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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 SEMICONDUCTOR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y 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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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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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 立判断立场,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聘任邢雁为公司总经
理,聘任颜家圣、吴拥军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康进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
书,聘任吴建林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全体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
员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是在充分了解上述人员的资格、条件 和经历以及管理经验和业务专长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上述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业知 识,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
2 、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其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邢雁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颜家圣、吴拥 军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康进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吴建林为公司
财务负责人。
二、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办法》的独立意见
根据责权利对等的原则,为保障和促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结合公 司具体情况,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办法》作出了相应修订。修订 后的办法进一步完善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机制,更加有利于调动高级管 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性。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 考核办法>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 考核办法>的议案》。
三、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基本工资的独立意见
为了更好地发挥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适度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 符合公司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 对《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基本工资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 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基本工资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签字: 签字: 姓名:姜海华 姓名:余宁梅
签字:
姓名:周亚宁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