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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T Annual Report 2015

Nov 1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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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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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4

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公司地址:臺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236號3樓

電 話:(02)2796-2345

合併財務報告

目錄

頁次
一、封面 1
二、目錄 2
三、聲明書 3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 4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5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6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7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8
九、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
公司沿革及業務
9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9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9~18
(四)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8~35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35~36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37~59
(七)
關係人交易
59
(八)
質押之資產
60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60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60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60
(十二)其他 61~68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68~69、74~76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69、75、77~78
3.大陸投資資訊 69~70、79
(十四)部門資訊 70~73

精技電腦 Highland

民國一〇四年及
ក្រុ 月三十一日
En 一〇四年度 一〇三年度 單位:新臺幣仟元
代碼 會計項目
$\sqrt{6}$
$\frac{6}{6}$
4000 營業收入 · 五及六.19
E
\$15,725,895 100.00 \$15,431,111 100.00
5000 營業成本 六.6、六.10、六.15及六.21 (14,266,094) (90.72) (14,021,693) (90.87)
5900 營業毛利 1,459,801 9.28 1,409,418 9.13
6000 營業費用 六.10、六.15、六.20及六.21
6100 推銷費用 (757, 884) (4.82) (741, 422) (4.81)
6200 管理費用 (273, 401) (1.73) (264, 136) (1.71)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19, 421) (0.76) (94, 266) (0.61)
營業費用合計 (1, 150, 706) (7.31) (1,099,824) (7.13)
6900 營業利益 309,095 1.97 309,594 2.00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六.9、六.20及六.22 8,497 0.06 22,048 0.15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3、六.21及六.22 (10, 593) (0.07) (463) (0.01)
7050 财務成本 7.22 (8, 817) (0.06) (11,249) (0.07)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0, 913) (0.07) 10,336 0.07
7900 税前淨利 298,182 1.90 319,930 2.07
7950 所得稅費用 四及六.24 (59, 938) (0.39) (54, 022) (0.35)
8200 本期淨利 238,244 1.51 265,908 1.72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7.23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325 $\mathbf{I}$ (3,541) (0.02)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55) $\,$ 602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3,541 0.03 9,388 0.06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7.24 (585) (1, 633) (0.01)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3,226 0.03 4,816 0.03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241,470 1.54 \$270,724 1.75
8600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四及六.25 \$223,777 \$251,831
8620 非控制權益 14,467 14,077
\$238,244 \$265,908
870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225,188 \$253,421
8720 非控制權益 16,282 17,303
\$241,470 \$270,724
每股盈馀(元)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四及六.25 \$1.38 \$1.56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四及六.25 \$1.37
\$1.54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四年及出
民國一
$\mathbb{Z}$
$\mathord{\mathfrak l}$
加价但高----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單位:新臺幣仟元


Œ
其他權益项目
E
股本 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
公積
特別盈餘
公積
未分配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解属於母公司
代碼 3100 3200 3310 3320 3350 之兄换差額
3410
業主權益總計
31xx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額
$\lambda$ l 日餘額
$\overline{\phantom{a}}$

民國-O三年
\$1,617,358 \$360,180 \$282,460 \$ \$132,368 \$(4, 645) \$2,387,721 \$466,912
36хх
\$2,854,633
3xxx
民國一〇二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Xi$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ı 15,732 $\,$ (15, 732) ı ×,
B3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4,646 (4,646) $\blacksquare$
$_{\rm BS}$ 普通股現金股利 $\blacksquare$ $\blacksquare$ (111,990) $\mathbf{L}$ (111,990) (9,668) (121, 658)
C15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股利 (49, 746) $\mathbf{I}$ (49, 746) $\overline{\phantom{a}}$ (49, 746)
$\overline{\square}$ ٠ $\mathbf{r}$ 251,831 251,831
$\mathbf{D}3$ 民國一〇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淨利
民國一〇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綜合损益
ï $\,$ $\blacksquare$ $\blacksquare$ (3,091) 4,681 1,590 14,077
3,226
265,908
D5 日綜合損益總額
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

○三年一
民國一
$\blacksquare$ $\blacksquare$ 248,740 4,681 253,421 17,303 4,816
270,724
$\overline{\circ}$ 非控制權益增減 ï ï. r ï $\bullet$ 3,333 3,333
C 1 7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數 (637) $\blacksquare$ $\pmb{\cdot}$ $\pmb{\ast}$ $\blacksquare$ (637) 637
$\overline{z}$ 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1,617,358 \$309,797 \$298,192 \$4,646 \$248,740 \$36 \$2,478,769 \$478,517 \$2,957,286
$\overline{A}$ 民國一〇四年一月一日餘額 \$1,617,358 \$309,797 \$298,192 \$4,646 \$248,740 \$36 \$2,478,769 \$478,517 \$2,957,286
民國一〇三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overline{B}$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24,874 $\blacksquare$ (24, 874) $\blacksquare$ ť
B5 普通股現金股利 $\blacksquare$ $\mathbf{I}$ (194, 083) $\blacksquare$ (194, 083) (15, 519) (209, 602)
B17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overline{\phantom{a}}$ (4, 646) 4,646 $\mathbf{r}$
$\overline{D}$ 一日至十二月二十一日淨利
民國-O四年一月
٠ $\blacksquare$ 223,777 223,777 14,467 238,244
D 3 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綜合損益 $\pmb{\iota}$ $\blacksquare$ Ŧ. (260) 1,671 1,411 1,815 3,226
D5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綜合損益總額
$\varpi$
$\overline{\phantom{a}}$
$ \frac{1}{2}$
$ \bigcirc$ $\mathbb{E}$ $\frac{4}{7}$
民國
$\blacksquare$ $\mathbf{I}$ 223,517 1,671 225,188 16,282 241,470
$\overline{\circ}$ 非控制權益增減 ı ٠ $\mathbf{L}$ t. Ŧ. 696 696
C 1 7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數 (42) $\blacksquare$ $\blacksquare$ $\blacksquare$ $\blacksquare$ $(42)$ 42
$\overline{z}$ 一日餘額
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
\$1,617,358 109,755
\$3
\$323,066 s, \$257,946 \$1,707 \$2,509,832 \$480,018 \$2,989,850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overline{\bullet}$
ß
精技
民國一〇四年 三百万万 $=$ $A = + - B$
單位:新臺幣仟元
一〇四年度 $\mathbb{D}$
TRING
-〇四年度 -〇三年度
代碼 E
金額 金額
Е
全額 金額
AAAA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BBBB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期税前淨利 \$298,182 \$319,930 B01200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A20000 調整項目: B01300 處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638)$
11,644
A20010 $\cdot$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5, 862) (15, 336)
A20300 呆帳費用(迴轉)提列數 (14, 792) 1,088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433 1,491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之淨損失 434 226 B038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4, 890) (754)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一流動之淨損失(利益) 1,406 (1, 293)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35, 728) (19,306)
A20100 折舊費用 45,050 49,132 B06600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 (2, 727) (22, 712)
A20200 排销费用 20,042 13,869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58,768) (56, 617)
A20900 利息費用 8,817 11,249
A21200 利息收入 (633) (1,328)
A21300 股利收入 (569)
A22500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46 (1,265)
A23100 處份投資損失 5,984 CCCC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A23500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2,400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7,099,905 6,972,833
A300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C00200 短期借款减少 (6,854,937) (7, 235, 179)
A31130 應收票據(增加)減少 (174, 651) 61,088 C0050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6,070,000 6,360,000
A31150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72, 935) 72,770 C00600 應付短期票券减少 (6,000,000) (6,310,000)
A31180 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 (3,768) 13,927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40,000
A31200 存貨(增加)減少 (336, 833) 8,887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67, 013) (210, 036)
A31230 预付款項减少(增加) 5,928 (8,349)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1,300)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5,881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209, 602) (171, 404)
A31990 其他營業資產增加 (8,088) (20, 159) C04800 員工執行認股權 696 3,333
A32130 應付票據(減少)增加 (1,565) 547 cccc 等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39,049 (551, 753)
A32150 應付帳款增加(減少) 297,627 (115, 542)
A32200 負債準備增加(减少) 2,206 (1,929)
A32180 其他應付款增加 1,713 69,505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 39,261 23,255
A32240 净確定福利計畫減少 (3,754) (3,445) agga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3,509 9,380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109,677 499,875
A33100 收取之利息 633 1,328
A33200 收取之股利 569
A33300 支付之利息 (8,596) (11, 525) EEEE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2,992 (144, 766)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82, 512) (36,023)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91,197 435,963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9,202 454,224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94,189 \$291,197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四年度及民國一○三年度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設立於民國六十八年三月,原 名精技實業有限公司,為因應業務專業化之需,乃於民國八十年六月更名為精 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並於民國八十四年七月合併聯技電子股份有限公 司,合併後本公司為存續公司。本公司股票自民國八十七年二月起於櫃檯買賣 中心掛牌買賣,並於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底起,本公司股票轉於證券交易所掛牌 買賣,其註冊地及主要營運據點位於臺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 236 號 3 樓。

本公司為進行組織重整及專業分工以提高競爭力及經營績效,依企業併購法規 定,以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為分割基準日,將其自動資料收集相關產品及服 務事業部之相關營業價值計 900,000 仟元分割讓予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簡稱精聯電子),本公司以每股 22.5 元換取精聯電子新發行之普通股 1 股,共換 取 40,000 仟股,並依所分割淨資產之帳面價值列帳。本公司為配合精聯電子股 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櫃分散股權之需陸續出售持股,截至民國一○四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持股比例為 58.52%。

本公司於分割前主要業務,包括從事電腦、電腦週邊設備產品買賣及自動辨識 系統之設計、製造、買賣及進出口業務,自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分割後,本 公司主要係以「科技產品通路業務」事業為主。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本集團)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之合併財務報告 業經董事會於民國一○五年三月二十九日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 首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而產生之會計政策變動

本集團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已認可且自民國一○四 年一月一日以後開始之會計年度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或解釋公告,除下述新準則及修正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外, 其餘首次適用對本集團並無重大影響: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員工福利」

修訂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對確定福利計畫會計處理之主要改變彙總如 下:

  • (a) 依修訂之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原利息成本及計畫資產預期報酬已被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所取代,且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 之計算係由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乘以折現率,其中折現率則於年度報 導期間開始時決定;
  • (b) 對於前期服務成本原先於福利既得時係立即認列,未既得部分係以直 線基礎於平均期間認列為費用。依修訂之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前期 服務成本之認列係當計畫修正或縮減發生時、或當企業認列相關重組 成本時,兩者較早之日期認列為費用,是以未既得之前期服務成本不 再於未來既得期間遞延認列。
  • (c) 修訂之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要求更多之揭露規定,請詳附註六之說 明。
  • (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2 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2 號規定關於企業於子公司、聯合協議、關聯企業 及結構型個體之權益之揭露規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2 號之規定較先 前揭露之規定更為完整,例如,投資關聯企業之彙總性財務資訊及對具重 大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等,請詳附註六。

(3)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公允價值衡量」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對所有公允價值衡量提供單一指引來源,且未 改變企業何時須採用公允價值。本集團重評估衡量公允價值之政策,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之適用並未重大影響本集團之公允價值衡量。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亦規定額外揭露,所需之額外揭露於決定公允 價值之資產及負債相關個別附註中提供。公允價值層級則於附註十二提 供。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之過渡規定,本集團自民國一○四年一 月一日起推延適用該準則之規定,且相關揭露無須適用於民國一○四年一 月一日前所提供之比較資訊。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4) 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本集團自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修正之要求將 其他綜合損益節列報之各單行項目,依其後續是否重分類至損益予以分類 及分組。此項修正並未重大影響本集團之認列或衡量,僅對綜合損益表之 表達產生影響。

(5) 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比較資訊之釐清

本集團自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修正之規定, 當企業追溯適用一項會計政策或追溯重編財務報表之項目,或重分類其財 務報表之項目而對前期財務狀況表之資訊產生重大影響時,列報最早比較 期間之期初財務狀況表,不需要提供與最早比較期間之期初財務狀況表相 關之附註。此項修正並未重大影響本集團之認列或衡量,僅影響財務報告 之附註。

    1. 截至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集團未採用下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 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準則或解釋:
  • (1) 國際會計準則第 36 號「資產減損」之修正

此修正係針對 2011 年 5 月發布之修正,要求企業僅於報導期間認列或迴 轉減損損失時,始應揭露個別資產(包括商譽)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 額。此外,此修正並要求揭露依據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決定已減損資產之 可回收金額時,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公允價值層級與關鍵假設等資訊。此 修正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2)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 21 號「公課」

該解釋就應在何時針對政府課徵之公課(包括按照國際會計準則第 37 號 「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的規定進行核算的公課以及時間和金 額均可確定之公課)估列為負債提供相關指引。此解釋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3) 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之延續

此修正主要係對衍生工具若有合約更替,於符合特定條件之情況下,無須 停止適用避險會計。此修正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 效。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4) 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員工福利」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此修正針對員工或第三方提撥至確定福利計畫,其提撥金與員工提供服務 之年數無關者(例如依員工薪資固定比例),提供得選擇之簡化會計處理方 法。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5) 2010-2012 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2 號「股份基礎給付」

修正「既得條件」及「市價條件」之定義及新增「績效條件」及「服務條 件」之定義(「績效條件」及「服務條件」之定義於修正前係包含於「既 得條件」之定義中)。以上修正適用給與日發生於 2014 年 7 月 1 日後之股 份基礎給付交易。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

此修正包括(1)刪除企業合併之或有對價分類規定中「其他適用之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2)刪除「國際會計準則第 37 號『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 有資產』或其他適當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規定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 債之或有對價應於每一報導日以公允價值衡量,並將公允價值之變動認列 於損益,及(3)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之規定以釐清為 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或有對價,僅能以公允價值衡量,且依據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之規定表達於損益。此修正自收購日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之企業合併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8 號「營運部門」

要求企業揭露管理階層彙總營運部門之判斷基準,並釐清僅於部門資產定 期提供情況下方需揭露應報導部門資產總額調節至企業資產總額。此修正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公允價值衡量」

此新增結論基礎係釐清因先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公允價值衡 量」之連帶修正,而移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第 B5.4.12 段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及衡量」第 AG79 段,並非意圖改變相關衡量規定。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此修正釐清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重估價時,重估價日之累計折舊得以 總帳面金額與淨帳面金額兩者間之差額重新計算。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24 號「關係人揭露」

此修正釐清若一個體提供主要管理人員服務予報導個體或報導個體之母公 司,則該個體為報導個體之關係人。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 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38 號「無形資產」

此修正釐清無形資產項目重估價時,重估價日之累計攤銷得以總帳面金額 與淨帳面金額兩者間之差額重新計算。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 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6) 2011-2013 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此修正於結論基礎中釐清首次採用者於首份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財務報表 中,得選擇適用已發布並已生效之準則或亦得選擇提前適用已發布但尚未 生效之準則或修正(若該準則或修正允許提前適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

此修正係釐清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第 2 段(a)所述之範圍 例外項目包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1 號「聯合協議」所定義聯合協議所 有類型之成立且僅適用於聯合協議個體之財務報表。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公允價值衡量」

此修正述明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第 52 段對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群組 之公允價值以淨額基礎衡量時,其範圍亦包括屬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 「金融工具:認列及衡量」或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範圍 之其他合約,無論該等合約是否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 32 號「金融工具: 表達」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定義。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 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國際會計準則第 40 號「投資性不動產」

此修正澄清特定交易是否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之定義以 及該不動產是否同時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 40 號投資性不動產之定義,需 分別依循此兩號準則之規定獨立進行分析。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 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7)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4 號「管制遞延帳戶」

對於處於費率管制活動之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採用者,允許該等個 體依先前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繼續認列與費率管制相關之金額,惟為增進 與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者之比較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4 號 要求應將該等金額單獨列報。此準則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 期間生效。

(8)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1 號「聯合協議」之修正-收購聯合營運權益之會 計

此修正針對如何處理收購聯合營運(構成一業務者)之權益提供新指引,要 求企業就其收購持份之範圍適用 IFRS 3「企業合併」(及未與 IFRS 11 相 衝突之其他 IFRSs)之所有原則,並依據該等準則揭露相關資訊。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9) 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國際會計準則第 38 號 「無形資產」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此修正係釐清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折舊方法,不宜以使用該資產之活動 所產生之收入為基礎。因該等收入通常反映與企業消耗該資產經濟效益無 關之其他因素,例如銷售活動及銷售數量及價格之改變等。此修正亦釐清 無形資產攤銷方法之前提假設,不宜以收入作為衡量無形資產經濟效益消 耗型態之基礎(惟於特殊情況下,該前提假設可被反駁)。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0)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

此新準則之核心原則為企業認列收入以描述對客戶所承諾之商品或勞務之 移轉,該收入之金額反映該等商品或勞務換得之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企 業依該核心原則認列收入,應適用下列步驟:

  • (a) 步驟 1:辨認客戶合約
  • (b) 步驟 2: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c) 步驟 3:決定交易價格
  • (d) 步驟 4: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e) 步驟 5:於(或隨)企業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此外,亦包括一套整合性之揭露規定,該等規定將使企業對財務報表使用 者提供有關客戶合約所產生之收入與現金流量之性質、金額、時間及不確 定性之綜合資訊。此準則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1) 農業:生產性植物(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41 號之修正)

由於生產性植物之產出過程與製造過程類似,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決定生 產性植物應與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所規定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理方 式一致。因此,此修正將生產性植物納入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之範圍, 而於生產性植物上成長之作物則維持於國際會計準則第 41 號之範圍。此 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最終版 本,內容包括分類與衡量、減損及避險會計,此準則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 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及先前已發布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內容包含分類與衡量及避險會計)。

  • 分類與衡量: 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或 透過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主要係以管理金融資產之 經營模式及該金融資產之現金流量特性為基礎;金融負債 則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外,另有 「本身信用」變動不認列於損益之規定。
  • 減 損: 係以預計損失模型評估減損損失,以原始認列後之信用風險 是否重大增加而認列 12 個月或存續期間之預計信用損失。
  • 避險會計: 係以風險管理目標為基礎採用避險會計,並以避險比率衡量 有效性。

此準則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3) 於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國際會計準則第 27 號之修正)

此計畫係還原 2003 年修訂國際會計準則第 27 號時所移除於單獨財務報表 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權益法會計處理之選項,以與特定國家之單獨 財務報表會計處理之規定相符。此準則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生效。

(14)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合併財務報表」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投 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 投入

此計畫係為處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合併財務報表」與國際會計 準則第 28 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間,有關以子公司作價投資關聯企 業或合資而喪失控制之不一致。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規定投入非貨幣性 資產以交換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益時,應依順流交易之處理方式銷除所產 生利益或損失之份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則規定應認列喪失對子 公司之控制時之全數利益或損失。此修正限制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之前 述規定,當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所定義為業務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時,其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應全數認列。

此修正亦修改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使得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 間,當出售或投入不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所定義業務之子公司 時,其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僅就非屬投資者所享有份額之範圍認列。

此外,此修正經決議未定期延後生效,但仍允許提前適用。

(15) 2012-2014 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5 號「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停業單位」

此修正係規定資產(或待處分群組)自待出售重分類為待分配予業主時,視 為原始處分計畫之延續,反之亦然。此外,亦規定停止分類為待分配予業 主之處理與停止分類為待出售之處理相同。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 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金融工具:揭露」

此修正釐清收費之服務合約可構成繼續參與之目的而須適用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第 7 號「金融工具:揭露」中有關整體除列之已移轉金融資產之揭露 規定。此外,此修正亦刪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對於金融資產與金融 負債互抵之揭露要求適用於期中財務報導之相關規定,而回歸國際會計準 則第 34 號「期中財務報導」中簡明財務報表之規定。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員工福利」

此修正釐清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第 83 段之規定, 於評估高品質公司 債是否有深度市場以決定退職後福利義務折現之折現率時,係以義務發行 使用之幣別作為依據,而非以國家作為依據。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34 號「期中財務報導」

此修正釐清何謂「於期中財務報告其他部分」揭露之資訊;此修正明訂期 中財務報導規定之揭露須包含於期中財務報表附註中或自期中財務報表交 叉索引至此資訊所在處,而該資訊需與期中財務報表同時間及以相同條件 提供予使用者。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6) 揭露倡議(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

主要修正包括:(1)重大性,釐清企業不應藉由不重要之資訊或將不同性 質或功能之資訊彙總表達而模糊重要資訊,降低財務報表之可了解性。此 項修正再次重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要求特定之揭露,應進行該資訊是否 重大之評估、(2)分類及小計,釐清綜合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之單行項目 可再予細分,及企業應如何表達並增加額外之小計資訊、(3)附註之架 構,釐清對於財務報表附註呈現之順序,企業係有裁量空間,惟仍強調考 量順序時要兼顧可了解性及可比性、(4)會計政策之揭露,刪除重大會計 政策中與所得稅及外幣兌換損益相關之例舉,因考量前述例舉並無助益, 及(5)源自權益會計處理投資之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釐清採用權益 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依後續能否重分類至損益 彙總為財務報表之單行項目表達。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 年度期間生效。

(17) 投資個體:對合併例外之適用(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 12 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

此修正包括:(1)釐清當投資個體按公允價值衡量其所有子公司時,本身 為該投資個體子公司之中間層級母公司係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 第 4 段所規定編製合併財務報表之豁免、(2)釐清子公司唯有於其本身並 非投資個體且提供對投資個體母公司之支援服務時,方須依據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第 10 號第 32 段之規定併入投資個體母公司之合併報表,及(3)允 許投資者於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所規定之權益法時,保留屬投資個 體之關聯企業或合資對其子公司權益所適用之公允價值衡量。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8)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 號「租賃」

此新準則要求承租人除特定豁免條件外,對所有租賃採單一會計模式,即 將大部分之租賃於資產負債表上認列資產及負債。另,出租人之租賃仍分 類為營業租賃及融資租賃。此準則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 間生效。

(19) 未實現損失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12 號「所 得稅」)

此修正係釐清對於未實現損失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方式。此修正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20) 揭露倡議(國際會計準則第 7 號「現金流量表」之修正)

此修正係針對與負債有關之籌資活動,增加期初至期末之調節資訊。此修 正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以上為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準則或解釋,其實際 適用日期以金管會規定為準,本集團除現正評估(5)、(6)、(10)、(12)~(16)、 (18)~(20)之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之潛在影響,暫時無法合理估計前述準 則或解釋對本集團之影響外,其餘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對本集團並無 重大影響。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 遵循聲明

本集團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之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 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 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

  1. 編製基礎

合併財務報表除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係以歷史成本為編製基礎。 除另行註明者外,合併財務報表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合併概況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原則

當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者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 利,且透過其對被投資者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控制即達成。特別 是,本公司僅於具有下列三項控制要素時,本公司始控制被投資者:

  • (1) 對被投資者之權力(亦即具有賦予其現時能力以主導攸關活動之既存權利)
  • (2) 來自對被投資者之參與之變動報酬之暴險或權利,及
  • (3) 使用其對被投資者之權力以影響投資者報酬金額之能力

當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少於多數之被投資者表決權或類似權利時,本公司 考量所有攸關事實及情況以評估其是否對被投資者具有權力,包括:

  • (1) 與被投資者其他表決權持有人間之合約協議
  • (2) 由其他合約協議所產生之權利
  • (3) 表決權及潛在表決權

當事實及情況顯示三項控制要素中之一項或多項發生變動時,本公司即重評 估是否仍控制被投資者。

子公司自收購日(即本公司取得控制之日)起,即全部編入合併報表中,直到喪 失對子公司控制之日為止。子公司財務報表之會計期間及會計政策與母公司 一致。所有集團內部帳戶餘額、交易、因集團內部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內部 利得與損失及股利,係全數銷除。

對子公司持股之變動,若未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則該股權變動係以權益交 易處理。

子公司綜合損益總額係歸屬至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 而產生虧損餘額亦然。

若本公司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則

  • (1) 除列子公司之資產(包括商譽)和負債;
  • (2) 除列任何非控制權益之帳面金額;
  • (3) 認列取得對價之公允價值;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4) 認列所保留任何投資之公允價值;
  • (5) 認列任何利益或虧損為當期損益;
  • (6) 重分類母公司之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金額為當期損益。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主體如下:

投資公司 所持有權益百分比

名稱 子公司名稱 主要業務 104.12.31 103.12.31
本公司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收集產品之開發、製 58.52% 58.56%
(簡稱:精聯電子) 造及行銷
本公司 精豪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電腦週邊買賣及電子材料 100.00% 100.00%
(簡稱:精豪電腦) 零售業(國內電腦相關耗材
銷售)
精聯電子 Unitech America Ventures 財務信託控股等投資業務 100.00% 100.00%
Inc.(簡稱:UAV)
精聯電子 Unitech Europe Ventures Inc. 財務信託控股等投資業務 100.00% 100.00%
(簡稱:UEV)
精聯電子 Unitech Japan Holding Inc. 財務信託控股等投資業務 100.00% 100.00%
(簡稱:UJH)
精聯電子 Unitech Asia Ventures Inc. 財務信託控股等投資業務 100.00% 100.00%
(簡稱:UCV)
UAV Unitech America Holding Inc. 財務信託控股等投資業務 100.00% 100.00%
(簡稱:UAH)
UAH Unitech America Inc. 美洲資料收集產品研發、 100.00% 100.00%
(簡稱:UTA) 銷售
UEV Unitech Europe Holding Inc. 財務信託控股等投資業務 100.00% 100.00%
(簡稱:UEH)
UEH Unique Technology Europe 歐洲資料收集產品之銷售 100.00% 100.00%
B.V.(簡稱:UTI)
UJH Unitech Japan Co., Ltd. 日本資料收集產品之銷售 85.57% 85.57%
(簡稱:UTJ)
UCV Unitech Industries Holdings 財務信託控股等投資業務 100.00% 100.00%
Inc.(簡稱:UIH)
UIH 廈門精瑞電腦有限公司 中國大陸資料收集產品銷售 100.00% 100.00%
(簡稱精瑞電腦)
UIH 上海精際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國際貿易、轉口貿易 (註一) 100.00%
(簡稱精際國際)

註1:精際國際於民國一○四年完成清算程序。

  1. 外幣交易

本集團之合併財務報表係以母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集團內的每一 個體係自行決定其功能性貨幣,並以該功能性貨幣衡量其財務報表。

集團內個體之外幣交易係以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其功能性貨幣記錄。於每一報 導期間結束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以該日收盤匯率換算;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 幣非貨幣性項目,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 非貨幣性項目,以原始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除下列所述者外,因交割或換算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 認列為損益:

  • (1) 為取得符合要件之資產所發生之外幣借款,其產生之兌換差額若視為對利 息成本之調整者,為借款成本之一部分,予以資本化作為該項資產之成 本。
  • (2) 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之外幣項目,依金 融工具之會計政策處理。
  • (3) 構成報導個體對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一部分之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 差額原始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淨投資時,自權益重分類至 損益。

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 兌換組成部分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 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換組成部分認列為損益。

  1. 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與負債係以該資產負債表日之收 盤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因換算而產 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國外營運機構時,將先前已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權益項下之單獨組成部分之累計兌換差額,於 認列處分損益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對國外營運機構喪失控制、重大影 響或聯合控制但仍保留部分權益時,亦按處分處理。

在未喪失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按比例將認列於其 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兌換差額重新歸屬予該國外營運機構之非控制權益,而不 認列為損益;在未喪失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 之關聯企業或聯合控制個體時,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則分類為非流動資 產:

  • (1) 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
  • (4)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則分類為非流動負 債:

  •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
  • (4)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負債。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 其分類。
    1.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係庫存現金、活期存款及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包括合約期間三個月內之定期存款)。

  1.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集團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適用範圍之金融資產與 金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係依公允價值衡量,直接可歸屬於金融資產與金 融負債(除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外)取得或發 行之交易成本,係從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加計或減除。

(1) 金融資產

本集團所有慣例交易金融資產之認列與除列,採交易日會計處理。

本集團之金融資產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與放款及 應收款二類。該分類係於金融資產原始認列時視其性質及目的而決定。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持有供交易及原始認列即指定透 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

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分類為持有供交易:

  • A. 其取得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
  • B. 於原始認列時即屬合併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分,且有近 期該組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型態之證據;或
  • C. 屬衍生工具(財務保證合約或被指定且有效之避險工具之衍生工具除 外)。

對於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式衍生工具之合約,可指定整體混合(結合)合約 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當符合下列因素之一而可提供 更攸關之資訊時,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A. 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B. 一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兩者,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以公 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合併公司內部提供予管理階層之該投 資組合資訊,亦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此類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 該認列為損益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資產所收取之任何股利或利息(包 含於投資當年度收到者)。

對於此類金融資產,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指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收取金額之非 衍生金融資產,且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未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未指定為備供出售,以及未因信用惡化以外之因素致持有人可能無法 收回幾乎所有之原始投資。

此等金融資產係以應收款項及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單獨表達於資產負債 表,於原始衡量後,採有效利率法之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後之金額衡量。 攤銷後成本之計算則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以及交易成本。有效利率法 之攤銷認列於損益。

金融資產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其他金融資產係於每一報導期 間結束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 一或多項損失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 資產即已發生減損。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減少除應收款項係藉由備抵帳戶 調降外,其餘則直接由帳面金額中扣除,並將損失認列於損益。

其他金融資產之損失事項可能包含:

A. 發行人或交易對方發生重大財務困難;或

B. 違反合約,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或

C. 債務人很有可能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D.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因發行人財務困難而消失。

本集團針對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與放款及應收款, 首先個別評估重大個別金融資產是否存有減損客觀證據,個別不重大之金 融資產則以群組評估。若確定個別評估之金融資產無減損客觀證據存在, 無論是否重大,將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性之金融資產合併為一群組,並以 群組進行減損評估。若存有發生減損損失之客觀證據,損失之衡量係以資 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之差額決定。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之 現值係依該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惟放款如採浮動利率,其用以衡量減 損損失之折現率則為現時有效利率。利息收入係以減少後之資產帳面金額 為基礎,並以計算減損損失所採用之現金流量折現率持續估列入帳。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當應收款項預期於未來無法收現時,應收款項及相關之備抵科目即應予沖 銷。於認列減損損失之後續年度,若因一事件之發生導致估計減損損失金 額增加或減少,則藉由調整備抵科目以增加或減少先前已認列之減損損 失。如沖銷之後回收,則此回收認列於損益。

金融資產除列

  • 本集團持有之金融資產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除列:
  • A. 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
  • B. 已移轉金融資產且將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移轉予他 人。
  • C. 既未移轉亦未保留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但已移轉對資產 之控制。

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加計認列於其 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2)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集團發行之負債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 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集團於資產減除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 集團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金融負債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適用範圍之金融負 債於原始認列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或以攤銷後 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及原始 認列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分類為持有供交易:

  • A. 其取得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
  • B. 於原始認列時即屬合併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分,且有近 期該組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型態之證據;或
  • C. 屬衍生工具(財務保證合約或被指定且有效之避險工具之衍生工具除 外)。

對於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式衍生工具之合約,可指定整體混合(結合)合約 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當符合下列因素之一而可提供更 攸關之資訊時,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A. 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B. 一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兩者,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以公 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合併公司內部提供予管理階層之該投 資組合資訊,亦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此類金融負債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該認列為損益之利益 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負債所支付之任何利息。

對於此類金融負債,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衡量,並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列報於資產負債 表。

金融負債之除列

當金融負債之義務解除、取消或失效時,則除列該金融負債。

當本集團與債權人間就具重大差異條款之債務工具進行交換,或對現有金 融負債之全部或部分條款作重大修改(不論是否因財務困難),以除列原始 負債並認列新負債之方式處理,除列金融負債時,將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 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括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於 損益。

(3)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已認列金額目前具互抵之法律行使權利且有意圖 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能予以互抵並以淨額列示於 資產負債表。

  1. 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團所持有或發行之衍生金融工具係用以規避匯率風險及利率風險,其中 屬指定且為有效避險者,於資產負債表列報為避險之衍生金融資產或金融負 債;其餘非屬指定且為有效避險者,則於資產負債表列報為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屬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衍生金融工具之原始認列係以衍生金融工具合約簽訂日之公允價值衡量,並 於續後採公允價值衡量。當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為正數時,為金融資 產;公允價值為負數時,則為金融負債。衍生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變動直接認 列於損益,惟涉及現金流量避險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屬有效部分者, 則認列於權益項下。

  1. 公允價值衡量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某一資產所能 收取或移轉某一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公允價值衡量假設該出售資產或移轉 負債之交易發生於下列市場之一: (1) 該資產或負債之主要市場,或

  • (2) 若無主要市場,該資產或負債之最有利市場

主要或最有利市場必須是集團所能進入以進行交易者。

資產或負債之公允價值衡量係使用市場參與者於定價資產或負債時會使用之 假設,其假設該等市場參與者依其經濟最佳利益為之。

非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衡量考量市場參與者藉由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 使用或藉由將該資產出售予會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使用之另一市場參 與者,以產生經濟效益之能力。

本集團採用在相關情況下適合且有足夠資料可得之評價技術以衡量公允價 值,並最大化攸關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且最小化不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

11. 存貨

存貨按逐項比較之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法評價。

成本指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或可供生產狀態及地點所產生之成本:

原物料-以實際進貨成本,採先進先出法。

製成品及在製品-包括直接原料、人工及以正常產能分攤之固定製造費用, 但不包含借款成本。

淨變現價值指在正常情況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 用後之餘額。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2.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認列基礎,並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 後列示,前述成本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拆卸、移除及復原其所在地點 之成本及因未完工程所產生之必要利息支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各項組 成若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項目須被 定期重置,本集團將該項目視為個別資產並以特定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分別 認列。該等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不動產、廠 房及設備」之除列規定予以除列。重大檢修成本若符合認列條件,係視為替 換成本而認列為廠房及設備帳面金額之一部分,其他修理及維護支出則認列 至損益。

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資產之估計耐用年限計提:

耐用年數
房屋及建築 10-55
機器設備 3-7
模具設備 2-4
運輸設備 5
辦公設備 1-7
租賃改良 3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項目或任一重要組成部分於原始認列後,若予處分或 預期未來不會因使用或處分而有經濟效益之流入,則予以除列並認列損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係於每一財務年度終了時 評估,若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該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1. 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以原始成本衡量,並包含取得該項資產之交易成本。投資性 不動產之帳面金額包括於達到成本可認列之條件下,因修繕或新增現有投資 性不動產而投入之成本,但一般日常發生之維修費用則不作為其成本之一部 分。於原始認列後,投資性不動產之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對該模式之規定處理,但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第 5 號「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停業單位」符合分類為待出售(或包括於分類為 待出售之處分群組中)之條件者除外。

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資產之估計耐用年限計提:

耐用年數
房屋及建築 55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投資性不動產在處分、永久不再使用或預期無法由處分產生未來經濟效益之 情況下,即予以除列並認列損益。

本集團依資產實際用途決定轉入或轉出投資性不動產。

14. 租賃

集團為承租人

本集團之租賃性質為營業租賃,營業租賃下之租賃給付係於租賃期間內以直 線法認列為費用。

集團為出租人

本集團未移轉租賃標的物所有權之實質全部風險及報酬之租賃,係分類為營 業租賃。因安排營業租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係作為租賃資產帳面金額之 加項,並於租期以與租金收入相同基礎認列。營業租賃所產生之租金收入, 係按租賃期間以直線法認列入帳。

15. 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以成本衡量。透過企業合併取得之無形 資產成本為收購日之公允價值。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後,係以其成本減除累 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作為帳面金額。不符合認列條件之內部產生 無形資產不予資本化,而係於發生時認列至損益。

無形資產之耐用年限區分為有限及非確定耐用年限。

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其耐用年限內攤銷,並於存有減損跡象時進行 減損測試。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係至少於每一財務 年度結束時進行複核。若資產之預估耐用年限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或未來經濟 效益消耗之預期型態已發生改變,則攤銷方法或攤銷期間將予以調整並視為 會計估計變動。

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不予攤銷,但於每一年度依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 單位層級進行減損測試。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每期評估是否有事 件及情況繼續支持該資產之耐用年限仍屬非確定。若耐用年限由非確定改為 有限耐用年限時,則推延適用。

無形資產之除列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係認列至損益。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電腦軟體

本集團之無形資產係電腦軟體成本,以成本衡量依估計效益年限按直線法分 三至七年平均攤銷。

本集團無形資產會計政策彙總如下:

發展中之電腦軟體

耐用年限 有限
使用之攤銷方法 於估計效益年限以直線法攤銷
內部產生或外部取得 外部取得

16. 非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所有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36 號「資產減 損」之資產是否存有減損跡象。如有減損跡象或須針對某一資產每年定期進 行減損測試,本集團即以個別資產或資產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進行測試。減 損測試結果如資產或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大於其可回收金額, 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為淨公允價值或使用價值之較高者。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針對商譽以外之資產,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先 前已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如存有此等跡象,本集團即估計 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可回收金額因資產之估計服務潛能 變動而增加時,則迴轉減損。惟迴轉後帳面金額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 失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商譽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或群組,不論有無減損跡象,係每年定期進行減損 測試。減損測試結果如須認列減損損失,則先行減除商譽,減除不足之數再 依帳面金額之相對比例分攤至商譽以外之其他資產。商譽之減損,一經認 列,嗣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迴轉。

繼續營業單位之減損損失及迴轉數係認列於損益。

  1. 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條件係因過去事件所產生之現時義務(法定義務或推定義務), 於清償義務時,很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且該義務金額能可靠 估計。當本集團預期某些或所有負債準備可被歸墊時,只有當歸墊幾乎完全 確定時認列為單獨資產。若貨幣時間價值影響重大時,負債準備以可適當反 映負債特定風險之現時稅前利率折現。負債折現時,因時間經過而增加之負 債金額,認列為借款成本。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維修保固負債準備

維修保固負債準備係依銷售商品合約約定以及管理階層對於因維修保固義務 所導致未來經濟效益流出最佳估計數(以歷史保固經驗為基礎)估列。

銷貨退回及折讓負債準備

本集團依歷史經驗及其他已知原因估列銷貨退回及折讓之負債準備。

  1. 退職後福利計畫

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員工退休辦法適用於所有正式任用之員工,員工退休基 金全數提存於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管理,並存入退休基金專戶,由於 上述退休金係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存入,與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完 全分離,故未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中。國外子公司及分公司員工退休辦法 係依當地法令規定辦理。

對於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每月負擔之員 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所提撥之金額認列為當 期費用;國外子公司及分公司則依當地特定比例提撥並認列為當期費用。

對於屬確定福利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依據預計單位福利法於年度報導期 間結束日按精算報告提列。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包括計畫資產報酬 與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並減除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 金額,以及精算損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於發生時,列入其他綜 合損益項下,並立即認列於保留盈餘。前期服務成本為計畫修正或縮減所產 生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數,且於下列兩者較早之日期認列為費用:

  • (1) 當計畫修正或縮減發生時;及
  • (2) 當集團認列相關重組成本或離職福利時。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係由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乘以折現率決定,兩 者均於年度報導期間開始時決定,再考量該期間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因提撥 金及福利支付產生之任何變動。

  1.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本集團與員工間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其成本係以權益工具之給與 日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係以適當之定價模式衡量。

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成本係於服務條件及績效條件達成之期間內 逐期認列,並相對認列權益之增加。於既得日前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針對權 益交割交易所認列之累計費用,係反映既得期間之經過及本集團對最終將既 得之權益工具數量之最佳估計。每一報導期間期初及期末針對股份基礎給付 交易所認列之累計成本變動數,則認列至該期間之損益。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股份基礎給付獎酬最終若未符合既得條件,則無須認列任何費用。但權益交 割交易之既得條件如係與市價條件或非既得條件有關,則在所有服務或績效 條件均已達成之情況下,無論市價條件或非既得條件是否達成,相關費用仍 予以認列。

於修改權益交割交易條件時,則至少認列未修改下之原始給付成本。股份基 礎交易之交易條件修改若增加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公允價值總數或對員工有 利時,則認列額外之權益交割交易成本。

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獎酬計畫若被取消,則視為於取消日即已既得,並 立即認列尚未認列之剩餘股份基礎給付費用,此包括企業或員工可控制之非 既得條件並未達成之獎酬計畫。若原先取消之獎酬係由新的獎酬計畫取代且 於給與日即被確認將取代被取消之獎酬計畫,則將取消及新給與之獎酬計畫 視同原始獎酬計畫之修改。

流通在外選擇權之稀釋效果將於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以額外股份計算其稀 釋效果。

  1. 收入認列

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將很有可能流入本集團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收入以 已收或應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各項收入認列之條件及方式列示如下:

商品銷售

銷售商品之收入於符合下列所有條件時認列: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與 報酬移轉予買方、對於已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 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企業、與交易相 關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勞務提供

本集團之勞務收入主要係提供專案服務產生,並採用成本回收法認列收入。 當合約之結果無法合理估計時,僅就預期可回收之已發生費用範圍認列為收 入。

利息收入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放款及應收款及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其利息收入係以有效利率法估列,並將利息收入認列於損益。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股利收入

當本集團有權收取股利時,方認列相關股利收入。

租金收入

營業租賃所產生之租金收入,係按租賃期間以直線法認列入帳。

21. 政府補助

本集團在能合理確信將符合政府補助所定條件,並可收到政府補助之經濟效 益流入時,始認列政府補助收入。當補助與資產有關時,政府補助則認列為 遞延收入並於相關資產預期耐用年限分期認列為收益;當補助與費用項目有 關時,政府補助係以合理而有系統之方法配合相關成本之預期發生期間認列 為收益。

本集團取得之非貨幣性政府補助時,以名目金額認列所收取之資產與補助, 並於標的資產之預期耐用年限與效益消耗型態分期等額於綜合損益表認列收 益。與自政府或相關機構獲取低於市場利率之貸款或類似輔助視為額外的政 府補助。

  1.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利益)係指包含於決定本期損益中,與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有 關之彙總數。

當期所得稅

本期及前期之當期所得稅負債(資產),係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 法之稅率及稅法衡量。當期所得稅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 之項目有關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權益而非損益。

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之日 列為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就報導期間結束日,資產與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負債表 之帳面金額間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計算。

除下列兩者外,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予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

  • (1) 商譽之原始認列;或非屬企業合併交易所產生,且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 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損失)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
  • (2)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其迴轉時點可控制且於可預 見之未來很有可能不會迴轉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除下列兩者外,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未使用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產 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於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認列:

  • (1) 與非屬企業合併交易,且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 (損失)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關;
  • (2) 與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關,僅 於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迴轉且迴轉當時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 差異使用之範圍內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該稅 率並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 稅資產及負債之衡量係反映報導期間結束日預期回收資產或清償負債帳面金 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遞延所得稅與不列於損益之項目有關者,亦不 認列於損益,而係依其相關交易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遞 延所得稅資產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予以重新檢視並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僅於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之互抵具有法 定執行權,且遞延所得稅係屬同一納稅主體並與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之所得 稅有關時,可予互抵。

  1. 企業合併與商譽

企業合併係採用收購法進行會計處理。企業合併之移轉對價、所取得之可辨 認資產及承擔之負債,係以收購日之公允價值衡量。收購者針對每一企業合 併,係以公允價值或被收購者可辨認淨資產之相對比例衡量非控制權益。所 發生之收購相關成本係當期費用化並包括於管理費用。

本集團收購業務時,係依據收購日所存在之合約條件、經濟情況及其他相關 情況,進行資產與負債分類與指定是否適當之評估,包括被收購者所持有主 契約中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之分離考量。

企業合併如係分階段完成者,則收購者先前所持有被收購者之權益,係以收 購日之公允價值重新衡量,並將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當期損益。

收購者預計移轉之或有對價將以收購日之公允價值認列。被視為資產或負債 之或有對價,其續後之公允價值變動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 認列與衡量」規定認列為當期損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變動。惟或有對價如係 分類為權益時,則在其最終於權益項下結清前,均不予以重新衡量。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商譽之原始衡量係所移轉之對價加計非控制權益後之總數,超過本集團所取 得可辨認資產與負債公允價值之金額;此對價如低於所取得淨資產公允價 值,其差額則認列為當期損益。

商譽於原始認列後,係以成本減累計減損衡量。因企業合併所產生之商譽自 取得日起分攤至集團中預期自此合併而受益之每一現金產生單位,無論被收 購者之其他資產或負債是否歸屬於此等現金產生單位。每一受攤商譽之單位 或單位群組代表為內部管理目的監管商譽之最低層級,且不大於彙總前之營 運部門。

處分部分包含商譽之現金產生單位時,此處分部分之帳面金額包括與被處分 營運有關之商譽。所處分之商譽,係依據該被處分營運與所保留部分之相對 可回收金額予以衡量。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須於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判斷、估計及 假設,此將影響收入、費用、資產與負債報導金額及或有負債之揭露。然而, 這些重大假設與估計之不確定性可能導致資產或負債之帳面金額須於未來期間 進行重大調整之結果。

  1. 判斷

在採用本集團會計政策之過程中,管理階層進行下列對合併財務報表金額認 列最具有重大影響之判斷:

(1) 投資性不動產

本集團某些不動產持有之目的一部分係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其他部分 係供自用。各部分若可單獨出售,則分別以投資性不動產及不動產、廠房 及設備處理。

(2) 營業租賃承諾-集團為出租人

本集團對投資性不動產組合已簽訂商業不動產租約。基於對其約定條款之 評估,本集團仍保留這些不動產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並將該等租約 以營業租賃處理。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估計及假設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對有關未來所作之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資訊, 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一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茲說明 如下:

(1)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當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價值無法由活絡市場取得 時,公允價值將運用評價技術來決定,包括收益法(例如現金流量折現模 式)或市場法,這些模式所用之假設變動將會影響所報導金融工具之公允 價值。請詳附註十二。

(2) 退職後福利計畫

退職後福利計畫之退休金成本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取決於精算評價。精 算評價牽涉各種不同假設,包括:折現率及預期薪資之增減變動等。對用 以衡量退休金成本與確定福利義務所使用假設之詳細說明請詳附註六、 15。

(3)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本集團與員工間之權益交割交易成本,係以給與日之權益工具公允價值衡 量。估計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公允價值時,應依給與條款決定最佳之定價 模式。此估計亦要求決定定價模式所使用之最佳參數,包括:認股權的預 期存續期間、預期波動率、預期股利率,以及對其所作之假設。對用於衡 量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公允價值所使用的假設及模式,請詳附註六、18。

(4) 收入認列-銷貨退回及折讓

本集團依歷史經驗及其他已知原因估計銷貨退回及折讓,於商品銷售時作 為營業收入之減項,請詳附註六、19。

(5) 所得稅

所得稅的不確定性存在於對複雜稅務法規之解釋、產生未來課稅所得的金 額及時點。由於廣泛的國際商業關係與契約的長期性和複雜性,其實際結 果與所作假設間產生之差異,或此等假設於未來之改變,可能迫使將已入 帳的所得稅利益和費用於未來予以調整。對所得稅之提列,係依據本集團 營業所在各國之稅捐機關可能的查核結果,所作之合理估計。所提列的金 額是基於不同因素,例如:以往稅務查核經驗及課稅主體與所屬稅捐機關 對稅務法規解釋之不同。此解釋之差異,因集團個別企業所在地之情況, 而可能產生各種議題。

未使用之課稅損失與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係於未來 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或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之範圍內,認列遞延所得稅 資產。決定遞延所得稅資產可認列之金額係以未來課稅所得及應課稅暫時 性差異可能發生之時點及水準併同未來之稅務規劃策略為估計之依據。截 至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關本集團尚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說明請詳附註六、24。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1. 現金及約當現金
104.12.31 103.12.31
庫存現金 \$847 \$667
銀行存款 293,342 290,530

\$294,189 \$291,197
  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負債
104.12.31 103.12.31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未指定避險關係之衍生金融工具
遠期外匯合約 \$248 \$682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未指定避險關係之衍生金融工具
遠期外匯合約 \$1,700 \$294

本集團持有供交易金融資產未有提供質押之情況。

本集團於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度因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商品 產生淨益分別為 1,348 仟元及 3,643 仟元。

  1.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04.12.31 103.12.31

逸凡科技(股)公司 \$- \$17,628
華環科技(股)公司 1,638 -

\$1,638 \$17,628

上述本集團所持有之未上市(櫃)股票投資,基於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 重大且無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數之機率,因此無法以公允價值衡量,而採用 成本衡量。

由於逸凡科技(股)公司權益淨值已小於購入日之淨值而發生減損跡象,本集團 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評估,於民國一○四年一 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提列 5,984 仟元減損損失。嗣後,本集團於民國一○四年 七月出售逸凡科技(股)公司之股票,出售價款為 11,644 仟元,與帳面價值約 當。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由於華環科技(股)公司持續虧損而發生減損跡象,本公司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評估,於民國一○三年度提列2,400仟元減損 損失。另,華環科技(股)公司於民國一○四年度股東臨時會決議辦理減資 10,000仟元以彌補虧損,並同時再增資10,000仟元,增資基準日為民國一○四 年六月二十五日,本公司依原持股比例認購163,823股,計1,638仟元。

本集團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質押之情況。

  1. 應收票據
104.12.31 103.12.31
應收票據-因營業而發生 \$340,960 \$166,308
減:備抵呆帳 (777) (364)

\$340,183 \$165,944

本集團之應收票據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1. 應收帳款淨額
104.12.31 103.12.31
應收帳款 \$2,511,436 \$2,406,024
減:備抵呆帳 (23,392) (11,374)
應收帳款淨額 \$2,488,044 \$2,394,650

本集團對客戶之授信期間通常為月結 30 天至 120 天。有關應收帳款所提列之 呆帳變動及帳齡分析資訊如下:

個別評估之 群組評估之
減損損失 減損損失 合計
104.1.1 \$2,226 \$9,148 \$11,374
當期發生之金額 14,629 714 15,343
因無法收回而沖銷 (3,332) - (3,332)
匯率影響 - 7 7
104.12.31 \$13,523 \$9,869 \$23,392
103.1.1 \$5,755 \$9,928 \$15,683
當期發生(迴轉)之金額 2,043 (784) 1,259
因無法收回而沖銷 (5,572) - (5,572)
匯率影響 - 4 4
103.12.31 \$2,226 \$9,148 \$11,374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集團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主要係 因交易對方已有財務困難,所認列之金額為應收帳款帳面金額與預期回收金 額現值之差額本集團對該等應收帳款已持有部分擔保品。

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未逾期 已逾期但尚未減損之應收帳款
且未減損 30
天內
31-60
61-90
91-360
360
天以上
合計
104.12.31 \$2,447,031 \$26,907 \$9,699 \$3,003 \$1,404 \$- \$2,488,044
103.12.31 2,360,850 23,371 5,599 2,828 2,002 - 2,394,650

6. 存貨

(1) 存貨淨額包括:

104.12.31 103.12.31

\$69,466 \$85,844


112,819 124,576


242,065 247,929
買入商品 1,178,520 807,688

\$1,602,870 \$1,266,037

(2) 本集團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度認列為費用之存貨成本分別為 14,266,094 仟元及 14,021,693 仟元,認列存貨淨變現價值跌價損失分為 778 仟元及 2,573 仟元。

(3)上列存貨並無提供質押擔保之情形。

7. 其他金融資產

104.12.31 103.12.31
定期存款 \$39,421 \$36,694

\$38,889 \$36,162
非流動 \$532 \$532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模具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合計

本:
104.1.1 \$628,776 \$575,898 \$190,574 \$185,353 \$33,458 \$41,837 \$13,687 \$1,669,583
增添 - 2,737 4,516 9,318 4,774 4,517 - 25,862
處分及報廢 - - (1,546) (506) (2,714) (1,073) (60) (5,899)
移轉 - - 66 16,617 - - - 16,683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278 - - (855) 46 (531)
104.12.31 \$628,776 \$578,635 \$193,888 \$210,782 \$35,518 \$44,426 \$13,673 \$1,705,698
103.1.1 \$628,776 \$574,086 \$194,674 \$177,658 \$31,951 \$40,250 \$13,620 \$1,661,015
增添 - 1,812 2,307 3,585 5,930 1,702 - 15,336
處分及報廢 - - (6,831) (180) (4,423) (158) - (11,592)
移轉 - - - 4,290 - 811 - 5,101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424 - - (768) 67 (277)
103.12.31 \$628,776 \$575,898 \$190,574 \$185,353 \$33,458 \$41,837 \$13,687 \$1,669,583
折舊及減損:
104.1.1 \$- \$226,274 \$176,554 \$148,197 \$19,937 \$37,178 \$12,904 \$621,044
折舊 - 11,850 7,189 18,921 4,452 1,762 579 44,753
處分及報廢 - - (1,546) (506) (2,245) (1,063) (60) (5,420)
移轉 - - - - -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246 - - (852) 33 (573)
104.12.31 \$- \$238,124 \$182,443 \$166,612 \$22,144 \$37,025 \$13,456 \$659,804
103.1.1 \$- \$214,047 \$173,056 \$128,757 \$19,702 \$36,522 \$11,773 \$583,857
折舊 - 12,227 9,945 19,620 4,434 1,508 1,102 48,836
處分及報廢 - - (6,831) (180) (4,199) (156) - (11,366)
移轉 - - - - - 80 - 80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384 - - (776) 29 (363)
103.12.31 \$- \$226,274 \$176,554 \$148,197 \$19,937 \$37,178 \$12,904 \$621,044
淨帳面金額:
104.12.31 \$628,776 \$340,511 \$11,445 \$44,170 \$13,374 \$7,401 \$217 \$1,045,894
103.12.31 \$628,776 \$349,624 \$14,020 \$37,156 \$13,521 \$4,659 \$783 \$1,048,539

本集團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度均無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借款成本資本化 之情形。

本集團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或質押之情況詳附註八。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投資性不動產





本:
104.1.1 \$25,200 \$16,580 \$41,780

- - -
處分及報廢 - - -
104.12.31 \$25,200 \$16,580 \$41,780
103.1.1 \$25,200 \$16,580 \$41,780

- - -
處分及報廢 - - -
103.12.31 \$25,200 \$16,580 \$41,780
折舊及減損:
104.1.1
\$- \$3,256 \$3,256

- 297 297

- - -
104.12.31 \$- \$3,553 \$3,553
103.1.1 \$- \$2,960 \$2,960

- 296 296

- - -
103.12.31 \$- \$3,256 \$3,256
淨帳面金額:
104.12.31 \$25,200 \$13,027 \$38,227
103.12.31 \$25,200 \$13,324 \$38,524
104
年度
103
年度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2,089 \$1,855

本集團投資性不動產提供擔保或質押之情況詳附註八。

本集團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於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 ○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均為 80,949 仟元,公允價值係委任獨立之外部鑑價專 家評價。公允價值之決定係依市場證據支持,採用之評價方法為收益法之直 接資本化法,其中主要使用之參數如下:

104.12.31 103.12.31
折現率 1.57% 1.57%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0. 無形資產

電腦軟體成本


本:
104.01.01 \$193,735 \$13,204 \$206,939
增添-單獨取得 35,728 - 35,728

(14,674) - (14,674)
匯率變動之影響 (5) - (5)
104.12.31 \$214,784 \$13,204 \$227,988
103.01.01 \$174,202 \$13,204 \$187,406
增添-單獨取得 19,306 - 19,306

540 - 540

(320) - (320)
匯率變動之影響 7 - 7
103.12.31 \$193,735 \$13,204 \$206,939
攤銷及減損:
104.01.01 \$161,277 \$- \$161,277

20,042 - 20,042

(14,674) - (14,674)
匯率變動之影響 (2) - (2)
104.12.31 \$166,643 \$- \$166,643
103.01.01 \$147,724 \$- \$147,724

13,869 - 13,869

(320) - (320)
匯率變動之影響 4 - 4
103.12.31 \$161,277 \$- \$161,277
淨帳面金額:
104.12.31 \$48,141 \$13,204 \$61,345
103.12.31 \$32,458 \$13,204 \$45,662

認列無形資產之攤銷金額如下:

104
年度
103
年度
營業成本 \$571 \$150
推銷費用 \$555 \$483
管理費用 \$1,820 \$1,683
研發費用 \$17,096 \$11,553
  1. 其他非流動資產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04.12.31 103.12.31
預付設備款 \$8,144 \$16,739
  1. 短期借款
利率區間 104.12.31 103.12.31
無擔保銀行借款 1.15%~1.22% \$266,968 \$256,000
擔保銀行借款 1.18%~1.20% 440,000 206,000

\$706,968 \$462,000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 未使用之短期借款額度分別約為 1,015,091 仟元及 1,260,060 仟元。

擔保銀行借款係以部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投資性不動產提供擔保,擔保 情形請參閱附註八。

  1. 應付短期票券

應付短期票券包括:

保證機構 104.12.31 103.12.31
應付商業本票 大中票券 \$170,000 \$150,000
應付商業本票 台灣票券 50,000 50,000
應付商業本票 兆豐票券 50,000 50,000
應付商業本票 國際票券 50,000 -

\$320,000 \$250,000
利率區間 0.66%-0.89% 0.80%-0.90%
  1. 長期借款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無長期借款之情事,民國一○三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長期借款明細如下:

債權人 103.12.31 利率(%) 償還期間及辦法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27,013 1.400 第一階段
102.07.26~103.07.26
民權分行-抵押借款


,



103.07.26~107.07.26,每月攤還
本息依年金法計算。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40,000 1.400 第一階段
103.07.04~104.07.04
民權分行-抵押借款


,



104.07.04~107.07.26,每月攤還
本息依年金法計算。
減:一年內到期 (13,600)

\$53,413

以上借款皆於一○四年度提前清償完畢。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抵押借款係以部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設定第一順位抵押 權,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帳面金額分別 為 289,365 仟元及 290,934 仟元。

15. 退職後福利計畫

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係屬確定提 撥計畫。依該條例規定,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撥 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業已依照該條例 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每月依員工薪資百分之六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退 休金帳戶。於中國大陸境內之子公司依所在地政府法令規定,依員工薪資總 額之一定比例提撥養老保險金,繳付予政府有關部門,專戶儲蓄於各員工獨 立帳戶。

本集團其他國外子公司及分公司依當地法令規定提撥退休金至相關退休金管 理事業。

本集團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度認列確定提撥計畫之費用金額分別為 33,260 仟元及 30,283 仟元。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訂定之員工退休金辦法係屬確定福利 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之基數及核准其退休時一個月平均 工資計算。十五年以內(含)的服務年資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超過十五年之 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惟基數累積最高以 45 個基數為限。本公司 及國內子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按月就薪資總額 2%提撥退休金基金,以勞工 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專戶儲存於臺灣銀行之專戶。另,本公司及國內 子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述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若該餘額不 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述計算之退休金數額者,將 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

由勞動部依據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進行資產配置,基金之投資 以自行經營及委託經營方式,兼採主動與被動式管理之中長期投資策略進行 投資。考量市場、信用、流動性等風險,勞動部設定基金風險限額與控管計 畫,使在不過度承擔風險下有足夠彈性達成目標報酬。該基金之運用,其每 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計算之收益,若 有不足,則經主管機關准後由國庫補足。因本公司無權參與該基金之運作及 管理,故無法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第 142 段規定揭露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 分類。截至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之確定福利計畫預期於下 一年度提撥 6,226 仟元。

截至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之確 定福利計畫預期為 20 年及 21 年到期。

下表彙整確定福利計畫認列至損益之成本:

104
年度
103
年度
當期服務成本 \$491 \$998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 3,260 3,443
計畫資產預計報酬 (932) (1,375)

\$2,819 \$3,066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及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104.12.31 103.12.31 103.1.1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132,742 \$146,802 \$172,132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33,367) (43,348) (68,774)
其他非流動負債-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帳列數 \$99,375 \$103,454 \$103,358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調節:

確定福利 計畫資產 淨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公允價值 負債(資產)
103.1.1 \$172,132 \$(68,774) \$103,358
當期服務成本 998 - 998
利息費用 3,443 - 3,443
預期報酬 - (1,375) (1,375)

176,573 (70,149) 106,424
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2,554 - 2,554
財務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3,782 (457) 3,325
經驗調整 (2,289) (50) (2,339)

180,620 (70,656) 109,964
支付之福利 (33,818) 33,818 -
雇主提撥數 - (6,510) (6,510)
103.12.31 \$146,802 \$(43,348) \$103,454
當期服務成本 491 - 491
利息費用(收入) 3,303 (43) 3,260
預期報酬 - (932) (932)

150,596 (44,323) 106,273
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3,089) - (3,089)
財務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5,007 (470) 4,537
經驗調整 (1,776) 4 (1,772)

150,738 (44,789) 105,949
支付之福利 (17,996) 17,996 -
雇主提撥數 - (6,574) (6,574)
104.12.31 \$132,742 \$(33,367) \$99,375

下列主要假設係用以決定本集團之確定福利計畫:

104.12.31 103.12.31


1.75% 2.25%
預期薪資增加率 1.75%~2.50% 2.25%~2.70%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每一重大精算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104 年度 年度
確定福利 確定福利 確定福利 確定福利
義務增加 義務減少 義務增加 義務減少
0.5%
折現率增加
\$- \$12,622 \$- \$13,474
折現率減少
0.5%
14,082 - 15,078 -
預期薪資增加
0.5%
13,964 - 14,971 -
預期薪資減少
0.5%
- 12,644 - 13,513

進行前述敏感度分析時係假設其他假設不變之情況下,單一精算假設 (例如: 折現率或預期薪資)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時,對確定福利義務可能產生之影響 進行分析。由於部分精算假設相互有關,實務上甚少僅有單一精算假設發生 變動,故此分析有其限制。

本期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並無不同。

16. 負債準備

銷貨退回
維修保固


104.1.1 \$3,552 \$1,924 \$5,476
當期新增-其他 449 17,021 17,470
當期使用 (1,222) (13,958) (15,180)
匯率影響數 (142) 58 (84)
104.12.31 \$2,637 \$5,045 \$7,682

動-104.12.31
\$2,637 \$5,045 \$7,682

動-103.12.31
\$3,552 \$1,924 \$5,476

維修保固

此負債準備係依歷史經驗、管理階層的判斷及其他已知原因,估計未來可能 發生之產品維修。

銷貨退回及折讓

本集團依歷史經驗及其他已知原因估計銷貨退回及折讓,於商品銷售時作為 營業收入之減項,並估列相關負債準備。

17. 權益

(1) 普通股

本公司於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額定 股本均為 3,200,000 仟元,實收股本均為 1,617,358 仟元,分為 161,736 仟 股,每股面額 10 元。

(2) 資本公積

104.12.31 103.12.31
普通股股票溢價 \$296,158 \$296,158
資本公積-其他 13,597 13,639

\$309,755 \$309,797

依法令規定,資本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外,不得使用,公司無虧損時,超 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產生之資本公積,每年 得以實收資本之一定比率為限撥充資本,前述資本公積亦得按股東原有股 份之比例以現金分配。

(3) 盈餘分派及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

A.依法完納稅捐。

B. 彌補以往年度虧損。

  • C. 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
  • D.必要時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E. 董事、監察人酬勞就(A)至(D)款規定數額後剩餘之數提撥,提撥比例不 高於百分之二。
  • F. 員工紅利就(A)至(D)款規定數額後剩餘之數提撥,提撥比例百分之三至 百分之十二。
  • G.其餘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 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惟依民國一○四年五月二十日修訂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之規定,公 司應以當年度獲利狀況分派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 補。前述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 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另章程得訂明前 項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預 計於民國一○五年度之股東常會配合前述法規修正公司章程中相關之規 定。

本公司將考量公司所處環境及成長階段,因應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 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實際分派之盈餘,不低於可分配盈餘 百分之五十,盈餘分派以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股票股利之方式分派, 惟股票股利分派之比例不高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

依公司法規定,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總額已達資本總額為止。法定盈 餘公積得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得以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 分之二十五之部分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放新股或現金。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後,本公司依金管會於民國一○一年四月六日發布 之金管證發字第 1010012865 號函令規定,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時,帳列未實現重估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於轉換日因選擇採用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豁免項目而轉入保留 盈餘部分,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一月一 日因選擇採用 IFRSs 對保留盈餘整體影響數為(1,831)仟元,免就首次適用 IFRSs 應提列特別盈餘公積規定予以提列,且嗣後亦得免補提此部分之特 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三月二十九日之董事會及民國一○四年六月二十五 日之股東常會,分別擬議及決議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度盈餘指撥及分 配案及每股股利,列示如下:

盈餘指撥及分配案 每股股利(元)
104
年度
103
年度
104
年度
103
年度
法定盈餘公積 \$22,378 \$24,874
特別盈餘公積 - (4,646)
普通股現金股利 202,170 194,083 \$1.25 \$1.20

\$224,548 \$214,311

有關員工酬勞(紅利)及董監酬勞估列基礎及認列金額之相關資訊請詳附註 六. 21。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5) 非控制權益

104
年度
103
年度
期初餘額 \$478,517 \$466,912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本期淨利 14,467 14,077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其他綜合損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285 3,074
確定福利計畫精算利益 530 152
發放現金股利 (15,519) (9,668)
子公司發行員工認股權 696 3,333
持股比例變動股權淨值差異數 42 637
期末餘額 \$480,018 \$478,517

18. 股份基礎給付計畫

本集團員工可獲得股份基礎給付作為獎酬計畫之一部分;員工透過提供勞務 作為取得權益工具之對價,此等交易為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本集團員工股份基礎給付計畫

子公司-精聯電子於民國一○○年九月經金管會核准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1 仟單位,每單位可認購普通股股票 1 仟股。授予對象包含精聯電子及精聯電 子直接或間接持有具表決權之股數百分之五十以上之海內外子公司之符合特 定條件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憑證持有人於發行屆滿二年之 日起,可行使被授予之一定比例之認股權憑證。依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 股辦法之規定,認股價格係發行認股權憑證當日精聯電子普通股股票於證券 櫃檯買賣中心之收盤價格。

前述股份基礎給付計畫相關之資訊如下:

認股權憑證 發行單位總數 調整前 調整前
給與日 (仟單位) 每單位執行價格(元) 每單位執行價格(元)
100.10.31 761 \$22.60 \$21.07
101.09.10 239 \$18.15 17.83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給與之股份基礎給付計畫,使用之定價模式及假設如下:

第一次 第二次
酬勞性員工認股權計畫 酬勞性員工認股權計畫
預期股利率 1.5% 1.5%
預期價格波動性 31.47% 31.55%
無風險利率 1.147% 0.982%
預期存續期間 3.875年 3.875年
加權平均股價 \$21.07 \$17.83
使用之定價模式 Lattice Lattice

認股選擇權之預期存續期間係依據歷史資料及目前之預期所推估,因此可能 不必然符合實際執行狀況。預期波動率係假設與認股權存續期間相近期間之 歷史波動率即代表未來趨勢,然此亦可能不必然與未來實際結果相符。

前述認股權計畫之詳細資訊如下:

104
年度
103
年度
流通在外數量 加權平均 流通在外數量 加權平均
(仟單位) 執行價格(元) (仟單位) 執行價格(元)
1

1
日流通在外認股選擇權
862 \$20.67 1,000 \$20.66
本期給與認股選擇權 - - - -
本期喪失認股選擇權 - - - -
本期執行認股選擇權 (29) \$17.83 (138) \$20.62
本期逾期失效認股選擇權 - - - -
12月
31日流通在外認股選擇權
833 \$20.77 862 \$20.67
12

31
日可執行認股選擇權
773 553
本期給與之認股選擇權之加
權平均公允價值(元)
\$- \$-

(1) 前述股份基礎給付計畫截至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三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流通在外之資訊如下表:

執行價格之區間 加權平均剩餘存續期間(年)
104.12.31
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17.83 1.69
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21.07 0.83
103.12.31
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17.83 2.69
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21.07 1.83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 精聯電子認列員工股份基礎給付計畫之費用如下:

104
年度
103
年度
因股份基礎給付交易而認列之費用
(均屬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 \$171 \$490

(3) 本集團於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度並未對股份基礎給付計畫作任何取消 或修改。

  1. 營業收入
104
年度
103
年度
商品銷售收入 \$15,876,701 \$15,623,151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362,832) (370,830)
勞務提供收入 212,026 178,790

\$15,725,895 \$15,431,111

20. 營業租賃

(1) 本集團為承租人

本集團以營業租賃方式承租辦公室及廠房。

依據不可取消之營業租賃合約,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三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104.12.31 103.12.31
不超過一年 \$27,816 \$25,036
超過一年但不超過五年 52,394 20,563
超過五年 - -

\$80,210 \$45,599
營業租賃認列之費用如下:
104
年度
103
年度
最低租賃給付 \$29,858 \$29,718

(2) 本集團為出租人

本集團簽訂商業財產租賃合約,租賃合約未包含能依據每年市場環境調整 租金之條款。

依據不可取消之營業租賃合約,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三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承租人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104.12.31 103.12.31
不超過一年 \$2,141 \$1,078
超過一年但不超過五年 1,138 -

\$3,279 \$1,078

本集團無認列為收益之或有租金。

21. 用人費用

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如下:

104
年度
103
年度
功能別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性質別 成本者 費用者 合計 成本者 費用者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37,803 \$620,826 \$658,629 \$40,063 \$615,912 \$655,975
勞健保費用 3,897 58,232 62,129 4,106 58,220 62,326
退休金費用 2,278 33,801 36,079 2,446 30,903 33,349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註一) 3,060 38,281 41,341 3,430 40,516 43,946
折舊費用(註二) 20,442 24,311 44,753 21,298 27,539 48,837
攤銷費用 571 19,471 20,042 150 13,718 13,868

註一:係包括伙食費、團保費、訓練費及職工福利。

註二: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度投資性不動產折舊提列數分別為 297 仟元 及 296 仟元,帳列「其他利益及損失-什項支出」項下。

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三月二十九日董事會通過章程修正議案,依該議案規 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 3%~12%為員工酬勞,不高於 2%為董監酬 勞。但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述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 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 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此章程修正議案將於民國一○五年股東會決議。有關 董事會通過之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請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 資訊觀測站」查詢。

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度依當年度之獲利狀況,分別認列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金額分別為 18,796 仟元及 4,039 仟元,帳列於薪資費用項下。本公司於一○ 五年三月二十九日董事會決議以現金發放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別為 18,713 千元及 4,023 千元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員工紅利與董監酬勞估列基礎係按當期稅後淨利,考 量法定盈餘公積等因素後,以章程所定之成數為基礎估列。估計之員工紅利 及董監酬勞於當期認列為薪資費用,若於期後期間之董事會決議金額有重大 變動時,調整當期之損益。若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數有差 異時,則列為次年度之損益。如股東會決議採股票發放員工紅利,股票紅利 之股數計算基礎係依據股東會決議日前一日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 民國一○三年度認列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金額分別為 21,065 仟元及 4,628 仟元。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盈餘實際配發員工紅利與董監酬勞金額與民國 一○三年度財務報告以費用列帳之金額並無重大差異。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2.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 其他收入

104
年度
103
年度
租金收入 \$3,097 \$2,851
利息收入 633 1,328
股利收入 - 569
其他收入-其他 4,767 17,300

\$8,497 \$22,048

(2) 其他利益及損失

104
年度
103
年度
壞帳轉回利益 \$- \$423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46) 1,265
淨外幣兌換損失 (3,602) (1,803)
減損損失 - (2,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負債利益 1,348 3,643
其他損失-其他 (8,293) (1,591)

\$(10,593) \$(463)

(3) 財務成本

104
年度
103
年度
銀行借款之利息 \$8,817 \$11,249
  1. 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

民國一○四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其他 所得稅
當期產生 綜合損益 利益(費用) 稅後金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 \$325 \$325 \$(55) \$27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3,541 3,541 (585) 2,956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合計 \$3,866 \$3,866 \$(640) \$3,226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民國一○三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其他 所得稅
當期產生 綜合損益 利益(費用) 稅後金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 \$9,388 \$9,388 \$(1,633) \$7,755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3,541) (3,541) 602 (2,939)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合計 \$5,847 \$5,847 \$(1,031) \$4,816

24. 所得稅

(1) 所得稅費用(利益)主要組成如下: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104
年度
103
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應付所得稅 \$49,104 \$66,627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於本期之調整 (2,213) 1,803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與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其迴轉有關之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4,382 (15,744)
與課稅損失及所得稅抵減之原始產生及其
迴轉有關之遞延所得稅 5,834 1,336
以前年度未認列之課稅損失、所得稅減抵
或暫時差異於本期認列數 2,831 -
所得稅費用 \$59,938 \$54,022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104
年度
103
年度
遞延所得稅費用: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585) \$1,633
確定福利計劃之精算損益 (55) (602)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關之所得稅 \$(640) \$1,031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 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乘以所適用所得稅率之金額調節如下:

104
年度
103
年度
來自於繼續營業單位之稅前淨利 \$298,182 \$319,930
按相關國家所得所適用之國內稅率計算之稅額 \$54,075 \$57,742
免稅收益之所得稅影響數 (3,607) (5,296)
報稅上不可減除費用之所得稅影響數 (408) 182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所得稅影響數 9,052 (6,955)
未分配盈餘加徵
10%所得稅
3,559 -
於其他課稅轄區營運之個體適用不同稅率之影
響數 (469) 2,198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於本年度之調整 (2,213) 1,803
其他 (51) 4,348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合計 \$59,938 \$54,022

(3) 與下列項目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餘額:

民國一○四年度

認列於其他
期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兌換差額 期末餘額
暫時性差異
折舊財稅差異 \$(80) \$175 \$- \$(7) \$88
依成本法評價之金融資產 408 (279) - - 129
未實現存貨跌價損失 6,470 426 - (2) 6,894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 (113) 71 - - (42)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評價 48 241 - - 289
未實現兌換損益淨額 (392) 195 - - (197)
應付員工福利 4,762 (2,387) - 183 2,558
集團內個體間未實現交易 9,826 (2,632) - - 7,194
超限呆帳費用 45 2 - 1 48
未實現銷貨折讓 9,129 872 - - 10,001
負債準備-維修保固 418 (67) - 18 369
負債準備-銷貨退回及折讓 - 445 - (12) 433
未實現勞務成本 4,165 (3,756) - - 409
存貨成本認列 - 1,080 - (29) 1,051
美國加州政府稅額 (807) 448 - (42) (401)
客戶忠誠計畫之遞延收入 2,499 1,618 - 50 4,167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16,137 (693) (55) - 15,389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3,237) - (585) - (3,822)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3,799 2,218 - - 6,017
其他 (52) 57 - (5) -
未使用課稅損失 19,276 (11,082) - 310 8,504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13,048) \$(640) \$465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額 \$72,301 \$59,078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 \$76,600 \$63,142
遞延所得稅負債 \$(4,299) \$(4,064)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民國一○三年度

認列於其他
期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兌換差額 期末餘額
暫時性差異
折舊財稅差異 \$(99) \$23 \$- \$(4) \$(80)
依成本法評價之金融資產 - 408 - - 408
未實現存貨跌價損失 6,518 (122) - 74 6,47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 (153) 40 - - (113)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評價 268 (220) - - 48
未實現兌換損益淨額 (266) (126) - - (392)
應付員工福利 2,409 2,316 - 37 4,762
集團內個體間未實現交易 8,976 850 - - 9,826
超限呆帳費用 299 (272) - 18 45
未實現銷貨折讓 2,863 6,266 - - 9,129
負債準備-維修保固 1,564 (1,239) - 93 418
未實現勞務成本 257 3,908 - - 4,165
存貨成本認列 918 (971) - 53 -
美國加州政府稅額 113 (927) - 7 (807)
客戶忠誠計畫之遞延收入 - 2,499 - - 2,499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15,955 (420) 602 - 16,137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604) - (1,633) - (3,237)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4,107 (308) - - 3,799
其他 - (52) - - (52)
未使用課稅損失 15,939 2,755 - 582 19,276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14,408 \$(1,031) \$860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額 \$58,064 \$72,301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 \$60,690 \$76,600
遞延所得稅負債 \$(2,626) \$(4,299)

(4) 集團內個體未使用課稅損失之資訊彙總如下:

尚未使用餘額 最後可抵
發生年度 虧損金額 104.12.31 103.12.31 減年度
99
\$24,036 \$24,036 \$24,036 109
100
316 316 316 110
101
584 274 274 111
101
71 71 71 111
102
4,008 4,008 4,008 112
102
27,868 1,219 12,892 112
102
52 52 52 112
103
14,997 - 17,100 113
103
69 69 69 113
104
年(預計)
1 1 - 114
\$30,046 \$58,818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5) 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截至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 無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6) 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本集團對於國外子公司之未分配盈餘於匯回時可能產生的應付所得稅,並 未認列相關之遞延所得稅負債。本集團已決定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分配 其子公司之未分配盈餘。截至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三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止,本集團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金 額分別為 5,569 仟元及 3,943 仟元。

(7)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104.12.31 103.12.31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48,130 \$12,867

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度預計及一○三年度實際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均 為 20.48%。

依民國一○三年六月四日所修正之所得稅法第66條之6規定,屬中華民國 境內居住之個人股東其可扣抵稅額比率予以減半,並自民國一○四年一月 一日起分配盈餘時開始適用。

本公司已無屬民國八十六年度(含)以前之未分配盈餘。

(8) 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

截至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之所得稅申報核定情 形如下:

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 備註
本公司 核定至民國一○二年度
子公司 核定至民國一○二年度
-精聯電子(股)公司
子公司 核定至民國一○二年度
-精豪電腦(股)公司
  1. 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期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除以 當期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稀釋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期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經調 整轉換公司債之利息後)除以當期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加上所有具 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轉換為普通股時將發行之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

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揭露如下:

104
年度
103
年度
(1)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仟元) \$223,777 \$251,831
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仟股) 161,736 161,736
基本每股盈餘(元) \$1.38 \$1.56
(2)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仟元) \$223,777 \$251,831
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仟股)
稀釋效果:
161,736 161,736
員工紅利-股票(仟股) 2,063 1,658
經調整稀釋效果後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
數(仟股) 163,799 163,394
稀釋每股盈餘(元) \$1.37 \$1.54

於報導期間後至財務報表通過發布前,並無任何重大改變期末流通在外普通 股或潛在普通股股數之其他交易。

七、關係人交易

  1. 背書保證:無此事項。

  2. 本集團主要管理階層之獎酬

104
年度
103
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62,979 \$65,855
退職後福利 1,986 2,226
股份基礎給付 4 22

\$64,969 \$68,103

八、質押之資產

本集團計有下列資產作為擔保品:

帳面金額 擔保債務

104.12.31 103.12.31 內容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土地、房屋及建築 \$752,422 \$758,297 短期擔保借款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土地、房屋及建築 203,121 206,661 應付票券抵押借款
投資性不動產-土地及建築物 38,227 38,524 短期擔保借款
其他金融資產 532 532 保固保證
其他金融資產 1,485 1,467 履約保證

\$995,787 \$1,005,481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1. 其他

(1) 截至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集團為採購及標案而開立之保證 票據如下:

客戶 金額(仟元)
惠普科技(股)公司 \$52,000
台灣惠普資訊科技(股)公司 73,000

\$125,000
  • (2) 本集團因承租辦公室及履約保證等,共計開立期票,截至民國一○四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尚未兌現者計 3,803 仟元。
  • (3) 本集團因進口記帳關稅,委請玉山商業銀行開立保證額度共計 500 仟元, 可循環使用。
  • (4) 本集團因公務車油資記帳月結,委請第一商業銀行開立保證額度為 600 仟 元,可循環使用。

(5) 本集團因服務履約,委請玉山商業銀行開立保證額度 305 仟元。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事項。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此事項。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十二、其他

1. 金融工具之種類

金融資產

104.12.31 103.12.3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包含以成本衡量 \$1,886 \$18,310
之金融資產)
放款及應收款:
現金及約當現金(不含庫存現金) 293,342 290,530
其他金融資產(含非流動) 39,421 36,694
應收款項淨額 2,828,227 2,560,594
其他應收款 20,692 16,924
存出保證金 19,027 14,137

\$3,202,595 \$2,937,189

金融負債

104.12.31 103.12.31
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706,968 \$462,000
應付短期票券 320,000 250,000
應付款項 1,517,947 1,221,885
其他應付款 311,963 310,029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 67,013
存入保證金 879 879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1,700 294

\$2,859,457 \$2,312,100
  1.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集團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主要為管理營運活動相關之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及 流動性風險,本集團依集團之政策及風險偏好,進行前述風險之辨認、衡量 及管理。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集團對於前述財務風險管理已依相關規範建立適當之政策、程序及內部控 制,重要財務活動須經董事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覆核。於財務 管理活動執行期間,本集團須確實遵循所訂定之財務風險管理之相關規定。

3. 市場風險

本集團之市場風險係金融工具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其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 波動之風險,市場風險主要包括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例如權 益工具)。

實務上極少發生單一風險變數單獨變動之情況,且各風險變數之變動通常具 關聯性,惟以下各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並未考慮相關風險變數之交互影響。

匯率風險

本集團匯率風險主要與營業活動(收入或費用所使用之貨幣與本集團功能性貨 幣不同時)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有關。

本集團之應收外幣款項與應付外幣款項之部分幣別相同,此時,部位相當部 分會產生自然避險效果,針對部分外幣款項則使用遠期外匯合約以管理匯率 風險,基於前述自然避險及以遠期外匯合約之方式管理匯率風險不符合避險 會計之規定,因此未採用避險會計;另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係屬策略投資, 因此,本集團未對此進行避險。

本集團匯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主要外幣貨幣 性項目,其相關之外幣升值/貶值對本集團損益及權益之影響。本集團之匯率 風險主要受美金匯率波動影響,敏感度分析資訊如下:

當新台幣對美金升值/貶值 1%時,對本集團於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度之 損益將分別減少/增加 345 仟元及增加/減少 191 仟元。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係因市場利率之變動而導致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或未來現金流量波 動之風險,本集團之利率風險主要係來自於分類為固定利率借款及浮動利率 借款。

本集團以維持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之組合以管理利率風險。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有關利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利率暴險項目為 浮動利率借款,並假設持有一個會計年度,當利率上升/下降十個基本點,對 本集團於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度之損益將分別減少/增加 296 仟元及 1,726 仟元。

  1. 信用風險管理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所載之義務,並導致財務損失之風險。 本集團之信用風險係因營業活動(主要為應收帳款及票據)及財務活動(主要為 銀行存款及各種金融工具)所致。

每一業務單位係依循本集團之顧客信用風險之政策、程序及控制以管理客戶 信用風險。所有客戶之信用風險評估係綜合考量該客戶之財務狀況、信評機 構之評等、以往之歷史交易經驗、目前經濟環境以及本集團內部評等標準等 因素。另本集團亦於適當時機使用某些信用增強工具(例如預收貨款及保險 等),以降低特定客戶之信用風險。

本集團之財務部依照集團政策管理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由 於本集團之交易對象係由內部之控管程序決定,屬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有投 資等級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 信用風險。

5. 流動性風險管理

本集團藉由現金及約當現金及銀行借款等合約以維持財務彈性。下表係彙總 本集團金融負債之合約所載付款之到期情形,依據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 期並以其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所列金額亦包括約定之利息。以浮動利率支 付之利息現金流量,基於利率變動之可能性及幅度皆小,因此其未折現之利 息金額係依據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利率為基礎估算。

非衍生金融工具

短於一年 二至三年 四至五年 五年以上 合計
104.12.31
借款 \$707,324 \$- \$- \$- \$707,324
應付短期票券 320,000 - - - 320,000
應付款項 1,517,947 - - - 1,517,947
其他應付款 311,963 - - - 311,963
103.12.31 短於一年 二至三年 四至五年 五年以上 合計
借款 \$476,674 \$41,911 \$12,893 \$- \$531,478
應付短期票券 250,000 - - - 250,000
應付款項 1,221,885 - - - 1,221,885
其他應付款 310,029 - - - 310,029
衍生金融工具
短於一年 二至三年 四至五年 五年以上 合計
104.12.31
\$133,760 \$- \$- \$- \$133,760
(135,460) - - - (135,460)
\$(1,700) \$- \$- \$- \$(1,700)
103.12.31
\$27,055 \$- \$- \$- \$27,055
(27,349) - - - (27,349)
\$(294) \$- \$- \$- \$(294)

上表關於衍生金融工具之揭露係採用未經折現之淨額現金流量表達。

    1.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 (1) 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指該工具與有成交意願者(而非以強迫 或清算方式)於現時交易下買賣之金額。本集團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 價值估計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A. 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應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負債公允價值約等 於帳面金額,主要係因此類工具之到期期間短。
  • B. 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公允 價值係參照市場報價決定(包括上市櫃股票及債券等)。
  • C. 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採用公開報價計價。當無法取得公開報價 時,非選擇權衍生金融工具係採用其存續期間適用殖利率曲線以現金 流量折現分析計算公允價值,選擇權衍生金融工具係採用選擇權定價 模式計算公允價值。
  • D.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以現金流量折現分析為基礎決 定,其利率及折現率等假設主要參照類似工具相關資訊、存續期間適用 殖利率曲線等資訊。

(2)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本集團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趨近於公允價 值。

(3) 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相關資訊

本集團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資訊請詳附註十二、8。

  1. 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持有未符合避險會計且尚未到期之衍生金融工具(遠期外匯合約)相關資訊 如下:

遠期外匯合約

遠期外匯合約係為管理部分交易之暴險部位,但未指定為避險工具。本集團 承作之遠期外匯合約交易情形如下:

項目 合約金額 到期日
104.12.31
遠期外匯合約 賣出歐元
1,180
仟元
104

12

24
日至
105

03

31
遠期外匯合約 賣出日圓
55,000
仟元
104

12

29
日至
105

03

31
遠期外匯合約 賣出美金
2,370
仟元
105

01

01
日至
105

01

15
遠期外匯合約 買入美金
1,289
仟元
105

01

29
日至
105

02

29
103.12.31
遠期外匯合約 賣出歐元
1,283
仟元
104

01

22
日至
104

03

27
遠期外匯合約 賣出日圓
27,000
仟元
104

03

03
日至
104

03

27
遠期外匯合約 買入美金
1,330
仟元
104

01

11
日至
104

03

17

對於遠期外匯合約交易,主要係規避淨資產或淨負債之匯率變動風險,到期 時有相對之現金流入或流出,且公司之營運資金亦足以支應,不致有重大之 現金流量風險。

    1. 公允價值層級
  • (1) 公允價值層級定義

以公允價值衡量或揭露之所有資產及負債,係按對整體公允價值衡量具 重要性之最低等級輸入值,歸類其所屬公允價值層級。各等級輸入值如 下:

  • 第一等級: 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 調整)。
  • 第二等級: 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 級之報價者除外。
  • 第三等級: 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對以重複性基礎認列於財務報表之資產及負債,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 重評估其分類,以決定是否發生公允價值層級之各等級間之移轉。

(2) 公允價值衡量之層級資訊

本集團未有非重複性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重複性資產及負債之公允 價值層級資訊列示如下:

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遠期外匯合約 \$- \$248 \$- \$248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負債
遠期外匯合約 \$- \$1,700 \$- \$1,700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遠期外匯合約
\$- \$682 \$- \$682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負債
遠期外匯合約
\$- \$294 \$- \$294

公允價值層級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於民國一○四及一○三年間,本集團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及負 債,並無公允價值層級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3) 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但須揭露公允價值之層級資訊

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僅揭露公允價值之資產: 投資性不動產(詳附註六.9) \$- \$- \$80,949 \$80,949 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無須適用

9. 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

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金額單位:仟元

104.12.31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7,394 32.8100 \$242,593

2,477 35.8900 88,907

117,070 0.2730 31,960


10,392 4.9980 51,938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2,951 32.8100 96,822

18 35.8900 663

313 0.2730 85


6,341 4.9980 31,691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03.12.31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6,099 31.6200 \$192,835

1,838 38.5500 70,838

93,698 0.2653 24,858


17,743 5.1010 90,507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2,888 31.6200 91,318

5 38.5500 196

4,424 0.2653 1,174


13 5.1010 68

上述資訊係以外幣帳面金額(已換算至功能性貨幣)為基礎揭露。

由於本集團之集團個體功能性貨幣種類眾多,故無法按各重大影響之外幣幣 別揭露貨幣性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兌換損益資訊,本集團於民國一○四年 度及民國一○三年度之淨外幣兌換損失分別為 3,602 仟元及 1,803 仟元。

10. 資本管理

本集團資本管理之最主要目標,係確認維持健全之信用評等及良好之資本比 率,以支持企業營運及股東權益之極大化。本集團依經濟情況以管理並調整 資本結構,可能藉由調整股利支付、返還資本或發行新股以達成維持及調整 資本結構之目的。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 (2)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詳附表一。
  •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二十以上:無。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ㄧ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詳附表二。
  •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ㄧ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詳附表 二。
  • (9)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六.2。
  • (10) 其他: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詳附表三。

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1) 對非屬大陸地區之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具有重大影響、控制或合資控制 者,應揭露其名稱、所在地區、主要營業項目、原始投資金額、期末持股 情形、本期損益及認列之投資損益:詳附表四。
  • (2)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詳附表二。
    1. 大陸投資資訊(因編製合併財務報表而沖銷)
  •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資金匯出 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價值、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 大陸地區投資限額:詳附表五
  • (2)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
    • 與廈門精瑞電腦有限公司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 及百分比:
    • (a) 銷貨金額 121,827 仟元為銷貨淨額之 7.12%。(註)
    • (b) 應收款項金額 31,942 仟元為應收款項淨額之 9.93%。(註)
    • 與廈門精瑞電腦有限公司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 及百分比:
    • (a) 進貨金額 4,817 仟元為進貨淨額之 0.44%。(註)
    • (b) 應付款項金額 340 仟元占應付款項總額之 0.14%。(註)
      • 註:上列比率係以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計算之。

財產交易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無。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目的:無。
  •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無。
  • 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務之提供或收 受等:無。

十四、部門資訊

為管理之目的,本集團依據不同產品與勞務劃分營運單位,並分為下列二個應 報導營運部門:

    1. 通路事業營運部門:該部門負責「科技產品通路業務」事業為主。
    1. 自動資料收集產品營運部門:該部門負責開發、製造、行銷「自動資料收集 產品」及相關服務。

前述應報導營運部門並未彙總一個以上之營運部門。

管理階層個別監督其業務單位之營運結果,以制定資源分配與績效評估之決 策。部門之績效係根據稅前損益予以評估,應報導部門之會計政策皆與本集團 重要會計政策彙總說明相同。然而,合併財務報表之所得稅係以集團為基礎進 行管理,並未分攤至營運部門。

營運部門間之移轉訂價係以與外部第三人類似之常規交易為基礎。

  1. 應報導部門損益、資產與負債之資訊

民國一○四年度

通路事業 自動資料收集 應報導部門
部門 產品部門 小計 調節及銷除 集團合計
收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13,680,878 \$2,045,017 \$15,725,895 \$- \$15,725,895
部門間收入 10,112 443 10,555 (10,555) -
收入合計 \$13,690,990 \$2,045,460 \$15,736,450 \$(10,555) \$15,725,895
部門損益 \$270,913 \$47,262 \$318,175 \$(19,993) \$298,182

民國一○三年度

通路事業 自動資料收集 應報導部門
部門 產品部門 小計 調節及銷除 集團合計
收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13,496,226 \$1,934,885 \$15,431,111 \$- \$15,431,111
部門間收入 9,801 485 10,286 (10,286) -
收入合計 \$13,506,027 \$1,935,370 \$15,441,397 \$(10,286) \$15,431,111
部門損益 \$299,380 \$40,282 \$339,662 \$(19,732) \$319,930

部門間之收入係於合併時銷除並反映於「調節及銷除」項下,其他所有的調 節及銷除另有詳細之調節揭露於後。

下表列示本集團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營 運部門資產及負債相關之資訊:

部門 產生部門 小計 調節及銷除 集團合計
104.12.31部門資產 \$5,080,944 \$1,645,019 \$6,725,963 \$(672,299) \$6,053,664
104.12.31部門負債 \$2,571,112 \$495,684 \$3,066,796 \$(2,982) \$3,063,814
103.12.31部門資產 \$4,536,986 \$1,599,985 \$6,136,971 \$(671,815) \$5,465,156
103.12.31部門負債 \$2,058,216 \$452,626 \$2,510,842 \$(2,972) \$2,507,870

通路事業 自動資料收集 應報導部門

  1. 應報導部門收入、損益、資產、負債及其他重大項目之調節

(1) 收入

104
年度
103
年度
應報導部門收入合計數 \$15,736,450 \$15,441,397
銷除部門間收入 (10,555) (10,286)
集團收入 \$15,725,895 \$15,431,111

(2) 損益

104
年度
103
年度
應報導部門損益合計數 \$318,175 \$339,662
減除部門間利益 (19,993) (19,732)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298,182 \$319,930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3) 資產

104.12.31 103.12.31
應報導部門資產合計數 \$6,053,664 \$5,465,156
其他資產 - -
集團資產 \$6,053,664 \$5,465,156
(4) 負債
104.12.31 103.12.31
應報導部門負債合計數 \$2,964,439 \$2,404,416
未分攤確定給付退休金負債 99,375 103,454
集團負債 \$3,063,814 \$2,507,870

(5) 其他重大項目

民國一○四年度

應報導部門
合計數 調節 集團合計數
利息收入 \$633 \$- \$633
利息費用 8,817 - 8,817
折舊及攤銷 65,092 - 65,092

民國一○三年度

應報導部門
合計數 調節 集團合計數
利息收入 \$1,328 \$- \$1,328
利息費用 11,249 - 11,249
折舊及攤銷 63,001 - 63,001

3. 地區別資訊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104
年度
103
年度
\$14,664,720 \$14,480,267
688,607 610,731
369,663 340,113

2,905 -
\$15,725,895 \$15,431,111

收入以客戶所在國家為基礎歸類。

(金額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非流動資產:

104.12.31 103.12.31
\$1,134,089 \$1,132,863
1,143 1,415
3,827 271
69 113
1,278 1,598
\$1,140,406 \$1,136,260

4. 重要客戶資訊

本集團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度均無單一客戶銷售金額達合併營業收入 10%以上者。

附表一、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括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股部分):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有價證券種類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
持有之公司

稱(註1)


係 (註2)
帳列科目 股數 帳面金額(註3)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註4)
本公司 股票-華環科技(股)有限公司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40,000 \$1,638 16.38% (註5)

註1:本表所稱有價證券,係指屬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範圍內之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註2:有價證券發行人非屬關係人者,該欄免填。

註3: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公允價值評價調整後及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非屬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原始取得成 本或攤銷後成本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

註4:所列有價證券有因提供擔保、質押借款或其他依約定而受限制使用者,應於備註欄註明提供擔保或質借股數、擔保或質借金額及限制使用情形。 註5:因無公開報價,故無公允價值。

附表二

進(銷)貨 交易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之公司 對象名稱
進(銷)貨 金 額 佔總進(銷)
貨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 價


餘 額 佔總應收(付)票據、
帳款之比率

精聯電子(股)公司 Unitech America Inc. 本公司採權益 銷貨 \$351,514 20.54% 月結40天 依關係人交易訂價 一般國外收款條件為有信用額度者, \$- 0.00%
(簡稱:UTA) 法評價之被投 (註4) 出貨後30-45天,無信用額度者,以 (註4)
資公司之轉投 T/T付現後始出貨,精聯對UTA則為
資公司 月結40天。
Unique Technology 本公司採權益 銷貨 267,090 15.61% 月結90天 依關係人交易訂價 一般國外收款條件為有信用額度者, 43,069 13.39%
Europe B.V. 法評價之被投 (註4) 出貨後30-45天,無信用額度者,以 (註4)
(簡稱:UTI) 資公司之轉投 T/T付現後始出貨,精聯對UTI則為
資公司 月結90天。
廈門精瑞電腦 本公司採權益 銷貨 121,827 7.12% 月結90天 依關係人交易訂價 一般國外收款條件為有信用額度者,出 31,942 9.93%
有限公司 法評價之被投 (註4) 貨後30-45天,無信用額度者,以T/T付
現後始出貨,精聯對UTI收款條件則為月
(註4)
(簡稱:精瑞電腦) 資公司之轉投 結90天。
資公司

本公司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因編製合併財務報表而沖銷)

單位:新台幣仟元/外幣元

註1:關係人交易條件如與一般交易條件不同,應於單價及授信期間欄位敘明差異情形及原因。

註2:若有預收(付)款項情形者,應於備註欄敘明原因、契約約定條款、金額及與一般交易型態之差異情形。

註3:實收資本額係指母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發行人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金額規定,以資產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之。

註4:上列比率係以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計算之。

附表三、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均已合併沖銷):

單位:新台幣仟元

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註1)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
之關係
(註2)
科目 金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
或總資產
之比率(註3)
0 精技電腦(股)公司 精聯電子 1 銷貨收入 \$10,109 月結30天 0.06%
應收帳款 2,772 0.05%
營業費用 435 -
1 精聯電子(股)公司 UTA 2 銷貨收入 351,514 月結40天 2.24%
營業費用 488 0.00%
銷貨成本 6,422 0.04%
UTI 2 銷貨收入 267,090 月結90天 1.70%
應收帳款 43,069 0.71%
營業費用 114 月結30天 -
銷貨成本 421 -
其他應付款 19 -
UTJ 2 銷貨收入 64,909 月結90天 0.41%
應收帳款 16,148 0.27%
其他應付款 73 月結30天 -
營業費用 60 -
精瑞電腦 2 銷貨收入 121,827 月結90天 0.77%
應收帳款 31,942 0.53%
銷貨成本 4,817 月結30天 0.03%
應付帳款 340 0.01%
2 UTI UTA 3 銷貨收入 1,421 月結30天 0.01%
應收帳款 2,568 0.04%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母公司填0。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需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子公司部分 無需重複揭露;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一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 (1)母公司對子公司。
  • (2)子公司對孫公司。
  • (3)孫公司對孫公司。
  • (4)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3:交易往來金額佔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末累積金額佔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附表四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原始投資金額 期 末 持 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備 註
名 稱 名稱(註1.2) 所 在 地 區 主要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 數 比 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註2(2)) 投資損益(註2(3))
精技電腦(股)公司 精聯電子(股)公司 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5巷136號5樓 自動資料收集產品買賣 \$632,936 \$632,936 27,386,739 58.52% \$682,521 \$34,158 \$19,994 (4)
(簡稱:精聯電子)
精豪電腦(股)公司 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236號5樓 電腦週邊買賣及電子
材料零售業
15,000 15,000 1,500,000 100.00% 15,561 17 17 (4)
精聯電子(股)公司 Unitech America Ventures Inc.
(簡稱:UAV)
P.O. BOX 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
To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財務信託控股等投資業務 USD 5,383,592 USD 5,383,592 10,000 100.00% 244,191 2,266 361 (4)
Unitech Europe Ventures Inc.
(簡稱:UEV)
P.O. BOX 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
To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財務信託控股等投資業務 EUR 1,905,659 EUR 1,905,659 10,000 100.00% 47,071 2,713 1,825 (4)
Unitech Japan Holding Inc.
(簡稱:UJH)
P.O. BOX 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
To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財務信託控股等投資業務 JPY 42,774,910 JPY 42,774,910 42,774,910 100.00% 18,569 1,792 1,777 (4)
Unitech Asia Ventures Inc.
(簡稱:UCV)
P.O. BOX 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
To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財務信託控股等投資業務 USD 3,497,358 USD 3,885,991 16,057 100.00% 17,155 (7,358) (7,183) (4)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單位:新台幣仟元/外幣元

註1:公開發行公司如設有國外控股公司且依當地法令規定以合併報表為主要財務報表者,有關國外被投資公司資訊之揭露,得僅揭露至該控股公司之相關資訊。

註2:非屬註1所述情形者,依下列規定填寫:

(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主要營業項目」、「原始投資金額」及「期末持股情形」等欄,應依本(公開發行)公司轉投資情形及每一直接或間接控制之被投資公司 再轉投資情形依序填寫,並於備註欄註明各被投資公司與本(公開發行)公司之關係(如係屬子公司或孫公司)。

(2)「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乙欄,應填寫各被投資公司之本期損益金額。

(3)「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乙欄,僅須填寫本(公開發行)公司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及採權益法評價之各被投資公司之損益金額,餘得免填。於填寫「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

公司本期損益金額」時,應確認各子公司本期損益金額業已包含其再轉投資依規定應認列之投資損益。 (4)因編製合併財務報表而沖銷。

附表四(續)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單位:新台幣仟元/外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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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原始投資金額 期 末 持 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備註
名 稱 名稱(註1.2) 所 在 地 區 主要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 數 比 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註2(2)) 投資損益(註2(3))
Unitech America Ventures Inc. Unitech America Holding Inc. P.O. BOX 957, Offshore 財務信託控股等投資業務 USD 5,383,592 USD 5,383,592 10,000 100.00% USD 7,443,000 USD 49,611 (USD 16,034) (4)
(簡稱:UAV) (簡稱:UAH)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
To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簡稱:UAV) (簡稱:UAH)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
To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Unitech America Holding Inc. Unitech America Inc. 6182 Katella Ave Cypress,CA 90630, 自動資料收集產品買賣 USD 5,383,592 USD 5,383,592 100,000 100.00% USD 7,443,000 USD 49,611 (USD 16,034) (4)
(簡稱:UAH) (簡稱:UTA) USA
Unitech Europe Ventures Inc. Unitech Europe Holding Inc. P.O. BOX 957, Offshore 財務信託控股等投資業務 EUR 1,905,659 EUR 1,905,659 10,000 100.00% EUR 1,311,504 EUR 91,525 EUR 70,347 (4)
(簡稱:UEV) (簡稱:UEH)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
To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Unitech Europe Holding Inc. Unique Technology Europe B.V. Ringbaan Noord 91 5046 AA Kapitein 自動資料收集產品買賣 EUR 1,905,659 EUR 1,905,659 135,948 100.00% EUR 1,311,504 EUR 91,525 EUR 70,347 (4)
(簡稱:UEH) (簡稱:UTI) Hatterasstraat 19,5015
Unitech Japan Holding Inc. Unitech Japan Co., Ltd. Kayabacho Nagaoka Building 8F 自動資料收集產品買賣 JPY 42,774,910 JPY 42,774,910 1,198 85.57% JPY 67,974,921 JPY 8,049,031 JPY 6,790,890
(簡稱UJH) (簡稱UTJ) 1-5-19 Shinkawa, Chuo-Ku, Tokyo, (4)
104-0033
Unitech Asia Ventures Inc. Unitech Industries Holding Inc. P.O. BOX 958, Offshore 財務信託控股等投資業務 USD 4,474,767 USD 4,863,400 13,786 100.00% CNY 3,440,123 (CNY 1,459,228) (CNY 1,422,468)
(簡稱UCV) (簡稱UIH)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 (4)
Tortola, Britich Virgin Islands

註1:公開發行公司如設有國外控股公司且依當地法令規定以合併報表為主要財務報表者,有關國外被投資公司資訊之揭露,得僅揭露至該控股公司之相關資訊。

註2:非屬註1所述情形者,依下列規定填寫:

(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主要營業項目」、「原始投資金額」及「期末持股情形」等欄,應依本(公開發行)公司轉投資情形及每一直接或間接控制之被投資公司

再轉投資情形依序填寫,並於備註欄註明各被投資公司與本(公開發行)公司之關係(如係屬子公司或孫公司)。

(2)「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乙欄,應填寫各被投資公司之本期損益金額。

(3)「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乙欄,僅須填寫本(公開發行)公司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及採權益法評價之各被投資公司之損益金額,餘得免填。於填寫「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

公司本期損益金額」時,應確認各子公司本期損益金額業已包含其再轉投資依規定應認列之投資損益。

(4)因編製合併財務報表而沖銷。

大陸投資資訊: 單位:新台幣仟元/外幣元
大陸被投資
投資方式 本期期初自 本期匯出或收回 本期期末自 被投資公司 本公司直接 本期認列 期末投資 截至本期
台灣匯出累 投資金額 台灣匯出累 或間接投資 止已匯回
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資本額 (註1) 積投資金額

積投資金額 本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投資(損)益 帳面價值 投資收益
廈門精瑞電腦有限公司 自動資料收集產品 USD 3,419,200 (二) USD 3,560,132 \$- \$- USD 3,560,132 \$(7,175) 100.00% \$(6,999) \$17,044 \$31,038
買賣 (CNY 1,385,037) CNY 3,410,119 USD 977,409
(註2)(二)2 (註2)(二)2
上海精際國際貿易有限 進出口貿易 \$- (二) USD 777,266 \$- USD 469,200 \$- \$36 100.00% \$36 \$- \$14,668
公司 (註4) CNY 7,227 CNY 0 USD 469,200
(註2)(二)2 (註2)(二)2
本期期末累計自 經濟部投審會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台灣匯出赴大陸
地區投資金額 核准投資金額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116,808 \$148,877 \$1,505,899
(USD 3,560,132) (USD 4,537,541)

註1: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一)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1

(二)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在投資大陸(請註明該第三地區之投資公司)。

(三)其他方式。

註2:本期認列投資損益欄中:

(一)若屬籌備中,尚無投資損益者,應予註明。

(二)投資損益認列基礎分為下列三種,應予註明。

1.經與中華民國會計師事務所有合作關係之國際性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2.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3.其他: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

註3:本表相關數字應以新台幣列示。涉及外幣者,以財務報告資產負債表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註4:上海精際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二年辦理清算,且於民國一○四年取得中國大陸註銷核准函,該投資款於民國一○四年收回USD469,200,並已取得經濟部投審會之核准函,與原始投資款 USD388,633之差異,係為匯差。餘透過本公司之孫公司UIH再投資廈門精瑞電腦有限公司,並已取得經濟部投審會之核准,投資金額USD469,200已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