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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ox Technology Inc. — AGM Information 2024
Apr 2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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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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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4-041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 定于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 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星期 三)下午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2024 年5月22日上午9:15至2024年5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年5月22日的交易 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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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出席对象:
-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凡是于2024 年5
-
月17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二)。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和提案编码: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2024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 |
√ |
| 8.00 | 《关于2024年度上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 提案 |
提案10、11、12为等额选举 | |
| 10.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 人) |
| 10.01 | 《关于选举张德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
√ |
| 10.02 | 《关于选举谢公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
√ |
2
| 10.03 | 《关于选举徐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
√ |
|---|---|---|
| 11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 人) |
| 11.01 | 《关于选举杨有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
√ |
| 11.02 | 《关于选举娄爱东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
√ |
| 11.03 | 《关于选举林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
√ |
| 12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 人) |
| 12.01 | 《关于选举任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
√ |
| 12.02 | 《关于选举赵建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 |
√ |
上述提案 6、7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提案 11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以 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 3 人、非职工代表监事 2 人。股东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 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 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17:00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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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 户卡;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 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 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 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以 2024 年 5 月 21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 1 号院 7 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
(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 1 号院 7 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二)邮政编码:100085
-
(三)联系电话:010-58850501
-
(四)指定传真:010-58850508
-
(五)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六)联 系 人:陈志坚
-
(七)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
2、《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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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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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7”,投票简称为“维信
” 投票 。
- 2、填报表决意见和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 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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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上午 9:30-
-
11:30 和下午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4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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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 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没有明确投票 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本 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编 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
|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
|||||
| 1.00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 |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
√ | |||
| 6.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2024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2024年度上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之一的议案》 |
√ | |||
| 累积投 票提案 |
提案10、11、12 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 10.01 | 《关于选举张德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10.02 | 《关于选举谢公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10.03 | 《关于选举徐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1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 案》 |
应选人数(3)人 |
8
| 11.01 | 《关于选举杨有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 11.02 | 《关于选举娄爱东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11.03 | 《关于选举林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12.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 12.01 | 《关于选举任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
| 12.02 | 《关于选举赵建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说明: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 票提案,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 “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按弃权处理;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 会结束;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 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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