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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umph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Mar 3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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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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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相应的职责和 义务,现就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程昔武先生、茆令文先生、张中新先生、束安俊先 生 4 名成员组成,其中程昔武先生、张中新先生、束安俊先生为独立董事,主任 委员程昔武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16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6 年 2 月 22 日召开了 2015 年度报告相关工作第一次沟通会,与 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了公司 2015 年 度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工作安排,并就内部控制审计、重点领域审计等事项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二)2016 年 3 月 22 日召开了 2015 年度报告相关工作第二次沟通会,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初审意见所涉及的事 项进行了沟通,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期提交审计报告。

(三)2016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5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及《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对上述事项形成决议,同意将相关议案提请公司董 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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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6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2016 年 8 月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第三次会议,审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六)2016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第四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2015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通 知》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认 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在公司 2015 年财务报告的编制及披露过程中,充分发 挥事前、事后审核的独立性,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5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经理层对 2015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审计委员会成员从专业角度 客观地对公司 2015 年度生产、经营、财务、内控、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 进行了全面分析并发表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协商确定了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督促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 的形式记录了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场审计 后,公司审计委员会多次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 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年审会计师召开会议,就审计的独立性、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审计程序、审计 后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审计中主要调整事项、拟出具的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了 沟通交流,并取得一致意见。

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定稿后,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年度财务审计 报告进行了表决,并将形成的决议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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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恪尽职 守、认真履职,没有发生信息泄密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为公司 2015 年 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内控审 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与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 服务中,执业谨慎、勤勉尽责,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按时 完成了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工作。审计程序合理、合规,审计证据充分适当,审 计内容充分、完整,关注了重点审计事项;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情况。 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相关要 求,已建立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通过责任追究机制的建立,强化制度的执行力, 提升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挥了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督促公司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审阅了《公司 2015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意见的《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 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 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 的沟通,我们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的沟通,与管理层一起了 解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梳理发现的问题,积极讨论分析,敦促内部审计部门加 强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完善制度建设,防范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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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 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2017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进一步落实各 项工作,强化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审查职能,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程昔武 茆令文

束安俊 张中新

2017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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