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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CN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Apr 17, 2026

52768_rns_2026-04-17_7872dd74-5b0b-485e-86eb-15e3c43824ac.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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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C SNS

100405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客服專線:(02)2371-1658【公司代號:911622】

幫亨企業集團(泰國)大眾有限公司台聯存託憑證

存託機構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人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s://www.gfortune.com.tw/

股務代理部營業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8:30至下午4:30

投票指示書請即拆開

(股向郵局窗口交寄)

郵政代理

郵政代理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557號

國內郵箱

表書寫正確郵遞區號者

  1. 應接信函交付郵資

憑證持有人 台啟

投票指示書

本投票指示書最遲應於115年4月13日前寄(送)達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00405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逾期視同無效。

表彰幫亨企業集團(泰國)大眾有限公司普通股之臺灣存託憑證
外國發行人 幫亨企業集團(泰國)大眾有限公司
存 託 機 構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貴行」)
股務代理機構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該委託貴行依據幫亨企業集團(泰國)大眾有限公司與貴行簽訂之發行表彰幫亨企業集團(泰國)大眾有限公司普通股之臺灣存託憑證存託契約第十四條規定。代表本臺灣存託憑證持有人行使存託股份所賦予之表決權。
二、本臺灣存託憑證持有人就幫亨企業集團(泰國)大眾有限公司於115年4月28日舉行股東常會會議之相關議程,表示以下之權利與意見(以打“√”表示,□內未打“√”者表示對以下各項議案均表示認或警戒):

  1. 確認2025年股東常會會議記錄。
  2. 確認2025年公司管理結果報告。
  3. 討論核准2025年公司財務報告。
  4. 討論核准不配發2025年度股利。
  5. 討論核准2026年1/3軌流退職董事及改選回任董事。

□1.承認□2.反對□3.棄權
□1.承認□2.反對□3.棄權
□1.警戒□2.反對□3.棄權
□1.警戒□2.反對□3.棄權
□1.警戒□2.反對□3.棄權

  1. 討論核准2026年度董事和燈械委員會酬勞
  2. 討論核准蹲快本公司2026年簽證會計師(C.P.3)及其酬勞。
  3. 其他討論事項(如有)。

□1.警戒□2.反對□3.棄權
□1.警戒□2.反對□3.棄權

三、本次股東常會會議如因故延期,本投票指示書仍屬有效。

此致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託人(臺灣存託憑證持有人) 簽名或簽字
持有人戶號 持有存託憑證單位數
姓名或名稱

指示日期:中華民國115年 月 日

存託股份所賦予表決權之行使請參閱背面

右欄中若有電腦列印資料者,表示貴股東尚未繳交股東印鑑卡,請核對並於空白欄位填寫資料及加蓋印鑑(未成年股東應加附父母雙方印鑑)後,連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寄回本部門,若繳交之股東印鑑卡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回。

(1)幫亨企業集團(泰國)大眾有限公司 戶名 戶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 國籍/註冊地 留存印鑑
出生日期 電話
戶籍:地址 傳用日期:
通訊:地址 發用日期:

本股東於時間須票事務或行使其他有關權利,即日起無以上列印頒為憑。

身分證影本浮貼處

個人資料權益告知

本公司基於辦理股務事務之目的,在相關事實、法律關係存續或法令規定之期間,就直接或間接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將以書面或電子等方式處理、利用;您得請求查詢、閱覽、補充、更正或刪除您的個人資料,如您不願意提供資料,本公司可能因此無法提供您所需之相關服務;亦可能依法或基於風險管理等因素而拒絕您的請求。


100405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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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企業集團(泰國)大眾有限公司台灣存託憑證

存託機構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收

股務代理人福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張 彥

簡 琳

華 經 理 商 收 券 表 表 之 ( 檔 )

等件人:

存託股份所賦予表決權之行使

(一)存託機構、保管機構或其指定之人係為持有人之利益持有臺灣存託憑證所表彰之存託股份。存託機構、保管機構或其指定之人應依泰國相關法令、發行公司公司章程、內部規則及本契約行使存託股份所表彰之表決權及其相關程序。

(二)持有人故存託股份所表彰之表決權,應以下列方式行使:

1.持有人不得自行、直接或個別行使存託股份所表彰之表決權。
2.發行公司應按其公司章程、泰國法律及法規及上市規則之規定,於日間股東會三十日前(如係日間股東會臨時會(依據泰國法律定義)則為十四日前),將其股東會議之日期、地址及會議議程(下稱「股東會議事宜」)通知存託機構,由存託機構儘速通知持有人。如發行公司未能於日間股東會三十日前(如係日間股東會臨時會(依據泰國法律定義)則為十四日前),將股東會議事宜通知存託機構,以致存託機構於收到發行公司通知後無足夠作業時間通知持有人,存託機構仍應出席股東會,但不得故存託股份行使表決權。
3.存託機構於通知持有人股東會議事宜時,應同時檢附投票指示書,由持有人在投票指示書上載明其警戒或反對之議案。
4.如存託機構於其訂定之基準日前已收到持有臺灣存託憑證已發行單位總數之所有持有人對所有議案為相同之指示時,存託機構(或委託保管機構)或其指定之人應故存託股份所表彰之所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出席股東會,且存託機構(或委託保管機構)或其指定之人應依所有持有人寄交投票指示書所載之指示,故相關議案須寫投票單行使該等存託股份所表彰之所有表決權。
5.如存託機構於其所訂定之基準日前收到持有臺灣存託憑證已發行單位總數之所有持有人對各議案為不同的表決指示(含不為表決指示)或部分持有人對各議案為相同或不同之表決指示(含不為表決指示)時,則存託機構(或委託保管機構)或其指定之人應故存託股份所表彰之所有表決權總數出席股東會,且存託機構(或委託保管機構)或其指定之人就每一名已寄交投票指示書的持有人持有臺灣存託憑證所表彰存託股份所賦予之表決權數,依該等持有人分別寄交投票指示書所載之指示行使該等存託股份所表彰之表決權,為免混淆,存託機構不應(並不應授權或委託第三方)就未有收到投票指示書的持有人所持有臺灣存託憑證表彰之存託股份進行表決。
6.如依泰國相關法令、發行公司公司章程或上市規則規定,存託機構、保管機構或其指定之人不得就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臺灣存託憑證所表彰之存託股份於相關股東會議中依本條規定行使表決權,發行公司應儘速通知存託機構該等情事、惟如存託機構、保管機構或其指定之人僅係不得就部分原全部臺灣存託憑證所表彰之存託股份於相關股東會議中依本條規定行使表決權,存託機構、保管機構或其指定之人仍應出席股東會,惟僅得就表決權未受限制之部分臺灣存託憑證所表彰之存託股份於相關股東會議中行使表決權;如存託機構、保管機構或其指定之人係不得就全部臺灣存託憑證所表彰之存託股份於相關股東會議中依本條規定行使表決權之情事者,存託機構、保管機構或其指定之人即毋須出席股東會亦不在相關股東會議中依本條規定行使表決權,且發行公司及存託機構應儘速修改本條規定,使存託機構、保管機構或其指定之人能於其後之股東會議,以符合相關法令及上市規則之方式,行使存託股份所表彰之表決權。
7.存託機構應促使並順保保管機構或其指定之人依本契約規定行使存託股份所表彰之表決權。
8.就前述約定,發行公司對於存託股份所表彰之所有表決權數是否依據持有人或其授權之人之指示投票,並無任何保證亦不負擔任何義務。

聚亨企業集團(泰國)大眾有限公司2026年股東週年大會通知

壹、依聚亨企業集團(泰國)大眾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之董事會決議,2026年第一次股東常會將於4月28日泰國時間上午10:00

於No.99 Mool, Tumbon Nikompattana, Amphur Nikompattana, Rayong 21180 Thailand舉行,相關議程如下:

議程1:確認2025年股東常會會議記錄。

議程2:確認2025年公司營運結果報告。

議程3:討論核准2025年公司財務報告。

議程4:討論核准不配發2025年度股利。

議程5:討論核准2026年1/3輸流退職董事及改選回任董事

議程6:討論核准2026年度董事和稽核委員會酬勞。

議程7:討論核准聘任本公司2026年簽證會計師(C.P.A)及其酬勞。

議程8:其他討論事項(如有)。

貳、設定股東參與股東會最後過戶日為115年3月17日,股票停止過戶日為115年3月18日。

參、檢奉憑證持有人投票指示書乙份,請於投票指示書上就各議案事項行使表示權利與意見,並於115年4月13日前寄達股務代理機構福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0405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肆、本次股東常會恕不發放紀念品。

此 故

憑證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