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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5 TECHNOLOGIES — AGM Information 2026
Apr 3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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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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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02
臺北市東慶南路一段2號5樓(親自辦理地址)
臺北北門郵局第11973號信箱(郵寄專用信箱)
信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股務語音專線:(02)23892999 證券代號:7822
網址:https://www.kgi.com.tw
營業時間:週一~週五 9:00~17:00
※本次股東常會恕不發放紀念品
請股東多加利用「股東e服務」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
國內
郵資已付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1304號
國內郵簡
無法披過請退回原處
(未書寫正確郵遞簽號)
者,應抽信函交付郵資)
戶號:
股東 台啓
股東 台啓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部針對當事人提供之個人資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僅於辦理股務相關業務之目的及範圍內處理及利用,其餘有關當事人權利及個人資料保護等作業,均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辦理
信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股利領取方式登記表
| 信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現金股利領取方式登記表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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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登記 | | | | | 戶名 | | | | |
| | 登記 | | | | | | | | | |
| | 銀行帳號 | | | | | | | | | |
| | 信用卡 | 銀行代號 | | 帳號(理由主方依存填寫步行別,時目、帳號、排號、多股空格留在右方) | | | | | | |
| 信用卡 | 金 | | | | | | | | | |
| 信用卡 | 上市 | □取消匯款改為郵寄支票 | | | | | □取消匯款改為親自領取支票 | | | |
信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領取方式登記表
(705)
一、欲選擇將現金股利直接匯入銀行帳戶之股東,請填寫銀行帳號並以股東本人帳號為限。
二、無銀行帳號者採郵寄支票及原登記帳號無誤且不變更者,不須將此登記表寄回。
三、如採郵寄支票或因資料不符遭致退匯,或要採匯款(新增)但未寄回本登記表者,一律依原留通訊地址郵寄抽煩劃維禁止背書轉讓支票。
四、本登記表請填妥蓋章後於115年6月2日前寄達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五、現金股利在30元(含)以下者,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另寄領取通知書,並請蓋妥原留印鑑後親自領取或採郵寄方式辦理。
六、貴股東如因銀行整併而有銀行帳號更改之情事,請提供新帳號予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臺北書使用規則摘要
一、股東親自出席者,不得以另一部份股權委託他人代理,委託書與親自出席通知書均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席,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股東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席。
二、委託書之委託人、股東人及受託代理人,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及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定辦理。
三、股東接受他人股東委託書前,應請股東人提供股東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重總之股東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股東人與親支持被選舉人之背景資料及股東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見。
四、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者,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且一般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
五、委託書應由委託人親自簽名或蓋章,並應由委託人親自填具股東人或受託代理人姓名。但信託事業或股務代理機構受委託擔任股東人,及股務代理機構受委任擔任委託書之受託代理人者,得以當場蓋章方式代替之。
六、委託書最適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臺北市東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
七、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三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第
(706) 信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出席通知書
時間:115年6月2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地點:新竹市科學園區力行三路7號1樓(國際會議廳)
股東戶號:
股東戶名:
普通股股數:
法人指派書
該指派
書
擔任本公司之法人代表
,出席
書公司本次股
東會,依法行使一切股
東權利。
(法人股東親自出席專用)
親簽
之名
之書寄
價
者
締可
之
臺檢最
訂價予
之
股東人
股東人
股東人
股東人
股東人
股東人
股東人
股東人
股東人
股東人
股東人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股
臺北北門郵局第11973號信箱
信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職
市
經
國
民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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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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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
之( )
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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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電
話:
網
信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
一、本公司訂於中華民國一一五年六月二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假新竹市科學園區力行三路7號1樓(國際會議廳),召開一一五年股東常會,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114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4.114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情形報告。5.修訂「誠信經營守則」案。6.修訂「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爲指南」案。7.修訂「道德行爲準則」案。8.114年度重大關係人交易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2.114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2.擬向關係人聯合再生能源股有限公司簽訂租賃契約案。3.解除本公司董事職業禁止限制案。(四)臨時動議。
二、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決議如後:配發現金股利:7元/股。
三、本次股東會議案若有依公司法第172條規定應說明主要內容之事項置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s://mops.twse.com.tw/單一公司/電子文件下載/年報及股東會相關資料】,請股東輸入公司代號及年度,查詢股東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或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
四、檢參本公司股東出席通知書及委託書各乙份,如決定親自出席,請於第三聯出席通知書上簽名或蓋章(免寄回),於開會當日攜往會場辦理報到(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上午9時,報到處地點同會議地點),如委託代理人出席,請於第三聯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並填妥代理人姓名、地址及簽名或蓋章後,最遲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以利寄發出席證予受託代理人。會前若未收到出席證,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送至會場申請補發。
五、股東、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應於出席股東會時,攜帶身份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六、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寄發。
七、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5年5月1日至115年5月30日止,請逕發入臺港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股務」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依相關說明投票。
八、本次股東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九、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本公司依規定將於115年4月30日前上傳徵求人徵求資料彙總表至證基會網站(https://free.sfi.org.tw),查詢方式請參閱網站上之說明。
十、本次股東常會恕不發放紀念品。
此 致
貴股東
信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113
敬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