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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umph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May 3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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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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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52 证券简称:凯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三家信息显示玻璃生产企业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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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凯盛科技”)拟以54,387.04 万元收购控股股东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集团”)持有的 三家信息显示玻璃生产企业的股权,包括:洛玻集团洛阳龙海电子玻璃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龙海玻璃”)100%股权、洛玻集团龙门玻璃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龙门玻璃”)100%股权及蚌埠中建材信息显示材料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蚌埠中显”)100%股权(以下统称“标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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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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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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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取得国资管理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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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凯盛集团及其他关联人进行过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凯盛集团持有的三家从事信息显示玻璃生产企业的股 权,包括:龙海玻璃 100%股权、龙门玻璃 100%股权及蚌埠中显 100%股权。以 2022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上述标的资产的净资产评估值合计为人民币 60,093.74 万元,依据评估结果,经本次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定为人民币 54,387.04 万元,购买资产的资金为公司自筹。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与凯盛集团 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龙海玻璃、龙门玻璃、蚌埠中显均为从事信息显示玻璃生产的企业,拥有多项 核心技术,是行业技术水平的重要代表,也是公司新型显示业务的上游厂家,在ITO
导电玻璃等产品上与公司拥有良好的合作。本次收购系公司新型显示业务向上游产 业链的拓展,收购完成后,公司将从玻璃下游加工切入至电子玻璃基材产业,未来 将通过业务整合和技术进步,拥有钠钙玻璃、中铝玻璃、高铝玻璃等系列显示基材 的能力,可更好地与公司消费类、车载类显示业务开展产业链协同,有助于公司提 高在显示材料领域话语权,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力。
2022 年5 月3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 三家信息显示玻璃生产企业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夏宁、孙 蕾、解长青按规定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 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取得有权的国资管理部门的批准。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凯盛集团及其他关联人进行过收购或出售资产的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凯盛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72,512.9793 万元
法定代表人:彭寿
企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 号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及轻工成套设备的研制、销售;轻工新技术的开发、转让、 咨询、服务及相关进出口业务;工程设计、咨询。招标代理业务;绿色能源科技产 品的应用研究和生产;绿色能源项目的咨询、设计、节能评估和建设工程总承包; 新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新能源及节能产品开发、推广应用、 安装;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房屋构件、集成房屋、新型房屋的技术开发、生产、组装、 销售及安装。玻璃及原材料、成套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玻璃产品的深加工、 制造、销售;非金属矿资源及制品的加工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咨询、物化 分析、热工测定;建材、煤矿、电力、化工、冶金、市政工程的机电设备研发、制
造、销售、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100%。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属于《股票上市规则》中的股权收购。标的为龙海玻璃100%股权、龙 门玻璃100%股权和蚌埠中显100%股权。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 的情况。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洛玻集团洛阳龙海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股东情况: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10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5 年6 月13 日
法定代表人:马炎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公司住所:河南省偃师市首阳山镇
经营范围:浮法玻璃、电子玻璃、平板显示器件及材料的生产、销售;玻璃及
原材料加工。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人民币元) | 2021/12/31(经审计) | 2022/3/31(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483,195,042.59 | 497,714,405.08 |
| 负债总额 | 298,017,030.03 | 304,644,628.32 |
| 资产净额 | 185,178,012.56 | 193,069,776.76 |
| 营业收入 | 250,192,626.30 | 47,969,552.52 |
| 净利润 | 46,604,975.55 | 7,891,764.20 |
2、洛玻集团龙门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情况: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10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4 年3 月11 日
法定代表人:马炎
注册资本:柒仟万圆整
公司住所:洛阳市伊滨区诸葛镇工业区
经营范围:浮法玻璃的生产销售;玻璃及相关原料、矿产品的加工销售;玻璃
工艺技术服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人民币元) | 2021/12/31(经审计) | 2022/3/31(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100,851,123.42 | 96,783,554.10 |
| 负债总额 | 601,954,136.56 | 604,417,540.79 |
| 资产净额 | -501,103,013.14 | -507,633,986.69 |
| 营业收入 | 16,733,387.66 | 917.44 |
| 净利润 | 726,188.35 | -6,530,973.55 |
3、蚌埠中建材信息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情况: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10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9 月29 日
法定代表人:王国强
注册资本:陆亿叁仟贰佰柒拾陆万肆仟叁佰圆整
公司住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龙锦路123 号
经营范围:从事超薄玻璃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深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 及副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与玻璃相关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及其他玻璃制品的销售 及相关技术服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人民币元) | 2021/12/31(经审计) | 2022/3/31(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814,902,021.88 | 810,418,662.76 |
| 负债总额 | 34,534,458.03 | 30,844,498.05 |
|---|---|---|
| 资产净额 | 780,367,563.85 | 779,574,164.71 |
| 营业收入 | 137,458,070.46 | 24,001,070.38 |
| 净利润 | 7,446,742.31 | -793,399.14 |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评估情况
以2022 年3 月31 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每一家标的公司分别出具了审计报告,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每 一家标的公司分别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交易双方对该等审计结果和评估结果均予 以认可。
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2) 第119 号、第199 号、第200 号),交易标的均采用了成本法评估结果,评估结果 如下:
| 序号 | 标的公司名称 | 净资产账面 价值(万元) |
净资产评估值 (万元) |
增减值 (万元) |
增值率% |
|---|---|---|---|---|---|
| 1 | 洛玻集团洛阳龙海电 子玻璃有限公司 |
19,306.98 | 25,093.02 |
5,786.04 |
29.97 |
| 2 | 洛玻集团龙门玻璃有 限责任公司 |
-50,763.39 | -45,011.36 |
5,752.04 |
11.33 |
| 3 | 蚌埠中建材信息显示 材料有限公司 |
77,957.42 | 80,012.08 |
2,054.67 |
2.64 |
| 合计 | 46,501.01 | 60,093.74 |
13,592.75 | 29.23 |
1、龙海玻璃:于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49,771.44 万元,评估价值为 55,557.48 万元,增值额为 5,786.04 万元,增值率为11.63%;其中增值较多的主 要项目是土地使用权、存货中的锡锭、房屋建筑物等。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30,464.46 万元,评估价值为 30,464.46 万元。
2、龙门玻璃:于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 9,678.36 万元,评估价值为 15,228.19 万元,增值额为5,549.84 万元,增值率为57.34%;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增 值。总负债账面价值为60,441.75 万元,评估价值为 60,239.55 万元,减值额为 202.20 万元,减值率为 0.33%。
3、蚌埠中显:于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 81,041.87 万元,评估价值为
83,096.53 万元,增值额为 2,054.67 万元,增值率为2.54%;其中增值较多的主要 项目是土地使用权、存货中的锡锭。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3,083.45 万元,评估价值 为 3,083.45 万元。
详情参见三家标的公司评估报告内容。
(二)定价情况
鉴于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之后、本次转让协议签订之前,存在涉及与洛阳玻 璃就过渡期损益进行的分红及补偿合计5,706.70 万元(已完成),本次交易对应标 的公司的股权转让价格,以前述评估结果为基础,需相应调减或增加,具体如下:
| 序 号 |
标的公司名称 | 净资产评估值 (万元) |
转让的股 权比例 |
分红及补偿价 格调整(万元) |
股权转让价格 (万元) |
|---|---|---|---|---|---|
| 1 | 洛玻集团洛阳龙海 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
2,5093.02 | 100% | -4,982.75 | 20,110.27 |
| 2 | 洛玻集团龙门玻璃 有限责任公司 |
-45,011.36 | 100% | +54.05 | -44,957.31 |
| 3 | 蚌埠中建材信息显 示材料有限公司 |
80,012.08 | 100% | -778.00 | 79,234.08 |
| 合计 | 60,093.74 | —— | -5,706.70 | 54,387.04 |
经本次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三家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54,387.04 万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签约方
甲方(转让方):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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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洛玻集团洛阳龙海电子玻璃有限公司100%股权;
-
2、洛玻集团龙门玻璃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
3、蚌埠中建材信息显示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
(三)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
-
协商一致,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定为人民币54,387.0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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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支付方式及期限
双方确认,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价格的合计金额,将由乙方按以下方式分期支付: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30%,即 16,316.1 万元。
(2)在三家标的公司的100%股权均变更至乙方名下之日起15 日内,乙方向甲 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20%,即10,877.42 万元。
(3)在三家标的公司完成交接后6 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 乙方根据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时,将以人民币汇入甲方书面指定的 银行账户。
(五)过渡期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截至审计评估基准日的累计未分配利润由乙方享有 (但标的公司已支付并在本次交易作价中扣除的分红款除外),标的公司在审计评 估基准日之后的损益由乙方承担或享有。
(六)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
每家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的交接基准日为该企业工商变更完成日的上月或当月月 末(由甲、乙双方届时协商确定)。自工商变更完成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有 权接管该标的公司,并有权作为股东通过该标的公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进行其他 处置。在相关交接工作完成后,甲、乙双方及标的公司将共同签署交接协议。
甲、乙双方应协助全部标的公司争取在本协议生效后三个月内完成本次股权转 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七)员工安置及债权债务处理
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的法人资格存续,标的公司与其雇佣员工之间的劳 动关系保持不变。
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的法人资格存续,在标的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 的债权债务全部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标的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 (八)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向乙方转让标的股权,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如 甲方已收到乙方向其支付的款项,则应在该等事实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将该等款项 归还给乙方。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按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则乙方应在违约事项发生 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纠正违约行为。
如果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但不足以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则本协议双方应 保证继续履行本协议。
- (九)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
(1)本协议经甲方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
-
(2)本协议所述股权转让事宜经乙方股东大会批准;
-
(3)本协议所述股权转让事宜经中国建材集团或其授权机构批准。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将致力于新型显示和应用材料两大业务的共同发展, 以这两大业务为中心,开展科技创新和上下游产业链整合,将公司打造成具有国际 竞争力的科技产业集团。本次收购的龙海玻璃、龙门玻璃、蚌埠中显均为从事信息 显示玻璃生产的企业,是公司新型显示业务的上游厂家。
龙海玻璃主要从事信息显示超薄基板玻璃研发、生产与销售,目前已发展到第 三代超薄电子玻璃,产品质量接近或达到国外同类产品水平,打破国外对高端超薄 玻璃的垄断,能够满足国内电子信息显示市场,特别是低电阻、低表面缺陷、超薄 基板为代表的中高档ITO 导电膜玻璃的市场需求,多次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
龙门玻璃2001 年建设了国内第一条超薄电子玻璃生产线,其“超薄浮法玻璃成 套技术与关键设备在电子玻璃工业化生产开发应用”荣获2006 年国家科技进步一等 奖。目前龙门玻璃旧生产线已停产,正在与龙海玻璃进行吸收合并,并按要求开展 退市进园,由龙海玻璃建设一条250t/d 信息显示超薄基板生产线,面向市场需求, 主要生产0.7mm、1.1mm、1.8mm 超薄电子玻璃。该项目已签订总包协议,正在开展 项目建设。龙门玻璃退市进园可能获得相应政府补偿,并用于250t/d 信息显示超薄 基板生产线项目建设。本次股权收购后,公司将积极推进退市进园、吸收合并和项 目建设。
蚌埠中显于2018 年4 月成功量产0.12mm 超薄电子触控玻璃,创造了浮法技术 工业化生产的世界最薄玻璃记录,其整套技术及装备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先后 荣获国家级科技进步二等奖、行业及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第三批制造业“单项 冠军”产品、入选我国工业领域最高奖——中国工业大奖。
以上三家公司拥有多项核心技术,是行业技术水平的重要代表,本次收购完成
后,公司将从玻璃下游加工切入至电子玻璃基材产业,未来将通过业务整合和技术 进步,拥有钠钙玻璃、中铝玻璃、高铝玻璃等系列显示基材的能力,可更好地与公 司消费类、车载类显示业务开展产业链协同,有助于公司提高在显示材料领域话语 权,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力。
本次股权收购后,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安排由公司另行确定, 凯盛集团将提供相应配合。标的公司的法人资格存续,标的公司与其雇佣员工之间 的劳动关系保持不变。
交易完成后,公司原有向标的公司采购超薄玻璃的业务不再是关联交易(即减 少关联交易),但标的公司正常生产时可能会因原材料采购等而增加公司的关联交 易,公司将严格依据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 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对外担保、委托理财情况。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七、关联交易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须经独立董事出具书面同意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5 月3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收购三家信 息显示玻璃生产企业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夏宁、孙蕾、解长青 按规定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4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通过了本议案。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向我们提供了《关于收购三家信息显示玻璃生产企业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三家标的公司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
2、我们已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和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了 必要的沟通,对本次交易情况已充分了解。
3、本次股权收购,是公司向上游产业链的拓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 东利益。
- 4、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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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
1、我们审阅了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所涉资产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其它相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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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交易实施后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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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结果为基础,考虑了其他相关因素的影响,价格公允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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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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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董事会表决程序合
法。
同意将本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意见
本次收购三家信息显示玻璃生产企业股权,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业务能力,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 构成影响。同意本次股权收购的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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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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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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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取得有权的国资管理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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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 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凯盛集团及其关联人进行过收购或
-
出售资产、股权的交易。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6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