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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 SEMICONDUCTOR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Apr 1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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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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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 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台基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 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3,411,371 股,发行价格为 14.95 元/股,募集总额为人民币 349,999,996.45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 人民币 7,320,754.7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2,679,241.73 元。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出具了编号为“大华验字[2021]000178 号”的《验资 报告》。

根据公司《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和 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1 新型高功率半导体器件产业升级项目 23,000.00 14,688.48
2 高功率半导体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15,200.00 9,579.44
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0,000.00
合计 50,200.00 34,267.92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1 新型高功率半导体器件产业升级项目 23,000.00 14,688.48 1,599.98 10.89%
2 高功率半导体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15,200.00 9,579.44 798.70 8.34%
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
合计 50,200.00 34,267.92 12,398.68 -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的前次延期情况

2021 年 12 月 6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把募投项目之一“高功率半导 体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1 年 11 月 30 日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二)部分募投项目的本次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 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前)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
1 高功率半导体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5年4月30日

2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高功率半导体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旨在将自主研发和产学研结合,持续开展功 率半导体新材料、新技术、新应用的标准化技术研究及先导技术研究,该项目是 基于公司当时的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确定的,项目主要实施 内容包括厂房改造和装修费用、购置研发设备、购置软件系统及研发投入等。

由于经济形势变化、市场及产品结构调整、目标客户需求放缓等因素影响, 研发中心项目的整体进度相应放缓,具体原因如下:

1、由于贸易供应链紧张等客观因素影响,研发项目工程、设备采购、交付 安装等进度不同程度延误和推迟;

2、由于部分研发项目需求端对应的国家重点项目招标和实施延迟,项目所 需高功率脉冲器件的研发进度相应顺延调整;

3、公司在自主研发的基础上,积极寻求引进和加强与相关技术团队及科研 院所的合作机会,由于合作研发事项尚未进入实质投资阶段,相关工作有所延缓;

4、由于高功率半导体的部分下游应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顺应市场变 化趋势适当调整了重点研发计划,原有的研发进度有所延迟;公司计划抢抓数字 能源及光伏储能等领域高速发展机遇,研发应用于能源及储能行业的高功率半导 体器件及 IGBT 模块。

综上,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经 审慎考量,现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 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 影响。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 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3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时间进行再次调整。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 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六、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高功率半导体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受研发进度影响,导致实施进度较已披露情 况有所滞后。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募投项目的生产 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台基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后续保荐 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提请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并根据需要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阳 张鹏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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