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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ox Technology Inc. — AGM Information 2014
May 19,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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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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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黑牛食品 公告编号:2014-032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30 日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控股股东提议增加临时提案,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1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 了《关于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14年4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5月22日(周四)下午14: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4年5月21日下午3:00,至2014年5 月22日下午3:00。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4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13:00—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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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六)股权登记日:2014 年5 月16 日(周五)。
-
(七)出席对象:
-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是2014 年5 月16 日(周五)下
-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年度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八)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57 号保利中汇广场A 栋21 楼1
-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一)《2013 年度报告及摘要》
-
(二)《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三)《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四)《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五)《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3 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
- 《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14 年4 月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六)《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七)《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
(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于2014年4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 过,并于2014年4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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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于2014年4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于2014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十)《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候选人的议案》
适用累积投票制对以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
1、林秀浩
-
2、吴迪年
-
3、林秀海
-
4、陈 茹
-
5、黄树忠
-
6、何玉龙
-
(十一)《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候选人的议案》
适用累积投票制对以下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
1、冯育升
-
2、何文标
-
3、纪传盛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 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选候选人的议案》已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十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适用累积投票制对以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1、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林少萍
- 2、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邓禅玉
本议案已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议公告于2014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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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本议案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秀浩先生书面提出的临时提案, 相关情况详见2014年5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3年度股东 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由于公司一年内实际累计竞拍金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30%,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 会议登记方法
-
(一)登记时间:2014 年5 月20 日(周一)12:00 止。 (二)登记方式:
-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
-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 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 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 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以2014 年5 月20 日12:00 前送达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9A5A6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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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2387”。
-
2.投票简称:“黑牛投票”。
-
投票时间:2014 年5 月22 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
13:00—15:00。
-
4.在投票当日,“黑牛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
审议的议案总数。
-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
-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 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即 议案10至议案12)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
| 总议案 | 除累积投票议案(即议案10 至议案12)外的所有议案 | 100 |
| 议案1 | 《2013 年度报告及摘要》 | 1.00 |
| 议案2 |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00 |
| 议案3 |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00 |
| 议案4 |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4.00 |
| 议案5 |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5.00 |
| 议案6 |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6.00 |
| 议案7 |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 7.00 |
| 议案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00 |
| 议案9 |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9.00 |
| 议案10 |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候选人的议案》 | |
| 子议案① | 董事候选人林秀浩 | 10.01 |
| 子议案② | 董事候选人吴迪年 | 10.02 |
| 子议案③ | 董事候选人林秀海 | 10.03 |
| 子议案④ | 董事候选人陈 茹 | 10.04 |
| 子议案⑤ | 董事候选人黄树忠 | 10.05 |
| 子议案⑥ | 董事候选人何玉龙 | 10.06 |
| 议案11 |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候选人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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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议案① | 独立董事候选人冯育升 | 11.01 |
|---|---|---|
| 子议案② | 独立董事候选人何文标 | 11.02 |
| 子议案③ | 独立董事候选人纪传盛 | 11.03 |
| 议案12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 子议案① | 监事候选人林少萍 | 12.01 |
| 子议案② | 监事候选人邓禅玉 | 12.02 |
| 议案13 | 《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 的议案》 |
13.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 制的议案(即议案1 至议案9 和议案1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即 议案10、议案11、议案12),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 数。
表2 议案 1 至议案 9、议案 13 的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表3 议案10投给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投给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委托数量 |
|---|---|
| 对董事候选人林秀浩投X1票 | X1股 |
| 对董事候选人吴迪年投X2票 | X2股 |
| 对董事候选人林秀海投X3票 | X3股 |
| 对董事候选人陈 茹投X4票 | X4股 |
| 对董事候选人黄树忠投X5票 | X5股 |
| 对董事候选人何玉龙投X6票 | X6股 |
| 合 计 |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即所持股份总数与6 的乘 积) |
- 表4 议案11投给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投给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委托数量 |
|---|---|
| 对独立候选人冯育升投X7票 | X7股 |
| 对独立候选人何文标投X8票 | X8股 |
| 对独立候选人纪传盛投X9票 | X9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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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合 计 (即所持股份总数与 3 的乘积)
表5 议案12投给监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投给监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委托数量 |
|---|---|
| 对监事候选人林少萍投X1票 | X1股 |
| 对监事候选人邓禅玉投X2票 | X2股 |
| 合 计 |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即所持股份总数与2的乘积) |
(4)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说明
议案10、议案11、议案12为采取累积投票的议案:对应每一个候选人的 表决,股东输入的委托数量股数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具体操作如下:
①股东持有的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份总数与6的乘 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林秀浩、吴迪年、林秀海、 陈茹、黄树忠、何玉龙,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但总票数不得超过其 持有的股份总数与6的乘积。
②股东持有的选举独立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份总数与3的乘积,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独立董事候选人冯育升、何文标、纪传盛,也可 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但总票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份总数与3的乘积。
③股东持有的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份总数与2的乘 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监事候选人林少萍、邓禅玉,也可以在上述 候选人中分配,但总得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份总数与2的乘积。
(5)如股东对议案1至议案9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 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 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 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 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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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未参与投票。
(8)投票举例:
①如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投资者,对公司非累计投票的所有议案 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股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 362387 | 买入 | 100.00元 | 1股 |
②如某股东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00股,则其对议案10的总投 票数为100*6=600票,若其同意选举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则其申报如下:
| 股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 362387 | 买入 | 10.01元 | 愿意投的票数 |
| 362387 | 买入 | 10.02元 | 愿意投的票数 |
| 362387 | 买入 | 10.03元 | 愿意投的票数 |
| 362387 | 买入 | 10.04元 | 愿意投的票数 |
| 362387 | 买入 | 10.05元 | 愿意投的票数 |
| 362387 | 买入 | 10.06元 | 愿意投的票数 |
| 票数合计 | 不超过600票 |
③如某股东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00股,则其对议案11的总投 票数为100*3=300票,若其同意选举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则其申报如下:
| 股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 362387 | 买入 | 11.01元 | 愿意投的票数 |
| 362387 | 买入 | 11.02元 | 愿意投的票数 |
| 362387 | 买入 | 11.03元 | 愿意投的票数 |
| 票数合计 | 不超过300票 |
④如某股东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00股,则其对议案12的总投 票数为100*2=200票,若其同意选举上述监事候选人为监事,则其申报如下:
| 股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 362387 | 买入 | 12.01元 | 愿意投的票数 |
| 362387 | 买入 | 12.02元 | 愿意投的票数 |
| 票数合计 | 不超过200票 |
⑤如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1投同意票,议案2
投反对票,议案3投弃权票,则其申报如下:
| 股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 362387 | 买入 | 1.00元 | 1股 |
| 362387 | 买入 | 2.00元 | 2股 |
| 362387 | 买入 | 3.00元 | 3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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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21日下午3:00,结束时 间为2014年5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 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 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 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9A5A6
(二)邮政编码:515064
(三)联系电话:0754-88106868-8007
(四)指定传真:0754-88107793
(五)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联 系 人:朱少芬
(七)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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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一)《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三)《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四)《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五)《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六)《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3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 告》。
特此通知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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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 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 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序号 | 表决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2013 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2 |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3 |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4 |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 5 |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6 |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 7 |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 |||
| 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9 |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10 |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表决意见(同意票数) | ||
| 10-1 | 董事候选人林秀浩 | |||
| 10-2 | 董事候选人吴迪年 | |||
| 10-3 | 董事候选人林秀海 | |||
| 10-4 | 董事候选人陈 茹 | |||
| 10-5 | 董事候选人黄树忠 | |||
| 10-6 | 董事候选人何玉龙 | |||
| 11 |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表决意见(同意票数) | ||
| 11-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冯育升 | |||
| 11-2 | 独立董事候选人何文标 | |||
| 11-3 | 独立董事候选人纪传盛 | |||
| 12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表决意见(同意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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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 | 监事候选人林少萍 |
|||
|---|---|---|---|---|
| 12-2 | 监事候选人邓禅玉 |
|||
| 13 | 《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购买国有土地使 用权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说明:前9 项议案和议案13,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 权”空格内填上“√”。议案10-议案12 请按照累积投票制填写表决票数,每项议案累计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本人持股总数与对应议案候选人总数的乘积。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 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 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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