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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ffic Control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1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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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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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
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交控科技”)2020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 规定,对交控科技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 施主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3 号)的批准,交控科技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592,022 股,募集资金总额 759,999,988.76 元,减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4,890,656.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745,109,332.76 元,上 述款项已于 2021 年 09 月 01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390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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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使用本次募集资金金额 | 预计投入时间 |
| 1 | 自主虚拟编组运行系统建设项目 | 58,055.75 | 40,000.00 | 3年 |
| 2 | 轨道交通孪生系统建设项目 | 33,839.49 | 25,000.00 | 3年 |
| 3 | 面向客户体验的智能维保生态系统建设项目 | 17,844.18 | 11,000.00 | 3年 |
| 合计 | 109,739.41 | 76,000.00 |
三、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自主虚拟编组运行系统 ” “ ” “ 建设项目 、 轨道交通孪生系统建设项目 、 面向客户体验的智能维保生态系统 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交控技术装备有限公司。本次增加交控科技为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共同 实施募投项目,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实施主体 | 增加后实施主体 |
|---|---|---|---|
| 1 | 自主虚拟编组运行系统建设项目 | 交控装备 | 交控装备、交控科技 |
| 2 | 轨道交通孪生系统建设项目 | 交控装备 | 交控装备、交控科技 |
| 3 | 面向客户体验的智能维保生态系统建设项目 | 交控装备 | 交控装备、交控科技 |
(一)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为了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交控科技现 有科技人才优势,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尽快实现研发成果转化,增加交控科技为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交控科技主要参与募投项目的研发工作,募集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与研发工作 相关的人员投入、设备购置、测试认证、试验领料等支出。
(二)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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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697684368N
注册资本:18,705.4802 万元
法定代表人:郜春海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 3 号院交控大厦 1 号楼 1 层 101 室
经营范围:经营 SMT 生产线(轨道交通列车运行控制系统);技术开发、 技术服务、技术检测、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四、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实施主体以实施募投项目是为了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布局,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符 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 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 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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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该事项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 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交控科技本次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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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强 赵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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