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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ox Technology Inc. — AGM Information 2019
Feb 2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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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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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19-017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决定于2019年3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星期 二)下午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9年3月18日下午15: 00至2019年3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9年3月19日的交易 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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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股权登记日:2019 年 3 月 14 日(星期四)
-
(七)出席对象:
-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凡是 2019 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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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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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 2 号迪阳大厦 606 单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名称
-
1、《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
1.1《关于选举戴骏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关于选举任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 1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2 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选举票为 其持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 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 2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 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 2019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2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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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备注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1.01 | 《关于选举戴骏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
√ |
| 1.02 | 《关于选举任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00 |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 案》 |
√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9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一)17:00 止。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 户卡;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 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 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 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以 2019 年 3 月 18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 2 号迪阳大厦 606 单元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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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
(一)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 2 号迪阳大厦 606 单元
-
(二)邮政编码:100027
-
(三)联系电话:010-84059733
-
(四)指定传真:010-84059359
-
(五)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六)联 系 人:魏永利
-
(七)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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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7”,投票简称为“维信
” 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19 年 3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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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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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 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没有 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 结束。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 同 意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反对 | 弃权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选举票数 | ||
| 1.01 | 《关于选举戴骏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1.02 | 《关于选举任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00 |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说明: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 “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 权处理。)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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