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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 SEMICONDUCTOR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Nov 1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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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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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和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 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与恒远鑫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本次与恒远鑫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 事项,符合公司产业布局和发展战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 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恒远鑫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海德复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二、关于提名王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的会议文件及王鑫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一致认为 王鑫 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董事会 对董事的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 作的实际需要。我们同意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专此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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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系《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

签字: 签字: 姓名:张慧德 姓名:邹雪城

签字: 姓名:朱军

签署日期:2018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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