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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umph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12
Nov 16,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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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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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方兴科技 证券代码:600552 公告编号:临 2012-053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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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12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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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日:2012 年11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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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地点 :蚌埠市涂山路767 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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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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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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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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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 12 月 4 日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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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地点:蚌埠市涂山路 767 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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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登记日:2012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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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序号 | 审议事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
| 1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否 |
| 2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否 |
| 3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是 |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于 2012 年 11 月 30 日下午 3:00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参加;因故 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公司全体股东(企业 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附后)。
-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报名登记办法、时间、地点:
1、登记手续: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 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可为复印件);法人 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要求用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烦请注明“股 ” 东大会登记 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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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记时间:2012 年 12 月 3 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00)。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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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涂山路 767 号方兴科技办公楼 3 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累积投票制有关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新一届的董事、监事,本次非独立董事的 应选人数为 4 人,候选人数 4 人;独立董事的应选人数为 3 人,候选人数 3 人;监 事的应选人数为 3 人,候选人数 3 人。
(一)累积投票制的含义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 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二)股东最大表决权数的计算
股东最大表决权数就各议案组分别计算,为股东代表股份数与该议案组下应选 人数的乘积,而非与候选人数的乘积。
(三)投票方法
累积投票制的选票不设“反对”项和“弃权”项,投票人可分别在候选人姓名 后面“使用表决权数”栏内填写对应的选举表决权数。最低为零,最高为所拥有的 该议案组下最大表决权数,且不必是投票人股份数的整倍数。
(四)计票方法
1、超量投票的处理:就各议案组下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如股东使用的表决权 数累计超过其对该议案组的最大表决权数,将分两种情形处理:(1)如只投向一位 候选人的,该投票有效,按该股东所拥有的最大表决权数计算;(2)如该分散投向 数位候选人的,该投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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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缩量投票的处理:如股东使用的表决权数累计少于其对该议案组的最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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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数,选票有效,不足部分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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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席而不投票的处理:出席而不投票的股东,视为放弃表决权。
(五)候选人的当选规则
各议案组的候选人分别根据得票数,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取得票数较多者当 选,且每位当选者的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 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552)4077780 传真:(0552)4077780
联系人:黄晓婷 林珊
特此公告。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1 月 16 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表决指示:
| 序号 | 表决议案 |
使用表决权数 | 使用表决权数 | 使用表决权数 |
|---|---|---|---|---|
| 1、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 Ⅰ | 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 |||
| (1) | 关长文 | |||
| (2) | 夏宁 | |||
| (3) | 茆令文 | |||
| (4) | 曲新 | |||
| Ⅱ | 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 | |||
| (1) | 陈余有 | |||
| (2) | 张林 | |||
| (3) | 王岗 | |||
| 2、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 (1) | 李结松 | |||
| (2) | 陈勇 | |||
| 3、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 是 否 如有,应行使表决权: 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委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2 年 月 日
注:本表可自行复制
附件2:
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的现场投票示例
假设甲公司总股本 1 亿股,于 2011 年 6 月 6 日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 会进行换届选举,其中应选非独立董事 5 人、独立董事 3 人、监事 4 人,候选人分 别为 7 人、5 人、6 人,出席股东代表股份数总计 6000 万股。乙为自然人股东出席, 持有股数 10000 股。则会议召集人应区分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制作三种 选票,并分发给出席股东(包括乙)各一张选票(共三张),会议召集人应事先在每 张选票上注明拟选职位、应选人数、候选人数、候选人名称。出席股东或其代表需 在选票上填写:股东姓名或名称(单位)股东卡号码、股东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 号码、持股数、最大表决权数。会议召集人应会同见证律师对乙填写的上述信息进 行核实。核实完毕后,乙可填写其对每位候选人使用的表决权数。
1、非独立董事选举
乙对非独立董事议案组的最大表决权数为 10000×5=50000 票,乙可以以 50000 票为限,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他既可以把 500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 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假设乙对非独立董事的投票情况如下表:
| 序号 | 候选人姓名 | 使用表决权数 |
|---|---|---|
| 1 | A | 20000 |
| 2 | B | 10000 |
| 3 | C | 10000 |
| 4 | D | 0 |
| 5 | E | 0 |
| 6 | F | 10000 |
| 7 | G | 0 |
乙所使用的表决权数未超出其最大表权数,该选票有效。假设各位候选人获得 表决权数情况如下表:
| 序号 | 候选人姓名 | 获得表决权数 |
|---|---|---|
| 1 | A | 12000 |
| 2 | B | 10000 |
| 3 | C | 7000 |
| 4 | D | 6000 |
| 5 | E | 1000 |
|---|---|---|
| 6 | F | 4000 |
| 7 | G | 2000 |
根据当选规则,对候选人的得票数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取得票数较多者当选, 且每位当选者的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 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即 6000 万×1/2=3000 万),则 A、B、C、D、F 五名候选 人当选。
2、独立董事选举
乙对独立董事的最大表决权数为 10000×3=30000 票,假设乙对独立董事的投 票情况如下表:
| 表: | ||
|---|---|---|
| 序号 | 候选人姓名 | 使用表决权数 |
| 1 | H | 20000 |
| 2 | I | 10000 |
| 3 | J | 10000 |
| 4 | K | 0 |
| 5 | L | 0 |
因乙填写的选举表决权数累计(40000)超过其最大表决权数(30000),而且是 分散投向多位候选人的,该投票无效。不过,乙作为出席股东,其所持股份数(1 万股)应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 3、监事选举
乙对监事的最大表决权数为 10000×4=40000 票,假设乙对监事的投票情况如 下表:
| 候选人姓名 | 使用表决权数 |
|---|---|
| M | 0 |
| N | 10000 |
| O | |
| P | 10000 |
| Q | 0 |
| R | 10000 |
因乙填写的选举表决权数累计少于其对该议案组的最大表决权数,其选票有效, 不足部分视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