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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 SEMICONDUCTORS CO., 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15
Jul 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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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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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7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5 年7 月8 日收 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邢雁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颜家圣先生、董事、 财务总监刘晓珊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吴拥军先生、监事会主席、营销总监徐遵 立先生、监事、人力资源部部长林庆发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康进先生通 知,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上述 人员计划自2015 年7 月9 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邢雁、颜家圣、刘晓珊、吴拥军、徐遵立、林庆发、康进 增持计划:自2015 年7 月9 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择机增持 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00 万元,上述人员增持所需的资金 来源为各自自有资金。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战略及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 值,上述人员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上述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能够与本公司其 他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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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邢雁、颜家圣、刘晓珊、吴拥军、徐遵立、林庆发、康进承诺:在增持 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前,上述人员通过公司控股股东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 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 务指引》等规定。
4、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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