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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T — AGM Information 2017
Jul 2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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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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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一○六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時間: 中華民國一○六年六月二十六日(星期一)上午九時正
地點: 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四段十六號
(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 經國紀念堂二樓 群英堂)
- 出席: 出席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總數合計105,186,843 股,佔本公司 已發行股份總數161,735,846 股之65.03%。
出席董事及監察人: 葉國筌 董事長、李英新 副董事長、蔡調彰 獨立董事、 白介良 獨立董事、劉國勝 監察人、王國璋 監察人
- 列席: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邱琬茹 會計師 元亨法律事務所 林銘龍 律師
主席: 葉國筌 董事長 紀錄: 胡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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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ㄧ、宣佈開會: 大會報告出席股數已達法定股數,主席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 (略)
三、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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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五年度營業報告。(請參閱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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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監察人審查一○五年度決算表冊報告。(請參閱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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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五年度員工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
說 明:依據「公司章程」第十七條之規定,配發一○五年度員工酬勞 新台幣19,134,587 元,董監事酬勞新台幣4,235,642 元,全 數均以現金發放。
四、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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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敬請 承認。
-
說 明:(一)本公司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 表業已編造,其中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經委請安永 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邱琬茹、王彥鈞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出具查 核報告,連同營業報告書送請監察人查核完竣,並出具審查 報告書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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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監察人審查報告書、安永聯合會計 師事務所查核報告及上述財務報表,請參閱附件一~附件三。 (三)敬請 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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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 議:本案經票決結果,贊成權數:100,805,567 權;反對權數:0 權; 無效權數:0 權;棄權/未投票權數:58,209 權,贊成權數占表決 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00,863,776 權之99.94%,本案照原案表決 通過。
第二案《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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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一○五年度盈餘分派案,敬請 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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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一)本公司一○五年度稅後淨利為新台幣233,540,423 元,扣除 其他綜合損益(確定福利計畫之精算損益)新台幣2,009,568 元、提列(10%)法定公積新台幣23,354,042 元、提列特
別盈 餘公積(國外營運機構換算兌換差額)新台幣1,939,585 元,再加上年度未分配盈餘新台幣33,398,796 元後,可分配盈餘 -
為新台幣239,636,024 元,
擬提撥新台幣210,256,600 元, 分配股東現金紅利,每股預計配發現金股利1.3 元,配發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配發不足1 元之畸零款合計數,擬請 股東常會同意轉入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
(二)一○五年度盈餘分配表 如下 :
為新台幣239,636,024 元,擬提撥新台幣210,256,600 元,分配股東現金 紅利,每股預計配發現金股利1.3 元,配發至元為 止(元以下全捨),配發不足1 元之畸零款合計數,擬請股東 常會同意轉入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二)一○五年度盈餘分配表 如下: |
為新台幣239,636,024 元,擬提撥新台幣210,256,600 元,分配股東現金 紅利,每股預計配發現金股利1.3 元,配發至元為 止(元以下全捨),配發不足1 元之畸零款合計數,擬請股東 常會同意轉入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二)一○五年度盈餘分配表 如下: |
|---|---|
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盈 餘 分 配 表 一 ○ 五 年 度 單位:新台幣 元 |
|
項 目 |
金額 |
期初餘額減:105 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確定福利計畫之精算損益) 加:105 年度稅後淨利減:法定公積(10%)減:特別盈餘公積(國外營運機構換算兌換差額) |
33,398,796 (2,009,568) 233,540,423 (23,354,042) (1,939,585) |
可分配盈餘 |
239,636,024 |
分配項目:股東 紅利(現金) |
(210,256,600) |
期末未分配盈餘 |
29,379,424 |
董事長:葉國筌 總經理:葉國筌 會計主 管 : 洪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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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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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述股利分派若嗣後本公司因買回公司股份,造成流通在外 股數發生變動,致配息率發生變動,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 長調整並辦理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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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東現金股利,俟一○六年股東常會決議後,由董事長訂定 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分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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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敬請 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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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 議:本案經票決結果,贊成權數:100,805,567 權;反對權數:0 權; 無效權數:0 權;棄權/未投票權數:58,209 權,贊成權數占表決 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00,863,776 權之99.94%,本案照原案表決 通過。
五、討論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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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敬請 公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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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一)配合法令修訂及本公司實際需要,擬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 處理程序」部份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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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之修正條文對照表,請 參閱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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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敬請 公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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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 議:本案經票決結果,贊成權數:100,805,567 權;反對權數:0 權; 無效權數:0 權;棄權/未投票權數:58,209 權,贊成權數占表決 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00,863,776 權之99.94%,本案照原案表決 通過。
第二案《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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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敬請 公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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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一)依公司法第209 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 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 其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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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原任董事及其代表人兼任其他事業與本公司營業範圍 相關之業務行為,在無損及公司利益前提下,擬提請股東常 會同意解除其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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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及其代表人兼任情形如下:
| 董事 | 兼任與競業禁止相關之職務 |
|---|---|
| 富榮國際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葉國筌 |
達碩智慧科技(股)公司 法人董事長 |
| 陳榮輝 | 達碩智慧科技(股)公司 法人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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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敬請 公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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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 議:本案經票決結果,贊成權數:97,757,334 權;反對權數:3,048,233 權;無效權數:0 權;棄權/未投票權數:58,209 權,贊成權數占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00,863,776 權之96.92%,本案照原案 表決通過。
六、臨時動議 :無。
七、散會 :同日上午九時二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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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報告書
一、105 年度營業結果
(一) 105 年度營業計畫實施成果
本公司 精技電腦在台灣地區從事『資訊科技產品通路經營業務』,105 年度全球 資訊、通訊產品呈世代交替劇烈變動,台灣地區資訊科技產品市場需求有緩步復 甦之現象,本公司營業收入淨額為新台幣(以下同)13,850,552 仟元,較104 年 度成長1.17%;毛利率為5.96%,較104 年度提升0.2%;營業費用為572,595 仟 元,較104 年度成長8.31%;營業淨利率1.83%,較104 年度下降0.07%;本業營 業利益253,468 仟元,較104 年度負成長2.63%。
子公司 精聯電子,從事『自動資料收集產品』之研發、製造,並以“unitech”品牌行 銷全球,105 年度全年合併稅後淨利35,626 仟元,較104 年34,460 仟元成長3.38%, 本公司對子公司 精聯電子之持股比例為58.21%,105 年度投資收益20,436 仟元,較104 年度19,994 仟元成長22.11%。
精技集團105 年度全年合併稅後淨利248,730 仟元,較104 年度成長4.40%;毛 利率為9.42%,較104 年度上升0.14%;營業費用為1,227,558 仟元,較104 年度 成長6.68%;營業淨利率1.83%,較104 年度下降0.14%;營業利益295,835 仟元, 較104 年度負成長4.29%。
105 年度本公司在追求:「獲利能力、償債能力、成長力」三力均衡發展,提升 盈餘品質,追求股東權益利益最大化之營運方針下,集團合併稅後淨利248,730 仟元;負債比例51.16%;股東權益報酬率8.28%;每股盈餘1.44 元,在全球不景 氣、資訊通訊產品世代交替下,本公司105 年度之營運仍維持穩健、獲利之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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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集團合併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如下: 1.財務收支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科目 |
105 年度 | 105 年度 | 104 年度 | 104 年度 | 變動比例 |
|---|---|---|---|---|---|
| 金額 | 百分比 | 金額 | 百分比 | ||
| 營業收入 | 16,180,029 | 100.00% | 15,725,895 | 100.00% | 2.89% |
| 營業毛利 | 1,523,393 | 9.42% | 1,459,801 | 9.28% | 4.36% |
| 營業費用 | 1,227,558 | 7.59% | 1,150,706 | 7.32% | 6.68% |
| 營業利益 | 295,835 | 1.83% | 309,095 | 1.97% | (4.29%) |
| 營業外收入(支出) | 1,714 | 0.01% | (10,913) | (0.07%) | (115.71%) |
| 稅前淨利 | 297,549 | 1.84% | 298,182 | 1.90% | (0.21%) |
| 本期淨利 | 248,730 | 1.54% | 238,244 | 1.51% | 4.40%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
(8,296) | (0.05%) | 3,226 | 0.02% | (357.16%)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40,434 | 1.49% | 241,470 | 1.54% | (0.43%) |
2.獲利能力分析
| 年度 項 目 |
105 年度 | 104 年度 |
|---|---|---|
| 負債比率:(負債/資產總額) | 51.16% | 50.61% |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權益總額+非流動負債)/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
298.24% | 295.84% |
|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 160.66% | 162.72% |
| 速動比率:(速動資產/流動負債) | 112.41% | 107.67% |
| 股東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股東權益淨值) | 8.28% | 8.01% |
| 純 益 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 1.54% | 1.51% |
| 每股盈餘:(稅後淨利─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 1.44 元 | 1.38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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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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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105 年度發展策略
105 年度本公司秉持穩健務實之經營原則,持續專注本業,在台灣地區從事『資訊科技 產品通路經營業務』,拓增新的產品線,確保資訊科技產品營業收入持續穩健地成長,同 時網路訂購平台上線、改善作業流程,進一步提升作業效率、人員生產力,採取「獲利 能力、償債能力、成長力」三力均衡發展策略,提升盈餘品質,追求股東權益利益最大 化。
105 年經徹底執行上述發展策略,本公司在產業中之競爭力持續提升。
二、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對公司的影響
預估 106 年度全球各地區之經濟將緩步復甦。
本公司在台灣地區從事資訊科技產品通路經營業務,主要市場區分為『消費性產品市場』及 『機構性產品市場』,兩大資訊科技產品市場都可望受惠於景氣緩步復甦同步穩健成長。
、 、 子公司『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美國 歐洲為主要市場之經營,在美國 歐洲兩地景氣 復甦下,精聯電子之營收可望維持中高度成長之趨勢。
董事長:葉國筌 總經理:葉國筌 會計主管:洪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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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編造本公司一○五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委請安永 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連同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配表等復經本監察 人等查核完竣,認為尚無不符,爰依公司法第二一九條之規定,備具報告 書。
敬請 鑑察。
此 致
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一○六年股東常會
監察人 劉 國 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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闊德工業(股)公司 法人代表:王 國 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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闊德工業(股)公司 法人代表:沈 哲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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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一 ○ 六 年 三 月 二 十 八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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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會計師查核報告
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四 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 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民 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一○ 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 效及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 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 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精技電 腦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 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五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 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收入認列
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度認列營業收入13,850,552千元,其收入 來源主要為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之產品銷售。由於收入為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主要 營運活動,且其營業模式為買方收貨才算風險及報酬移轉,本會計師因此決定為關鍵 查核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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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評估收入認列會計政策的適當性、評估並測 試收入認列有關之內部控制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選取樣本核對有關表單之料號、單 價及金額是否相符,以確認銷貨交易之收入認列正確性、於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段時 、 間執行截止測試、複核期後重大銷貨退回及折讓 檢視銷貨收入明細帳中重大人工調 整分錄之合理性等,本會計師亦考量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四.18、五及六.15中有關營業 收入相關會計政策及揭露之適當性。
存貨評價
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存貨淨額為931,422 千元,佔資產總額約18.52%。由於電腦產業產品技術快速變遷,管理階層需評估存貨 過時導致存貨跌價之損失。由於該評估涉及管理階層之判斷,因此,本會計師決定為 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評估並測試呆滯及過時存貨有關內部控制設 計及執行之有效性,包括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測試存貨呆滯損失評估之關鍵假設, 包括評估管理階層損失提列比率之合理性、測試存貨庫齡計算之正確性,比較前期估 計與實際結果以評估管理階層對於呆滯及過時存貨所作假設之準確性等,本會計師亦 考量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四.10、五及六.6中有關存貨會計政策及揭露之適當性。
應收帳款
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應收帳款總額及備 抵呆帳之帳面金額分別為2,294,179千元及42,024千元,其應收帳款淨額占資產總額之 比例為44.79%,對於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係屬重大,本會計師因此決定為關鍵查核 事項。
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應收帳款之內部控制測試,包含應收帳款明 、 細與總帳之調節 帳齡分析及備抵呆帳之計算等。另外,本會計師亦選取樣本執行應 收帳款函證以確認其存在性、複核應收帳款期後回收情形及應收帳款備抵評估等,本 會計師亦考量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四.7及六.5中有關應收帳款會計政策及揭露之適當 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 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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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繼續 , 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 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 。 算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 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 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 。 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 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 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 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 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 、 、
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 偽造 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 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 序,惟其目的非對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 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 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 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 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 ,
露 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 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精技電腦股份有 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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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 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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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 、
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 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 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 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 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 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五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 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 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 (104)金管證(審)第1040030902號 (95)金管證(六)第0950104133號
邱琬茹
會計師:
王彥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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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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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 資 產 |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負債及權益 |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代碼 | 會 計 項目 | 附註 | 金 額 | % | 金 額 | % | 代碼 | 會 計 項目 | 附註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1100 1110 1150 1170 1200 130x 1410 11xx 1543 1550 1600 1760 1780 1840 1920 15xx 1xxx |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其他應收款 存貨 預付款項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無形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 存出保證金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
四及六.1 四、五及六.2 四及六.4 四、六.5及七 七 四、五及六.6 四及六.3 四及六.7 四、六.8及八 四、五、六.9及八 四及六.10 四、五及六.20 |
$158,832 603 151,422 2,252,155 46,579 931,422 8,723 |
3.16 0.01 3.01 44.79 0.93 18.52 0.17 |
$81,528 248 322,106 2,022,373 14,329 1,161,301 8,685 |
1.61 - 6.34 39.80 0.28 22.86 0.17 |
2100 2110 2120 2170 2200 2230 2399 21xx 2570 2645 2640 25xx 2xxx 31xx 3100 3110 3200 3300 3310 3350 3400 3xxx |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負債-流動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本期所得稅負債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遞延所得稅負債 存入保證金 淨確定福利計劃-非流動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權益 股本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保留盈餘合計 其他權益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
四及六.11 四及六.12 四、五及六.2 四、五及六.20 四、五及六.20 四、五及六.13 六.14 六.14 六.14 四 |
$544,000 330,000 13 1,200,726 326,047 38,224 5,792 |
10.82 6.56 - 23.88 6.48 0.76 0.12 |
$706,968 320,000 - 1,265,424 208,474 15,229 8,452 |
13.91 6.30 - 24.91 4.10 0.30 0.17 |
| 3,549,736 | 70.59 | 3,610,570 | 71.06 | 2,444,802 | 48.62 | 2,524,547 | 49.69 | ||||||
| 977 700,109 690,953 37,931 8,970 36,882 3,308 |
0.02 13.92 13.74 0.76 0.18 0.73 0.06 |
1,638 698,082 699,031 38,227 8,111 20,536 4,704 |
0.03 13.74 13.76 0.76 0.16 0.40 0.09 |
100 1,040 47,411 |
- 0.02 0.94 |
58 1,073 45,389 |
- 0.02 0.89 |
||||||
| 48,551 | 0.96 | 46,520 | 0.91 | ||||||||||
| 2,493,353 | 49.58 | 2,571,067 | 50.60 | ||||||||||
| 1,617,358 309,722 345,444 264,929 |
32.16 6.16 6.87 5.27 |
1,617,358 309,755 323,066 257,946 |
31.83 6.10 6.36 5.08 |
||||||||||
| 1,479,130 | 29.41 | 1,470,329 | 28.94 | ||||||||||
| $5,028,866 | 100.00 | $5,080,899 | 100.00 | ||||||||||
| 610,373 | 12.14 | 581,012 | 11.44 | ||||||||||
| (1,940) | (0.04) | 1,707 | 0.03 | ||||||||||
| 2,535,513 | 50.42 | 2,509,832 | 49.40 | ||||||||||
| $5,028,866 | 100.00 | $5,080,899 | 100.00 | ||||||||||
董事長:葉國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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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經理人:葉國筌 會計主管:洪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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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 代碼 | 會計項目 | 附註 | 一○五年度 | 一○四年度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4000 5000 5900 5910 5950 6000 6100 6200 6900 7000 7010 7020 7050 7070 7900 7950 8200 8300 8310 8311 8320 8349 8360 8370 8500 9750 9850 |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營業毛利 聯屬公司未實現利益 營業毛利淨額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營業利益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其他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 財務成本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稅前淨利 所得稅費用 本期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每股盈餘(元) 基本每股盈餘 稀釋每股盈餘 |
四、五、六.15及七 六.6 五、六.16及六.17 四及六.18 四及六.18 六.18 四、五及六.20 四、六.13、六.19及六.20 六.21 |
$13,850,552 (13,024,462) 826,090 (27) 826,063 (359,266) (213,329) (572,595) 253,468 7,655 (449) (9,167) 24,957 22,996 276,464 (42,924) 233,540 (2,358) (52) 401 (3,647) (5,656) $227,884 $1.44 $1.43 |
100.00 (94.04) 5.96 - 5.96 (2.59) (1.54) (4.13) 1.83 0.06 - (0.07) 0.18 0.17 2.00 (0.31) 1.69 (0.02) - - (0.02) (0.04) 1.65 |
$13,690,644 (12,901,668) 788,976 - 788,976 (321,902) (206,770) (528,672) 260,304 5,174 (6,299) (8,259) 20,011 10,627 270,931 (47,154) 223,777 (1,214) - 206 2,419 1,411 $225,188 $1.38 $1.37 |
100.00 (94.24) 5.76 5.76 (2.34) (1.51) (3.85) 1.90 0.04 (0.05) (0.06) 0.15 0.08 1.98 (0.34) 1.63 (0.01) - - 0.02 0.01 1.64 |
(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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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葉國筌 經理人:葉國筌
會計主管:洪莉萍
-14-
| 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 項 目 | 股本 | 資本公積 | 保 留 盈 餘 | 其他權益項目 | 權益總額 | |||
| 法定盈餘 公積 |
特別盈餘 公積 |
未分配盈餘 |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
| 代碼 | 3100 | 3200 | 3310 | 3320 | 3350 | 3410 | 3xxx | |
| A1 B1 B3 B5 C15 D1 D3 D5 C17 Z1 A1 B1 B5 D1 D3 D5 C17 Z1 |
民國一○三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股利 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淨利 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綜合損益 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綜合損益總額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數 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民國一○四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淨利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綜合損益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綜合損益總額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數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餘額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餘額 |
$1,617,358 - - - - - - - - $1,617,358 $1,617,358 - - - - - - $1,617,358 |
$309,797 - - - - - - (42) $309,755 $309,755 - - - - - (33) $309,722 |
$298,192 24,874 - - - - - - - $323,066 $323,066 22,378 - - - - - $345,444 |
$4,646 - - (4,646) - - - - $- $- - - - - - - $- |
$248,740 (24,874) (194,083) 4,646 223,777 (260) 223,517 - $257,946 $257,946 (22,378) (202,170) 233,540 (2,009) 231,531 - $264,929 |
$36 - - - - - 1,671 1,671 - $1,707 $1,707 - - - (3,647) (3,647) - $(1,940) |
$2,478,769 - - (194,083) - 223,777 1,411 225,188 (42) $2,509,832 $2,509,832 - (202,170) 233,540 (5,656) 227,884 (33) $2,535,513 |
| 董事長:葉國筌 | 經理人:葉國筌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會計主管:洪莉萍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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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
----- End of picture text -----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 代 碼 | 項目 | 一○五年度 | 一○四年度 | 代 碼 | 項 目 | 一○五年度 | 一○四年度 |
|---|---|---|---|---|---|---|---|
|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
| AAAA A10000 A20000 A20010 A20300 A20400 A20400 A20100 A20200 A20900 A21200 A22400 A22500 A23500 A23900 A30000 A31130 A31150 A31180 A31200 A31230 A32130 A32150 A32180 A32240 A32230 A33000 A33100 A33200 A33300 A33500 AAAA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壞帳費用(迴轉)提列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之淨(利益)損失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之淨(利益)損失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採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未實現銷貨損失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應收票據減少(增加) 應收帳款增加 其他應收款增加 存貨減少(增加) 預付款項(增加)減少 應付票據減少 應付帳款(減少)增加 其他應付款增加(減少) 應計退休金負債減少 其他流動負債(減少) 營運產生之現金 收取之利息 收取之股利 支付之利息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276,464 23,389 (355) 13 18,788 1,917 9,167 (378) (24,957) (411) 661 27 171,074 (253,561) (32,250) 229,879 (38) - (64,698) 117,781 (336) (2,660) |
$270,931 14,851 361 (12) 18,048 1,774 8,259 (99) (20,011) 36 5,984 - (178,822) (54,774) (4,842) (374,296) 729 (20) 234,899 (9,648) - (3,667) |
BBBB B01200 B01300 B02700 B02800 B03800 B04500 B04500 BBBB CCCC C00100 C00200 C00500 C00600 C04500 CCCC EEEE E00100 E00200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以成本法衡量之金融資產 處分以成本法衡量之金融資產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存入保證金增加(減少) 取得無形資產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短期借款減少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發放現金股利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 (10,432) 429 1,396 (33) (2,776) |
(1,638) 11,644 (11,407) 433 (1,252) - (7,484) |
| (11,416) | (9,704) | ||||||
| 8,529,384 (8,692,352) 6,350,000 (6,340,000) (202,170) |
7,099,906 (6,854,937) 6,070,000 (6,000,000) (194,083) |
||||||
| (355,138) | 120,886 | ||||||
| 77,304 81,528 |
(39,849) 121,377 |
||||||
| 469,516 | (90,319) | ||||||
| 378 19,171 (9,375) (35,832) |
99 21,897 (8,038) (74,670) |
||||||
| 443,858 | (151,031) | $158,832 | $81,528 | ||||
董事長:葉國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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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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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葉國筌
會計主管:洪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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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會計師查核報告
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精技集團)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 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 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 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 達精技集團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 務狀況,暨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 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 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 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精技集 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 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精技集團民國一○五年度合併財務 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 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收入認列
精技集團於民國一○五年度認列營業收入16,180,029仟元,其收入來源主要為電 腦及其週邊設備之產品銷售。由於收入為精技集團之主要營運活動,且其營業模式為 買方收貨才算風險及報酬移轉,本會計師因此決定為關鍵查核事項。
-17-
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評估收入認列會計政策的適當性、評估並測 試收入認列有關之內部控制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選取樣本核對有關表單之料號、單 價及金額是否相符,以確認銷貨交易之收入認列正確性、於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段時 、 間執行截止測試、複核期後重大銷貨退回及折讓 檢視銷貨收入明細帳中重大人工調 整分錄之合理性等,本會計師亦考量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中四.20、五及六.18有關營業 收入相關會計政策及揭露之適當性。
存貨評價
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精技集團存貨淨額為1,442,903仟元,佔 資產總額約23.34%。由於電腦產業產品技術快速變遷,管理階層需評估存貨過時導致 存貨跌價之損失。由於該評估涉及管理階層之判斷,因此,本會計師決定為關鍵查核 事項。
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評估並測試呆滯及過時存貨有關內部控制設 計及執行之有效性,包括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測試存貨呆滯損失評估之關鍵假設, 包括評估管理階層損失提列比率之合理性、測試存貨庫齡計算之正確性、比較前期估 計與實際結果以評估管理階層對於呆滯及過時存貨所作假設之準確性等,本會計師亦 考量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中四.11、五及六.6有關存貨會計政策及揭露之適當性。
應收帳款
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精技集團應收帳款總額及備抵呆帳之帳面 金額分別為2,810,922仟元及45,334仟元,其應收帳款淨額占資產總額之比例為 44.73%,對於精技集團係屬重大,本會計師因此決定為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應收帳款之內部控制測試,包含應收帳款明 、 細與總帳之調節 帳齡分析及備抵呆帳之計算等。另外,本會計師亦選取樣本執行應 收帳款函證以確認其存在性、複核應收帳款期後回收情形及應收帳款備抵評估等,本 會計師亦考量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中四.8及六.5有關應收帳款會計政策及揭露之適當 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 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 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18-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 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 除非管理 階層意圖清算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 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精技集團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 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 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 。 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 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 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 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1.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 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 、 、
-
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 偽造 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 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 序,惟其目的非對精技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 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 精技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 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 ,
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 或於該等 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 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精技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 能力。
-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 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
-19-
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 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 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 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 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精技集團民國一○五年度合併財務 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 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 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其他
精技集團已編製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 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104)金管證(審)第1040030902號 (95)金管證(六)第0950104133號
邱琬茹
會計師:
王彥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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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20-
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資 產 |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負債及權益 |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代碼 | 會 計項 目 | 附 註 | 金 額 | % | 金 額 | % | 代碼 | 會 計項 目 | 附 註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1100 1110 1150 1170 1200 1220 130x 1410 1476 11xx 1543 1600 1760 1780 1840 1920 1980 1995 15xx 1xxx |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其他應收款 本期所得稅資產 存貨 預付款項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無形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 存出保證金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
四及六.1 四、五及六.2 四及六.4 四及六.5 六.23 四、五及六.6 四、六.7及八 四及六.3 四、六.8及八 四、五、六.9及八 四及六.10 四、五及六.23 四、六.7及八 六.11 |
$429,929 1,714 176,879 2,765,588 20,887 4,556 1,442,903 38,044 50,575 |
6.95 0.03 2.86 44.73 0.34 0.07 23.34 0.62 0.82 |
$294,189 248 340,183 2,488,044 20,692 4,232 1,602,870 26,368 38,889 |
4.86 - 5.62 41.10 0.34 0.07 26.49 0.44 0.64 |
2100 2110 2120 2150 2170 2200 2230 2250 2399 21xx 2570 2645 2640 25xx 2xxx 31xx 3100 3110 3200 3300 3310 3350 3400 36xx 3xxx 3xxx |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流動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本期所得稅負債 負債準備-流動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遞延所得稅負債 存入保證金 淨確定福利計劃-非流動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保留盈餘合計 其他權益 母公司業主權益合計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
四及六.12 四及六.13 四、五及六.2 四、五及六.23 四及六.15 四、五及六.23 四、五及六.14 六.16 六.16 六.16 四 四及六.16 |
$560,800 330,000 449 1,554 1,567,049 432,564 43,429 5,156 128,249 |
9.07 5.34 0.01 0.02 25.35 7.00 0.70 0.08 2.07 |
$706,968 320,000 1,700 8 1,517,939 311,963 17,322 7,682 75,914 |
11.68 5.29 0.03 - 25.07 5.15 0.29 0.12 1.25 |
| 4,931,075 | 79.76 | 4,815,715 | 79.56 | 3,069,250 | 49.64 | 2,959,496 | 48.88 | ||||||
| 977 1,043,844 37,931 61,174 81,087 20,040 - 6,278 |
0.02 16.89 0.61 0.99 1.31 0.32 - 0.10 |
1,638 1,045,894 38,227 61,345 63,142 19,027 532 8,144 |
0.03 17.28 0.63 1.01 1.04 0.31 0.01 0.13 |
2,757 880 90,236 |
0.05 0.01 1.46 |
4,064 879 99,375 |
0.07 0.01 1.64 |
||||||
| 93,873 | 1.52 | 104,318 | 1.72 | ||||||||||
| 3,163,123 | 51.16 | 3,063,814 | 50.60 | ||||||||||
| 1,617,358 309,722 345,444 264,929 |
26.16 5.01 5.59 4.29 |
1,617,358 309,755 323,066 257,946 |
26.72 5.12 5.34 4.26 |
||||||||||
| 1,251,331 | 20.24 | 1,237,949 | 20.44 | 610,373 | 9.88 | 581,012 | 9.60 | ||||||
| $6,182,406 | 100.00 | $6,053,664 | 100.00 | (1,940) | (0.03) | 1,707 | 0.03 | ||||||
| 2,535,513 483,770 |
41.02 7.82 |
2,509,832 480,018 |
41.47 7.63 |
||||||||||
| 3,019,283 | 48.84 | 2,989,850 | 49.40 | ||||||||||
| $6,182,406 | 100.00 | $6,053,664 | 100.00 | ||||||||||
| 董事長:葉國筌 | 經理人:葉國筌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會計主管:洪莉萍 |
-21-
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 代碼 | 會計項目 | 附註 | 一○五年度 | 一○四年度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4000 5000 5900 6000 6100 6200 6300 6900 7000 7010 7020 7050 7900 7950 8200 8300 8310 8311 8349 8360 8361 8399 8500 8600 8610 8620 8700 8710 8720 9750 9850 |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營業利益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其他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 財務成本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稅前淨利 所得稅費用 本期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淨利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非控制權益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非控制權益 每股盈餘(元) 基本每股盈餘 稀釋每股盈餘 |
四、五及六.18 六.6、六.10及六.20 五、六.10及六.20 六.9、六.19及六.21 六.3、六.20及六.21 六.21 四、五及六.23 六.22及六.23 六.22及六.23 四及六.24 四及六.24 四及六.24 |
$16,180,029 (14,656,636) 1,523,393 (827,268) (275,037) (125,253) (1,227,558) 295,835 9,231 2,043 (9,560) 1,714 297,549 (48,819) 248,730 (2,467) 419 (7,528) 1,280 (8,296) $240,434 $233,540 15,190 $248,730 $227,884 12,550 $240,434 $1.44 $1.43 |
100.00 (90.58) 9.42 (5.11) (1.70) (0.78) (7.59) 1.83 0.06 0.01 (0.06) 0.01 1.84 (0.30) 1.54 (0.01) - (0.05) 0.01 (0.05) 1.49 |
$15,725,895 (14,266,094) |
100.00 (90.72) |
| 1,459,801 | 9.28 | |||||
| (757,884) (273,401) (119,421) |
(4.82) (1.73) (0.76) |
|||||
| (1,150,706) | (7.31) | |||||
| 309,095 | 1.97 | |||||
| 8,497 (10,593) (8,817) |
0.06 (0.07) (0.06) |
|||||
| (10,913) | (0.07) | |||||
| 298,182 (59,938) |
1.90 (0.39) |
|||||
| 238,244 | 1.51 | |||||
| 325 (55) 3,541 (585) |
- - 0.03 - |
|||||
| 3,226 | 0.03 | |||||
| $241,470 | 1.54 | |||||
| $223,777 14,467 |
||||||
| $238,244 | ||||||
| $225,188 16,282 |
||||||
| $241,470 | ||||||
| $1.38 | ||||||
| $1.37 | ||||||
|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葉國筌 經理人:葉國筌 |
-22-
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 項 目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非控制權益 | 權益總額 | |||||
|---|---|---|---|---|---|---|---|---|---|---|
| 股本 | 資本公積 | 保 留 盈 | 餘 | 其他權益項目 | 歸屬於母公 司業主權益 總計 |
|||||
| 法定盈餘 公積 |
特別盈餘 公積 |
未分配盈餘 |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
| 代碼 | 3100 | 3200 | 3310 | 3320 | 3350 | 3410 | 31xx | 36xx | 3xxx | |
| A1 B1 B5 B17 D1 D3 D5 O1 C17 Z1 A1 B1 B5 D1 D3 D5 O1 C17 Z1 |
民國一○三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淨利 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綜合損益 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綜合損益總額 非控制權益增減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數 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民國一○四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淨利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綜合損益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綜合損益總額 非控制權益增減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數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餘額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餘額 |
$1,617,358 - - - - - - - - $1,617,358 $1,617,358 - - - - - - - $1,617,358 |
$309,797 - - - - - |
$298,192 24,874 - - - - |
$4,646 - - (4,646) - - |
$248,740 (24,874) (194,083) 4,646 223,777 (260) 223,517 - - $257,946 $257,946 (22,378) (202,170) 233,540 (2,009) 231,531 - - $264,929 |
$36 - - - - 1,671 1,671 - - $1,707 $1,707 - - - (3,647) (3,647) - - $(1,940) |
$2,478,769 - (194,083) - 223,777 1,411 225,188 - (42) $2,509,832 $2,509,832 - (202,170) 233,540 (5,656) 227,884 - (33) $2,535,513 |
$478,517 - (15,519) - 14,467 1,815 |
$2,957,286 - (209,602) - 238,244 3,226 |
| - | - | - | 16,282 | 241,470 | ||||||
| - (42) |
- - |
- - |
696 42 |
696 - |
||||||
| $309,755 | $323,066 | $- | $480,018 | $2,989,850 | ||||||
| $309,755 - - - - |
$323,066 22,378 - - - |
$- - - - - |
$480,018 - (13,689) 15,190 (2,640) |
$2,989,850 - (215,859) 248,730 (8,296) |
||||||
| - | - | - | 12,550 | 240,434 | ||||||
| - (33) |
- - |
- - |
4,858 33 |
4,858 - |
||||||
| $309,722 | $345,444 | $- | $483,770 | $3,019,283 | ||||||
| 董事長:葉國筌 |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葉國筌 |
會計主管:洪莉萍 |
-23-
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 代 碼 | 項 目 | 一○五年度 | 一○四年度 | 代 碼 | 項 目 | 一○五年度 | 一○四年度 |
|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
| AAAA A10000 A20000 A20010 A20300 A20400 A20400 A20100 A20200 A20900 A21200 A22500 A23500 A30000 A31130 A31150 A31180 A31200 A31230 A31990 A32130 A32150 A32200 A32180 A32230 A32240 A33000 A33100 A33300 A33500 AAAA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呆帳費用(迴轉)提列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之淨損失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之淨損失(利益)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應收票據(增加)減少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 存貨(增加)減少 預付款項減少(增加) 其他營業資產增加 應付票據(減少)增加 應付帳款增加(減少) 負債準備增加(減少) 其他應付款增加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 淨確定福利計畫減少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收取之利息 支付之利息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297,549 25,211 (1,466) (1,251) 42,999 25,899 9,560 (1,088) (434) 661 163,696 (253,444) (195) 159,967 (11,676) (12,238) 1,546 49,110 (2,526) 120,809 52,335 (11,606) 653,418 1,088 (9,768) (40,589) 604,149 |
$298,182 14,792 434 1,406 45,050 20,042 8,817 (633) 46 5,984 (174,651) (102,519) (3,768) (336,833) 5,928 (8,088) (1,565) 297,627 2,206 1,713 39,261 (3,754) 109,677 633 (8,596) (82,512) 19,202 |
BBBB B01200 B01300 B02700 B02800 B03800 B04500 B06600 BBBB CCCC C00100 C00200 C00500 C00600 C01700 C03000 C04500 C04800 CCCC DDDD EEEE E00100 E00200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處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存出保證金增加 取得無形資產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短期借款減少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償還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增加 發放現金股利 員工執行認股權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 (27,146) 490 (1,013) (25,734) (11,154) (64,557) 8,546,184 (8,692,352) 6,350,000 (6,340,000) - 1 (215,859) 4,858 (347,168) (56,684) 135,740 294,189 $429,929 |
(1,638) 11,644 (25,862) 433 (4,890) (35,728) (2,727) (58,768) 7,099,905 (6,854,937) 6,070,000 (6,000,000) (67,013) - (209,602) 696 39,049 3,509 2,992 291,197 $294,189 |
|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董事長:葉國筌
==> picture [38 x 3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葉國筌
==> picture [39 x 3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計主管:洪莉萍
==> picture [40 x 3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4-
附件四
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正條文對照表
| 建議修正 | 現行條文 | 修改理由 | |
|---|---|---|---|
| 第一章 第一條 |
總則 目的及法源依據 內容 (略) |
第一條 目的及法源依據 內容 (略) |
新增章節。 |
| 第四條專家之獨立性 本公司取得之估價報告或會計師、律師或 證券承銷商之意見書,該專業估價者及其 估價人員、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與 交易當事人不得為關係人。 |
第四條 本公司取得之估價報告或會計師、律師或 證券承銷商之意見書,該專業估價者及其 估價人員、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與 交易當事人不得為關係人。 |
新增標題。 | |
| 第二章 第一節 第五條 |
處理程序 資產之取得或處分 評估程序 內容 (略) |
第五條 評估程序 內容 (略) |
新增章節。 |
| 第十一條董事異議之處理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依所訂處理程序或 其他法律規定應經董事會通過者,如有董 事表示異議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公司並 應將董事異議資料送各監察人。取得或處 分資產交易送董事會討論時,應充分考量 各獨立董事之意見,獨立董事如有反對意 見或保留意見,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 |
第十一條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依所訂處理程序或 其他法律規定應經董事會通過者,如有董 事表示異議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公司並 應將董事異議資料送各監察人。取得或處 分資產交易送董事會決議時,應充分考量 各獨立董事之意見,獨立董事如有反對意 見或保留意見,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 |
1.新增標題 。 2.酌作文字 調整。 |
|
| 第十二條專業估價報告 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設備,除與政府機關 交易、自地委建、租地委建,或取得、處 分供營業使用之設備外,交易金額達公司 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台幣三億元以 上者,應於事實發生日前取得專業估價者 出具之估價報告,並符合下列規定: 內容 (略) |
第十二條 估價報告適用時機 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設備,除與政府機構 交易、自地委建、租地委建,或取得、處 分供營業使用之設備外,交易金額達公司 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台幣三億元以 上者,應於事實發生日前取得專業估價者 出具之估價報告,並符合下列規定: 內容 (略) |
1.修正標題 。 2.依據「公 開發行公 司取得或 處分資產 處理準則 」第九條 修正。 |
-25-
| 建議修正 | 現行條文 | 現行條文 | 修改理由 |
|---|---|---|---|
| 第十三條 會計師意見 第一項 (略) 二、本公司取得或處分會員證或無形資產 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 十或新台幣三億元以上者,除與政府 機關交易外,應於事實發生日前洽請 會計師就交易價格之合理性表示意見 ,會計師並應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所發布之審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規定 辦理。 第三項至第四項 (略) |
第十三條 會計師意見 第一項 (略) 二、本公司取得或處分會員證或無形資產 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 十或新台幣三億元以上者,除與政府 機構交易外,應於事實發生日前洽請 會計師就交易價格之合理性表示意見 ,會計師並應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所發布之審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規定 辦理。 第三項至第四項 (略) |
同第十二條 。 |
|
| 第十四條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 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應依本公司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辦理。 |
原條文第十 八條移至本 條。 |
||
| 第二節 關係人交易 第十五條辦理依據 一、本公司與關係人取得或處分資產,除 應依規定辦理相關決議程序及評估交 易條件合理性等事項外,交易金額達 公司總資產百分之十以上者,亦應依 規定取得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 或會計師意見。 第二項至第三項 (略) |
第十四條關係人交易 一、本公司與關係人取得或處分資產,除 應依規定辦理相關決議程序及評估交 易條件合理性等事項外,交易金額達 公司總資產百分之十以上者,亦應依 規定取得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 或會計師意見。 第二項至第三項 (略) |
1.新增章節 。 2.修正條號 及標題。 |
-26-
| 建議修正 | 現行條文 | 修改理由 |
|---|---|---|
| 第十六條 決議程序 一、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 或與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外之其 他資產且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 百分之二十、總資產百分之十或新台 幣三億元以上者,除買賣公債、附買 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購或買回國 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貨幣市場 基金外,應將下列資料提交董事會通 過及監察人承認後,始得簽訂交易契 約及支付款項: (一)取得或處分資產之目的、必要性 及預計效益。 (二)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三)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依第十七 條及第十八條規定評估預定交易 條件合理性之相關資料。 (四)關係人原取得日期及價格、交易 對象及其與本公司和關係人之關 係等事項。 (五)預計訂約月份開始之未來一年各 月份現金收支預測表,並評估交 易之必要性及資金運用之合理性 。 (六)依前條規定取得之專業估價者出 具之估價報告,或會計師意見。 (七)本次交易之限制條件及其他重要 約定事項。 第二項 (略) 三、本公司與子公司間,取得或處分供營 業使用之設備,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在 新台幣三仟萬至一億元額度內先行決 行,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 第四項 (略) |
第十五條 決議程序 一、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 或與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外之其 他資產且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 百分之二十、總資產百分之十或新台 幣三億元以上者,除買賣公債、附買 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購或贖回國 內貨幣市場基金外,應將下列資料提 交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後,始得 簽訂交易契約及支付款項: (一)取得或處分資產之目的、必要性 及預計效益。 (二)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三)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依第十六 條及第十七條規定評估預定交易 條件合理性之相關資料。 (四)關係人原取得日期及價格、交易 對象及其與本公司和關係人之關 係等事項。 (五)預計訂約月份開始之未來一年各 月份現金收支預測表,並評估交 易之必要性及資金運用之合理性 。 (六)依前條規定取得之專業估價者出 具之估價報告,或會計師意見。 (七)本次交易之限制條件及其他重要 約定事項。 第二項 (略) 三、本公司與子公司間,取得或處分供營 業使用之設備,董事會得依第十條授 權董事長在額度內先行決行,事後再 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 第四項 (略) |
1.修正條號 。 2.依據「公 開發行公 司取得或 處分資產 處理準則 」第十四 條修正第 一項。 3.修正第三 項考量本 公司與子 公司間, 取得或處 分供營業 使用之設 備屬經常 性之營業 行為,故 增加董事 長授權額 度。 4.酌作文字 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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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議修正 | 現行條文 | 修改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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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條 交易之評估 第一項至第三項 (略) 四、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有下列 情形之一者,應依第十六條規定辦 理,不適用前三項規定: (一)關係人係因繼承或贈與而取得不 動產。 (二)關係人訂約取得不動產時間距本 交易訂約日已逾五年。 (三)與關係人簽訂合建契約,或自地 委建、租地委建等委請關係人興 建不動產而取得不動產。 |
第十六條 交易之評估 第一項至第三項 (略) 四、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有下列 情形之一者,應依第十五條規定辦 理,不適用前三項規定: (一)關係人係因繼承或贈與而取得不 動產。 (二)關係人訂約取得不動產時間距本 交易訂約日已逾五年。 (三)與關係人簽訂合建契約,或自地 委建、租地委建等委請關係人興 建不動產而取得不動產。 |
1.修正條號 。 2.酌作文字 調整。 |
| 第十八條評估結果低於交易價格時應辦 理事項 一、本公司依前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評 估結果均較交易價格為低時,應依本 條第三項規定辦理。但如因下列情形 ,並提出客觀證據及取具不動產專業 估價者與會計師之具體合理性意見者 ,不在此限: (一)關係人係取得素地或租地再行興 建者,得舉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者: 1、素地依前條規定之方法評估 ,房屋則按關係人之營建成 本加計合理營建利潤,其合 計數逾實際交易價格者。所 稱合理營建利潤,應以最近 三年度關係人營建部門之平 均營業毛利率或財政部公布 之最近期建設業毛利率孰低 者為準。 |
第十七條 一、本公司依前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評 估結果均較交易價格為低時,應依本 條第二項規定辦理。但如因下列情形 ,並提出客觀證據及取具不動產專業 估價者與會計師之具體合理性意見者 ,不在此限: (一)關係人係取得素地或租地再行興 建者,得舉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者: 1、素地依前條規定之方法評估 ,房屋則按關係人之營建成 本加計合理營建利潤,其合 計數逾實際交易價格者。所 稱合理營建利潤,應以最近 三年度關係人營建部門之平 均營業毛利率或財政部公布 之最近期建設業毛利率孰低 者為準。 |
1.修正條號 及新增標 題。 2.第一項第 二款後段 獨立為第 二項,原 第二項至 第四項往 後順延。 3.酌作文字 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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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議修正 | 現行條文 | 修改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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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同一標的房地之其他樓層或 鄰近地區一年內之其他非關 係人成交案例,其面積相近 ,且交易條件經按不動產買 賣慣例應有之合理樓層或地 區價差評估後條件相當者。 3、同一標的房地之其他樓層一 年內之其他非關係人租賃案 例,經按不動產租賃慣例應 有之合理樓層價差推估其交 易條件相當者。 (二)本公司舉證向關係人購入之不動 產,其交易條件與鄰近地區一年 內之其他非關係人成交案例相當 且面積相近者。 二、前項所稱鄰近地區成交案例,以同一 或相鄰街廓且距離交易標的物方圓未 逾五百公尺或其公告現值相近者為原 則;所稱面積相近,則以其他非關係 人成交案例之面積不低於交易標的物 面積百分之五十為原則;所稱一年內 係以本次取得不動產事實發生之日為 基準,往前追溯推算一年。 三、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如經按 規定評估結果均較交易價格為低者, 應辦理下列事項: (一)應就不動產交易價格與評估成本 間之差額,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 一條第一項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 積,不得予以分派或轉增資配股 。對本公司之投資採權益法評價 之投資者如為公開發行公司,亦 應就該提列數額按持股比例依證 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二)監察人應依公司法第二百十八條 規定辦理。 |
2、同一標的房地之其他樓層或 鄰近地區一年內之其他非關 係人成交案例,其面積相近 ,且交易條件經按不動產買 賣慣例應有之合理樓層或地 區價差評估後條件相當者。 3、同一標的房地之其他樓層一 年內之其他非關係人租賃案 例,經按不動產租賃慣例應 有之合理樓層價差推估其交 易條件相當者。 (二)本公司舉證向關係人購入之不動 產,其交易條件與鄰近地區一年 內之其他非關係人成交案例相當 且面積相近者。前述所稱鄰近地 區成交案例,以同一或相鄰街廓 且距離交易標的物方圓未逾五百 公尺或其公告現值相近者為原則 ;所稱面積相近,則以其他非關 係人成交案例之面積不低於交易 標的物面積百分之五十為原則; 所稱一年內係以本次取得不動產 事實發生之日為基準,往前追溯 推算一年。 二、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如經按 規定評估結果均較交易價格為低者, 應辦理下列事項: (一)應就不動產交易價格與評估成本 間之差額,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 一條第一項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 積,不得予以分派或轉增資配股 。對本公司之投資採權益法評價 之投資者如為公開發行公司,亦 應就該提列數額按持股比例依證 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二)監察人應依公司法第二百十八條 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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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議修正 | 建議修正 | 現行條文 | 修改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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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應將本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處理情 形提報股東會,並將交易詳細內 容揭露於年報及公開說明書。 四、本公司經依前項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 積者,應俟高價購入之資產已認列跌 價損失或處分或為適當補償或恢復原 狀,或有其他證據確定無不合理者, 並經金管會同意後,始得動用該特別 盈餘公積。 五、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若有其 他證據顯示交易有不合營業常規之情 事者,亦應依前二項辦理。 |
(三)應將本條第1款及第2款處理情 形提報股東會,並將交易詳細內 容揭露於年報及公開說明書。 本公司經依前項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 積者,應俟高價購入之資產已認列跌 價損失或處分或為適當補償或恢復原 狀,或有其他證據確定無不合理者, 並經金管會同意後,始得動用該特別 盈餘公積。 公開發行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 若有其他證據顯示交易有不合營業常 規之情事者,亦應依前二項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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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條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 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應依本公司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辦理。 |
原條文移至 第十四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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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節 企業合併、分割、收購及股份受讓 第十九條 一、本公司辦理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 受讓,應於召開董事會決議前,委請 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就換股比 例、收購價格或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 他財產之合理性表示意見,提報董事 會討論通過。但本公司合併直接或間 接持有百分之百已發行股份或資本總 額之子公司,或直接或間接持有百分 之百已發行股份或資本總額之子公司 間之合併,得免取得前開專家出具之 合理性意見。 第二項至第三項 (略) |
企業合併、分割、收購及股份受讓 | 第十九條辦理合併、分割、收購及股份 受讓 一、本公司辦理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 受讓,應於召開董事會決議前,委請 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就換股比 例、收購價格或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 他財產之合理性表示意見,提報董事 會討論通過。 第二項至第三項 (略) |
1.新增章節 及刪除標 題。 2.依據「公 開發行公 司取得或 處分資產 處理準則 」第二十 二條修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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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議修正 | 現行條文 | 修改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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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資訊公開 第二十六條 應辦理公告申報事項 一、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有下列情形 者,應按性質依規定格式,於事實發 生之即日起算二日內將相關資訊於金 管會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 (一)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 與關係人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外 之其他資產且交易金額達公司實 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總資產百 分之十或新台幣三億元以上。但 買賣公債、附買回、賣回條件之 債券、申購或買回國內證券投資 信託事業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 不在此限。 (二)進行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 讓。 (三)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損失達所訂 處理程序規定之全部或個別契約 損失上限金額。 (四)取得或處分之資產種類屬供營業 使用之設備,且其交易對象非為 關係人,交易金額達新台幣五億 元以上。 (五)以自地委建、租地委建、合建分 屋、合建分成、合建分售方式取 得不動產,本公司預計投入之交 易金額達新台幣五億元以上。 (六)除前五款以外之資產交易或從事 大陸地區投資,其交易金額達本 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 台幣三億元以上。但下列情形不 在此限: 1、買賣公債。 2、以投資為專業,於海內外證 券交易所或證券商營業處所 所為之有價證券買賣,或於 國內初級市場認購募集發行 |
第二十六條 應辦理公告及申報標準 一、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有下列情形 者,應按性質依規定格式,於事實發 生之即日起算二日內將相關資訊於金 管會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 (一)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 與關係人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外 之其他資產且交易金額達公司實 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總資產百 分之十或新台幣三億元以上。但 買賣公債、附買回、賣回條件之 債券、申購或贖回國內貨幣市場 基金,不在此限。 (二)進行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 讓。 (三)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損失達所訂 處理程序規定之全部或個別契約 損失上限金額。 (四)除前三款以外之資產交易或從事 大陸地區投資,其交易金額達本 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 台幣三億元以上。但下列情形不 在此限: 1、買賣公債。 2、以投資為專業者,於海內外 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營業處 所所為之有價證券買賣。 3、買賣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 券、申購或贖回國內貨幣市 場基金。 4、取得或處分之資產種類屬供 營業使用之設備且其交易對 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未 達新台幣五億元以上。 5、以自地委建、租地委建、合 建分屋、合建分成、合建分 售方式取得不動產,本公司 |
1.新增章節 。 2.修正標題 。 3.依據「公 開發行公 司取得或 處分資產 處理準則 」第三十 條修正。 4.酌作文字 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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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議修正 | 現行條文 | 修改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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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普通公司債及未涉及股權 之一般金融債券。 3、買賣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 券、申購或買回國內證券投資 信託事業發行之貨幣市場基 金。 第二項至第四項 (略) 五、本公司依規定應公告項目如於公告時 有錯誤或缺漏而應予補正時,應於知 悉之即日起算二日內將全部項目重行 公告申報。 六、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應將相關契 約、議事錄、備查簿、估價報告、會 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之意見書備 置於本公司,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 外,至少保存五年。 七、本公司依規定公告申報之交易後,有 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之即 日起算二日內將相關資訊於金管會指 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 內容 (略) |
預計投入之交易金額未達新 台幣五億元以上。 第二項至第四項 (略) 五、本公司依規定應公告項目如於公告時 有錯誤或缺漏而應予補正時,應將全 部項目重行公告申報。 六、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應將相關契 約、議事錄、備查簿、估價報告、會 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之意見書備 置於本公司,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 外,至少保存五年。 七、本公司依規定公告申報之後,有下列 情形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之即日起 算二日內將相關資訊於金管會指定網 站辦理公告申報: 內容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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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對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之 控管程序 內容 (略) |
第二十七條 對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之 控管程序 內容 (略) |
新增章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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