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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 SEMICONDUCTOR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pr 1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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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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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基股份”或“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台基股份在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9]146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1 月 20 日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 币 41.3 元。截至 2010 年 1 月 20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619,500,000.00 元,扣除 证券承销费 24,780,000.00 元后,汇入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净额为 594,72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1,753,088.17 元,募集资金净额 582,966,911.83 元。根据财政 部财会【2010】25 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做好 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公司上市时用募集资金支付的路演费等费用 5,086,110.72 元需归还募集资金专户,此款已于 2011 年 2 月 28 日由公司流动资 金账户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88,053,022.55 元。
截至 2010 年 1 月 20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 582,966,911.83 元已全部 到位,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以“闽华兴所(2010)验字 H-001”验资报告 验证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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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656,634,707.55 元; 于 2010 年 1 月 20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66,634,707.55 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90,000,000.00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募集资金累计获得利息收入 134,392,124.75 元,其中:于 2010 年 1 月 20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通过募 集资金获得人民币利息收入 132,270,303.39 元;本年度通过募集资金获得利息收 入 2,121,821.36 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53,688,618.39 元;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65,810,439.75 元。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41 号文《关于同意湖北台基半 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3,411,371 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4.95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349,999,996.45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7,320,754.72 元,公司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2,679,241.7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17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 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替换相关自筹 资金金额为 4,553,002.65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 入 163,637,947.95 元;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使用募集 资金人民币 127,307,628.13 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36,330,319.82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利息收入 12,289,103.01 元,其中: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通过募集资金获得人 民币利息收入 5,270,569.43 元;本年度通过募集资金获得利息收入 7,018,533.5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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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23,962,937.75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94,651,151.51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制定了《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0 年 5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4),公司因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股票上市后的持续 督导工作,原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持续督导义务和相关工作由华泰联合证券承接。公司后续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 证券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襄城支行、光大银行襄阳分行、兴业银行 襄阳分行等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报告期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了金融机构 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了资金收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入日 | 到期日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 建行襄城支行 | 42001646008053006001 | 708,329.99 | 活期 | ||
| 民生银行襄阳分行 | 605104562 | 27,714.07 | 活期 | ||
| 兴业银行襄阳分行 | 419010100100170135 | 10,479,104.32 | 活期 | ||
| 广发银行襄阳分行 | 9550880209930400185 | 21,122,742.89 | 活期 | ||
| 华夏银行襄阳分行 | 14550000000670117 | 18,504.71 | 活期 | ||
| 平安银行襄阳分行 | 15050459170077 | 56,966.77 | 活期 | ||
| 兴业银行襄阳分行 | 419010100200185666 | 2020/10/14 | 2023/10/14 | 13,397,077.00 | 定期(注) |
| 华夏银行襄阳分行 | 14550000000714689 | 2021/1/19 | 2024/1/19 | 20,000,000.00 | 定期 |
| 合 计 | 65,810,439.75 |
注:因公司前孙公司霍尔果斯彼岸影视有限公司与华语大业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语大业”)借贷纠纷事宜,华语大业起诉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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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春天”)和公司,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彼岸春天、公司银行存款 13,397,076.67 元,如存款不足,查封、扣押、冻结其与不足部分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兴业银行账户(银行账号:419010100200185666)资金被冻结 13,397,076.67 元。 上述案件经开庭审理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判决书,认为公司对华语大业不 承担任何民事责任,并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出具《民事裁定书》,解除对公司名下 13,397,076.67 元财产的查封、冻结、扣押。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前述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入日 | 到期日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 光大银行襄阳分行 | 38520180800175522 | 30,176,678.54 | 活期 | ||
| 兴业银行襄阳分行 | 419010100100369997 | 94,474,156.98 | 活期 | ||
| 平安银行襄阳分行 | 15339317560055 | 315.94 | 活期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襄阳长虹路证券营业部 |
5300009866 | 0.05 | 活期 |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襄阳沿江大道证券营业 部 |
2312127267 | 2023/11/9 | 2024/11/5 | 20,000,000.00 | 收益凭 证 |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襄阳檀溪路证券营业部 |
2353018025 | 2023/2/27 | 2024/2/27 | 50,000,000.00 | 收益凭 证 |
| 合 计 | 194,651,15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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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58,805.3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000.0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5,663.47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125 万只大功率半导 体器件技术升级及改 扩建 |
否 | 26,500.00 | 26,500.00 | 0.00 | 26,499.98 | 100% | 2013-01-2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6,500.00 | 26,500.00 | 0.00 | 26,499.98 | ||||||
| 超募投资金投向: | ||||||||||
| 收购北京彼岸春天影 视有限公司100%股 权 |
否 | 38,000.00 | 25,663.49 | 25,663.49 | 100% | 2016-06-30 | 不适用,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 88%股权已转让,该项目无需进一步 投入资金,已终止。公司对该项目结 项后拟将剩余超募资金于2024年度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3,500.00 | 13,500.00 | 9,000.00 | 13,500.00 | 100% | 不适用,2022年度、2023年度公司 分别使用超募资金4,500万元、9,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
| 超募投资金投向小计 | 51,500.00 | 39,163.49 | 9,000.00 | 39,163.49 | ||||||
| 合计 | 78,000.00 | 65,663.49 | 9,000.00 | 65,663.47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125万只大功率半导体器件技术升级及改扩建”项目于2010年投入建设、于2021年5月审议结项。根据 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022年该项目已过效益预测期,不适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的披露要求。 2、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收购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彼岸春天”)100%股权项目未达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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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期目标和效益,公司已于2021 年2 月将彼岸春天88%股权转让给第三方。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止2010年3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313.85万元。2010年3月23 日,公司已将313.85 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一、超募资金的金额 2010年公司首发上市超募资金为32,305.3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首发募集资金累计获得利 息收入13,439.21万元,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39,163.4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581.04万元。 二、超募资金的用途 1、收购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100%股权 2016年经股东大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共计38,000.00万元收购彼岸春天100%股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 司已支付扣除业绩补偿款后的股权转让款25,663.49万元。 公司于2021 年2 月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 年2 月22 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彼岸春天88% 股转让给第三方,彼岸春天已于2021年2月26日完成股份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无 需进一步投入资金,已终止。公司对该项目结项后拟将剩余超募资金于2024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4,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9,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期 末,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13,5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完成,结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专户存储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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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34,267.9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33.03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031.71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项目投资 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新型高功率半导体 器件产业升级项目 |
否 | 23,000.00 | 14,688.48 | 3,564.36 | 5,164.34 | 35.16% | 2026-04-30 | 不适用 | 否 | |
| 高功率半导体技术 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15,200.00 | 9,579.44 | 68.67 | 867.37 | 9.05% | 2025-04-30 | 不适用 | 否 |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2,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50,200.00 | 34,267.92 | 3,633.03 | 16,031.71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体处于建设期,尚未产生经济效益。 2、由于经济形势变化、市场及产品结构调整、目标客户需求放缓等因素影响,新型高功率半导 体器件产业升级项目及高功率半导体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整体进度相应放缓。公司于2023 年4 月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高功率半导体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5 年4月30日;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新型高功率半导体器件产业升级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4月30日。 3、高功率半导体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均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不适用“本年 度实现的效益”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的披露要求。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止2021 年5 月2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455.30 万元。 2021 年7 月23日,公司已将455.30 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专户存储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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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为了进一步聚焦功率半导体主业,重点发展功率半导体业务,实现业务 资源整合及重新布局,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彼岸春天 88%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彼岸春天已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完成股份转让的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公告《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05)及《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12)。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 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 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台基股份《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 0011001734 号)。报告 认为,台基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 反映了台基股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台基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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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 高管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台基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台基股份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 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 形。保荐机构对台基股份在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受经济形势变化、市场及产品 结构调整、目标客户需求放缓等因素影响,导致实施进度较计划情况有所滞后。 后续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提请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 施进度,并根据需要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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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阳 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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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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