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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BET DEVELOPMENT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8

Jul 1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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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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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股东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5 日在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18-040),定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星期一)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马淑芬女士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提出了关于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临时提案并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书面提交给了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关于提请 增加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及 提名董事的相关资料,提议将《关于提名殷占武先生增补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殷占武先生简历 附后。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 书面提交召集人。通过股东马淑芬女士提交的股东证明,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375,929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马淑芬女士的提案资格符合有关规定,临时提 案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临时提案的增加外,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 地点、股权登记日和其他会议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 年 7 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 年 7 月 22 日至 2018 年 7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上午9:30至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18 年 7 月 22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7 月 23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应选择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7 月 16 日

7、 出席对象:

( 1 ) 于 2018 年 7 月 1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 ) 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 48 号首座万丽酒店 3 层会议室

一、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增补郑洪宇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 2018 年 7 月 4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 审议《关于提名殷占武先生增补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临时提出,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临时提案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 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特别提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 立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3 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会成员 8 人,其中非独立董 事 5 人,独立董事 3 人。本次股东大会两项议案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按照经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且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最 高的一位当选。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增补郑洪宇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提名殷占武先生增补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 提案编码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 1 )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 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 2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 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 权委托书、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 登记手续。

( 3 ) 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须写明股 东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及股权登记日持 股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 4 )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 登记时间:2018 年 7 月 17 日 9:00-17:00

3、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 4 段 45 号新希望大 厦 1608)。

4、 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赵琳

联系电话:【028-85238616】

传真号码:【028-6522396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5、 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 费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 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股东马淑芬女士《关于提请增加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东临时提案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5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752

2、 投票简称:西发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 年 7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22 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 为 2018 年 7 月 23 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召 开的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 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 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18 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股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增补郑洪宇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提名殷占武先生增补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殷占武先生简历:

殷占武,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 10 月 30 日生,硕士,高级 编辑。1988 年 7 月本科毕业于辽宁大学新闻专业,获学士学位,2013 年 11 月毕业 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获硕士学位。1988 年 7 月至 1993 年 4 月就职于辽宁省外经贸 委;1993 年 4 月至 1997 年 12 月就职于新华社辽宁分社,先后任记者、报社副总编 辑;1997 年 12 月至 2016 年 3 月就职于上海证券报,先后任深圳记者站站长、西南 总部主任、华南总部主任、总编辑助理、副总编辑;2016 年 4 月至 2016 年 9 月就 职于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任副总裁;2017 年 5 月至今任深圳市博纳国际学校总 督学。

殷占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殷占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 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