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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umph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2
Oct 18,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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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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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兴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发行公告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股票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 要 提 示
1、本次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兴科技”或“发行人”)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 万股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 监发行字[2002]108 号文批准。
2、“方兴科技”股票发行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承销团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交易系统,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 方式进行。
3、持有沪市或深市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市值10,000 元或以上的二 级市场投资者均可参加配售申购。
投资者可申购新股数量的计算,分别依据其持有的沪、深两市流通A 股股票市值, 投资者同时持有沪、深两市上市流通A 股股票市值不合并计算。
4、市值计算依据:《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刊登日,即2002 年10 月18 日(T-3 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沪市或深市各种已上市流 通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数量乘以该种股票收盘价所得之和。 5、本次发行并非上市,有关上市事宜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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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资者请特别注意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申购方式、申购时间、申购对象、申购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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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限制。
7、本公告仅对本次发售“方兴科技”4,000 万股A 股股票的有关事宜向社会公众作 扼要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股票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全文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 8、《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于2002 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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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兴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发行公告
月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仅供投 资者参考。招股说明书全文及附件材料可到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处查阅,也可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查阅。
9、在本次发行的申购中,除基金持有的股票账户外,每个股票账户只能申购一次。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帐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融资进 行申购。
10、配售简称:“方兴配售”;沪市配售代码“737552”;深市配售代码“003552”。
释 义
除非特别提示,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如下规定含义:
方兴科技/发行人 指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的行为 主承销商 指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证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沪市 指上海证券发行与交易市场 深市 指深圳证券发行与交易市场 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市场投资者/投资者 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账户的境内 自然人和法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证券投资基金 指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 金,包括开放式基金。
申购日/T 日 指2002 年10 月23 日,即本次发行参与配售的投资者通过上 证所与深交所的交易系统配售本次发行的股票的日期。 元 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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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兴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发行公告
一、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进行。
2、发行数量:本次“方兴科技”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为5.60 元/股,发行市盈率为20 倍(按发行人2001 年 度净利润和2001 年末总股本计算)。
4、申购时间:2002 年10 月23 日(T 日)沪深两市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5、发行地点:全国所有与上证所或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6、发行对象:于《招股说明书摘要》刊登日,即2002 年10 月18 日(T-3 日)收盘 时持有沪市或深市的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市值达10,000 元及以上的投 资者均可参加本次新股配售发行的申购。投资者同时持有的沪、深两市上市流通A 股股 票市值不合并计算。
根据《新股发行市值配售实施细则》,投资者持有的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 不计入可申购市值,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可作为二级市场投资者,按照 其持有的上市流通A 股股票市值参与申购与配售。
7、配售简称及代码:配售简称“方兴配售”;沪市配售代码为“737552”;深市配售 代码为“003552”。
8、配售缴款时间:2002 年10 月28 日(T+3 日),即申购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中 签的投资者缴纳认购新股款项。当中签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时,各证券交易网点将只对 其资金能够认购的部分进行配售,余者视同放弃认购,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通过上证所和深交所系统进 行。发行时,主承销商将4,000 万股“方兴科技”股票输入其在上证所的股票发行专户 中,并作为唯一卖方,按5.60 元/股的发行价格卖出。符合配售申购条件的投资者可在 指定时间内,通过与上证所或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5.60 元/股的发行价格 和符合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持有沪市已上市流通A股股票的投资者用其在上证所开立的股票账户向上证所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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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深市已上市流通A 股股票的投资者用其在深交所开立的股票账户向深交所申购。
申购结束后,由上证所和深交所根据投资者2002 年10 月18 日(T-3 日)收盘时实 际持有的上市流通A 股股票市值和实际申购情况,分别确认有效申购新股数量及有效申 购户数,并根据有效申购总量即两交易所有效申购新股数量之和与有效申购户数,按以 下方法进行配售:
1、当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4,000 万股时,按参与申购的投资者的实际有效申 购量配售,认购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及承销团包销;
- 2、当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等于4,000 万股时,按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实际申购量配售;
3、当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大于4,000 万股时,由上证所和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自动 按每1,000 股有效申购一个配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然后通过摇号 抽签确定中签号。每个中签号可认购1,000 股。
三、申购数量的确定
1、上证所与深交所分别按照投资者于《招股说明书摘要》刊登日即2002 年10 月18 日(T-3 日)收市时持有的沪市或深市各种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数量乘 以该种股票收盘价所得之和,计算投资者可申购新股的数量。投资者同时持有的沪市和 深市股票市值不合并计算。
上述用于计算市值的已上市流通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包括已流通但暂时被锁 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战略投资者及一般法人通过配售认购的新股,不包括基金、可 转换债券等其它品种的流通证券及未挂牌的可流通证券;不包括已发行但未上市的新股、 未流通的内部职工股、转配股、国家股、法人股以及B 股等其它股份。
2、凡参加本次申购的投资者,可根据上证所与深交所确定的可申购的新股数量分别 进行申购。投资者每持有沪市或深市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市值达10,000 元限申购新股1,000 股,市值不足10,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可申购市值。
申购新股的最低数量为1,000 股,超过1,000 股的应为1,000 股的整数倍。 同时持有沪深两市上市流通A 股股票的投资者分别依据其所持沪市或深市上市流通 A 股股票的市值,向上证所或深交所进行配售申购。
3、除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股票账户以外,每一股票账户可申购股票数量的上限为 40,000 股,且每个股票账户只能申购一次。申购量超过按投资者所持沪市或深市已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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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兴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发行公告
流通A 股股票市值确认的可申购新股数量或本公告规定的申购上限的部分为超额申购, 超额申购和重复申购部分视作无效,交易系统将只保留有效申购部分。
4、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可以其持有的沪市、深市上市流通A 股股票市 值分别参与配售,基金持有的沪市股票账户可按40,000 股的申购上限重复申购,持有深 市股票账户的只需按其所持股票市值上限一次性申购,但累计申购总额不得超过按规定 可以申购的总额。
5、在本次申购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 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申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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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者在按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申购新股时,无需预先缴纳申购款。 2、配售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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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资者当面委托申购时,填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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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投资者开户的与上证所或深交所联网的各地证券 交易网点办理委托申购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申购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 可接受申购委托。
(2)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自助终端进行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的规定办理 申购委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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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持有沪市上市流通A 股股票的投资者只能在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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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申购手续,并按上证所配售代码进行申购;持有深市上市流通A 股股票的投资者只 能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申购手续,并按深交所配售代码进行申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确认,则不得撤销。
五、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发行总量时,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02 年10 月23 日(T 日),持有以上市流通A 股股票的投资者按照其可申购新股的 数量,自愿委托申购。上证所和深交所分别确认各自的有效申购,剔除无效申购,并对 有效申购连续配号,每1,000 股配一个号,配号结束后将申购配号结果传输至各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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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网点。
凡申购量超过按其持有的上证所或深交所上市流通A 股股票市值确认的可申购数量 的,或者申购量超过规定的申购上限的,其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重复申 购的只确认第一次申购为有效申购。
- 2、公布中签率,摇号抽签
2002 年10 月24 日(T+1 日),各证券交易网点将配号结果公布于交易大厅显著位 置。主承销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布中签率。申购者到原委托申购的证券交易网 点确认申购配号。每一个配号代表1,000 股,本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股票总量为 4,000 万股,故应有40,000 个中签号,则中签率=(40,000/配号总数)×100%。
根据中签率,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在公证机构监督下组织摇号抽签,直至4,000 万股 股票中签完毕;并于当日通过上证所及深交所卫星网络将中签号码传送各证券交易网点。 3、公布中签结果、确认认购股数
2002 年10 月25 日(T+2 日),各证券交易网点将中签结果公布于交易大厅显著位 置。主承销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布中签结果。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 数,每一个中签号码认购1,000 股。
六、清算与交割
1、2002 年10 月28 日(T+3 日),中签的投资者认购新股应缴纳的股款由证券交易 网点在T+3 日15:00 之前直接从其资金账户中扣缴。配售申购新股中签后,投资者应确 保资金账户中有足够的新股认购资金。
当中签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时,各证券交易网点将只对其资金足够认购的部分进行 配售,余者视同放弃认购,由主承销商包销。各证券交易网点应于T+3 日15:00 之前, 将中签投资者因认购资金不足而放弃认购部分向上证所、深交所及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 深圳分公司申报。
中签的投资者如放弃认购,需就放弃认购部分进行申报委托。放弃认购的数量为实 际放弃的数量,可以不是1,000 股的整数倍。不作放弃认购申报,则视同全部缴款认购。 放弃认购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及认购者缴款情况进行清算交割和 股东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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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2 年10 月29 日(T+4 日),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新股认购款项在扣除发行 手续费后划入主承销商在登记公司开立的清算备付金账户。主承销商将登记公司上海分 公司划转的募股资金按承销协议的相关规定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3、新股股权登记由上证所及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自动完成,并由 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以软盘形式将发行登记结果交给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七、发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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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发行只按规定收取委托手续费,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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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2、本次配售发行的手续费按实际成交金额的3.5‰提取,从募集资金中扣除,由主 承销商委托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各参与配售发行的证券交易网点的实 际成交金额提取,将这笔费用按比例自动划转至各证券交易网点的账户。
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东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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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涂山路76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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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52)4083358
传 真:(0552)4083626
联 系 人:管宏志、李群虎
2、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秀丽
注册地址:深圳市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8 号静安广场平安大厦六楼
电 话:(021)62078613
传 真:(021)62078900
联 系 人:薛荣年、龚寒汀、卢邦杰、王雯
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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