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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BET DEVELOPMENT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Apr 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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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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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2)第 213140 号
关于对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
重大不确定性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2)第 213140 号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发展公 司"或"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 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 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 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第 213158 号),审计报告中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 计类第 1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现就相关事项 说明如下:
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确定重要性,西藏发展公司近年来经营状 况大幅度波动,由于原第一大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易隆兴")的法定代表人、本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王承波等人涉嫌刑事 犯罪,以本公司名义非法对外签署合同开展资金拆借、对外担保、开具商业承 兑汇票等非经营活动,导致本公司被牵入多起诉讼案件中,盈利和亏损交替发 生,因此选取营业收入作为基准,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39,284.92 万元,按 0.5% 的比例计算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 196.00 万元。
一、关于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一)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4 所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西藏发展公司应收西藏 远征包装有限公司款项本息合计 5,116.76 万元,公司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2,096.87 万元,净额 3,019.88 万元,我们已对该应收款项进行函证,截至报告 日,尚未收到回函,我们无法对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上述事项可能存在的错报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 不具有广泛性,但由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我们无法就此获取充分、适当的审 计证据,以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西藏发展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作出相应调整。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 七条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 重大错报的结论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无法 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 (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时,注册会计师 应当发表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对西藏发展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 意见。
(三)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 对西藏发展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以 及是否导致公司盈亏性质的变化。
(四)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或变化的情况
西藏发展 2020 年度(以下简称上期)财务报表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1)第 213177 号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说 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说明 段的事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所述,有关部门对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王承 波、原董事吴刚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该 案嫌疑人已被依法提起公诉。相关的部分案件已经司法机关及仲裁机构判决或 裁定,部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部分案件已经与债权方达成和解。 公司银行账户及持有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股权等相关资产仍处于冻结状 态。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经根据相关诉讼请求、司法判决裁定及案 件进展或和解协议预计债务本金及利息合计 50,127.04 万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母公司净资产为-6,419.23 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 导致对西藏发展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 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上述所述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说明段的事项相关案件尚未结 案,对公司的影响没有消除,仍然存在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 大不确定性。
二、关于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1)所述,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账面大额 应收款项本息合计 51,594.26 万元到期后未及时收回。截止报告日,相关债务人 已针对上述应收款项向公司制定了还款计划并出具了还款承诺,公司就上述款 项收回制定了相关措施。同时,公司因原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王承波等人涉嫌 犯罪等原因导致公司承担债务,公司银行账户和主要资产被冻结;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经根据相关诉讼请求、司法判决裁定及案件进展或和解协议 预计债务本金及利息合计 51,374.55 万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权益为-9,962.57 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西藏发 展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 计意见。
(二)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如果运用持续 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 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 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与持续经 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 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 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的依 据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西藏 发展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西藏发展公司管理层运 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且财务报表附注二、(2)中 已对重大不确定性作出充分披露,该事项不属于导致非无保留意见事项。基于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 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是适当的。
本专项说明仅供西藏发展公司 2021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 他用途。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