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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 SEMICONDUCTORS CO., 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2
Feb 1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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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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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 2022 年 2 年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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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 64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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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14.38 元 /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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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 7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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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台基股份”)完成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本 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 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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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 年 12 月 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名单的异议,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关于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获得批准。
5、2022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授予7名激励对象64.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74名激励对象166.40万股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2月7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2年2月7日
(二)授予价格:14.38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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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四)授予人数:7人
(五)授予数量
公司本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64.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 股本总额的0.2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56%。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本次办理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权总量的比例 |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
|---|---|---|---|---|---|
| 1 | 邢雁 | 董事长、总经理 | 13.00 | 5.19% | 0.05% |
| 2 | 颜家圣 | 董事、副总经理 | 12.00 | 4.79% | 0.05% |
| 3 | 吴拥军 | 董事、副总经理 | 9.00 | 3.59% | 0.04% |
| 4 | 康进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9.00 | 3.59% | 0.04% |
| 5 | 吴建林 | 董事、财务总监 | 9.00 | 3.59% | 0.04% |
| 6 | 朱玉德 | 董事、市场总监 | 8.00 | 3.19% | 0.03% |
| 7 | 李树森 | 董事、开发部部长 | 4.00 | 1.60% | 0.02% |
| 合计 | 64.00 | 25.56% | 0.27% |
(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限售期
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算,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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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数量占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进行解除限售,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 期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2%;或以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2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2%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2%;或以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3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2%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2%;或以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4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2% |
注:为进一步聚焦功率半导体主业发展,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已于2021年2月转让了所持有的北 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泛文化业务主体)控制权至第三方,本次股权转让之后,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 限公司不再列入并表范围。因此,在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条件中,业绩考核指标以公司2020年扣除泛文 化业务后的业绩情况为比较基准,其中“2020年营业收入”基数指标以公司2020年经审计营业收入扣除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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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业务收入后为准,“2020年净利润”基数指标以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利润扣除泛文化业务净利润后为准; 后续各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应同口径剔除因并购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可能存在的经营损益、资产(信 用)减值损失等影响,以及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核评级,原则上绩效考核评级划分为A (称职及以上)、B(基本称职)、C(不称职)三个档次,考核评级表适用于 考核对象:
| 考核评价结果 | A(称职及以上) | B(基本称职) | C(不称职) |
|---|---|---|---|
| 解除限售比例 | 100% | 50% | 0% |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执行。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授予并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公示情况一致。在授予之后的资金缴纳 及股份登记过程中,不存在激励对象放弃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 000039 号的《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2 年 2 月 7 日止的限制性股票激 励对象实际出资情况: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2 年 2 月 7 日止,台基股份已收到邢雁、颜家圣、 吴拥军、康进、吴建林、朱玉德、李树森共计 7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出 资款合计人民币 9,203,200.00 元(大写:玖佰贰拾万叁仟贰佰圆整),其中: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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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本”人民币 64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8,563,200.00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台基股份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6,531,371 元, 其中注册资本 142,080,000 元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闽华兴所 (2011)验字 H-003 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注册资本 71,040,000 元系根据 2018 年 4 月 10 日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修改后公司章程的规定,台基股份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份 142,0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后注册资本增至 213,120,000 元;注册资本 23,411,371 元已经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178 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至 2022 年 2 月 7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237,171,371 元。”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2 年 2 月 7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18 日。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 以上股东在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日前 6 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公司募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表
| 项 目 | 本次变动前数量(股)比例 | 本次变动前数量(股)比例 | 本次变动增减变动数量(股) | 本次变动后数量(股)比例 | 本次变动后数量(股)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40,000 | 640,000 | 0.27%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6,531,371 | 100% | 236,531,371 | 99.73% | |
| 三、股份总数 | 236,531,371 | 100% | 640,000 | 237,171,371 | 100% |
变动后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 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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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 237,171,371 股计算,公司 2020 年度每股收益为 0.1360 元/股。
九、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36,531,371 股增加至 237,171,371 股,控股股东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26.32%下降至 26.25%。本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十、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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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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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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