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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ffic Control Technology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Sep 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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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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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5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 年 8 月 18 日,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 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 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
-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1 年 2 月 18 日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以下简 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自查期间(2021 年 2 月 18 日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 除下述 4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外,其余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交易区间 | 自查期间买入 | 自查期间卖出 |
|---|---|---|---|---|
| (股) | (股) | |||
| 1 | 刘波 | 2021.2.23-2021.2.26 | - | 732,900 |
| 2 | 朱迪 | 2021.4.23-2021.4.28 | 3,000 | 3,000 |
| 3 | 吕爱国 | 2021.6.11-2021.8.18 | 10,404 | 10,404 |
| 4 | 石竹 | 2021.3.31-2021.5.25 | 10,042 | 10,042 |
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 计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自查期间公司副总经理刘波存在交易公司股票行为,其股份变动系 根据其减持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人员在股份交易行为发 生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等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 情形。
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 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 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公 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 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 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 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 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