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Triumph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9

Oct 14, 2009

56812_rns_2009-10-14_dd81df35-e53c-4610-b2b0-ec63617c39d1.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552 证券简称:方兴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09-030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以 5,663,919.17 元受让香港天城企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安 徽省蚌埠华益导电膜玻璃有限公司(下称“华益公司”)4%的股权。

● 本次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本次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没有重大影响,有利于发展公 司主业及实现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09 年 10 月 13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优先受让华益公司 4%股权的议案》,受让香港天城企业有限公司持 有的华益公司 4%的股权。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大信字【2009】第 1-0208 号《安徽省蚌埠华益导电 膜玻璃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截止 2008 年 12 月 31 日华益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141,597,979.48 元,上述 4%的股权转让的总价款确定为人民币 5,663,919.17 元。

本次交易的对方香港天城企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关长文先生回避了对此议 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本公司独立董事陈保春、张林、陈余有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 意见书。

此项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需经过相关审批机关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香港天城企业有限公司

1

法定代表人:关长文

公司注册地:Unit C,16th Floor, Chinaweal Centre,414-424 Jaffe Road,Causeway Bay,Hong Kong

注册资本:HKD 10000.00

经营范围:贸易。

公司于 1996 年 6 月 21 日注册成立。

香港天城企业有限公司截止 2008 年 12 月 31 日末总资产 HKD 0.4 万元,净 资产 HKD 0.4 万元,总负债 0 元。截止 2009 年 9 月 30 日末总资产 HKD 0.5 万 元,净资产 HKD 0.5 万元,总负债 0 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华益公司为我公司控股的中外合资公司(目前该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优惠政策 期限已过),我公司持有 71%的股权,其他股东及持有股权分别为:英属开曼群 岛豪威科技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21%,香港天城企业有限公司持股 4%,石家 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4%。

华益公司经营的 ITO 导电膜玻璃是公司的另一项主要经营业务,自成立以 来,盈利能力较好,对方兴科技的经营业绩有较大的贡献。该公司科技含量高, 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该公司在产品规模、技术、市场、人才 等方面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产品结构合理,资产状况优良。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大信字【2009】第 1-0208 号《安徽省蚌埠华益导电 膜玻璃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截止 2008 年 12 月 31 日华益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141,597,979.48 元,上述 4%的股权转让的总价款确定为人民币 5,663,919.17 元。

本次受让华益公司 4%的股权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定价依据,有利于公司资 产的保值增值。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情况

1、交易双方:

出让方(甲方):香港天城企业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于 2009 年 10 月 13 日在安徽省蚌 埠市签署。

2

  • 3、交易价格与定价政策 :经交易双方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价格均以截止

  • 2008 年 12 月 31 日华益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定价依据。

乙方支付甲方本次转让价款人民币 5,663,919.17 元。

本次交易价格按照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定价依据,对公司有利,对公司其他股 东有利。

  • 4、交易结算方式:自协议签订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将转让总价支付给

  • 甲方。

5、交易生效条件:该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 经其他合营方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之日生效,并由安徽省蚌埠华益导电膜玻璃 有限公司指派专人到蚌埠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华益公司经营的 ITO 导电膜玻璃是公司的一项主要经营业务,自成立以来, 盈利能力较好,对方兴科技的经营业绩有较大的贡献,根据未来发展规划,公司 将做大做强 ITO 导电膜玻璃。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受让股权主要是根据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以经审 计的净资产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有利于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有利于公司和 其他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陈保春、张林、陈余有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上述 关联交易,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有关条款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客观合理、公允,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 的实际情况,并有利于发展公司的主营业务,有利于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同 意进行该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目录

  •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 3、独立董事意见;

  • 4、股权转让协议书;

  • 5、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大信字【2009】第 1-0208 号《安徽省蚌埠华益导电膜

3

玻璃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 年 10 月 13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