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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ffic Control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6
Apr 2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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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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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监督、财务核查、内控管理等核心职责。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围绕公司财务报告、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等关键事项开展工作,有效发挥专业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彭红星先生、独立董事吴智勇先生、董事王梅女士组成,具有会计专业背景和丰富财务管理经验的独立董事彭红星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相关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况,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所有审议事项均由全体委员全票通过,形成合法有效决议。会议召开及审议议案情况如下:
|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内容 |
|---|---|---|
| 2025年4月15日 |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 2.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4.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6.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 | 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4 年商誉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2.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 | --- |
| 2025 年 4 月 24 日 |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2025 年 8 月 18 日 |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2025 年 10 月 24 日 |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可行性的议案
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的议案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15 日,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 2025 年的审计工作情况的充分了解和核查,认为立信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积极督促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针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委员会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并督促公司对内审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地执行,推动整改闭环,有效防范公司经营风险。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期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阅,就财务报告编制重点、会计处理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充分沟通交流,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形,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及时结合最新的法律法规完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更新、完善,确保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健全并有效实施。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着持续、高效的沟通,积极协调公司相关部门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诉求,保障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监督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履行募集资金监督职责,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通过审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审议募投项目相关议案等方式,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延期、自有资金置换募投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进行严格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募集资金专户存储规范,资金使用用途
与募集说明书一致,无违规占用、挪用募集资金及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积极参与公司的规范治理,指导审计工作与内部控制的有效开展,强化募集资金全流程监督,推动公司各类问题整改闭环,有效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促进了公司良性经营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承接原监事会相关职权,充分履行审查和监督职能,积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持续密切关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成果、内控执行等情况,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规;严格监督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推动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持续加强与内外部审计机构、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协作,提升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密切关注和学习证监会、上交所发布的最新法规政策,及时掌握监管重点,不断提升自身专业履职能力,认真监督和指导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稳步提升。
特此报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委员签字:
彭红星
吴智勇
王梅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