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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ffic Control Technology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Aug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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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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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1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 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至 2021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 10 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 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交控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交控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不 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包括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 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