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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sec Technologies Group Inc.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Mar 25, 2021
54266_rns_2021-03-25_63c9cb73-0f7c-43ef-9957-91ba457c5164.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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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我们作为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 原则,现就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任职资格与条件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 事备案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补选佘江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 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起算,并同意在其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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