 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 联交易的承诺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函 黑牛资 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 本 交易对方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 少和规范关联 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 交易的承诺函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黑牛资本 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 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 交易对方实际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 控制人关于减 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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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少和规范关联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交易的承诺函 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 —— 林秀浩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黑牛食品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本人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 上市公司董事、 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等)直接或者间接从事对黑 监事和高级管 牛食品的现有主营业务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 理人员关于避 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日后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 免同业竞争的 与黑牛食品发生同业竞争,本人将促使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无 —— 承诺函 黑 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黑牛食品造成 牛食品董事、监 的损失; 事及高级管理 2.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 人员 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承诺函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黑牛食品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本公司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等)直接或者间接从事对 上市公司控股 黑牛食品的现有主营业务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 股东关于避免 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日后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的经营活动 同业竞争的承 可能与黑牛食品发生同业竞争,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 —— 诺函 西藏 他公司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黑牛 知合 食品造成的损失;
2.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 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1.基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黑牛食品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软 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本人拟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 12 个月内对 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整合,如发现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 业务或活动,本人将促使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无条件放弃可能 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并通过依法关停、注销、改变实际从事业务或者对 上市公司实际 外转让该等公司给无关联第三方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控制人关于避 2. 无论何种原因,如本人(包括本人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本 免同业竞争的 人控制的除黑牛食品外的其他企业)获得可能与黑牛食品构成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 —— 王 业务机会,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转移给黑牛食品。若该 文学 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给黑牛食品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黑牛食品 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会,黑牛食品有权选择以书面确认的方式要求本人 放弃该等业务机会,或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加以解决。
- 3.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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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主体 | 承诺内容 |
|---|---|
| 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承诺函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
|
| 交易对方关于 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 黑牛资本 |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黑牛食品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本公司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等)直接或者间接从事对 黑牛食品的现有主营业务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 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日后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的经营活动 可能与黑牛食品发生同业竞争,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 他公司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黑牛 食品造成的损失; 2.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 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
| 交易对方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黑 牛资本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 |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黑牛食品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本人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等)直接或者间接从事对黑 牛食品的现有主营业务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 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日后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 与黑牛食品发生同业竞争,本人将促使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无 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黑牛食品造成 的损失; 2.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 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承诺函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
| 交易对方实际 控制人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林 秀浩 |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黑牛食品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本人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等)直接或者间接从事对黑 牛食品的现有主营业务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 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日后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 与黑牛食品发生同业竞争,本人将促使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无 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黑牛食品造成 的损失; 2.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 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承诺函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
(四)诚信守法的承诺
| 承诺主体 | 承诺内容 |
|---|---|
| 上市公司关于 诚信守法的承 诺函——黑牛 食品 |
1.最近三年内,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 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不诚信的情形; 2.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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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主体 | 承诺内容 |
|---|---|
| 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责任认定的情形,也 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的情形; 3.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 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 |
|
| 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诚 信守法的承诺 函——黑牛食 品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 |
1.最近三年内,本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亦不 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不诚信的情形; 2.本人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 者立案侦查且尚未责任认定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 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
| 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关于诚信 守法的承诺函 ——西藏知合 |
1.最近三年内,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 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不诚信的情形; 2.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责任认定的情形,也 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的情形; 3.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 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
| 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关于诚 信守法的承诺 函——王文学 |
1.最近三年内,本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亦不 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不诚信的情形; 2.本人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 者立案侦查且尚未责任认定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 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
| 交易对方关于 诚信守法的承 诺函——黑牛 资本 |
1.最近五年内,本公司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 形; 2.最近五年内,本公司不存在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3.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责任认定的情形; 4.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 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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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主体 | 承诺内容 |
|---|---|
| 5.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 |
| 交易对方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诚 信守法的承诺 函——黑牛资 本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 |
1.最近五年内,本人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 形; 2.最近五年内,本人不存在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3.本人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 者立案侦查且尚未责任认定的情形; 4.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 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
| 交易对方实际 控制人关于诚 信守法的承诺 函——林秀浩 |
1.最近三年内,本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亦不 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不诚信的情形; 2.本人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 者立案侦查且尚未责任认定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 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
(五)其他承诺
| 承诺主体 | 承诺内容 |
|---|---|
| 上市公司关于 拟出售资产权 属清晰的承诺 函——黑牛食 品 |
1.本公司所持有的黑牛实业100%股权、揭阳黑牛100%股权、广州 黑牛100%股权、安徽黑牛100%股权、黑牛营销100%股权(以下合称“目 标公司股权”)未设置抵押、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也不存在任何 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 让的未决或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本公司 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亦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等 情形; 2.本公司持有的黑牛实业、揭阳黑牛、广州黑牛、安徽黑牛、黑牛 营销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黑牛实业、揭 阳黑牛、广州黑牛、安徽黑牛、黑牛营销合法存续的情形; 3.黑牛实业、揭阳黑牛、广州黑牛、安徽黑牛、黑牛营销的历次出 资均是真实的,已经足额到位; 4.本公司和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5.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 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 |
| 上市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 |
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若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当年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低于上年度,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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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主体 | 承诺内容 |
|---|---|
| 员关于公司即 期回报被摊薄 的承诺函—— 黑牛食品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 员 |
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履行如下承诺, 以确保上市公司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保证切实履行前述承诺,如有违反,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 人将赔偿上市公司遭受的损失。 |
| 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关于不越 权干预经营管 理的承诺函 ——西藏知合 |
1.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 动中,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 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 |
| 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关于不 越权干预经营 管理的承诺函 ——王文学 |
1.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 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 2.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 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
| 交易对方关于 承接资产的承 诺函——黑牛 资本 |
1、本公司同意受让黑牛食品持有的汕头市黑牛实业有限公司100% 股权、揭阳市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100%股权、黑牛食品(广州)有限 公司100%股权、安徽省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100%股权、黑牛食品营 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不会因标的资产存在瑕 疵而要求黑牛食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公司认可汕头市黑牛实业有限公 司、揭阳市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黑牛食品(广州)有限公司、安徽省 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黑牛食品营销有限公司目前所拥有的资产之所有 权、使用权及其他权利的一切状况,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就前述五家 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向黑牛食品主张任何法律责任。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与标的资产相关的潜在纠纷、未决诉讼、 仲裁、处罚、赔偿等或有事项以及相关的或有债务、义务和损失,均由本 公司负责处理及承担,不会因此而要求黑牛食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公司将协助黑牛食品尽快完成相关资产的产权过户手续,不会 因上述资产暂未办理过户手续而要求黑牛食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在本承诺出具之日后,黑牛食品不会因标的资产承担赔偿义务或 损失。 |
| 交易对方实际 控制人关于担 保事宜的承诺 函——林秀浩 |
鉴于黑牛食品已经与深圳市黑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重大资产出 售协议》,约定:如果黑牛食品因为黑牛营销提供担保而导致黑牛食品承 担担保责任的,黑牛食品将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及时向黑牛营销追偿,如果 黑牛营销无法偿还的,则交易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作为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人,本人同意在黑牛营销无法向黑牛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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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主体 | 承诺内容 |
|---|---|
| 品偿还前述款项时,本人与交易对方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
| 交易对方实际 控制人关于交 易对价支付的 承诺函——林 秀浩 |
鉴于黑牛食品已经与深圳市黑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重大资产出 售协议》,约定:协议双方同意,于《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生效后,黑牛 食品自《资产出售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支付标的资产之交易对价 的70%,标的资产之交易对价的30%由黑牛资本在标的资产全部完成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本人作为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人,本人同意在交易对方无法及时向黑 牛食品支付本次交易全部对价时,本人就本次交易对价的未支付部分承担 连带责任。 |
| 交易对方实际 控制人关于商 标、专利转让的 承诺函——林 秀浩 |
根据黑牛食品已经与深圳市黑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资产出售协 议》,黑牛食品拟将其及目标公司所有的132 项商标、39 项专利转让至 深圳市黑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人,若目标公司的商标、专利转让对黑 牛食品后续经营产生影响,本人将赔偿黑牛食品因该等影响带来的经济损 失。 |
| 交易对方实际 控制人关于“资 产下沉”的承诺 函——林秀浩 |
2015 年底,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牛食品”)因战略 调整和经营管理需要,将相关资产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劳动力一 并划转给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汕头市黑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 下沉”)。 2016 年7 月,黑牛食品将所持有的汕头市黑牛实业有限公司、揭阳 市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黑牛食品(广州)有限公司、安徽省黑牛食品 工业有限公司、黑牛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 权出售给深圳市黑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牛资本”)。 1、本人作为汕头市黑牛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受让方黑牛资本的 实际控制人,同意在资产下沉事宜中,就黑牛食品尚未完全取得相关债权 人出具同意债务转移书面文件事宜,承诺:若相关债权人要求黑牛食品对 资产下沉事宜提前清偿相关债权或要求黑牛食品承担相关责任的情况下, 本人愿意对黑牛食品除因履行与债权人签署的协议、合同、订单而需向债 权人额外支付的款项或承担的责任,全额向黑牛食品予以补偿,并放弃向 黑牛食品进行追偿。 2、就本次资产下沉所引发的黑牛食品可能需向其原员工承担相关劳 动、人事赔偿责任的情况下,本人愿意在黑牛食品承担赔偿责任后,全额 补偿黑牛食品所实际承担的赔偿金额,并放弃向黑牛食品进行追偿。 |
| 标的公司关于 承接资产的承 诺函——黑牛 实业 |
1、本公司同意接收上市公司的豆奶粉、豆浆粉、复合营养麦片、燕 麦片、芝麻糊、核桃粉等固态营养冲调饮品及核桃乳、花生牛奶、乳酸菌 饮品等食品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与负债(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不会因 标的资产存在瑕疵而要求上市公司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与标的资产相关的潜在纠纷、未决诉讼、 仲裁、处罚、赔偿等或有事项以及相关的或有债务、义务和损失,均由本 公司负责处理及承担,不会因此而要求上市公司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对于上市公司尚未取得债权人出具债务转移同意函的债务,由上 市公司在债务到期对债权人进行偿还后,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所偿还金额进 行全额补偿,即实质上仍由本公司承担到期偿付的义务,本公司不会因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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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主体 | 承诺内容 |
|---|---|
| 而要求上市公司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本公司将受让标的资产涉及的全部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因员工 安置事项相关的责任与义务以及与员工安置有关的全部已有或潜在的劳 动纠纷(如有),由本公司负责承担及解决。 5、本公司将协助上市公司尽快完成相关资产的产权过户手续,不会 因上述资产暂未办理过户手续而要求黑牛食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在本承诺出具之日后,上市公司不会因标的资产承担赔偿义务或 损失。 |
七、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信息披露程序
对于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组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二)股东大会表决安排
黑牛食品董事会将在召开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前发布提示性公告, 提醒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黑牛食品将严格按照《关于加 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在表决本次交易方案的股 东大会中,公司将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充分保护中小股 东行使投票权的权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 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认真浏览本报告全 文及中介机构出具的意见。
(三)本次交易定价公允
对于本次拟出售资产,本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 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确保拟出售资产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意见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在本次交易内部审议过程中,全体独立董事就 董事会提供的本次重组报告书、《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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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议案和文件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有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上述程序确保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将继续遵循《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 积极对公司的股东给予回报。
(六)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的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 1、剥离发展空间有限的食品饮料资产,加速业务转型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置出市场发展空间有限的食品饮料业务资产, 专注于发展高成长性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公司资产运营效率、盈利水平 将得以显著提高。通过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持续投入和对食品业务资产 的剥离,为上市公司业务转型打下基础,确保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2、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成本控制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并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 对发生在业务作业和管理环节中的各项经营、管理、财务费用,进行全面的事前、 事中、事后管控。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有较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 独立运行的、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 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较为合理、 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 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落实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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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 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将努 力提升经营业绩,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主营业务 实现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七)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本公司承诺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根据公司业务及组织架构,进一步完善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形成权责分明、有效制衡、科学决策、风险防范、协调运 作的公司治理结构。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 务、机构和业务上遵循“五分开”原则,规范关联交易,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规范上市公司运作。
八、本次交易的协议签署情况
2016 年 7 月 22 日,公司与黑牛资本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签署了附条件 生效的《资产出售协议》,并载明该协议经黑牛食品董事会、股东大会、债券持 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生效。
2016 年 7 月 22 日,黑牛资本与其实际控制人林秀浩就本次交易的资金支持 事项签署了《资金支持协议》,在黑牛资本根据《资产出售协议》使用自有资金 不足以支付资产购买的对价时,就不足部分,由林秀浩无条件为黑牛资本提供相 应的无息借款或向黑牛资本增资等方式加以解决。
九、黑牛实业向黑牛食品转让资产情况
经 2016 年 7 月 13 日黑牛食品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黑牛 实业将岐山北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粤(2016)汕头市不动 产权第 0020467 号)转让给黑牛食品,相关转让手续正在办理中。因此,本次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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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标的资产中不包含上述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资产 出售协议》,上述资产的受让价款为 8,877.89 万元,黑牛食品将以其对黑牛实业 的应收账款中的等额部分与上述资产受让价款相互抵销。如非特别说明,本报告 中所引用黑牛实业的模拟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数据均根据上述资产转让已于 2015 年 12 月完成的假设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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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同时披露的相关 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经本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由 于交易方案能否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及股东大会上获得顺利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 次交易方案的最终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在本次交易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交易双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本公司 股票在连续停牌前并未出现二级市场股价异动的情况;本公司组织相关主体进行 的自查中未发现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也未接到相关主体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 调查或立案侦查的通知。如在未来的交易进程中出现“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涉嫌内 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加强与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可能导致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暂停或终止,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被终止的风险。
另外,在本次交易审批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 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本次拟出售资 产的交易对方及公司均有可能选择终止本次交易,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 被终止的风险。
三、交易标的的评估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拟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值为基础 确定。尽管评估机构在其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承诺其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的 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勤勉、尽职的职责。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 设不一致的情形,特别是宏观经济波动、国家政策及行业监管变化,导致未来标 的资产市场价值发生变化。
四、拟出售资产存在瑕疵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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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出售资产为上市公司所持有的黑牛实业 100%股权、揭阳黑牛 100% 股权、安徽黑牛 100%股权、广州黑牛 100%股权、黑牛营销 100%股权,其中包 括权属证书尚在办理变更手续的瑕疵资产。对此,本次拟出售资产的受让方黑牛 资本已承诺:“本公司同意受让黑牛食品持有的汕头市黑牛实业有限公司 100% 股权、揭阳市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黑牛食品(广州)有限公司 100% 股权、安徽省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黑牛食品营销有限公司 100% 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不会因标的资产存在瑕疵而要求黑牛食品承担任 何法律责任。本公司认可汕头市黑牛实业有限公司、揭阳市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 司、黑牛食品(广州)有限公司、安徽省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黑牛食品营销 有限公司目前所拥有的资产之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权利的一切状况,在本次交 易完成后,不会就前述五家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向黑牛食品主张任何法律责任。” 尽管上述安排有利于本次交易的资产交割、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但依 然存在上述资产不能变更的风险。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出售资产中相 关资产的权属瑕疵及处置方式引致的相关风险。
五、本次交易价款支付的风险
根据公司与黑牛资本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资产出售协议》,黑牛资本自《资 产出售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支付标的资产之交易对价的 70%,标的资产 之交易对价的 30%由黑牛资本在标的资产全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尽管交易双方已就本次交易价款的支付进行了明确约定, 且交易对方与其实际控制人林秀浩签署的《资金支持协议》中约定在黑牛资本根 据《资产出售协议》使用自有资金不足以支付资产购买的对价时,就不足部分由 林秀浩无条件为黑牛资本提供相应的无息借款或向黑牛资本增资等方式加以解 决。但若交易对方在约定时间内无法筹集足额资金,则本次交易价款存在不能按 时支付的风险。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情形的风险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存在为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之一、全资子公司黑牛营销 与平安银行广州分行之间签订的金额总计为 5,000 万元的 3 笔《贷款合同》提供 担保,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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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人 | 借款人 | 借款金额 (万元) |
借款期限 | 担保人 | 担保金额 (万元) |
|---|---|---|---|---|---|
| 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分行 |
黑牛营销 | 2,000 | 自2016年7月7 日起6个月 |
黑牛食品 | 2,000 |
| 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分行 |
黑牛营销 | 2,000 | 自2016年7月8 日起6个月 |
黑牛食品 | 2,000 |
| 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分行 |
黑牛营销 | 1,000 | 自2016年7月9 日起6个月 |
黑牛食品 | 1,000 |
黑牛食品与交易对方同意,黑牛食品为黑牛营销的借款所提供的担保将继续 按照原担保协议的内容履行。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担保转化为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资产出售协议》,如果黑牛食品因为目标公司的借款 提供担保而导致黑牛食品承担担保责任的,黑牛食品将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及时向 目标公司追偿,如果目标公司自黑牛食品提出追偿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无法全 额偿还黑牛食品因承担担保责任所支付的全部金额的,双方同意,黑牛食品有权 直接要求黑牛资本代替目标公司全额支付,黑牛资本应当自收到黑牛食品向黑牛 资本提出代为偿还的书面要求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全部偿还完毕。
黑牛资本实际控制人林秀浩已出具承诺函:“如果黑牛食品因为黑牛营销提 供担保而导致黑牛食品承担担保责任的,黑牛食品将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及时向黑 牛营销追偿,如果黑牛营销无法偿还的,则交易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本人作为交 易对方的实际控制人,本人同意在黑牛营销无法向黑牛食品偿还前述款项时,本 人与交易对方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虽然交易双方已就上述担保事宜作出约定,但若黑牛营销未履行上述债务的 偿还义务且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林秀浩无法履行上述约定及承诺,上市公司 可能面临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风险。
七、因出售资产而带来的业绩波动风险
目前,公司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食品饮料业务,且主要由本次交易所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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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标的公司运营。未来,公司将大力支持子公司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虽然公司管理层是经过多番考察及审慎考虑后将现有食品饮料业务对外剥离,但 新的业务培育及新增项目的盈利能力能否达到预期水平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因此,公司在出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后,将可能带来公司短期内收入和利润波动 的风险。
八、业务优化升级的风险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业务以食品饮料业务为主,逐步开展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务;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大力支持子公司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务。本次交易使上市公司面临业务转型的风险:如何进行更好的业务转型,建立 和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促进业务稳步、快速发展,使本次交易能够为 上市公司带来持续稳定的收益,将成为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团队需要解决的重要问 题。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积极利用各方面资源,尽快推动新业务持续增 长。
九、经营与管理风险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资产及业务结构得以优化,有利于提升盈利能力并 增强市场竞争力,但公司能否适应未来市场环境及业务模式的转变存在一定不确 定性,且随着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的实施,将对公司的经营模式、 管理模式、法人治理结构等提出新的要求,公司的管理水平如不能适应本次交易 后的业务变化,将造成一定的经营与管理风险。
十、母公司现金分红依赖子公司现金分红的风险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主要通过子公司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子 公司盈利将成为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主要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子公 司目前客户包括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但若未来子公司不能及时、充足地向 母公司分配现金股利,将影响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能力。
十一、股价波动风险
本次交易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将影响公司股 票价格。此外,股票价格波动还要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行业的景气度变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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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供求关系及投资者心理因素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因此,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 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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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 、经济调整时期食品饮料行业遇瓶颈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豆奶粉、豆浆粉、复合营养麦片、燕麦片、芝麻糊、核 桃粉等固态营养冲调饮品及核桃乳、花生牛奶和“黑牛仔仔”、“多溢添”、“G 能 加”等乳酸菌饮品。近年来,国民经济增速放缓,主要品种的软饮料人均消费量 遭遇短期瓶颈,大众品种增速持续放缓。
食品制造业营业收入及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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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饮料制造业收入及同比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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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前景广阔
信息化已成为目前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尤其是在经济转型时期大力推进 “互联网+”时代背景下,针对不同企业的需求提供包括信息化咨询服务、信息化 项目管理和实施服务、信息化项目开发和运营维护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将具 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3 、公司业绩持续下滑,积极探索方向优化业务结构
受食品饮料行业整体趋势影响,2015 年公司业绩较同期有较大幅度下滑。 同时,就公司层面而言,公司产品结构相对老化,未能充分发挥品牌与渠道优势, 产品竞争力有所下降,原有及新推出产品未能有效激发市场购买需求,销量下降。
为解决公司所面临困境、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公司积极探索优化业务结 构,处置食品饮料业务资产并逐步布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2015 年,公 司陆续处置陕西黑牛、苏州黑牛、辽宁黑牛以及广州达奇的股权以及广州黑牛、 安徽黑牛的部分设备,并出资 4,000 万元人民币设立云谷固安和霸州云谷两家全 资子公司,从事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剥离食品饮料业 务,契合上市公司优化业务结构、着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发展方向,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将主要来源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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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宏观环境、行业环境和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的变化,公司对业务结构进行 调整,拟通过本次交易置出食品饮料业务,旨在谋求业务转型升级,集中资源重 点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优化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切实提升 上市公司价值,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同时,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使上市公司获得大 量资金,为公司的业务转型提供充足的流动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及时抓住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发展的历史机遇。
鉴于上述情况,为了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经营情况逐步好转,公 司决定通过本次交易调整产业结构、改善公司业绩。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程序
2016 年 7 月 22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黑 牛食品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
2016 年 7 月 20 日,黑牛资本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召开本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 易的相关议案。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属于不需行政许可的事项。债券持有人会议及股东大会批 准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取得批准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方案,提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交易方案概况
标的资产:本次出售的标的资产为黑牛实业、揭阳黑牛、广州黑牛、安徽黑 牛、黑牛营销的 100%股权。
交易对方:深圳市黑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黑牛食品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上述标的资产全部转让给交易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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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交易对方拟以现金方式受让标的资产。
(二)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公司与交易对方一致同意,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基准日, 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兴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标的公 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即标的资产对应的评估值)为 51,318.23 万元,具体 如下:
| 如下: | ||
|---|---|---|
| 标的资产 | 评估报告 | 评估值/交易价格(万元) |
| 揭阳黑牛100%股权 | 天兴评报字(2016)第0769号 | 9,826.69 |
| 广州黑牛100%股权 | 天兴评报字(2016)第0770号 | 1,948.19 |
| 黑牛实业100%股权 | 天兴评报字(2016)第0771号 | 916.38 |
| 黑牛营销100%股权 | 天兴评报字(2016)第0772号 | 7,789.40 |
| 安徽黑牛100%股权 | 天兴评报字(2016)第0773号 | 30,837.57 |
| 合计 | 51,318.23 |
因黑牛实业正在将其所有的位于汕头市金平区岐山北工业片区 02-02 号地块 及地上建筑物(不动产权证号:粤(2016)不动产权第 0020467 号)转移给黑牛 食品,本次置出的黑牛实业 100%股权将不含该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因此,标 的资产之交易对价(扣除金平区岐山北工业片区 02-02 号地块及地上建筑物)为 51,318.23 万元。
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的调整:根据由双方共同确认的交割日的目标公司经相 关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果目标公司在过渡期内存在收益,则标的资 产的交易对价按照收益的金额相应增加,并由交易对方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交割 审计的财务报告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将过渡期内标的资产增加的收益金额支 付给黑牛食品;如果目标公司在过渡期内存在亏损,则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保持 不变。
(三)本次交易支付方式及支付安排
-
1、本次交易由交易对方采取全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
-
2、本次交易的支付安排
双方同意,于《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生效后,黑牛资本自《重大资产出售协 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支付交易对价的 70%,标的资产之交易对价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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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标的资产全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过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四)标的资产的工商变更登记
1、在黑牛资本已支付本次交易对价 70%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黑牛食品应 负责协调目标公司(除黑牛实业以外)向相关登记主管部门提交本次交易的标的 资产所涉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材料,黑牛资本应给予相应协助;在岐山北工业片 区 02-02 号地块及地上建筑物由黑牛实业转移给黑牛食品的变更手续已提交至汕 头市土地房屋主管部门并取得受理回执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黑牛食品应负责 协调黑牛实业向相关登记主管部门提交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所涉变更登记所需 的全部材料,黑牛资本应给予相应协助。
2、根据上述约定,标的公司向相关登记主管部门提交标的资产所变更登记 资料之日起的 30 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办理完成标的资产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双方将在交割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就《资产出售协议》项下的标的资产过户给交 易对方事宜签署标的资产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确认书。
3、公司与交易对方同意,在交割日前,标的资产的风险由公司承担,公司 应对标的资产的毁损或者灭失承担责任;在交割日后,该等资产的风险转由交易 对方承担。
4、双方同意,如遇相关税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原因 导致工商变更手续未在上述限定期限内完成的,双方应同意给予时间上合理地豁 免,除非该等手续拖延系因一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
5、标的资产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所对应的相应资质证照、钥匙、文 件资料及其他附属物品将相应交付给交易对方或目标公司相关人员。
(五)期间损益安排
公司与交易对方同意并确认,自交易基准日次日起至交割日(含当日)止, 标的公司在此期间产生的收益由黑牛食品全部享有;标的公司在此期间如有亏损 由交易对方承担。
(六)债权债务处理和人员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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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交易对方的全资子公司;标的公司现 有债权债务关系保持不变,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转移问题;标的 公司的现有职工将维持与标的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 置事宜。
(七)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约定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该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 任,或违反其在该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应负责按照法律规定及该协 议约定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各项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黑牛资本未按照《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第 4 条及第 7.1(2)条的约定向 黑牛食品支付交易对价以及往来款项的,每逾期一日,黑牛资本应当按照应付而 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黑牛食品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
(八)黑牛食品与标的公司往来款的处理
截至 2016 年 7 月 22 日,黑牛食品与标的公司存在往来款。同时黑牛实业正 在将部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转移给黑牛食品,该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账面评估 价格为 8,877.89 万元。根据资产转让协议,黑牛食品将以其对黑牛实业的应收账 款中的等额部分与该等土地及地上建筑的受让价款相互抵销。因此,黑牛食品应 收标的公司的款项金额合计为 20,265.76 万元。
自《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交割日期间,黑牛食品将不再向标的 公司提供款项。在交割日当日,黑牛食品、黑牛资本以及标的公司将对黑牛食品 应收标的公司的款项进行最终确认,各方将签署确认书。黑牛资本将自交割之日 起的 10 个工作日内,全部还清黑牛食品应收标的公司的款项。
(九)黑牛食品为黑牛营销的借款提供担保的处理
公司为黑牛营销的借款所提供的担保将继续按照原担保协议的内容履行,且 在《资产出售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期间,公司不会为黑牛营销的借款提供除已 提供担保外的新增担保。
如果公司因为黑牛营销的借款提供担保而导致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公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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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及时向黑牛营销追偿,如果黑牛营销自公司提出追偿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无法全额偿还公司因承担担保责任所支付的全部金额的,双方同 意,公司有权直接要求交易对方代替黑牛营销全额支付,交易对方应当自收到公 司向交易对方提出代为偿还的书面要求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全部偿还完毕。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 2015 年末净资产合计 44,414.96 万元,占黑牛食品 2015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根据《重组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为黑牛资本,黑牛资本的实际控制人为持有黑牛食 品 5%以上股份的公司股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届董事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不 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 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导致本公 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本公司出售黑牛实业 100%股权、揭阳黑牛 100%股权、安徽黑 牛 100%股权、广州黑牛 100%股权、黑牛营销 100%股权。不涉及本公司股权变 动,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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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黑牛食品的主营业务为大豆及谷类营养饮品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主要产品包括豆奶粉、豆浆粉、复合营养麦片、燕麦片、芝麻糊、核桃粉等 固态营养冲调饮品及核桃乳、花生牛奶和“黑牛仔仔”、“多溢添”、“G 能加”等乳 酸菌饮品。由于受到近年来市场下滑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现有食品饮料业务的 盈利空间受到挤压,盈利能力较弱。为此,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经济转型升级和创 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号召,积极谋求公司产业的转型升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置出食品饮料业务资产,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努力集中多方优质资源,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的可持 续经营能力,优化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切实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维 护中小股东利益。同时,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使上市公司获得了大量资金,为公司 的业务转型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及时抓住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发展的 历史机遇,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15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6 年 1-3 月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和经 审计的备考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备考) | |
|---|---|---|
| 项目 | ||
| 2015 年12 月31 日 | 2015 年12 月31 日 | |
| 资产总额 | 122,689.05 | 108,429.02 |
| 负债总额 | 49,963.34 | 28,795.25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2,725.71 | 79,633.7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72,725.71 | 79,633.77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元/股) | 1.55 | 1.70 |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备考) | |
| 项目 | ||
| 2015 年 | 2015 年 | |
| 营业收入 | 43,050.78 | 14,328.85 |
| 营业利润 | -53,157.67 | -35,431.33 |
| 利润总额 | -63,257.08 | -35,792.90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4,157.96 | -36,30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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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单位:万元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备考) | |
|---|---|---|
| 项目 | ||
| 2016 年3 月31 日 | 2016 年3 月31 日 | |
| 资产总额 | 99,569.90 | 94,350.48 |
| 负债总额 | 28,242.55 | 15,279.63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1,327.36 | 79,070.8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71,327.36 | 79,070.86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元/股) | 1.52 | 1.68 |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备考) | |
| 项目 | ||
| 2016 年1-3 月 | 2016 年1-3 月 | |
| 营业收入 | 7,024.99 | 23.35 |
| 营业利润 | -1,452.99 | -558.58 |
| 利润总额 | -1,394.10 | -562.91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98.35 | -562.91 |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置出市场发展空间有限的食品饮料业务资产, 专注于发展高成长性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公司资产运营效率、盈利水平 将得以显著提高。通过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的持续投入和对食品饮料业务 资产的剥离,为上市公司业务转型打下基础,确保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与控股股东西藏知合、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及其控制的企业 不存在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完成后,为避免本次交易 对方与公司的同业竞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以及黑牛资本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 承诺主体 | 承诺内容 |
|---|---|
| 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黑 牛食品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 |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黑牛食品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本人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等)直接或者间接从事对黑 牛食品的现有主营业务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 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日后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 与黑牛食品发生同业竞争,本人将促使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无 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黑牛食品造成 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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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承诺主体 | 承诺内容 |
|---|---|
| 2.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 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承诺函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
|
| 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 诺函——西藏 知合 |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黑牛食品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本公司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等)直接或者间接从事对 黑牛食品的现有主营业务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 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日后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的经营活动 可能与黑牛食品发生同业竞争,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 他公司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黑牛 食品造成的损失; 2.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 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
| 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王 文学 |
1.基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黑牛食品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软 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本人拟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12 个月内对 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整合,如发现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 业务或活动,本人将促使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无条件放弃可能 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并通过依法关停、注销、改变实际从事业务或者对 外转让该等公司给无关联第三方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无论何种原因,如本人(包括本人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本 人控制的除黑牛食品外的其他企业)获得可能与黑牛食品构成同业竞争的 业务机会,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转移给黑牛食品。若该 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给黑牛食品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黑牛食品 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会,黑牛食品有权选择以书面确认的方式要求本人 放弃该等业务机会,或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加以解决。 |
| 3.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 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承诺函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
|
| 交易对方关于 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 黑牛资本 |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黑牛食品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本公司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等)直接或者间接从事对 黑牛食品的现有主营业务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 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日后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的经营活动 可能与黑牛食品发生同业竞争,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 他公司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黑牛 食品造成的损失; 2.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 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
| 交易对方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 |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黑牛食品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本人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 |
3.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 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承诺函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黑牛食品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本公司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等)直接或者间接从事对 黑牛食品的现有主营业务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 交易对方关于 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日后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的经营活动 避免同业竞争 可能与黑牛食品发生同业竞争,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 —— 的承诺函 他公司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黑牛 黑牛资本 食品造成的损失; 2.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 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交易对方董事、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黑牛食品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软件和 监事和高级管 信息技术服务,本人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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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承诺主体 | 承诺内容 |
|---|---|
| 理人员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黑 牛资本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 |
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等)直接或者间接从事对黑 牛食品的现有主营业务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 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日后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 与黑牛食品发生同业竞争,本人将促使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无 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黑牛食品造成 的损失; 2.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 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承诺函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
| 交易对方实际 控制人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林 秀浩 |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黑牛食品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本人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等)直接或者间接从事对黑 牛食品的现有主营业务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 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日后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 与黑牛食品发生同业竞争,本人将促使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无 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黑牛食品造成 的损失; 2.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 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承诺函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本身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 事规则等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按照要求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为充分保护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利益,规范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黑牛资本及其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内 容如下: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 少和规范关联 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 交易的承诺函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黑牛食品 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 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 上市公司控股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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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主体 | 承诺内容 |
|---|---|
| 股东关于减少 和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函 ——西藏知合 |
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 |
| 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关于减 少和规范关联 交易的承诺函 ——王文学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 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 |
| 交易对方关于 减少和规范关 联交易的承诺 函——黑牛资 本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 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 |
| 交易对方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减 少和规范关联 交易的承诺函 ——黑牛资本 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 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 |
| 交易对方实际 控制人关于减 少和规范关联 交易的承诺函 ——林秀浩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 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 |
(六)本次交易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 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拟出售的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亏损或微利,不利于上市公司未来持续经营 与发展。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未来将重点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已 出资 4,000 万元人民币设立云谷固安(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和霸州云谷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两家全资子公司,云谷固安已与廊坊银行签订提 供信息化服务的服务采购协议。此外,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除云谷固安、 霸州云谷两家子公司外,公司还有可提供租金收入的物业资产。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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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不存在大量增加负债的情形
根据公司 2015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6 年 1-3 月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和经 审计的备考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 项目 | 2015-12-31 | 2015-12-31 | 2016-3-31 | 2016-3-31 |
|---|---|---|---|---|
| 交易前 | 交易后 | 交易前 | 交易后 | |
| 资产合计(万元) | 122,689.05 | 108,429.02 | 99,569.90 | 94,350.48 |
| 负债合计(万元) | 49,963.34 | 28,795.25 | 28,242.55 | 15,279.63 |
| 资产负债率(%) | 40.72% | 26.56% | 28.36% | 16.19% |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波动不大,负债总额下降,资产负债 率有所下降,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大量增加负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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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
| 英文名称 | Blackcow Food CompanyLimited |
| 证券简称 | 黑牛食品 |
| 证券代码 | 002387 |
| 成立时间 | 1998年1月7日 |
| 上市日期 | 2010年4月13日 |
| 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注册资本 | 469,459,458元 |
| 法定代表人 | 金亮 |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岐山北工业片区02-02号地块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潮汕路岐山北工业片区02-02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5007254810917 |
| 邮政编码: | 515064 |
| 联系电话 | 0754-88108997 |
| 传真 | 0754-88107793 |
| 公司网站 | http://www.blackcow.cn |
| 电子邮箱 | [email protected] |
| 经营范围 | 饮料(固体饮料类)(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0月23日,生产 地址为汕头市金平区岐山北工业片区02-02号);方便食品(其他方 便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0月23日,生产地址为汕头 市金平区岐山北工业片区02-02号);农副产品(粮食、棉花除外) 的收购;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6月30日);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上市公司设立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为汕头市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于 1997 年 11 月由自然人杨忠 和林小立以货币资金共同出资设立。1998 年 1 月 7 日,经汕头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注册登记,黑牛有限取得注册号为 4405010116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其中杨忠出资 30 万元,占注册资本 60%,林小立出资 20 万元,占注册资本 40%。
黑牛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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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姓名 | 出资额(元) | 持股比例 |
|---|---|---|
| 杨 忠 | 300,000.00 | 60.00% |
| 林小立 | 200,000.00 | 40.00% |
| 合 计 | 500,000.00 | 100.00% |
(二)股本变动情况
1、2001 年 1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
经 2001 年 12 月 26 日的股东会决议通过,杨忠将其所持黑牛有限的全部 股权转让给自然人林秀浩,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50 万元增至 1,000 万元。本次 增资共 950 万元,其中林秀浩以货币资金增资 770 万元,林小立以货币资金增 资 180 万元。本次增资的实收资本业经汕头市金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 资报告》“汕金正〔2002〕验字第 A006 号”验证,黑牛有限于 2002 年 1 月 18 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转让及增资后的股权结构为: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元) | 持股比例 |
|---|---|---|
| 林秀浩 | 8,000,000.00 | 80.00% |
| 林小立 | 2,000,000.00 | 20.00% |
| 合 计 | 10,000,000.00 | 100.00% |
2、2004 年 4 月,第二次增资
经 2004 年 4 月 5 日的股东会决议通过,黑牛有限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1,000 万元增资到 1,200 万元。本次增资共 200 万元,其中林秀浩以货币资金增资 160 万元;林小立以货币资金增资 40 万元。本次增资的实收资本业经汕头市立真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汕立真师验字〔2004〕23 号”验证,黑牛 有限于 2004 年 4 月 9 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后的股权结构为: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元) | 持股比例 |
|---|---|---|
| 林秀浩 | 9,600,000.00 | 80.00% |
| 林小立 | 2,400,000.00 | 20.00% |
| 合 计 | 12,000,000.00 | 100.00% |
3、2004 年 5 月,第一次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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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2004 年 5 月 15 日的股东会决议通过,黑牛有限名称由“汕头市黑牛食 品工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黑牛有限于 2004 年 6 月 8 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2004 年 8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经 2004 年 8 月 1 日的股东会决议通过,林小立与自然人林锡浩于 2004 年 8 月 1 日签订了《广东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协议》,林小立将 其所持有的 240 万元出资占黑牛有限 20%的股权转让给林锡浩,黑牛有限于 2004 年 8 月 4 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元) | 持股比例 |
|---|---|---|
| 林秀浩 | 9,600,000.00 | 80.00% |
| 林锡浩 | 2,400,000.00 | 20.00% |
| 合 计 | 12,000,000.00 | 100.00% |
5、2006 年 12 月,第三次增资
经 2006 年 12 月 12 日的股东会决议通过,黑牛有限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1,200 万元增资到 5,000 万元,其中林秀浩以债权转股权的形式新增注册资本 2,790 万元,林锡浩以债权转股权的形式新增注册资本 1,010 万元。本次债权转增实 收资本业经揭阳市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揭市华验字〔2006〕 66 号”验证,黑牛有限于 2006 年 12 月 15 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后的股权结构为: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元) | 持股比例 |
|---|---|---|
| 林秀浩 | 37,500,000.00 | 75.00% |
| 林锡浩 | 12,500,000.00 | 25.00% |
| 合 计 | 50,000,000.00 | 100.00% |
6、2006 年 12 月,第二次更名
经 2006 年 12 月 25 日的股东会决议通过,黑牛有限名称由“广东黑牛食品 工业有限公司”变更为“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黑牛有限于 2007 年 2 月 28 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2007 年 3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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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2007 年 3 月 20 日的股东会决议通过,林秀浩与自然人黄桂凤于 2007 年 3 月 20 日签订了《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协议》,林秀浩将其 所持有的 1,500 万元出资占黑牛有限 30%的股权转让给黄桂凤,黑牛有限于 2007 年 4 月 2 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元) | 持股比例 |
|---|---|---|
| 林秀浩 | 22,500,000.00 | 45.00% |
| 林锡浩 | 12,500,000.00 | 25.00% |
| 黄桂凤 | 15,000,000.00 | 30.00% |
| 合 计 | 50,000,000.00 | 100.00% |
8、2007 年 8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8 月 22 日,黄桂凤与林秀浩签订了《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股东 转让股权协议》,黄桂凤将其所持有的 1,500 万元出资占黑牛有限 30%的股权 全部转回林秀浩,2007 年 9 月 3 日,黄桂凤所持股权转回林秀浩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完成。
经 2007 年 8 月 22 日的股东会决议通过,林锡浩将其所持有的 1,200 万元 出资占黑牛有限 24%的股权转让给林秀浩,黑牛有限于 2007 年 9 月 3 日办理 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元) | 持股比例 |
|---|---|---|
| 林秀浩 | 49,500,000.00 | 99.00% |
| 林锡浩 | 500,000.00 | 1.00% |
| 合 计 | 50,000,000.00 | 100.00% |
9、2007 年 8 月,第四次增资
经 2007 年 8 月 23 日的股东会决议通过,黑牛有限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5,000 万元增资到 9,000 万元,其中林秀浩以货币资金增资 3,960 万元,林锡浩以货 币资金增资 40 万元。本次增资的实收资本业经揭阳市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验资报告》“揭市华验字〔2007〕99 号”验证,黑牛有限于 2007 年 11 月 16 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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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本次增资后的股权结构为: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元) | 持股比例 |
|---|---|---|
| 林秀浩 | 89,100,000.00 | 99.00% |
| 林锡浩 | 900,000.00 | 1.00% |
| 合 计 | 90,000,000.00 | 100.00% |
10、2007 年 11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经 2007 年 11 月 23 日的股东会决议通过,林秀浩分别与自然人林锡浩、 谢锦蘋、许培坤、林秀海、林秀伟、杨添翼、石晓文、刘冠军、张宏、姚利畅 等 10 人签订了《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协议》,林秀浩将其所持 有的 3,240 万元出资占黑牛有限 36%的股权分别转让给上述 10 人,其中,林 锡浩 270 万元、谢锦蘋 450 万元、许培坤 720 万元、林秀海 360 万元、林秀伟 360 万元、杨添翼 288 万元、石晓文 90 万元、刘冠军 270 万元、张宏 252 万 元、姚利畅 180 万元。黑牛有限于 2007 年 11 月 28 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元) | 持股比例 |
|---|---|---|
| 林秀浩 | 56,700,000.00 | 63.00% |
| 许培坤 | 7,200,000.00 | 8.00% |
| 谢锦蘋 | 4,500,000.00 | 5.00% |
| 林锡浩 | 3,600,000.00 | 4.00% |
| 林秀海 | 3,600,000.00 | 4.00% |
| 林秀伟 | 3,600,000.00 | 4.00% |
| 杨添翼 | 2,880,000.00 | 3.20% |
| 刘冠军 | 2,700,000.00 | 3.00% |
| 张 宏 | 2,520,000.00 | 2.80% |
| 姚利畅 | 1,800,000.00 | 2.00% |
| 石晓文 | 900,000.00 | 1.00% |
| 合 计 | 90,000,000.00 | 100.00% |
11、2007 年 12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12 月 23 日,经黑牛有限股东会暨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 会决议通过,将基准日 2007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净资产中的 1 亿元折成 1 亿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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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整体变更出资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验资报告》“深华验字〔2007〕156 号”验证,变更后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 权比例保持不变。200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完成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注册手续, 取得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440500000006199 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后,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姓名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林秀浩 | 63,000,000 | 63.00% |
| 许培坤 | 8,000,000 | 8.00% |
| 谢锦蘋 | 5,000,000 | 5.00% |
| 林锡浩 | 4,000,000 | 4.00% |
| 林秀海 | 4,000,000 | 4.00% |
| 林秀伟 | 4,000,000 | 4.00% |
| 杨添翼 | 3,200,000 | 3.20% |
| 刘冠军 | 3,000,000 | 3.00% |
| 张 宏 | 2,800,000 | 2.80% |
| 姚利畅 | 2,000,000 | 2.00% |
| 石晓文 | 1,000,000 | 1.00% |
| 合 计 | 100,000,000 | 100.00% |
12、2010 年 2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10 年 2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53 号 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5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7.00 元,共募集资金 904,5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863,511,149.00 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3,350 万 元。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资金进行审计,并出具了《验资报 告》“立信大华验字〔2010〕031 号”验证确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增至 13,350 万股,其中 3,350 万股为新增社会公众股。
2010 年 4 月 13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113 号文件同意, 公司发行的社会公众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股票简称为“黑牛 ” 食品 ,证券代码为“00238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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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股份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0,000,000 | 74.91% |
| 其中: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00,000,000 | 74.91%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高管股份 | - | -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3,500,000 | 25.09% |
| 股份总数 | 133,500,000 | 100.00% |
13、2011 年 5 月,第一次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0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 133,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转增后总股 本增至 240,300,000 股。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股本变更出具 了《验资报告》“立信大华验字〔2011〕157 号”验证确认。
公司实施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后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 股份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80,000,000 | 74.91%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80,000,000 | 74.91%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高管股份 | - | -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60,300,000 | 25.09% |
| 股份总数 | 240,300,000 | 100.00% |
14、2012 年 1 月,首批限制性股票激励实施情况
2012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 2012 年 1 月 4 日,并向 111 名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 2,069,900 股。在授予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减少 或放弃认购股票,因此,授予对象下调至 105 名,授予数量下调至 1,687,600 股,授予工作于 2012 年 2 月 25 日完成。2012 年 3 月 1 日,首批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上市,该部分股票自 2012 年 3 月 1 日至 2013 年 3 月 1 日为禁售期。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股本变更出具了“大华验字〔2012〕006 号”《验资报告》 验证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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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授予首批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 股份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81,687,600 | 75.08%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81,687,600 | 75.08%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高管股份 | - | -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60,300,000 | 24.92% |
| 股份总数 | 241,987,600 | 100.00% |
15、2012 年 5 月,第二次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2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1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 241,987,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后总股 本增至 341,583,880 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股本变更出具了《验 资报告》“大华验字〔2012〕057 号”验证确认。
公司实施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后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 股份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36,193,880 | 75.08%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36,193,880 | 75.08%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高管股份 | - | -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78,390,000 | 24.92% |
| 股份总数 | 341,583,880 | 100.00% |
16、2012 年 12 月,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被回购注销
201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日发布了《减资公告》,内容刊登于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自减资公告日起 45 天内,公司未收 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
公司本次对原激励对象吴华东、陈孙建、郭伟金、权冀翼、林振林、姚玉 伟、方攀、王海平、黄燕娇等 9 人持有的已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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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注销数量共计 244,790 股,占授予总量的 11.158%,占注销前总股本的 0.078%。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 的注销事宜已于 2012 年 12 月 25 日办理完成。
公司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 股份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35,949,090 | 75.06%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35,949,090 | 75.06%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高管股份 | - | -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78,390,000 | 24.94% |
| 股份总数 | 314,339,090 | 100.00% |
17、2013 年 10 月,达不到业绩条件股权激励的限制性股票被回购注销
2013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注销第二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 未达到第二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 象林丽纯、梁坚、吴起宏、魏章宏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01,822 股进行回购注销。
2013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 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对 92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 764,296 股进行回购注销。
上述决议通过后,公司同时发布了《减资公告》,具体内容分别刊登于 2013 年 4 月 26 日及 2013 年 8 月 3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 股票的注销事宜已于 2013 年 10 月 15 日办理完成。
公司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 股份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1,145,310 | 3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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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21,145,310 | 38.71%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91,827,662 | 61.29% |
| 股份总数 | 312,972,972 | 100.00% |
18、2015 年 5 月,第三次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5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4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 312,972,9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后总 股本增至 469,459,458 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股本变 更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5]000676”验证确认。
公司实施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后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 股份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95,236,412 | 41.59%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95,236,412 | 41.59%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4,223,046 | 58.41% |
| 股份总数 | 469,459,458 | 100.00% |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上市公司控股权变动情况
2015 年 11 月 6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兼实际控制人林秀浩与西藏知合签署《股 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5,094.56 万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 10.85%)作价 4.22 亿元出让给西藏知合,且不可撤销地授权西藏知合(或西藏知合指定的第三方) 作为其另行持有的 8,905.44 万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 18.97%,以下简称“授权 股份”)唯一的、排他的代理人,就授权股份全权代表其按公司章程行使权利; 为担保股份出让和表决权授予的执行,林秀浩同意将授权股份质押给西藏知合。 截至 2015 年 11 月 14 日,授权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2015 年 11 月 30 日,上述转让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交易完成后西藏知合持有公司 10.85%股份,同时拥有 18.97%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成为公司拥有单一表决权的最大股东、公司新的控股股东,王文学成为公司新的 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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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2016 年 6 月 27 日,林秀浩与控股股东西藏知合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 其持有的 8,905.44 万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 18.97%)作价 13.04 亿元出让给西 藏知合,交易完成后西藏知合直接持有公司 29.82%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王 文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2016 年 7 月 15 日,上述转让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及财务指标
2010 年,黑牛食品上市时的主营业务为大豆及谷类营养饮品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近年来受宏观环境及公司自身经营战略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各类产品 的产量均有所下滑,各类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也均有不同幅度的下滑。2015 年 11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后,公司战略有所调整。2015 年,公司陆续处置陕西黑 牛、苏州黑牛、辽宁黑牛以及广州达奇的股权以及广州黑牛、安徽黑牛的部分设 备。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6-03-31 | 2015-12-31 | 2014-12-31 | 2013-12-31 |
| 资产总额 | 99,569.90 | 122,689.05 | 217,574.38 | 179,932.83 |
| 负债总额 | 28,242.55 | 49,963.34 | 80,377.74 | 43,652.08 |
|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 者权益 |
71,327.35 | 72,725.71 | 137,196.64 | 136,280.75 |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1.52 | 1.55 | 4.38 | 4.35 |
| 资产负债率 | 28.36% | 40.72% | 36.94% | 24.26% |
2、合并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6 年1-3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营业收入 | 7,024.99 | 43,050.78 | 58,334.41 | 69,715.63 |
| 营业利润 | -1,452,99 | -53,157.67 | -803.79 | 1,308.26 |
| 利润总额 | -1,394.10 | -63,257.08 | 1,477.92 | 2,289.14 |
| 净利润 | -1,398.35 | -64,157.97 | 1,228.87 | 1,457.08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 -1,398.35 | -64,157.97 | 1,228.87 | 1,45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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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项目 | 2016 年1-3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 净利润 | ||||
| 毛利率 | -19.00% | -45.47% | 16.10% | -8.2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0 | -1.367 | 0.039 | 0.047 |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6 年1-3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6,934,51 | 6,416,89 | -234.22 | 11,218.1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1,146.47 | 35,312.66 | -47,468.96 | -31,403.8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12,590,36 | -23,406.49 | 21,721.39 | 14,772,92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净增加额 |
-20,671.34 | 18,323.06 | -25,981.79 | -5,412.71 |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藏知合持有公司 29.82%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王文学通过西藏知合控制公司 29.82%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概况
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知合的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西藏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拉萨市夺底路10号天路康桑小区12栋1单元2-5号 |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金亮 |
| 成立时间 | 2015年5月14日 |
| 资本管理(不含金融业务)、投资管理、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活动)。 |
|
| 经营范围 | |
(二)实际控制人概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的基本情况如下:
王文学先生,男,1967 年出生。历任全国第十二届政协委员、河北省第十 一届及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廊坊市工商联副主席、廊坊市政协常委、河北省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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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届青年联合会委员、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董事长、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现任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董事长、鼎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知合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廊坊幸福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七、最近三年及一期上市公司合法合规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黑牛食品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受到 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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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 深圳市黑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59826802M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杨瑜平 |
| 注册资本 | 15,000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16年1月8日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
| 登记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经营范围 |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 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 均不含限制项目);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 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二、历史沿革及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黑牛资本于 2016 年 1 月 8 日由自然人杨瑜平、李潮深和林秀浩共同设立, 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公司取得注册号为 440301114852448 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15,000 万元,其中杨瑜平认缴 1,050 万元,李潮 深认缴 6,750 万元,林秀浩认缴 7,200 万元,杨瑜平为法定代表人。出资总额 15,000 万元分期缴纳,首期缴纳 3,000 万元,出资总额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缴足。 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实缴资本 20 万元。
公司设立时股本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认缴额(万元) | 比例 |
|---|---|---|---|
| 1 | 林秀浩 | 7,200 | 48% |
| 2 | 李潮深 | 6,750 | 45% |
| 3 | 杨瑜平 | 1,050 | 7% |
| 合计 | 15,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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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三、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黑牛资本经营范围为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 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 上均不含限制项目);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兴 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 专卖商品)。
黑牛资本目前尚未正式开展业务。
四、黑牛资本成立以来主要财务指标
黑牛资本成立于 2016 年 1 月 8 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项目 | 2016-6-30 |
|---|---|
| 资产总额 | 164,433.91 |
| 负债总额 | 8,989.8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55,444.06 |
| 项目 | 2016 年1-6 月 |
| 营业收入 | - |
| 利润总额 | -44,555.9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4,555.94 |
五、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黑牛资本成立于 2016 年 1 月 8 日,成立至今未发生股权变更。
(一)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黑牛资本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原公司控股 股东林秀浩控制的公司,为黑牛食品的关联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黑牛资本 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认缴额(万元) | 比例 |
|---|---|---|---|
| 1 | 林秀浩 | 7,200 | 48% |
| 2 | 李潮深 | 6,750 | 45% |
| 3 | 杨瑜平 | 1,050 | 7% |
| 合计 | 15,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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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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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 姓名 | 林秀浩 | 曾用名 | 曾用名 | 无 | 无 |
|---|---|---|---|---|---|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
| 身份证号码 | 4405251962** | ||||
| 住所 |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 |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 |||||
| 任职单位 | 是否现任 | 职务 | 是否与任职单位 存在产权关系 |
||
| 黑牛食品 | 否 | 董事长 | 是 | ||
| 目前投资的主要企业的情况 | |||||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
| 黑牛食品 | 46,945.95 | 食品饮料 | 13.59% | ||
| 黑牛资本 | 15,000.00 | 投资管理 | 48.00% |
(三)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李潮深
| 1、李潮深 | |||
|---|---|---|---|
| 姓名 | 李潮深 | 曾用名 | 无 |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4405201956** | ||
| 住所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 |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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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任职单位 | 是否现任 | 是否现任 | 职务 | 职务 | 是否与任职单位 存在产权关系 |
|---|---|---|---|---|---|
| 汕头市金光高科股 份有限公司 |
是 | 董事 | 是 | ||
| 汕头市金平区精业 印务有限公司 |
是 | 法定代表人 | 是 | ||
| 云南誉丰泰实业有 限公司 |
是 | 法定代表人 | 是 | ||
| 黑牛资本 | 是 | 监事 | 是 | ||
| 目前投资的主要企业的情况 | |||||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
| 汕头市金光高科股 份有限公司 |
5,000.00 | 锂电池 | 30.27% | ||
| 汕头市金平区精业 印务有限公司 |
700.00 | 印刷 | 60.00% | ||
| 云南誉丰泰实业有 限公司 |
900.00 | 印刷 | 51.00% | ||
| 黑牛资本 | 15,000.00 | 投资管理 | 45.00% | ||
| 2、杨瑜平 | |||||
| 姓名 | 杨瑜平 | 曾用名 | 无 | ||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
| 身份证号码 | 3301061965** | ||||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 |||||
| 任职单位 | 是否现任 | 职务 | 是否与任职单位 存在产权关系 |
||
| 黑牛资本 | 是 | 法定代表人、执行 董事、经理 |
是 | ||
| 目前投资的主要企业的情况 | |||||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
| 黑牛资本 | 15,000.00 | 投资管理 | 7.00% |
六、下属主要企业概况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黑牛资本无下属企业。
七、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关联关系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黑牛资本,黑牛资本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林秀浩,林 秀浩过去 12 个月内曾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持有本公司 13.59% 股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届董事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不 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 避表决。
八、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黑牛资本不存在向本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况。
九、交易对方对交易对价支付的履约能力
交易对方黑牛资本成立于 2016 年 1 月 8 日,本次交易对价的支付来源计划 为黑牛资本自有资金以及自筹资金。
2016 年 7 月 22 日,黑牛资本与其实际控制人林秀浩就本次交易的资金支持 事项签署了《资金支持协议》,在黑牛资本根据《资产出售协议》使用自有资金 不足以支付资产购买的对价时,就不足部分,由林秀浩无条件为黑牛资本提供相 应的无息借款或向黑牛资本增资等方式加以解决。
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林秀浩已出具承诺:“鉴于黑牛食品已经与深圳市黑牛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约定:协议双方同意,于《重大 资产出售协议》生效后,黑牛食品自《资产出售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支 付标的资产之交易对价的 70%,标的资产之交易对价的 30%由黑牛资本在标的 资产全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本人作为交易对 方的实际控制人,本人同意在交易对方无法及时向黑牛食品支付本次交易全部对 价时,本人就本次交易对价的未支付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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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2016 年 6 月 27 日,林秀浩已将持有的黑牛食品 89,054,400 股出让给西藏知 合,共可获得股份转让款 130,375.64 万元。故黑牛资本及其实际控制人林秀浩有 意愿并有经济能力履行本次交易。
十、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涉及重大 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出具的声明与承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日,本次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的情形。
十一、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出具的声明与承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日,本次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 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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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资产为黑牛实业 100%股权、揭阳黑牛 100%股权、 安徽黑牛 100%股权、广州黑牛 100%股权、黑牛营销 100%股权。
一、黑牛实业
(一)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 汕头市黑牛实业有限公司 |
|---|---|
| 公司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注册地址 | 汕头市金平区潮汕路金园工业城9B6地块 |
| 法定代表人 | 黄逊才 |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15年11月2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500MA4UJHRF6G |
| 经营范围 | 食品生产,食品销售,货运经营,物业管理,电子计算机信息技术咨 询服务;农副产品(粮食、棉花除外)的收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历史沿革
黑牛实业系由黑牛食品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业经 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并核发编号为 91440500MA4UJHRF6G 的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公司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三)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黑牛食品持有黑牛实业 100%股权。
(四)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gsxt.saic.gov.cn/)查询信息及上 市公司出具的书面承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黑牛实业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 的有限公司,历次出资均是真实的,已经足额到位,公司持有的股权未设置抵押、 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 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 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其 合法存续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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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五)主要资产及权属状况、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及权属情况
经 2016 年 7 月 13 日黑牛食品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黑牛 实业将岐山北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粤(2016)汕头市不动 产权第 0020467 号)转让给黑牛食品,相关转让手续正在办理中。因此,本次交 易标的资产中不包含上述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如非特别说明,本报告中所 引用黑牛实业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及相应财务数据均根据假设上述房屋建筑 物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已于 2015 年 12 月完成而编制的黑牛实业经审计模拟财务报 告。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黑牛实业的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金额 | 比例 |
| 货币资金 | 1,167.96 | 4.51% |
| 应收账款 | 1,642.32 | 6.34% |
| 预付款项 | 196.79 | 0.76% |
| 其他应收款 | 20,442.95 | 78.88% |
| 存货 | 635.75 | 2.45% |
| 其他流动资产 | 214.07 | 0.83% |
| 流动资产合计 | 24,299.85 | 93.76% |
| 固定资产 | 976.55 | 3.77% |
| 无形资产 | 638.90 | 2.4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1 | 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16.46 | 6.24% |
| 资产总计 | 25,916.31 | 100.00% |
(1)不动产权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人 | 坐落 | 权利类型 | 用途 | 面积 | 终止日期 |
|---|---|---|---|---|---|---|---|
| 1 | 粤(2016)汕 头市不动产权 第0020467号 [注] |
汕头市黑 牛实业有 限公司 |
金平区 岐山北 工业片 区02-02 号地块 及地上 建筑物 (共四 幢) |
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 权/房屋使 用权 |
工业用 地/工业 厂房 |
宗地面 积: 22747.9 0㎡/房 屋建筑 面积 44888.1 3㎡ |
2058年4 月7日 |
| 2 | 粤(2016)汕 头市不动产权 |
汕头市黑 牛实业有 |
金平工 业区金 |
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 |
工业用 地/工业 |
宗地面 积:376 |
2061年12 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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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人 | 坐落 | 权利类型 | 用途 | 面积 | 终止日期 |
|---|---|---|---|---|---|---|---|
| 第0020590号 | 限公司 | 园片区 9B6号 地块及 地上建 筑物(共 二幢) |
权/房屋使 用权 |
厂房 | 1.70㎡/ 房屋建 筑面积 3955.62 ㎡ |
注:经 2016 年 7 月 13 日黑牛食品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黑牛实业将岐山 北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粤(2016)汕头市不动产权第 0020467 号)转 让给黑牛食品,相关转让手续正在办理中,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中不包含上述房屋建筑物及土 地使用权。
(2)商标权
2015 年 12 月 11 日,黑牛食品与黑牛实业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合同约定 黑牛食品将其所拥有的 132 份商标无偿转移给黑牛实业,转让的商标基本情况如 下:
| 序号 | 注册号 | 类别 | 商标 | 专用权人 | 专用权期限 |
|---|---|---|---|---|---|
| 1 | 14476001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06月14日 至2025年06月13日 |
|
| 2 | 3731656 | 05 | 黑牛食品 | 自2016年04月14日 至2016年04月13日 |
|
| 3 | 3731654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05月21日 至2025年05月20日 |
|
| 4 | 6278239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09年09月28日 至2019年09月27日 |
|
| 5 | 6508065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09年11月28日 至2019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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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6 | 1441560 | 30 | 黑牛食品 | 自2000年09月07日 至2010年09月06日 |
|
|---|---|---|---|---|---|
| 7 | 3653336 | 30 | 黑牛食品 | 自2007年06月28日 至2017年06月27日 |
|
| 8 | 14495663 | 29 | 黑牛食品 | — | |
| 9 | 3731650 | 30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05月07日 至2025年05月06日 |
|
| 10 | 3731648 | 31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05月07日 至2025年05月06日 |
|
| 11 | 3731675 | 32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05月14日 至2025年05月13日 |
|
| 12 | 1299259 | 32 | 黑牛食品 | 自2009年07月28日 至2019年07月27日 |
|
| 13 | 1173201 | 30 | 黑牛食品 | 自2008年05月07日 至2018年05月06日 |
|
| 14 | 14495684 | 30 | 黑牛食品 | — | |
| 15 | 1077524 | 32 | 黑牛食品 | 自2007年08月14日 至2017年0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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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16 | 1096918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07年09月07日 至2017年09月06日 |
|
|---|---|---|---|---|---|
| 17 | 3731653 | 30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05月07日 至2025年05月06日 |
|
| 18 | 14495764 | 32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06月14日 至2025年06月13日 |
|
| 19 | 10798483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13年06月28日 至2023年06月27日 |
|
| 20 | 3731652 | 30 | 黑牛食品 | 自2009年03月21日 至2019年03月20日 |
|
| 21 | 10798630 | 30 | 黑牛食品 | 自2013年07月14日 至2023年07月13日 |
|
| 22 | 1215495 | 32 | 黑牛食品 | 自2008年10月14日 至2018年10月13日 |
|
| 23 | 10798673 | 32 | 黑牛食品 | 自2013年08月28日 至2023年08月27日 |
|
| 24 | 3182469 | 05 | 黑牛食品 | 自2004年02月21日 至2014年0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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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25 | 3167138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14年07月28日 至2024年07月27日 |
|
|---|---|---|---|---|---|
| 26 | 12579393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14年10月14日 至2024年10月13日 |
|
| 27 | 3182468 | 31 | 黑牛食品 | 自2014年12月21日 至2024年12月20日 |
|
| 28 | 3182467 | 32 | 黑牛食品 | 自2014年03月07日 至2024年03月06日 |
|
| 29 | 3731657 | 05 | 黑牛食品 | 自2016年04月14日 至2026年04月13日 |
|
| 30 | 3731655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16年01月07日 至2026年01月06日 |
|
| 31 | 12203293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14年08月07日 至2024年08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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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32 | 6278238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09年09月28日 至2019年09月27日 |
|
|---|---|---|---|---|---|
| 33 | 12203292 | 32 | 黑牛食品 | 自2014年08月07日 至2024年08月06日 |
|
| 34 | 3653318 | 30 | 黑牛食品 | 自2007年06月28日 至2017年06月27日 |
|
| 35 | 3731649 | 31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07月14日 至2025年07月13日 |
|
| 36 | 3731647 | 32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05月14日 至2025年05月13日 |
|
| 37 | 11790322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14年05月07日 至2024年05月06日 |
|
| 38 | 10876084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13年12月14日 至2023年12月13日 |
|
| 39 | 10876198 | 30 | 黑牛食品 | 自2013年10月28日 至2023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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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40 | 11790625 | 30 | 黑牛食品 | 自2014年05月07日 至2024年05月06日 |
|
|---|---|---|---|---|---|
| 41 | 11790769 | 32 | 黑牛食品 | 自2014年05月07日 至2024年05月06日 |
|
| 42 | 10876448 | 32 | 黑牛食品 | 自2013年08月21日 至2023年08月20日 |
|
| 43 | 4267411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07年02月21日 至2017年02月20日 |
|
| 44 | 11790396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14年08月28日 至2024年08月27日 |
|
| 45 | 12747694 | 31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01月07日 至2025年01月06日 |
|
| 46 | 11790550 | 30 | 黑牛食品 | 自2014年08月28日 至2024年08月27日 |
|
| 47 | 12573049 | 32 | 黑牛食品 | 自2014年10月14日 至2024年10月13日 |
|
| 48 | 11790851 | 32 | 黑牛食品 | 自2014年05月14日 至2024年05月13日 |
|
| 49 | 18137051 | 29 | 黑牛食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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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50 | 17316029 | 29 | 黑牛食品 | — | |
|---|---|---|---|---|---|
| 51 | 17316030 | 30 | 黑牛食品 | — | |
| 52 | 18137052 | 30 | 黑牛食品 | — | |
| 53 | 18137053 | 32 | 黑牛食品 | — | |
| 54 | 16910832 | 29 | 黑牛食品 | — | |
| 55 | 16910831 | 30 | 黑牛食品 | — | |
| 56 | 16910830 | 32 | 黑牛食品 | 自2016年07月07日 至2026年07月06日 |
|
| 57 | 10109466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12年12月21日 至2022年12月20日 |
|
| 58 | 10109489 | 30 | 黑牛食品 | 自2013年02月28日 至2023年02月27日 |
|
| 59 | 10109532 | 32 | 黑牛食品 | 自2012年12月21日 至2022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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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60 | 11200257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14年06月07日 至2024年06月06日 |
|
|---|---|---|---|---|---|
| 61 | 3344324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07年07月28日 至2017年07月27日 |
|
| 62 | 3344408 | 30 | 黑牛食品 | 自2007年11月28日 至2017年11月27日 |
|
| 63 | 3344407 | 32 | 黑牛食品 | 自2007年10月21日 至2017年10月20日 |
|
| 64 | 3296100 | 33 | 黑牛食品 | 自2007年08月21日 至2017年08月20日 |
|
| 65 | 6555398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09年12月07日 至2019年12月06日 |
|
| 66 | 6555313 | 30 | 黑牛食品 | 自2010年03月28日 至2020年03月27日 |
|
| 67 | 6555312 | 32 | 黑牛食品 | 自2010年03月28日 至2020年03月27日 |
|
| 68 | 7200192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10年09月28日 至2020年0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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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69 | 7200191 | 30 | 黑牛食品 | 自2010年07月28日 至2020年07月27日 |
|
|---|---|---|---|---|---|
| 70 | 7199726 | 32 | 黑牛食品 | 自2010年07月21日 至2020年07月20日 |
|
| 71 | 8080982 | 30 | 黑牛食品 | 自2011年02月28日 至2021年02月27日 |
|
| 72 | 8080998 | 32 | 黑牛食品 | 自2011年02月28日 至2021年02月27日 |
|
| 73 | 8080951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11年07月14日 至2021年07月13日 |
|
| 74 | 7021182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12年09月14日 至2022年09月13日 |
|
| 75 | 7021181 | 30 | 黑牛食品 | 自2012年03月07日 至2022年03月06日 |
|
| 76 | 8590316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11年10月21日 至2021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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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77 | 8590339 | 30 | 黑牛食品 | 自2011年08月28日 至2021年08月27日 |
|
|---|---|---|---|---|---|
| 78 | 8590358 | 32 | 黑牛食品 | 自2011年08月28日 至2021年08月27日 |
|
| 79 | 9819471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12年10月07日 至2022年10月06日 |
|
| 80 | 9819556 | 32 | 黑牛食品 | 自2012年10月07日 至2022年10月06日 |
|
| 81 | 9819448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13年04月28日 至2023年04月27日 |
|
| 82 | 9819537 | 32 | 黑牛食品 | 自2012年10月07日 至2022年10月06日 |
|
| 83 | 8653723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12年08月14日 至2022年08月13日 |
|
| 84 | 8653777 | 30 | 黑牛食品 | 自2011年12月21日 至2021年12月20日 |
|
| 85 | 12624459 | 37 | 黑牛食品 | 自2014年10月14日 至2024年10月13日 |
|
| 86 | 13065254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14年12月21日 至2024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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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87 | 13068392 | 30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01月07日 至2025年01月06日 |
|
|---|---|---|---|---|---|
| 88 | 13068425 | 32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01月07日 至2025年01月06日 |
|
| 89 | 14749906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06月28日 至2025年06月27日 |
|
| 90 | 14750038 | 30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06月28日 至2025年06月27日 |
|
| 91 | 14750058 | 32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06月28日 至2025年06月27日 |
|
| 92 | 14847188 | 30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07月28日 至2025年07月27日 |
|
| 93 | 14847123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07月28日 至2025年07月27日 |
|
| 94 | 14855525 | 32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07月21日 至2025年07月20日 |
|
| 95 | 14910356 | 30 | 黑牛食品 | — | |
| 96 | 14910357 | 29 | 黑牛食品 | — | |
| 97 | 14910358 | 32 | 黑牛食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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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98 | 15071629 | 29 | 黑牛食品 | — | |
|---|---|---|---|---|---|
| 99 | 15071627 | 30 | 黑牛食品 | — | |
| 100 | 15071628 | 32 | 黑牛食品 | — | |
| 101 | 15123164 | 32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09月28日 至2025年09月27日 |
|
| 102 | 15122660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09月28日 至2025年09月27日 |
|
| 103 | 15123101 | 30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09月28日 至2025年09月27日 |
|
| 104 | 15237740 | 32 | 黑牛食品 | 自2010年10月14日 至2020年10月13日 |
|
| 105 | 15237874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10月14日 至2025年10月13日 |
|
| 106 | 15237981 | 30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10月14日 至2025年10月13日 |
|
| 107 | 15458311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11月21日 至2025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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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108 | 15458312 | 30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11月21日 至2025年11月20日 |
|
|---|---|---|---|---|---|
| 109 | 15458313 | 32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11月21日 至2025年11月20日 |
|
| 110 | 15458309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11月21日 至2025年11月20日 |
|
| 111 | 15458310 | 32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11月21日 至2025年11月20日 |
|
| 112 | 15614935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12月21日 至2025年12月20日 |
|
| 113 | 15614934 | 32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12月21日 至2025年12月20日 |
|
| 114 | 15614937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12月21日 至2025年12月20日 |
|
| 115 | 15614936 | 32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12月21日 至2025年12月20日 |
|
| 116 | 15768102 | 05 | 黑牛食品 | 自2016年01月14日 至2026年01月13日 |
|
| 117 | 16911665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16年07月14日 至2026年07月13日 |
|
| 118 | 16911667 | 30 | 黑牛食品 | 自2016年07月14日 至2026年0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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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119 | 16911666 | 32 | 黑牛食品 | 自2016年07月14日 至2026年07月13日 |
|
|---|---|---|---|---|---|
| 120 | 16910827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16年07月07日 至2026年07月06日 |
|
| 121 | 16910828 | 30 | 黑牛食品 | 自2016年07月07日 至2026年07月06日 |
|
| 122 | 16910829 | 32 | 黑牛食品 | 自2016年07月07日 至2026年07月06日 |
|
| 123 | 14403550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07月14日 至2025年07月13日 |
|
| 124 | 12076404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12月14日 至2025年12月13日 |
|
| 125 | 12076467 | 30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12月14日 至2025年12月13日 |
|
| 126 | 14016903 | 29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08月07日 至2025年08月06日 |
|
| 127 | 14016948 | 30 | 黑牛食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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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128 | 14016984 | 32 | 黑牛食品 | — | |
|---|---|---|---|---|---|
| 129 | 14697928 | 33 | 黑牛食品 | 自2016年04月21日 至2026年04月20日 |
|
| 130 | 14698047 | 33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06月28日 至2025年06月27日 |
|
| 131 | 14803696 | 33 | 黑牛食品 | 自2016年05月07日 至2026年05月06日 |
|
| 132 | 15163104 | 33 | 黑牛食品 | 自2015年09月28日 至2025年09月27日 |
注:上述商标的所有权由黑牛食品变更为黑牛实业的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且均已取得 了商标局出具的《商标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其中,第 8、14、49、50、51、52、53、54、 55、56、95、96、97、98、99、100、117、118、119、120、121、122、127、128 项商标正 在办理注册中,均已取得了商标局出具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但暂未取得《商标 注册证》。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商标均已取得了《商标注册证》。
(3)专利权
| 序 号 |
专利名称 | 类型 | 权利人 | 专利号 | 申请日 |
|---|---|---|---|---|---|
| 1 | 双蛋白多肽豆浆粉固体饮料的制 备方法 |
发明 专利 |
黑牛实业 | ZL200810029983.6 | 2008.07.30 |
| 2 | 双蛋白多肽豆浆粉固体饮料 | 发明 专利 |
黑牛实业 | ZL200810029984.0 | 2008.07.30 |
| 3 | 开窗礼盒(三合一核桃粉) | 外观 设计 |
黑牛实业 | ZL201330266136.3 | 2013.06.20 |
| 4 | 开窗礼盒(好礼合家欢) | 外观 设计 |
黑牛实业 | ZL201330266135.9 | 2013.06.20 |
| 5 | 食品包装袋(豆浆粉) | 外观 | 黑牛实业 | ZL201330254551.7 | 2013.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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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序 号 |
专利名称 | 类型 | 权利人 | 专利号 | 申请日 |
|---|---|---|---|---|---|
| 设计 | |||||
| 6 | 食品包装袋(维他命豆奶粉) | 外观 设计 |
黑牛实业 | ZL201330254651.X | 2013.06.17 |
| 7 | 食品包装袋(高钙豆奶粉) | 外观 设计 |
黑牛实业 | ZL201330254568.2 | 2013.06.17 |
| 8 | 食品包装袋(营养麦片) | 外观 设计 |
黑牛实业 | ZL201330255238.5 | 2013.06.17 |
| 9 | 开窗礼盒(牛奶燕麦片) | 外观 设计 |
黑牛实业 | ZL201330266137.8 | 2013.06.20 |
| 10 | 开窗礼盒(中老年燕麦片) | 外观 设计 |
黑牛实业 | ZL201330266131.0 | 2013.06.20 |
| 11 | 食品包装盒(香浓花生牛奶复合蛋 白饮品) |
外观 设计 |
黑牛实业 | ZL201330375187.x | 2013.08.06 |
| 12 | 食品包装盒(高钙花生牛奶复合蛋 白饮品) |
外观 设计 |
黑牛实业 | ZL201330375184.6 | 2013.08.06 |
| 13 | 食品包装袋(无蔗糖豆奶粉) | 外观 设计 |
黑牛实业 | ZL201430051040.X | 2014.03.14 |
| 14 | 食品包装袋(膳好麦系列燕麦片) | 外观 设计 |
黑牛实业 | ZL201430256203.8 | 2014.07.25 |
| 15 | 食品包装袋(膳好麦即食燕麦片) | 外观 设计 |
黑牛实业 | ZL201430256204.2 | 2014.07.25 |
| 16 | 食品包装罐(膳好麦燕麦片) | 外观 设计 |
黑牛实业 | ZL201430263157.4 | 2014.07.30 |
| 17 | 瓶贴(多益添乳酸菌饮品) | 外观 设计 |
黑牛实业 | ZL201430318335.9 | 2014.08.30 |
| 18 | 食品包装袋(豆奶粉700G系列) | 外观 设计 |
黑牛实业 | ZL201430419967.4 | 2014.10.30 |
| 19 | 食品包装袋(豆奶粉428G系列) | 外观 设计 |
黑牛实业 | ZL201430420207.5 | 2014.10.30 |
| 20 | 包装纸(乳酸菌饮品) | 外观 设计 |
黑牛实业 | ZL201430261308.2 | 2014.07.29 |
| 21 | 饮品包装瓶(乳酸菌饮品) | 外观 设计 |
黑牛实业 | ZL201430420177.8 | 2014.10.30 |
| 22 | 食品包装外箱(乳酸菌饮品—仔 仔) |
外观 设计 |
黑牛实业 | ZL201530225309.6 | 2015.06.30 |
| 23 | 食品包装膜(乳酸菌饮品—G能 加) |
外观 设计 |
黑牛实业 | ZL201530247062.8 | 2015.07.10 |
| 24 | 食品包装外箱(乳酸菌饮品—G能 加) |
外观 设计 |
黑牛实业 | ZL201530246875.5 | 2015.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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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序 号 |
专利名称 | 类型 | 权利人 | 专利号 | 申请日 |
|---|---|---|---|---|---|
| 25 | 食品包装瓶(乳酸菌饮品—G能 加) |
外观 设计 |
黑牛实业 | ZL201530247091.4 | 2015.07.10 |
| 26 | 一种湿法制备的风味豆奶粉及其 方法 |
发明 专利 |
黑牛实业 | ZL201410190973.6 | 2014.05.08 |
| 27 | 一种黑豆奶粉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 专利 |
黑牛实业 | ZL201410190974.0 | 2014.05.08 |
| 28 | 一种益生菌发酵酸豆奶的制备方 法 |
发明 | 黑牛实业 | ZL201410185513.4 | 2014.05.05 |
2、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黑牛实业无对外担保情况。
- 3、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黑牛实业的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金额 | 比例 |
| 应付账款 | 571.87 | 2.23% |
| 预收账款 | 12.04 | 0.05% |
| 应付职工薪酬 | 19.75 | 0.08% |
| 应交税费 | 92.12 | 0.36% |
| 其他应付款 | 24,809.12 | 96.86% |
| 流动负债合计 | 25,504.90 | 99.58% |
| 递延收益 | 108.00 | 0.42%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8.00 | 0.42% |
| 负债合计 | 25,612.90 | 100.00% |
(六)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 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黑牛实业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 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所进行的重大资产收购及出售事项
- 1、黑牛食品将资产与相关债权债务、劳动力划转至黑牛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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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经 2015 年 12 月 7 日黑牛食品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黑牛食 品将相关资产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全资子公司黑牛实 业。转让按账面净值划转,重组后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并自 转让之日起,开始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或登记变更手续。自转让之日起,黑牛实 业通过《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受让原黑牛食品以上正在履行的全部债权债务。
2、黑牛实业向黑牛食品转让岐山北房屋及土地使用权
经 2016 年 7 月 13 日黑牛食品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黑牛 实业将岐山北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粤(2016)汕头市不动 产权第 0020467 号)转让给黑牛食品,相关转让手续正在办理中,本次交易标的 资产中不包含上述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
上述资产转让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
(八)设立以来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黑牛实业主要从事食品饮料行业,主要产品包括液态饮品、豆奶粉和麦片, 补充产品为芝麻糊和核桃粉,设立以来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行业名称 | 2016 年1-3 月 | 2015 年度 | ||
| 主营业务 营业收入 |
主营业务 营业成本 |
主营业务 营业收入 |
主营业务 营业成本 |
|
| 食品饮料行业 | 1,380.32 | 1,138.78 | 1,567.75 | 1,302.80 |
| 合计 | 1,380.32 | 1,138.78 | 1,567.75 | 1,302.80 |
(九)设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指标
1、模拟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6-03-31 | 2015-12-31 |
| 流动资产合计 | 24,299.85 | 25,211.2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16.46 | 1,669.11 |
| 资产合计 | 25,916.31 | 26,880.37 |
| 流动负债合计 | 25,504.90 | 26,517.55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8.00 | 1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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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项目 | 2016-03-31 | 2015-12-31 |
|---|---|---|
| 负债合计 | 25,612.90 | 26,629.55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03.41 | 250.83 |
2、模拟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6 年1-3 月 | 2015 年度 |
| 营业收入 | 1,383.14 | 1,569.62 |
| 营业成本 | 1,141.14 | 1,304.01 |
| 利润总额 | 67.53 | 201.20 |
| 净利润 | 52.59 | 150.8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9.54 | 147.77 |
3、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及净利润影响
单位:元
| 项目 | 2016 年1-3 月 | 2015 年度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0.45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 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 府补助除外) |
40,000.00 | 40,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收入和支出 |
650.00 | 860.00 |
| 所得税影响额 | -10,162.39 | -10,215.00 |
| 合计 | 30,487.16 | 30,645.00 |
2015 年、2016 年 1-3 月,黑牛实业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 2.03%、5.80%,主要由政府补助构成。由于黑牛实业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小, 对黑牛实业净利润的影响较小,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具有较好的稳定性。
(十)设立以来交易、增资或改制涉及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黑牛实业成立于 2015 年 11 月,设立以来不存在交易、增资或改制情形。
(十一)交易标的为股权时的特殊事项
- 1、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黑牛食品持有黑牛实业 100%的股权。上市公司已严格履行了出资人义务, 不存在出资不实和抽逃出资的情形,出资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存在代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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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2、拟出售资产取得该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 让前置条件
黑牛实业为黑牛食品的全资子公司。黑牛食品转让 100%股权不需取得其他 股东的同意或者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本次交易完成后,黑牛 实业将成为黑牛资本的全资子公司。黑牛实业的公司章程不存在转让前置条件及 其他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相关投资协议不存在影响标的资产独立性 的条款或者其他安排。因此,标的股权符合转让条件。
(十二)立项、环保、行业准入和用地等的报批事项
本次出售黑牛实业 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和用地等有关 报批事项。
二、揭阳黑牛
(一)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 揭阳市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
|---|---|
| 公司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注册地址 | 揭阳空港经济区登岗开发区官路北侧 |
| 法定代表人 | 黄晓佳 |
| 注册资本 | 4,200万元 |
| 成立日期 | 1996年2月13日 |
| 注册号 | 445221000000865 |
| 经营范围 | 饮料(固体饮料类)的生产;方便食品(其他方便食品)生产;日用 百货、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监控品及易制毒品)、纸制品 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农副产品收购(不含专营);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
(二)历史沿革
揭阳黑牛由林秀浩和杨树楷出资组建,1996 年 2 月 13 日经揭东县工商行政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 445221000000865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 时公司名称为揭东县味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 万元,其中林秀浩出 资 30 万元,杨树楷出资 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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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1998 年 2 月,公司名称变更为“揭东县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1999 年 9 月,变更为“揭东县黑牛工贸有限公司”;2000 年 5 月,变更为“揭东县黑牛食品 ” 工业有限公司 。
2001 年 3 月 6 日,公司引进新股东并增加注册资本 750 万元,增加后注册 资本为 800 万元,其中林秀浩出资 320 万元,杨树楷出资 240 万元,杨忠出资 240 万元。
2002 年 4 月 16 日,公司股东发生股权转让,林秀浩股权全部转让给郑泽丰, 杨树楷股权全部转让给林锡浩。
2002 年 6 月 25 日,郑泽丰股权全部转让给郑江锋,杨忠股权全部转让给林 锡浩后,郑江锋出资 320 万元,林锡浩出资 480 万元。
2004 年 4 月 15 日,公司股东进行股权转让并增加注册资本 400 万元,林锡 浩将所持 480 万元股权全部转让给林秀浩,增加的注册资本中林秀浩出资 240 万元,郑江锋出资 160 万元,变更注册资本后:林秀浩出资 720 万元,占注册资 本 60%,郑江锋出资 480 万元,占注册资本 40%。
根据 2007 年 8 月 22 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林秀浩和郑江锋将 所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黑牛食品,工商变更日期为 2007 年 8 月 30 日。变更后, 黑牛食品出资 1,200 万,占注册资本 100%。法定代表人:林秀浩。
2010 年 5 月 26 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 3,000 万元,由黑牛食 品认缴,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4,200 万元,黑牛食品出资 4,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00%。
“ ” 2014 年 5 月 26 日,公司名称变更为 揭阳市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
(三)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黑牛食品持有揭阳黑牛 100%股权。
(四)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gsxt.saic.gov.cn/)查询信息及上 市公司出具的书面承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揭阳黑牛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7
的有限公司,历次出资均是真实的,已经足额到位,公司持有的股权未设置抵押、 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 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 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其 合法存续的情形。
(五)主要资产及权属状况、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及权属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揭阳黑牛的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金额 | 比例 |
|---|---|---|
| 货币资金 | 220.76 | 1.80% |
| 预付款项 | 28.58 | 0.23% |
| 其他应收款 | 23.59 | 0.19% |
| 存货 | 1,246.91 | 10.18% |
| 其他流动资产 | 500.16 | 4.08% |
| 流动资产合计 | 2,019.99 | 16.49% |
| 长期股权投资 | 2,016.47 | 16.46% |
| 固定资产 | 7,436.34 | 60.71% |
| 在建工程 | 309.88 | 2.53% |
| 无形资产 | 48.94 | 0.4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16.73 | 3.4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228.37 | 83.51% |
| 资产总计 | 12,248.36 | 100.00% |
(1)房屋产权
| 序号 | 房地产证号 (粤房地证字第) |
地址 | 建筑面积(平 方米) |
权利限制 |
|---|---|---|---|---|
| 1 | 0339494 | 揭东县登岗镇开 发区官路北侧 |
194.90 | 抵押 |
| 2 | 0338493 | 揭东县登岗镇开 发区官路北侧 |
1,019.70 | 抵押 |
| 3 | 0338486 | 揭东县登岗镇开 发区官路北侧 |
2,223.31 | 抵押 |
| 4 | 0338491 | 揭东县登岗镇开 发区官路北侧 |
277.76 | 抵押 |
| 5 | 0338485 | 揭东县登岗镇开 | 38.89 | 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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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序号 | 房地产证号 (粤房地证字第) |
地址 | 建筑面积(平 方米) |
权利限制 |
|---|---|---|---|---|
| 发区官路北侧 | ||||
| 6 | 0338489 | 揭东县登岗镇开 发区官路北侧 |
1,440.00 | 抵押 |
| 7 | 0338490 | 揭东县登岗镇开 发区官路北侧 |
1,440.00 | 抵押 |
| 8 | 0338496 | 揭东县登岗镇开 发区官路北侧 |
1,942.68 | 抵押 |
| 9 | 0338492 | 揭东县登岗镇开 发区官路北侧 |
910.94 | 抵押 |
| 10 | 0338495 | 揭东县登岗镇开 发区官路北侧 |
1,681.48 | 抵押 |
| 11 | 0338487 | 揭东县登岗镇开 发区官路北侧 |
1,208.05 | 抵押 |
| 12 | 0338488 | 揭东县登岗镇开 发区官路北侧 |
1,874.11 | 抵押 |
| 13 | 0615099 | 揭东县登岗镇开 发区官路北侧 |
8,105.70 | 抵押 |
| 14 | C2772896 | 揭东县登岗镇开 发区官路北侧 (三期厂房) |
10,187.49 | 抵押 |
| 15 | 2031000001 | 揭东县登岗镇登 玉公路东侧黑牛 公司豆奶粉扩建 车间 |
6,500.55 | 抵押 |
| 16 | 5705970 | 揭东县登岗镇开 发区官路北侧 |
1,256.38 | 抵押 |
揭阳黑牛的一处钢结构仓库和一处锅炉房因属于钢结构建筑,未办理房屋产 权证。
(2)土地使用权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地类 (用途) |
面积 (平方米) |
终止日期 |
|---|---|---|---|---|---|---|
| 1 | 揭东国用(2007) 第025号 |
揭东县黑 牛食品工 业有限公 司 |
揭东县登 岗镇登玉 公路东侧 |
工业用 地 |
53,026.00 | 2056年12 月29日 |
2、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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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2016 年 3 月 7 日,揭阳黑牛与平安银行广州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担保合 同》(平银穗营额抵字 20150804 第 001 号),该合同约定揭阳黑牛以其所有的的 房地产作抵押,为黑牛营销与平安银行广州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平 银穗营综字 20150804 第 001 号)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债务 30,000 元中的 5,000 万元提供抵押担保。
3、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揭阳黑牛的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金额 | 比例 |
| 应付账款 | 844.21 | 17.09% |
| 预收款项 | 2,314.46 | 46.85% |
| 应付职工薪酬 | 39.68 | 0.80% |
| 应交税费 | 16.68 | 0.34% |
| 其他应付款 | 1,724.93 | 34.92% |
| 流动负债合计 | 4,939.96 | 1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0.00 | 0.00% |
| 负债合计 | 4,939.96 | 100.00% |
(六)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 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揭阳黑牛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 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所进行的重大资产收购及出售事项
最近十二个月内,揭阳黑牛未进行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
(八)最近两年一期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揭阳黑牛主要从事食品饮料行业,主要产品包括 AD 钙豆奶粉、中老年豆奶 粉、高钙豆奶粉等各类豆奶粉,补充产品为豆浆粉,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营业务发 展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行业名称 | 2016 年1-3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 主营业务 | 主营业务 | 主营业务 | 主营业务 | 主营业务 | 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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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 食品饮料行业 | 2,109.34 | 1,815.69 | 9,361.65 | 8,475.36 | 9,333.05 | 7,868.66 |
| 合计 | 2,109.34 | 1,815.69 | 9,361.65 | 8,475.36 | 9,333.05 | 7,868.66 |
(九)最近两年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指标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6-03-31 | 2015-12-31 | 2014-12-31 |
| 流动资产合计 | 2,019.99 | 5,292.59 | 7,329.4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228.37 | 10,073.71 | 7,303.12 |
| 资产合计 | 12,248.36 | 15,366.29 | 14,632.52 |
| 流动负债合计 | 4,939.96 | 8,253.96 | 4,122.07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 - |
| 负债合计 | 4,939.96 | 8,253.96 | 4,122.07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308.40 | 7,112.33 | 10,510.45 |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6 年1-3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营业收入 | 2,140.12 | 10,828.12 | 9,641.97 |
| 营业成本 | 1,819.73 | 12,648.48 | 8,170.22 |
| 利润总额 | 196.07 | -3,367.87 | 513.87 |
| 净利润 | 196.07 | -3,398.12 | 385.0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 |
198.04 | -3,305.43 | 430.05 |
3、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及净利润影响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16 年1-3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9,694.40 | -538,901.96 | -20,850.8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 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 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 政府补助除外) |
- | 2,000.00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 | -390,000.00 | -579,058.00 |
| 所得税影响额 | - | - | 149,977.22 |
| 合计 | -19,694.40 | -926,901.96 | -449,93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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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1-3 月,揭阳黑牛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重 分别为-11.68%、2.73%、-1.00%。非经常性损益对揭阳黑牛净利润的影响较小,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具有较好的稳定性。
(十)最近三年交易、增资或改制涉及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最近三年,揭阳黑牛不涉及交易、增资及改制。
(十一)交易标的为股权时的特殊事项
1、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黑牛食品持有揭阳黑牛 100%的股权。上市公司已严格履行了出资人义务, 不存在出资不实和抽逃出资的情形,出资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存在代持行为, 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2、拟出售资产取得该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 让前置条件
揭阳黑牛为黑牛食品的全资子公司。黑牛食品转让 100%股权不需取得其他 股东的同意或者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本次交易完成后,揭阳 黑牛将成为黑牛资本的全资子公司。揭阳黑牛的公司章程不存在转让前置条件及 其他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相关投资协议不存在影响标的资产独立性 的条款或者其他安排。因此,标的股权符合转让条件。
(十二)立项、环保、行业准入和用地等的报批事项
本次出售揭阳黑牛 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和用地等有关 报批事项。
三、安徽黑牛
(一)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 安徽省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
|---|---|
| 公司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新区经济开发园 |
| 法定代表人 | 陈德龙 |
| 注册资本 | 15,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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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成立日期 | 2006年9月21日 |
|---|---|
| 注册号 | 340122000008499 |
| 经营范围 | 饮料(蛋白饮料类、其他饮料类)加工、销售;食品用塑料容器加工 (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自产产品所需的原材料及鸡蛋收购。 |
(二)历史沿革
安徽省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由林秀浩和林秀海出资组建,2006 年 9 月 21 日经肥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 3401232001521 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1,200 万元,其中林秀浩出资 1,080 万元,占注册资本 90%,林秀海出资 12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0%。
根据 2007 年 9 月 8 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林秀浩和林秀海将 其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后变更为为黑牛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工商变更日期为 2007 年 9 月 14 日。变更后,黑牛食品出资 1,200 万,占 注册资本的 100%。
2009 年 4 月 29 日黑牛食品对安徽黑牛增资 2,800 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 4,000 万元,2009 年 5 月 4 日营业执照变更为 340122000008499 号。
2010 年 5 月 26 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11,000 万元, 由黑牛食品认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5,000 万元,黑牛食品占注册资本的 100%。
2010 年 12 月 16 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500 万元,由 黑牛食品认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5,500 万元,黑牛食品占注册资本的 100%。
(三)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黑牛食品持有安徽黑牛 100%股权。 (四)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gsxt.saic.gov.cn/)查询信息及上 市公司出具的书面承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安徽黑牛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 的有限公司,历次出资均是真实的,已经足额到位,公司持有的股权未设置抵押、 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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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 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其 合法存续的情形。
(五)主要资产及权属状况、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及权属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安徽黑牛的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金额 | 比例 |
| 货币资金 | 361.77 | 1.13% |
| 应收账款 | 6,686.31 | 20.86% |
| 其他应收款 | 7,014.13 | 21.89% |
| 存货 | 1,618.83 | 5.05%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3.34 | 0.42% |
| 流动资产合计 | 15,814.38 | 49.34% |
| 固定资产 | 14,308.19 | 44.64% |
| 无形资产 | 1,927.17 | 6.0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235.36 | 50.66% |
| 资产总计 | 32,049.74 | 100.00% |
(1)房屋产权
| 序号 | 房地权证 (肥东字第) |
地址 | 建筑面积(平 方米) |
权利限制 |
|---|---|---|---|---|
| 1 | 10009539 | 肥东新城开发区 燎原路西1幢 |
1,569.75 | 无 |
| 2 | 10009540 | 肥东新城开发区 燎原路西2幢 |
749.70 | 无 |
| 3 | 10009541 | 肥东新城开发区 燎原路西3幢 |
23,904.81 | 无 |
| 4 | 10009542 | 肥东新城开发区 燎原路西4幢 |
1,641.38 | 无 |
| 5 | 10009543 | 肥东新城开发区 燎原路西5幢 |
1,196.98 | 无 |
| 6 | 10032022 | 肥东经济开发区 燎原路7号 |
25,445.87 | 无 |
| 7 | 10034838 | 肥东经济开发区 燎原路7号 |
10,074.08 | 无 |
| 8 | 10034839 | 肥东经济开发区 | 2,662.32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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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序号 | 房地权证 (肥东字第) |
地址 | 建筑面积(平 方米) |
权利限制 |
|---|---|---|---|---|
| 燎原路7号 |
(2)土地使用权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地类 (用途) |
面积 (平方米) |
终止日期 |
|---|---|---|---|---|---|---|
| 1 | 东国用(2007) 第457号 |
安徽省黑 牛食品工 业有限公 司 |
肥东新区 八斗路南 祥和路东 |
工业用 地 |
65,820.00 | 2057年7月 19日 |
| 2 | 东国用(2009) 第0982号 |
安徽省黑 牛食品工 业有限公 司 |
肥东新区 八斗路南 祥和路东 |
工业用 地 |
128,131.00 | 2059年6月 17日 |
(3)专利权
| 序 号 |
专利名称 | 类型 | 权利人 | 专利号 | 申请日 |
|---|---|---|---|---|---|
| 1 | 一种酸性双蛋白多肽豆乳饮料 | 发明 专利 |
安徽黑牛 | ZL200910144598.0 | 2009.08.21 |
| 2 | 新型振动筛 | 实用 新型 |
安徽黑牛 | ZL200920180538.X | 2009.11.13 |
| 3 | 一种汽水混合器 | 实用 新型 |
安徽黑牛 | ZL200920180808.7 | 2009.11.27 |
| 4 | 装箱板 | 实用 新型 |
安徽黑牛 | ZL200920180539.4 | 2009.11.13 |
| 5 | 一种多台空气压缩机的储气罐 | 实用 新型 |
安徽黑牛 | ZL200920180807.2 | 2009.11.27 |
| 6 | 真空下料装置 | 实用 新型 |
安徽黑牛 | ZL200920180537.5 | 2009.11.13 |
| 7 | 吹气装置 | 实用 新型 |
安徽黑牛 | ZL200920180536.0 | 2009.11.13 |
| 8 | 饮料瓶(双蛋动车我最牛) | 外观 设计 |
安徽黑牛 | ZL200930240477.7 | 2009.09.25 |
| 9 | 饮料瓶(黑牛双蛋动车) | 外观 设计 |
安徽黑牛 | ZL200930240478.1 | 2009.09.25 |
| 10 | 饮料瓶(黑牛125ML) | 外观 设计 |
安徽黑牛 | ZL200930242397.5 | 2009.10.23 |
| 11 | 饮料瓶(黑牛190ML) | 外观 设计 |
安徽黑牛 | ZL200930242396.0 | 2009.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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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2、对外担保情况
2015 年 8 月 14 日,安徽黑牛与平安银行广州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担保合 同》(平银穗营额保字 20150804 第 001-2 号),该合同约定安徽黑牛为黑牛营销 与平安银行广州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平银穗营综字 20150804 第 001 号)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债务 30,000 万元中的 5,000 万元提供保证担保。
3、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安徽黑牛的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金额 | 比例 |
| 应付账款 | 1,751.75 | 92.36% |
| 应付职工薪酬 | 25.62 | 1.35% |
| 应交税费 | 66.69 | 3.52% |
| 其他应付款 | 52.60 | 2.77% |
| 流动负债合计 | 1,896.66 | 1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
| 负债合计 | 1,896.66 | 100.00% |
(六)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 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安徽黑牛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 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所进行的重大资产收购及出售事项
2015 年 12 月 22 日,安徽黑牛以人民币 1,910.93 万元的价格以公开拍卖的 方式向黄利宏转让所持有的 PET 冷灌装生产线、PET450ML、PE1.5L 热灌装生 产线以及普丽盛砖包生产线。
上述资产转让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 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
(八)最近两年一期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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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安徽黑牛主要从事食品饮料行业,主要产品为蛋白饮料类、其他饮料等,最 近两年一期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行业名称 | 2016 年1-3 月 | 2016 年1-3 月 | 2015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4 年度 |
|---|---|---|---|---|---|---|
| 主营业务 营业收入 |
主营业务 营业成本 |
主营业务 营业收入 |
主营业务 营业成本 |
主营业务 营业收入 |
主营业务 营业成本 |
|
| 食品饮料行业 | 3,271.35 | 2,711.86 | 17,529.68 | 16,295.13 | 16,546.53 | 14,428.86 |
| 合计 | 3,271.35 | 2,711.86 | 17,529.68 | 16,295.13 | 16,546.53 | 14,428.86 |
经 2016 年 7 月 12 日黑牛食品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近期 由于受到宏观及行业因素持续低迷的影响,安徽黑牛盈利能力持续下滑,鉴于安 徽黑牛持续减产、产能利用严重不足、效益不佳,以及公司对不具备良好盈利能 力的子公司进行战略调整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安徽黑牛停产。
(九)最近两年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指标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6-03-31 | 2015-12-31 | 2014-12-31 |
| 流动资产合计 | 15,814.38 | 16,552.90 | 13,305.1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235.36 | 16,571.89 | 23,402.65 |
| 资产合计 | 32,049.74 | 33,124.79 | 36,707.82 |
| 流动负债合计 | 1,896.66 | 3,223.97 | 3,190.03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 - |
| 负债合计 | 1,896.66 | 3,223.97 | 3,190.03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0,153.08 | 29,900.82 | 33,517.79 |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6 年1-3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 营业收入 | 3,280.45 | 17,529.68 | 16,872.15 |
| 营业成本 | 2,717.74 | 16,295.13 | 14,730.17 |
| 利润总额 | 253.89 | -3,618.10 | 1,073.61 |
| 净利润 | 252.26 | -3,616.97 | 909.2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 |
191.13 | -246.82 | 728.77 |
- 3、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及净利润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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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16 年1-3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79,414.94 | -33,859,423.21 | -16,321.2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 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 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 政府补助除外) |
970,000.00 | 46,950.35 | 55,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683.77 | 110,964.75 | 2,084,305.54 |
| 所得税影响额 | - | - | -318,447.64 |
| 合计 | 611,268.83 | -33,701,508.11 | 1,804,536.61 |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1-3 月,安徽黑牛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重 分别为 19.85%、93.18%、24.23%。非经常性损益对安徽黑牛净利润的影响较大,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稳定性相对较弱。
(十)最近三年交易、增资或改制涉及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最近三年,安徽黑牛不涉及交易、增资及改制。
(十一)交易标的为股权时的特殊事项
1、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黑牛食品持有安徽黑牛 100%的股权。上市公司已严格履行了出资人义务, 不存在出资不实和抽逃出资的情形,出资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存在代持行为, 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2、拟出售资产取得该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 让前置条件
安徽黑牛为黑牛食品的全资子公司。黑牛食品转让 100%股权不需取得其他 股东的同意或者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本次交易完成后,安徽 黑牛将成为黑牛资本的全资子公司。安徽黑牛的公司章程不存在转让前置条件及 其他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相关投资协议不存在影响标的资产独立性 的条款或者其他安排。因此,标的股权符合转让条件。
(十二)立项、环保、行业准入和用地等的报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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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本次出售安徽黑牛 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和用地等有关 报批事项。
四、广州黑牛
(一)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 黑牛食品(广州)有限公司 |
|---|---|
| 公司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1号自编3号首层110房 |
| 法定代表人 | 张家春 |
| 注册资本 | 8,000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11年9月28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583366329Y |
| 经营范围 | 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固体饮料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历史沿革
广州黑牛由黑牛食品出资组建,2011 年 9 月 28 日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 44010100018000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8,000 万元,黑牛食品出资 8,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出资方式为货币资 金。
2011 年 9 月 22 日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大华验字【2011】第 5025 号 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1 年 9 月 22 日,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黑牛 以现金缴付出资额人民币 80,000,000.00 元,已经按规定缴足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黑牛食品持有广州黑牛 100%股权。
(四)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gsxt.saic.gov.cn/)查询信息及上 市公司出具的书面承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州黑牛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 的有限公司,历次出资均是真实的,已经足额到位,公司持有的股权未设置抵押、 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 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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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其 合法存续的情形。
-
(五)主要资产及权属状况、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
-
1、主要资产及权属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广州黑牛的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金额 | 比例 |
| 货币资金 | 41.05 | 0.19% |
| 其他应收款 | 102.61 | 0.47%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69.62 | 4.93%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13.29 | 5.59% |
| 固定资产 | 16,686.37 | 76.83% |
| 无形资产 | 3,817.96 | 17.5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504.34 | 94.41% |
| 资产总计 | 21,717.63 | 100.00% |
广州黑牛土地使用权列示如下: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地类 (用途) |
面积 (平方米) |
终止日期 |
|---|---|---|---|---|---|---|
| 1 | 穗府国用(2012) 第01100057号 |
黑牛食品 (广州)有 限公司 |
黄埔区云埔 工业区方达 路东面 B-0112、 B-0113南部 地块 |
工业用地 | 66,979.00 | 2062年6 月12日 |
广州黑牛固定资产主要为大豆多肽饮品项目厂房,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已 完成竣工验收手续,相关房屋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
2、对外担保情况
无对外担保情况。
3、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广州黑牛的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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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项目 | 金额 | 比例 |
|---|---|---|
| 应付账款 | 1,472.57 | 7.10% |
| 应付职工薪酬 | 0.65 | 0.00% |
| 应交税费 | 8.42 | 0.04% |
| 其他应付款 | 18,853.50 | 90.93% |
| 流动负债合计 | 20,335.14 | 98.07% |
| 递延收益 | 400.00 | 1.93%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00.00 | 1.93% |
| 负债合计 | 20,735.14 | 100.00% |
(六)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 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州黑牛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 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所进行的重大资产收购及出售事项
2015 年 12 月 22 日,广州黑牛以人民币 3,824.78 万元的价格以拍卖的方式 向黄利宏转让 1 套利乐前处理设备、14 套无菌利乐砖包生产线。
上述资产转让事项已经黑牛食品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限 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
(八)最近两年一期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广州黑牛属食品饮料行业,报告期内尚未进行实际生产经营。
(九)最近两年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指标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6-03-31 | 2015-12-31 | 2014-12-31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13.29 | 1,270.12 | 1,449.2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504.34 | 18,494.68 | 22,934.43 |
| 资产合计 | 21,717.63 | 19,764.81 | 24,383.64 |
| 流动负债合计 | 20,335.14 | 18,317.99 | 10,921.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00.00 | 400.00 | 5,763.00 |
| 负债合计 | 20,735.14 | 18,717.99 | 16,68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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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项目 | 2016-03-31 | 2015-12-31 | 2014-12-31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82.50 | 1,046.82 | 7,699.64 |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6 年1-3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0.00 |
| 营业成本 | 0.00 | 0.00 | 0.00 |
| 利润总额 | -64.32 | -6,553.16 | -200.29 |
| 净利润 | -64.32 | -6,652.83 | -100.6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 |
-64.32 | -373.76 | -100.62 |
3、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及净利润影响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16 年1-3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 -62,790,711.73 | - |
| 合计 | - | -62,790,711.73 | - |
2015 年,广州黑牛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 94.38%。报告期内 广州黑牛持续亏损,非经常性损益对广州黑牛净利润的影响较大,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净利润较为稳定。
(十)最近三年交易、增资或改制涉及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最近三年,广州黑牛不涉及交易、增资及改制。
(十一)交易标的为股权时的特殊事项
- 1、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黑牛食品持有广州黑牛 100%的股权。上市公司已严格履行了出资人义务, 不存在出资不实和抽逃出资的情形,出资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存在代持行为, 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
2、拟出售资产取得该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
-
让前置条件
广州黑牛为黑牛食品的全资子公司。黑牛食品转让 100%股权不需取得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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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股东的同意或者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本次交易完成后,广州 黑牛将成为黑牛资本的全资子公司。广州黑牛的公司章程不存在转让前置条件及 其他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相关投资协议不存在影响标的资产独立性 的条款或者其他安排。因此,标的股权符合转让条件。
(十二)立项、环保、行业准入和用地等的报批事项
本次出售广州黑牛 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和用地等有关 报批事项。
五、黑牛营销
(一)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 黑牛食品营销有限公司 |
|---|---|
| 公司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1号自编3号二楼202室 |
| 法定代表人 | 黄逊才 |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13年7月15日 |
| 注册号 | 440101000238230 |
| 经营范围 | 预包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技术进 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历史沿革
黑牛营销系由黑牛食品全额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15 日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取得注册号为 440101000238230 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2013 年 7 月 5 日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大华验字【2013】第 070009 号 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3 年 7 月 5 日,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黑牛营销 以现金缴付出资额人民币 200,000,000.00 元,已经按规定缴足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黑牛食品持有黑牛营销 100%股权。
(四)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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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gsxt.saic.gov.cn/)查询信息及上 市公司出具的书面承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黑牛营销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 的有限公司,历次出资均是真实的,已经足额到位,公司持有的股权未设置抵押、 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 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 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其 合法存续的情形。
(五)主要资产及权属状况、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及权属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黑牛营销的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金额 | 比例 |
|---|---|---|
| 货币资金 | 2,948.78 | 9.41% |
| 应收账款 | 456.49 | 1.46% |
| 预付款项 | 2,650.48 | 8.45% |
| 其他应收款 | 7,227.17 | 23.05% |
| 存货 | 90.57 | 0.29% |
| 其他流动资产 | 219.98 | 0.70%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593.47 | 43.36% |
| 固定资产 | 313.15 | 1.00% |
| 在建工程 | 17.11 | 0.05% |
| 无形资产 | 17,429.20 | 55.5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759.46 | 56.64% |
| 资产总计 | 31,352.92 | 100.00% |
黑牛营销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地类 (用途) |
面积 (平方米) |
终止日期 |
|---|---|---|---|---|---|---|
| 1 | 穂府国用(2014) 第14110056号 |
黑牛食品 营销有限 公司 |
云埔工业 区南岗片 第50号 地块北部 地块 |
工业用 地 |
33,339.29 | 2064年8月 17日 |
2、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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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无对外担保情况。
3、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黑牛营销的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金额 | 比例 |
| 短期借款 | 5,000.00 | 18.77% |
| 应付账款 | 8,939.61 | 33.56% |
| 预收款项 | 2,779.93 | 10.44%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9.68 | 0.60% |
| 应交税费 | 20.92 | 0.08% |
| 应付利息 | 13.32 | 0.05% |
| 其他应付款 | 9,722.89 | 36.50% |
| 流动负债合计 | 26,636.36 | 1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
| 负债合计 | 26,636.36 | 100.00% |
(六)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 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黑牛营销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 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所进行的重大资产收购及出售事项
最近十二个月内,黑牛营销未进行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
(八)最近两年一期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黑牛营销主要从事食品饮料行业,作为黑牛食品旗下专门从事渠道建设、市 场开拓、货品调配、产品销售的营销公司,其主营产品主要来源于集团内关联公 司,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行业名称 | 2016 年1-3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 主营业务 营业收入 |
主营业务 营业成本 |
主营业务 营业收入 |
主营业务 营业成本 |
主营业务 营业收入 |
主营业务 营业成本 |
|
| 食品饮料行业 | 6,982.50 | 6,598.91 | 38,069.39 | 34,425.97 | 47,372.83 | 33,351.82 |
| 合计 | 6,982.50 | 6,598.91 | 38,069.39 | 34,425.97 | 47,372.83 | 33,35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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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九)最近两年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指标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6-03-31 | 2015-12-31 | 2014-12-31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593.47 | 15,949.06 | 40,023.6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759.46 | 17,886.78 | 24,918.90 |
| 资产合计 | 31,352.92 | 33,835.85 | 64,942.52 |
| 流动负债合计 | 26,636.36 | 27,731.71 | 44,728.35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0.00 | 0.00 | 0.00 |
| 负债合计 | 26,636.36 | 27,731.71 | 44,728.35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716.57 | 6,104.14 | 20,214.18 |
2、利润表主要数据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16 年1-3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营业收入 | 6,982.50 | 38,069.80 | 47,394.58 |
| 营业成本 | 6,598.91 | 34,426.40 | 33,372.85 |
| 利润总额 | -1,373.55 | -13,982.05 | 297.29 |
| 净利润 | -1,387.57 | -14,110.04 | 210.1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 |
-1,387.57 | -14,126.87 | 210.10 |
3、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及净利润影响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16 年1-3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 -44,914.66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 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 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 政府补助除外) |
- | 180,000.00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 | 33,232.03 | - |
| 合计 | - | 168,317.37 | - |
2015 年,黑牛营销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0.12%。非经常性
损益对黑牛营销净利润的影响较小,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具有较好的稳定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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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十)最近三年交易、增资或改制涉及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最近三年,黑牛营销不涉及交易、增资及改制。
(十一)交易标的为股权时的特殊事项
1、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黑牛食品持有黑牛营销 100%的股权。上市公司已严格履行了出资人义务, 不存在出资不实和抽逃出资的情形,出资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存在代持行为, 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2、拟出售资产取得该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 让前置条件
黑牛营销为黑牛食品的全资子公司。黑牛食品转让 100%股权不需取得其他 股东的同意或者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本次交易完成后,黑牛 营销将成为黑牛资本的全资子公司。黑牛营销的公司章程不存在转让前置条件及 其他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相关投资协议不存在影响标的资产独立性 的条款或者其他安排。
黑牛营销与平安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相关《贷款合同》规定,黑牛营销若发 生股权结构中的变化,应提前书面通知平安银行广州分行,如平安银行广州分行 认为对《贷款合同》的履行产生重大影响的,黑牛营销应当取得其同意后方可实 施股东变更。平安银行广州分行已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出具《同意函》,同意黑 牛营销拟进行股权变更,即黑牛营销股东由黑牛食品变更为林秀浩或其指定的第 三方,相关《综合授信合同》及《贷款合同》继续履行。
因此,标的股权符合转让条件。
(十二)立项、环保、行业准入和用地等的报批事项
本次出售黑牛营销 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和用地等有关 报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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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第五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一、评估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6)第 0769 号、 第 0770 号、第 0771 号、第 0772 号和第 0773 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各家标的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估。 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 拟出售资产 | 账面净值 | 评估值 | 增值率 |
|---|---|---|---|
| 黑牛实业100%股权 | 250.83 | 916.38 | 265.34% |
| 揭阳黑牛100%股权 | 7,112.34 | 9,826.69 | 38.16% |
| 安徽黑牛100%股权 | 29,900.81 | 30,837.57 | 3.13% |
| 广州黑牛100%股权 | 1,046.82 | 1,948.19 | 86.11% |
| 黑牛营销100%股权 | 6,104.14 | 7,789.40 | 27.61% |
| 合计 | 44,414.94 | 51,318.23 | 15.54% |
二、对估值结论有重要影响的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 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 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 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 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 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持续使用假设: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 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 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 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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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假定。 即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企 业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 持续经营能力
(二)特殊假设
根据《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安徽黑牛停产的议案》,由于受到宏观及行业 因素持续低迷的影响,安徽省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盈利能力持续下滑,出于安 徽省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持续减产、产能利用严重不足的事实,和对不具备良 好盈利能力的公司进行战略调整考虑,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安徽省黑牛食 品工业有限公司停产。安徽省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将不再经营现有的业务,拥 有的设备将全部变卖。此次对于安徽省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机器设备是以变 卖处置为假设前提进行评估的,即在拟变卖设备重置成本法结果的基础上考虑了 变卖系数,同时考虑了拆除费用,以此作为拟变卖设备的评估值。如期后拟变卖 设备的实际情况与上述假设存在差异,将导致评估值的变化。
三、对标的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及其合理性分析
(一)评估方法简介
企业价值评估基本方法包括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也称成本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 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 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 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收 益法是从企业获利能力的角度衡量企业的价值,建立在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基 础上。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 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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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
1、黑牛实业
黑牛实业成立于 2015 年 11 月,成立的目的主要是承接母公司黑牛食品的豆 奶粉和麦片等全部产品业务,黑牛实业的毛利率水平参考母公司黑牛食品的毛利 率水平,近几年人工成本的上涨,以及产品的低价市场竞争,母公司黑牛食品口 径的毛利率水平下降明显,另外豆奶类产品市场的萎缩使得黑牛实业未来的收入 增长受限,对此,黑牛实业未来会寻求产品创新和业务转型,但就目前来说,公 司还没有明确的战略方向,未来的盈利预测具有很大不确定性,无法使用收益法 进行评估。另外,无法取得类似公司的股权交易的案例,也无法采用市场法进行 评估。因此,对于黑牛实业,仅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其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
2、揭阳黑牛
揭阳黑牛主要生产 AD 钙豆奶粉、中老年豆奶粉、高钙豆奶粉等各类豆奶粉, 由于近些年消费者生活饮食结构的变化以及饮食喜好的变化,豆奶类产品行业已 经逐渐走向没落,消费者尤其为年青一代的消费者,更加偏好碳酸饮料,而以前 对豆奶类产品比较钟情的老年人,也由于牛奶制品的普及,其对豆奶类产品的偏 好逐渐转移到牛奶制品,产品市场的萎缩使得揭阳黑牛未来的收入增长受限,此 外由于近几年人工人本的上涨,以及产品的低价市场竞争,使得揭阳黑牛的毛利 率水平下降明显。对此,揭阳黑牛未来会寻求产品创新和业务转型,但就目前来 说,公司还没有明确的战略方向,未来的盈利预测具有很大不确定性,无法使用 收益法进行评估。另外,无法取得类似公司的股权交易的案例,也无法采用市场 法进行评估。因此,对于揭阳黑牛,仅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3、安徽黑牛
根据《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安徽黑牛停产的议案》,由于受到宏观及行业 因素持续低迷的影响,安徽省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盈利能力持续下滑,出于安 徽省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持续减产、产能利用严重不足的事实,和对不具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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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盈利能力的公司进行战略调整考虑,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安徽省黑牛食 品工业有限公司停产。届时安徽省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将不再经营现有的业 务,拥有的设备将全部变卖。此次对于安徽省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机器设备 是以变卖处置为假设前提进行评估的,即在拟变卖设备重置成本法结果的基础上 考虑了变卖系数,同时考虑了拆除费用,以此作为拟变卖设备的评估值。如期后 拟变卖设备的实际情况与上述假设存在差异,将导致评估值的变化。
4、广州黑牛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广州黑牛为在建阶段,厂房主体已经完成,但尚未 进行管线安装及装修。广州黑牛规划的主要产品为大豆多肽饮品,但由于近些年 大豆多肽饮品的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广州黑牛现还未投产,未来市场规模和盈利 状况具有很大不确定性,无法使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另外,无法取得类似公司的 股权交易的案例,也无法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因此,对于广州黑牛,仅采用资 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5、黑牛营销
黑牛营销为一家销售公司,其主要销售集团内部企业生产的豆奶粉、豆浆粉、 复合营养麦片、燕麦片、芝麻糊、核桃粉等固态营养冲调饮品及核桃乳、花生牛 奶和“黑牛仔仔”、“多溢添”、“G 能加”等乳酸菌饮品等,近年来相关产品市场疲 软,黑牛营销未来的收入增长受限,因此,公司未来的盈利预测具有很大不确定 性,无法使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另外,无法取得类似公司的股权交易的案例,也 无法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因此,对于黑牛营销,仅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四、资产基础法重要估值参数及具体评估结果
(一)黑牛实业
1、流动资产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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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
| 货币资金 | 24,019,833.34 |
| 应收账款 | 317,698.99 |
| 预付账款 | 2,549,884.67 |
| 其他应收款 | 212,957,945.88 |
| 存货 | 11,029,531.14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37,708.74 |
| 流动资产合计 | 252,112,602.76 |
(2)评估方法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产负债表、申报的流动资产各科目评估明细表,在清查核 实的基础上,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工作原则进行评估工作。
①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 24,019,833.34 元,均为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账面值 24,019,833.34 元,共 2 个账户,全部为人民币存款。评估 人员查阅了相关会计记录及对账单,并对其期末余额进行了函证,查阅银行对账 单与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根据回函情况查明未达账项属于正常,经调节后银行 存款余额相符。银行存款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经评估,货币资金评估值 24,019,833.34 元。
②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334,419.99 元,坏账准备 16,721.00 元,账面价值 317,698.99 元;纳入评估范围内其他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12,961,542.44 元,坏账 准备 3,596.56 元,账面价值 212,957,945.88 元。
对应收款项,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评估明细表余额是否相符,根据评 估明细表查阅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分析账龄。对金额较 大或金额异常的款项进行函证,对没有回函的款项实施替代程序(取得期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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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款项的有关凭证或业务发生时的相关凭证),对关联单位应收款项进行相互核 对,以证实应收款项的真实性、完整性,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
评估人员在对上述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 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欠款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 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采用个别认定和账龄分析的方法估计风险损失,对关联 企业的往来款项等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0;对有确凿 证据表明款项不能收回或实施催款手段后账龄超长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100%; 对于预计不能全额收回但又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或不能全额收回的款项, 在逐笔分析业务内容的基础上,参考企业计算坏账准备的方法,以帐龄分析分别 确定一定比例的风险损失,按账面余额扣除风险损失确定评估值。
应收款项账龄分析法风险损失计提比例如下表: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含1年) | 5% | 5% |
| 1-2年(含2年) | 10% | 10% |
| 2-3年(含3年) | 20% | 20% |
| 3-4年(含4年) | 50% | 50% |
| 4-5年(含5年) | 70% | 70% |
| 5年以上 | 100% | 100% |
通过上述风险损失的计提比例,取得应收账款的评估风险损失金额为 16,721.00 元;其他应收款的评估风险损失金额为 3,596.56 元。
经评估,应收账款评估值 317,698.99 元;其他应收款评估值 212,957,945.88 元。
③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账面价值为 2,549,884.67 元,主要内容为预付的原辅材料、商标款、 员工培训费等。
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如评 估人员现场核实日,该预付账款的货物已经交付,或服务已经提供,评估人员检 查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及预付账款明细账,核实无误后,以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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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评估人员现场核实日,该预付账款的货物还未交付,或服务还未提供,评估人 员通过函证,检查原始凭证,查询债务人的经营状况、资信状况,进行账龄分析 等程序,综合分析判断,以该预付账款可收回货物、获得服务、或收回货币资金 等可以形成相应资产和权益的金额的估计值作为评估值。
经评估,预付账款评估值 2,549,884.67 元。
④存货
存货账面余额 11,029,531.14 元,跌价准备 0 元,账面价值 11,029,531.14 元。 存货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在产品。
评估人员对存货申报表与明细账、总账及会计报表进行核对,查阅相关账簿 记录和原始凭单,以确认存货的真实存在及产权状况。对企业的存货内控制度, 存货进、出库和保管核算制度及定期盘点制度进行核查,通过查阅最近的存货进 出库单等,掌握存货的周转情况,并对存货的品质进行了重点调查。经核实,确 认该企业内控制度严格、健全,存货的收、发和保管的单据、账簿记录完整、清 晰。评估人员对存货进行了抽盘,抽查数量占总量的 40%以上,抽查金额占总量 的 60%以上。抽查了评估基准日至盘点日之间的存货的出入库单等,确定评估基 准日至盘点日之间的出入库存货的数量,并由此倒推计算出评估基准日存货的实 有数量。
A.原材料
原材料账面余额 6,809,944.92 元,跌价准备 0 元,账面价值 6,809,944.92 元。 原材料评估采用市场法:按照现行市场价格并加上合理的运杂费及损耗后计算评 估值。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原材料和在库周转材料购进日期接近于评估基准日且 价格变动很小,因此本次评估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评估,原材料评估值 6,809,944.92 元。
B.产成品
产成品账面余额为 4,214,807.61 元,减值准备 0 元,账面价值 4,214,807.61 元。纳入评估范围的产成品全部为对外销售的产品,主要包括三合一核桃粉(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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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礼盒)900g6、即食燕麦片(立袋)680g12 等。评估人员首先查阅了有关会 计记录、仓库记录,取得了企业基准日的产成品盘点表,并对产成品进行了抽查 盘点,经核实账面数量和金额记录正确。其次通过了解相关产品的销售市场和公 司在市场的占有率,确定产成品的销售情况。
产成品的评估值=产成品数量×不含税的销售单价×[1-销售费用率-销售税 金率-销售利润率×所得税税率-销售利润率×(1-所得税税率)×净利润折减 率]
其中:产成品不含税销售价格根据评估基准日销售情况确定;销售费用率、 销售税金率、销售利润率等指标均依据企业近年来的会计报表综合确定;净利润 折减率根据产成品的销售状况确定,其中畅销产品为 0,一般销售产品为 50%, 勉强可销售的产品为 100%。黑牛实业产品属于订单式生产,销售情况一般,净 利润折减率取 50%。
经实施以上评估过程,产成品评估值为 4,642,422.47 元。 C.在产品
在产品账面余额为 4,778.61 元,减值准备 0 元,账面价值 4,778.61 元,为尚 未完工的在制品。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在产品评估明细表,通过询问在产品的 核算流程,审查有关在产品的原始单据、记账凭证及明细账,对在产品的形成和 转出业务进行抽查审核,对在产品的价值构成情况进行调查,经核查,在产品成 本结转及时完整,金额准确,且生产周期较短,企业按实际成本记账,其成本组 成内容为生产领用的原材料、制造费用、辅助材料和人工费用等。评估人员在核 查其成本构成与核算情况后认为其账面值基本可以体现在产品的现时价值,故以 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经评估,在产品评估值为 4,778.61 元。
⑤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值 1,237,708.74 元。是企业预缴的待抵扣的进项税。评估 人员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通过了解企业适用的税种、税率、税额以及缴费的费 率等核实企业的纳税申报表,通过查阅缴税凭单确认申报数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经核实,企业税款且金额与申报数相符。故以核实后账面值做为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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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估结果
经实施以上评估,流动资产评估结果见下表所示:
流动资产评估汇总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货币资金 | 24,019,833.34 | 24,019,833.34 |
| 应收账款 | 317,698.99 | 317,698.99 |
| 预付账款 | 2,549,884.67 | 2,549,884.67 |
| 其他应收款 | 212,957,945.88 | 212,957,945.88 |
| 存货 | 11,029,531.14 | 11,457,146.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37,708.74 | 1,237,708.74 |
| 流动资产合计 | 252,112,602.76 | 252,540,217.62 |
增减值原因分析:流动资产评估增值主要是由存货评估增值所致。具体原因 分析如下:存货评估增值 427,614.86 元,主要原因为产成品评估增值 427,614.86 元,企业产成品账面价值按照实际成本进行计量,本次产成品按照市场法进行评 估,评估值大于账面成本。
2、固定资产—建(构)筑物
(1)评估范围
黑牛实业基准日时点模拟剥离相关房产后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主要 为 9B6 厂房等。具体明细及账面价值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权证编号 | 项目名称 | 账面原值 | 账面净值 |
| 粤房地权证汕字第 1000143305号 |
太阳能中央热水设备 | 217,798.20 | 10,889.91 |
| 9B6厂房1 | 2,710,869.40 | 2,084,814.48 | |
| 粤房地权证汕字第 1000143304号 |
9B6厂房2 | ||
| 合计 | 2,928,667.60 | 2,095,704.39 |
(2)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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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①成本法
主要房屋建筑物评估方法是根据建筑工程概预算指标或竣工结算资料确定 委估建筑物工程量,以现行定额标准、建设规费、贷款利率计算出建筑物的重置 全价,并按建筑物的使用年限和对建筑物现场勘察的情况综合确定成新率,进而 计算建筑物评估值。
房屋建(构)筑物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其他房屋建(构)筑物是在实地勘察的基础上,以类比的方法,综合考虑各 项评估要素,确定重置单价并计算评估净值。
A.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值全价由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三部分组成。 重置全价=建安综合造价+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a.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确定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电气、暖气、消 防等配套设施工程的总价,土建、装饰装修工程造价采用重编预(决)算法进行 计算。评估人员套用《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广东省建筑与装饰 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建设施工机 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2015 年 12 月广东省、汕头市建筑工程材料价格信息 及相应的费用定额计算工程建安造价。
b.前期费用及其它费用确定
前期及其他费用套用财政部、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收取的建设费用及建设单位 为建设工程而投入的除建筑造价外的其它费用两个部分。包括的内容及取费标准 见下表:
前期及其它费用表
| 序号 | 费用 | 计费基础 | 费率 | 取费依据 |
|---|---|---|---|---|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造价×费率 | 1.13% | 财建[2002]39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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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勘察设计费 | 造价×费率 | 3.05% | 计价格[2002]10号 |
|---|---|---|---|---|
| 3 | 工程监理费 | 造价×费率 | 2.19% | 发改价格[2007]670号 |
| 4 | 招标代理费 | 造价×费率 | 0.31% | 计价格[2002]1980号 |
| 5 | 环境影响评价费 | 造价×费率 | 0.11% | 计价格[2002]125号 |
| 小计 | 6.79% | |||
| 1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造价×费率 | 4.00% | 粤价(2003)160号 |
| 2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 建面×单价 | 10.00 | 粤财综〔2009〕53号 |
| 3 |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 建面×单价 | 0.60 | 财综[2002]23号 |
| 4 | 白蚁防治费 | 建面×单价 | 7.00 | 粤价(2002)370号 |
| 小计 | 4%+17.6 |
c.资金成本的确定
资金成本系在建设期内为工程建设所投入资金的贷款利息,其采用的利率按 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标准计算,工期按建设正常情况周期计算,并按均匀投 入考虑: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它费用)×合理工期×贷款利息×50% B.综合成新率的评定
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成新率的确定,采用现场勘察成新率和理论成新率两种 方法计算,并对两种结果按勘察和理论 6:4 的比例加权平均计算综合成新率。其 中:
勘察成新率 N1:通过评估人员对各建(构)筑物的实地勘察,对建(构) 筑物的基础、承重构件(梁、板、柱)、墙体、地面、屋面、门窗、墙面粉刷、 吊顶及上下水、通风、电照等各部分的勘察,根据原城乡环境建设保护部发布的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鉴定房屋新旧程度参考依据》和《房屋不同成新率 的评分标准及修正系数》,结合建筑物使用状况、维修保养情况,分别评定得出 各建筑物的现场勘察成新率。
理论成新率根据经济使用年限和房屋已使用年限计算。
理论成新率 N2=(1-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或 N2=[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经以上两种方法计算后,通过加权平均计算成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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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新率 N=勘察成新率 N1×60%+理论成新率 N2×40%
C.评估值的计算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3)评估结果
经评估,建筑物评估原值 4,964,600.00 元,评估净值 3,964,445.00 元;评估 原值增值率 69.52%,评估净值增值率 89.17%。建筑物评估汇总表见下表:
建筑物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率(%) | |||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
| 房屋建筑物 | 2,928,667.60 | 2,095,704.39 | 4,964,600.00 | 3,964,445.00 | 69.52 | 89.17 |
| 合计 | 2,928,667.60 | 2,095,704.39 | 4,964,600.00 | 3,964,445.00 | 69.52 | 89.17 |
增减值原因分析: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现行房屋 造价比当时的建筑造价有一定幅度的提高,特别是建筑工程人工费的提高,造成 评估原值增加。
3、固定资产—设备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分为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三大类,设备账 面原值 15,655,071.35 元,账面净值 8,125,049.84 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名称 | 账面原值 | 账面净值 |
| 机器设备 | 8,242,593.28 | 5,064,183.70 |
| 车辆 | 3,825,832.00 | 1,541,555.40 |
| 电子设备 | 3,586,646.07 | 1,519,310.74 |
| 合计 | 15,655,071.35 | 8,125,049.84 |
(2)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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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机器设备的评估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机器设备评估的重置成本法是通 过估算全新机器设备的更新重置成本,然后扣减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 性贬值,或在确定综合成新率的基础上,确定机器设备评估价值的方法。设备的 重置价值一般包括重新购置或建造与评估对象功效相同的全新资产所需的一切 合理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如设备的购置价、运杂费、设备基础费、安装调试 费、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等。本次评估采用的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综合成新率
①机器设备的评估
A.机器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设备基础费+安装调试费+前期及其他 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对于零星购置的小型设备,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格+ 运杂费-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对于一些运杂费和安装费包含在设备费中的, 则直接用不含税购置价作为重置价值。
a.设备购置价
对于仍在现行市场流通的设备,直接按现行市场价确定设备的购置价格;对 于已经淘汰、厂家不再生产、市场已不再流通的设备,则采用类似设备与委估设 备比较,综合考虑设备的性能、技术参数、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差异,分析确定购 置价格。
b.运杂费
对于国产设备,运杂费是指厂家或经销商销售处到设备安装现场的运输费 用。设备运杂费采用以下公式计算确定:设备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率, 主要根据《资产评估常用数据和参数手册》提供的运杂费参考费率,并结合企业 合同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次评估,考虑生产厂家与设备所在地的距离、设备重量 及外形尺寸等因素,按不同运杂费率计取。运输费率主要参考下表进行计算:
运输里程 取费基础 费率 (%) 运输里程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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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100KM以内 | 设备价 | 1.0 | 1000KM以内 | 2.8 |
|---|---|---|---|---|
| 200KM以内 | 设备价 | 1.2 | 1250KM以内 | 3.3 |
| 300KM以内 | 设备价 | 1.4 | 1500KM以内 | 3.8 |
| 400KM以内 | 设备价 | 1.6 | 1750KM以内 | 4.3 |
| 500KM以内 | 设备价 | 1.8 | 2000KM以内 | 4.8 |
| 750KM以内 | CIF价 | 2.3 | 2000KM以上每增 250KM费率增加 |
0.5 |
对于运输费用已含在设备价款中的不再计算。
c.设备基础费
对于设备的基础费,根据设备的特点,参照《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 法及各项概算指标》行业定额,以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安装费率计取。如设备 不需单独的基础或基础已在建设厂房时统一建设,在计算设备重置全价时不再考 虑设备基础费用
d.安装调试费
备安装调试费包括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需经过组合、定位、联接固定、检 测试验等一系列作业,最后达到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一般设备安装调试费采用以下公式计算确定:设备安装调试费=设备购置价 ×安装调试费率
主要根据《资产评估常用数据和参数手册》提供的安装调试费参考费率,并 结合企业合同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e.前期及其他费用
前期及其他费用项目包括建设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招投标代 理服务费、环境评价费等。主要参照相关行业的有关取费标准,结合资产购建的 实际费用支出情况确定。本次评估经测算的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费率如下表所 示:
费用名称 计费文件名称 计费文号 费率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21
| 建设单位管理费计费 | 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 定》的通知 |
财建[2002]394号 | 1.13% |
|---|---|---|---|
| 勘察设计计费 |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 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
计价格[2002]10号 | 3.05% |
| 工程监理计费 |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建设工程监 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
发改价格(2007)670 号 |
2.19% |
| 招投标代理服务费 | 国家计委《招投标代理服务费收费 标准》 |
计价格[2002]1980号 | 0.31% |
| 环境评价费 | 国家计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 收费标准》 |
计价格[2002]125号 | 0.11% |
| 合计% | 6.79% |
f.资金成本
根据建设项目的合理建设工期,按评估基准日适用的贷款利率,资金成本按 建设期内均匀性投入计取。本次评估,对于大、中型设备,合理工期在 6 个月以 上的计算其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用+其他费用)×贷款利 率×建设工期×1/2,对于超过一年工期的按复利公式计算。
贷款利率应按照合理工期长短来确定对应的利率,评估基准日执行 2015 年 10 月 24 日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为:
| 项目名称 | 年利率(%) |
|---|---|
| 一年以内(含一年) | 4.35 |
| 一至五年(含五年) | 4.75 |
| 五年以上 | 4.90 |
B.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a.对大型、关键设备,采用勘察成新率和理论成新率按权重确定: 综合成新率=勘察成新率×0.6+理论成新率×0.4
勘察成新率:勘察成新率的确定主要以企业设备实际状况为主,根据设备的 技术状态、工作环境、维护保养情况,依据现场实际勘察情况对设备分部位进行 逐项打分,确定勘察成新率。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22
理论成新率:理论成新率根据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或尚可使用年限)和已 使用的年限确定。
理论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的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对于已使用年限超过经济寿命年限的设备,使用如下计算公式:
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b.对于价值量低、结构轻巧、简单、使用情况正常的设备,主要根据使用时 间,结合维修保养情况,以使用年限法确定成新率。
C.评估值的计算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②车辆的评估
A.车辆重置全价
车辆重置全价由购置价、车辆购置税和其它合理费用(如验车费、牌照费、 手续费等)三部分构成。购置价主要参照同类车型最新交易的市场价格确定
B.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运输车辆,以车辆行驶里程确定成新率,然后结合现场勘察情况进行调 整,如果现场勘察情况与里程成新率法确定成新率差异不大的,则不调整。
里程成新率=(车辆法定行驶里程-累计行驶里程)/车辆法定行驶里程×100% C.车辆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车辆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③电子及办公设备的评估
A.电子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电子设备多为企业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空调等设备,由经销商负责运送安 装调试,重置成本直接以市场采购价确定。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23
B.成新率的确定
电子及办公设备成新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对 于大型的电子设备还参考其工作环境、设备的运行状况等来综合确定其成新率。
C.评估价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对于购置时间较早,已停产且无类比价格的车辆及电子设备,主要查询二手 交易价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
经评估,设备类资产评估原值为 13,979,004.65 元元,评估净值为 9,800,981.65 元。评估原值减值率 10.71%,评估净值增值率 20.63%。设备评估结果汇总表见 下表:
设备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率(%) | |||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
| 机器设备 | 8,242,593.28 | 5,064,183.70 | 7,819,600.00 | 5,573,013.00 | -5.13 | 10.05 |
| 车辆 | 3,825,832.00 | 1,541,555.40 | 3,227,800.00 | 2,612,163.00 | -15.63 | 69.45 |
| 电子设备 | 3,586,646.07 | 1,519,310.74 | 2,931,604.65 | 1,615,805.65 | --18.26 | 6.35 |
| 合计 | 15,655,071.35 | 8,125,049.84 | 13,979,004.65 | 9,800,981.65 | -10.11 | 20.63 |
增减值原因分析:
①机器设备原值减值主要原因是原材料价格的下降,从而使部分设备价格有 所下浮。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机器设备评估使用年限高于折旧年限, 另一方面是增加了前期费用和资金成本等必要费用。
②车辆净值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为企业车辆使用率较低,里程少,成新率高。
③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近几年电子产品更新换代较快价格不 断下降所致,评估净值减值的企业会计折旧年限短于评估中电子设备的经济寿命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24
年限。
4、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评估范围
黑牛实业基准日时点模拟剥离相关土地后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主要 有一宗。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序 号 |
宗地名称 | 土地权证号 | 土地位 置 |
入账 日期 |
用 地 性 质 |
准 用 年 限 |
开 发 程 度 |
面积 **(m2) ** |
账面价值 | |
| 原值 | 净值 | |||||||||
| 1 | 金平工业区 金园片区9B6 号地块 |
汕国用 (2013)第 91300012号 |
金平工 业区金 园片区 9B6号地 块 |
2015-1 2 |
工 业 |
50 | 五 通 一 平 |
3761.7 | 4,420,142.83 | 4,084,401.25 |
(2)评估方法
①评估方法的选用
根据估价对象的特点、具体条件和项目的实际情况,依据《城镇土地估价规 程》,结合估价对象所在区域的土地市场情况和土地估价师收集的有关资料,分 析、选择适宜于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价格的评估方法。
依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规定,宗地评估方法有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成 本逼近法、市场比较法、剩余法、收益还原法等评估方法。由于待估宗地所在区 域基准地价基准日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距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时间 较短,参照国土资源部公布的监测地价变动指数,所以本次评估可以采用基准地 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
由于可以取得与待估宗地可比的市场交易案例或者挂牌出让的宗地,并且区 域因素、个别因素、交易因素的差异能够合理量化,满足采用市场比较法的条件。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待估宗地采用市场比较法及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②评估方法介绍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25
A.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基准地价是根据城镇土地在实际利用和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基本经济效益, 按照一定条件和方法测算出来的商业、住宅、工业等各类用地在某区域面积内的 平均土地价格。它反映出城镇内部各类用地总体地价变化趋势,揭示了各类用地 经济效益的区位差异。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以基准地价为基础,通过对影响地 价的各因素分析,确定各因素的修正系数和年限修正系数等,从而确定宗地地价 具体测算公式如下:
Pi=[P×(1±K) ×T×Kij±F]×Y
式中:
Pi——待估宗地地价;
P——待估宗地对应的基准地价;
K——各影响因素修正系数之和,包括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
T——期日修正系数;
Kij——容积率修正系数;
F——开发程度修正系数;
Y——待估宗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
B.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市场中的替代原理,将估价对象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评 估基准日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地产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地产的成交价格作适当 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客观合理价格的方法。
公式:V = VB ✕ A ✕ B ✕ C ✕ D
其中:
VB--比较实例价格;
A--估价对象交易情况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情况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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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B--估价对象评估基准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期日地价指数;
C--估价对象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D--估价对象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3)评估结果
1.评估结果
- 经评估,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单价为 1,170 元,市 场比较法评估单价为 1,174 元,差异率为 0.31%,根据评估人员综合分析认为,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市场比较法评估结果均从不同方面反映了当地地产市场 情况,并且结果相差很小,本次评估取两者的算术平均值,即 1,172 元/平方米, 该宗土地评估值为 4,408,700.00 元。具体见下表:
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宗地名称 | 土地使用权证号 | 面积 (㎡)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 原值 | 净值 | ||||
| 金平工业区金园片 区9B6号地块 |
汕国用(2013)第 91300012号 |
3761.7 | 4,420,142.83 | 4,084,401.25 | 4,408,700.00 |
2.评估结果分析
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 4,084,401.25 元,土地评估值为 4,408,700.00 元,评估 增值 324,298.75 元,增值率 7.94%,主要原因是(1)随着汕头市经济发展工业 用地价格略有上涨;(2)新基准地价标准提高。
5、无形资产—专利权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专利资产是指黑牛实业应用于生产工艺及提高产品性能的专 利资产,截止评估基准日,黑牛实业拥有 28 项专利资产,上述专利资产的相关 情况如下:
| 序 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申 请 |
专 利 |
简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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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 人 | 类 型 |
||||
|---|---|---|---|---|---|
| 1 | 201330266136.3 | 开窗礼盒(三合一核桃粉) | 林 秀 浩 |
外 观 设 计 |
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食品的 包装。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产品 的形状、图案,以及形状、图案与色 彩的结合。 |
| 2 | 201330266135.9 | 开窗礼盒(好礼合家欢) | 林 秀 浩 |
外 观 设 计 |
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食品的 包装。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产品 的形状、图案,以及形状、图案与色 彩的结合。 |
| 3 | 201330254551.7 | 食品包装袋(豆浆粉) | 林 秀 浩 |
外 观 设 计 |
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食品的 包装。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产品 的图案、以及图案与色彩的结合。 |
| 4 | 201330254651.X | 食品包装袋(维他命豆奶 粉) |
林 秀 浩 |
外 观 设 计 |
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食品的 包装。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产品 的图案、以及图案与色彩的结合。 |
| 5 | 201330254568.2 | 食品包装袋(高钙豆奶粉) | 林 秀 浩 |
外 观 设 计 |
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食品的 包装。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产品 的图案、以及图案与色彩的结合。 |
| 6 | 201330255238.5 | 食品包装袋(营养麦片) | 林 秀 浩 |
外 观 设 计 |
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食品的 包装。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产品 的图案、以及图案与色彩的结合。请 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有色彩。 |
| 7 | 201330266137.8 | 开窗礼盒(牛奶燕麦片) | 林 秀 浩 |
外 观 设 计 |
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食品的 包装。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产品 的形状、图案,以及形状、图案与色 彩的结合。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 有色彩。 |
| 8 | 201330266131.0 | 开窗礼盒(中老年燕麦片) | 林 秀 浩 |
外 观 设 计 |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食品 的包装。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产 品的形状、图案,以及形状、图案与 色彩的结合。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 含有色彩。 |
| 9 | 201330375187.x | 食品包装盒(香浓花生牛 奶复合蛋白饮品) |
林 秀 浩 |
外 观 设 计 |
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食品的 包装。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产品 的图案,以及图案与色彩的结合。请 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有色彩。 |
| 10 | 201330375184.6 | 食品包装盒(高钙花生牛 奶复合蛋白饮品) |
林 秀 浩 |
外 观 设 |
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食品的 包装。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产品 的图案,以及图案与色彩的结合。请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28
| 计 | 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有色彩。 | ||||
|---|---|---|---|---|---|
| 11 | 201430256203.8 | 食品包装袋(膳好麦系列 燕麦片) |
林 秀 浩 |
外 观 设 计 |
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食品的 包装。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 形状、图案和色彩的结合。请求保护 的外观设计包含有色彩。设计1为基 本设计。 |
| 12 | 201430256204.2 | 食品包装袋(膳好麦即食 麦片) |
林 秀 浩 |
外 观 设 计 |
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食品的 包装。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 形状、图案和色彩的结合。请求保护 的外观设计包含有色彩。 |
| 13 | 201430263157.4 | 食品包装罐(膳好麦燕麦 片) |
林 秀 浩 |
外 观 设 计 |
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食品的 包装。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 形状、图案和色彩的结合。请求保护 的外观设计包含有色彩。 |
| 14 | 201430318335.9 | 瓶贴(多溢添乳酸菌饮品) | 林 秀 浩 |
外 观 设 计 |
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贴于瓶子, 起到产品标识的作用。本外观设计产 品的设计要点:产品的图案。 |
| 15 | 201430419967.4 | 食品包装袋(豆奶粉700G 系列) |
林 秀 浩 |
外 观 设 计 |
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食品的 包装。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 形状、图案的结合。设计1为基本设 计。 |
| 16 | 201430420207.5 | 食品包装袋(豆奶粉428G 系列) |
林 秀 浩 |
外 观 设 计 |
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食品的 包装。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 形状、图案的结合。设计1为基本设 计。 |
| 17 | 201430261308.2 | 包装袋(乳酸菌饮品) | 林 秀 浩 |
外 观 设 计 |
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包装瓶 的外包装。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 点:产品的图案。 |
| 18 | 201430420177.8 | 饮品包装瓶(乳酸菌饮品) | 林 秀 浩 |
外 观 设 计 |
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饮品的 包装。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 形状、图案和色彩的结合。请求保护 的外观设计包含有色彩。 |
| 19 | 201530225309.6 | 食品包装外箱(乳酸菌饮 品-仔仔) |
林 秀 浩 |
外 观 设 计 |
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食品的 外包装。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 形状、图案和色彩的结合。请求保护 的外观设计包含有色彩。 |
| 20 | 201530247062.8 | 食品包装膜(乳酸菌饮品 -G能加) |
林 秀 浩 |
外 观 设 计 |
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包装瓶的 外包装。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 图案和色彩的结合。请求保护的外观 设计包含有色彩。 |
| 21 | 201530246875.5 | 食品包装外箱(乳酸菌饮 | 林 | 外 | 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食品的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29
| 品-G能加) | 秀 浩 |
观 设 计 |
外包装。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 形状、图案和色彩的结合。请求保护 的外观设计包含有色彩。 |
||
|---|---|---|---|---|---|
| 22 | 201530247091.4 | 食品包装瓶(乳酸菌饮品 -G能加) |
林 秀 浩 |
外 观 设 计 |
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食品的 包装。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 形状、图案和色彩的结合。请求保护 的外观设计包含有色彩。 |
| 23 | 201430051040.X | 食品包装袋(无蔗糖豆 奶粉) |
林 秀 浩 |
外 观 设 计 |
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食品的 包装。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产品 的图案与色彩的结合。请求保护的外 观设计包含有色彩。 |
| 24 | 201410190973.6 | 一种湿法制备的风味豆奶 粉及其方法 |
罗 宝 剑 |
发 明 专 利 |
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风味豆奶 粉,包括以下重量百分比的成分:黄 豆30~60%、全脂奶粉1~15%、麦 芽糖浆20~50%、白砂糖10~40%、 果料1~10%、大豆油1~5%、大豆磷 脂0.5~3%、三聚磷酸钠0.1~0.5%、 六偏磷酸钠0.1~0.5%。本发明实施 例还公开了一种湿法制作上述风味豆 奶粉的方法。采用本发明,避免了在 添加果味料时使豆奶PH值降低而产 生沉淀分层的问题,使产品更为稳定, 而通过添加果汁或果酱使制作成的各 种风味豆奶含有丰富的维生素,符合 消费者对豆奶粉口味和营养的需求, 设备投入低、效益高、易于推广。 |
| 25 | 201410190974.0 | 一种黑豆奶粉及其制备方 法 |
罗 宝 剑 |
发 明 专 利 |
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黑豆奶粉, 包括以下重量百分比的成分:黑豆 20~60%、葡萄糖浆10~40%、白砂糖 10~25%、奶粉1~10%、大豆油1~5%。 本发明实施例还公开了一种用于制备 上述黑豆奶粉的方法。采用本发明, 通过浸泡黑豆皮,提取黑豆皮的黑色 素,把泡豆皮的水备用于黑豆瓣磨浆, 利用黑豆皮天然黑色素,使产品应有 人们认知的颜色;并又通过超高压均 质乳化,改善了产品的口感,并使得 冲调后脂肪蛋白不分离,产品稳定不 易沉淀分层,且不需添加任何化学防 腐剂、着色剂和稳定剂。 |
| 26 | 200810029983.6 | 双蛋白多肽豆浆粉固体饮 料的制备方法 |
罗 宝 剑 |
发 明 专 利 |
一种双蛋白多肽豆浆粉固体饮料的制 备方法,包括步骤(1)利用大豆制造豆 浆;(2)用蛋白酶将豆浆中的部分大豆 蛋白质酶解为大豆多肽;(3)进行灭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30
| 酶,得到多肽豆浆;(4)先配备下述原 料:多肽豆浆、全脂奶粉、麦芽糖浆、 白糖、大豆纤维素、食用大豆油、大 豆低聚糖、食用碳酸钙、维生素A和 维生素D,然后将全脂奶粉、麦芽糖 浆、白糖、大豆纤维素、食用大豆油、 大豆低聚糖、食用碳酸钙、维生素A 和维生素D加入到多肽豆浆中,并混 合均匀,得到混合料液;(5)对混合料 液进行喷雾干燥处理,得到双蛋白多 肽豆浆粉固体饮料。本发明制得的双 蛋白多肽豆浆粉固体饮料含有植物蛋 白和动物蛋白,并且含有大豆多肽, 营养价值高,更有利于人体健康。 |
|||||
|---|---|---|---|---|---|
| 27 | 200810029984 | 双蛋白多肽豆浆粉固体饮 料 |
罗 宝 剑 |
发 明 专 利 |
一种双蛋白多肽豆浆粉固体饮料,由 下述配比的原料制成,按每生产100 千克双蛋白多肽豆浆粉固体饮料计, 所用原料为:多肽豆浆按干重计50~ 60千克,全脂奶粉10~15千克,麦 芽糖浆按干重计12~20千克,白糖 8~10千克,大豆纤维素1~2千克, 食用大豆油3~4千克,大豆低聚糖 1.5~2.5千克,食用碳酸钙1.0~1.5 千克,维生素A 600毫克,维生素D 5 毫克;其中多肽豆浆依照下述步骤制 得:(1)利用大豆制造豆浆;(2)用蛋白 酶将豆浆中的大豆蛋白质酶解为大豆 多肽;(3)完成酶解后,进行灭酶,得 到多肽豆浆。本发明含有植物蛋白和 动物蛋白,并且含有大豆多肽,营养 价值高,更有利于人体健康。 |
| 28 | 201410185513.4 | 一种益生菌发酵酸豆奶 的制备方法 |
罗 宝 剑 |
发 明 专 利 |
一种益生菌发酵酸豆奶的制备方法, 包括下述步骤:(1)配备原料;(2) 原料预处理:(2-a)加水对全脂奶粉 和葡萄糖进行溶解,再加入豆浆中, 均质后进行浓缩、褐变处理,得到豆 奶基料;(2-b)加水对脱脂奶粉进行 溶解,再加入益生菌进行发酵,得到 发酵种液;(2-c)将白砂糖和稳定剂 混合、溶解并杀菌;(3)制备发酵豆 奶:(3-1)将豆奶基料和发酵种液加 入到第二发酵罐中,在负压环境下进 行低温发酵;(3-2)向第二发酵罐中 加入复合风味酶,水解后得到发酵豆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31
奶;(4)将发酵豆奶与白砂糖稳定剂 混合溶液混合,然后加水、加柠檬酸 水溶液、均质并灭菌,得到益生菌发 酵酸豆奶。本发明制得的发酵酸豆奶 具有良好的口感和风味。
(2)评估方法
此次委托评估的技术类资产,在市场上不易找到市场参照交易案例,产品的 开发成本与其所能产生的效益没有明显的关联关系,而该技术均已投入经营并产 生稳定效益,在未来几年技术产品的收入规模是可以估计的。因此决定采用收益 现值法进行评估。
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对象未来寿命期内预期收益,并 采用适当的折现率予以折现,借以确定评估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未来无形资产带来的收益采用收入分成的方法确定:根据企业应用无形资产 带来的预期收益及无形资产在其中的贡献率确定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
其基本公式如下:
==> picture [87 x 3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式中:
P--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值;
D-为无形资产分成率;
Ri--分成基数,即销售收入或现金流;
r--折现率;
n--收益预测期间;
i--收益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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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牛实业专利资产的价值测算表如下: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32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年份 | 2016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8 年 |
| 一 | 产品收入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 二 | 收入提成率 | 1.10% | 0.99% | 0.88% |
| 三 | 收入分成金额 | 87.98 | 79.19 |
71.27 |
| 折现率 | 18.00% | 18.00% | 18.00% | |
| 折现系数 | 0.8475 | 0.7182 |
0.6086 |
|
| 四 | 收入分成现值 | 74.56 | 56.87 |
43.37 |
| 五 | 技术评估值 | 174.81 |
经过评估,黑牛实业拥有的专利资产的评估值为 174.81 万元。
6、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其他无形资产为黑牛实业以购买方式取得的方正彩色照排系统软件包、微软 软件、金蝶软件以及商标权。对于除商标权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评估人员查阅 相关取得凭证,确定其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在核实其摊余期限、摊销过程 的基础上,按照其评估基准日以后尚存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其评估值。
纳入评估范围的商标权,原始入账金额 919,809.21 元,账面金额为 467,493.62,主要为形成商标权所必须的申请和维护费用金额,评估人员在核实 商标权账面金额形成相关凭证的基础上,结合分析企业在行业内的品牌优势及企 业现阶段的盈利情况,认为上述商标权未能够给企业带来超额的收益或者品牌效 益,因此对于公司商标权的评估,在核实其摊余期限、摊销过程的基础上,按照 其评估基准日以后尚存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其评估值。
7、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 5,079.39 元,是企业会计核算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因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由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所产 生。评估人员就差异产生的原因、形成过程进行了调查和了解。经核实企业该科 目核算的内容是由计提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形成的。评估人员对其发生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了核实,核 实结果与企业账面记录一致。评估人员对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的坏账准备重新 核实,通过确定应收款项的评估风险损失,乘以相应的所得税率,确定递延所得 税的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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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经评估,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为 5,079.39 元。
8、负债
(1)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企业评估申报的各项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包括应付 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非流动负债包括其他 非流动负债。上述负债在评估基准日账面值如下所示: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 流动负债: | |
| 应付账款 | 17,639,938.94 |
| 预收款项 | 120,381.19 |
| 应付职工薪酬 | 623,670.11 |
| 应交税费 | 617,821.36 |
| 其他应付款 | 246,173,669.19 |
| 流动负债合计 | 265,175,480.79 |
| 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120,0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20,000.00 |
| 负债合计 | 266,295,480.79 |
(2)评估方法
①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账面值 17,639,938.94 元,主要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 劳务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主要是材料费、设备费等采购应付未付款。
评估人员审查了企业的购货合同及有关凭证,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 料、商品等,均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 估价值)记入本科目,未发现漏记应付账款。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②预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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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预收款项账面值 120,381.19 元,主要核算企业因销售货物等而预收的款项。 评估人员核实了有关合同,并对大额单位进行了发函询证,在确认其真实性 的基础上以经过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③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 623,670.11 元,核算内容为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 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按企业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工会经费等。
评估人员按照企业规定对应付职工薪酬各明细项进行核实和抽查复算,同时 查阅明细账、入账凭证,检查各项目的计提、发放、使用情况。经核查,财务处 理正确,合乎黑牛实业规定的各项相应政策,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④应交税费
应交税金账面值 617,821.36 元,主要核算公司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企业所 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等。
评估人员查验了企业所交税金的税种和金额,审核纳税申报表和应交税金账
户,核实基准日所应交纳的税种和金额无误。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⑤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值为 246,173,669.19 元,是除主营业务以外,与外单位和本 单位以及职工之间业务往来款项,主要内容为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 款项,如应付材料费、工程款、欠付个人款项及集团所属单位往来等。
评估人员审查了相关的文件、合同或相关凭证,无虚增虚减现象,在确认其 真实性后,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⑥其他非流动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的账面价值为 1,120,000.00 元,其中 960,000.00 元为企业对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技改切块和综合技改资金,查阅相关审批文件后,确认 该项负债企业无需归还,以账面价值乘以企业所得税后的值作为评估值;科技计 划项目经费评估人员查阅有关合同、凭证和账簿记录,经核实其账、表、金额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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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符,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经评估,其他非流动负债评估价值为 400,000.00 元。
(3)评估结果
负债评估结果见下表所示:
负债评估汇总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 流动负债: | |
| 应付账款 | 17,639,938.94 |
| 预收款项 | 120,381.19 |
| 应付职工薪酬 | 623,670.11 |
| 应交税费 | 617,821.36 |
| 其他应付款 | 246,173,669.19 |
| 流动负债合计 | 265,175,480.79 |
| 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400,0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00,000.00 |
| 负债合计 | 265,575,480.79 |
增减值原因分析:评估减值主要为其他非流动负债中,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 金、技改切块和综合技改资金项目补贴款以账面价值乘以企业所得税后的值作为 评估值。
8、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黑牛实业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26,880.38 万元,评估价值 为 27,473.93 万元,增值额 593.55 万元,增值率为 2.21%;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26,629.55 万元,评估价值为 26,557.55 万元,减值额 72.00 万元,减值率为 0.27%; 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250.83 万元,评估价值为 916.38 万元,增值额为 665.55 万元, 增值率为 265.34%。评估汇总情况详见下表: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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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 流动资产 | 25,211.26 | 25,254.02 | 42.76 | 0.17 |
| 非流动资产 | 1,669.12 | 2,219.91 | 550.79 | 33.00 |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
| 固定资产 | 1,022.08 | 1,376.54 | 354.46 | 34.68 |
| 在建工程 | - | - | - | |
| 无形资产 | 646.53 | 842.86 | 196.33 | 30.37 |
| 土地使用权 | 408.44 | 440.87 | 32.43 | 7.94 |
| 其他 | 0.51 | 0.51 | - | - |
| 资产总计 | 26,880.38 | 27,473.93 | 593.55 | 2.21 |
| 流动负债 | 26,517.55 | 26,517.55 | - | - |
| 非流动负债 | 112.00 | 40.00 | -72.00 | -64.29 |
| 负债总计 | 26,629.55 | 26,557.55 | -72.00 | -0.27 |
| 净资产 | 250.83 | 916.38 | 665.55 | 265.34 |
(二)揭阳黑牛
1、流动资产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
| 货币资金 | 34,348,310.48 |
| 应收账款 | 7,400.00 |
| 预付账款 | 3,430,397.87 |
| 其他应收款 | 268,875.38 |
| 存货 | 10,172,73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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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其他流动资产 4,698,155.38 流动资产合计 52,925,877.29
(2)评估方法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产负债表、申报的流动资产各科目评估明细表,在清查核 实的基础上,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工作原则进行评估工作。
①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 34,348,310.48 元,由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两部分组成。
库存现金:库存现金账面值 36,963.90 元,存放在公司财务部门保险柜中, 均为人民币。评估人员按币种核对现金日记账与总账、报表、评估明细表余额是 否相符,对现金盘点进行了监盘,对编制的“现金盘点表”进行了复核,根据盘点 金额和基准日至盘点日的账务记录倒推出评估基准日的金额,账实相符。以盘点 核实后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库存现金评估值为 36,963.90 元。
银行存款:银行存款账面值 34,311,346.58 元,共 4 个账户,全部为人民币 存款。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会计记录及对账单,并对其期末余额进行了函证,查 阅银行对账单与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根据回函情况查明未达账项属于正常,经 调节后银行存款余额相符。银行存款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即评估值为 34,311,346.58 元。
②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7,400.00 元,坏账准备 0 元,账面价值 7,400.00 元;其他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78,838.71 元,坏账准备 9,963.33 元,账面价值 268,875.38 元。
对应收款项,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评估明细表余额是否相符,根据评 估明细表查阅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分析账龄。对金额较 大或金额异常的款项进行函证,对没有回函的款项实施替代程序(取得期后收回 的款项的有关凭证或业务发生时的相关凭证),对关联单位应收款项进行相互核 对,以证实应收款项的真实性、完整性,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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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评估人员在对上述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 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欠款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 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采用个别认定和账龄分析的方法估计风险损失,对关联 企业的往来款项等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0;对有确凿 证据表明款项不能收回或实施催款手段后账龄超长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100%; 对于预计不能全额收回但又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或不能全额收回的款项, 在逐笔分析业务内容的基础上,参考企业计算坏账准备的方法,以帐龄分析分别 确定一定比例的风险损失,按账面余额扣除风险损失确定评估值。对企业计提的 坏帐准备评估为零。
应收款项账龄分析法风险损失计提比例如下表: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含1年) | 5% | 5% |
| 1-2年(含2年) | 10% | 10% |
| 2-3年(含3年) | 20% | 20% |
| 3-4年(含4年) | 50% | 50% |
| 4-5年(含5年) | 70% | 70% |
| 5年以上 | 100% | 100% |
通过上述风险损失的计提比例,取得应收账款的评估风险损失金额为 0.00 元;其他应收款的评估风险损失金额为 9,963.33 元。
经评估,应收账款评估值 7,400.00 元;其他应收款评估值 268,875.38 元。 ③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账面价值为 3,430,397.87 元,主要内容为预付原辅材料、备品备件 的采购费及其他服务费用等。
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如评 估人员现场核实日,该预付账款的货物已经交付,或服务已经提供,评估人员检 查存货及预付账款明细账,核实无误后,以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如评估人员现场 核实日,该预付账款的货物还未交付,或服务还未提供,评估人员通过函证,检 查原始凭证,查询债务人的经营状况、资信状况,进行账龄分析等程序,综合分 析判断,以该预付账款可收回货物、获得服务、或收回货币资金等可以形成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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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资产和权益的金额的估计值作为评估值。
经评估,预付账款评估值 3,430,397.87 元。
④存货
存货账面余额 10,172,738.18 元,跌价准备 0 元,账面价值 10,172,738.18 元。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产成品、在产品。
评估人员对存货申报表与明细账、总账及会计报表进行核对,查阅相关账簿 记录和原始凭单,以确认存货的真实存在及产权状况。对企业的存货内控制度, 存货进、出库和保管核算制度及定期盘点制度进行核查,通过查阅最近的存货进 出库单等,掌握存货的周转情况,并对存货的品质进行了重点调查。经核实,确 认该企业内控制度严格、健全,存货的收、发和保管的单据、账簿记录完整、清 晰。评估人员对存货进行了抽盘,抽查数量占总量的 40%以上,抽查金额占总量 的 60%以上。抽查了评估基准日至盘点日之间的存货的出入库单等,确定评估基 准日至盘点日之间的出入库存货的数量,并由此倒推计算出评估基准日存货的实 有数量。
A.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
原材料账面余额 3,908,290.52 元,跌价准备 0,账面价值 3,908,290.52 元; 在库周转材料账面余额 3,471,413.97 元,跌价准备 0 元,账面价值 3,471,413.97 元。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的评估采用市场法:按照现行市场价格并加上合理的 运杂费及损耗后计算评估值。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原材料和在库周转材料购进日 期接近于评估基准日且价格变动很小,因此本次评估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 值。
经评估,原材料评估值 3,908,290.52 元,在库周转材料评估值 3,471,413.97 元。
B.产成品
产成品账面余额为 1,991,063.50 元,减值准备 0 元,账面价值 1,991,063.50 元。纳入评估范围的产成品全部为对外销售的产品,主要包括各类豆奶粉和豆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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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粉等。评估人员首先查阅了有关会计记录、仓库记录,取得了企业基准日的产成 品盘点表,并对产成品进行了抽查盘点,经核实账面数量和金额记录正确。其次 通过了解相关产品的销售市场和公司在市场的占有率,确定产成品的销售情况。
对于对外销售的产成品。评估人员根据产成品经核实的数量、销售价格,以 市场法法确定评估价值。即在产成品不含税销售价格的基础上扣除销售税金、销 售费用、所得税及适当比例的税后利润确定其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产成品的评估值=产成品数量×不含税的销售单价×[1-销售费用率-销售税 金率-销售利润率×所得税税率-销售利润率×(1-所得税税率)×净利润折减 率]
其中:产成品不含税销售价格根据评估基准日销售情况确定;销售费用率、 销售税金率、销售利润率等指标均依据企业近年来的会计报表综合确定;净利润 折减率根据产成品的销售状况确定,其中畅销产品为 0,一般销售产品为 50%, 勉强可销售的产品为 100%,本次评估企业产品均为按订单生产,销售情况一般, 净利润折减率取 50%。
各评估作价参数测算如下:
a.成品不含税销售单价根据评估基准日销售情况确定;
b.销售费用率、销售税金率、销售利润率等指标均依据企业在评估基准日审 定的 2013 年至 2015 年的年度会计报表的财务数据综合确定,各指标计算见下表:
| 指标\年份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平均值 |
|---|---|---|---|---|
| 营业税金率 | 0.86% | 0.71% | 0.49% | 0.69% |
| 销售费用率 | 18.41% | 3.86% | 0.21% | 7.49% |
| 管理费用率 | 5.07% | 4.48% | 5.89% | 5.15% |
c.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企业实际情况 25%确定。
d. 净利润折减率取 50%。
经实施以上评估过程,产成品评估值为 2,165,049.24 元。
C.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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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在产品账面余额为 801,970.19 元,减值准备 0 元,账面价值 801,970.19 元, 为尚未完工的在制品。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在产品评估明细表,通过询问在产 品的核算流程,审查有关在产品的原始单据、记账凭证及明细账,对在产品的形 成和转出业务进行抽查审核,对在产品的价值构成情况进行调查,经核查,在产 品成本结转及时完整,金额准确,且投产日期较短,企业按实际成本记账,其成 本组成内容为生产领用的原材料、制造费用、辅助材料和人工费用等。评估人员 在核查其成本构成与核算情况后认为其账面值基本可以体现在产品的现时价值, 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评估,在产品评估值为 801,970.19 元。
⑤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值 4,698,155.38 元。是企业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评估人员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通过了解企业适用的税种、税率、税额以及 缴费的费率等核实企业的纳税申报表,通过查阅查阅的缴税凭单确认申报数的正 确性和真实性。经核实,企业税款且金额与申报数相符。故以核实后账面值做为 评估值。
经评估,其他流动资产评估值为 4,698,155.38 元。
(3)评估结果
流动资产评估结果见下表所示:
流动资产评估汇总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货币资金 | 34,348,310.48 | 34,348,310.48 |
| 应收账款 | 7,400.00 | 7,400.00 |
| 预付账款 | 3,430,397.87 | 3,430,397.87 |
| 其他应收款 | 268,875.38 | 268,875.38 |
| 存货 | 10,172,738.18 | 10,346,723.92 |
| 其他流动资产 | 4,698,155.38 | 4,698,15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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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52,925,877.29
53,099,863.03
流动资产合计
增减值原因分析:流动资产评估增值主要是由于存货评估增值所致。具体原因分 析如下:
存货评估增值 173,985.74 元,主要原因为产成品评估增值,企业产成品账面 价值按照实际成本进行计量,本次产成品按照市场法进行评估,评估值大于账面 成本。
2、长期股权投资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共计 1 家,为非控股子公司,账面余额 20,145,312.59 元,长期股权投资提减值准备 0 元,账面价值 20,145,312.59 元。 (2)评估方法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为非控股的长期股权投资,历史上无投资 收益分红,另,该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2 月,至评估基准日,成立时间较短,且 账面上的主要资产为发放贷款和垫款,净资产的评估值较账面值不会有较大变 动,故采用企业提供的被投资企业的审计后会计报表,按照被投资企业基准日的 持股比例乘以审计后账面净资产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
(3)评估结果
长期股权投资于评估基准日详细评估结果见下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值 | 增值率% |
| 揭阳空港经济区合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20,145,312.59 | 20,145,312.59 | - |
| 合计 | 20,145,312.59 | 20,145,312.59 | - |
经评估,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20,145,312.59 元,评估结果 20,145,312.59
元。
3、固定资产—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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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揭阳市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的建筑物类资产位于广 东省揭阳市空港区登岗开发区官路北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 助设施等,账面价值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名称 | 账面原值 | 账面净值 |
|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 37,929,997.92 | 33,987,296.05 |
| 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 9,559,516.83 | 8,460,110.39 |
| 合计 | 47,489,514.75 | 42,447,406.44 |
(2)评估方法
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主要房屋建筑物评估方法是根据建筑工程概预算指标或竣工结算资料确定 委估建筑物工程量,以现行定额标准、建设规费、贷款利率计算出建筑物的重置 全价,并按建筑物的使用年限和对建筑物现场勘察的情况综合确定成新率,进而 计算建筑物评估值。
房屋建(构)筑物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其他房屋建(构)筑物是在实地勘察的基础上,以类比的方法,综合考虑各 项评估要素,确定重置单价并计算评估净值。
①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值全价由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三部分组成。 重置全价=建安综合造价+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A.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确定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电气、暖气、消 防等配套设施工程的总价,土建、装饰装修工程造价采用重编预(决)算法进行 计算。评估人员套用《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广东省建筑与装饰 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建设施工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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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2015 年 12 月广东省、汕头市建筑工程材料价格信息 及相应的费用定额计算工程建安造价。
B.前期费用及其它费用确定
前期及其他费用套用财政部、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收取的建设费用及建设单位 为建设工程而投入的除建筑造价外的其它费用两个部分。包括的内容及取费标准 见下表:
前期及其它费用表
| 序号 | 费用 | 计费基础 | 费率 | 取费依据 |
|---|---|---|---|---|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造价×费率 | 1.13% | 财建[2002]394号 |
| 2 | 勘察设计费 | 造价×费率 | 3.05% | 计价格[2002]10号 |
| 3 | 工程监理费 | 造价×费率 | 2.19% | 发改价格[2007]670号 |
| 4 | 招标代理费 | 造价×费率 | 0.31% | 计价格[2002]1980号 |
| 5 | 环境影响评价费 | 造价×费率 | 0.11% | 计价格[2002]125号 |
| 小计 | 6.79% | |||
| 1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造价×费率 | 4.00% | 粤价(2003)160号 |
| 2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 建面×单价 | 10.00 | 粤财综〔2009〕53号 |
| 3 |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 建面×单价 | 0.60 | 财综[2002]23号 |
| 4 | 白蚁防治费 | 建面×单价 | 7.00 | 粤价(2002)370号 |
| 小计 | 4%+17.6 |
C.资金成本的确定
资金成本系在建设期内为工程建设所投入资金的贷款利息,其采用的利率按 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标准计算,工期按建设正常情况周期计算,并按均匀投 入考虑: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它费用)×合理工期×贷款利息×50% ②综合成新率的评定
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成新率的确定,采用现场勘察成新率和理论成新率两种 方法计算,并对两种结果按勘察和理论 6:4 的比例加权平均计算综合成新率。其 中:
勘察成新率 N1:通过评估人员对各建(构)筑物的实地勘察,对建(构) 筑物的基础、承重构件(梁、板、柱)、墙体、地面、屋面、门窗、墙面粉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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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吊顶及上下水、通风、电照等各部分的勘察,根据原城乡环境建设保护部发布的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鉴定房屋新旧程度参考依据》和《房屋不同成新率 的评分标准及修正系数》,结合建筑物使用状况、维修保养情况,分别评定得出 各建筑物的现场勘察成新率。
理论成新率根据经济使用年限和房屋已使用年限计算。
理论成新率 N2=(1-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或 N2=[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经以上两种方法计算后,通过加权平均计算成新率。
成新率 N=勘察成新率 N1×60%+理论成新率 N2×40%
③评估值的计算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3)评估结果
经评估,建筑物评估原值 65,520,900.00 元,评估净值 50,984,873.00 元;评 估原值增值率 37.97 %,评估净值增值率 20.11 %。建筑物评估汇总表见下表:
建筑物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率(%) | |||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
| 房屋建筑物 | 37,929,997.92 | 33,987,296.05 | 56,586,600.00 | 43,501,866.00 | 49.19 | 27.99 |
| 构筑物 | 9,559,516.83 | 8,460,110.39 | 8,934,300.00 | 7,482,156.00 | -6.54 | -11.56 |
| 合计 | 47,489,514.75 | 42,447,406.44 | 65,520,900.00 | 50,984,022.00 | 37.97 | 20.11 |
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1)现行房屋造价比当时 的建筑造价有大幅度的提高,特别是建筑主材和人工费提高幅度最大,造成评估 原值增加。(2)本次评估时,按照客观性原则,如实地反映了资产的实际价值导 致个别项目评估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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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4、固定资产—设备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分为机器设备、车辆、电子及办公设备三大类, 设备账面原值 48,309,401.21 元,账面净值 32,137,657.81 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名称 | 账面原值 | 账面净值 |
| 机器设备 | 46,837,266.81 | 31,932,872.85 |
| 车辆 | 1,187,114.25 | 70,147.95 |
| 电子设备 | 285,020.15 | 134,637.01 |
| 合计 | 48,309,401.21 | 32,137,657.81 |
(2)评估方法
本次机器设备的评估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机器设备评估的重置成本法是通 过估算全新机器设备的更新重置成本,然后扣减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 性贬值,或在确定综合成新率的基础上,确定机器设备评估价值的方法。设备的 重置价值一般包括重新购置或建造与评估对象功效相同的全新资产所需的一切 合理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如设备的购置价、运杂费、设备基础费、安装调试 费、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等。本次评估采用的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综合成新率
①机器设备的评估
A.机器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设备基础费+安装调试费+前期及其他 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对于零星购置的小型设备,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格+ 运杂费-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对于一些运杂费和安装费包含在设备费中的, 则直接用不含税购置价作为重置价值。
a.设备购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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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对于仍在现行市场流通的设备,直接按现行市场价确定设备的购置价格;对 于已经淘汰、厂家不再生产、市场已不再流通的设备,则采用类似设备与委估设 备比较,综合考虑设备的性能、技术参数、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差异,分析确定购 置价格。
b.运杂费
运杂费是指厂家或经销商销售处到设备安装现场的运输费用。
根据设备的重量、体积及生产厂家至被评估单位的距离等因素。参照《机械 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根据生产厂家距被评估单位远近程度,设备体积、数量及重量等因素,计取运杂 费率。
c.设备基础费
对于设备的基础费,根据设备的特点,参照《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 法及各项概算指标》,以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安装费率计取。如设备不需单独 的基础或基础已在建设厂房时统一建设,在计算设备重置全价时不再考虑设备基 础费用。
d.安装调试费
根据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参考《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 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以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安装费率计取。
对小型、无需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调试费。
e.前期及其他费用
前期及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建设监理费、招投 标管理费、环境评价费等。
计算方法为工程费用或设备费乘以相应费率,相应费率根据行业定额、国家 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件《工程勘察取费标准》、国家计委、 建设部计价格[2002]10 号文件《工程设计取费标准》、 [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件《招标代理取费标准》、[计价格 [2002]125 号]文件有关规定等依据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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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算。
f.资金成本
根据建设项目的合理建设工期,按评估基准日适用的贷款利率,资金成本按 建设期内均匀性投入计取。本次评估,对于大、中型设备,合理工期在 6 个月以 上的计算其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用+其他费用)×贷款利 率×建设工期×1/2,对于超过一年工期的按复利公式计算。
贷款利率应按照合理工期长短来确定对应的利率。
g.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金
满足抵扣条件的设备,根据财税[2008]170 号,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增值 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53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 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50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 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 号)的有关规 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 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故:
增值税可抵扣金额=含税购置价/1.17×17%+运输杂费/1.11×11%
B.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对大型、关键设备,采用勘察成新率和理论成新率按权重确定: 综合成新率=勘察成新率×0.6+理论成新率×0.4
a.勘察成新率
勘察成新率的确定主要以企业设备实际状况为主,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工 作环境、维护保养情况,依据现场实际勘察情况对设备分部位进行逐项打分,确 定勘察成新率。
b.理论成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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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理论成新率根据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或尚可使用年限)和已使用的年限确
定。
理论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的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对于已使用年限超过经济寿命年限的设备,使用如下计算公式:
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对于价值量低、结构轻巧、简单、使用情况正常的设备,主要根据使用时间, 结合维修保养情况,以使用年限法确定成新率。
C.评估值的计算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②车辆的评估
A.车辆重置全价
车辆重置全价由购置价、车辆购置税和其它合理费用三部分构成。其基本公 式为:
重置全价=车辆购置价+车辆购置税+其他费用-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金 其中:
购置价参照同类车型最新交易的市场价格确定,对于购置时间较早,现无类 比价格的车辆,其购置价根据有关会计凭证核实原购置价并根据国家同类车辆价 格的变化进行调整确定。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 10%。
其他费用(如验车费、牌照费、手续费等)依据车辆管理部门的收费标准来 确定。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 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 号)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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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 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故: 增值税可抵扣金额=含税购置价/1.17×17%。
B.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综合成新率=现场勘察成新率×60%+理论成新率×40%
理论成新率为行使里程法,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 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按里程成新率确定理论成新率, 其公式为:
行驶里程成新率=(规定行使里程-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现场勘察成新率:评估人员会同有关专家对车辆进行现场鉴定,并分别向车 辆驾驶人员、维修及管理人员了解车辆的运行情况、使用强度、使用频度、日常 维护保养情况及大修理情况,经综合分析车辆各部位在车辆中所占的权重确定车 辆各部位成新率的理论分数,再根据各部位实际技术状况确定车辆各部位成新率 的实际评价分数,最后加总确定车辆的现场勘察成新率。
C.车辆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车辆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③电子及办公设备的评估
A.电子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电子设备多为企业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空调等设备,由经销商负责运送安 装调试,重置成本直接以市场采购价确定。
B.成新率的确定
电子及办公设备成新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对 于大型的电子设备还参考其工作环境、设备的运行状况等来综合确定其成新率。
C.评估价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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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对于购置时间较早,已停产且无类比价格的车辆及电子设备,主要查询二手 交易价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
经评估,设备类资产评估原值为 50,503,200.00 元,评估净值为 34,772,646.00 元。评估原值增值率 4.54 %,评估净值增值率 8.20 %。设备评估结果汇总表见 下表:
设备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率(%) | |||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
| 机器设备 | 46,837,266.81 | 31,932,872.85 | 50,088,900.00 | 34,525,908.00 |
6.94 | 8.12 |
| 车辆 | 1,187,114.25 | 70,147.95 | 173,100.00 | 112,008.00 |
85.42 | 59.67 |
| 电子设备 | 285,020.15 | 134,637.01 | 241,200.00 | 134,730.00 |
-15.37 | 0.07 |
| 合计 | 48,309,401.21 | 32,137,657.81 | 50,503,200.00 | 34,772,646.00 | 4.54 | 8.20 |
增减值原因分析:机器设备原值增值是由于评估范围内部分设备从黑牛实业 有限公司转入是按设备折旧后净值入账,从而造成原值增值,评估净值增值的主 要原因主要是设备的企业会计折旧年限短于其经济寿命年限;车辆净值评估增值 的主要原因为企业会计折旧年限短于评估中车辆的经济寿命年限;电子设备净值 评估减值的主要原因近几年电子产品更新换代较快价格不断下降所致。
5、在建工程
(1)评估范围
揭阳黑牛的在建工程主要为在建的新办公楼和进行更新改造的新麦片、芝麻 糊车间,均于 2015 年 10 月开工建设,账面价值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 单位: | |||
|---|---|---|---|
| 项 目 | 开工日期 | 预计完工日期 | 账面价值 |
| 新办公楼 | 2015-10-20 | 2016-10-20 | 13,000.00 |
| 新麦片、芝麻糊车间 | 2015-10-10 | 2016-5-30 | 2,357,161.54 |
| 合 计 | 2,370,16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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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2)评估方法
在建工程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本次评估范围内在建工程均为未完工项目, 为避免资产重复计价和遗漏资产价值,结合本次在建工程特点,对于账面价值中 不包含资本成本的,加计资金成本计算评估值。
资金成本=(申报账面价值-不合理费用)×利率×工期/2
其中:
①利率按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
②工期根据项目规模和实际完工率,参照建设项目工期定额合理确定;
③若在建工程申报价值中已含资金成本,则不再计取资金成本。
(3)评估结果
经评估,在建工程评估值 2,381,497.11 元,增值 11,335.57 元,增值 0.48%。 具体见下表:
单位:元
| 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额 | 增值率% |
| 新办公楼 | 13,000.00 | 13,056.55 | 56.55- | 0.43 |
| 新麦片、芝麻糊车间 | 2,357,161.54 | 2,368,440.56 | 11,279.02 | 0.48 |
| 合计 | 2,370,161.54 | 2,381,497.11 | 11,335.57 | 0.48 |
- 增减值原因分析:在建工程增值主要因为在建 土建工程评估的资金成本高 于账面贷款利息,造成评估增值。
6、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评估范围
委估宗地为揭阳市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使用的位于空港区登岗开发区官 路北侧地块的土地,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元
序 宗地名 土地权 土地位 取得 用地 准 开 面积 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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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 号 | 称 | 证号 | 置 | 日期 | 性质 | 用 年 限 |
发 程 度 |
**(m2) ** | 原值 | 净值 | |
|---|---|---|---|---|---|---|---|---|---|---|---|
| 1 | 空港区 登岗开 发区官 路北侧 地块 |
揭东国 用 (2007 )025 号 |
空港区 登岗开 发区官 路北侧 地块 |
2007 -1-5 |
工业 | 50 | 五 通 一 平 |
53026 | 601,765.92 | 492,445.46 |
(2)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具体条件和项目的实际情况,依据《城镇土地估价规 程》,结合评估对象所在区域的土地市场情况和土地估价师收集的有关资料,分 析、选择适宜于评估对象土地使用权价格的评估方法。
依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规定,宗地评估方法有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成 本逼近法、市场比较法、剩余法、收益还原法等评估方法。如待估宗地为工业用 地,可以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市场比较法。
因为成本逼近法主要用于新开发土地的土地价格评估,待估宗地所在区域为 建成区已开发土地,所以不选择成本逼近法评估。
因为市场比较法主要用于地产市场发达,有充足的具有替代性的土地交易实 例的地区。待估宗地所在区域类似交易案例较少,所以不选择市场比较法评估。
因为待估宗地所在区域基准地价基准日为 2014 年 1 月 1 日,距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 年,参照国土资源部公布的检测地价变动指数,所以本次 评估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待估宗地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3)评估结果
—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 16,278,982.00 元,具体见下表:
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汇总表
| 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汇总表 | 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汇总表 | 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汇总表 | 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汇总表 | 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汇总表 | |
|---|---|---|---|---|---|
| 单位:元 | |||||
| 宗地名称 | 土地使用权 证号 |
面积(平方 米) |
账面价值 | 评估值 | |
| 原值 | 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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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 空港区登岗开 发区官路北侧 地块 |
揭东国用 (2007)025 号 |
53,026.00 | 601,765.92 | 492,445.46 | 16,278,982.00 | |
|---|---|---|---|---|---|---|
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 492,445.46 元,土地评估值为 16,278,982.00 元,增值 幅度 3,205.7%,主要原因是土地账面价值不完整,而评估价值依据现行市场价格 确定。
7、其他非流动资产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 3,144,082.20 元,为揭阳黑牛购买 设备款及在建工程的预付款项等。
(2)评估方法
其他非流动资产为预防设备或工程款,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 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如评估人员现场核实日,该预付款项的设备已 经交付,或服务已经提供,评估人员检查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账,核实无误后, 以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如评估人员现场核实日,该预付款项的设备还未交付,或 服务还未提供,评估人员通过函证,检查原始凭证,查询债务人的经营状况、资 信状况,进行账龄分析等程序,综合分析判断,以该预付款项可收回货物、获得 服务、或收回货币资金等可以形成相应资产和权益的金额的估计值作为评估值。
(3)评估结果
经评估,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价值为 3,144,082.20 元。
8、负债
(1)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企业评估申报的各项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上述负债在评估基准日账面值如下所示:
单位: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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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 流动负债: | |
|---|---|
| 应付账款 | 17,003,154.29 |
| 应付职工薪酬 | 997,946.56 |
| 应交税费 | 958,486.04 |
| 其他应付款 | 63,580,035.97 |
| 流动负债合计 | 82,539,622.86 |
| 负债合计 | 82,539,622.86 |
(2)评估方法
①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账面值 17,003,154.29 元,主要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 劳务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主要是原料、包材及配件等的采购应付未付款。
评估人员审查了企业的购货合同及有关凭证,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 料、商品等,均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 估价值)记入本科目,未发现漏记应付账款。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评估,应付账款评估价值为 17,003,154.29 元。
②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 997,946.56 元,核算内容为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 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按企业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职工福利等。
评估人员按照企业规定对应付职工薪酬各明细项进行核实和抽查复算,同时 查阅明细账、入账凭证,检查各项目的计提、发放、使用情况。经核查,财务处 理正确,合乎揭阳黑牛规定的各项相应政策,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评估,应付职工薪酬评估价值为 997,946.56 元。
③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值 958,486.04 元,主要核算公司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所得税、资源税等。
评估人员经核实企业物资购销按 17%计算,城建税按流转税 5%交纳,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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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税按 25%交纳。评估人员查验了企业所交税金的税种和金额,审核纳税申报表和 应交税金账户,核实基准日所应交纳的税种和金额无误。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 估值。
经评估,应交税费评估价值为 514,959.02 元。
④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值为 63,580,035.97 元,是除主营业务以外,与外单位和本 单位以及职工之间业务往来款项,主要内容为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 款项,如应付水电费、保证金及集团所属单位往来等。
评估人员审查了相关的文件、合同或相关凭证,无虚增虚减现象,在确认其 真实性后,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评估,其他应付账款评估价值为 63,580,035.97 元。
(3)评估结果
负债评估结果见下表所示:
负债评估汇总表
单位:元
| 单 | |
|---|---|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 流动负债: | |
| 应付账款 | 17,003,154.29 |
| 应付职工薪酬 | 997,946.56 |
| 应交税费 | 958,486.04 |
| 其他应付款 | 63,580,035.97 |
| 流动负债合计 | 82,539,622.86 |
| 负债合计 | 82,539,622.86 |
9、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揭阳黑牛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5,366.30 万元,评估价值 为 18,080.65 万元,增值额为 2,714.35 万元,增值率为 17.66%;总负债账面价值 为 8,253.96 万元,评估价值为 8,253.96 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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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7,112.34 万元,评估价值为 9,826.69 万元,增值额为 2,714.35 万元,增值率为 38.16 %。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 流动资产 | 5,292.59 | 5,309.99 | 17.40 | 0.33 |
| 非流动资产 | 10,073.71 | 12,770.66 | 2,696.95 | 26.77 |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2,014.53 | 2,014.53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
| 固定资产 | 7,458.51 | 8,575.67 | 1,117.16 | 14.98 |
| 在建工程 | 237.02 | 238.15 | 1.13 | 0.48 |
| 无形资产 | 49.24 | 1,627.90 | 1,578.66 | 3,206.05 |
| 土地使用权 | 49.24 | 1,627.90 | 1,578.66 | 3,206.05 |
| 其他 | 314.41 | 314.41 | - | - |
| 资产总计 | 15,366.30 | 18,080.65 | 2,714.35 | 17.66 |
| 流动负债 | 8,253.96 | 8,253.96 | - | - |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负债总计 | 8,253.96 | 8,253.96 | - | - |
| 净资产 | 7,112.34 | 9,826.69 | 2,714.35 | 38.16 |
(三)安徽黑牛
1、流动资产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
|---|---|---|
| 货币资金 | 3,747,401.63 | |
| 应收票据 | 7,3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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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 应收账款 | 69,856,348.65 | |
|---|---|---|
| 预付账款 | 636,825.45 | |
| 其他应收款 | 57,683,277.25 | |
| 存货 | 25,076,042.93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29,118.42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65,529,014.33 |
(2)评估方法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产负债表、申报的流动资产各科目评估明细表,在清查核 实的基础上,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工作原则进行评估工作。
①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 3,747,401.63 元,由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两部分组成。
库存现金账面值 18,846.43 元,存放在生产财务部门保险柜中,均为人民币。 评估人员按币种核对现金日记账与总账、报表、评估明细表余额是否相符,对现 金盘点进行了监盘,对编制的“现金盘点表”进行了复核,根据盘点金额和基准日 至盘点日的账务记录倒推出评估基准日的金额,账实相符。以盘点核实后账面价 值作为评估值。库存现金评估值为 18,846.43 元。
银行存款账面值 3,728,555.20 元,共 3 个账户,全部为人民币存款。评估人 员查阅了相关会计记录及对账单,并对其期末余额进行了函证,查阅银行对账单 与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根据回函情况查明未达账项属于正常,经调节后银行存 款余额相符。银行存款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即评估值为 3,728,555.20 元。
②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 7,300,000.00 元,共计 1 笔,为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对 于应收票据,评估人员核对了账面记录,查阅了应收票据登记簿,并对应收票据 进行了监盘核对,对于部分金额较大的应收票据,还检查了相应销售合同和出入 库单等原始记录。
经评估,应收票据评估值为 7,30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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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③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纳入评估范围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69,912,955.40 元,坏账准备 56,606.75 元, 账面价值 69,856,348.65 元;纳入评估范围内其他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57,692,043.94 元,坏账准备 8,766.69 元,账面价值 57,683,277.25 元。
对于应收款项,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评估明细表余额是否相符,根据 评估明细表查阅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分析账龄。对金额 较大或金额异常的款项进行函证,对没有回函的款项实施替代程序(取得期后收 回的款项的有关凭证或业务发生时的相关凭证),对关联单位应收款项进行相互 核对,以证实应收款项的真实性、完整性,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
评估人员在对上述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 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欠款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 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采用个别认定和账龄分析的方法估计风险损失,对关联 企业的往来款项等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0;对有确凿 证据表明款项不能收回或实施催款手段后账龄超长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100%; 对于预计不能全额收回但又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或不能全额收回的款项, 在逐笔分析业务内容的基础上,参考企业计算坏账准备的方法,以帐龄分析分别 确定一定比例的风险损失,按账面余额扣除风险损失确定评估值。对企业计提的 坏帐准备评估为零。应收款项账龄分析法评估风险损失计提比例表如下: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含1年) | 5% | 5% |
| 1-2年(含2年) | 10% | 10% |
| 2-3年(含3年) | 20% | 20% |
| 3-4年(含4年) | 50% | 50% |
| 4-5年(含5年) | 70% | 70% |
| 5年以上 | 100% | 100% |
通过上述风险损失的计提比例,取得应收账款的评估风险损失金额为 56,606.75 元;其他应收款的评估风险损失金额为 8,766.69 元。
经评估,应收账款评估值 69,856,348.65 元;其他应收款评估值 57,683,27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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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元。
④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账面价值为 636,825.45 元,主要内容为预付的材料款。
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如评 估人员现场核实日,该预付账款的货物已经交付,或服务已经提供,评估人员检 查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及预付账款明细账,核实无误后,以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如评估人员现场核实日,该预付账款的货物还未交付,或服务还未提供,评估人 员通过函证,检查原始凭证,查询债务人的经营状况、资信状况,进行账龄分析 等程序,综合分析判断,以该预付账款可收回货物、获得服务、或收回货币资金 等可以形成相应资产和权益的金额的估计值作为评估值。
经评估,预付账款评估值 636,825.45 元。
⑤存货
纳入评估范围的存货账面余额 25,076,042.93 元,未计提存货减值准备,账 面价值 25,076,042.93 元。存货包括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产成品和在产品。
评估人员对存货申报表与明细账、总账及会计报表进行核对,查阅相关账簿 记录和原始凭单,以确认存货的真实存在及产权状况。对企业的存货内控制度, 存货进、出库和保管核算制度及定期盘点制度进行核查,通过查阅最近的存货进 出库单等,掌握存货的周转情况,并对存货的品质进行了重点调查。经核实,确 认该企业内控制度严格、健全,存货的收、发和保管的单据、账簿记录完整、清 晰。评估人员对存货进行了抽盘,抽查数量占总量的 40%以上,抽查金额占总量 的 60%以上。抽查了评估基准日至盘点日之间的存货的出入库单等,确定评估基 准日至盘点日之间的出入库存货的数量,并由此倒推计算出评估基准日存货的实 有数量。
A.原材料
原材料账面余额 12,263,277.05 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12,263,277.05 元;原材料的评估采用市场法:按照现行市场价格并加上合理的运杂费及损耗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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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计算评估值。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原材料购进日期接近于评估基准日且价格变动 很小,因此本次评估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评估,原材料评估值为 12,263,277.05 元。
B.在库周转材料
在库周转材料账面余额 7,537,423.79 元,企业财务未计提减值准备,账面价 值 7,537,423.79 元。企业在该科目下核算的主要内容有花生奶纸箱、多益添彩纸、 花生泉林包、纸箱提手、吸管、核桃乳空罐等包装物,在库周转材料采用市场法 评估:按照现行市场价格并加上合理的运杂费及损耗后计算评估值,由于纳入本 次评估范围的五金器材、工具器具、消耗材料及模具购进日期接近于评估基准日 且价格变动很小,因此本次评估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评估,在库周转材料评估值为 7,537,423.79 元。
C.产成品
产成品账面余额为 4,276,819.37 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4,276,819.37 元。纳入评估范围的产成品全部为对外销售的产品,主要包括香浓花生牛奶、核 桃花生奶、黑牛仔仔乳酸菌、多益添乳酸菌饮品、G 能加儿童成长乳酸菌等。评 估人员首先查阅了有关会计记录、仓库记录,取得了企业基准日的产成品盘点表, 并对产成品进行了抽查盘点,经核实账面数量和金额记录正确。其次通过了解相 关产品的销售市场和公司在市场的占有率,确定产成品的销售情况。
对于产成品,评估人员根据产成品经核实的数量、销售价格,以市场法确定 评估价值。即在产成品不含税销售价格的基础上扣除销售费用、销售税金、所得 税及适当比例的税后利润确定其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产成品的评估值=产成品数量×不含税的销售单价×[1-销售费用率-销售税 金率-销售利润率×所得税税率-销售利润率×(1-所得税税率)×净利润折减 率]
其中:产成品不含税销售价格根据评估基准日销售情况确定;销售费用率、 营业税金率依据近三年历史费用率平均值确定,销售利润率根据基准日产成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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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含税销售价格和基准日账面成本以及近三年历史费用率平均值确定;所得税率根 据企业实际情况 25%确定;净利润折减率根据产成品的销售状况确定,其中畅销 产品为 0,一般销售产品为 50%,勉强可销售的产品为 100%,次评估企业产品 均为按订单生产,销售情况一般,净利润折减率取 50%。
经实施以上评估过程,产成品评估值为 4,276,531.66 元。
D.在产品
在产品账面余额为 998,522.72 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998,522.72 元,为尚未完工的在制品。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在产品评估明细表,通过询问 在产品的核算流程,审查有关在产品的原始单据、记账凭证及明细账,对在产品 的形成和转出业务进行抽查审核,对在产品的价值构成情况进行调查,经核查, 在产品成本结转及时完整,金额准确,由于相关产品完工程度较低,且工料费用 投入时间较短,价值变化不大,按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经评估,在产品评估值为 998,522.72 元。
⑥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值 1,229,118.42 元,主要是企业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评估人员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通过了解企业适用的税种、税率、税额以及 缴费的费率等核实企业的纳税申报表,通过查阅查阅的缴税凭单确认申报数的正 确性和真实性。经核实,企业税款且金额与申报数相符。故以核实后账面值做为 评估值。
经评估,其他流动资产评估值为 1,229,118.42 元。
(3)评估结果
流动资产评估结果见下表所示:
流动资产评估汇总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货币资金 | 3,747,401.63 | 3,747,40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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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 应收票据 | 7,300,000.00 | 7,300,000.00 |
|---|---|---|
| 应收账款 | 69,856,348.65 | 69,856,348.65 |
| 预付账款 | 636,825.45 | 636,825.45 |
| 其他应收款 | 57,683,277.25 | 57,683,277.25 |
| 存货 | 25,076,042.93 | 25,075,755.22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29,118.42 | 1,229,118.42 |
| 流动资产合计 | 165,529,014.33 | 165,528,726.62 |
增减值原因分析:流动资产评估减值主要是由存货评估减值所致。具体原因 分析如下:存货评估减值 287.71 元,主要原因为市场竞争激烈,企业产品销售 价格偏低,而且期间费用较高所致。
2、固定资产—建(构)筑物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建筑物分为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两大类,建筑物账面原值 106,579,321.57 元,账面净值 94,210,803.21 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名称 | 账面原值 | 账面净值 |
| 房屋建筑物 | 82,343,799.14 | 73,216,263.10 |
| 构筑物 | 24,235,522.43 | 20,994,540.11 |
| 管道及沟槽 | ||
| 合计 | 106,579,321.57 | 94,210,803.21 |
(2)评估方法
本次建筑物评估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①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建安综合造价+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A.建安设综合造价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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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工作中,评估人员可通过查勘待估建(构)筑物的的各项实物情况和调 查工程竣工图纸、工程结算资料齐全情况,采取不同估价方法分别确定待估建 (构)筑物建安工程综合造价。一般综合造价的确定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重编预 算法、决算调整法、类比系数调整法、单方造价指标法等方法中的一种方法来确 定估价对象的建安工程综合造价或同时运用几种方法综合确定估价对象的建安 工程综合造价。
重编预算法:以待估建筑物的工程竣工资料、图纸、预决算资料为基础,结 合现场勘察结果,重新编制工程量清单,按各地现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和取费标 准计算出评估基准日各个主要建筑物和具有代表性的建筑物的工程造价,并计入 评估基准日现行的国家及各地对建设项目收取的各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后,根据 工程建设合理工期计算资金成本,得出建筑物的重置成本。
决算调整法:对于评估对象中工程竣工图纸、工程结算资料齐全的建(构) 筑物,评估人员通过对待估建(构)筑物的现场实地查勘,在对建(构)筑物的 各项情况等进行逐项详细的记录后,将待估建(构)筑物按结构分类。从各主要 结构类型中筛选出有代表性且工程决算资料较齐全的的建(构)筑物做为典型工 程案例,运用决算调整法,以待估建(构)筑物决算资料中经确认的工程量为基 础,分析已决算建(构)筑物建安工程综合造价各项构成费用,并根据评估基准 日当地市场的人工、材料等价格信息和相关取费文件,对已决算建(构)筑物建 安工程综合造价进行调整,最后经综合考虑待估建(构)筑物及当地建筑市场的 实际情况,确定其建安工程综合造价。
类比系数调整法:对于设计图纸及工程决算资料不齐全的建(构)筑物可使 用类比系数调整法进行测算,可通过对典型工程案例或省市当地工程造价主管部 门公布的《已完工造价分析表》中的工程结算实例的建筑面积、结构型式、层高、 层数、跨度、材质、内外装修、施工质量、使用维修维护等各项情况与估价对象 进行比较,参考决算调整法测算出的典型工程案例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增长 率,调整典型工程案例或工程结算实例建安工程综合造价后求取此类建(构)筑 物的建安工程综合造价。
单方造价指标估算法:对于某些建成年份较早的建筑物,其帐面历史成本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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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不具备参考价值,且工程图纸、工程决算资料也不齐全,估价人员经综合分析后 可采用单方造价指标,并结合以往类似工程经验,求取此类建(构)筑物的建安 工程综合造价。
本次评估,主要房屋建筑物评估方法是根据现场勘查、施工图纸及其他相关 资料,重新计算工程量,以现行定额标准、建设规费、贷款利率计算出建筑物的 重置全价。
B.前期费用及其它费用确定
前期及其他费用套用财政部、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收取的建设费用及建设单位 为建设工程而投入的除建筑造价外的其它费用两个部分。包括的内容及取费标准 见下表:
前期及其它费用表
| 序号 | 费用 | 计费基础 | 费率 | 取费依据 |
|---|---|---|---|---|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造价×费率 | 0.97% | 财建[2002]394号 |
| 2 | 勘察设计费 | 造价×费率 | 2.83% | 计价格[2002]10号 |
| 3 | 工程监理费 | 造价×费率 | 1.97% | 发改价格[2007]670号 |
| 4 | 招标代理费 | 造价×费率 | 0.18% | 计价格[2002]1980号 |
| 5 | 环境影响评价费 | 造价×费率 | 0.08% | 计价格[2002]125号 |
| 小计 | 6.03% | |||
| 1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建面×单价 | 32.00 | 东政办〔2014〕49号 |
| 2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 建面×单价 | 10.00 | 东政办〔2014〕49号 |
| 3 |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 建面×单价 | 1.50 | 皖政(2003)第80号 |
| 4 | 白蚁防治费 | 建面×单价 | 2.00 | 东政办〔2014〕49号 |
| 小计 | 45.50 |
C.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系在建设期内为工程建设所投入资金的贷款利息,其采用的利率按 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标准计算,工期按建设正常情况周期计算,并按均匀投 入考虑: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它费用)×合理工期×贷款利息×50% ②综合成新率的评定
A.对于价值大、重要的建(构)筑物采用勘察成新率和年限成新率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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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新率=勘察成新率×60%+年限成新率×40%
其中:
年限成新率=(经济适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适用年限×100%
现场勘察成新率对主要建筑物逐项查阅各类建筑物的竣工资料,了解其历年 来的维修、管理情况,并经现场勘察后,分别对建筑物的结构、装修、设备三部 分进行打分,填写成新率的现场勘察表,逐一算出这些建筑物的勘察成新率。
B.对于单价价值小、结构相对简单的建(构)筑物,采用年限法并根据具体 情况进行修正后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
年限成新率=(经济适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适用年限×100%
③评估值的计算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3)评估结果
经评估,建筑物评估原值 109,998,800.00 元,评估净值 97,896,038.00 元;评 估原值增值率 3.21%,评估净值增值率 3.91%。建筑物评估汇总表见下表:
建筑物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率(%) | 增值率(%) |
|---|---|---|---|---|---|---|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
| 房屋建筑物 | 82,343,799.14 | 73,216,263.10 | 90,214,900.00 | 81,611,727.00 | 9.56 | 11.47 |
| 构筑物 | 24,235,522.43 | 20,994,540.11 | 19,783,900.00 | 16,284,311.00 | -18.37 | -22.44 |
| 管道及沟槽 | - | - | - | - | ||
| 合计 | 106,579,321.57 | 94,210,803.21 | 109,998,800.00 | 97,896,038.00 | 3.21 | 3.91 |
经评估后,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原值增值 3,419,478.43 元,增值率 3.21%, 净值增值 3,685,234.79 元,增值率 3.91%。原因如下:房屋评估原值增值主要原 因是现行房屋造价比当时的建筑造价有一定幅度的提高,特别是人工费提高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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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最大,造成评估原值增加;房屋评估净值增值主要原因为企业会计折旧年限短于 房屋经济适用年限。
3、固定资产—设备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分为机器设备、车辆、电子及办公设备三大类, 设备账面原值 87,107,453.01 元,账面净值 52,106,444.20 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名称 | 账面原值 | 账面净值 |
| 机器设备 | 83,758,722.19 | 50,973,262.70 |
| 车辆 | 2,060,907.57 | 723,370.91 |
| 电子设备 | 1,287,823.25 | 409,810.59 |
| 合计 | 87,107,453.01 | 52,106,444.20 |
(2)评估方法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三大类。车 辆和电子设备通用性强,按照现行市价进行评估。
①机器设备的评估
由于安徽省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将全面停产,不再经营现有的业务,拥有 的设备将全部进行变卖,此次对于安徽省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的设备的评估值 是以变卖处置为假设前提进行评估的。
可对于安徽黑牛的机器设备的可收回价值=变卖价值-拆除费用
其中,安徽黑牛的机器设备的变卖价值在不含税设备购置价乘以成新率的基 础上乘以变卖系数进行确定,即:
变卖价值=不含税的设备购置价×成新率×变卖系数
A.设备购置价的确定
对于国产设备购置价,主要通过向生产厂家或贸易公司询价、参照《机电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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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品报价手册》,以及参考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格确定。对少数未能查询到购置 价的设备,采用价格指数法进行评估。
B.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综合成新率=勘察成新率×0.6+理论成新率×0.4
a.勘察成新率
勘察成新率的确定主要以企业设备实际状况为主,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工 作环境、维护保养情况,依据现场实际勘查情况对设备分部位进行逐项打分,确 定勘察成新率。
b.理论成新率
理论成新率根据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或尚可使用年限)和已使用的年限确 定。
理论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的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对于已使用年限超过经济寿命年限的设备,使用如下计算公式:
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对于价值量低、结构轻巧、简单、使用情况正常的设备,主要根据使用时间, 结合维修保养情况,以使用年限法确定成新率。
C.变卖系数的确定
变卖系数是指二手设备市场交易价格与其重置成本价格之间的比率,根据公 开市场上查询的二手设备交易价格的数据统计,该变卖系数一般在 60%~90%之 间,平均值约为 75%,此次评估,通用设备的变卖系数选用平均值 75%,对于 专用设备,认为与通用设备相比,其变卖难度大,因此专用设备的变卖系数取值 为 70%。
D.变卖价值的确定
变卖价值=不含税的设备购置价×成新率×变卖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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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E.可收回价值的确定
可收回价值=变卖价值-拆除费用
其中:拆除费率取安装费率的 50%进行测算;
②车辆的评估
A.车辆重置全价
车辆重置全价由购置价、车辆购置税和其它合理费用(如验车费、牌照费、 手续费等)三部分构成。购置价主要参照同类车型最新交易的市场价格确定
B.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依据现行的车辆报废标准,以车辆行驶里程确定理论成新率,然后结合现场 勘察情况确定的勘察成新率综合确定。
里程成新率=(车辆法定行驶里程-累计行驶里程)/车辆法定行驶里程×100%
勘察成新率的确定主要以企业车辆实际状况为主,根据车辆的各主要构成部 分进行分部位逐项打分,并结合车辆的行驶状况、维护保养状况确定。
C.车辆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车辆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③电子及办公设备的评估
A.电子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电子设备多为企业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空调等设备,由经销商负责运送安 装调试,重置成本直接以市场采购价确定。
B.成新率的确定
电子及办公设备成新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对 于大型的电子设备还参考其工作环境、设备的运行状况等来综合确定其成新率。
C.评估价值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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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3)评估结果
经评估,设备类资产评估原值为设备类资产评估原值为 74,384,100.00 元, 评估净值为 34,958,719.23 元。评估原值减值率 14.61 %,评估净值减值率 32.91%。 设备评估结果汇总表见下表:
设备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率(%) | |||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
| 机器 设备 |
83,758,722.19 | 50,973,262.70 | 72,020,600.00 | 33,280,711.93 | -14.01 | -34.71 |
| 车辆 | 2,060,907.57 | 723,370.91 | 1,471,600.00 | 1,174,844.30 | -28.59 | 62.41 |
| 电子 设备 |
1,287,823.25 | 409,810.59 | 891,900.00 | 503,163.00 | -30.74 | 22.78 |
| 合计 | 87,107,453.01 | 52,106,444.20 | 74,384,100.00 | 34,958,719.23 | -14.61 | -32.91 |
增减值原因分析:
①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减值主要原因是此次评估以变现处置为前提进行评估, 评估重置时只考虑设备的购置价,造成评估减值较大;评估净值减值主要是由于 评估原值减值和可变现价值考虑了变卖系数及拆除费用等所致。
②车辆评估原值减值是因为委估车型技术相对成熟,不断有新款车进入市 场,造成车辆销售价格不断下降所致;车辆净值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为企业会计 折旧年限短于评估中车辆的经济寿命年限。
③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为近几年电子产品更新换代较快价格 不断下降所致;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为电子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长于企业会 计折旧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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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委估宗地为安徽黑牛使用的位于合肥市肥东经济开发区八斗路南侧的两宗 土地。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序 号 |
宗 地 名 称 |
土地权证 号 |
土地位置 | 取得日 期 |
终止日 期 |
用地 性质 |
开发 程度 |
面积 **(m2) ** |
账面价值 | |
| 原值 | 净值 | |||||||||
| 1 | 厂 区 用 地 |
东国用 (2007)第 457号 |
肥东县新城开 发区八斗路南 侧 |
2007-07- 19 |
2057-07-1 9 |
出让 | 五通 一平 |
65,820.0 0 |
7,785,662.20 | 6,637,764.54 |
| 2 | 厂 区 用 地 |
东国用 (2009)第 0982号 |
肥东县新城开 发区八斗路南 侧 |
2009-06- 17 |
2059-06-1 7 |
出让 | 五通 一平 |
128,131. 00 |
14,952,070.0 0 |
12,747,575.9 3 |
(2)评估方法
①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基准地价是根据城镇土地在实际利用和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基本经济效益, 按照一定条件和方法测算出来的商业、住宅、工业等各类用地在某区域面积内的 平均土地价格。它反映出城镇内部各类用地总体地价变化趋势,揭示了各类用地 经济效益的区位差异。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以基准地价为基础,通过对影响地 价的各因素分析,确定各因素的修正系数和年限修正系数等,从而确定宗地地价 具体测算公式如下:
Pi=[P×(1±K) ×T×Kij±F]×y
式中:
Pi——待估宗地地价;
P——待估宗地对应的基准地价;
K——各影响因素修正系数之和,包括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
T——期日修正系数;
Kij——容积率修正系数;
F——开发程度修正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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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Y——待估宗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
②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市场中的替代原理,将估价对象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评 估基准日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地产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地产的成交价格作适当 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客观合理价格的方法。
公式:V = VB ✕ A ✕ B ✕ C ✕ D
其中:
V--估价宗地价格;
VB--比较实例价格;
-
A--估价对象交易情况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情况指数;
-
B--估价对象评估基准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期日地价指数;
-
C--估价对象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
D--估价对象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3)评估结果
经评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单价为 236.00 元,市场 比较法评估结果为 200.67 元,两种结果相差 35.33 元,差异率为 17.61%,根据 评估人员综合分析认为,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市场比较法评估结果均从不同方 面反映了当地地产市场情况,并且结果相差不大,本次评估取两者的算术平均值, 即 218.34 元/平方米,该宗土地评估值为 27,976,100.00 元。具体见下表:土地使 用权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元
| 序号 | 宗地名称 | 土地使用权证号 | 面积(㎡) | 原始入账价值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 1 | 1#厂区用地 | 东国用(2007)第457号 | 65,820.00 | 7,785,662.20 | 6,637,764.54 | 14,239,500.00 |
| 2 | 2#厂区用地 | 东国用(2009)第0982号 | 128,131.00 | 14,952,070.00 | 12,747,575.93 | 27,976,100.00 |
| 合计 | 193,951.00 | 22,737,732.20 | 19,385,340.47 | 42,215,600.00 |
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 19,385,340.47 元,土地评估值为 42,215,600.00 元,增
值幅度 117.77%。原因有(1)宗地取得时间早,价格低;(2)近年来当地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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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发展带动地价稳步上涨。
5、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 16,343.36 元,是企业会计核算在后续计量过程中 因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由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所 产生。评估人员就差异产生的原因、形成过程进行了调查和了解。经核实企业该 科目核算的内容是由计提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形成的。评估人员对其发生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了核实, 核实结果与企业账面记录一致。经评估人员对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的坏账准备 重新核实,通过确定应收款项的评估风险损失,乘以相应的所得税率,确定递延 所得税的评估值。
经评估,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为 16,343.36 元。
6、负债
(1)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企业申报的各项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 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上述负债在评估基准日账面值如下所示: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
|---|---|---|
| 流动负债: | ||
| 应付账款 | 26,061,269.66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36,469.41 | |
| 应交税费 | 4,637,272.66 | |
| 其他应付款 | 504,718.59 | |
| 流动负债合计 | 32,239,730.32 | |
| 负债合计 | 32,239,730.32 |
(2)评估方法
①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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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应付账款账面值 26,061,269.66 元,主要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 劳务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主要是原料款、包材款、设备款、备件款、低 值易耗品等应付款项。
评估人员审查了企业的购货合同及有关凭证,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 料、商品等,均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 估价值)记入本科目,未发现漏记应付账款。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②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 1,036,469.41 元,核算内容为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 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按企业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医疗保险费、基本养 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
评估人员按照企业规定对应付职工薪酬各明细项进行核实和抽查复算,同时 查阅明细账、入账凭证,检查各项目的计提、发放、使用情况。经核查,财务处 理正确,合乎企业规定的各项相应政策,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③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值 4,637,272.66 元,主要核算公司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所得 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城市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评估人员查验了企业所交税金的税种和金额,审核纳税申报表和应交税金账
户,核实基准日所应交纳的税种和金额无误。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 ④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值为 504,718.59 元,是除主营业务以外,与外单位和本单位 以及职工之间业务往来款项,主要内容为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如应付押金、社保等。
评估人员审查了相关的文件、合同或相关凭证,无虚增虚减现象,在确认其 真实性后,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3)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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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负债评估结果见下表所示:
负债评估汇总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 流动负债: | |
| 应付账款 | 26,061,269.66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36,469.41 |
| 应交税费 | 4,637,272.66 |
| 其他应付款 | 504,718.59 |
| 流动负债合计 | 32,239,730.32 |
| 负债合计 | 32,239,730.32 |
负债评估无增减值。
7、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安徽黑牛资产总计账面价值为 33,124.78 万元,评估价 值为 34,061.54 万元,增值额为 936.76 万元,增值率为 2.83%;负债总计账面价 值为 3,223.97 万元,评估价值为 3,223.97 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29,900.81 万元,评估价值为 30,837.57 万元,增值额为 936.76 万元,增值率为 3.13%。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 流动资产 | 16,552.90 | 16,552.87 | -0.03 | - |
| 非流动资产 | 16,571.88 | 17,508.67 | 936.79 | 5.65 |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
| 固定资产 | 14,631.72 | 13,285.48 | -1,346.24 | -9.20 |
| 在建工程 | - | - | - | |
| 无形资产 | 1,938.53 | 4,221.56 | 2,283.03 | 117.77 |
| 土地使用权 | 1,938.53 | 4,221.56 | 2,283.03 | 11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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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 其他 | 1.63 | 1.63 | - | - |
|---|---|---|---|---|
| 资产总计 | 33,124.78 | 34,061.54 | 936.76 | 2.83 |
| 流动负债 | 3,223.97 | 3,223.97 | - | - |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负债总计 | 3,223.97 | 3,223.97 | - | - |
| 净资产 | 29,900.81 | 30,837.57 | 936.76 | 3.13 |
(四)广州黑牛
1、流动资产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其他流动 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
| 货币资金 | 516,140.47 |
| 预付账款 | 543,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979,373.81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662,718.22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701,232.50 |
(2)评估方法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产负债表、申报的流动资产各科目评估明细表,在清查核 实的基础上,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工作原则进行评估工作。
①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 516,140.47 元,由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两部分组成。
库存现金账面值 68.62 元,存放在财务部门,均为人民币。评估人员按币种 核对现金日记账与总账、报表、评估明细表余额是否相符,对现金盘点进行了监 盘,对编制的“现金盘点表”进行了复核,根据盘点金额和基准日至盘点日的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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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记录倒推出评估基准日的金额,账实相符,以盘点核实后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库存现金评估值为 68.62 元。
银行存款账面值 516,071.85 元,共 2 个账户,全部为人民币存款。评估人员 查阅了相关会计记录及对账单,并对其期末余额进行了函证,查阅银行对账单与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根据回函情况查明未达账项属于正常,经调节后银行存款 余额相符。银行存款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即评估值为 516,071.85 元。
②其他应收款
纳入评估范围内其他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979,373.81 元,坏账准备 387.42 元, 账面价值 979,373.81 元。
对于其他应收款项,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评估明细表余额是否相符, 根据评估明细表查阅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分析账龄。对 金额较大或金额异常的款项进行函证,对没有回函的款项实施替代程序(取得期 后收回的款项的有关凭证或业务发生时的相关凭证),对关联单位应收款项进行 相互核对,以证实其他应收款项的真实性、完整性,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 符。
评估人员在对上述其他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 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欠款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 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采用个别认定和账龄分析的方法估计风险损失, 对关联企业的往来款项等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0;对 有确凿证据表明款项不能收回或实施催款手段后账龄超长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100%;对于预计不能全额收回但又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或不能全额收回 的款项,在逐笔分析业务内容的基础上,参考企业计算坏账准备的方法,以帐龄 分析分别确定一定比例的风险损失,按账面余额扣除风险损失确定评估值。。
应收款项账龄分析法风险损失计提比例如下表: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含1年) | 5% | 5% |
| 1-2年(含2年) | 10% | 10% |
| 2-3年(含3年)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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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 3-4年(含4年) | 50% | 50% |
|---|---|---|
| 4-5年(含5年) | 70% | 70% |
| 5年以上 | 100% | 100% |
通过上述风险损失的计提比例,取得其他应收款的评估风险损失金额为 387.42 元。
经评估,其他应收款评估值 979,373.81 元。
③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账面价值为 543,000.00 元,主要内容为预付的废水处理及厨房安装 工程款。
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如评 估人员现场核实日,该预付账款的服务已经提供,评估人员检查预付账款明细账, 核实无误后,以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如评估人员现场核实日,该预付账款服务还 未提供,评估人员通过函证,检查原始凭证,查询债务人的经营状况、资信状况, 进行账龄分析等程序,综合分析判断,以该预付账款可获得服务或收回货币资金 等可以形成相应资产和权益的金额的估计值作为评估值。
经评估,预付账款评估值 543,000.00 元。
④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值 10,662,718.22 元,是企业未来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额。
评估人员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通过了解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税额以及 缴费的费率等核实企业的纳税申报表,通过查阅查阅的缴税凭单确认申报数的正 确性和真实性。经核实,企业税款且金额与申报数相符。故以核实后账面值做为 评估值。
经评估,其他流动资产评估值为 10,662,718.22 元。
(3)评估结果
流动资产评估结果见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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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流动资产评估汇总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货币资金 | 516,140.47 | 516,140.47 |
| 预付账款 | 543,000.00 | 543,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979,373.81 | 979,373.81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662,718.22 | 10,662,718.22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701,232.50 | 12,701,232.50 |
2、固定资产—设备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分为车辆、电子及办公设备两大类,设备账面原 值 2,131,011.00 元,账面净值 795,686.44 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名称 | 账面原值 | 账面净值 |
| 车辆 | 2,114,610.00 | 786,037.12 |
| 电子设备 | 16,401.00 | 9,649.32 |
| 合计 | 2,131,011.00 | 795,686.44 |
(2)评估方法
本次设备的评估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是通过估算全新设备的更新重置成 本,然后在确定综合成新率的基础上,确定设备评估价值的方法。设备的重置价 值一般包括重新购置与评估对象功效相同的全新资产所需的一切合理的直接费 用和间接费用等。本次评估采用的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综合成新率
①车辆的评估
A.车辆重置全价
车辆重置全价由购置价、车辆购置税和其它合理费用(如验车费、牌照费、 手续费等)三部分构成。购置价主要参照同类车型最新交易的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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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B.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依据现行的车辆报废标准,以车辆行驶里程确定理论成新率,然后结合现场 勘察情况确定的勘察成新率综合确定。
里程成新率=(车辆法定行驶里程-累计行驶里程)/车辆法定行驶里程×100%
勘察成新率的确定主要以企业车辆实际状况为主,根据车辆的各主要构成部 分进行分部位逐项打分,并结合车辆的行驶状况、维护保养状况确定。
C.车辆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车辆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②电子及办公设备的评估
A.电子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电子设备多为企业办公用电脑、空调等设备,由经销商负责运送安装调试, 重置成本直接以市场采购价确定。
B.成新率的确定
电子及办公设备成新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对 于大型的电子设备还参考其工作环境、设备的运行状况等来综合确定其成新率。 C.评估价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3)评估结果
经评估,设备类资产评估原值为 1,515,900.00 元,评估净值为 1,322,560.00 元。评估原值减值率 28.86%,评估净值增值率 66.22%。设备评估结果汇总表见 下表:
设备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率(%) | ||||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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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 车辆 | 2,114,610.00 | 786,037.12 | 1,503,400.00 | 1,314,936.00 | -28.90 | 67.29 |
|---|---|---|---|---|---|---|
| 电子设备 | 16,401.00 | 9,649.32 | 12,500.00 | 7,624.00 | -23.79 | -20.99 |
| 合计 | 2,131,011.00 | 795,686.44 | 1,515,900.00 | 1,322,560.00 | -28.86 | 66.22 |
增减值原因分析:
车辆净值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为企业会计折旧年限短于评估中车辆的经济 寿命年限。电子设备评估减值的主要原因为近几年电子产品更新换代较快价格不 断下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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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为正在建设中的工程项目,本次评估范围仅包括土建工程,主要为 尚未完工的广州基地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及前期费用,账面值为 145,764,765.25 元。
(2)评估方法
在建工程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为避免资产重复计价和遗漏资产价值,结合 本次在建工程特点、类型和具体情况,采用以下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开工时间距基准日均为半年以上,对于账面价值 中不包含资本成本的,加计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申报账面价值-不合理费用)×利率×工期/2
其中:
①利率按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
②工期根据项目规模和实际完工率,参照建设项目工期定额合理确定;
③若在建工程申报价值中已含资金成本,则不再计取资金成本。
(3)评估结果
经评估,在建工程评估值 143,341,518.39 元,减值 2,423,246.86 元,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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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1.66%。具体见下表:
单位:元
| 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额 | 增值率% |
|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 | 145,764,765.25 | 143,341,518.39 | -2,423,246.86 | -1.66 |
| 合计 | 145,764,765.25 | 143,341,518.39 | -2,423,246.86 |
-1.66 |
- 在建工程 土建工程减值主要由于评估重置的资金成本小于账面贷款利息, 造成评估减值。
4、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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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估宗地为黑牛食品(广州)有限公司使用的位于黄埔区云埔工业区方达路 东面 B-0112、B-0113 南部地块的一宗土地。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序 号 |
宗地 名称 |
土地权证 号 |
土地位置 | 取得日 期 |
用 地 性 质 |
终 止 日 期 |
开 发 程 度 |
面积 **(m2) ** |
账面价值 | 账面价值 |
|---|---|---|---|---|---|---|---|---|---|---|
| 原值 | 净值 | |||||||||
| 1 | 广州黑 牛厂区 用地 |
穗府国用 (2012)第 01100057 号 |
黄埔区云埔工 业区方达路东 面B-0112、 B-0113南部 地块 |
2012.06 .13 |
工 业 |
50 | 五 通 一 平 |
66979 | 41,349,782.00 | 38,386,380.96 |
(2)评估方法
①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基准地价是根据城镇土地在实际利用和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基本经济效益, 按照一定条件和方法测算出来的商业、住宅、工业等各类用地在某区域面积内的 平均土地价格。它反映出城镇内部各类用地总体地价变化趋势,揭示了各类用地 经济效益的区位差异。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以基准地价为基础,通过对影响地 价的各因素分析,确定各因素的修正系数和年限修正系数等,从而确定宗地地价 具体测算公式如下:
Pis=Pib×(1+∑k1) ×Pl×P2×P3±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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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式中:Pis: 待估宗地地价
-
Pib: 宗地所在区域的基准地价
-
∑k1:各影响地价因素的修正系数
Pl: 使用年期修正系数
P2: 交易期日修正系数
P3: 容积率修正系数
P4: 开发程度修正
②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市场中的替代原理,将估价对象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评 估基准日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地产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地产的成交价格作适当 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客观合理价格的方法。
公式:V = VB ✕ A ✕ B ✕ C ✕ D
其中:
V--估价宗地价格;
VB--比较实例价格;
A--估价对象交易情况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情况指数;
-
B--估价对象评估基准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期日地价指数;
-
C--估价对象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
D--估价对象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3)评估结果
经评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单价为 806 元,市 场比较法评估结果为 666 元,两种结果相差 140 元,差异率为 17.37%,根据评 估人员综合分析认为,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市场比较法评估结果均从不同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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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反映了当地地产市场情况,并且结果相差不大,本次评估取两者的算术平均值, 即 736 元/平方米,该宗土地评估值为 49,296,500.00 元。具体见下表:
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元
| 宗地名称 | 土地使用权证号 | 面积(㎡) | 账面价值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 原值 | 净值 | ||||
| 黄埔区云埔工业区方达路东 面B-0112、B-0113南部地块 |
穗府国用(2012) 第01100057号 |
66,979.00 | 41,349,782.00 | 38,386,380.96 | 49,296,500.00 |
| 合计 | 41,349,782.00 | 38,386,380.96 | 49,296,500.00 |
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 38,386,380.96 元,土地评估值为 49,296,500.00 元,增 值 10,910,119.04 元,增值率为 28.42%。土地评估增值的主要是由于近几年广州 土地价格上涨所致。
5、负债
(1)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企业申报的各项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 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非流动负债包括其他非流动负债。 上述负债在评估基准日账面值如下所示:
单位:元
| 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 流动负债: | |
| 应付账款 | 134,460.00 |
| 应付职工薪酬 | 8,021.55 |
| 应交税费 | 440.72 |
| 其他应付款 | 183,036,988.67 |
| 流动负债合计 | 183,179,910.94 |
| 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4,000,0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000,000.00 |
| 负债合计 | 187,179,91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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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2)评估方法
①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账面值 134,460.00 元,主要核算企业因购买设备或接受劳务等而应 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主要是工程款、设备费等应付款项。
评估人员审查了企业的购货合同及有关凭证,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 料、商品等,均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 估价值)记入本科目,未发现漏记应付账款,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评估,应付账款评估价值为 134,460.00 元。
②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 8,021.55 元,核算内容为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 工的各种薪酬,包括按企业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津贴及补贴等。
评估人员按照企业规定对应付职工薪酬各明细项进行核实和抽查复算,同时 查阅明细账、入账凭证,检查各项目的计提、发放、使用情况。经核查,财务处 理正确,合乎企业规定的各项相应政策,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评估,应付职工薪酬评估价值为 8,021.55 元。
③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值 440.72 元,主要核算公司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个人所得 税等。
评估人员查验了企业所交税金的税种和金额,审核纳税申报表和应交税金账
户,核实基准日所应交纳的税种和金额无误。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评估,应交税费评估价值为 440.72 元。
④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值为 183,036,988.67 元,是除主营业务以外,与外单位和本 单位以及职工之间业务往来款项,主要内容为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 款项,如应付保险费、报销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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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评估人员审查了相关的文件、合同或相关凭证,无虚增虚减现象,在确认其 真实性后,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评估,其他应付款评估价值为 183,036,988.67 元。
⑤其他非流动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的账面价值为 4,000,000.00 元,为企业对其广州黄埔大豆多 肽饮品项目取得的专用财政贴息,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 穗工信涵[2015]758 号文件,对该项目的拨款为专款专用,并于每年 6 月底及 12 月底做项目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汇报,如有挪用、截留资金和项目不能按期完成 又未办理延期手续情况,则将已拨付的专项资金收缴国库,并取消其以后 3 年申 请该资金资格。评估人员现场勘查了广州黄埔大豆多肽饮品项目的工程进度,核 查了的财政贴息文件、增值税返还时的收据,并核实了原始入帐凭证,确定该项 目尚未完成,该部分负债未来是否需要偿还存在不确定性,故以账面值确认评估 值。
经评估,其他非流动负债评估价值为 4,000,000.00 元。 (3)评估结果
负债评估结果见下表所示:
负债评估汇总表
单位:元
| 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 流动负债: | |
| 应付账款 | 134,460.00 |
| 应付职工薪酬 | 8,021.55 |
| 应交税费 | 440.72 |
| 其他应付款 | 183,036,988.67 |
| 流动负债合计 | 183,179,910.94 |
| 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4,000,0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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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187,179,910.94
负债合计
6、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广州黑牛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9,764.81 万元,评估价值 为 20,666.18 万元,增值额为 901.37 万元,增值率为 4.56%;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8,717.99 万元,评估价值为 18,717.99 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046.82 万元,评估价值为 1,948.19 万元,增值额为 901.37 万元,增值率为 86.11%。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 流动资产 | 1,270.12 | 1,270.12 | - | - |
| 非流动资产 | 18,494.69 | 19,396.06 | 901.37 | 4.87 |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
| 固定资产 | 79.57 | 132.26 | 52.69 | 66.22 |
| 在建工程 | 14,576.48 | 14,334.15 | -242.33 | -1.66 |
| 无形资产 | 3,838.64 | 4,929.65 | 1,091.01 | 28.42 |
| 土地使用权 | 3,838.64 | 4,929.65 | 1,091.01 | 28.42 |
| 其他 | - | - | - | |
| 资产总计 | 19,764.81 | 20,666.18 | 901.37 | 4.56 |
| 流动负债 | 18,317.99 | 18,317.99 | - | - |
| 非流动负债 | 400.00 | 400.00 | - | - |
| 负债总计 | 18,717.99 | 18,717.99 | - | - |
| 净资产 | 1,046.82 | 1,948.19 | 901.37 | 86.11 |
(五)黑牛营销
1、流动资产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存货及其他流动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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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
| 货币资金 | 59,314,967.98 |
| 应收票据 | 262,272.00 |
| 应收账款 | 8,564,929.89 |
| 预付账款 | 2,858,252.55 |
| 其他应收款 | 85,228,133.08 |
| 存货 | 1,293,734.75 |
| 其他流动资产 | 1,968,351.84 |
| 流动资产合计 | 159,490,642.09 |
(2)评估方法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产负债表、申报的流动资产各科目评估明细表,在清查核 实的基础上,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工作原则进行评估工作。
①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 59,314,967.98 元,由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 金三部分组成。
库存现金账面值 2,151.23 元,存放在公司财务部,均为人民币。评估人员按 币种核对现金日记账与总账、报表、评估明细表余额是否相符,对现金盘点进行 了监盘,对编制的“现金盘点表”进行了复核,根据盘点金额和基准日至盘点日的 账务记录倒推出评估基准日的金额,账实相符。以盘点核实后账面价值作为评估 值。库存现金评估值为 2,151.23 元。
银行存款账面值 49,931,364.76 元,共 8 个账户,全部为人民币存款。评估 人员查阅了相关会计记录及对账单,并对其期末余额进行了函证,查阅银行对账 单与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根据回函情况查明未达账项属于正常,经调节后银行 存款余额相符。银行存款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即评估值为 49,931,364.76 元。
其他货币资金账面价值 9,381,451.99 元,为天猫支付宝、淘宝支付宝、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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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结算账户余额和在平安银行因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给银行的保证金,共计 5 个账户。对于其他货币资金评估人员通过向电商平台和银行发函询证和核验对账 单的方式进行评估确认。银行回函、对账单均与账面记录相符,故以核实后账面 值 9,381,451.99 元确认评估值。
经评估,货币资金评估值 9,381,451.99 元。
②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 262,272.00 元,共计 2 笔,为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对于 应收票据,评估人员核对了账面记录,查阅了应收票据登记簿,并对应收票据进 行了监盘核对,对于部分金额较大的应收票据,还检查了相应销售合同和出入库 单等原始记录。
经评估,应收票据评估值为 262,272.00 元。
③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纳入评估范围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9,015,715.74 元,坏账准备 450,785.85 元, 账面价值 8,564,929.89 元;纳入评估范围内其他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85,338,414.33 元,坏账准备 110,281.25 元,账面价值 85,228,133.08 元。
对于应收款项,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评估明细表余额是否相符,根据 评估明细表查阅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分析账龄。对金额 较大或金额异常的款项进行函证,对没有回函的款项实施替代程序(取得期后收 回的款项的有关凭证或业务发生时的相关凭证),对关联单位应收款项进行相互 核对,以证实应收款项的真实性、完整性,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
评估人员在对上述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 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欠款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 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采用个别认定和账龄分析的方法估计风险损失,对关联 企业的往来款项等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0;对有确凿 证据表明款项不能收回或实施催款手段后账龄超长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100%; 对于预计不能全额收回但又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或不能全额收回的款项, 在逐笔分析业务内容的基础上,参考企业计算坏账准备的方法,以帐龄分析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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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确定一定比例的风险损失,按账面余额扣除风险损失确定评估值。
应收款项账龄分析法风险损失计提比例如下表: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含1年) | 5% | 5% |
| 1-2年(含2年) | 10% | 10% |
| 2-3年(含3年) | 20% | 20% |
| 3-4年(含4年) | 50% | 50% |
| 4-5年(含5年) | 70% | 70% |
| 5年以上 | 100% | 100% |
经通过上述风险损失的计提比例,取得应收账款的评估风险损失金额为 450,785.85 元;其他应收款的评估风险损失金额为 110,281.25 元。
经评估,应收账款评估值 8,564,929.89 元;其他应收款评估值 85,228,133.08 元。
④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账面价值为 2,858,252.55 元,主要内容为预付的货款、房租、网店 费等。
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如评 估人员现场核实日,该预付账款的货物已经交付,或服务已经提供,评估人员检 查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及预付账款明细账,核实无误后,以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如评估人员现场核实日,该预付账款的货物还未交付,或服务还未提供,评估人 员通过函证,检查原始凭证,查询债务人的经营状况、资信状况,进行账龄分析 等程序,综合分析判断,以该预付账款可收回货物、获得服务、或收回货币资金 等可以形成相应资产和权益的金额的估计值作为评估值。
经评估,预付账款评估值 2,858,252.55 元。
⑤存货
纳入评估范围的存货账面余额 1,293,734.75 元,未计提存货减值准备,账面 价值 1,293,734.75 元。存货包括在库周转材料、产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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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评估人员对存货申报表与明细账、总账及会计报表进行核对,查阅相关账簿 记录和原始凭单,以确认存货的真实存在及产权状况。对企业的存货内控制度, 存货进、出库和保管核算制度及定期盘点制度进行核查,通过查阅最近的存货进 出库单等,掌握存货的周转情况,并对存货的品质进行了重点调查。经核实,确 认该企业内控制度严格、健全,存货的收、发和保管的单据、账簿记录完整、清 晰。评估人员对存货进行了抽盘,抽查数量占总量的 40%以上,抽查金额占总量 的 60%以上。抽查了评估基准日至盘点日之间的存货的出入库单等,确定评估基 准日至盘点日之间的出入库存货的数量,并由此倒推计算出评估基准日存货的实 有数量。
A.在库周转材料
在库周转材料账面余额 1,251,284.46 元,企业财务未计提减值准备,账面价 值 1,251,284.46 元。企业在该科目下核算的主要内容有产品礼盒、产品包装盒、 产品宣传单、海报、促销赠品、价签、广告大褂等与产品销售有关的周转材料, 在库周转材料采用市场法评估:按照现行市场价格并加上合理的运杂费及损耗后 计算评估值,由于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周转材料流动性快、购进日期接近于评估 基准日且价格变动很小,因此本次评估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评估,在库周转材料评估值为 1,251,284.46 元。
B.产成品
产成品账面余额为 42,450.29 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42,450.29 元。 纳入评估范围的产成品全部为对外销售的产品,主要为各类口味的手撕素肉,如 手撕素肉(麻辣味)、手撕素肉(五香味)等。评估人员首先查阅了有关会计记 录、仓库记录,取得了企业基准日的产成品盘点表,并对产成品进行了抽查盘点, 经核实账面数量和金额记录正确。其次通过了解相关产品的销售市场和公司在市 场的占有率,确定产成品的销售情况。
对于产成品,评估人员根据产成品经核实的数量、销售价格,以市场法确定 评估价值。即在产成品不含税销售价格的基础上扣除销售费用、销售税金、所得 税及适当比例的税后利润确定其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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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产成品的评估值=产成品数量×不含税的销售单价×[1-销售费用率-销售税 金率-销售利润率×所得税税率-销售利润率×(1-所得税税率)×净利润折减 率]
其中:产成品不含税销售价格根据评估基准日销售情况确定;销售费用率、 营业税金率依据近三年历史费用率平均值确定,销售利润率根据基准日产成品不 含税销售价格和基准日账面成本以及近三年历史费用率平均值确定;所得税率根 据企业实际情况 25%确定;净利润折减率根据产成品的销售状况确定,其中畅销 产品为 0,一般销售产品为 50%,勉强可销售的产品为 100%,本次评估中的产 成品均为按订单生产销售,故净利润折减率取 0。对于滞销、积压、降价销售, 按可回收净收益确定评估值。
经实施以上评估过程,产成品评估值为 46,261.74 元。
⑥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值 1,968,351.84 元。是企业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评估人员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通过了解企业适用的税种、税率、税额以及 缴费的费率等核实企业的纳税申报表,通过查阅查阅的缴税凭单确认申报数的正 确性和真实性。经核实,企业税款且金额与申报数相符。故以核实后账面值做为 评估值。
经评估,其他流动资产评估值为 1,968,351.84 元。
(3)评估结果
流动资产评估结果见下表所示:
流动资产评估汇总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货币资金 | 59,314,967.98 | 59,314,967.98 |
| 应收票据 | 262,272.00 | 262,272.00 |
| 应收账款 | 8,564,929.89 | 8,564,929.89 |
| 预付账款 | 2,858,252.55 | 2,858,25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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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 其他应收款 | 85,228,133.08 | 85,228,133.08 |
|---|---|---|
| 存货 | 1,293,734.75 | 1,297,546.20 |
| 其他流动资产 | 1,968,351.84 | 1,968,351.84 |
| 流动资产合计 | 159,490,642.09 | 159,494,453.54 |
增减值原因分析: 流动资产评估增值主要是由于存货评估增值所致。具体 原因分析如下:产成品评估增值 3,811.45 元,主要原因为企业产成品账面价值按 照实际成本进行计量,本次产成品按照市场法进行评估,评估值大于账面成本。 2、固定资产—设备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分为车辆、电子及办公设备两大类,设备账面原 值 4,759,029.03 元,账面净值 3,362,967.27 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名称 | 账面原值 | 账面净值 |
| 机器设备 | - | - |
| 车辆 | 3,249,343.79 | 2,185,616.62 |
| 电子设备 | 1,509,685.24 | 1,177,350.65 |
| 合计 | 4,759,029.03 | 3,362,967.27 |
(2)评估方法
本次设备资产的评估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设备资产评估的重置成本法是通 过估算全新设备资产的更新重置成本,然后扣减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 性贬值,或在确定综合成新率的基础上,确定设备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设备的 重置价值一般包括重新购置或建造与评估对象功效相同的全新资产所需的一切 合理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如设备的购置价、运杂费、设备基础费、安装调试 费、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等。本次评估采用的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综合成新率
①车辆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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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A.车辆重置全价
车辆重置全价由购置价、车辆购置税和其它合理费用(如验车费、牌照费、 手续费等)三部分构成。购置价主要参照同类车型最新交易的市场价格确定
B.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依据现行的车辆报废标准,以车辆行驶里程确定理论成新率,然后结合现场 勘察情况确定的勘察成新率综合确定。
里程成新率=(车辆法定行驶里程-累计行驶里程)/车辆法定行驶里程×100% 勘察成新率的确定主要以企业车辆实际状况为主,根据车辆的各主要构成部 分进行分部位逐项打分,并结合车辆的行驶状况、维护保养状况确定。
C.车辆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车辆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②电子及办公设备的评估
A.电子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电子设备多为企业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空调等设备,由经销商负责运送安 装调试,重置成本直接以市场采购价确定。
B.成新率的确定
电子及办公设备成新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对 于大型的电子设备还参考其工作环境、设备的运行状况等来综合确定其成新率。 C.评估价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3)评估结果
经评估,设备类资产评估原值为 4,544,300.00 元,评估净值为 3,974,549.00 元。评估原值减值率 4.51%,评估净值增值率 18.19%。设备评估结果汇总表见 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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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率(%) | |||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
| 机器设备 | - | - | - | - | ||
| 车辆 | 3,249,343.79 | 2,185,616.62 | 3,078,300.00 | 2,736,404.00 | -5.26 | 25.20 |
| 电子设备 | 1,509,685.24 | 1,177,350.65 | 1,466,000.00 | 1,238,145.00 | -2.89 | 5.16 |
| 合计 | 4,759,029.03 | 3,362,967.27 | 4,544,300.00 | 3,974,549.00 | -4.51 | 18.19 |
车辆评估原值略有减值原因为车辆市场价格略有下降所致,车辆评估净值增 值的主要原因为企业会计折旧年限短于评估中车辆的经济寿命年限。
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为近几年电子产品更新换代较快价格不 断下降所致,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为企业会计折旧年限短于电子设备的经济 寿命年限。
3、在建工程
(1)评估范围
在建工程为正在建设中或正在安装中的工程项目,本次评估范围内在建工程 为在建土建工程。基准日账面值如下表:
单位:元
| 单位 | |
|---|---|
| 项 目 | 账面价值 |
|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 | 171,060.00 |
| 在建工程-设备安装 | - |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 |
| 合 计 | 171,060.00 |
(2)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范围内在建工程的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
截至到评估基准日,黑牛营销在建工程账面值为 171,060.00 元,为黑牛营销 拥有的一宗土地的前期测绘费及地上临时围墙款。经核实,该款项支付真实,账 面构成无异常,发生日期距评估基准日较近,故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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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3)评估结果
经评估,在建工程评估值 171,060.00 元,无增减值。评估结果具体见下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额 | 增值率% |
|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 | 171,060.00 | 171,060.00 | - | - |
| 在建工程—设备安装 | - | - | - | |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 | - | - | |
| 合计 | 171,060.00 | 171,060.00 | - | - |
4、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评估范围
委估宗地为黑牛营销使用的位于广州云埔工业区南岗片第 50 号地块北部北 部地块的一宗用地。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序 号 |
宗地 名称 |
土地 权证 号 |
土地位置 | 取得日 期 |
终止日 期 |
开 发 程 度 |
用地 性质 |
面积**(m2) ** | 账面价值 | 账面价值 |
|---|---|---|---|---|---|---|---|---|---|---|
| 原值 | 净值 | |||||||||
| 1 | 云埔工 业区南 岗片第 50号地 块北部 北部地 块 |
穗府国 用 (2014 )第 141100 56号 |
广州云埔工 业区南岗片 第50号地块 北部 |
2014/8/18 | 2064/8/ 17 |
五 通 一 平 |
出让 | 33339.288 | 180,302,100.00 | 175,193,540.48 |
土地的账面原值为 180,302,100.00 元,其中包括土地出让价款 231,310,000.00
元,契税 6,939,300.00 元,以及广州云埔工业区东诚实业公司返还的土地地块差 价款-57,947,200.00 元。土地差价返还系根据广州云埔工业区黄埔管理委员会与 黑牛食品营销有限公司签订的《投资意向协议书》确定的。
(2)评估方法
①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基准地价是根据城镇土地在实际利用和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基本经济效益, 按照一定条件和方法测算出来的商业、住宅、工业等各类用地在某区域面积内的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97
平均土地价格。它反映出城镇内部各类用地总体地价变化趋势,揭示了各类用地 经济效益的区位差异。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以基准地价为基础,通过对影响地 价的各因素分析,确定各因素的修正系数和年限修正系数等,从而确定宗地地价 具体测算公式如下:
Pi=P×T×Kij×Y±F
式中:
Pi——待估宗地地价;
P——待估宗地对应的楼面基准地价;
T——期日修正系数;
Kij——容积率修正系数;
Y——待估宗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
F——开发程度修正系数。
②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市场中的替代原理,将估价对象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评 估基准日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地产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地产的成交价格作适当 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客观合理价格的方法。
公式:V = VB ✕ A ✕ B ✕ C ✕ D
其中:
V--估价宗地价格;
VB--比较实例价格;
-
A--估价对象交易情况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情况指数;
-
B--估价对象评估基准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期日地价指数;
-
C--估价对象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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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D--估价对象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3)评估结果
①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评估结果
—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 24,937.79 万元,具体见下表:
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元
| 序号 | 宗地名称 | 面积(㎡) | 原始入账价值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 1 | 云埔工业区南岗片 第50号地块北部北 部地块 |
33339.288 | 180,302,100.00 | 175,193,540.48 | 249,377,900.00 |
②调整后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
根据企业提供的账面值及相关合同显示,土地的账面原值为 180,302,100.00 元,其中包括土地出让价款 231,310,000.00 元,契税 6,939,300.00 元,以及广州 云埔工业区东诚实业公司返还的土地地块差价款-57,947,200.00 元。土地差价返 还系根据广州云埔工业区黄埔管理委员会与黑牛食品营销有限公司签订的《投资 意向协议书》确定的,根据该意向协议,协议约定了土地使用条件、土地交付条 件、土地配套设施、土地费用及支付等内容,其中双方约定合同标的总价以标的 土地规划可建建筑面积乘以 1300 元/平方米计算,为 17,336.28 万元,如果黑牛 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公开出让竞得标的地块价格高于约定的价格,广州云埔工业区 黄埔管理委员会应当将差额部分补给黑牛营销。土地差价款即为补偿的地价款。 补偿的土地差价款,实际上是广州云埔工业区黄埔管理委员会给于入园企业的土 地成本补助,只要黑牛营销按照土地使用条件完成投资并使用土地,即可获得工 业园区给于的补助。
考虑到:(1)黑牛营销尚未按照约定的用地条件进行投资,未来建设项目是 否满足用地条件存在不确定性;(2)按照现有的云埔工业区政策,以同样的土地 使用条件使用土地,通过谈判仍然能够取得土地成本补助。因此本次评估在该宗 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减去广州云埔工业区黄埔管理委员会给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99
于的土地补贴款 57,947,200.00 元,作为本次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值,具体为 191,430,700.00 元。
5、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 140,266.78 元,是企业会计核算在后续计量过程中 因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由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所 产生。评估人员就差异产生的原因、形成过程进行了调查和了解。经核实企业该 科目核算的内容是由计提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形成的。评估人员对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的坏账准备重新核实,通过确定应 收款项的评估风险损失,乘以相应的所得税率,确定递延所得税的评估值。
经评估,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为 140,266.77 元。
6、负债
(1)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企业申报的各项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上述负债在评估基准日账面 值如下所示: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
|---|---|---|
| 流动负债: | ||
| 应付票据 | 58,800,000.00 | |
| 应付账款 | 77,290,135.66 | |
| 预收款项 | 56,549,581.47 | |
| 应付职工薪酬 | 3,769,789.14 | |
| 应交税费 | 1,693,349.45 | |
| 其他应付款 | 79,214,224.64 | |
| 流动负债合计 | 277,317,080.36 | |
| 负债合计 | 277,317,080.36 |
(2)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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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①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账面值 58,800,000.00 元,为应付安徽省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开 具的短期银行承兑汇票。对应付票据,评估人员获取应付票据评估明细表,复核 加计数,并与票据登记薄、明细账、总账、报表核对。实施函证程序或替代评估 程序,核实相关债务真实性。抽查有关原始凭证,检查应付票据是否合法、会计 处理是否正确。经核实,应付票据账、表、单相符,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②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账面值 77,290,135.66 元,主要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 劳务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主要是货款、运费、办公费用等应付款项。
评估人员审查了企业的购货合同及有关凭证,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 料、商品等,均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 估价值)记入本科目,未发现漏记应付账款。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③预收款项
预收款项账面值 56,549,581.47 元,为黑牛营销预收客户的货款。
评估人员核实了有关合同,并对大额单位进行了发函询证,在确认其真实性 的基础上以经过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④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 3,769,789.14 元,核算内容为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 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按企业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医疗保险费、基本养 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
评估人员按照企业规定对应付职工薪酬各明细项进行核实和抽查复算,同时 查阅明细账、入账凭证,检查各项目的计提、发放、使用情况。经核查,财务处 理正确,合乎企业规定的各项相应政策,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⑤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值 1,693,349.45 元,主要核算公司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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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城市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
评估人员查验了企业所交税金的税种和金额,审核纳税申报表和应交税金账
-
户,核实基准日所应交纳的税种和金额无误。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⑥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值为 79,214,224.64 元,是除主营业务以外,与外单位和本 单位以及职工之间业务往来款项,主要内容为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 款项,如应付保证金、押金、租金等。
评估人员审查了相关的文件、合同或相关凭证,无虚增虚减现象,在确认其 真实性后,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3)评估结果
负债评估结果见下表所示:
负债评估汇总表
单位:元
| 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 流动负债: | |
| 应付票据 | 58,800,000.00 |
| 应付账款 | 77,290,135.66 |
| 预收款项 | 56,549,581.47 |
| 应付职工薪酬 | 3,769,789.14 |
| 应交税费 | 1,693,349.45 |
| 其他应付款 | 79,214,224.64 |
| 流动负债合计 | 277,317,080.36 |
| 负债合计 | 277,317,080.36 |
负债评估无增减值。
7、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黑牛营销资产总计账面价值为 33,835.85 万元,评估价 值为 35,521.11 万元,增值额为 1,685.26 万元,增值率为 4.98 %;负债总计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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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价值为 27,731.71 万元,评估价值为 27,731.71 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 6,104.14 万元,评估价值为 7,789.40 万元,增值额为 1,685.26 万元,增值率为 27.61 %。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 流动资产 | 15,949.06 | 15,949.45 | 0.39 | - |
| 非流动资产 | 17,886.79 | 19,571.66 | 1,684.87 | 9.42 |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
| 固定资产 | 336.30 | 397.45 | 61.15 | 18.18 |
| 在建工程 | 17.11 | 17.11 | - | - |
| 无形资产 | 17,519.35 | 19,143.07 | 1,623.72 | 9.27 |
| 土地使用权 | 17,519.35 | 19,143.07 | 1,623.72 | 9.27 |
| 其他 | 14.03 | - 14.03 | - | - |
| 资产总计 | 33,835.85 | 35,521.11 | 1,685.26 | 4.98 |
| 流动负债 | 27,731.71 | 27,731.71 | - | - |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负债总计 | 27,731.71 | 27,731.71 | - | - |
| 净资产 | 6,104.14 | 7,789.40 | 1,685.26 | 27.61 |
五、评估其他事项说明
(一)是否引用其他估值机构报告内容
本次评估未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估值机构报告内容、特殊类别资产相关第三 方专业鉴定等估值资料。
(二)估值特殊处理、对估值结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次评估不存在对于估值的特殊处理、对估值结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估值结果的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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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期间,上市公司拟出售资产未发生重大变 化,对估值结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评估对象下属企业估值情况
评估对象下属企业估值情况见本报告本节“四/(二)揭阳黑牛/2、长期股权 ” 投资 。
六、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一)黑牛实业
1、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1)纳入评估范围的 2 项房屋建筑物(具体见下表),为黑牛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转入汕头市黑牛实业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房屋产权证的证载权利人仍 为“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载权利人的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之中,汕头市黑牛 实业有限公司承诺上述房产产权归其所有。上述资产产权存在瑕疵,评估人员未 考虑产权瑕疵可能对评估值造成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 权证编号 | 建筑物名称 | 证载权属人 |
|---|---|---|
| 粤房地权证汕字第 1000143305号 |
太阳能中央热水设备 |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 9B6厂房1 |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
| 粤房地权证汕字第 1000143304号 |
9B6厂房2 |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2)纳入评估范围的 1 项土地使用权(具体见下表),为黑牛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转入汕头市黑牛实业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土地使用权的证载权利人仍 为“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载权利人的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之中,汕头市黑牛 实业有限公司承诺上述该宗土地产权归其所有。上述资产产权存在瑕疵,评估人 员未考虑产权瑕疵可能对评估值造成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 土地权证编号 | 宗地名称 | 证载权利人 |
|---|---|---|
| 汕国用(2013)第91300012号 | 9B6土地 |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3)纳入评估范围的 132 项商标权,为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转入汕头市 黑牛实业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该 132 项商标注册证书的证载注册人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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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办理由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汕头市黑牛实业 有限公司转移的相关手续,截止报告出具日已经取得国家商标局转让受理通知 书。汕头市黑牛实业有限公司承诺上述 132 项商标产权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争 议事项。上述资产产权存在瑕疵,评估人员未考虑产权瑕疵可能对评估值造成的 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4)汕头市黑牛实业有限公司基准日时点账面记载的岐山北房屋建筑物及 土地使用权为汕头市黑牛实业有限公司成立时,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转入汕头 市黑牛实业有限公司。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纪要,黑牛实业拟将岐山北房屋建筑 物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黑牛食品后再处置股权,此次评估,模拟假定基准日时点 汕头市黑牛实业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岐山北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黑牛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故 2015 年 12 月 31 日模拟资产负债表中不包含岐山北房屋 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此次对于汕头市黑牛实业有限公司的评估,是在审计后模 拟资产负债表的基础上进行评估的。
2、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1)本次评估中,注册资产评估师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的技术参数 和性能做技术检测,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 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现场调查做出判断。
(2)本次评估中,注册资产评估师未对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内 部结构(非肉眼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房屋、构筑物评估结论是在假定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 条件下,通过实地勘察做出判断。
(3)由于本次评估实物资产数量较多且空间分布相对分散,评估人员现场 盘点期间,企业部分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共 80 项,516 台,账面净值 691,075.00 元)在广州天河区中汇广场写字楼使用,故对其设备的盘点采用多地结合的方式。 汕头实业承诺产权归其所有,不存在权属争议。该部分电子设备明细如下:
单位:元
| 序号 | 资产编号 | 设备名称 | 计 量 |
数 量 |
账面原值 | 账面净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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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 单 位 |
||||||
|---|---|---|---|---|---|---|
| 1 | BG0038 | 办公家具 | 件 | 1 | 137,800.00 | 83,254.24 |
| 2 | BG0039 | 办公台 | 台 | 8 | 52,224.00 | 22,456.32 |
| 3 | BG0040 | 办公台 | 台 | 1 | 11,090.00 | 4,768.76 |
| 4 | BG0041 | 办公台 | 台 | 1 | 11,500.00 | 4,945.11 |
| 5 | BG0042 | 办公台 | 台 | 1 | 8,500.00 | 3,655.11 |
| 6 | BG0043 | 办公台 | 台 | 1 | 5,900.00 | 2,536.89 |
| 7 | BG0044 | 办公台 | 台 | 2 | 13,700.00 | 5,890.89 |
| 8 | BG0045 | 办公台 | 台 | 2 | 6,034.00 | 2,594.56 |
| 9 | BG0046 | 办公台 | 台 | 2 | 11,754.00 | 5,054.05 |
| 10 | BG0047 | 办公台 | 张 | 2 | 11,754.00 | 5,798.49 |
| 11 | BG0048 | 办公台 | 张 | 10 | 12,570.00 | 6,201.05 |
| 12 | BG0049 | 办公台 | 张 | 3 | 49,650.00 | 24,493.85 |
| 13 | BG0050 | 办公台 | 张 | 7 | 115,850.00 | 57,152.72 |
| 14 | BG0051 | 办公台 | 张 | 7 | 67,060.00 | 34,144.81 |
| 15 | BG0052 | 办公台 | 张 | 1 | 14,310.00 | 7,286.03 |
| 16 | BG0053 | 办公台 | 张 | 1 | 1,333.00 | 678.60 |
| 17 | BG0054 | 办公台 | 张 | 14 | 35,700.00 | 18,177.25 |
| 18 | BG0055 | 办公台 | 套 | 1 | 7,923.00 | 4,034.05 |
| 19 | BG0056 | 办公台 | 张 | 3 | 6,960.00 | 3,764.20 |
| 20 | BG0057 | 办公椅 | 台 | 20 | 25,200.00 | 10,836.00 |
| 21 | BG0058 | 办公椅 | 台 | 96 | 48,864.00 | 21,011.52 |
| 22 | BG0059 | 办公椅 | 台 | 4 | 6,600.00 | 2,838.00 |
| 23 | BG0060 | 办公椅 | 张 | 52 | 26,468.00 | 13,057.45 |
| 24 | BG0061 | 办公椅 | 张 | 12 | 15,960.00 | 7,873.60 |
| 25 | BG0062 | 办公椅 | 张 | 16 | 11,056.00 | 5,454.39 |
| 26 | BG0063 | 办公椅 | 张 | 22 | 16,764.00 | 8,270.24 |
| 27 | BG0064 | 办公椅 | 张 | 1 | 13,013.00 | 6,625.76 |
| 28 | BG0065 | 办公椅 | 张 | 10 | 9,050.00 | 4,608.01 |
| 29 | BG0066 | 办公椅 | 张 | 51 | 47,500.00 | 34,714.64 |
| 30 | BG0067 | 茶几 | 台 | 7 | 8,148.00 | 3,503.64 |
| 31 | BG0068 | 茶几 | 台 | 3 | 5,790.00 | 2,489.53 |
| 32 | BG0069 | 茶几 | 张 | 2 | 2,620.00 | 1,375.59 |
| 33 | BG0070 | 茶几 | 张 | 1 | 3,588.00 | 1,883.70 |
| 34 | BG0071 | 茶几 | 张 | 2 | 3,960.00 | 2,141.70 |
| 35 | BG0072 | 茶几 | 张 | 1 | 6,166.00 | 3,334.73 |
| 36 | BG0073 | 大班椅 | 张 | 1 | 5,000.00 | 2,545.74 |
| 37 | BG0074 | 单位沙发 | 台 | 5 | 17,700.00 | 7,611.00 |
| 38 | BG0075 | 单位沙发 | 台 | 7 | 22,281.00 | 9,580.91 |
| 39 | BG0076 | 单位沙发 | 张 | 2 | 10,764.00 | 5,651.10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6
| 40 | BG0077 | 单位沙发 | 张 | 5 | 40,800.00 | 22,066.00 |
|---|---|---|---|---|---|---|
| 41 | BG0078 | 二人沙发 | 张 | 1 | 7,296.00 | 3,830.40 |
| 42 | BG0080 | 会议台 | 台 | 1 | 6,183.00 | 2,658.61 |
| 43 | BG0081 | 会议台 | 台 | 2 | 5,822.00 | 2,503.52 |
| 44 | BG0082 | 会议台 | 套 | 1 | 9,853.00 | 5,016.70 |
| 45 | BG0083 | 会议台 | 套 | 1 | 2,730.00 | 1,389.88 |
| 46 | BG0084 | 会议台 | 张 | 2 | 33,100.00 | 16,853.51 |
| 47 | BG0085 | 三人沙发 | 张 | 1 | 8,732.00 | 4,584.21 |
| 48 | BG0086 | 三位沙发 | 台 | 2 | 15,360.00 | 6,604.80 |
| 49 | BG0087 | 三位沙发 | 张 | 1 | 19,260.00 | 10,416.45 |
| 50 | BG0088 | 沙发 | 张 | 1 | 11,860.00 | 6,038.81 |
| 51 | BG0089 | 沙发 | 张 | 1 | 11,965.00 | 6,092.06 |
| 52 | BG0090 | 文件柜 | 台 | 1 | 2,350.00 | 1,010.44 |
| 53 | BG0091 | 文件柜 | 个 | 8 | 13,416.00 | 6,618.56 |
| 54 | BG0092 | 文件柜 | 个 | 1 | 5,307.00 | 2,618.05 |
| 55 | BG0093 | 文件柜 | 个 | 5 | 6,205.00 | 3,061.01 |
| 56 | BG0094 | 文件柜 | 个 | 1 | 3,782.00 | 1,925.72 |
| 57 | BG0095 | 文件柜 | 个 | 1 | 5,560.00 | 2,831.06 |
| 58 | BG0096 | 文件柜 | 个 | 31 | 38,471.00 | 19,588.27 |
| 59 | BG0097 | 文件柜 | 个 | 4 | 6,408.00 | 3,262.74 |
| 60 | BG0098 | 文件柜 | 个 | 6 | 42,174.00 | 21,473.45 |
| 61 | BG0099 | 文件柜 | 个 | 8 | 14,504.00 | 7,384.86 |
| 62 | BG0100 | 文件柜 | 个 | 19 | 45,030.00 | 24,353.59 |
| 63 | BG0101 | 休闲椅 | 张 | 4 | 3,704.00 | 1,885.86 |
| 64 | BG0105 | LG冰箱 | 台 | 1 | 5,690.00 | 2,987.30 |
| 65 | BG0120 | 彩电 | 台 | 2 | 8,798.00 | 4,619.00 |
| 66 | BG0121 | 彩电 | 台 | 1 | 8,999.00 | 4,724.59 |
| 67 | BG0124 | 戴尔品牌电脑 | 台 | 1 | 15,820.00 | 9,307.51 |
| 68 | BG0138 | 电脑 | 台 | 2 | 5,100.00 | 1,870.00 |
| 69 | BG0139 | 电脑 | 台 | 2 | 5,250.00 | 2,174.20 |
| 70 | BG0140 | 电脑 | 台 | 1 | 3,620.00 | 1,499.17 |
| 71 | BG0145 | 电脑 | 台 | 1 | 2,725.00 | 1,516.81 |
| 72 | BG0146 | 电脑 | 台 | 1 | 2,725.00 | 1,516.81 |
| 73 | BG0162 | 海尔冷柜 | 台 | 1 | 1,619.00 | 1,080.76 |
| 74 | BG0166 | 佳能相机 | 台 | 1 | 2,309.00 | 956.28 |
| 75 | BG0180 | 三星一体机电脑 | 台 | 1 | 8,999.00 | 4,724.59 |
| 76 | BG0185 | 台式电脑 | 台 | 1 | 2,725.00 | 1,559.96 |
| 77 | BG0202 | 组装电脑 | 台 | 1 | 2,550.00 | 1,096.33 |
| 78 | BG0203 | 组装电脑 | 台 | 5 | 13,625.00 | 7,368.83 |
| 79 | BG0204 | 组装电脑 | 台 | 1 | 2,725.00 | 1,473.66 |
| 80 | BG0205 | 组装电脑 | 台 | 2 | 10,600.00 | 6,236.41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7
合计 516 1,351,855.00 691,075.00
3、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期后事项:
(1)汕头实业部分机器设备(共 97 项,243 台)和电子设备(共 25 项, 29 台)于评估基准日后 2016 年 5 月转让给揭阳市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双方 同为黑牛食品 100%控股子公司)。评估人员现场盘点期间,部分设备已经搬至揭 阳黑牛,故对其盘点采用多地结合方式。汕头实业承诺产权于评估基准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归其所有,不存在权属争议。具体明细如下:
转让给揭阳黑牛机器设备清单
单位:元
| 序 号 |
资产编号 | 设备名称 | 计 量 单 位 |
账 面 数 量 |
账面原值 | 账面净值 | 转 让 数 量 |
|---|---|---|---|---|---|---|---|
| 1 | SC0002 | 430SI喷码机 | 台 | 1 | 45,000.00 | 6,135.10 | 1 |
| 2 | SC0003 | 45型粉碎机 | 台 | 2 | 11,400.00 | 9,053.50 | 2 |
| 3 | SC0007 | PVC输送带机 | 台 | 3 | 28,334.53 | 8,885.57 | 3 |
| 4 | SC0008 | PVC输送带机(两侧配工作台) | 台 | 1 | 15,118.20 | 4,346.17 | 1 |
| 5 | SC0009 | PVC输送带机(两侧配工作台) | 台 | 1 | 17,078.40 | 4,910.04 | 1 |
| 6 | SC0010 | PVC输送带机(两侧配工作台) | 台 | 1 | 20,216.70 | 5,812.15 | 1 |
| 7 | SC0013 | 背封大包装机 | 台 | 1 | 33,333.33 | 30,166.65 | 1 |
| 8 | SC0014 | 背封加大型包装机 | 套 | 1 | 37,008.55 | 28,805.10 | 1 |
| 9 | SC0015 | 背封加大型包装机 | 套 | 1 | 37,008.54 | 29,977.01 | 1 |
| 10 | SC0016 | 背封加大型螺杆包装机 | 套 | 1 | 44,957.26 | 34,991.78 | 1 |
| 11 | SC0018 | 叉车 | 台 | 1 | 66,666.67 | 29,193.71 | 1 |
| 12 | SC0019 | 叉车 | 台 | 1 | 178,461.54 | 124,774.38 | 1 |
| 13 | SC0020 | 炒芝麻机 | 台 | 2 | 20,512.82 | 14,017.22 | 2 |
| 14 | SC0025 | 臭氧发生器 | 台 | 4 | 17,777.78 | 6,940.45 | 1 |
| 15 | SC0026 | 臭氧发生器 | 台 | 2 | 11,000.00 | 7,865.12 | 2 |
| 16 | SC0027 | 臭氧发生器 | 台 | 2 | 11,000.00 | 7,865.12 | 2 |
| 17 | SC0028 | 臭氧发生器 | 台 | 1 | 5,500.00 | 3,976.10 | 1 |
| 18 | SC0030 | 打包机 | 台 | 3 | 5,400.00 | 1,253.25 | 3 |
| 19 | SC0031 | 打包机 | 台 | 1 | 1,900.00 | 561.38 | 1 |
| 20 | SC0032 | 打包机 | 台 | 2 | 5,000.00 | 1,714.73 | 2 |
| 21 | SC0033 | 打包机 | 台 | 2 | 5,800.00 | 4,100.96 | 2 |
| 22 | SC0034 | 打码机 | 台 | 10 | 222,222.30 | 167,685.24 | 3 |
| 23 | SC0035 | 打码输送带机 | 台 | 2 | 10,598.29 | 7,745.69 | 2 |
| 24 | SC0036 | 打码输送带机 | 台 | 1 | 5,470.09 | 3,391.3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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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 25 | SC0037 | 袋中袋生产线 | 条 | 1 | 555,555.54 | 502,777.74 | 1 |
|---|---|---|---|---|---|---|---|
| 26 | SC0040 | 电子秤 | 台 | 2 | 30,769.23 | 15,666.41 | 2 |
| 27 | SC0041 | 电子秤 | 台 | 1 | 15,384.62 | 9,781.92 | 1 |
| 28 | SC0043 | 粉碎机 | 台 | 2 | 11,400.00 | 8,060.75 | 2 |
| 29 | SC0045 | 工业除湿机 | 台 | 4 | 62,632.48 | 51,228.16 | 1 |
| 30 | SC0047 | 减速输送带 | 台 | 2 | 29,846.15 | 20,394.95 | 2 |
| 31 | SC0048 | 搅拌机 | 台 | 1 | 13,675.21 | 5,988.45 | 1 |
| 32 | SC0049 | 搅拌机 | 台 | 1 | 13,675.21 | 6,096.71 | 1 |
| 33 | SC0050 | 搅拌机 | 台 | 1 | 13,675.21 | 6,204.97 | 1 |
| 34 | SC0051 | 搅拌机 | 台 | 1 | 15,384.62 | 9,051.24 | 1 |
| 35 | SC0052 | 搅拌机 | 台 | 1 | 27,350.43 | 16,524.13 | 1 |
| 36 | SC0053 | 搅拌机 | 台 | 4 | 59,418.80 | 40,602.80 | 4 |
| 37 | SC0054 | 搅拌机及轨道 | 套 | 6 | 170,123.07 | 116,250.67 | 3 |
| 38 | SC0055 | 搅拌输送生产线 | 套 | 3 | 191,451.28 | 101,094.28 | 3 |
| 39 | SC0056 | 金属检测机 | 台 | 2 | 150,427.36 | 109,937.44 | 2 |
| 40 | SC0061 | 冷却输送带 | 台 | 1 | 5,128.21 | 3,666.61 | 1 |
| 41 | SC0062 | 冷却输送带 | 台 | 1 | 5,128.20 | 3,666.60 | 1 |
| 42 | SC0063 | 冷却输送带机 | 台 | 2 | 6,837.61 | 4,997.19 | 2 |
| 43 | SC0064 | 冷却输送带机 | 台 | 1 | 5,128.21 | 3,747.81 | 1 |
| 44 | SC0065 | 冷却输送带机 | 台 | 2 | 6,837.60 | 4,997.18 | 2 |
| 45 | SC0071 | 立式包装机 | 台 | 15 | 200,000.00 | 136,666.80 | 15 |
| 46 | SC0073 | 立式包装机 | 台 | 15 | 211,538.46 | 104,356.58 | 15 |
| 47 | SC0074 | 立式包装机 | 台 | 15 | 202,564.11 | 119,173.06 | 15 |
| 48 | SC0075 | 螺杆包装机 | 台 | 1 | 41,025.64 | 37,452.95 | 1 |
| 49 | SC0076 | 螺杆式空压机 | 套 | 1 | 21,367.52 | 18,830.12 | 1 |
| 50 | SC0077 | 螺杆输送机 | 台 | 1 | 21,060.00 | 6,054.11 | 1 |
| 51 | SC0078 | 螺杆输送机 | 台 | 4 | 116,532.00 | 32,410.96 | 3 |
| 52 | SC0080 | 落地式连续感应封口机 | 台 | 1 | 8,230.77 | 3,799.71 | 1 |
| 53 | SC0081 | 落地移动式臭氧发生器 | 台 | 2 | 8,888.89 | 3,892.44 | 2 |
| 54 | SC0082 | 内置式臭氧发生器 | 台 | 1 | 5,042.74 | 2,208.30 | 1 |
| 55 | SC0083 | 配粉碎机螺杆送料机 | 台 | 2 | 28,890.00 | 8,305.51 | 2 |
| 56 | SC0084 | 喷码机 | 台 | 1 | 31,623.92 | 19,606.92 | 1 |
| 57 | SC0085 | 喷码机 | 套 | 1 | 26,239.32 | 17,930.12 | 1 |
| 58 | SC0086 | 喷码机 | 套 | 2 | 52,478.64 | 35,860.25 | 2 |
| 59 | SC0087 | 喷码机 | 台 | 1 | 20,940.17 | 14,972.10 | 1 |
| 60 | SC0088 | 喷码机 | 套 | 4 | 109,572.66 | 88,753.86 | 4 |
| 61 | SC0089 | 喷码机 | 台 | 2 | 52,478.64 | 35,860.25 | 2 |
| 62 | SC0090 | 喷码机 | 台 | 2 | 41,880.34 | 17,345.28 | 2 |
| 63 | SC0091 | 喷码机 | 台 | 1 | 20,940.17 | 14,972.10 | 1 |
| 64 | SC0097 | 热熔胶纸盒封口机 | 台 | 1 | 106,837.60 | 71,314.00 | 1 |
| 65 | SC0101 | 三边封螺杆包装机及螺杆绞龙 送料 |
台 | 40 | 953,846.18 | 682,000.10 | 40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9
| 66 | SC0102 | 三斗电子称 | 台 | 1 | 23,076.92 | 18,429.42 | 1 |
|---|---|---|---|---|---|---|---|
| 67 | SC0103 | 上料搅拌及送料下料电脑自动 化控制设备 |
套 | 6 | 200,000.01 | 158,833.43 | 3 |
| 68 | SC0104 | 输送带 | 台 | 2 | 19,897.44 | 13,596.64 | 2 |
| 69 | SC0105 | 输送带机 | 台 | 1 | 12,466.02 | 4,838.91 | 1 |
| 70 | SC0106 | 输送带机 | 台 | 1 | 6,796.12 | 2,330.54 | 1 |
| 71 | SC0107 | 输送带机 | 台 | 1 | 9,514.56 | 3,262.75 | 1 |
| 72 | SC0108 | 输送带机 | 台 | 1 | 5,299.14 | 3,788.94 | 1 |
| 73 | SC0110 | 输送带机 | 台 | 1 | 4,273.50 | 1,905.28 | 1 |
| 74 | SC0111 | 输送带机 | 台 | 1 | 5,299.15 | 3,788.95 | 1 |
| 75 | SC0112 | 输送机 | 台 | 6 | 149,230.76 | 101,974.36 | 3 |
| 76 | SC0113 | 双层输送带机 | 台 | 3 | 162,900.00 | 30,068.98 | 2 |
| 77 | SC0115 | 提升机 | 台 | 5 | 69,750.00 | 20,052.62 | 5 |
| 78 | SC0116 | 提升机 | 台 | 2 | 17,907.69 | 12,236.89 | 2 |
| 79 | SC0117 | 提升机 | 台 | 2 | 22,882.05 | 15,636.05 | 2 |
| 80 | SC0118 | 提升机 | 台 | 2 | 17,907.69 | 12,236.89 | 2 |
| 81 | SC0119 | 提升机 | 台 | 4 | 35,897.44 | 24,529.84 | 4 |
| 82 | SC0122 | 吸尘机 | 台 | 1 | 14,529.91 | 7,397.86 | 1 |
| 83 | SC0124 | 小字符机 | 台 | 2 | 73,786.41 | 31,727.23 | 2 |
| 84 | SC0127 | 液压车 | 台 | 3 | 4,050.00 | 2,479.02 | 3 |
| 85 | SC0130 | 移动式臭氧发生器 | 台 | 1 | 5,200.00 | 1,659.68 | 1 |
| 86 | SC0131 | 移动式臭氧发生器 | 台 | 1 | 4,444.44 | 1,770.13 | 1 |
| 87 | SC0132 | 远大空气净化机 | 台 | 4 | 39,520.00 | 29,195.29 | 1 |
| 88 | SC0136 | 770封口机 | 台 | 4 | 5,000.00 | 2,783.25 | 4 |
| 89 | SC0138 | 半电动托盘车 | 台 | 2 | 33,333.33 | 14,861.04 | 2 |
| 90 | SC0139 | 电动托盘车 | 台 | 2 | 33,333.32 | 17,499.92 | 2 |
| 91 | SC0142 | 冷干机 | 台 | 1 | 4,102.56 | 3,323.04 | 1 |
| 92 | SC0143 | 半电动托盘车 | 台 | 1 | 16,666.67 | 13,763.88 | 1 |
| 93 | SC0144 | 770封口机 | 台 | 4 | 5,000.00 | 2,783.25 | 4 |
| 94 | SC0145 | 电子感应封口机 | 台 | 1 | 9,800.00 | 7,317.28 | 1 |
| 95 | SC0146 | 气动封口机 | 台 | 2 | 6,800.00 | 5,077.28 | 2 |
| 96 | SC0147 | 抽湿机 | 台 | 2 | 5,500.00 | 4,193.80 | 1 |
| 97 | SC0137 | 分页机 | 台 | 2 | 17,900.00 | 15,349.22 | 2 |
| 合计 | 243 |
| 转让给揭阳黑牛电子设备清单 单位:元 |
转让给揭阳黑牛电子设备清单 单位:元 |
转让给揭阳黑牛电子设备清单 单位:元 |
转让给揭阳黑牛电子设备清单 单位:元 |
转让给揭阳黑牛电子设备清单 单位:元 |
转让给揭阳黑牛电子设备清单 单位:元 |
转让给揭阳黑牛电子设备清单 单位:元 |
转让给揭阳黑牛电子设备清单 单位:元 |
|---|---|---|---|---|---|---|---|
| 序号 | 资产编号 | 设备名称 | 计量 单位 |
账面数 量 |
账面原值 | 账面净值 | 转让 数量 |
| 1 | BG0002 | 定氮仪 | 台 | 1 | 145,299.14 | 9,565.52 | 1 |
| 2 | BG0003 | SPX-300生化培养箱 | 台 | 1 | 6,450.00 | 3,488.40 | 1 |
| 3 | BG0004 | 霉菌培养箱 | 台 | 1 | 8,400.00 | 5,207.97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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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4 | BG0006 | 鼓风干燥箱 | 台 | 1 | 6,600.00 | 4,196.50 | 1 |
|---|---|---|---|---|---|---|---|
| 5 | BG0012 | 恒温恒湿箱 | 台 | 1 | 8,418.80 | 6,286.00 | 1 |
| 6 | BG0013 | 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 | 台 | 1 | 3,435.90 | 2,565.50 | 1 |
| 7 | BG0016 | 冰箱 | 台 | 1 | 1,914.53 | 1,429.57 | 1 |
| 8 | BG0017 | 封口机 | 台 | 1 | 940.17 | 701.94 | 1 |
| 9 | BG0020 | 直刀切碎机 | 台 | 1 | 22,222.22 | 16,592.62 | 1 |
| 10 | BG0023 | 灭菌器 | 台 | 1 | 12,820.51 | 9,775.66 | 1 |
| 11 | BG0027 | 美的冻柜 | 台 | 1 | 2,100.00 | 1,601.25 | 1 |
| 12 | BG0028 | 新美制冰机 | 台 | 1 | 2,580.00 | 1,967.25 | 1 |
| 13 | BG0029 | 封罐机 | 台 | 1 | 4,700.85 | 3,658.83 | 1 |
| 14 | BG0030 | 均质机 | 台 | 1 | 31,623.93 | 24,613.99 | 1 |
| 15 | BG0031 | 鼓风干燥箱 | 台 | 1 | 4,162.39 | 3,437.48 | 1 |
| 16 | BG0032 | 破裂强度试验机 | 台 | 1 | 6,410.26 | 4,380.26 | 1 |
| 17 | BG0033 | 纸箱抗压试验机 | 台 | 1 | 15,811.96 | 10,804.76 | 1 |
| 18 | BG0034 | 立式高压灭菌锅 | 台 | 1 | 7,675.22 | 6,156.22 | 1 |
| 19 | BG0035 | 高压液相色谱议 | 套 | 1 | 115,000.00 | 36,333.38 | 1 |
| 20 | BG0135 | 电脑 | 台 | 1 | 3,100.00 | 989.55 | 1 |
| 21 | BG0142 | 电脑 | 套 | 1 | 2,600.00 | 1,200.23 | 1 |
| 22 | BG0144 | 电脑 | 套 | 2 | 5,080.00 | 2,747.52 | 2 |
| 23 | BG0147 | 电子秤 | 台 | 1 | 15,384.62 | 10,513.01 | 1 |
| 24 | BG0169 | 空调 | 台 | 4 | 9,720.00 | 3,410.10 | 4 |
| 25 | BG0179 | 容声302升冰箱 | 台 | 1 | 3,300.00 | 1,993.75 | 1 |
| 合计 | 29 |
(2)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中规定,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简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 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由于营改增全面试点,在 评估过程中部分资产(如房屋建筑物)的评估会受到营改增全面试点的影响,此 次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此次评估未考虑营改增事项对评估结果的 影响。
(二)揭阳黑牛
1、揭阳市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证号为揭东国用(2007) 第 25 号的土地使用权和车牌号为粤 VFP588 的奥德赛轿车,证载权利人均是揭 东县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为揭阳市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前身,这两项资产 均未做使用权人名称变更。上述两项资产产权存在瑕疵,评估人员未考虑产权瑕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11
疵可能对评估值造成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
2、揭阳市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屋
-
产权证,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权证编 号 |
建筑物名称 | 结构 | 建成 年月 |
计量 单位 |
建筑 面积/容 积 |
账面价值 | |
| 原值 | 净值 | ||||||
| 未办证 | 锅炉房及仓 库 |
钢筋混凝土 | 2001/12 | ㎡ | 2,515.00 | 2,012,675.28 | 1,451,601.40 |
| 未办证 | 钢结构仓库 | 钢结构 | 2007/08 | ㎡ | 365.00 | 255,601.50 | 63,530.82 |
揭阳市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说明,以上资产为揭阳市黑牛食品 工业有限公司所有。上述资产产权存在瑕疵,评估人员未考虑产权瑕疵可能对评 估值造成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
3、揭阳市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 17 辆江淮货车,于评估现
-
场工作日之前均已报废,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序 号 |
车牌号 | 车辆名称及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 量 |
购置日 期 |
账面价值 | 备注 | |
| 原值 | 净值 | |||||||
| 1 | 粤V4326 | 江淮货车 | 辆 | 1 | 2007/09 | 69,162.00 | 3,458.10 | 2016年2月报废,已回收残值,无实物 |
| 2 | 粤V4929 | 江淮货车 | 辆 | 1 | 2007/09 | 69,162.00 | 3,458.10 | 2016年报废,无实物,报废手续未完成 |
| 3 | 粤V4656 | 江淮货车 | 辆 | 1 | 2007/09 | 69,162.00 | 3,458.10 | 2016年3月报废,已回收残值,无实物 |
| 4 | 粤V4563 | 江淮货车 | 辆 | 1 | 2007/09 | 69,162.00 | 3,458.10 | 2016年报废,无实物,报废手续未完成 |
| 5 | 粤V4155 | 江淮货车 | 辆 | 1 | 2007/09 | 69,162.00 | 3,458.10 | 2016年报废,无实物,报废手续未完成 |
| 6 | 粤V4612 | 江淮货车 | 辆 | 1 | 2007/09 | 69,162.00 | 3,458.10 | 2016年报废,无实物,报废手续未完成 |
| 7 | 粤V4830 | 江淮货车 | 辆 | 1 | 2007/09 | 69,162.00 | 3,458.10 | 2016年报废,无实物,报废手续未完成 |
| 8 | 粤V4761 | 江淮货车 | 辆 | 1 | 2007/09 | 69,162.00 | 3,458.10 | 2016年报废,无实物,报废手续未完成 |
| 9 | 粤V4467 | 江淮货车 | 辆 | 1 | 2007/09 | 69,162.00 | 3,458.10 | 2016年报废,无实物,报废手续未完成 |
| 10 | 粤V4485 | 江淮货车 | 辆 | 1 | 2007/09 | 69,162.00 | 3,458.10 | 2016年报废,无实物,报废手续未完成 |
| 11 | 粤V4907 | 江淮货车 | 辆 | 1 | 2007/09 | 69,162.00 | 3,458.10 | 2016年2月报废,已回收残值,无实物 |
| 12 | 粤V4849 | 江淮货车 | 辆 | 1 | 2007/09 | 69,162.00 | 3,458.10 | 2016年3月报废,已回收残值,无实物 |
| 13 | 粤V4331 | 江淮货车 | 辆 | 1 | 2007/09 | 69,162.00 | 3,458.10 | 2016年报废,无实物,报废手续未完成 |
| 14 | 粤V4995 | 江淮货车 | 辆 | 1 | 2007/09 | 69,162.00 | 3,458.10 | 2016年3月报废,已回收残值,无实物 |
| 15 | 粤V4556 | 江淮货车 | 辆 | 1 | 2007/09 | 69,162.00 | 3,458.10 | 2016年1月报废,已回收残值,无实物 |
| 16 | 粤V4583 | 江淮货车 | 辆 | 1 | 2007/09 | 69,162.00 | 3,458.10 | 2016年1月报废,已回收残值,无实物 |
| 17 | 粤V4729 | 江淮货车 | 辆 | 1 | 2007/09 | 69,162.00 | 3,458.10 | 2016年报废,无实物,报废手续未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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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对于上述货车,报废时由当地车管所统一处理,当地车管所的处置残值约为 200 元/辆,此次评估,评估师确定上述每辆货车的评估值为 200 元/辆。
4、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1)本次评估中,注册资产评估师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的技术参数 和性能做技术检测,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 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现场调查做出判断。
(2)本次评估中,注册资产评估师未对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内 部结构(非肉眼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房屋、构筑物评估结论是在假定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 条件下,通过实地勘察做出判断。
5、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期后事项:
(1)黑牛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于 2015 年 8 月 4 日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穗银综字 20150804 第 001 号),授信额度金额 30,000.00 万元,授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2016 年 3 月 7 日,揭阳市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 《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平银穗营额抵字 20150804 第 001 号),为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额度内的 5,000.00 万元债务及相应的利息、复利、罚 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揭阳黑牛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清 单如下:
单位:元
| 序 号 |
权证编号 | 建筑物名 称 |
详细座 落地址 |
结构 | 建成 年月 |
建筑 面积(㎡) |
账面价值 | 账面价值 |
|---|---|---|---|---|---|---|---|---|
| 原值 | 净值 | |||||||
| 1 | 粤房地证字第0338494号 | 厂房一 | 空港区 登岗开 发区官 路北侧 |
钢筋 混凝 土 |
1999-06 | 494.90 | 2,987,376.00 | 2,330,442.73 |
| 2 | 粤房地证字第0338493号 | 厂房二 | 1999-06 | 1,019.07 | ||||
| 3 | 粤房地证字第0338486号 | 厂房三 | 1999-06 | 2,223.31 | ||||
| 4 | 粤房地证字第0338491号 | 油泵房 | 1999-06 | 277.76 | ||||
| 5 | 粤房地证字第0338485号 | 配电房 | 1999-06 | 38.89 | ||||
| 6 | 粤房地证字第0338489号 | 仓库一 | 1999-06 | 1,440.00 | 1,352,612.28 | 1,335,510.66 | ||
| 7 | 粤房地证字第0338490号 | 仓库二 | 1999-06 | 1,440.00 | ||||
| 8 | 粤房地证字第0338496号 | 宿舍楼一 | 1999-06 | 1,94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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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9 | 粤房地证字第0338492号 | 宿舍楼二 | 1999-06 | 910.94 | ||||
|---|---|---|---|---|---|---|---|---|
| 10 | 粤房地证字第0338495号 | 宿舍楼三 | 1999-06 | 1,681.48 | ||||
| 11 | 粤房地证字第0338487号 | 宿舍楼四 | 1999-06 | 1,208.05 | ||||
| 12 | 粤房地证字第0338488号 | 宿舍楼五 | 1999-06 | 1,874.11 | ||||
| 13 | 粤房地证字第C0615099号 | 二期厂房 | 2002-08 | 8,105.70 | 5,847,474.81 | 5,780,399.52 | ||
| 14 | 粤房地证字第C2772896号 | 三期厂房 | 2006-05 | 10,187.49 | 6,287,970.60 | 4,993,845.89 | ||
| 15 | 粤房地权证揭阳市字第 2031000001号 |
脱渣厂房 | 2013-01 | 5,500.55 | 16,404,433.73 | 15,596,893.81 | ||
| 16 | 粤房地证字第C5705070号 | 原片厂房 | 2009-11 | 1,256.38 | 1,857,074.26 | 1,554,487.15 | ||
| 17 | 合计 | 34,736,941.68 | 31,591,579.76 |
此次评估,不考虑该期后抵押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2)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中规定,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简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 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由于营改增全面试点,在 评估过程中部分资产(如房屋建筑物)的评估会受到营改增全面试点的影响,此 次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此次评估未考虑营改增事项对评估结果的 影响。
(三)安徽黑牛
1、安徽省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车辆,其中车牌号为皖 AH998N、皖 AH158N 及皖 A4E886 的三辆车在现场勘查时已经出售并且办理了 相关证件转移手续;车牌号为皖 AH168N 的江淮厢式运输车车辆行驶证年检日 期已经过期尚未进行重新年检。对于已经出售的车辆,评估师以不含税出售价格 确认评估值,对于行驶证年检过期的车辆,评估师按照正常的车辆评估方法进行 了评估。
2、根据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安徽省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关于 停产事项说明》,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对其全资子公司安徽省黑牛食品工 业有限公司全面停产,不再经营现有的业务,拥有的设备将全部变卖。此次对于 安徽省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机器设备是以变卖处置为假设前提进行评估的, 即在拟变卖设备重置成本法结果的基础上考虑了变卖系数,同时考虑了拆除费 用,以此作为拟变卖设备的评估值。如期后拟变卖设备的实际情况与上述假设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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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在差异,将导致评估值的变化。
此次对于安徽省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机器设备是以变卖处置为假设前提 进行评估的。
3、黑牛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于 2015 年 8 月 4 日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穗银综字 20150804 第 001 号),授信额度金额 30,000.00 万元,授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2015 年 8 月 14 日,安徽省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 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平银穗营额保字 20150804 第 001-2 号), 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额度内的 5,000.00 万元债务及相应的利息、复利、 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提供保证担保。
4、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1)本次评估中,注册资产评估师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的技术参数 和性能做技术检测,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 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现场调查做出判断。
(2)本次评估中,注册资产评估师未对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内 部结构(非肉眼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房屋、构筑物评估结论是在假定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 条件下,通过实地勘察做出判断。
- 5、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期后事项: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中规定,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 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 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由于营改增全面试点,在评估 过程中部分资产(如房屋建筑物)的评估会受到营改增全面试点的影响,此次评 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此次评估评估师未考虑营改增事项对评估结果 的影响。
(四)广州黑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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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1)本次评估中,注册资产评估师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的技术参数 和性能做技术检测,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 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现场调查做出判断。
(2)本次评估中,注册资产评估师未对在建工程中的主体建筑工程的隐蔽 工程及内部结构(非肉眼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在建工程中的主体建筑 工程评估结论是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在 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实地勘察做出判断。
2、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期后事项: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中规定,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 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 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由于营改增全面试点,在评估 过程中部分资产的评估会受到营改增全面试点的影响,此次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此次评估未考虑营改增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五)黑牛营销
1、黑牛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于 2015 年 8 月 4 日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穗营综字 20150804 第 001 号),授信额度金额 30,000.00 万元,授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2015 年 8 月 20 日,黑牛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授信额度内开具 5,880.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期限 6 个月,到期日为 2016 年 2 月 20 日。该 笔银行承兑汇票以关联单位安徽省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2、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土地,为黑牛营销于 2014 年 5 月 13 日通过摘牌取 得的一宗出让科教用地,原始入账价值为 18,030.21 万元,账面值为 17,519.35 万元。根据证号为穗府国用【2014】第 14110056 号的土地使用权登记的事项, 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终止日期为:2064 年 8 月 17 日,取得价格为: 23,131 万元,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3339.2880 平方米。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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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出让合同》,宗地总面积 45097 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 33339 平方米,出 让价款为 23131 万元,出让宗地单位价格为 6938 元/平方米。之后,根据广州云 埔工业区黄埔管理委员会与黑牛食品营销有限公司签订的《投资意向协议书》, 广州云埔工业区东诚实业公司返还了土地差价款 5,794.72 万元,导致原始入账价 值低于土地取得价格。补偿的土地差价款,实际上是广州云埔工业区黄埔管理委 员会给予入园企业的用地成本补助。按照《投资意向协议书》,黑牛营销需按照 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投资规模 11.5 亿元,规划设计方案满足相应的标准等) 完成投资并使用土地,截至目前企业尚未进行投资建设。本次评估考虑到:(1) 黑牛营销尚未按照约定的用地条件进行投资,未来建设项目是否满足用地条件存 在不确定性;(2)按照现有的云埔工业区政策,以同样的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通过谈判仍然能够取得土地成本补助。因此本次评估在该宗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 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减去广州云埔工业区黄埔管理委员会给于的土地补贴款 5,794.72 万元,作为本次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值。
3、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本次评估中,注册资产评估师未对各种设备 在评估基准日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假定被评估单位 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现场调查做出判断。 4、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期后事项:
(1)黑牛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于 2015 年 8 月 4 日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穗营综字 20150804 第 001 号),授信额度金额 30,000.00 万元,授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2016 年 3 月 7 日,黑牛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在上述《综合 授信额度合同》授信额度内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编号:平银穗营贷字 20150804001 第 002 号),贷款额度 5,000.00 万元,贷款期限 6 个月,以实际提 款日 2016 年 3 月 11 日起算,具体用款人和金额为:安徽省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 司 2,000.00 万元,揭阳市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2,000.00 万元。该笔贷款以关联 单位揭阳市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的房屋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
(2)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中规定,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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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 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由于营改增全面试点,在 评估过程中部分资产(如房屋建筑物)的评估会受到营改增全面试点的影响,此 次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此次评估未考虑营改增事项对评估结果的 影响。
七、董事会对拟出售资产评估的合理性以及定价的公允性说明
(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充分了解本次交易的前提下,分别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 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事项发 表如下意见:
1、天健兴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天健兴业及经办评估师与 公司、标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天健兴业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执行,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 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在评估过程中根据评估目的及标的资产实际特点,天健兴业按照国家有 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 评估程序,运用了符合评估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 评估方法选用适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目的与评估方法具备相关性。
4、本次交易以天健兴业出具的关于标的公司之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 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拟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交易价格是公允、合理的。 综上,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定价公允。
(二)评估依据的合理性说明
天健兴业在本次评估中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受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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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近年来,主要品种的软饮料人均消费量遭遇短期瓶颈, 大众品种增速持续放缓,公司业绩持续下滑。
由于标的公司所行业整体呈下滑趋势,且近两年各家公司均处于微利或者亏 损状态,未来的盈利预测具有很大不确定性,因此不具备使用收益法进行测算的 前提。相对而言,资产基础法更为稳健,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重置的角度进行评 估,对已有生产能力对应的资产能够较好的体现其市场价值。由于资产基础法的 评估思路是在合理评估单位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 值,估值金额不会直接受到报告期及未来财务预测的销售收入、毛利率、净利润 等影响。因此,对各家标的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估。
综上所述,本次拟出售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是合理的。
(三)交易标的定价公允性说明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以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 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拟出售资产的价格,交易定价方式合理。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具有证券投资咨询相关 业务资格和胜任能力,评估方法选取理由充分,具体工作中执行了现场核查,评 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四)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披露日交易标的重要变化及其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披露日期间,拟出售资产未发生重要变化。 (五)交易定价与估值结果的差异及其合理性
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拟出售资产的出售价格为 51,318.23 万元,与本次评 估结果相同,本次交易定价与估值结果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八、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根据《重组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独立董事基于其独立 判断,对本次交易评估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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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天健兴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资格。天健兴业及经办评估师与上市 公司、目标公司及其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 期的利害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 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 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 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天健兴业采用了资 产基础法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 估结果。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 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 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 数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预期各年度收益和现金流量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 理。本次交易的拟出售资产定价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并经交易各 方最终协商确定,标的资产评估定价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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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6 年 7 月 22 日黑牛食品和黑牛资本签订《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出售协议》。
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黑牛食品持有的目标公司 100%股权。
2、截至《资产出售协议》签署日,黑牛实业正在将附件一所示资产转移给 黑牛食品,因此本次置出的黑牛实业 100%股权将不含附件一所示资产。双方一 致同意,黑牛实业向黑牛食品转让附件一所示资产时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如有, 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营业税、印花税等),最终由黑牛食品承担。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之交易对价为 51,318.23 万元,具体计 算方式如下:
双方一致同意,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本次交易的基准日,经具有证券期 货业务资格的天健兴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目标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 值(即标的资产对应的评估值)共计 51,318.23 万元,其中,揭阳黑牛的股东全 部权益评估值为 9,826.69 万元,安徽黑牛 30,837.57 万元,广州黑牛 1,948.19 万 元,黑牛营销 7,789.40 万元,黑牛实业 916.38 万元。因此,标的资产(扣除附 件一所示资产)之交易对价为 51,318.23 万元。
3、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的调整:根据由双方共同确认的交割日的目标公司 经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果目标公司在过渡期内存在收益,则标 的资产的交易对价按照收益的金额相应增加,并由交易对方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交割审计的财务报告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将过渡期内标的资产增加的收益金 额支付给黑牛食品;如果目标公司在过渡期内存在亏损,则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 保持不变。
三、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
1、协议双方同意,于《资产出售协议》生效后,黑牛资本自《资产出售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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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支付标的资产之交易对价的 70%,标的资产之交易对 价的 30%由黑牛资本在标的资产全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支付完毕。
2、双方一致同意,标的资产之交易对价将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至黑牛食 品届时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标的资产的工商变更登记
1、在黑牛资本已支付本次交易对价 70%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黑牛食品应 负责协调目标公司(除黑牛实业以外)向相关登记主管部门提交本次交易的标的 资产所涉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材料,黑牛资本应给予相应协助;在《资产出售协 议》附件一所列示资产由黑牛实业转移给黑牛食品的变更手续已提交至汕头市土 地房屋主管部门并取得受理回执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黑牛食品应负责协调黑 牛实业向相关登记主管部门提交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所涉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 材料,黑牛资本应给予相应协助。
2、根据《资产出售协议》5.1 条的约定,目标公司向相关登记主管部门提交 标的资产所变更登记资料之日起的 30 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办理完成标的资产的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双方将在交割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就《资产出售协议》项下 的标的资产过户给交易对方事宜签署标的资产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确认书。
3、协议双方同意,在交割日前,标的资产的风险由黑牛食品承担,黑牛食 品应对标的资产的毁损或者灭失承担责任;在交割日后,该等资产的风险转由黑 牛资本承担。
4、交割日后,目标公司将成为黑牛资本的全资子公司;目标公司现有债权 债务关系保持不变,本次交易不涉及目标公司债权债务的转移问题;目标公司的 现有职工将维持与目标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事 宜。
5、双方同意,如遇相关税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原因 导致《资产出售协议》第五条项下的手续未在上述限定期限内完成的,双方应同 意给予时间上合理地豁免,除非该等手续拖延系因一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22
-
6、标的资产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所对应的相应资质证照、钥匙、文
-
件资料及其他附属物品将相应交付给交易对方或目标公司相关人员。
五、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双方同意并确认,自交易基准日次日起至交割日(含当日)止,目标公司在 此期间产生的收益由黑牛食品全部享有;目标公司在此期间如存在亏损由黑牛资 本承担。
六、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员工安置。
七、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
1、《资产出售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
后成立,并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后生效:
(1)本次交易经黑牛食品董事会审议通过;
-
(2)本次交易经黑牛食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3)本次交易经黑牛食品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
2、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解除《资产出售协议》。
-
八、后续安排
(一)黑牛食品与目标公司的往来款的处理
1、截至《资产出售协议》签署日,黑牛食品与目标公司存在往来款(往来 款余额情况详见《资产出售协议》附件二《黑牛食品与目标公司往来款余额情况 表》),同时,黑牛实业正在将附件一所示资产转移给黑牛食品,附件一所列资产 的账面评估价格为 8,877.89 万元,根据资产转让协议,黑牛食品将以其对黑牛实 业的应收账款中的等额部分与附件一所列资产受让价款相互抵销。因此,黑牛食 品应收目标公司的款项金额合计为 20,265.76 万元。
2、自《资产出售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交割日期间,黑牛食品将不再向目标 公司提供款项。在交割日当日,黑牛食品、黑牛资本以及目标公司将对黑牛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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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应收目标公司的款项进行最终确认,各方将签署确认书。黑牛资本将自交割日起 的 10 个工作日内,全部还清黑牛食品应收目标公司的款项。
(二)黑牛食品为目标公司提供担保的处理
1、截至《资产出售协议》签署日,黑牛食品为目标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的 情况详见《资产出售协议》附件三《黑牛食品为目标公司提供担保情况表》。
2、双方同意,黑牛食品为目标公司的借款所提供的担保将继续按照原担保 协议的内容履行,且在《资产出售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期间,黑牛食品不会为 目标公司的借款提供除已提供担保外的其他新增担保。
3、如果黑牛食品因为目标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而导致黑牛食品承担担保责 任的,黑牛食品将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及时向目标公司追偿,如果目标公司自黑牛 食品提出追偿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无法全额偿还黑牛食品因承担担保责任所支 付的全部金额的,双方同意,黑牛食品有权直接要求黑牛资本代替目标公司全额 支付,黑牛资本应当自收到黑牛食品向黑牛资本提出代为偿还的书面要求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全部偿还完毕。
(三)关于本次资产出售完成后,标的公司商标权的授权使用
本次资产出售完成后,交易对方将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交易对方同意自本 次资产出售的交割日起的 12 个月内,将标的公司目前所拥有的以及黑牛食品正 在办理将相关商标转让给黑牛实业的商标(详见《资产出售协议》附件四《商标 注册证》)授权给黑牛食品继续无偿使用,届时将由有关各方履行各自的内部决 策程序后签署商标授权使用协议。
九、违约责任
1、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资产出售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任,或违反 其在《资产出售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应负责按照法律规定及《资 产出售协议》约定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各项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资 产出售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24
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3、如果黑牛资本未按照《资产出售协议》第 4 条及第 7.1(2)条的约定向 黑牛食品支付交易对价以及往来款项的,每逾期一日,黑牛资本应当按照应付而 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黑牛食品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
十、《资产出售协议》附件
(一)附件一:黑牛实业转让给黑牛食品的资产情况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序 号 |
不动产权证书编号 | 证载权 利人名 称 |
坐落 | 宗地面积 (㎡) |
用途 | 权利 性质 |
|---|---|---|---|---|---|---|
| 1 | 粤(2016)汕头市不 动产权第0020467号 |
黑牛实 业 |
金平区歧山北工业片 区02-02号地块及地 上建筑物(共四幢) |
22,749.90 | 工业用 地 |
出让 |
2、房屋所有权
| 2、房屋所有权 | ||||||
|---|---|---|---|---|---|---|
| 序 号 |
不动产权证书编号 | 证载权 利人名 称 |
坐落 | 房屋建筑 面积(㎡) |
用途 | 权利 性质 |
| 1 | 粤(2016)汕头市不 动产权第0020467 号 |
黑牛实 业 |
金平区歧山北工业片 区02-02号地块及地上 建筑物(共四幢) |
44,888.13 | 工业厂 房 |
自建 厂房 |
(二)附件二:黑牛食品与目标公司往来款余额表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公司名称 | 截至2016.7.22 | ||
| 应收账款 | 应付账款 | ||
| 黑牛食品 | 黑牛实业 | 29,143.65 | - |
| 安徽黑牛 | - | - | |
| 揭阳黑牛 | - | - | |
| 黑牛营销 | - | - | |
| 广州黑牛 | - | - |
(三)附件三:黑牛食品为目标公司提供担保情况表
债权人 借款人 借款金额 借款期限 担保人 担保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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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 (万元) | (万元) | ||||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 |
黑牛营销 | 2,000 | 自2016年7月7日起6 个月 |
黑牛食品 | 2,000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 |
黑牛营销 | 2,000 | 自2016年7月8日起6 个月 |
黑牛食品 | 2,000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 |
黑牛营销 | 1,000 | 自2016年7月9日起6 个月 |
黑牛食品 | 1,000 |
(四)附件四:商标注册证
| 序号 | 注册号 | 类别 |
|---|---|---|
| 1 | 14476001 | 29 |
| 2 | 3731656 | 5 |
| 3 | 3731654 | 29 |
| 4 | 6278239 | 29 |
| 5 | 6508065 | 29 |
| 6 | 1441560 | 30 |
| 7 | 3653336 | 30 |
| 8 | 14495663 | 29 |
| 9 | 3731650 | 30 |
| 10 | 3731648 | 31 |
| 11 | 3731675 | 32 |
| 12 | 1299259 | 32 |
| 13 | 1173201 | 30 |
| 14 | 14495684 | 30 |
| 15 | 1077524 | 32 |
| 16 | 1096918 | 29 |
| 17 | 3731653 | 30 |
| 18 | 14495764 | 32 |
| 19 | 10798483 | 29 |
| 20 | 3731652 | 30 |
| 21 | 10798630 | 30 |
| 22 | 1215495 | 32 |
| 23 | 10798673 | 32 |
| 24 | 3182469 | 5 |
| 25 | 3167138 | 29 |
| 26 | 12579393 | 29 |
| 27 | 3182468 | 31 |
| 28 | 3182467 | 32 |
| 29 | 3731657 | 5 |
| 30 | 3731655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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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 31 | 12203293 | 29 |
|---|---|---|
| 32 | 6278238 | 29 |
| 33 | 12203292 | 32 |
| 34 | 3653318 | 30 |
| 35 | 3731649 | 31 |
| 36 | 3731647 | 32 |
| 37 | 11790322 | 29 |
| 38 | 10876084 | 29 |
| 39 | 10876198 | 30 |
| 40 | 11790625 | 30 |
| 41 | 11790769 | 32 |
| 42 | 10876448 | 32 |
| 43 | 4267411 | 29 |
| 44 | 11790396 | 29 |
| 45 | 12747694 | 31 |
| 46 | 11790550 | 30 |
| 47 | 12573049 | 32 |
| 48 | 11790851 | 32 |
| 49 | 18137051 | 29 |
| 50 | 17316029 | 29 |
| 51 | 17316030 | 30 |
| 52 | 18137052 | 30 |
| 53 | 18137053 | 32 |
| 54 | 16910832 | 29 |
| 55 | 16910831 | 30 |
| 56 | 16910830 | 32 |
| 57 | 10109466 | 29 |
| 58 | 10109489 | 30 |
| 59 | 10109532 | 32 |
| 60 | 11200257 | 29 |
| 61 | 3344324 | 29 |
| 62 | 3344408 | 30 |
| 63 | 3344407 | 32 |
| 64 | 3296100 | 33 |
| 65 | 6555398 | 29 |
| 66 | 6555313 | 30 |
| 67 | 6555312 | 32 |
| 68 | 7200192 | 29 |
| 69 | 7200191 | 30 |
| 70 | 7199726 | 32 |
| 71 | 8080982 | 30 |
| 72 | 8080998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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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 73 | 8080951 | 29 |
|---|---|---|
| 74 | 7021182 | 29 |
| 75 | 7021181 | 30 |
| 76 | 8590316 | 29 |
| 77 | 8590339 | 30 |
| 78 | 8590358 | 32 |
| 79 | 9819471 | 29 |
| 80 | 9819556 | 32 |
| 81 | 9819448 | 29 |
| 82 | 9819537 | 32 |
| 83 | 8653723 | 29 |
| 84 | 8653777 | 30 |
| 85 | 12624459 | 37 |
| 86 | 13065254 | 29 |
| 87 | 13068392 | 30 |
| 88 | 13068425 | 32 |
| 89 | 14749906 | 29 |
| 90 | 14750038 | 30 |
| 91 | 14750058 | 32 |
| 92 | 14847188 | 30 |
| 93 | 14847123 | 29 |
| 94 | 14855525 | 32 |
| 95 | 14910356 | 30 |
| 96 | 14910357 | 29 |
| 97 | 14910358 | 32 |
| 98 | 15071629 | 29 |
| 99 | 15071627 | 30 |
| 100 | 15071628 | 32 |
| 101 | 15123164 | 32 |
| 102 | 15122660 | 29 |
| 103 | 15123101 | 30 |
| 104 | 15237740 | 32 |
| 105 | 15237874 | 29 |
| 106 | 15237981 | 30 |
| 107 | 15458311 | 29 |
| 108 | 15458312 | 30 |
| 109 | 15458313 | 32 |
| 110 | 15458309 | 29 |
| 111 | 15458310 | 32 |
| 112 | 15614935 | 29 |
| 113 | 15614934 | 32 |
| 114 | 15614937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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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 115 | 15614936 | 32 |
|---|---|---|
| 116 | 15768102 | 5 |
| 117 | 16911665 | 29 |
| 118 | 16911667 | 30 |
| 119 | 16911666 | 32 |
| 120 | 16910827 | 29 |
| 121 | 16910828 | 30 |
| 122 | 16910829 | 32 |
| 123 | 14403550 | 29 |
| 124 | 12076404 | 29 |
| 125 | 12076467 | 30 |
| 126 | 14016903 | 29 |
| 127 | 14016948 | 30 |
| 128 | 14016984 | 32 |
| 129 | 14697928 | 33 |
| 130 | 14698047 | 33 |
| 131 | 14803696 | 33 |
| 132 | 15163104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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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
第七节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一、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是基于如下的主要 假设:
-
1、本次交易各方均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均按照有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
-
应承担的责任;
-
2、本次交易各方所提供的有关本次交易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
性和及时性;
-
3、有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的法律、财务审计、评估等文件真实可靠;
-
4、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无重大变化,宏观经济形势不会出现恶化;
-
5、本次交易各方所在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
6、交易各方所属行业的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无重大的不可预见的变化;
-
7、无其它人力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本次交易符合《重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具体论述如下: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 法规的规定
- 1、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为黑牛实业 100%股权、揭阳黑牛 100%股权、安徽黑 牛 100%股权、广州黑牛 100%股权、黑牛营销 100%股权,本次交易未涉及新建 产能、技改产能等情形,不存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形。
- 2、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未发生因环保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本次交易将有利 于上市公司合法合规运营。本次交易不导致上市公司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和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30
行政法规规定。
- 3、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律和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 4、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反垄断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经营未达到形成行业垄断的规模,本次交易不存 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其他反垄断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 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亦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 (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不涉及增加或减少公司股本等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具备 上市条件,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会出现《股票上市规则》中股权 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的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为依 据。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已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 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中联评估具有独立 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选择恰当、合理,评估结果公允。
本次交易依法进行,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聘请有关中介机构出具审 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等相关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关注本次交易的程序合规性、定价合理性,对本次交易已发 表独立意见,对本次交易公平性给予认可。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以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资产评估机 构对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作为定价依据,同时本次交易严格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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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序,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交易资产定价公允。
(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 障碍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黑牛实业 100%股权、揭阳黑牛 100%股权、安 徽黑牛 100%股权、广州黑牛 100%股权、黑牛营销 100%股权。根据全国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信息、查阅标的公司工商档案,公司持有黑牛实业 100% 股权、揭阳黑牛 100%股权、安徽黑牛 100%股权、广州黑牛 100%股权、黑牛营 销 100%股权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质押、权利担保或其他受限制的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所涉之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 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五)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 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拟出售的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亏损或微利,不利于上市公司未来持续经营 与发展。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未来将重点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已 出资 4,000 万元人民币设立云谷固安和霸州云谷两家全资子公司,云谷固安已与 廊坊银行签订提供信息化服务的服务采购协议。此外,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 除云谷固安、霸州云谷两家子公司外,公司还有可提供租金收入的物业资产。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深圳黑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公司已经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 做到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和机构独立。本次交易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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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黑牛食品在业务、资产、财 务、人员、机构等方面能够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 关规定。
(七)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黑牛食品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 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和管理制度, 具有适应业务运作需求的组织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继续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及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 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标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参考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评估值,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二)本次交易标的价格公允性分析
天健兴业在本次评估中选取的各类评估依据,符合本次评估目的,遵循了独 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选取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 评估方法,为计算评估结果提供了客观、公正的经济行为、法律、法规及作价依 据。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中,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资产评估准则, 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原则,通过对评估对象及所涉资产进行深入现场检查,结 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了相关资产评估报告。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合理、公允,保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33
护了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合理。
四、本次交易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定价,对所选取的评估方法的适当性、评 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重要评估参数取值的合理性
(一)评估方法的适用性
天健兴业在本次评估中仅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其原因如下:
由于所在行业整体呈下滑趋势,且近两年标的公司均处于微利或者亏损状 态,标的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不具备使用收益法进 行测算的前提;另外,因无法取得类似公司的股权交易的案例,无法采用市场法 进行评估。因此,对标的公司均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估。
(二)评估假设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设定的评估假设的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可以实 现,遵循了市场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 合理性。
(三)重要评估参数取值的合理性分析
拟出售资产重要评估参数取值的合理性分析请参见本报告“第五节 交易标 的评估情况”之“一、评估的基本情况”。
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 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各类资 产的评估方法适当,本次评估结论具有公允性。本次拟交易标的资产以评估值作 为定价的基础,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天健兴业根据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和经营特 点,采用资产基础法法评估结果,在评估方法选取上具备适用性,评估过程中涉 及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资产评估惯例,与评估对象历史情况及独立财务顾问尽职 调查了解的其他相关信息不存在明显矛盾,其假设具备合理性;重要评估参数取 值依托市场数据,具备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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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五、结合上市公司盈利预测以及董事会讨论与分析,分析说明本次交易完 成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 展、是否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置出食品饮料业务资产,从而专注于发展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努力集中多方优质资源,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 的可持续经营能力,优化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切实提升上市公司价 值,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下的资产负债率为 28.36%, 2016 年 1-3 月利息保障倍数为-2.06。根据《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计报 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至 16.19%,利息保障倍数提升为 -0.29,公司的偿债能力得以增强,财务安全性较高。此外,上市公司将获得大量 资金,为公司的业务转型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将得以改善, 可推动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将得到 改善,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六、对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经营业绩、持续发展能力、公司 治理机制进行全面分析
(一)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市场地位、经营业绩分析
本次交易后,黑牛食品将转变发展方向,重点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有利于上市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使上市公司获得大量资 金,将为公司的业务转型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与经营管理需 要,公司已在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和河北省霸州市设立两家子公司,用以发展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未来,上市公司将通过多种方式努力实现业务转型升级, 不断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二)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分析
本次交易前,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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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 理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规定规范运作。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集中优势资源进军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提升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 力,健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
七、对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其 他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相关的违约责任是否切实有效发表明确意 见
具体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六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对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不会导致上 市公司出售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重大风险,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不 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并依据核查确认的相关事实 发表明确意见。涉及关联交易的,还应当充分分析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及本次交 易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本次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为黑牛资本,黑牛资本的实际控制人为持有黑牛食 品 5%以上股份的公司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交联交易。
本次交易并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交易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依据充分、合理,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 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九、上市公司股价在重组停牌前二十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相关情况
因筹划重大事项,黑牛食品股票自 2016 年 5 月 25 日连续停牌。停牌之前最 后一个交易日(2016 年 5 月 24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16.26 元/股,停牌前第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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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交易日(2016 年 4 月 25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16.86 元/股,该 20 个交易日 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3.56%。同期,中小板指数(399005.SZ)累计 涨幅为-2.66%,公司所处的中证全指食品指数(H30192.CSI)累计涨幅为 0.17%。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 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 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标准。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黑 牛食品本次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达到《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 规定的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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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经核查《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相关文件,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4、本次交易价格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各 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评估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方 法选择适当,结论公允、合理,有效地保证了交易价格的公平性;
5、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产权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 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6、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 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交易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 况,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7、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 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 规定;公司治理机制仍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 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8、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及程序合理合法,在交易各方履行本次交易 相关协议的情况下,不存在上市公司交付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相应对价的情形;
9、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为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权股东、上市 公司原控股股东林秀浩,本次交易构成交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 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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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变更,不构成借壳 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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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独立财务顾问内核程序及内部审核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按照《重组办法》、《财务顾问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设 立并购重组业务内核小组,对并购重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提出核查意见。
一、内核程序
-
1、项目组根据财务顾问意见的类型,按照《重组办法》、《财务顾问业务指
-
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准备内核材料;
-
2、材料齐备后项目组将完整的申报文件、经所属业务部负责人及所属业务
-
线行政负责人审批同意的内核审批表等书面文件及电子文件,报运营管理部审 阅;
-
3、运营管理部受理内核申请后,及时对项目进行审核,出具同意或否定的
-
审核意见,并报内核负责人批准;
-
4、项目组根据审核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最后的修改完善后,由独立财务顾
-
问出具的文件方可加盖印章报出。
二、内核意见
经过对项目相关文件的严格核查和对项目组人员的询问,中信建投证券对黑 牛食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核意见如下:
-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
法规的规定;
-
2、同意出具《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
-
顾问报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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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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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顾问协办人:
陶 李
财务顾问主办人:
赵 军 谢思遥
部门负责人:
刘乃生
内核负责人:
相 晖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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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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