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Triumph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08

Jul 1, 2008

56812_rns_2008-07-01_3d208067-cf2d-4ad8-8b39-d20299072892.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552 证券简称:方兴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08-022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于2008 年6 月30 日上午十一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关长 文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 8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董事曲新女士因公 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关长文先生代为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超过半 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有关议案,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关长文先生因工作关系辞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8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100%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董事关长文先生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选举董事夏宁先生任公司

副董事长。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8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100%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董事陈国良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同本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任期一致。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8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100%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会人员发生变动,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下设各委 员会委员调整如下:

1、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余有(独立董事)

委 员:陈保春(独立董事) 张 林(独立董事)

1

关长文(非独立董事)

  • 2、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关长文(非独立董事)

委 员:陈国良(非独立董事)

陈保春(独立董事)

  • 陈余有(独立董事)

张 林(独立董事)

  •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保春(独立董事)

委 员:陈余有(独立董事)

张 林(独立董事)

4、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保春(独立董事)

委 员:陈余有(独立董事)

张 林(独立董事) 关长文(非独立董事)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8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100%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做了调整,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

规定,对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实施细则中相应的内容进行了修订。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8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100%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三条“公司设副总经理两名,由总经理提名,董

事会聘任。”修订为:

“公司设副总经理 1-3 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8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100%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2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议案》,我们已得知总 经理关长文先生于 2008 年 5 月 26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辞去所担任的 公司总经理职务),我们认为:关长文先生申请辞职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 向本人提交了有关资料,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 现就公司聘任高管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聘任董事陈国良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总经理人选具备相应的任职资 格,符合所聘任岗位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同意上述聘任事项。

此次公司董事会审议聘任总经理事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亦对拟聘任人员提 出了考察意见,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picture [120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