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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Tour Group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5

May 2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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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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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公司章程》 ” )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众信国际旅 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在审阅有关文件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5 年 5 月 22 日,该授予日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以 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同时,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激 励对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激励对象不存在禁 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公司以 2015 年 5 月 22 日为授予日将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 对象。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宏浩 赵天庆 姜付秀

2015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