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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umph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AGM Information 2022

Nov 2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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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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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 12 月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 2022 年 12 月 5 日 14:00

会议地点: 安徽省蚌埠市黄山大道 8009 号 公司三楼会议室

主 持 人: 董事长 夏宁先生

顺 序 议程内容

一、宣布会议开始及会议议程

  • 二、宣布会议出席人数、代表股份数及参会来宾

  • 三、 审议各项议案

  •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 关于为安徽凯盛应用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四、股东发言和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 五、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2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

  • 六、投票表决

七、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

八、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九、宣布会议结束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目录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5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7 4、 关于为安徽凯盛应用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8

  • 3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上市以来不断发展壮大,国家的一些法律法规也进行了调整修订, 为保持《公司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的一致性以及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相适应, 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已实施完毕,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 180,722,891 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变更为 944,606,894 元。具体如 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和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和其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和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其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府股字 2000 第 9 号”批准证书批准,以发起设 立方式设立,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的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03007199576633。

公司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府股字 2000 第 9 号”批准证书批准,以发起设 立方式设立,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的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0300719957663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63,884,003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44,606,894 元。

第十九条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 行 50,000,000 股,发起人安徽华光玻璃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44,850,000 股;发 起人国家建材局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 院持有 2,000,000 股;发起人浙江大 学持有 2,000,000 股;发起人蚌埠市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1,000,000 股; 发起人蚌埠市珠光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 司持有 150,000 股。2002 年 11 月上市 发行公众股 40,000,000 股,总股本为 90,000,000 股。2004 年 6 月向全体股东 实施送增股本后,总股本增加为 117,000,000 股。 2013 年 4 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

第十九条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 行 50,000,000 股,发起人安徽华光玻璃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44,850,000 股;发 起人国家建材局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 院持有 2,000,000 股;发起人浙江大 学持有 2,000,000 股;发起人蚌埠市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1,000,000 股; 发起人蚌埠市珠光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 司持有 150,000 股。2002 年 11 月上市 发行公众股 40,000,000 股,总股本为 90,000,000 股。

1

票工作后,总股本增加为159,553,191
股。
2013年5月向全体股东实施送增股
本后,总股本增加为239,329,786股。
2014年4月向全体股东实施转增股
本后,总股本增加为358,994,679股。
2015 年11 月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
组,总股本增加为383,524,786股。
2017年6月向全体股东实施转增股
本后,总股本增加为767,049,572股。
2018 年10 月实施业绩补偿回购并
注销后,总股本变更为763,884,003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63,884,003股,全部是普通股。
第二十条 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
944,606,894股,全部是普通股。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计划;
∙∙∙∙∙∙
(十七)审议本公司正常经营期间
发生单笔金额300 万元以上已计提减值
准备资产的财务核销事项;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
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
为行使。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计划;
∙∙∙∙∙∙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
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行使。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以普通决议通过: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计划;
∙∙∙∙∙∙
(九)公司正常经营期间发生单笔
金额300 万元以上已计提减值准备资产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以普通决议通过: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计划;
∙∙∙∙∙∙
(九)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
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

2

的财务核销事项; (十)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 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 其他事项。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应对股东 大会授权范围内的投资、购买和出售资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 易及其他重大事项,建立严格的审查和 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对公司购买或出售资 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 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 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 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 包括在内。)、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 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 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 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等交易的审批权 限,应综合考虑下列计算标准进行确定: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 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

其他事项。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应对股东 大会授权范围内的投资、购买和出售资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 易及其他重大事项,建立严格的审查和 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对公司购买或出售资 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 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 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 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 包括在内。)、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 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 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 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等交易的审批权 限,应综合考虑下列计算标准进行确定: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 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

3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发生固定资产投资及股权投资
达到20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批;2000
万元以下,但经理层认为重大的事项,
仍须提交董事会审批。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6、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
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发生固定资产投资及股权投资
达到20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批;2000
万元以下,但经理层认为重大的事项,
仍须提交董事会审批。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
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
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履行职务。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登记、备案等相 关具体事宜。

请各位股东审议。

4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应部分进行修

订,具体如下: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机构,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构,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 ∙∙∙∙∙∙ (十四)审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十四)审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 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 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 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 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 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 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 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 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对外 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对外 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 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 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者租出资 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者租出资 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 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 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 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 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 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 发项目等交易事项: 发项目等交易事项:

∙∙∙∙∙∙ ∙∙∙∙∙∙ (十七)审议本公司正常经营期间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发生单笔金额 300 万元以上已计提减值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准备资产的财务核销事项; 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 第三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以普通决议通过: ∙∙∙∙∙∙ ∙∙∙∙∙∙

第三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以普通决议通过: ∙∙∙∙∙∙ (九)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 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 的其他事项。

(九)审议本公司正常经营期间发 生单笔金额 300 万元以上已计提减值准 备资产的财务核销事项; (十)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 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

5

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条件
下决定下列事项:
∙∙∙∙∙∙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发生固定资产投资及股权投
资达到20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批;2000
万元以下,但经理层认为重大的事项,
仍须提交董事会审批。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条件下
决定下列事项:
∙∙∙∙∙∙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6、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
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发生固定资产投资及股权投资
达到20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批;2000
万元以下,但经理层认为重大的事项,
仍须提交董事会审批。

请各位股东审议。

6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应部分进行修订,

具体如下: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 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应对股东大会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应对股东大会 授权范围内的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 授权范围内的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及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及 其他重大事项,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其他重大事项,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程序。 程序。 ∙∙∙∙∙∙ ∙∙∙∙∙∙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6、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 其绝对值计算。 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公司发生固定资产投资及股权投资 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达到 2000 万元,须经董事会审批;2000 1000 万元。 万元以下,但经理层认为重大的事项,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仍须提交董事会审批。 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发生固定资产投资及股权投资 达到 2000 万元,须经董事会审批;2000 万元以下,但经理层认为重大的事项, 仍须提交董事会审批 。

请各位股东审议。

7

关于为安徽凯盛应用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9 年9 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子公司安徽凯盛应用材料有限公司(原名安徽中创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凯盛应材”)提供担保2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三年。现以上担保 期限已满,凯盛应材申请公司继续为其提供担保。

经公司研究,拟为凯盛应材提供20,000 万元的续担保,由我公司与小股东 按持股比例进行担保。以上担保有效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担 保额度在担保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王永和 注册资本:5594.06 万元

住 所: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工业园开源大道28 号

经营范围: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 服务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化工原料的销售(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 燃易爆品)建筑材料及抛光粉的销售、机电产品的销售,自营相关产品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废旧物资回收销售(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废旧物资回收销售(不含报废汽车、医疗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危险化学 品、易燃易爆品、放射性物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凯盛应材系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我公司持有其62.57%的股份,蚌埠中创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37.43%的股份。

截止2021 年12 月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4,796 万元,负债总额为28,590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2,3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5,119 万元),净资 产为16,206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82%。2021 年1 至12 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43,522 万元,实现净利润10,348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2 年9 月30 日公司资产总额65,796 万元,负债总额30,731 万元(其 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7,616 万元),净资产35,065 万元,

8

资产负债率46.71%,营业收入50,369 万元,净利润16,455 万元。(以上数据 未经审计)

二、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凯盛应材提供的续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 算,担保额度在担保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凯盛应材向银行 申请贷款时,我公司与其小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担保。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2022 年9 月底,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为112,510.65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额度),全部为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2.22%。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

请各位股东审议。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