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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group Guoxin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1
May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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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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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1-033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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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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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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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4、6、7、11、12 项提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1-1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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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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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召集人: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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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道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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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8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315,959,148股,占公司总股本606,817,968股的52.0682%。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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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9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9,396,5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75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04,015,4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20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1,943,7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47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 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 案:
1 、审议通过《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15,939,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39%;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1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3%。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15,939,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39%;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1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3%。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3 、审议通过《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15,939,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39%;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1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3%。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4 、审议通过《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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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315,956,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1%;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19,393,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5 、审议通过《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15,939,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38%;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1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3%。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5,928,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4%;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弃权 1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19,366,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5%;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 16,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39%。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紫光春华投资有限公司为关联 股东,其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96,562,600 股,审议该提案时,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19,393,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7%;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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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19,393,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 公司章程 >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2,309,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8449%;反对 3,649,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9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1,657,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6387%;反对 3,709,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41%;弃权 591,4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2%。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10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1,657,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6387%;反对 3,709,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41%;弃权 591,4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2%。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11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为参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该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紫光春华投资有限公司为关联 股东,其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96,562,600 股,审议该提案时,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19,393,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7%;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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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19,393,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12 、审议通过《关于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 < 金融服务协议 > 及 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紫光春华投资有限公司为关联 股东,其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96,562,600 股,审议该提案时,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17,202,8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1627%;反对 2,193,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17,202,8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627%;反对 2,193,705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7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黄文玉先生代表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公 司独立董事2020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 年4 月22 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刘鑫律师、韩雅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 1、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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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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