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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 SEMICONDUCTOR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pr 2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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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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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作为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基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使 用等有关规定,对台基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 1462号文件批准,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 司于2010年1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500万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发行价41.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9,500,000.00元,扣除从募集 资金中已直接扣减的证券承销费24,780,000.00元后,汇入台基股份银行账户的资 金净额为594,720,000.00元。经扣除台基股份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 费用11,753,088.1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82,966,911.83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 况已由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闽华兴所(2010)验字H-001 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 公司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公司上市时用募集资金支付的路演费 等费用5,086,110.72元需归还募集资金专户,此款已于2011年2月28日由公司流动 资金账户归还募集资金专户。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募集 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闽华兴所(2011)专审字H-003号)及其附件, 调整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88,053,022.55元。
(二)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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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80,103,816.37元。 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8,565,290.06元;公司实际使用募集 资金7,476,761.80 (含1,894.75的银行手续费支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81,192,344.63元,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 银行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
| 建行襄城支行 | 420016460080530006001 | 3,129.92 | 活期 |
| 民生银行襄阳分行 | 605104562 | 28,742.39 | 活期 |
| 兴业银行襄阳分行 | 419010100100170135 | 140,690,248.37 | 活期 |
| 广发银行襄阳分行 | 9550880209930400185 | 40,470,223.95 | 活期 |
| 合 计 | 181,192,344.63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2010年2月 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襄城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金元证券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专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 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58,805.3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47.68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1,700.2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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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投 资 项目 |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 化 |
|---|---|---|---|---|---|---|---|---|
| 125 万 只大功 率半导 体器件 技术升 级及改 扩建 |
否 | 26,500.00 | 26,500.00 | 50.19 | 26,036.71 | 98.25% | 2013-01-20 | 否 |
| 承诺投 资项目 小计 |
26,500.00 | 26,500.00 | 50.19 | 26,036.71 | 98.25% | |||
| 超募投资金投向: | ||||||||
| 收购北 京彼岸 春天 100% 股权 |
否 | 38,000.00 | 38,000.00 | 697.49 | 25,663.49 | 67.54% | 2016-06-30 | 否 |
| 超募投 资金投 向小计 |
38,000.00 | 38,000.00 | 697.49 | 25,663.49 | 67.54% | |||
| 64,500.00 | 64,500.00 | 747.68 | 51,700.20 | 80.16%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项目) |
1、由于经济增速下行,市场总体需求未能满足募投项目产 能。除公司总部外,其他区域技术服务中心建设进度放缓。 2、2018 年影视文化行业整体波动较大,彼岸春天业务受 到部分的影响,投资的两部影视剧未能按照预期完成发行 工作,无法确认收入,因此导致超募资金收购彼岸春天 100%股权项目本报告期未达到预期效益。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止2010年3月18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313.85万元。2010年3月23日, 本公司已将313.85 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2010年公司上市超募资金32,305.30万元,2016年经股东 大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共计38,000.00 万元收购北 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100%股权,截至本报告期末, 公司已支付扣除业绩补偿款后的股权转让款25,663.49 万 元。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全面完成。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专户存储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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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况。
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 况专项鉴证报告》(闽华兴所(2019)审核字H-025号)鉴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使用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为了提高超募资金效率,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含超 募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2018年度公司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关的程序, 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披露。
2、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情况
2018年4月,公司支付收购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款 697.49万元。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 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闽华兴所(2019)审核字H-025号)。报告认为, 台基股份管理层编制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银行账单核对等多种方式, 对台基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 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 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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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台基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 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截至2018年12月31 日,台基股份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 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 机构对台基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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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 陈绵飞 王 健
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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