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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G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Dec 2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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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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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1319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民國一一三年度

公司地址:台南市安南區安和路二段98號
公司電話:(06)356-0511

1


個體財務報告
目錄

項 目 頁 次
一、封面 1
二、目錄 2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 3~6
四、個體資產負債表 7~8
五、個體綜合損益表 9
六、個體權益變動表 10
七、個體現金流量表 11
八、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一) 公司沿革 12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2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2~16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6~33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34~35
(六) 重要會計項目科目之說明 36~65
(七) 關係人交易 66~67
(八) 質押之資產 67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68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68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68
(十二)其他 69~78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78~81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78、82~84
3.大陸投資資訊 78~80、85~86
(十四)部門資訊 78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87~101

2


EY安永

Building a better working world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70051 台南市永福路一段189號11樓
11F, No.189, Sec. 1, Yongfu Road
Tainan City, Taiwan, R.O.C

Tel: 886 6 292 5888
Fax: 886 6 200 6888
www.ey.com/taiwan

會計師查核報告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段),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之應收帳款及備抵損失金額分別為5,007,641仟元及29,899仟元,應收帳款淨額占個體資產總額 14%,其對財務報表係屬重大。由於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金額係以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衡量過程須對應收帳款適當區分群組,並判斷分析衡量過程相關假設之運用,包括適當之帳齡區間及各帳齡區間損失率,基於衡量預期信用損失涉及判斷、分析及估計,且衡量結果影響應收帳款淨額,因此本會計師辨認為關鍵查核事項。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EY安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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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計師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了解並評估管理階層對備抵損失提列政策之適當性;評估並測試與應收帳款備抵損失提列攸關內部控制之有效性;對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所採用準備矩陣進行測試,包括評估各組帳齡區間之決定是否合理,並針對基礎資訊抽核原始憑證檢查其正確性;測試應收帳款期後收款情形,以評估其收款情況。本會計師亦考量個體財務報表附註五及附註六中有關應收帳款揭露的適當性。

存貨呆滯評價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之存貨淨額為2,736,322仟元,占個體資產總額8%,其對財務報表係屬重大。由於企業營運所處經濟環境與同業競爭影響下,需考量產品技術及市場變化,且存貨呆滯情形所提列金額涉及管理階層重大利斷,本會計師因此決定為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評估管理階層對於提列存貨呆滯會計政策之適當性;抽選樣本測試存貨庫齡區間之正確性;分析呆滯存貨金額比率變動及存貨庫齡金額變動等,並重新計算備抵存貨跌價損失之金額,確認存貨之呆滯評價是否已依會計政策處理。本會計師亦考量個體財務報表中附註五及附註六中有關存貨揭露的適當性。

其他事項一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之被投資公司中,部分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個體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該等被投資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分別為1,170,133仟元及1,106,988仟元,分別占資產總額之3%及3%,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相關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分別為116,592仟元及110,631仟元,分別占稅前淨利之3%及2%,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分別為(38,766)仟元及56,125仟元,分別占其他綜合損益淨額之18%及38%。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EY安永

Building a better working world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EY安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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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2.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10045851號

金管證審字第1100352201號

胡子仁

胡子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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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洪國森

洪國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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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六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民國一一四年九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產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四/六.1 $1,217,554 3 $3,490,213 10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四/六.3 18,027 - - -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四/六.4.16 12,014 - 9,787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四/六.5.16 4,941,857 14 3,328,469 9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四/六.5.16/七 35,885 - 30,968 -
1200 其他應收款 四/七 94,841 - 125,834 -
130x 存貨 四/六.6 2,736,322 8 2,667,598 8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196,575 1 208,707 1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9,253,075 26 9,861,576 28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四/六.2 347,236 1 527,342 1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四/六.3/八 157,342 - 153,529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四/六.7 6,508,043 18 6,229,114 18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四/六.8 15,993,311 45 14,743,413 42
1755 使用權資產 四/六.17 1,454,998 4 1,250,572 4
1780 無形資產 四/六.9.10 348,383 1 347,567 1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四/六.21 177,333 1 206,479 -
1915 預付設備款 1,255,382 4 1,954,612 6
1995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9,138 - 14,939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26,251,166 74 25,427,567 72
1xxx 資產總計 $35,504,241 100 $35,289,143 100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吳永茂

經理人:吳永祥

會計主管:陳金錫


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四/六.11 $300,000 1 $- -
2150 應付票據 112 - 561 -
2170 應付帳款 1,345,768 4 1,507,965 4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26,886 - 30,928 -
2200 其他應付款 1,327,621 3 1,358,602 4
2213 應付設備款 581,808 2 475,911 1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四/六.21 303,927 1 582,557 2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四/六.17 18,659 - 6,109 -
2322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 四/六.12 341,790 1 399,075 1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四/六.15 323,895 1 289,594 1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4,570,466 13 4,651,302 13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四/六.12 801,169 2 1,142,960 3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四/六.21 377,775 1 373,460 1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四/六.17 1,412,491 4 1,252,000 4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四/六.13 271,272 1 241,431 1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5,300 - 17,491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2,868,007 8 3,027,342 9
2xxx 負債總計 7,438,473 21 7,678,644 22
31xx 權益
3100 股本 四/六.14
3110 普通股股本 5,914,771 17 5,914,771 17
3200 資本公積 四/六.14 4,151,718 12 4,151,122 11
3300 保留盈餘 四/六.14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602,027 10 3,163,500 9
3350 未分配盈餘 14,309,817 40 14,072,632 40
保留盈餘合計 17,911,844 50 17,236,132 49
3400 其他權益 四/六.14 87,435 - 308,474 1
3xxx 權益總計 28,065,768 79 27,610,499 78
負債及權益總計 $35,504,241 100 $35,289,143 100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吳永茂

經理人:吳永祥

會計主管:陳金錫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一月三日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 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 四/六.15/七 $19,755,690 100 $19,822,391 100
5000 營業成本 四/六.6.18/七 (12,331,999) (62) (12,213,985) (62)
5900 營業毛利 7,423,691 38 7,608,406 38
5910 未實現銷貨損益 (12,263) - (14,391) -
5920 已實現銷貨損益 14,391 - 9,189 -
5950 營業毛利淨額 7,425,819 38 7,603,204 38
6000 營業費用 四/六.16.17.18/七
6100 推銷費用 (1,514,805) (8) (1,524,341) (8)
6200 管理費用 (725,768) (4) (725,137) (4)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850,574) (4) (675,538) (3)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3,520) - (7,562) -
營業費用合計 (3,094,667) (16) (2,932,578) (15)
6900 營業利益 4,331,152 22 4,670,626 23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四/六.19/七 261,939 1 348,345 2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四/六.19 (274,036) (1) 357,298 2
7050 財務成本 四/六.19 (9,831) - (6,964) -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四/六.7 347,482 2 50,136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325,554 2 748,815 4
7900 稅前淨利 4,656,706 24 5,419,441 27
7950 所得稅費用 四/六.21 (852,896) (5) (1,042,526) (5)
8200 本期淨利 $3,803,810 19 $4,376,915 22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四/六.20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6,468 - 8,483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180,106) (1) (40,735) -
833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31,679) - (5,950)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1,293) - (1,697)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21,342) - 135,702 1
838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11,719 - 98,517 -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1,924 - (46,843)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214,309) (1) 147,477 1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3,589,501 18 $4,524,392 23
每股盈餘(元)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四/六.22 $6.43 $7.40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四/六.22 $6.43 $7.40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吳永茂

經理人:吳永祥

會計主管:陳金錫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項目 權益總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代碼 3100 3200 3310 3320 3350 3410 3420 3XXX
A1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5,914,771 $4,150,503 $2,871,990 $96,706 $12,248,076 $(425,323) $594,673 $25,451,396
B1 112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291,510 - (291,510) - - -
B5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2,365,908) - - (2,365,908)
B17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 - - (96,706) 96,706 - - -
C17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數 - 619 - - - - - 619
D1 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淨利 - - - - 4,376,915 - - 4,376,915
D3 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他綜合損益 - - - - 8,353 187,375 (48,251) 147,477
D5 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綜合損益總額 - - - - 4,385,268 187,375 (48,251) 4,524,392
Z1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5,914,771 $4,151,122 $3,163,500 $- $14,072,632 $(237,948) $546,422 $27,610,499
A1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5,914,771 $4,151,122 $3,163,500 $- $14,072,632 $(237,948) $546,422 $27,610,499
B1 11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438,527 - (438,527) - - -
B5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3,134,828) - - (3,134,828)
C17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數 - 596 - - - - - 596
D1 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淨利 - - - - 3,803,810 - - 3,803,810
D3 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他綜合損益 - - - - 6,730 (7,698) (213,341) (214,309)
D5 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綜合損益總額 - - - - 3,810,540 (7,698) (213,341) 3,589,501
Z1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5,914,771 $4,151,718 $3,602,027 $- $14,309,817 $(245,646) $333,081 $28,065,768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吳永茂

經理人:吳永祥

會計主管:陳金錫

10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
臺灣大學
大學部
社會科學
科學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
臺北市大學歷史與文化研究中心
專任:新台幣仟元

代碼 項 目 一一四年一月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一月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項 目 一一四年一月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一月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 金額 金額 金額
AAAA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BBBB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期稅前淨利 $4,656,706 $5,419,441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21,840) (142,031)
A20000 調整項目: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50,000
A20010 收益稟損項目: B02400 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股款 4,989 7,111
A20100 折舊費用(含使用權資產) 2,312,359 2,326,016 B01900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7,362 -
A20200 攤銷費用 13,104 15,218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698,691) (3,157,365)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數 3,520 7,562 B02800 處份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44,733 30,005
A20900 利息費用 9,831 6,964 B05350 取得使用權資產 (107,691) -
A21200 利息收入 (75,768) (97,725)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13,920) (7,239)
A21300 股利收入 (10,998) (9,742)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2,775,058) (3,219,519)
A224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之份額 (347,482) (50,136)
A22500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16,916) (4,970) CCCC 募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A23200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利益) (2,172) -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300,000 -
A23900 未實現銷資毛利 12,263 14,391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 90,000
A24000 已實現銷資毛利 (14,391) (9,189)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399,076) (387,352)
A300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C04020 租賃本金償還 (18,986) (18,782)
A31130 應收票據(增加)減少 (2,227) 7,941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3,134,828) (2,365,908)
A31150 應收帳款(增加) (1,616,908) (367,058) C05600 支付之利息 (863) (4,760)
A31160 應收帳款-關係人(增加)減少 (4,917) 19,442 CCCC 募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3,253,753) (2,686,802)
A31180 其他應收款減少 27,962 13,033
A31200 存貨(增加) (68,724) (280,946) EEEE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2,272,659) 393,225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 12,132 1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3,490,213 3,096,988
A3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5,801 (2,525)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217,554 $3,490,213
A32130 應付票據(減少) (449) (3,529)
A32150 應付帳款(減少)增加 (162,197) 111,494
A32160 應付帳款-關係人(減少)增加 (4,042) 1,850
A32180 其他應付款(減少)增加 (30,317) 152,965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 34,301 9,537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增加(減少) 36,309 (4,469)
A32990 其他非流動負債(減少)增加 (12,191) 2,823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4,754,589 7,278,389
A33100 收取之利息 78,799 98,738
A33200 收取之股利 20,198 137,079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1,097,434) (1,214,660)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3,756,152 6,299,546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吳永茂

總理人:吳永祥

會計主管:陳金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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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民國一一三年度
(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1. 本公司成立於民國五十六年十月三十日,登記及主要事業經營地址均為台南市安南區安和路二段九十八號。主要業務係汽車零組件及模具之製造及買賣;另本公司股票自民國八十三年十二月十二日起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2.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九年九月一日與臺灣開億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合併後本公司為存續公司。另本公司於民國一〇〇年十月一日與開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合併後本公司為存續公司。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業經董事會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六日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 首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而產生之會計政策變動

本公司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已認可且自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以後開始之會計年度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或解釋公告,新準則及修正之首次適用對本公司並無重大影響。

  1. 截至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為止,本公司尚未採用下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且金管會已認可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準則或解釋:
項次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之生效日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民國112年1月1日
2 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 民國115年1月1日
3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年度改善-第11冊 民國115年1月1日
4 涉及依賴自然電力之合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 民國11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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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7 號「保險合約」

此準則提供保險合約全面性之模型,含括所有會計相關部分(認列、衡量、表達及揭露原則),準則之核心為一般模型,於此模型下,原始認列以履約現金流量及合約服務邊際兩者之合計數衡量保險合約群組;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帳面金額為剩餘保障負債及已發生理賠負債兩者之總和。

除一般模型外,並提供具直接參與特性合約之特定適用方法(變動收費法);及短期合約之簡化法(保費分攤法)。

此準則於民國一〇六年五月發布後,另於民國一〇九年及一一〇年發布修正,該等修正除於過渡條款中將生效日延後 2 年(亦即由原先民國一一〇年一月一日延後至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並提供額外豁免外,並藉由簡化部分規定而降低採用此準則成本,以及修改部分規定使部分情況更易於解釋。此準則之生效將取代過渡準則(亦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4 號「保險合約」)

(2) 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之修正)

此修正包括:

(a) 暨清金融負債係於交割日除列,並對於交割日前使用電子支付結清之金融負債說明會計處理。

(b) 對具環境、社會及治理(ESG)相關連結特性或其他類似或有特性之金融資產,釐清如何評估其現金流量特性。

(c) 釐清無追索權資產及合約連結工具之處理。

(d) 對於條款與或有特性相關(包括與ESG連結)之金融資產或負債,以及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要求額外揭露。

(3)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年度改善—第 11 冊

(a)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之修正

(b)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之修正

(c)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施行指引之修正

(d)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之修正

(e)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之修正

(f) 國際會計準則第 7 號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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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4) 涉及依賴自然電力之合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

此修正包括:

(a) 釐清適用「本身使用」之規定。
(b) 當合約被用以作為避險工具時,允許適用避險會計。
(c) 增加附註揭露之規定,以幫助投資人了解該等合約對企業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之影響。

以上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自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以後開始會計年度適用,本公司評估並無重大影響。

  1. 截至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為止,本公司未採用下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準則或解釋:
項次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之生效日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決定
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露」 民國116年1月1日
(註)
3 揭露倡議—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9號) 民國116年1月1日
4 換算為高度通貨經濟膨脹下之表達貨幣(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9號之修正) 民國116年1月1日

(註) 金管會於民國一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發布我國於一一七年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之新聞稿。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此計畫係為處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與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間,有關以子公司作價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而喪失控制之不一致。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規定投入非貨幣性資產以交換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益時,應依順流交易之處理方式銷除所產生利益或損失之份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則規定應認列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之全數利益或損失。此修正限制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前述規定,當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所定義為業務之資產出售或投入時,其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應全數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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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此修正亦修改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使得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當出售或投入不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所定義業務之子公司時,其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僅就非屬投資者所享有份額之範圍認列。

(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露」

此準則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之表達」,主要改變如下:

(a) 提升損益表之可比性

於損益表中將收益及費損分類至營業、投資、籌資、所得稅或停業單位等五個種類,其中前三個是新的分類,以改善損益表之結構,並要求所有企業提供新定義之小計(包括營業損益)。藉由提升損益表之結構及新定義之小計,能讓投資者於分析企業間之財務績效時能有一致之起點,並更容易對企業進行比較。

(b) 增進管理績效衡量之透明度

要求企業揭露與損益表相關之企業特定指標(稱為管理階層績效衡量)之解釋。

(c) 財務報表資訊有用之彙總

對決定財務資訊之位置係於主要財務報表或附註建立應用指引,此項改變預計提供更詳細及有用之資訊。要求企業提供更透明之營業費用資訊,以協助投資者尋找及了解其所使用之資訊。

(3) 揭露倡議—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9號)

此新準則及其修正簡化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之揭露,並開放符合定義之子公司自行選擇適用此準則。

(4) 擴算為高度通貨膨脹經濟下之表達貨幣(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9號之修正)

此修正包括:

(a) 釐清當報導個體功能性貨幣非為高度通貨膨脹經濟下換算成高度通貨膨脹經濟下表達貨幣時,其經營結果及財務狀況應以最近期財務狀況表日之收盤匯率換算。

(b) 對於前述情況下,後續表達貨幣不再為高度通貨膨脹經濟下時,報導個體不應對前期報表金額重新進行換算。

(c) 當功能性貨幣與表達貨幣皆為高度通貨膨脹經濟下,報導個體應按國際會計準則第29號第34段進行相關之會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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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以上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準則或解釋,其實際適用日期以金管會規定為準,本公司除現正評估(2)之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之潛在影響,暫時無法合理估計前述準則或解釋對本公司之影響外,其餘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對本公司並無重大影響。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 遵循聲明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2. 編製基礎

本公司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個體財務報告。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21條規定,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因此,投資子公司於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表達,並作必要之評價調整。

個體財務報告除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係以歷史成本為編製基礎。除另行註明者外,個體財務報告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3. 外幣交易

本公司之個體財務報表係以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外幣交易係以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其功能性貨幣記錄。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以該日收盤匯率換算;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以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以原始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除下列所述者外,因交割或換算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損益:

(1) 為取得符合要件之資產所發生之外幣借款,其產生之兌換差額若視為對利息成本之調整者,為借款成本之一部分,予以資本化作為該項資產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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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 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外幣項目,依金融工具之會計政策處理。

(3) 構成報導個體對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一部分之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原始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淨投資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

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換組成部分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換組成部分認列為損益。

4. 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本公司之每一國外營運機構係自行決定其功能性貨幣,並以該功能性貨幣衡量其財務報表。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與負債係以該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因換算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國外營運機構時,將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權益項下之單獨組成部分之累計兌換差額,於認列處分損益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涉及對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喪失控制之部分處分,及部分處分對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聯合協議之權益後,所保留之權益係一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金融資產者,亦按處分處理。

在未喪失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按比例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兌換差額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調整,而不認列為損益;在未喪失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聯合控制個體時,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因收購國外營運機構產生之商譽及對其資產與負債帳面金額所作之公允價值調整,視為該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並以其功能性貨幣列報。

5.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則分類為非流動資產: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

(4)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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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則分類為非流動負債: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
(4)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不具有將該負債之清償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

6.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係庫存現金、活期存款及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定期存款或投資(包括合約期間三個月內之定期存款)。

7.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適用範圍之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係依公允價值衡量,直接可歸屬於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除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外)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係從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加計或減除。

(1) 金融資產之認列與衡量

本公司所有慣例交易金融資產之認列與除列,採交易日會計處理。

本公司以下列兩項為基礎將金融資產分類為後續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A. 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
B. 金融資產之合約現金流量特性。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之金融資產,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並以應收票據、應收帳款、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其他應收款等項目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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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A. 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持有金融資產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
B. 金融資產之合約現金流量特性: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此等金融資產(不包括涉及避險關係者)後續以攤銷後成本【原始認列時衡量之金額,減除已償付之本金,加計或減除該原始金額與到期金額間差額之累積攤銷數(使用有效利息法),並調整備抵損失】衡量。於除列、透過攤銷程序或認列減損利益或損失時,將其利益或損失認列於損益。

以有效利息法(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或下列情況計算之利息,則認列於損益:

A. 如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以信用調整後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
B. 非屬前者,惟後續變成信用減損者,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之金融資產,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並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A. 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金融資產。
B. 金融資產之合約現金流量特性: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此類金融資產相關損益之認列說明如下:

A. 除列或重分類前,除減損利益或損失與外幣兌換損益認列於損益外,其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B. 除列時,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積利益或損失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作為重分類調整。
C. 以有效利息法(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或下列情況計算之利息,則認列於損益:

(a) 如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以信用調整後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
(b) 非屬前者,惟續後變成信用減損者,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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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此外,對於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適用範圍之權益工具,且該權益工具既非持有供交易,亦非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企業合併中之收購者所認列之或有對價,於原始認列時,選擇(不可撤銷)將其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中之金額後續不得移轉至損益(處分該等權益工具時,將列入其他權益項目之累積金額,直接轉入保留盈餘),並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投資之股利則認列於損益,除非該股利明顯代表部分投資成本之回收。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除前述符合特定條件而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外,金融資產均採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並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此類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該認列為損益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資產所收取之任何股利或利息。

(2) 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對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係以預期信用損失認列並衡量備抵損失。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係將備抵損失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且不減少該投資之帳面金額。

本公司以反映下列各項之方式衡量預期信用損失:

A. 藉由評估各可能結果而決定之不偏且以機率加權之金額。
B. 貨幣時間價值。
C. 與過去事項、現時狀況及未來經濟狀況預測有關之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於資產負債表日無須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者)

衡量備抵損失之方法說明如下:

A. 按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包括金融資產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未顯著增加,或於資產負債表日判定為信用風險低者。此外,亦包括前一報導期間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但於本期資產負債表日不再符合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之條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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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B.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包括金融資產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或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

C. 對於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範圍內之交易所產生之應收帳款或合約資產,本公司採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

D. 對於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範圍內之交易所產生之應收租賃款,本公司採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比較金融工具於資產負債表日與原始認列日之違約風險之變動,評估金融工具於原始認列後之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另與信用風險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3) 金融資產除列

本公司持有之金融資產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除列:

A. 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

B. 已移轉金融資產且將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移轉予他人。

C. 既未移轉亦未保留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但已移轉對資產之控制。

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加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4)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負債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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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複合工具

本公司對所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依其合約條款確認金融負債及權益組成要素。另對所發行之轉換公司債,係於區分權益要素前評估嵌入之買、賣權之經濟特性及風險是否與主債務商品緊密關聯。

不涉及衍生工具之負債部分,其公允價值使用性質相當且不具轉換特性債券之市場利率評估,於轉換或贖回清償前,此部分金額分類為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至於其他與主契約經濟特性風險不緊密關聯之嵌入式衍生工具部分(例如嵌入之買回權及贖回權經確認其執行價格無法幾乎等於債務商品於每一執行日之攤銷後成本),除屬權益組成要素外,分類為負債組成要素,並於後續期間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權益要素之金額則以轉換公司債公允價值減除負債組成部分決定之,其帳面金額於後續之會計期間不予重新衡量。若所發行之轉換公司債不具權益要素,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混合工具之方式處理。

交易成本依照原始認列可轉換公司債分攤予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之比例,分攤至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

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該轉換公司債到期前要求行使轉換權利時,先將負債組成要素之帳面金額調整至轉換當時應有之帳面金額,作為發行普通股之入帳基礎。

金融負債

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適用範圍之金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或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及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分類為持有供交易:

A. 其取得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
B. 於原始認列時即屬合併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分,且有近期該組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型態之證據;或
C. 屬衍生工具(財務保證合約或被指定且有效之避險工具之衍生工具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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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對於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衍生工具之合約,可指定整體混合(結合)合約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當符合下列因素之一而可提供更攸關之資訊時,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A. 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B. 一組金融負債或一組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合併公司內部提供予管理階層之該投資組合資訊,亦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此類金融負債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該認列為損益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負債所支付之任何利息。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應付款項及借款等,於原始認列後,續後以有效利率法衡量。當金融負債除列及透過有效利率法攤提時,將其相關損益及攤銷數認列於損益。

攤銷後成本之計算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及交易成本。

金融負債之除列

當金融負債之義務解除、取消或失效時,則除列該金融負債。

當本公司與債權人間就具重大差異條款之債務工具進行交換,或對現有金融負債之全部或部分條款作重大修改(不論是否因財務困難),以除列原始負債並認列新負債之方式處理,除列金融負債時,將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括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於損益。

(5)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已認列金額目前具互抵之法律行使權利且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能予以互抵並以淨額列示於資產負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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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8. 公允價值衡量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某一資產所能收取或移轉某一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公允價值衡量假設該出售資產或移轉負債之交易發生於下列市場之一:

(1) 該資產或負債之主要市場,或
(2) 若無主要市場,該資產或負債之最有利市場

主要或最有利市場必須是公司所能進入以進行交易者。

資產或負債之公允價值衡量係使用市場參與者於定價資產或負債時會使用之假設,其假設該等市場參與者依其經濟最佳利益為之。

非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衡量考量市場參與者藉由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使用或藉由將該資產出售予會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使用之另一市場參與者,以產生經濟效益之能力。

本公司採用在相關情況下適合且有足夠資料可得之評價技術以衡量公允價值,並最大化攸關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且最小化不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

9. 存貨

存貨按逐項比較之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法評價。

成本指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或可供生產狀態及地點所產生之成本:

原物料—以實際進貨成本,採加權平均法。

製成品及在製品—包括直接原料、人工及以正常產能分攤之製造費用,但不包含借款成本。

淨變現價值指在正常情況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後之餘額。

勞務提供係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規定處理,非屬存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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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對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除分類為待出售資產外,係採用權益法處理。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對其有重大影響者。合資係指本公司對聯合協議(具聯合控制者)之淨資產具有權利者。

於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於資產負債表之列帳,係以成本加計取得後本公司對該關聯企業或合資淨資產變動數依持股比例認列之金額。對關聯企業或合資投資之帳面金額及其他相關長期權益於採用權益法減少至零後,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關聯企業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及負債。本公司與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損益,則依其對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益比例銷除。

當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益變動並非因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項目而發生且不影響本公司對其持股比例時,本公司係按持股比例認列相關所有權權益變動。因而所認列之資本公積於後續處分關聯企業或合資時,係按處分比例轉列損益。

關聯企業或合資增發新股時,本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投資比例發生變動,因而使本公司對該關聯企業或合資所享有之淨資產持份發生增減者,以「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調整該增減數。於投資比例變動為減少時,另將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相關項目,依減少比例重分類至損益或其他適當科目。前述所認列之資本公積於後續處分關聯企業或合資時,係按處分比例轉列損益。

關聯企業或合資之財務報表係就與公司相同之報導期間編製,並進行調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本公司之會計政策一致。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規定確認是否有客觀證據顯示對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發生減損,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本公司即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之規定以關聯企業或合資之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間之差異數計算減損金額,並將該金額認列於對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損益中。前述可回收金額如採用該投資之使用價值,本公司則依據下列估計決定相關使用價值:

(1) 本公司所享有關聯企業或合資估計未來產生現金流量現值之份額,包括關聯企業或合資因營運所產生之現金流量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得之價款;或
(2) 本公司預期由該投資收取股利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產生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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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構成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帳面金額之商譽組成項目,並未單獨認列,故無須對其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商譽減損測試之規定。

當喪失對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或對合資之聯合控制時,本公司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並認列所保留之投資部分。喪失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時,該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之帳面金額與所保留投資之公允價值加計處分所得價款間之差額,則認列為損益。此外,當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成為對合資之投資,或對合資之投資成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時,本公司持續適用權益法而不對保留權益作再衡量。

1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認列基礎,並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後列示,前述成本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拆卸、移除及復原其所在地點之成本及因未完工程所產生之必要利息支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各項組成若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項目須被定期重置,本公司將該項目視為個別資產並以特定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分別認列。該等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除列規定予以除列。重大檢修成本若符合認列條件,係視為替換成本而認列為廠房及設備帳面金額之一部分,其他修理及維護支出則認列至損益。

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資產之估計耐用年限計提:

資產項目 耐用年限
房屋及建築 3 ~ 56 年
機器設備 3 ~ 9 年
模具設備 3 ~ 7 年
辦公設備 6 年
運輸設備 6 ~ 10 年
水電設備 5 ~ 9 年
其他設備 2 ~ 5 年
使用權資產 2 ~ 20 年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項目或任一重要組成部分於原始認列後,若予處分或預期未來不會因使用或處分而有經濟效益之流入,則予以除列並認列損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係於每一財務年度終了時評估,若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該變動視為會計估計值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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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租賃

本公司就合約成立日評估該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該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為評估合約是否轉讓對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本公司評估在整個使用期間是否具有下列兩者:

(1) 取得來自使用已辨認資產之幾乎所有經濟效益之權利;及
(2) 主導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權利。

對於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者,本公司將合約中每一租賃組成部分作為單獨租賃,並與合約中之非租賃組成部分分別處理。對於合約包含一項租賃組成部分以及一項或多項之額外租賃或非租賃組成部分者,本公司以每一租賃組成部分之相對單獨價格及非租賃組成部分之彙總單獨價格為基礎,將合約中之對價分攤至該租賃組成部分。租賃及非租賃組成部分之相對單獨價格,以出租人(或類似供應者)分別對該組成部分(或類似組成部分)收取之價格為基礎決定。若可觀察之單獨價格並非隨時可得,本公司最大化可觀察資訊之使用以估計該單獨價格。

公司為承租人

除符合並選擇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外,當本公司係租賃合約之承租人時,對所有租賃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本公司於開始日,按於該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衡量租賃負債。若租賃隱含利率容易確定,租賃給付使用該利率折現。若該利率並非容易確定,使用承租人增額借款利率。於開始日,計入租賃負債之租賃給付,包括與租賃期間內之標的資產使用權有關且於該日尚未支付之下列給付:

(1) 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減除可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2) 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原始衡量);
(3) 殘值保證下承租人預期支付之金額;
(4) 購買選擇權之行使價格,若本公司可合理確定將行使該選擇權;及
(5) 租賃終止所須支付之罰款,若租賃期間反映承租人將行使租賃終止之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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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開始日後,本公司按攤銷後成本基礎衡量租賃負債,以有效利率法增加租賃負債帳面金額,反映租賃負債之利息;租賃給付之支付減少租賃負債帳面金額。

本公司於開始日,按成本衡量使用權資產,使用權資產之成本包含:

(1) 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
(2) 於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賃給付,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3) 承租人發生之任何原始直接成本;及
(4) 承租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點,或將標的資產復原至租賃之條款及條件中所要求之狀態之估計成本。

使用權資產後續衡量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列示,亦即適用成本模式衡量使用權資產。

若租賃期間屆滿時標的資產所有權移轉予本公司,或若使用權資產之成本反映本公司將行使購買選擇權,則自開始日起至標的資產耐用年限屆滿時,對使用權資產提列折舊。否則,本公司自開始日起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對使用權資產提列折舊。

本公司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判定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減損並處理任何已辨認之減損損失。

除符合並選擇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外,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列報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並於綜合損益表分別列報與租賃相關之折舊費用及利息費用。

本公司對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選擇按直線基礎或另一種有系統之基礎,將有關該等租賃之租賃給付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

公司為出租人

本公司於合約成立日將其每一租賃分類為營業租賃或融資租賃。租賃如移轉附屬於標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係分類為融資租賃;若未移轉,則分類為營業租賃。於開始日,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認列融資租賃下所持有之資產,並按租賃投資淨額將其表達為應收融資租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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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合約包含租賃組成部分以及非租賃組成部分,本公司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規定分攤合約中之對價。

本公司按直線基礎或另一種有系統之基礎,將來自營業租賃之租賃給付認列為租金收入。對於營業租賃之非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於發生時認列為租金收入。

13. 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以成本衡量。透過企業合併取得之無形資產成本為收購日之公允價值。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後,係以其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作為帳面金額。不符合認列條件之內部產生無形資產不予資本化,而係於發生時認列至損益。

無形資產之耐用年限區分為有限及非確定耐用年限。

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其耐用年限內攤銷,並於存有減損跡象時進行減損測試。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係至少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時進行複核。若資產之預估耐用年限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或未來經濟效益消耗之預期型態已發生改變,則攤銷方法或攤銷期間將予以調整並視為會計估計值變動。

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不予攤銷,但於每一年度依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層級進行減損測試。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每期評估是否有事件及情況繼續支持該資產之耐用年限仍屬非確定。若耐用年限由非確定改為有限耐用年限時,則推延適用。

無形資產之除列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係認列至損益。

電腦軟體

電腦軟體成本於其估計效益年限(五年)採直線法攤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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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無形資產會計政策資訊彙總如下:

電腦軟體 商譽 其他無形資產
耐用年限 有限 非確定 有限
使用之攤銷方法 於估計效益年限
以直線法攤銷 不攤銷 於估計效益年限以直線法
攤銷
內部產生或外部取得 外部取得 外部取得 外部取得

14. 非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所有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之資產是否存有減損跡象。如有減損跡象或須針對某一資產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本公司即以個別資產或資產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進行測試。減損測試結果如資產或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大於其可回收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為淨公允價值或使用價值之較高者。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針對商譽以外之資產,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先前已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如存有此等跡象,本公司即估計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可回收金額因資產之估計服務潛能變動而增加時,則迴轉減損。惟迴轉後帳面金額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商譽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或群組,不論有無減損跡象,係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減損測試結果如須認列減損損失,則先行減除商譽,減除不足之數再依帳面金額之相對比例分攤至商譽以外之其他資產。商譽之減損,一經認列,嗣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迴轉。

繼續營業單位之減損損失及迴轉數係認列於損益。

15. 收入認列

本公司與客戶合約之收入主要為銷售商品,會計處理分別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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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商品

本公司製造並銷售商品,於承諾之商品運送予客戶且客戶取得其控制(即客戶主導該商品之使用並取得該商品之幾乎所有剩餘效益之能力)時認列收入,主要商品為汽機車零部件,以合約及訂單敘明之價格為基礎認列收入,部份銷售商品之交易附有數量折扣(以特定期間累積銷售總額為基礎)。因此,收入以合約及訂單敘明之價格為基礎,並減除估計之數量折扣金額。本公司以累積經驗估計數量折扣產生之變動對價,惟其範圍僅限於與變動對價相關之不確定性於後續消除時,所認列之累計收入金額高度很有可能不會發生重大迴轉之部分。在協議之特定期間,對預期之數量折扣亦相對認列退款負債。

本公司提供之保固係基於所提供之商品會如客戶預期運作之保證,並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之規定處理。

本公司銷售商品交易之授信期間為7天~120天,大部分合約於商品移轉控制且具有無條件收取對價之權利時,即認列應收帳款,該等應收帳款通常期間短且不具重大財務組成部分;然有部分合約,由於簽約時即先向客戶收取部分對價,本公司承擔須於續後提供商品之義務,故認列為合約負債。

本公司前述合約負債轉列收入之期間通常不超過一年,並未導致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產生。

16. 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的借款成本,予以資本化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其他所有借款成本則認列為發生期間之費用。借款成本係包括與舉借資金有關而發生之利息及其他成本。

17. 退職後福利計畫

本公司員工退休辦法適用於所有正式任用之員工,員工退休基金全數提存於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管理,並存入退休基金專戶,由於上述退休金係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存入,與本公司完全分離,故未列入上開個體財務報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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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員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所提撥之金額認列為當期費用。

對於屬確定福利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依據預計單位福利法於年度報導期間結束日按精算報告提列。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包括計畫資產報酬與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並減除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以及精算損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於發生時,列入其他綜合損益項下,並立即認列於保留盈餘。前期服務成本為計畫修正或縮減所產生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數,且於下列兩者較早之日期認列為費用:

(1) 當計畫修正或縮減發生時;及
(2) 當公司認列相關重組成本或離職福利時。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係由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乘以折現率決定,兩者均於年度報導期間開始時決定,再考量該期間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因提撥金及福利支付產生之任何變動。

18.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利益)係指包含於決定本期損益中,與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有關之彙總數。

當期所得稅

與本期及前期有關之本期所得稅負債(資產),係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衡量。當期所得稅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之項目有關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權益而非損益。

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之日列為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就報導期間結束日,資產與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負債表之帳面金額間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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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下列兩者外,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予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

(1) 商譽之原始認列;或非屬企業合併交易所產生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損失),且於交易當時並未產生相等之應課稅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2)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聯合協議權益所產生,其迴轉時點可控制且於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不會迴轉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除下列兩者外,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未使用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於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認列:

(1) 與非屬企業合併交易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關,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損失),且於交易當時並未產生相等之應課稅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2) 與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聯合協議權益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關,僅於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迴轉且迴轉當時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之範圍內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並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衡量係反映報導期間結束日預期回收資產或清償負債帳面金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遞延所得稅與不列於損益之項目有關者,亦不認列於損益,而係依其相關交易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予以重新檢視並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僅於本期所得稅資產及本期所得稅負債之互抵具有法定執行權,且遞延所得稅係屬同一納稅主體並與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之所得稅有關時,可予互抵。

依「國際租稅變革-支柱二規則範本(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暫時性例外之規定,因此不得認列支柱二所得稅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亦不得揭露其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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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須於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判斷、估計及假設,此將影響收入、費用、資產與負債報導金額及或有負債之揭露。然而,這些重大假設與估計之不確定性可能導致資產或負債之帳面金額須於未來期間進行重大調整之結果。

估計及假設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對有關未來所作之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資訊,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一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茲說明如下:

(1)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當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價值無法由活絡市場取得時,公允價值將運用評價技術來決定,包括收益法(例如現金流量折現模式)或市場法,這些模式所用之假設變動將會影響所報導金融工具之公價值。請詳附註十二。

(2) 非金融資產之減損

當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大於其可回收金額時,即發生減損。可回收金額係指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使用價值,二者孰高者。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之計算,是依據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資產所能收取或移轉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經減除直接可歸屬於處分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增額成本後之金額。使用價值是基於現金流量折現模式之計算。現金流量之預估係依據未來五年之預算,且不含本公司尚未承諾之重組,或為加強該被測試現金產生單位資產績效所需之未來重大投資。可回收金額容易受到現金流量折現模式所使用的折現率及基於外推目的所使用之預期未來現金流入與成長率之影響。用以決定不同現金產生單位可回收金額之主要假設,包括敏感度分析,請詳附註六之說明。

(3) 退職後福利計畫

退職後福利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取決於精算評價。精算評價牽涉各種不同假設,包括:折現率及預期薪資之增減變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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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4) 收入認列一銷貨退回及折讓

本公司依歷史經驗及其他已知原因估計銷貨退回及折讓,並於商品銷售時作為營業收入之減項,前述銷貨退回及折讓之估計,係於重大迴轉所認列之累計收入金額高度很有可能不會發生之前提為基礎,請詳附註六。

(5) 所得稅

所得稅的不確定性存在於對複雜稅務法規之解釋、產生未來課稅所得的金額及時點。由於廣泛的國際商業關係與契約的長期性和複雜性,其實際結果與所作假設間產生之差異,或此等假設於未來之改變,可能迫使將已入帳的所得稅利益和費用於未來予以調整。對所得稅之提列,係依據本公司營業所在各國之稅捐機關可能的查核結果,所作之合理估計。所提列的金額是基於不同因素,例如:以往稅務查核經驗及課稅主體與所屬稅捐機關對稅務法規解釋之不同。此解釋之差異,因公司個別企業所在地之情況,而可能產生各種議題。

未使用之課稅損失與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係於未來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或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之範圍內,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決定遞延所得稅資產可認列之金額係以未來課稅所得及應課稅暫時性差異可能發生之時點及水準併同未來之稅務規劃策略為估計之依據。

(6) 應收款項一減損損失之估計

本公司應收款項減損損失之估計係採用存續期間預計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將依據合約可收取之合約現金流量(帳面金額)與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評估前瞻資訊)兩者間差額之現值為信用損失,惟短期應收款之折現影響不重大,信用損失以未折現之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大減損損失,請詳附註六。

(7) 存貨

存貨淨變現價值之估計值係考量存貨發生毀損、全部或部分過時或售價下跌等情況,以估計時可得之存貨預期變現金額之最可靠證據為之,請詳附註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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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六、重要會計項目說明

  1. 現金及約當現金
114.12.31 113.12.31
庫存現金 $2,481 $3,100
活期存款 565,073 2,187,113
定期存款 650,000 1,300,000
合 計 $1,217,554 $3,490,213
  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14.12.31 113.12.3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
工具投資-非流動:
未上市櫃公司股票 $347,236 $527,342

本公司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並未有提供擔保之情形。

本公司持有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權益工具投資,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認列之股利收入分別為10,998仟元及9,742仟元,全數與資產負債表日仍持有之投資相關。

  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14.12.31 113.12.31
受限制存款 $175,369 $153,529
流動 $18,027 $-
非流動 157,342 153,529
合計 $175,369 $153,529

本公司將部分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備抵損失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16,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與信用風險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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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應收票據
114.12.31 113.12.31
應收票據—因營業而發生 $12,665 $10,438
減:備抵損失 (651) (651)
合 計 $12,014 $9,787

本公司之應收票據本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本公司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規定評估減損,備抵損失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16,與信用風險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1. 應收帳款及應收帳款-關係人
114.12.31 113.12.31
應收帳款 $4,971,756 $3,354,848
減:備抵損失 (29,899) (26,379)
小 計 4,941,857 3,328,469
應收帳款-關係人 35,885 30,968
減:備抵損失 - -
小 計 35,885 30,968
合 計 $4,977,742 $3,359,437

本公司之應收帳款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本公司對客戶之授信期間通常為7天至120天。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總帳面金額分別為5,007,641仟元及3,385,816仟元,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備抵損失相關資訊詳附註六.16,信用風險揭露請詳附註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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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存貨

明細如下:

114.12.31 113.12.31
原 料 $531,010 $559,784
物料及零件 186,276 189,997
在 製 品 410,421 349,778
製 成 品 1,461,433 1,395,131
商 品 147,182 172,908
合 計 $2,736,322 $2,667,598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認列為費用之存貨成本分別為12,331,999仟元及12,213,985仟元,其中包括民國一一三年度因公司陸續處分部分呆滯存貨,產生存貨跌價回升利益2,923仟元。

前述存貨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1.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被投資公司名稱 114.12.31 113.12.31
金額 持股比例(%) 金額 持股比例(%)
投資子公司:
TONG YANG HOLDING CORPORATION $4,366,252 100.00 $4,207,546 100.00
HOW BOND INVESTMENT CO., LTD 1,668,358 100.00 1,470,520 100.00
如陽股份有限公司 242,487 58.95 240,647 58.95
鼎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85,777 100.00 119,420 100.00
小 計 6,362,874 6,038,133
投資關聯企業:
敦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12,750 40.00 113,033 40.00
C&D CAPITAL II CORPORATION 32,419 42.53 62,758 42.53
吳氏塑膠製品股份有限公司(註) - - 15,190 50.00
小 計 145,169 190,981
合 計 $6,508,043 $6,229,114

註:吳氏塑膠製品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四月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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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依據非主查會計師查核之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所認列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分別為116,592仟元及110,631仟元,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分別為(38,766)仟元及56,125仟元,其中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其相關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餘額分別為1,170,133仟元及1,106,988仟元。

(1) 投資子公司

投資子公司於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採權益法之投資」表達,並作必要之評價調整。

(2) 投資關聯企業

C&D CAPITAL II CORPORATION 於民國一一四年九月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退回股款4,989仟元。

(3) 前述投資關聯企業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並無或有負債或資本承諾,亦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4) 本公司對關聯企業之投資對本公司並非重大。本公司投資關聯企業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彙總帳面金額分別為145,169仟元及190,981仟元,其彙總性財務資訊依所享有份額合計列示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 $(13,646) $(2,699)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4,272) 8,363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7,918) $5,664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自用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14.12.31 113.12.31
$15,993,311 $14,74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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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 土地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模具設備 | 辦公設備 | 運輸設備 | 水電設備 | 其他設備 | 租賃權益
改良 | 未完工程及
待驗設備 | 合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本: | | | | | | | | | | | |
| 114.1.1 | $4,447,150 | $5,954,744 | $3,271,943 | $11,429,802 | $80,611 | $364,400 | $408,702 | $248,969 | $- | $81,476 | $26,287,797 |
| 增添 | 1,000,832 | 25,882 | 291,935 | 1,589,737 | 8,169 | 76,328 | 58,212 | 69,333 | - | 383,390 | 3,503,818 |
| 處分 | - | (73,792) | (477,736) | (1,726,647) | (7,343) | (40,988) | (29,795) | (60,932) | - | - | (2,417,233) |
| 移轉 | - | 167,076 | - | - | - | - | - | - | - | (167,076) | - |
| 114.12.31 | $5,447,982 | $6,073,910 | $3,086,142 | $11,292,892 | $81,437 | $399,740 | $437,119 | $257,370 | $- | $297,790 | $27,374,382 |
| 113.1.1 | $4,447,150 | $5,845,443 | $3,404,497 | $11,684,273 | $85,040 | $354,835 | $441,516 | $274,081 | $- | $150,988 | $26,687,823 |
| 增添 | - | 33,787 | 245,113 | 1,499,069 | 4,451 | 61,092 | 23,910 | 56,887 | - | 113,360 | 2,037,669 |
| 處分 | - | (107,358) | (377,667) | (1,753,540) | (8,880) | (51,527) | (56,724) | (81,999) | - | - | (2,437,695) |
| 移轉 | - | 182,872 | - | - | - | - | - | - | - | (182,872) | - |
| 113.12.31 | $4,447,150 | $5,954,744 | $3,271,943 | $11,429,802 | $80,611 | $364,400 | $408,702 | $248,969 | $- | $81,476 | $26,287,797 |
| 折舊及減損: | | | | | | | | | | | |
| 114.1.1 | $- | $2,338,787 | $2,386,143 | $6,190,888 | $42,769 | $192,088 | $248,439 | $145,270 | $- | $- | $11,544,384 |
| 折舊 | - | 217,339 | 301,393 | 1,545,391 | 12,897 | 46,961 | 45,463 | 56,659 | - | - | 2,226,103 |
| 處分 | - | (73,792) | (477,224) | (1,700,064) | (7,343) | (40,387) | (29,675) | (60,931) | - | - | (2,389,416) |
| 114.12.31 | $- | $2,482,334 | $2,210,312 | $6,036,215 | $48,323 | $198,662 | $264,227 | $140,998 | $- | $- | $11,381,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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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 土地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模具設備 | 辦公設備 | 運輸設備 | 水電設備 | 其他設備 | 租賃權益
改良 | 未完工程及
待驗設備 | 合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3.1.1 | $- | $2,211,009 | $2,438,428 | $6,344,383 | $38,181 | $201,026 | $261,574 | $174,591 | $- | $- | $11,669,192 |
| 折舊 | - | 235,135 | 325,164 | 1,575,257 | 13,469 | 42,590 | 43,560 | 52,677 | - | - | 2,287,852 |
| 處分 | - | (107,357) | (377,449) | (1,728,752) | (8,881) | (51,528) | (56,695) | (81,998) | - | - | (2,412,660) |
| 113.12.31 | $- | $2,338,787 | $2,386,143 | $6,190,888 | $42,769 | $192,088 | $248,439 | $145,270 | $- | $- | $11,544,384 |
| 淨帳面金額: | | | | | | | | | | | |
| 114.12.31 | $5,447,982 | $3,591,576 | $875,830 | $5,256,677 | $33,114 | $201,078 | $172,892 | $116,372 | $- | $297,790 | $15,993,311 |
| 113.12.31 | $4,447,150 | $3,615,957 | $885,800 | $5,238,914 | $37,842 | $172,312 | $160,263 | $103,699 | $- | $81,476 | $14,743,413 |

(1)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借款成本資本化金額及其利率如下:

項目 114年度 113年度
未完工程 $10,220 $6,819
借款成本資本化利率區間 0.77%~0.80% 0.6%~0.75%

(2)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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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僅有部分現金支付之投資活動:

114.12.31 113.12.31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503,818 $2,037,669
預付設備款淨變動數 (699,230) 1,256,750
應付設備款淨變動數 (105,897) (137,054)
本期支付現金 $2,698,691 $3,157,365
  1. 無形資產
電腦軟體 其他無形資產 商譽 合計
成本:
114.1.1 $52,679 $7,966 $319,650 $380,295
增添-單獨取得 10,292 3,628 - 13,920
本期減少 (11,102) (2,778) - (13,880)
114.12.31 $51,869 $8,816 $319,650 $380,335
113.1.1 $84,656 $9,585 $319,650 $413,891
增添-單獨取得 5,391 1,848 - 7,239
本期減少 (37,368) (3,467) - (40,835)
113.12.31 $52,679 $7,966 $319,650 $380,295
攤銷及減損:
114.1.1 $28,598 $4,130 $- $32,728
攤銷 11,283 1,821 - 13,104
本期減少 (11,102) (2,778) - (13,880)
114.12.31 $28,779 $3,173 $- $31,952
113.1.1 $52,601 $5,744 $- $58,345
攤銷 13,365 1,853 - 15,218
本期減少 (37,368) (3,467) - (40,835)
113.12.31 $28,598 $4,130 $- $32,728
淨帳面金額:
114.12.31 $23,090 $5,643 $319,650 $348,383
113.12.31 $24,081 $3,836 $319,650 $347,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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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認列無形資產之攤銷金額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成本 $2,278 $2,465
銷售費用 $165 $157
管理費用 $6,532 $9,689
研發費用 $4,129 $2,907

10. 商譽與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之減損測試

為減損測試目的,因企業合併所取得之商譽,已分攤至維修市場_A部門現金產生單位。

分攤至每一現金產生單位之商譽之帳面金額:

商譽
維修市場_A部門
114.12.31 $319,650
113.12.31 $319,650

維修市場-A部門現金產生單位

維修市場-A部門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係依據使用價值決定,而使用價值係採用經管理階層所核定五年期財務預算之現金流量預測計算而得。現金流量預測已更新以反映相關產品需求之變動。現金流量預測所使用之折現率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分別為 11.61% 及 12.22% ,且超過五年期間之現金流量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均以過去實際經驗值及所屬產業之長期平均成長率予以外推估計。基於此更新之分析結果,管理階層認為分攤至此現金產生單位之商譽並未減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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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用以計算使用價值之關鍵假設

維修市場-A部門之使用價值計算對下列假設最為敏感:

(1) 毛利率
(2) 折現率
(3) 原料價格上漲幅度
(4) 用以外推超過預算期間之現金流量成長率

毛利率-毛利率係依據財務預算期間前過去實際平均毛利率及近期市場資訊推算。

維修市場-A部門因評估考量未來經濟產量提升及未來產業變化下,故預計使用平均毛利率逐年約略調升。

折現率-折現率係代表市場當時對每一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關於貨幣之時間價值及尚未納入現金流量估計之相關資產個別風險)。折現率計算係基於公司與其營運部門之特定情況,且自其加權平均資金成本(WACC)所衍生。WACC同時考量負債與權益。權益之成本係自公司之投資者對投資之預期報酬所衍生,而負債之成本則係基於公司有義務償還之附息借款。部門特定風險則採用個別beta因子而納入,此beta因子則依據公開可得之市場資料每年進行評估。

原料價格上漲幅度-其估計係取自原料主要供應商所公布近期價格及過去實際之原料價格波動作為參考。

成長率估計-成長率係依據過去銷售歷史資料及未來產業資訊。針對前述原因,用以外推維修市場-A部門之長期平均成長率。

假設變動之敏感性

有關維修市場-A部門之使用價值評估,管理階層相信前述關鍵假設並無相當可能之變動,而使該單位之帳面金額重大超過其可回收金額。

11. 短期借款

利率區間(%) 114.12.31 利率區間(%) 113.12.31
無擔保銀行借款 0.795% $3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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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2. 長期借款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長期借款明細如下:

債權人 期間 114.12.31 償還期間及辦法
金額
(單位:仟元) 利率(%)
彰化銀行
信用借款 108.07.05~
118.07.15 $213,805 (註) 自111年8月起每月還款共分84期,第1~83期每期還款4,972,214元,第84期還款4,972,238元。
彰化銀行
信用借款 108.07.05~
115.07.15 21,438 (註) 自111年8月起每月還款共分48期,第1~3期每期還款3,062,502元,第4~47期每期還款3,062,498元,第48期還款3,062,582元。
彰化銀行
信用借款 109.12.17~
119.12.15 25,239 (註) 自113年1月起每月還款共分84期,第1~83期每期還款420,643元,第84期還款420,631元。
彰化銀行
信用借款 113.11.13~
120.11.15 30,000 (註) 自116年12月起每月還款共分48期,每期還款625,000元。
玉山銀行
信用借款 108.07.04~
118.07.15 249,439 (註) 自111年8月起每月還款共分84期,第1~83期每期還款5,800,916元,第84期還款5,800,972元。
玉山銀行
信用借款 108.07.04~
115.07.15 25,010 (註) 自111年8月起每月還款共分48期,第1~47期每期還款3,572,919元,第48期還款3,572,807元。
玉山銀行
信用借款 111.04.15~
121.04.15 37,297 (註) 自114年5月起每月還款共分84期,每期還款490,750元。
玉山銀行
信用借款 113.11.12~
120.11.15 30,000 (註) 自116年12月起每月還款共分48期,每期還款625,000元。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債權人 期間 114.12.31 償還期間及辦法
金額
(單位:仟元) 利率(%)
中國信託 108.07.05~ 213,805 (註) 自111年8月起每月還款共分84期,第1~83期每期還款4,972,212元,第84期還款4,972,404元。
信用借款 118.07.15
中國信託 108.07.05~ 21,437 (註) 自111年8月起每月還款共分48期,每期還款3,062,500元。
信用借款 115.07.15
中國信託 110.12.17~ 30,286 (註) 自114年1月起每月還款共分84期,第1~83期每期還款420,643元,第84期還款420,631元。
信用借款 120.12.15
中國信託 113.11.12~ 30,000 (註) 自116年12月起每月還款共分48期,每期還款625,000元。
信用借款 120.11.15
王道銀行 108.07.04~ 171,838 (註) 自111年7月起每月還款共分85期,第1~84期每期還款3,996,272元,第85期還款3,994,152元。
信用借款 118.07.15
王道銀行 108.07.04~ 16,896 (註) 自111年7月起每月還款共分49期,第1~48期每期還款2,419,142元,第49期還款2,381,184元。
信用借款 115.07.15
王道銀行 111.05.17~ 26,469 (註) 自114年5月起每月還款共分85期,第1~84期每期還款343,753元,第85期還款343,748元。
信用借款 121.05.15
小計 1,142,959
減:一年內到期 (341,790)
合計 $801,169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債權人 期間 113.12.31 償還期間及辦法
金額
(單位:仟元) 利率(%)
彰化銀行
信用借款 108.07.05~
118.07.15 $273,472 (註) 自111年8月起每月還款共分84期,第1~83期每期還款4,972,214元,第84期還款4,972,238元。
彰化銀行
信用借款 108.07.05~
115.07.15 58,187 (註) 自111年8月起每月還款共分48期,第1~3期每期還款3,062,502元,第4~47期每期還款3,062,498元,第48期還款3,062,582元。
彰化銀行
信用借款 109.12.17~
119.12.15 30,286 (註) 自113年1月起每月還款共分84期,第1~83期每期還款420,643元,第84期還款420,631元。
彰化銀行
信用借款 113.11.13~
120.11.15 30,000 (註) 自116年12月起每月還款共分48期,每期還款625,000元。
玉山銀行
信用借款 108.07.04~
118.07.15 319,050 (註) 自111年8月起每月還款共分84期,第1~83期每期還款5,800,916元,第84期還款5,800,972元。
玉山銀行
信用借款 108.07.04~
115.07.15 67,885 (註) 自111年8月起每月還款共分48期,第1~47期每期還款3,572,919元,第48期還款3,572,807元。
玉山銀行
信用借款 111.04.15~
121.04.15 41,223 (註) 自114年5月起每月還款共分84期,每期還款490,750元。
玉山銀行
信用借款 113.11.12~
120.11.15 30,000 (註) 自116年12月起每月還款共分48期,每期還款625,000元。
中國信託
信用借款 108.07.05~
118.07.15 273,472 (註) 自111年8月起每月還款共分84期,第1~83期每期還款4,972,212元,第84期還款4,972,404元。
中國信託
信用借款 108.07.05~
115.07.15 58,188 (註) 自111年8月起每月還款共分48期,每期還款3,06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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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債權人 期間 113.12.31 償還期間及辦法
金額
(單位:仟元) 利率(%)
中國信託
信用借款 110.12.17~
120.12.15 35,334 (註) 自114年1月起每月還款共分84期,第1~83期每期還款420,643元,第84期還款420,631元。
中國信託
信用借款 113.11.12~
120.11.15 30,000 (註) 自116年12月起每月還款共分48期,每期還款625,000元。
王道銀行
信用借款 108.07.04~
118.07.15 219,793 (註) 自111年7月起每月還款共分85期,第1~84期每期還款3,996,272元,第85期還款3,994,152元。
王道銀行
信用借款 108.07.04~
115.07.15 45,926 (註) 自111年7月起每月還款共分49期,第1~48期每期還款2,419,142元,第49期還款2,381,184元。
王道銀行
信用借款 111.05.17~
121.05.15 29,219 (註) 自114年5月起每月還款共分85期,第1~84期每期還款343,753元,第85期還款343,748元。
小計 1,542,035
減:一年內到期 (399,075)
合計 $1,142,960

註: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八年度依「歡迎台商回台投資專案貸款要點」與指定銀行簽訂專案貸款合約,訂定契約條件及規範事項並依核定函規定完成。其利率為按郵政儲金二年期定儲機動利率減 0.095%~0.995%計息,且不超過郵政儲金二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加年息0.5個百分點計息。

13. 退職後福利計畫

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係屬確定提撥計畫。依該條例規定,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本公司業已依照該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每月依員工薪資百分之六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退休金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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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認列確定提撥計畫之費用金額分別為89,540仟元及88,756仟元。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訂定之員工退休金辦法係屬確定福利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之基數及核准其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計算。十五年以內(含)的服務年資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超過十五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惟基數累積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按月就薪資總額2.73%提撥退休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專戶儲存於臺灣銀行之專戶。另,本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述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若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述計算之退休金數額者,將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

由勞動部依據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進行資產配置,基金之投資以自行經營及委託經營方式,兼採主動與被動式管理之中長期投資策略進行投資。考量市場、信用、流動性等風險,勞動部設定基金風險限額與控管計畫,使在不過度承擔風險下有足夠彈性達成目標報酬。該基金之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計算之收益,若有不足,則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由國庫補足。因本公司無權參與該基金之運作及管理,故無法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第142段規定揭露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分類。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預期於下一年度提撥12,908仟元。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預期於民國一二五年及一二三年到期。

下表彙整確定福利計畫認列至損益之成本:

114年度 113年度
當期服務成本 $9,234 $4,340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 3,984 3,129
前期服務成本 36,000 -
合 計 $49,218 $7,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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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及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114.12.31 113.12.31 113.1.1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991,320 $920,119 $892,737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精算報告 (720,048) (678,688) (638,354)
其他非流動負債-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帳列數 $271,272 $241,431 $254,383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調節:

| |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 淨確定福利
負債(資產) |
| --- | --- | --- | --- |
| 113.1.1 | $892,737 | $(638,354) | $254,383 |
| 當期服務成本 | 4,340 | - | 4,340 |
| 利息費用(收入) | 10,981 | (7,852) | 3,129 |
| 小計 | 908,058 | (646,206) | 261,852 |
| 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 | | |
| 財務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 6,347 | - | 6,347 |
| 經驗調整 | 42,922 | - | 42,922 |
| 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 - | (57,752) | (57,752) |
| 小計 | 49,269 | (57,752) | (8,483) |
| 支付之福利 | (37,208) | 37,208 | - |
| 雇主提撥數 | - | (11,938) | (11,938) |
| 113.12.31 | $920,119 | $(678,688) | $241,431 |
| 當期服務成本 | 9,234 | - | 9,234 |
| 前期服務成本 | 36,000 | - | 36,000 |
| 利息費用(收入) | 15,183 | (11,199) | 3,984 |
| 小計 | 980,536 | (689,887) | 290,649 |
| 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 | | |
|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 (12,639) | - | (12,639) |
| 財務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 24,119 | - | 24,119 |
| 經驗調整 | 29,382 | - | 29,382 |
| 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 - | (47,330) | (47,330) |
| 小計 | 40,862 | (47,330) | (6,468) |
| 支付之福利 | (30,078) | 30,078 | - |
| 雇主提撥數 | - | (12,909) | (12,909) |
| 114.12.31 | $991,320 | $(720,048) | $271,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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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下列主要假設係用以決定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

114.12.31 113.12.31
折現率 1.42% 1.65%
預期薪資增加率 4.00% 4.00%

每一重大精算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114年度 113年度
確定福利義務增加 確定福利義務減少 確定福利義務增加 確定福利義務減少
折現率增加0.5% $- $(50,265) $- $(44,469)
折現率減少0.5% 54,858 - 48,097 -
預期薪資增加0.5% 53,171 - 46,734 -
預期薪資減少0.5% - (49,297) - (43,704)

進行前述敏感度分析時係假設其他假設不變之情況下,單一精算假設 (例如:折現率或預期薪資)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時,對確定福利義務可能產生之影響進行分析。由於部分精算假設相互有關,實務上甚少僅有單一精算假設發生變動,故此分析有其限制。

本期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並無不同。

  1. 權益

(1) 普通股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登記額定股本均為8,000,000仟元,每股面額10元,已發行股份均為591,477仟股。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利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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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 資本公積

114.12.31 113.12.31
發行溢價 $232,190 $232,190
轉換公司債轉換溢價 695,219 695,219
庫藏股票交易 93,950 93,950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6,032 6,032
認列子公司所有權益變動數 3,712 3,712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股權淨值之變動數 90,302 90,302
合併溢額 2,960,398 2,960,398
其他 69,915 69,319
合計 $4,151,718 $4,151,122

依法令規定,資本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外,不得使用,公司無虧損時,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產生之資本公積,每年得以實收資本之一定比率為限撥充資本,前述資本公積亦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現金分配。

(3) 盈餘分派及股利政策

依照本公司之章程規定,每年度決算後若有盈餘,除依法完納稅捐,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就其餘額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餘,得並同以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董事會得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東紅利就累積可分配盈餘提撥,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百分之四十,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東紅利總數之百分之十。

依公司法規定,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總額已達資本總額為止。法定盈餘公積得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得以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放新股或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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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依法令規定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已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餘額與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差額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權益減項淨額有迴轉時,得就其他權益減項淨額迴轉部分,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分派盈餘。

本公司依金管會於民國一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發布之金管證發字第1090150022號函令規定,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帳列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於轉換日因選擇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豁免項目而轉入保留盈餘部分,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本公司因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資產時,得就原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分派盈餘,惟本公司轉換日因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產生之保留盈餘為負數,故未予提列。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六日董事會擬議通過之民國一一四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案及每股股利,及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十九日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之民國一一三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案及每股股利,列示如下:

盈餘指撥及分配案 每股股利(元)
114年度 113年度 114年度 113年度
法定盈餘公積 $381,054 $438,527
普通股現金股利 2,957,385 3,134,828 每股5元 每股5.3元
合 計 $3,338,439 $3,573,355

有關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估列基礎及認列金額之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18。

  1. 營業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客戶合約之收入
銷貨收入-自製品 $16,418,840 $16,575,725
銷貨收入-外購品 2,893,180 2,795,189
銷貨收入-其他 443,670 451,477
合 計 $19,755,690 $19,82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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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與客戶合約之收入相關資訊如下:

(1) 收入細分

民國一一四年度收入組成部分如下:

組車市場 維修市場 合計
銷售商品
自製品 $1,505,542 $14,913,298 $16,418,840
外購品 - 2,893,180 2,893,180
其他 299,147 144,523 443,670
合 計 $1,804,689 $17,951,001 $19,755,690
收入認列時點:
於某一時點 $1,804,689 $17,951,001 $19,755,690

民國一一三年度收入組成部分如下:

組車市場 維修市場 合計
銷售商品
自製品 $1,520,197 $15,055,528 $16,575,725
外購品 - 2,795,189 2,795,189
其他 281,145 170,332 451,477
合 計 $1,801,342 $18,021,049 $19,822,391
收入認列時點:
於某一時點 $1,801,342 $18,021,049 $19,822,391

(2) 合約餘額

合約負債—流動(帳列其他流動負債-其他項下)

114.12.31 113.12.31 113.1.1
銷售商品 $195,350 $141,541 $116,051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合約負債餘額重大變動之說明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期初餘額本期轉列收入 $(64,084) $(37,056)
本期預收款增加(扣除本期發生並轉列收入) 117,893 6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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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費用-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
應收帳款 $3,520 $7,562

與信用風險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本公司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評估係屬信用風險低者(與期初之評估結果相同),因此皆以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損失金額。由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皆係屬信用良好之銀行等金融機構,本期並無提列備抵損失。

本公司之應收款項(包含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皆採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評估備抵損失金額之相關說明如下:

除個別客戶依實際發生信用減損提列減損損失外,係考量交易對手信用等級、區域及產業等因素區分群組,並採用準備矩陣衡量備抵損失,相關資訊如下:

114.12.31

| | 未逾期
(註) | 逾期天數 | | | | | 合計 |
| --- | --- | --- | --- | --- | --- | --- | --- |
| | | 30天內 | 31-90天 | 91-180天 | 181-360天 | 360天以上 | |
| 總帳面金額 | $4,568,035 | $438,463 | $13,808 | $- | $- | $- | $5,020,306 |
| 損失率 | 0.5% | 0.5~1% | 2~42% | 43~85% | 86~100% | 100% | |
| 存續期間預期
信用損失 | 25,885 | 3,045 | 1,620 | - | - | - | 30,550 |
| 小 計 | $4,542,150 | $435,418 | $12,188 | $- | $- | $- | $4,989,756 |

113.12.31

| | 未逾期
(註) | 逾期天數 | | | | | 合計 |
| --- | --- | --- | --- | --- | --- | --- | --- |
| | | 30天內 | 31-90天 | 91-180天 | 181-360天 | 360天以上 | |
| 總帳面金額 | $3,107,448 | $251,050 | $24,839 | $9,168 | $- | $3,749 | $3,396,254 |
| 損失率 | 0.5% | 0.5~1% | 1~31% | 31~55% | 56~82% | 100% | |
| 存續期間預期
信用損失 | 13,791 | 2,263 | 2,981 | 4,246 | - | 3,749 | 27,030 |
| 小 計 | $3,093,657 | $248,787 | $21,858 | $4,922 | $- | $- | $3,369,224 |

註:本公司之應收票據皆屬未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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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資訊如下: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114.1.1 $651 $26,379
本期增加(迴轉)金額 - 3,520
因無法收回而沖銷 - -
114.12.31 $651 $29,899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113.1.1 $651 $18,817
本期增加(迴轉)金額 - 7,562
因無法收回而沖銷 - -
113.12.31 $651 $26,379

17. 租賃

(1) 本公司為承租人

本公司承租多項不同之資產,包括不動產(土地)及其他設備。各個合約之租賃期間介於2年至15年間。

租賃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之影響說明如下:

A. 資產負債表認列之金額

(a) 使用權資產

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

114.12.31 113.12.31
土 地 $1,438,758 $1,229,692
其他設備 16,240 20,880
合 計 $1,454,998 $1,250,572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對使用權資產分別增添290,682仟元及1,262,686仟元。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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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b) 租賃負債

114.12.31 113.12.31
租賃負債 $1,431,150 $1,258,109
流動 $18,659 $6,109
非流動 1,412,491 1,252,000
合計 $1,431,150 $1,258,109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請詳附註六.19;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租賃負債之到期分析請詳附註十二.5。

B. 綜合損益表認列之金額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

114年度 113年度
土地 $81,616 $33,910
其他設備 4,640 4,254
合計 $86,256 $38,164

C. 承租人與租賃活動相關之收益及費損

114年度 113年度
短期租賃之費用 $9,157 $9,942
低價值資產租賃之費用(不包括短期租賃之低價值資產租賃之費用) 358 379
合計 $9,515 $10,321

D. 承租人與租賃活動相關之現金流出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分別為28,501仟元及29,103仟元。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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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如下:

| 功能別
性質別 | 114年度 | | | 113年度 | | |
| --- | --- | --- | --- | --- | --- | --- |
| | 屬於營業
成本者 | 屬於營業
費用者 | 合計 | 屬於營業
成本者 | 屬於營業
費用者 | 合計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 | | |
| 薪資費用 | $1,546,150 | $1,166,296 | $2,712,446 | $1,566,906 | $1,178,082 | $2,744,988 |
| 勞健保費用 | 170,853 | 108,875 | 279,728 | 164,713 | 101,636 | 266,349 |
| 退休金費用 | 80,749 | 58,009 | 138,758 | 47,855 | 48,370 | 96,225 |
| 董事酬金 | - | 62,369 | 62,369 | - | 61,177 | 61,177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88,388 | 47,104 | 135,492 | 86,614 | 46,028 | 132,642 |
| 折舊費用 | 2,115,758 | 196,601 | 2,312,359 | 2,142,927 | 183,089 | 2,326,016 |
| 攤銷費用 | 2,278 | 10,826 | 13,104 | 2,465 | 12,753 | 15,218 |

附註:

A.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員工人數分別為 3,798 人及 3,722 人,其中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皆為 5 人。

B. 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於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買賣之公司,應增加揭露以下資訊:

(1) 本公司本年度及前一年度之平均員工福利費用分別為 861 仟元及 871 仟元。
(2) 本公司本年度及前一年度之平均員工薪資費用分別為 715 仟元及 738 仟元。
(3) 本公司本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變動情形為減少 3.12%。
(4) 本公司已依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故未認列監察人酬勞。

(5) 本公司薪資報酬政策:

a.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已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及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且提董事會決議通過。
b. 依公司章程第 16 條,董事執行本公司職務時,不論公司營業盈虧,公司得支給報酬,其報酬依其對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之價值,參酌同業通常水準授權董事會議定之。
c. 依公司章程第 23 條,董事之車馬費由董事會議訂之。
d. 依公司章程第 24 條,本公司得設經理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
e. 本公司獨立董事之職責相關事項,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外,皆依本公司「獨立董事職責範疇規定」之規定,其酬金經相關法定程序酌定為月支之固定報酬,不參與公司之盈餘分派。
f. 經理人及員工薪資報酬主要包含薪資、獎金及福利等三部分,薪資是依據個人的能力及其所任職位等要素核敘,獎金則是連結員工及部門目標達成以及公司之經營績效來發給,至於福利設計,則依法令的規定及兼顧員工的需求,來設計員工可享有的福利。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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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g. 為加強公司之經營績效,並激勵經理人及員工分享公司經營成果,特制定年終獎金管理辦法及績效獎金管理辦法,由稅前淨利提撥一固定比率發放。

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如為新台幣伍億元(含)以上,則提撥伍佰萬元為員工酬勞(本項員工酬勞數額之百分之九十七應為基層員工分配酬勞),及提撥壹仟伍佰萬元為董事酬勞。若年度獲利未達伍億元,則依獲利的百分之一提撥員工酬勞(本項員工酬勞數額之百分之九十七應為基層員工分配酬勞)及不高於獲利的百分之三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規定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述員工酬勞若以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有關董事會通過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相關資訊,請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依當年度之獲利狀況,分別以5,000仟元及15,000仟元估列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並以費用認列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六日董事會決議以現金發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別為5,000仟元及15,000仟元。

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實際配發員工酬勞與董事酬勞金額分別為5,000仟元及15,000仟元,與民國一一三年度財報報告以費用列帳之金額並無重大差異。

  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 其他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租金收入 $1,000 $1,000
利息收入 75,768 97,725
股利收入 10,998 9,742
其他收入-其他 174,173 239,878
合 計 $261,939 $348,345

(2) 其他利益及損失

114年度 113年度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16,916 $4,970
處分投資利益 2,172 -
淨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292,108) 353,571
其他損失 (1,016) (1,243)
合 計 $(274,036) $357,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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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3) 財務成本

114年度 113年度
銀行借款之利息 $(795) $(4,805)
租賃負債之利息 (9,036) (2,159)
利息費用合計 (9,831) (6,964)
財務成本合計 $(9,831) $(6,964)
  1. 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

民國一一四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當期產生 當期重分類調整 其他綜合損益 所得稅利益(費用) 稅後金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6,468 $- $6,468 $(1,293) $5,175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180,106) - (180,106) - (180,106)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31,679) - (31,679) - (31,679)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21,342) - (21,342) 4,268 (17,074)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11,719 - 11,719 (2,344) 9,375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合計 $(214,940) $- $(214,940) $631 $(21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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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民國一一三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當期產生 當期重分類調整 其他綜合損益 所得稅利益(費用) 稅後金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8,483 $- $8,483 $(1,697) $6,78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40,735) - (40,735) - (40,735)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5,950) - (5,950) - (5,95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35,702 - 135,702 (27,140) 108,562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98,517 - 98,517 (19,703) 78,814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合計 $196,017 $- $196,017 $(48,540) $147,477
  1. 所得稅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度所得稅費用(利益)主要組成如下: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114年度 113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應付所得稅 $823,742 $1,010,020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於本期之調整 (4,938) (7,977)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與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其迴轉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34,092 40,483
以前年度未認列之課稅損失、所得稅抵減或暫時性差異於本年度認列數 - -
所得稅費用 $852,896 $1,042,526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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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114年度 113年度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4,268) $27,140
確定福利計劃之再衡量數 1,293 1,69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2,344 19,703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關之所得稅 $(631) $48,540

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乘以所適用所得稅率之金額調節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來自於繼續營業單位之稅前淨利 $4,656,706 $5,419,441
按相關國家所得所適用之國內稅率計算之稅額 $931,340 $1,083,888
免稅收益之所得稅影響數 (8,547) (6,553)
報稅上不可減除費用之所得稅影響數 395 199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所得稅影響數 (65,354) (27,025)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於本年度調整 (4,938) (7,977)
其他依稅法調整之所得稅影響數 - (6)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合計 $852,896 $1,04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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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與下列項目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餘額:

民國一一四年度

| | 期初餘額 | 認列於
損益 | 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 | 直接認列
於權益 | 期末餘額 |
| --- | --- | --- | --- | --- | --- |
| 暫時性差異 | | | | | |
|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 $5,957 | $- | $- | $- | $5,957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 | 148 | (148) | - | - | - |
| 未實現兌換(利益)損失 | (15,501) | (10,628) | - | - | (26,129) |
| 未實現銷貨折讓 | 7,915 | (257) | - | - | 7,658 |
| 聯屬公司間未實現銷貨毛利 | 2,878 | (425) | - | - | 2,453 |
| 未實現依權益法評價國外投資(利益) | (239,804) | (39,517) | - | - | (279,321) |
| 未實現依權益法評價國外投資損失 | 91,230 | (28,222) | - | - | 63,008 |
| 未實現退休金費用-子公司 | 20,772 | - | - | - | 20,772 |
| 退休金精算損益 | 31,515 | - | (1,293) | - | 30,222 |
| 國外子公司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32,333) | - | 1,924 | - | (30,409) |
| 未休假給付估列 | 16,740 | 1,200 | - | - | 17,940 |
| 取得子公司股權淨值差 | 28,293 | - | - | - | 28,293 |
| 未實現退休金費用-本公司 | (25,028) | 7,262 | - | - | (17,766) |
| 其他 | (59,763) | 36,643 | - | - | (23,120) |
|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 | $(34,092) | $631 | $-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額 | $(166,981) | | | | $(200,442) |
|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 | | |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206,479 | | | | $177,333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373,460) | | | | $(377,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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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民國一一三年度

| | 期初餘額 | 認列於
損益 | 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 | 直接認列
於權益 | 期末餘額 |
| --- | --- | --- | --- | --- | --- |
| 暫時性差異 | | | | | |
|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 $6,542 | $(585) | $- | $- | $5,957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 | 1,875 | (1,727) | - | - | 148 |
| 未實現兌換(利益)損失 | 32,416 | (47,917) | - | - | (15,501) |
| 未實現銷貨折讓 | 10,060 | (2,145) | - | - | 7,915 |
| 聯屬公司間未實現銷貨毛利 | 1,838 | 1,040 | - | - | 2,878 |
| 未實現依權益法評價國外投資(利益) | (216,889) | (22,915) | - | - | (239,804) |
| 未實現依權益法評價國外投資損失 | 52,825 | 38,405 | - | - | 91,230 |
| 未實現退休金費用-子公司 | 20,772 | - | - | - | 20,772 |
| 退休金精算損益 | 33,212 | - | (1,697) | - | 31,515 |
| 國外子公司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4,510 | - | (46,843) | - | (32,333) |
| 未休假給付佔列 | 15,780 | 960 | - | - | 16,740 |
| 取得子公司股權淨值差 | 28,293 | - | - | - | 28,293 |
| 未實現退休金費用-本公司 | (24,134) | (894) | - | - | (25,028) |
| 其他 | (55,058) | (4,705) | - | - | (59,763) |
|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 | $(40,483) | $(48,540) | $-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額 | $(77,958) | | | | $(166,981) |
|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 | | |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219,154 | | | | $206,479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297,112) | | | | $(373,460) |

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之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如下:

本公司 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
核定至民國11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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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2. 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期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除以當期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稀釋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期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除以當期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加上所有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轉換為普通股時將發行之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

114年度 113年度
(1)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仟元) $3,803,810 $4,376,915
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仟股) 591,477 591,477
基本每股盈餘(元) $6.43 $7.40
114年度 113年度
(2)稀釋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仟元) $3,803,810 $4,376,915
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仟股) 591,477 591,477
稀釋效果:
員工紅利(報酬)-股票(仟股) 59 54
經調整稀釋效果後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仟股) 591,536 591,531
稀釋每股盈餘(元) $6.43 $7.40

於報導期間後至財務報表通過發布前,並無任何重大改變期末流通在外普通股或潛在普通股股數之其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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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七、關係人交易

於財務報導期間內與本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如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鼎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福州東陽塑料製品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廣州東陽立松模具製造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重慶大江東陽塑料製品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TYG PRODUCTS L.P. 本公司之子公司
敦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關聯企業
TAI Plus LLC 本公司之其他關係人

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銷貨

114年度 113年度
本公司之子公司 $156,441 $211,466

銷售予上述關係人者,其售價及收款條件與非關係人相當。

2. 進貨

114年度 113年度
本公司之子公司 $39,321 $18,567
本公司之關聯企業 88,708 98,238
合 計 $128,029 $116,805

向其他關係人之進貨,其進價及付款期間與非關係人相當。

3. 應收帳款-關係人

114.12.31 113.12.31
本公司之子公司 $35,885 $30,968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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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應付帳款-關係人
114.12.31 113.12.31
本公司之子公司 $2,024 $5,845
本公司之關聯企業 24,862 25,083
合 計 $26,886 $30,928
  1. 其他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度向子公司、關聯企業收取管理費收入分別為63,658仟元及64,356仟元。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帳列其他應收款分別為26,003仟元及30,995仟元。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度向其他關係人支付服務費金額分別為11,269仟元及11,516仟元。

  1. 本公司主要管理階層之獎酬
114年度 113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86,853 $85,774
退職後福利 108 108
合 計 $86,961 $85,882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計有下列資產作為擔保品:

帳面金額
項目 114.12.31 113.12.31 擔保債務內容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57,342 $153,529 履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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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1.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除已於其他附註列示外,本公司計有下列或有負債及承諾事項未列入財務報表之中:

(1) 已開立未使用信用狀金額如下:(單位:仟元)

幣別 114.12.31
美金 $771
台幣 83,452

(2)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委由金融機構出具56,000仟元之購貨保證函予供應商。

  1.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因本公司之關係企業一福州東陽、佛山東陽、TONG YANG HOLDING CORPORATION及廣州東陽立松向金融機構融資借款,由本公司出具“Letter of support”予該金融機構,表明如下:在相關之銀行借款尚未清償前,本公司將持續協助關係企業維持良好之財務狀況。

  2.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與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民國一一五年第一季購買鋼捲合約,總價為215,137仟元,本公司並已開立保證票據18,000仟元。

  3.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尚有重大工程合約如下:(單位:仟元)

工程名稱 合約金額 已付金額 未付金額
七股廠區建築工程 $648,000 $129,600 $518,400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事項。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本集團於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經董事會決議,出售第三地區投資事業TONG YANG HOLDING CORPORATION所持有大陸地區轉投資公司大協西川東陽汽車部件(南京)有限公司之 45% 股權,並於民國一一五年一月完成股權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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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其他

  1. 金融工具之種類

金融資產
| | 114.12.31 | 113.12.31 |
| --- | --- |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347,236 | $527,342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不含庫存現金) | 1,215,073 | 3,487,113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175,369 | 153,529 |
| 應收票據 | 12,014 | 9,787 |
|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 4,977,742 | 3,359,437 |
| 其他應收款 | 94,841 | 125,834 |
| 存出保證金(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 | 9,138 | 14,939 |
| 合計 | $6,831,413 | $7,677,981 |

金融負債
| | 114.12.31 | 113.12.31 |
| --- | --- | --- |
| 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 短期借款 | $300,000 | $- |
| 應付款項 | 3,282,195 | 3,373,967 |
| 租賃負債 | 1,431,150 | 1,258,109 |
|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 1,142,959 | 1,542,035 |
| 合計 | $6,156,304 | $6,174,111 |

  1.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公司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主要為管理營運活動相關之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本公司依政策及風險偏好,進行前述風險之辨認、衡量及管理。

本公司對於前述財務風險管理已依相關規範建立適當之政策、程序及內部控制,重要財務活動須經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覆核。於財務管理活動執行期間,本公司需確實遵循所訂定之財務風險管理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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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3. 市場風險

本公司之市場風險係金融工具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其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波動之風險,市場風險主要包括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例如權益工具)。

實務上極少發生單一風險變數單獨變動之情況,且各風險變數之變動通常具關聯性,惟以下各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並未考慮相關風險變數之交互影響。

匯率風險

本公司匯率風險主要與營業活動(收入或費用所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功能性貨幣不同時)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有關。

本公司之應收外幣款項與應付外幣款項之部分幣別相同,此時,部位相當部分會產生自然避險效果,針對部分外幣款項則使用自然避險,不符合避險會計之規定,因此未採用避險會計;另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係屬策略投資,因此,本公司未對此進行避險。

本公司匯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主要外幣貨幣性項目,其相關之外幣升值/貶值對本公司損益之影響。本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受美金匯率波動影響,敏感度分析資訊如下:

當新台幣對美元升值/貶值1%時,對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損益將分別減少/增加47,089仟元及47,611仟元。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係因市場利率之變動而導致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或未來現金流量波動之風險,本公司之利率風險主要係來自於浮動利率債務工具投資、固定利率借款及浮動利率借款。

本公司以維持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之組合,並輔以利率交換合約以管理利率風險,惟因不符合避險會計之規定,未適用避險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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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有關利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利率暴險項目,包括浮動利率投資、浮動利率借款及利率交換合約,並假設持有一個會計年度,當利率上升/下降十個基本點,對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損益將分別增加/減少(53)仟元及2,102仟元。

權益價格風險

本公司持有未上市櫃之權益證券,其公允價值會因該等投資標的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本公司持有之未上市櫃權益證券包含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類別。本公司藉由多角化投資並針對單一及整體之權益證券投資設定限額,以管理權益證券之價格風險。權益證券之投資組合資訊需定期提供予本公司之高階管理階層,董事會則須對所有之權益證券投資決策進行複核及核准。

其他權益工具之公允價值層級屬第三級者,敏感度分析資訊詳附註十二、8。

4. 信用風險管理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所載之義務,並導致財務損失之風險。本公司之信用風險係因營業活動(主要為應收帳款及票據)及財務活動(主要為銀行存款及各種金融工具)所致。

本公司各單位係依循信用風險之政策、程序及控制以管理信用風險。所有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評估係綜合考量該交易對手之財務狀況、信評機構之評等、以往之歷史交易經驗、目前經濟環境以及本公司內部評等標準等因素。本公司亦於適當時機使用某些信用增強工具(例如預收貨款及保險等),以降低特定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前十大客戶應收款項占本公司應收款項餘額之百分比分別為 68% 及 58% ,其餘應收款項之信用集中風險相對並不重大。

本公司之財務部依照公司政策管理銀行存款、固定收益證券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由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係由內部之控管程序決定,屬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有投資等級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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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流動性風險管理

本公司藉由現金及約當現金、高流動性之有價證券、銀行借款及租賃等合約以維持財務彈性。下表係彙總本公司金融負債之合約所載付款之到期情形,依據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並以其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所列金額亦包括約定之利息。以浮動利率支付之利息現金流量,其未折現之利息金額係依據報導期間結束日殖利率曲線推導而得。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於一年 一至二年 二至三年 三年以上 合計
114.12.31
借款 $649,542 $264,595 $283,143 $265,305 $1,462,585
應付款項 3,282,195 - - - 3,282,195
租賃負債 18,659 17,892 17,578 1,386,560 1,440,689
113.12.31
借款 $409,647 $349,542 $264,595 $548,447 $1,572,231
應付款項 3,373,967 - - - 3,373,967
租賃負債 6,109 5,782 5,014 1,241,468 1,258,373
  1.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調節

民國一一四年度之負債之調節資訊:

| | 短期借款 | 長期借款
(含一年內到期) | 租賃負債 | 來自籌資活動之
負債總額 |
| --- | --- | --- | --- | --- |
| 114.1.1 | $- | $1,542,035 | $1,258,109 | $2,800,144 |
| 現金流量 | 300,000 | (399,076) | (18,986) | (118,062) |
| 非現金之變動 | - | - | 192,027 | 192,027 |
| 114.12.31 | $300,000 | $1,142,959 | $1,431,150 | $2,874,109 |

民國一一三年度之負債之調節資訊:

| | 短期借款 | 長期借款
(含一年內到期) | 租賃負債 | 來自籌資活動之
負債總額 |
| --- | --- | --- | --- | --- |
| 113.1.1 | $- | $1,839,387 | $13,666 | $1,853,053 |
| 現金流量 | - | (297,352) | (18,782) | (316,134) |
| 非現金之變動 | - | - | 1,263,225 | 1,263,225 |
| 113.12.31 | $- | $1,542,035 | $1,258,109 | $2,800,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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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7.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1) 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資產所能收取或移轉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本公司衡量或揭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A. 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應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負債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主要係因此類工具之到期間短。

B. 於活絡市場交易且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公允價值係參照市場報價決定(例如,上市櫃股票、受益憑證、債券及期貨等)。

C. 無活絡市場交易之權益工具(例如未公開發行公司股票)採市場法估計公允價值,係以相同或可比公司權益工具之市場交易所產生之價格及其他攸關資訊(例如缺乏流通性折價因素、類似公司股票本益比、類似公司股票股價淨值比等輸入值)推估公允價值。

D. 無活絡市場報價之債務類工具投資及銀行借款,公允價值係以交易對手報價或評價技術決定,評價技術係以現金流量折現分析為基礎決定,其利率及折現率等假設主要係參考類似工具相關資訊(例如櫃買中心參考殖利率曲線、Reuters商業本票利率平均報價及信用風險等資訊)。

E. 無活絡市場報價之衍生金融工具,其中屬非選擇權衍生金融工具,係採用交易對手報價或存續期間適用之殖利率曲線以現金流量折現分析計算公允價值;屬選擇權衍生金融工具,則採用交易對手報價、適當之選擇權定價模式(例如Black-Scholes模型)或其他評價方法(例如,Monte Carlo Simulation)計算公允價值。

(2)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本公司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趨近於公允價值。

(3) 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相關資訊

本公司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資訊請詳附註十二、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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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8. 公允價值層級

(1) 公允價值層級定義

以公允價值衡量或揭露之所有資產及負債,係按對整體公允價值衡量具重要性之最低等級輸入值,歸類其所屬公允價值層級。各等級輸入值如下:

第一等級: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

第二等級: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之報價者除外。

第三等級: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對以重複性基礎認列於財務報表之資產及負債,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重評估其分類,以決定是否發生公允價值層級之各等級間之移轉。

(2) 公允價值衡量之層級資訊

本公司未有非重複性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重複性資產及負債之公允價值層級資訊列示如下: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權益工具 $- $- $347,236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權益工具 $- $- $527,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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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公允價值層級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本公司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及負債,並無公允價值層級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重複性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

本公司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及負債屬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者,期初至期末餘額之調節列示如下: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股票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股票
114年度 113年度
期初餘額 $527,342 $568,077
本期認列: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180,106) (40,735)
期末餘額 $347,236 $527,342

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資訊

本公司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用於公允價值衡量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如下表所列示: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重大不可 輸入值與公允價值關係 輸入值與公允價值關係之敏感度分析價值關係
評價技術 觀察輸入值 量化資訊
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股票 市場法 類似公司本益比 10.16~43.35 類似公司本益比越高,公允價值估計數越高。 類似公司本益比上升(下降)10%,對本公司權益將增加/減少33,724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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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重大不可 輸入值與公允價值關係 輸入值與公允價值關係之敏感度分析價值關係
評價技術 觀察輸入值 量化資訊
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股票 市場法 類似公司本益比 10.11~17.02 類似公司本益比越高,公允價值估計數越高。 類似公司本益比上升(下降)10%,對本公司權益將增加/減少51,734仟元

第三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流程

本公司財務部門負責進行公允價值驗證,藉獨立來源資料使評價結果貼近市場狀態、確認資料來源係獨立、可靠、與其他資源一致以及代表可執行價格,並於每一報導日依據公司會計政策須作重衡量或重評估之資產及負債之價值變動進行分析,以確保評價結果係屬合理。

9.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

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114.12.31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USD $150,755 31.438 $4,739,436
EUR 922 36.955 34,073
JPY 71,050 0.2007 14,260
CNY 2,617 4.498 11,771
非貨幣性項目:
USD 139,916 31.438 4,398,670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USD $971 31.438 $30,526
CNY 1,271 4.498 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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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金額單位:仟元

113.12.31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USD $146,074 32.781 $4,788,452
EUR 972 34.072 33,118
JPY 79,440 0.2089 16,595
CNY 1,763 4.491 7,918
非貨幣性項目:
USD 130,268 32.781 4,270,303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USD $835 32.781 $27,372
CNY 2,332 4.491 10,473

由於本公司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無法按各重大影響之外幣幣別揭露貨幣性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兌換損益資訊。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外幣兌換(損失)利益分別為(292,108)仟元及353,571仟元。

上述資訊係以外幣帳面金額(已換算至功能性貨幣)為基礎揭露。

  1. 資本管理

本公司資本管理之最主要目標,係確認維持健全之信用評等及良好之資本比率,以支持企業營運及股東權益之極大化。本公司依經濟情況以管理並調整資本結構,可能藉由調整股利支付、返還資本或發行新股以達成維持及調整資本結構之目的。

  1. 技術合作契約

① 依照本公司與日商 Hitachi Chemical Co., Ltd. (現更名為Resonac Corporation)訂立於民國一〇七年七月一十七日之技術合作契約,該公司應提供汽車用塑膠尾門技術資訊及技術的協助等服務,本公司則應按契約規定之付款金額及期間支付技術報酬金給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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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② 依照本公司與日商 株式會社FALTEC.訂立於民國一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之技術合作契約,該公司應提供安裝於P33A車型上之零配件等技術資訊及技術的協助等服務,本公司則應按契約規定之付款金額及期間支付技術報酬金給該公司。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詳附表一。
(2) 為他人背書保證:詳附表二。
(3)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詳附表三。
(4) 與關係人進、銷貨交易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5)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 對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具有重大影響力或控制者:詳附表四。
(2) 對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具有控制力者,須再揭露被投資公司從事前款第一目至第九目交易之相關資訊,但被投資公司之總資產或營業收入若未達發行人各該項金額百分之十,或係直接或間接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者,得僅揭露第一目至第四目交易之相關資訊:詳附表四。

3. 大陸投資資訊:(本公司)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本期損益及認列之投資收益、期末投資帳面價值、已匯回投資收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詳附表五。
(2)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暨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及其他有助於瞭解大陸投資對財務報告影響之有關資料:詳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五。

十四、部門資訊

請參閱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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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附表一

資金貸與他人:
單位:仟元

| 編號
(註一) | 貸出資金
之公司 | 貸與
對象 | 往來項目 | 是否
為關係人 | 本期最高
金額
(註八) | 期末餘額 | 實際動支
金額 | 利率
區間 | 資金貸
與性質
(註四) | 業務往來
金額
(註五) | 有短期融通
資金必要之
原因
(註六) | 提列
備抵
損失
金額 | 擔保品 | | 對個別對象資
金貸與限額
(註二) | 資金貸與
總限額
(註三)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名稱 | 價值 | | | |
| 1 | TONG YANG
HOLDING
CORPORATION | 襄陽東陽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 其他應收款 | 是 | $183,000
(RMB 40,000) | $-
(RMB -) | $-
(RMB -) | -% | 2 | - | 營運週轉 | - | - | - | $873,253
(USD 27,777) | $1,746,507
(USD55,554) | (註七) |
| 1 | TONG YANG
HOLDING
CORPORATION | 福州東陽塑料製品有限公司 | 其他應收款 | 是 | 89,960
(RMB 20,000) | 89,960
(RMB 20,000) | 89,960
(RMB 20,000) | -% | 2 | - | 營運週轉 | - | - | - | 873,253
(USD 27,777) | 1,746,507
(USD55,554) | (註七) |

(註一) 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融通資訊應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發行人填0。
(2) 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 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個別對象之資金融通限額:
(1) 有業務往來者: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雙方業務往來金額為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雙方間進貨或銷貨金額孰高者。
(2) 有資金融通之必要者:本公司-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金額以不超過當期股權淨值百分之十為限。

子公司-TONG YANG HOLDING CORPORATION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金額以不超過當期股權淨值百分之二十為限。

(註三) 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外資金融通限額不得超過當期股權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

(註四) 資金貸與性質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有業務往來者請填1。
(2) 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請填2。

(註五) 資金貸與性質屬1者,應填列業務往來金額,業務往來金額係指貸出資金之公司與貸與對象最近一年度之業務往來金額。

(註六) 資金貸與性質屬2者,應具體說明必要貸與資金之原因及貸與對象之資金用途,例如償還借款、購置設備、營業週轉...等。

(註七) 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註八) 係依當年度資金貸與他人之最高餘額。

(註九) 114年12月31日美元兌換新台幣匯率為1:31.438;人民幣兌換新台幣匯率為1:4.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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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附表二

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仟元

| 編號
(註一) |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
(註三) | 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
(註六) |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 | 實際動支金額 | 背書保證以財產設定質押擔保金額 |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
(註四) |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 |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背書保證 | 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司名稱 | 關係
(註二) | | | | | | | | | | | |
| 1 | TONG YANG HOLDING CORPORATION | 襄陽東陽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 (2) | $873,253
(USD 27,777) | $440,700
(RMB100,000) | $359,840
(RMB 80,000) | $175,265
(RMB 38,965) | - | 8.24% | $1,746,507
(USD 55,554) | Y | N | Y | (註五) |
| 1 | TONG YANG HOLDING CORPORATION | 福州東陽塑料製品有限公司 | (2) | 873,253
(USD 27,777) | 320,250
(RMB 70,000) | 292,370
(RMB 65,000) | 24,739
(RMB 5,500) | - | 6.70% | 1,746,507
(USD 55,554) | Y | N | Y | (註五) |
| 1 | TONG YANG HOLDING CORPORATION | 佛山東陽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 (2) | 873,253
(USD 27,777) | 68,625
(RMB 15,000) | 67,470
(RMB 15,000) | 22,490
(RMB 5,000) | - | 1.55% | 1,746,507
(USD 55,554) | Y | N | Y | (註五) |

註一:本公司及子公司背書保證資訊應分別列兩表並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本公司填0。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六種,標示種類即可:
(1) 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2) 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3) 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4) 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
(5) 基於承攜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 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7) 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

註三: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最近期淨值百分之二十。

註四:背書保證最高限額:背書保證者最近期淨值百分之四十。

註五: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註六:係依當年度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最高餘額。

註七:114年12月31日美元兌換新台幣匯率為1:31.438;人民幣兌換新台幣匯率為1:4.498。

80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附表三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註一)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期末 備註
股數(仟股)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註二)
本公司 股票-豐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被投資公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0 10,000 10.00% 500 元
股票-福短 7,284 337,236 14.14% 46.3 元
鼎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福短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被投資公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344 62,229 2.61% 46.3 元

註一:本表所稱有價證券,係指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範圍內之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註二: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係參考可比較公司評價後之每股公允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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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附表四
對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具有重大影響力或控制力者:
單位:仟元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註一) 期末持有 持股比例*被投資公司期末淨值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註二) 備註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仟股) 比率 帳面金額(註三)
本公司 敦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塗料、化工原料之加工及買賣 $58,465 $58,465 3,600 40.00% $112,750 $110,693 $13,593 $5,436
TONG YANG HOLDING CORPORATION 英屬開曼群島 一般投資業 3,059,545
(USD 91,058) 3,059,545
(USD 91,058) 59,000 100.00% 4,366,252 4,366,252 160,190 160,190 (註四)
HOW BOND INVESTMENT CO.,LTD. 英屬維京群島 一般投資業 603,434
(USD 16,000) 603,434
(USD 16,000) 16,000 100.00% 1,668,358 1,680,623 197,583 197,583 (註四)
鼎錙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汽車零組件及模具進出口買賣業務 66,865 66,865 2,000 100.00% 85,777 85,777 2,331 2,331 (註四)
如陽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汽車零件之生產及銷售 242,740 242,740 12,947 58.95% 242,487 242,493 1,519 1,026 (註四)
C & D CAPITAL II CORPORATION 英屬維京群島 一般投資業 142,375
(USD 4,393) 147,364
(USD 4,557) 4,393 42.53% 32,419 137,514 (195) (19,083) (註六)
吳氏塑膠製品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汽車零件之生產及銷售 - 15,000 - - - - - - (註九)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附表四(續)
單位:仟元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註一)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備註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註三)
TONG YANG HOLDING CORPORATION 長春富維東陽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大陸 生產及銷售各種機動車輛配套塑料製品等 USD 13,230 USD 13,230 - 49.00% USD 56,305 USD 9,586 USD 4,697
福州東陽塑料製品有限公司 大陸 生產及銷售各種機動車輛配套塑料製品等 USD 38,000 USD 34,000 - 100.00% USD 6,110 USD 792 USD 792 (註四)
重慶大江東陽塑料製品有限公司 大陸 生產及銷售各種機動車輛配套塑料製品等 USD 7,150 USD 7,150 - 55.00% USD 16,969 USD 6,953 USD 3,824 (註四)
大協西川東陽汽車部件(南京)有限公司 大陸 生產及銷售各種機動車輛配套塑料製品等 USD 12,375 USD 12,375 - 45.00% USD 10,729 USD 670 USD 302 (註十一)
襄陽東陽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大陸 生產及銷售各種機動車輛配套塑料製品等 USD 37,798 USD 37,798 - 88.57% USD 2,574 USD (3,978) USD (3,728) (註四、七)
佛山東陽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大陸 生產及銷售各種機動車輛配套塑料製品等 USD 18,500 USD 18,500 - 100.00% USD 12,178 USD (776) USD (776) (註四)
武漢翔星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大陸 生產及銷售各種機動車輛配套塑料製品等 - USD 3,000 - - - - - (註十)
廣州東陽立松模具製造有限公司 大陸 各類模具之設計、製造、維修及買賣 USD 11,359 USD 7,599 - 90.00% USD 7,686 USD 39 USD 35 (註四)
長沙廣汽東陽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大陸 生產及銷售各種機動車輛配套塑料製品等 USD 17,150 USD 17,150 - 49.00% USD 8,292 USD (206) USD (101)
東陽(廣州)技術研發服務有限公司 大陸 產品設計、技術研發、實驗測試與服務管理等 USD 1,840 USD 1,840 - 100.00% USD 2,027 USD 15 USD 15 (註四)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附表四(續)
單位:仟元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註一)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備註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註三)
福州東陽塑料製品有限公司 襄陽東陽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大陸 生產及銷售各種機動車輛配套塑料製品等 RMB 42,750 - - 11.43% RMB 2,322 RMB (28,703) RMB (1,805) (註四、八)
HOW BOND INVESTMENT CO., LTD. TYG HOLDING (U.S.A), INC. 美國 投資控股 - - 1 100.00% 1,137,714 135,675 135,675 (註四、五)
南京東陽交通器材零部件有限公司 大陸 生產及銷售各種機動車輛配套塑料製品等 - 820,610 - - - - - (註四、十二)

註一:原始投資金額不含盈餘轉增資之金額。
註二:本期認列投資(損)益係依本公司直接投資之持股比例計算之。
註三:期末帳面金額係包含順流未實現利益之消除。
註四: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註五:TYG HOLDING (U.S.A), INC 為國外控股公司,並依當地法令規定以合併報表為主要財務報表者,僅揭露至該控股公司之相關資訊。
註六: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包含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對所持有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損益。
註七:基於組織調整,TONG YANG HOLDING CORPORATION 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末依持股比例參與認購襄陽東陽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現金增資,致持股比例由 100.00% 降低至 88.57% 。
註八:基於組織調整,福州東陽塑料製品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對襄陽東陽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現金增資,致持股比例由 0% 上升至 11.43% 。
註九:吳氏塑膠製品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四月出售。
註十:武漢翔星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五月出售。
註十一:本集團於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經董事會決議,出售第三地區投資事業 TONG YANG HOLDING CORPORATION 所持有大陸地區轉投資公司大協西川東陽汽車部件 (南京)有限公司之 45% 股權,並於民國一一五年一月完成股權轉讓。
註十二:本集團於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經董事會決議,辦理南京東陽交通器材零部件有限公司清算,清算作業進行中。
註十三:114年12月31日美金兌換新台幣匯率為1:31.438,人民幣兌換新台幣匯率為1:4.498;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美元兌換新台幣平均匯率為1:31.302,人民幣兌換新台幣平均匯率為1: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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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附表五
大陸投資資訊:
單位:仟元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投資方式 本期期初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投資之持股比例 本期認列投資(損)益(註三/四) 期末投資帳面價值(註三/五) 截至本期止已匯回投資收益
匯出 收回
南京東陽塑料製品有限公司 1. 有關汽車保險桿及其零件,及其他機動車輛、機器腳踏車之零件、附件及化工原料、防止污染設備之生產及銷售業務與油漆天然聚合物為基料之尺立水、其他尺立水及油漆材料、精細化工原料之加工買賣等業務。 USD (註一) USD 3,659 - - USD 3,659 - - - -
慈湖幼獅東陽汽車塑料零部件有限公司 USD (註一) USD 4,407 - - USD 4,407 - - - -
哈爾濱哈飛開德鈑金製品有限公司 USD (註一) USD 10,860 - - USD 10,860 - - - -
天津三之星機帶有限公司 USD (註一) USD 1,033 - - USD 1,033 - - - -
天津長濕塑料公司 USD (註一) USD 54 - - USD 54 - - - -
福州東陽塑料製品有限公司 USD 39,000 (註一) USD 25,808 USD 4,000 - USD 29,808 USD 792 100.00% USD 792 USD 6,110
重慶大江渝強塑料製品有限公司 USD (註一) USD 6,372 - - USD 6,372 - - - - USD 4,000
廣州恩碧塗料有限公司 USD (註一) USD (6,340) - - USD (6,340) - - - - USD 6,340
長春恩碧塗料有限公司 USD (註一) USD 469 - - USD 469 - - - -
天津恩碧塗料有限公司 USD (註一) USD (998) - - USD (998) - - - - USD 998
天津濱海新區恩碧塗料製造有限公司 RMB (註一) USD 2,960 - - USD 2,960 - - - -
長春富維東陽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USD 27,000 (註一) USD 3,747 - - USD 3,747 USD 9,586 49.00% USD 4,697 USD 56,305 USD13,000
哈爾濱哈飛東陽塑料製品有限公司 USD (註一) USD 4,113 - - USD 4,113 - - - -
武漢恩碧塗料有限公司 USD (註一) USD (4,602) - - USD (4,602) - - - - USD 4,602
南京恩碧塗料有限公司 USD (註一) USD (43) - - USD (43) - - - - USD 43
重慶大江東陽塑料製品有限公司 USD 13,000 (註一) USD 3,692 - - USD 3,692 USD 6,953 55.00% USD 3,824 USD 16,969
大協西川東陽汽車部件(南京)有限公司 USD 27,500 (註一) USD 19,670 - - USD 19,670 USD 670 45.00% (註六) USD 302 USD 10,729
武漢翔星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USD (註一) USD 3,228 - - USD 3,228 - - - -
南京東陽交通器材零部件有限公司 USD 28,000 (註二) USD 27,453 - - USD 27,453 - 100% (註七) - -
廣州東陽立松模具製造有限公司 RMB 127,000 (註一) USD 11,172 USD 3,760 - USD 14,932 USD 39 90.00% USD 35 USD 7,686
長沙廣汽東陽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USD 35,000 (註一) USD 17,132 - - USD 17,132 USD (206) 49.00% USD (101) USD 8,292
福州開銘模具有限公司 USD (註三) USD 200 - - USD 200 - - - -
襄陽東陽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USD 52,500 (註一) USD 39,651 - - USD 39,651 USD (3,978) 88.57% USD (3,728) USD 2,574
佛山東陽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USD 18,500 (註一) USD 18,586 - - USD 18,586 USD (776) 100.00% USD (776) USD 12,178
東陽(廣州)技術研發服務有限公司 RMB 12,000 (註一) USD 1,840 - - USD 1,840 USD 15 100.00% USD 15 USD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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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附表五(續)

| 本期期末累計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經濟部投審司核准投資金額 | 依經濟部投審司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 | --- | --- |
| USD 201,883仟元 | USD 201,883仟元 | (註八) |

註一、透過第三地區公司-TONG YANG HOLDING CORPORATION再投資大陸。

註二、透過第三地區公司-HOW BOND INVESTMENT CO., LTD.再投資大陸。

註三、透過第三地區公司-駿東國際有限公司再投資大陸。

註四、114年12月31日美金兌換新台幣匯率為1:31.438,人民幣兌換新台幣匯率為1:4.498;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美元兌換新台幣平均匯率為1:31.302,人民幣兌換新台幣平均匯率為1:4.339。

註五、期末投資帳面價值係依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投資之持股比例計算之。

註六、本集團於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經董事會決議,出售第三地區投資事業 TONG YANG HOLDING CORPORATION 所持有大陸地區轉投資公司大協西川東陽汽車部件(南京)有限公司之 45% 股權,並於民國一一五年一月完成股權轉讓。

註七、本集團於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經董事會決議,辦理南京東陽交通器材零部件有限公司清算,清算作業進行中。

註八、依97.8.22「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及「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修正案投資人對大陸投資累計金額依其他企業之上限比例為:淨值或合併淨值之 60% ,其較高者。但經經濟部工業局核發符合企業營運總部營業範圍證明文件之企業或跨國企業在台子公司不在此限,本公司適用企業營運總部,故無限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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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目錄

項目 編號及索引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應收票據淨額明細表
應收帳款淨額明細表
存貨淨額明細表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附註六、8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變動明細表 附註六、8
使用權資產成本變動明細表
使用權資產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
無形資產變動明細表 附註六、9
遞延所得稅資產明細表 附註六、21
應付帳款明細表
其他應付款明細表
應付設備款明細表 十一
長期借款明細表 附註六、12
租賃負債明細表 十二
營業收入淨額明細表 十三
營業成本明細表 十四
營業費用明細表 十五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明細表 附註六、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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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項 目 摘 要 小 計 合 計 備 註
現 金 $421 1.美金兌換新台幣匯率為1:31.438
零 用 金 140
外幣現金 (單位:外幣元)
USD 12,305 $387 2.日幣兌換新台幣匯率為1:0.2007
JPY 1,857,000 372
EUR 18,030 666
RMB 110,047 495 1,920 3.歐元兌換新台幣匯率為1:36.955
小 計 2,481
銀行存款-台幣 813,453 4.人民幣兌換新台幣匯率為1:4.498
銀行存款-外幣 USD 11,577,122 363,962
JPY 40,858,475 8,200
EUR 532,944 19,695
RMB 2,170,505 9,763 401,620
小 計 1,215,073
合 計 $1,217,554

88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

二、應收票據淨額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客戶名稱 摘要 金額 備註
A 客戶 $2,106 其他客戶餘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餘額之5%。
B 客戶 1,451
C 客戶 1,438
D 客戶 1,330
E 客戶 955
F 客戶 826
其他 4,559
小計 12,665
減:備抵損失 (651)
淨額 $12,014

89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

三、應收帳款淨額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客戶名稱 摘要 金額 備註
A 客戶 (單位:外幣元)
USD 56,250,243 1,768,395 1.其他客戶餘額均未
超過本科目餘額之
5%。
B 客戶 USD 18,464,919 581,218
其他 2,622,143
小計 4,971,756 2.美金兌換新台幣
匯率為1:31.438
減:備抵損失 (29,899)
淨額 $4,941,857

90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

四、存貨淨額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項 目 摘 要 金額 備 註
成 本 市 價
原 料 $541,672 $541,874 市價為淨變現價值。
物 料 196,375 197,593
在 製 品 418,460 659,384
製 成 品 1,462,396 2,538,038
商 品 147,204 186,613
合 計 2,766,107 $4,123,502
減: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29,785)
淨 額 $2,73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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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

五、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名稱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餘額 提供擔保或質押情形 備註
股數/單位
(仟股/單位) 帳面價值 股數/單位 金額 股數/單位
(仟股/單位) 金額 股數/單位
(仟股/單位) 帳面價值
(仟股/單位)
福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豐裕股份有限公司
合計 6,622
20 $517,342 662 $- $180,106 (註) 7,284
20 $337,236
10,000 - - 10,000
$527,342 $- $180,106 $347,236

註:本期減少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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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

六、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其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被 投 資 公 司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餘額 市價或股權淨值 八帳基礎(持股比例) 提供擔保或貸押情形 備 註
股數(仟股) 金 額 股數(仟股) 金 額 股數(仟股) 金 額 股數(仟股) 金 額 單 價(元) 總 價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如陽股份有限公司 12,947 $240,647 $1,026 (註一)814 (註六) 12,947 $242,487 18.73 $242,493 58.95%
敦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600 113,033 5,436 (註一)741 (註六) (6,460) (註五) 3,600 112,750 30.75 110,693 40.00%
鼎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00 119,420 2,331 (註一) (33,234) (註四)(2,740) (註五) 2,000 85,777 42.89 85,777 100.00%
TONG YANG HOLDING CORPORATION 59,000 4,207,546 160,190 (註一)387 (註三) (1,871) (註二) 59,000 4,366,252 USD 2.35 4,366,252 100.00%
HOW BOND INVESTMENT CO., LTD. 16,000 1,470,520 197,582 (註一)2,128 (註三) (1,485) (註二)(387) (註三) 16,000 1,668,358 105.04 1,680,623 100.00%
C&D CAPITAL CORPORATION 4,557 62,758 (164) (19,083) (註一)(6,267) (註二)(4,989) (註七) 4,393 32,419 USD 1.00 137,514 42.53%
吳氏塑膠製品股份有限公司 1,500 15,190 2,172 (註八) (1,500) (17,362) (註九) - - - - -
合 計 $6,229,114 $372,807 $(93,878) $6,508,043

註一:係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註二:係外幣換算調整數。
註三:係順流已(未)實現銷貨毛利。
註四:係認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未實現評價損益。
註五:係被投資公司發放現金股利。
註六:係依持股比認列子公司之確定福利計劃精算利益。
註七:係減資送回股款
註八:係本期處分之利益
註九:係本期處分之價款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

七、使用權資產成本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項 目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餘額 備 註
土地 $1,349,684 $290,682 $- $1,640,366
其他設備 23,200 - - 23,200
合 計 $1,372,884 $290,682 $- $1,663,566

八、使用權資產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項 目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餘額 備 註
土地 $(119,992) $(81,616) $- $(201,608)
其他設備 (2,320) (4,640) - (6,960)
合 計 $(122,312) $(86,256) $- $(208,568)

94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

九、應付帳款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客戶名稱 摘要 金額 備註
A 廠商 $100,306 其他廠商餘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餘額之5%。
B 廠商 67,934
其他 1,177,528
合計 $1,345,768

95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

十、其他應付款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備 註
應付薪資 12月份薪資及獎金 $685,874 其他科目餘額均未超過本項目餘額之5%。
應付特休費 89,700
應付用品盤存 99,218
其 他 452,829
合 計 $1,327,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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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應付設備款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客戶名稱 摘要 金額 備註
A 廠商 $102,060 其他廠商餘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餘額之5%。
B 廠商 48,452
C 廠商 47,500
D 廠商 37,800
E 廠商 32,548
其他 313,448
合計 $58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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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租賃負債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項 目 摘 要 租 賃 期 間 折 現 率 期末餘額 備 註
土地 2~20年 0.556%~1.197% $1,417,185
其他設備 13,965
合計 1,431,150
(減):一年內到期金額 (18,659)
一年後到期金額 $1,412,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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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營業收入淨額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項 目 數 量 金 額 備 註
保險桿 6,535,698 pcs $7,199,851 其它所含單項金額
前 欄 2,737,689 pcs 2,724,357 皆未達營業收入淨額5%以上。
引擎蓋 764,299 pcs 1,909,987
葉子板 2,275,875 pcs 1,825,593
其 他 6,095,902
合 計 $19,755,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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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項 目 金 額 備 註
自製部份:
直接原料:期初存貨 $568,769
加:本期進貨 2,448,583
原料盤盈 196
減:期末存貨 (541,672)
出售原料 (117,720)
報廢出庫 (252)
轉列其他科目 (7,739)
本期耗用 2,350,165
物 料:期初存貨 203,049
加:本期進貨 1,582,962
盤盈 9
減:期末存貨 (196,375)
出售物料 (18,767)
報廢出庫 (1,006)
轉列其他科目 (50,781)
本期耗用 1,519,091
直接人工 1,243,091
製造費用 4,093,768
製造成本 9,206,115
加:期初在製品 357,221
外購在製品 708,510
其他科目轉入 360,363
減:期末在製品 (418,460)
出售在製品 (1,508)
報廢出庫 (1,819)
轉列其他科目 (42,593)
製成品成本 10,167,829
加:期初製成品 1,395,338
本期購入 158,247
其他科目轉入 2,575
盤盈 1,859
減:期末製成品 (1,462,396)
報廢出庫 (2,390)
轉列其他科目 (237,562)
自製部分銷貨成本 10,023,500
買賣部分:
期初存貨 173,006
加:本期進貨 2,327,870
減:期末存貨 (147,204)
報廢出庫 (349)
轉列其他科目 881
盤虧 (284)
買賣部份銷貨成本 2,353,920
出售原物料、在製品成本 137,995
存貨盤盈淨額 (1,780)
存貨報廢損失 5,816
出售下腳收入 (187,452)
營 業 成 本 $12,33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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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營業費用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項 目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薪資支出 $569,342 $415,733 $285,798
運 費 193,511 50 27,545
修繕費 32,104 42,897 10,401
各項折舊 135,195 54,363 7,043
樣品費 - - 277,173
進出口費用 239,360 - 1
儀器校驗費 - 52 138,407
其他費用 345,293 212,673 104,206
合 計 $1,514,805 $725,768 $850,574

註:其他所含單項金額皆未達各費用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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