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Triumph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8
Apr 19, 2018
56812_rns_2018-04-19_e934625c-049a-4aef-9bfb-07879945494a.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 们作为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将 2017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束安俊先生,1954 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银行五河支行 行长、中国银行滁州分行副行长、中国银行蚌埠分行副行长等职务;兼安徽财 经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生导师;著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指导》、《中国金融改革 与发展论》二书。
张中新先生,1968 年生,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本科,律师。曾任蚌埠珠 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蚌埠市律师协会理事、蚌埠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现任安 徽淮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安徽省律师协会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获第二届珠 城优秀律师。
程昔武先生,1970 年生,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安徽财经大学教授。历 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发表会计学专业论文 40 余篇、 出版专著 1 部、主编专业教材 5 部,获财政部和中国会计学会优秀论文三等奖 1 项,获安徽省教学研究项目二等奖 1 项。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参加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并取 得了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 | 委托 出席 |
缺席 | 出席股东大会 的次数 |
|---|---|---|---|---|---|
| 程昔武 | 12 | 12 | 0 | 0 | 4 |
| 张中新 | 12 | 12 | 0 | 0 | 5 |
| 束安俊 | 12 | 12 | 0 | 0 | 4 |
1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5 次会议,薪酬与绩效委员会召开了 3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我们本人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均亲自出席会议,就会议所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对相关事项表示意见,同意并 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我们在公司召开现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期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及时获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们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各相关工 作人员也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使我们能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在公司历次会议召开前,我们就待审议事项与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 交流。会议召开时,亦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 以专业知识和经验做出独立表决判断,严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广 大股东利益。报告期内,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公司其它重大事项提 出过异议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17 年度,我们对以下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对华益公司接受委托为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性 能 DLC 膜技术研究”项目和“极薄玻璃镀膜技术研发”项目开展研发工作的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对《关于持续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7 年度,我们对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
1、对 2016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意见;
-
2、对凯盛科技为子公司预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17 年 12 月,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对解长青先生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和条件的审查;对王伟先生董事候选人、副总经理候选人任职资格和条件 的审查;对黄晓婷女士副总经理候选人任职资格和条件的审查,并对以上人选
2
的提名和审核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报告期,根据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为了更好地落实年薪制度,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进行了修订,增强其可操作性,进一步发挥其激励和约 束效力。我们还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实施细则》,对公司高管2016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考评,确认了2016 年度高管的薪酬。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在公司 2016 年度审计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我 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
(五)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实施完成了现金分红及 转增股本方案。我们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充 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和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经营的信心,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利于提升公司股 票的流动性,增强股东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经过对公司及控股股东的承诺情况进行核查,2017 年度,公司尚在履行中 的承诺为:
1、2015 年 12 月公司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重大重组事项, 在该次重组的 15 名股票认购对象中,欧木兰等 3 人的股票限售期限为 36 个月, 其余 12 人的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除欧木兰等 3 人以外的 12 名国显科技原股 东持有的股份已于 2016 年 12 月 11 日限售期满解禁,欧木兰等 3 人认购的股份 仍处于限售期内。目前相关承诺仍在严格履行中,我们将对承诺的履行情况进 行持续的监督。
2、在上述重大重组事项中,国显科技公司存在业绩承诺,欧木兰等 7 名补 偿义务人签署了《利润预测补偿协议》, 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国显科技均完成 了收购时的业绩承诺。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7 年度,公司披露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58 份,上网文件 106 份。我 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公司能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 2016 年度的内控工作进 行了总结和梳理;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有利 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 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 员会,我们分别担任主任委员和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选定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各组成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就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提名、薪酬考核、定期报告、公司经营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 议和讨论,对公司规范运作提出了合理建议与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7 年,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 与公司各董事、监事和管理层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和交流,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 等相关会议,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发表了专业意见,做出了独立、客观、公正 的判断,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的沟通与合作,本着诚信、勤勉、审慎、务实的态度,坚持独立、客观、公 正的原则,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 司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
(本页无正文,为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束安俊 程昔武 张中新
2018年4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