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TECH SEMICONDUCTORS CO., LTD. Director's Dealing 2015

Jul 9, 2015

55068_rns_2015-07-09_032ca1e0-ad0a-4b88-8ec4-7add713eae73.PDF

Director's Dealing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7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5 年7 月8 日收 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邢雁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颜家圣先生、董事、 财务总监刘晓珊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吴拥军先生、监事会主席、营销总监徐遵 立先生、监事、人力资源部部长林庆发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康进先生通 知,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上述 人员计划自2015 年7 月9 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邢雁、颜家圣、刘晓珊、吴拥军、徐遵立、林庆发、康进 增持计划:自2015 年7 月9 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择机增持 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00 万元,上述人员增持所需的资金 来源为各自自有资金。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战略及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 值,上述人员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上述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能够与本公司其 他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

三、其他说明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1、邢雁、颜家圣、刘晓珊、吴拥军、徐遵立、林庆发、康进承诺:在增持 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前,上述人员通过公司控股股东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 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 务指引》等规定。

4、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