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TA YIH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114

May 20, 2026

51845_rns_2026-05-20_b70a1e5a-899e-4b66-859b-4f0bdb90dbd9.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大億交通工業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
(股票代碼 1521)

公司地址:臺南市南區彰南里新信路 11 號
電話:(06)261-5151

-1-


大億交通工業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錄

頁次
一、封面 1
二、目錄 2 ~ 3
三、聲明書 4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5 ~ 9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10 ~ 11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12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13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14 ~ 15
九、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6 ~ 51
(一)公司沿革 16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6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6 ~ 17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7 ~ 24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4 ~ 25
(六)會計政策採用之重要判斷 25 ~ 41
(七)關係人交易 41 ~ 44
(八)質押之資產 44

-2-




頁次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44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44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44
(十二)其他 44 ~ 49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49 ~ 50
(十四)部門資訊 50 ~ 51

-3-


大億交通工業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114年度(自民國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大億交通工業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吳俊億

img-0.jpeg

中華民國115年3月13日


pwc

資誠

會計師查核報告

(115)財審報字第25004934號

大億交通工業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大億交通工業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統稱「大億交通集團」)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大億交通集團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大億交通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大億交通集團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www.pwc.com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

70151 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 395 號 12 樓

12F, No. 395, Sec. 1, Linsen Rd., East Dist., Tainan 70151, Taiwan

T: +886 (6) 234 3111, F: +886 (6) 275 2598


pwc

資誠

大億交通集團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發貨倉銷貨之收入截止

事項說明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二十二)收入認列之說明;會計項目之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六、(十二)營業收入。民國114年度發貨倉銷貨收入金額為新台幣1,445,254仟元,占銷貨總額約 40% 。

大億交通集團主要經營汽車及機車燈具製造及買賣,其市場遍及海外地區,海外地區之銷貨部分為發貨倉銷貨。發貨倉銷貨收入於客戶提貨時(移轉風險與報酬)始認列收入。大億交通集團主要係仰賴發貨倉保管人所提供報表或其他資訊,以發貨倉之存貨異動情形作為認列收入之依據。因發貨倉銷貨交易數量龐大且資產負債表日前後期間之交易金額對財務報表之影響重大,故將發貨倉銷貨之收入截止列為本年度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

主要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所敘明之特定層面已執行之主要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1. 確認與該發貨倉銷貨收入截止攸關之內部控制有效性。
  2. 對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定期間之發貨倉銷貨收入交易執行截止測試,包括核對發貨倉拉貨紀錄,並確認帳載存貨異動記錄於適當期間。
  3. 針對期末發貨倉存貨數量執行實地觀察盤點以及核對帳載庫存數量。

www.pwc.com


pwc

資誠

其他事項-個體財務報告

大億交通工業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大億交通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大億交通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大億交通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www.pwc.com


pwc

資誠

  1.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大億交通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2.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3.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大億交通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大億交通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4.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5.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www.pwc.com


pwc

資誠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大億交通集團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葉芳婷

林秀珊

黃文靜

林秀珊

img-1.jpeg

img-2.jpeg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110349013號

金管證審字第1140352083號

中華民國115年3月13日

www.pwc.com


大德交通工業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合併由資產一貫收表

民國14年度115年度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產 附註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185,633 6 $ 292,687 10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六(二)及十二 6 - 10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二)及十二 682,637 23 607,672 22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六(二)、七及十二 664 - 9,429 -
1200 其他應收款 85,893 3 22,728 1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六(十九) 11,222 1 - -
130X 存貨 五(二)、六(三)
(四) 932,248 31 819,437 29
1410 預付款項 98,213 3 53,571 2
1479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30,445 1 6,205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2,026,961 68 1,811,739 64
非流動資產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四) 852,770 28 893,814 32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五)及七 22,760 1 28,751 1
1780 無形資產 932 - 1,531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十九) 22,854 1 41,636 2
1915 預付設備款 六(二十一) 35,999 1 30,894 1
1920 存出保證金 28,690 1 8,835 -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1,429 - 7,034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965,434 32 1,012,495 36
1XXX 資產總計 $ 2,992,395 100 $ 2,824,234 100

(續次頁)


大德交通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由子子、合併表

民國11年及12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附註 114 年 12 月 31 日 % 113 年 12 月 31 日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六) $ - - - $ 50,000 2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六(十二)及七 143,783 5 74,578 3
2150 應付票據 297 - 38,796 1
2170 應付帳款 566,857 19 387,802 14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26,037 1 26,838 1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七) 183,252 6 178,436 6
2220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32,738 1 28,134 1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六(十九) 10,523 - 10,523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15,173 1 12,299 1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45,025 1 25,303 1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1,023,685 34 832,709 30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十九) 77,250 3 77,561 3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7,985 - 16,854 -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六(八) 15,960 1 26,421 1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2,174 - 2,410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103,369 4 123,246 4
2XXX 負債總計 1,127,054 38 955,955 34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3110 普通股股本 六(九) 762,300 26 762,300 27
3200 資本公積 六(十) 61,412 2 61,278 2
保留盈餘 六(十一)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699,326 23 688,058 24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68,264 2 68,264 3
3350 未分配盈餘 274,039 9 287,886 10
3400 其他權益 - - 493 -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1,865,341 62 1,868,279 66
3XXX 權益總計 1,865,341 62 1,868,279 66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2,992,395 100 $ 2,824,234 100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吳俊億

經理人:莊智清

會計主管:鄭清香


大億交通工業區通識研究所 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項 合併名 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十月十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項目 附註 114 113
% %
4000 營業收入 六(十二)及七 $ 3,629,959 100 $ 3,696,220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三)(八) (十七)(十八)及 七 ( 3,039,113) (84) ( 3,183,322) (86)
5000 營業毛利 590,846 16 512,898 14
5020 已實現銷貨利益 - - 730 -
5050 營業毛利淨額 590,846 16 513,628 14
營業費用 六(八)(十七) (十八)、七及 十二
6100 推銷費用 ( 198,505) (5) ( 163,228) (5)
6200 管理費用 ( 138,801) (4) ( 151,346) (4)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145,671) (4) ( 159,896) (4)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 ( 958) - 3,445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483,935) (13) ( 471,025) (13)
6900 營業利益 106,911 3 42,603 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十三) 3,217 - 5,356 -
7010 其他收入 六(十四) 6,102 - 18,901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五)(十五)、 七及十二 ( 31,941) (1) 20,995 1
7050 財務成本 六(五)(十六)及 七 ( 1,097) - ( 4,225) -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合資損益之份額 - - ( 730)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23,719) (1) 40,297 1
7900 稅前淨利 83,192 2 82,900 2
7950 所得稅(費用)利益 六(十九) ( 16,783) - 4,528 -
8200 本期淨利 $ 66,409 2 $ 87,428 2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六(八) $ 9,053 - $ 31,564 1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 稅 六(十九) ( 1,811) - ( 6,313)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兌換差額 ( 616) - 39,567 1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 得稅 六(十九) 123 - ( 3,944) -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6,749 - $ 60,874 2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73,158 2 $ 148,302 4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66,409 2 $ 87,428 2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73,158 2 $ 148,302 4
每股盈餘 六(二十)
9750 基本 $ 0.87 $ 1.15
9850 稀釋 $ 0.87 $ 1.15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吳俊億

經理人:莊智清

會計主管:鄭清香


大德交通工業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114年11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經 財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113 年 度 當 於 前 前 前 後 前 後 前 後 前 後 前 後 當 本 公 積 保 留 股 條 其他 權 益 當 本 公 積 保 留 股 條 其他 權 益
附 註普通股股本發行溢價處分資產增益受贈資產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未分配盈餘 其他權益
見換差額 權益總額
113 年 1 月 1 日餘額 $ 762,300 $ 56,330 $ 4,142 $ 673
113 年度淨利 - - - -
113 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 -
113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112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 - - - 3,317
現金股利 六(十一) - - -
逾時效未領取現金股利轉列資本公積 - - - 133
113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762,300 $ 56,330 $ 4,142 $ 806
114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114 年 1 月 1 日餘額 $ 762,300 $ 56,330 $ 4,142 $ 806
114 年度淨利 - - - -
114 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 -
114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113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 - - - 11,268
現金股利 六(十一) - - -
逾時效未領取現金股利轉列資本公積 - - - 134
114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762,300 $ 56,330 $ 4,142 $ 940

董事長:吳俊傑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經理人:莊智清

img-3.jpeg

經理人:莊智清

-13-

會計主管:鄭清香


大德交通工業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一項:金、流、金表

民國114年度11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14 年 度 113 年 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83,192 $ 82,900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 十二 958 ( 3,445 )
存貨跌價損失 六(三) 9,554 26,612
處分投資損失 六(十五)及七 - 12,099
折舊費用 六(四)(五)
(十七) 119,958 129,428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損失 六(十五) - 3,536
租賃修改損失 六(五)(十五) 16 424
攤銷費用 六(十七) 1,748 3,890
利息收入 六(十三) ( 3,217 ) ( 5,356 )
利息費用 六(十六) 1,097 4,225
外幣兌換淨損失(利益) 1,659 ( 8,936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 4 9,087
應收帳款 ( 76,734 ) 87,597
應收帳款-關係人 8,588 87,509
其他應收款 ( 63,165 ) 7,668
存貨 ( 164,202 ) 216,419
預付款項 ( 44,642 ) ( 24,896 )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 24,240 ) 21,98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合約負債-流動 69,205 49,331
應付票據 ( 38,499 ) ( 53,845 )
應付帳款 178,570 ( 295,953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987 ) ( 26,629 )
其他應付款 5,015 ( 5,761 )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4,604 ( 18,419 )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19,722 ( 22,218 )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 1,408 ) ( 909 )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 236 ) 11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86,560 276,355
收取之利息 3,217 5,356
支付之利息 ( 1,296 ) ( 4,132 )
支付之所得稅 ( 11,222 ) ( 67,867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77,259 209,712

(續次頁)


大德交通工業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以現金為主的股東

民國114年度11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14 年度 113 年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價款 $ - $ 26,952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現金支付數 六(二十一) ( 28,068 ) ( 107,586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6,476
取得無形資產 ( 1,149 ) ( 386 )
存出保證金增加 ( 19,855 ) ( 1,041 )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減少(增加) 5,605 ( 7,034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43,467 ) ( 82,619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 六(二十二) ( 50,000 ) ( 160,000 )
租賃本金償還 六(二十二) ( 14,134 ) ( 12,043 )
發放現金股利 六(十一) ( 76,230 ) ( 53,361 )
逾時效未領取現金股利轉列資本公積 134 133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40,230 ) ( 225,271 )
匯率影響數 ( 616 ) 516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 107,054 ) ( 97,662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六(一) 292,687 390,349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六(一) $ 185,633 $ 292,687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吳俊億

經理人:莊智清

會計主管:鄭清香


大億交通工業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114年度及115年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一、公司沿革

(一)大億交通工業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設立於民國53年,原名「大億實業社」,民國65年變更為現有名稱。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統稱「本集團」)主要經營汽車零件、機車零件、軌道車輛零件、交通用機械及工業用塑膠製品零件等製造加工等,以及前項有關業務之經營與投資。

(二)本公司股票自民國86年10月6日起,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115年3月13日經董事會通過後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民國114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發布之生效日 |
| --- | --- |
| 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 | 民國114年1月1日 |
| 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之民國115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發布之生效日 |
| --- |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部分修正內容 | 民國115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涉及依賴自然電力的合約」 | 民國115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 民國112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之修正 | 民國112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之修正「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比較資訊」 | 民國112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第11冊 | 民國115年1月1日 |


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三)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 民國116年1月1日(註)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9號「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 民國1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之修正「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貨幣」 民國116年1月1日

註:金管會於民國114年9月25日之新聞稿中宣布公開發行公司將於民國117年度起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以下簡稱「IFRS 18」);另企業如有提前適用IFRS 18之需求,亦得於金管會認可IFRS 18後,選擇提前適用IFRS 18規定。

除下列所述者外,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IFRS 18「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

IFRS 18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並更新綜合損益表之架構,及新增管理績效衡量之揭露,並強化運用於主要財務報表及附註之彙總及細分原則。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策在所有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 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IFRSs」)編製。

(二) 編製基礎

  1. 除按退休基金資產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之確定福利負債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按歷史成本編製。
  2. 編製符合 IFRSs 之合併財務報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值,在應用本集團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斷或複雜性之項目,或涉及合併財務報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請詳附註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及說明。

-17-


(三)合併基礎

  1. 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1) 本集團將所有子公司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之個體。子公司指受本集團控制之個體(包括結構型個體),當本集團暴露於來自對該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透過對該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集團即控制該個體。子公司自本集團取得控制之日起納入合併財務報告,於喪失控制之日起終止合併。

(2) 集團內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未實現損益業已銷除。子公司之會計政策已作必要之調整,與本集團採用之政策一致。

(3) 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各組成部分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綜合損益總額亦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因而導致非控制權益發生虧損餘額。

(4) 對子公司持股之變動若未導致喪失控制(與非控制權益之交易),係作為權益交易處理,亦即視為與業主間進行之交易。非控制權益之調整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

(5) 當集團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對前子公司之剩餘投資係按公允價值重新衡量,並作為原始認列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或原始認列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成本,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之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於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與本集團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基礎相同,亦即如先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將被重分類為損益,則當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將該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為損益。

  1.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投資公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名稱子公司名稱業務性質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說明
本公司 英屬維京群島大德國際投資 一般投資業 - 100.00 (註)
公司(大德國際投資公司)

(註)已於民國114年9月1日完成清算程序。

  1. 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此情事。

  2. 子公司會計期間不同之調整及處理方式:無此情事。

  3. 重大限制:無此情事。

  4. 對本集團具重大性之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無此情事。

(四)外幣換算

本集團內每一個體之財務報告所列之項目,均係以該個體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即功能性貨幣)衡量。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作為表達貨幣列報。

  1. 外幣交易及餘額

(1) 外幣交易採用交易日或衡量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換算此

-18-


等交易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2) 外幣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3) 外幣非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屬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屬非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則按初始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

(4) 所有兌換損益在綜合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列報。

2. 國外營運機構之換算

(1) 功能性貨幣與表達貨幣不同之所有集團個體,其財務績效和財務狀況以下列方式換算為表達貨幣:

A. 表達於每一資產負債表之資產及負債係以該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匯率換算;

B. 表達於每一綜合損益表之收益及費損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及

C. 所有因換算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2) 當部分處分或出售之國外營運機構為關聯企業或聯合協議,將於其他綜合損益項下之兌換差額按比例重分類於當期損益作為出售利益或損失之一部分。惟當本集團即使仍保留對前關聯企業或聯合協議之部分權益,但已喪失對國外營運機構屬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或已喪失對國外營運機構屬聯合協議之聯合控制,則係以處分對國外營運機構之全部權益處理。

(3) 當部分處分或出售之國外營運機構為子公司時,係按比例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兌換差額重新歸屬予該國外營運機構之非控制權益。惟當本集團即使仍保留對前子公司之部分權益,但已喪失對國外營運機構屬子公司之控制,則係以處分對國外營運機構之全部權益處理。

(五)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1. 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

(1) 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4)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1. 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

(1) 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 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19-


(4) 不具有將負債之清償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者。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六)約當現金

約當現金係指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該投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之風險甚小。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其持有目的係為滿足營運上之短期現金承諾者,分類為約當現金。

(七)應收帳款及票據

  1. 係指依合約約定,已具無條件收取因移轉商品或勞務所換得對價金額權利之帳款及票據。
  2. 屬未付息之短期應收帳款及票據,因折現之影響不大,本集團係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八)金融資產減損

本集團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就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考量所有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包括前瞻性者)後,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並未顯著增加者,按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者,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就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

(九)金融資產之除列

當本集團對收取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時,將除列金融資產。

(十)存貨

存貨包括原料、在製品、製成品及商品,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本集團平時採用標準成本計價,結帳日將實際成本與標準成本之差異按比例分攤調整存貨及銷貨成本,使存貨接近按加權平均成本計價金額。製成品及在製品之成本包括原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成本及生產相關之製造費用(按正常產能分攤),惟不包括借款成本。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若成本高於淨變現價值時,則提列跌價損失,列入當期營業成本;淨變現價值回升時,則於貸方餘額範圍內沖減評價項目,並列入當期營業成本減項。

(十一)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將購建期間之有關利息資本化。
  2. 後續成本只有在與該項目有關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集團,且該項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才包括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認列為一項單獨資產。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應除列。所有其他維修費用於發生

-20-


時認列為當期損益。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除土地不提折舊外,其他按估計耐用年限以直線法計提折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各項組成若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

  2. 本集團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對各項資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若殘值及耐用年限之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或資產所含之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已有重大變動,則自變動發生日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值變動及錯誤」之會計估計值變動規定處理。各項資產之耐用年限如下:

資產名稱 耐用年限
房屋及建築
主建物 40 至 60 年
廠房及其他建物 5 至 40 年
機器設備 3 至 10 年
模具設備 2 至 3 年
運輸設備 5 年
其他設備 3 至 7 年

(十二)承租人之租賃交易-使用權資產/租賃負債

  1. 租賃資產於可供本集團使用之日認列為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當租賃合約係屬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時,將租賃給付採直線法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

  2. 租賃負債於租賃開始日將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按本集團增額借款利率折現後之現值認列,租賃給付包括固定給付,減除可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後續採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法衡量,於租賃期間提列利息費用。當非屬合約修改造成租賃期間或租賃給付變動時,將重評估租賃負債,並將再衡量數調整使用權資產。

  3. 使用權資產於租賃開始日按成本認列,成本包括:

(1) 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

(2) 於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賃給付;

後續採成本模式衡量,於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提列折舊費用。當租賃負債重評估時,使用權資產將調整租賃負債之任何再衡量數。

  1. 除對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承租人將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賃部分或全面之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認列於損益中外,其他所有之租賃修改,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相應調整使用權資產。

(十三)無形資產

  1. 電腦軟體

以取得成本認列,依直線法按估計耐用年限3年攤銷。

2. 專利權

以取得成本認列,依直線法按估計耐用年限5年攤銷。

(十四)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集團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資產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已認列資產減損之情況不存在或減少時,則迴轉減損損失,惟迴轉減損損失而增加之資產帳面金額,不超過該資產若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十五)借款

係指向銀行借入之短期款項。本集團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減除交易成本衡量,後續就減除交易成本後之價款與贖回價值之任何差額,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程序於流通期間內認列利息費用於損益。

(十六)應付帳款及票據

  1. 係指因賒購原物料、商品或勞務所發生之債務及因營業與非因營業而發生之應付票據。
  2. 屬未付息之短期應付帳款及票據,因折現之影響不大,本集團係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十七)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集團於合約明定之義務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十八)員工福利

1.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並於相關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

2. 退休金

(1) 確定提撥計畫

對於確定提撥計畫,係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預付提撥金於可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給付之範圍內認列為資產。

(2) 確定福利計畫

A. 確定福利計畫下之淨義務係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現計算,並以資產負債表日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除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確定福利淨義務每年由精算師採用預計單位福利法計算,折現率係參考資產負債表日與確定福利計畫之貨幣及期間一致之政府公債(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殖利率。

-22-


B. 確定福利計畫產生之再衡量數於發生當期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表達於保留盈餘。
C. 前期服務成本之相關費用立即認列為損益。

  1.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與確定福利計畫之會計處理相同,惟相關再衡量數係認列於損益。

  1. 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則按會計估計值變動處理。另以股票發放員工酬勞者,計算股數之基礎為董事會決議日前一日收盤價。

(十九)所得稅

  1. 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外,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
  2. 本集團依據營運及產生應課稅所得之所在國家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當期所得稅。管理階層就適用所得稅相關法規定期評估所得稅申報之狀況,並在適用情況下根據預期須向稅捐機關支付之稅款估列所得稅負債。未分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徵之所得稅,嗣盈餘產生年度之次年度於股東會通過盈餘分派案後,始就實際盈餘之分派情形,認列未分配盈餘所得稅費用。
  3. 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源自於原始認列之商譽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負債則不予認列,若遞延所得稅源自於交易(不包括企業合併)中對資產或負債之原始認列,且在交易當時未影響會計利潤或課稅所得(課稅損失)亦未產生相等之應課稅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則不予認列。若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產生之暫時性差異,本集團可以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則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並於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預期適用之稅率及稅法為準。
  4. 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用以抵減未來應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認列,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5. 當有法定執行權將所認列之當期所得稅資產及負債金額互抵且有意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當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同一納稅主體、或不同納稅主體產生但各主體意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互抵。

-23-


  1. 因購置設備或技術、研究發展支出及股權投資等而產生之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部分,係在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以供未使用所得稅抵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二十)股本

普通股分類為權益。直接歸屬於發行新股或認股權之增額成本以扣除所得稅後之淨額於權益中列為價款減項。

(二十一)股利分配

分派予本公司股東之股利於本公司股東會決議分派股利時於財務報告認列,分派現金股利認列為負債,分派股票股利則認列為待分配股票股利,並於發行新股基準日時轉列普通股。

(二十二)收入認列

商品銷售

  1. 本集團主要製造與銷售車燈及模具等產品,銷貨收入於產品之控制移轉予客戶時認列,即當產品被交付予客戶,客戶對於產品銷售之通路及價格具有裁量權,且本集團並無尚未履行之履約義務可能影響客戶接受該產品時。當產品被運送至指定地點,陳舊過時及滅失之風險已移轉予客戶,且客戶依據銷售合約接受產品,或有客觀證據證明所有接受標準皆已滿足時,商品交付方屬發生。因移轉所承諾之商品或服務予客戶與客戶付款間之時間間隔未有超過一年者,因此本集團並未調整交易價格以反映貨幣時間價值。

  2. 應收帳款於商品交付予客戶時認列,因自該時點起本集團對合約價款具無條件權利,僅須時間經過即可自客戶收取對價。

(二十三)政府補助

政府補助於可合理確信企業將遵循政府補助所附加之條件,且將可收到該項補助時,按公允價值認列。若政府補助之性質係補償本集團發生之費用,則在相關費用發生期間依有系統之基礎將政府補助認列為當期損益。

(二十四)營運部門

本集團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之方式報導。主要營運決策者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已運用其判斷以決定所採用之會計政策,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值及假設。所作出之重大會計估計值與假設可能與實際結果存有差異,將考量歷史經驗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該等估計及假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會計年度重大調整之風險。請詳下列對重大會計判斷、估計與假設不確定性之說明:

-24-


(一)會計政策採用之重要判斷

無此情事。

(二)重要會計估計值及假設

存貨之評價

  1.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本集團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決定資產負債表日存貨之淨變現價值。由於科技快速變遷,本集團評估資產負債表日存貨因正常損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產生重大變動。

  2. 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團存貨之帳面金額為 $932,248。

六、會計政策採用之重要判斷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現金:
週轉金及零用金 $ 915 $ 781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169,003 259,121
169,918 259,902
約當現金:
定期存款 15,715 32,785
$ 185,633 $ 292,687
  1. 本集團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良好,且本集團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分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2. 本集團於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均未有將現金及約當現金提供質押之情形。

(二)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收票據 $ 6 $ 10
應收帳款 $ 685,509 $ 609,586
減:備抵損失 ( 2,872) ( 1,914)
$ 682,637 $ 607,672
應收帳款-關係人 $ 665 $ 9,430
減:備抵損失 ( 1) ( 1)
$ 664 $ 9,429

  1. 本集團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之帳齡分析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收票據:
未逾期 $ 6 $ 10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未逾期 $ 666,564 $ 606,132
逾期1~90天 17,040 11,924
逾期91~180天 309 -
逾期181~270天 189 6
逾期271天以上 2,072 954
$ 686,174 $ 619,016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1. 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應收票據及帳款餘額均為客戶合約所產生,另於民國 113 年 1 月 1 日客戶合約之應收款餘額為 $794,070。

  2. 在不考慮所持有之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之情況下,最能代表本集團應收票據及帳款於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信用風險之最大暴險金額為其帳面金額。

  3. 本集團於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均未有將應收票據及帳款提供質押之情形。

  4. 相關應收票據及帳款信用風險之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二)金融工具之說明。

(三)存貨

114年 12月 31日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價值
商品 $ 48,104 $ - $ 48,104
原料 341,066 ( 38,622) 302,444
在製品 43,957 - 43,957
製成品 550,610 ( 12,867) 537,743
$ 983,737 ($ 51,489) $ 932,248
113年 12月 31日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價值
商品 $ 17,066 $ - $ 17,066
原料 327,599 ( 36,077) 291,522
在製品 92,764 - 92,764
製成品 423,943 ( 5,858) 418,085
$ 861,372 ($ 41,935) $ 819,437

本集團當期認列為費損之存貨成本:

已出售存貨成本
存貨跌價損失
存貨報廢損失
出售下腳收入

114 年 度 113 年 度
$ 3,025,665 $ 3,131,802
9,554 26,612
4,802 28,692
( 908) ( 3,784)
$ 3,039,113 $ 3,183,322

(四)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模具設備 運輸設備 其他設備 合計
114年1月1日
成本 $ 601,050 $ 207,344 $ 1,018,117 $ 82,420 $ 5,034 $ 328,233 $ 2,242,198
累計折舊 - ( 180,541) ( 852,411) ( 66,994) ( 4,804) ( 243,634) ( 1,348,384)
$ 601,050 $ 26,803 $ 165,706 $ 15,426 $ 230 $ 84,599 $ 893,814
114年度
1月1日 $ 601,050 $ 26,803 $ 165,706 $ 15,426 $ 230 $ 84,599 $ 893,814
增添 - 865 7,709 - - 14,389 22,963
移轉-存貨轉入 - - 1,156 40,465 - 216 41,837
折舊費用 - ( 5,090) ( 45,145) ( 20,347) ( 138) ( 35,124) ( 105,844)
處分-成本 - ( 2,899) ( 6,553) ( 64,734) - ( 10,876) ( 85,062)
-累計折舊 - 2,899 6,553 64,734 - 10,876 85,062
12月31日 $ 601,050 $ 22,578 $ 129,426 $ 35,544 $ 92 $ 64,080 $ 852,770
114年12月31日
成本 $ 601,050 $ 205,310 $ 1,020,429 $ 58,151 $ 5,034 $ 331,962 $ 2,221,936
累計折舊 - ( 182,732) ( 891,003) ( 22,607) ( 4,942) ( 267,882) ( 1,369,166)
$ 601,050 $ 22,578 $ 129,426 $ 35,544 $ 92 $ 64,080 $ 852,770

-28-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模具設備 運輸設備 其他設備 合 計
113年1月1日
成本 $ 601,050 $ 270,754 $ 1,067,497 $ 263,648 $ 18,489 $ 365,962 $ 2,587,400
累計折舊 - ( 245,473) ( 890,545) ( 215,596) ( 17,797) ( 305,269) ( 1,674,680)
$ 601,050 $ 25,281 $ 176,952 $ 48,052 $ 692 $ 60,693 $ 912,720
113年度
1月1日 $ 601,050 $ 25,281 $ 176,952 $ 48,052 $ 692 $ 60,693 $ 912,720
增添 - 6,491 23,034 - 9,874 46,834 86,233
移轉-存貨轉入 - - 13,738 763 - 7,683 22,184
折舊費用 - ( 4,942) ( 47,943) ( 33,389) ( 458) ( 30,579) ( 117,311)
處分-成本 - ( 69,901) ( 86,152) ( 181,991) ( 23,329) ( 92,246) ( 453,619)
-累計折舊 - 69,874 86,077 181,991 13,451 92,214 443,607
12月31日 $ 601,050 $ 26,803 $ 165,706 $ 15,426 $ 230 $ 84,599 $ 893,814
113年12月31日
成本 $ 601,050 $ 207,344 $ 1,018,117 $ 82,420 $ 5,034 $ 328,233 $ 2,242,198
累計折舊 - ( 180,541) ( 852,411) ( 66,994) ( 4,804) ( 243,634) ( 1,348,384)
$ 601,050 $ 26,803 $ 165,706 $ 15,426 $ 230 $ 84,599 $ 893,814
  1. 本集團於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均為供自用之資產。
  2. 本集團於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均無借款成本資本化之情事。
  3. 本集團於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均未有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之情形。

-29-


(五)租賃交易-承租人

  1. 本集團租賃之標的資產包括建物、機器設備、辦公設備及公務車,租賃合約之期間通常介於 2 到 6 年。辦公設備及公務車之部分租賃合約並無續租或承購權之條款。建物及機器設備之租賃合約於終止時,本集團對所租賃之建物並無優惠承購權,並約定未經出租人同意,本集團不得將租賃標的之全部或部分轉租或轉讓。

  2. 本集團承租之空壓機、堆高機、辦公室及倉庫等標的資產之租賃期間不超過 12 個月,及承租屬低價值之標的資產為事務機等辦公設備。

  3. 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與認列之折舊費用資訊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帳面金額
房屋及建築 $ 11,735 $ 20,447
機器設備 2,594 -
辦公設備 1,769 2,299
運輸設備 6,662 6,005
$ 22,760 $ 28,751
114 年 度 113 年 度
折 舊 費 用 折 舊 費 用
房屋及建築 $ 8,711 $ 8,711
機器設備 1,415 -
辦公設備 531 531
運輸設備 3,457 2,875
$ 14,114 $ 12,117
  1. 本集團於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使用權資產之增添金額分別為 $8,396 及 $5,771。

  2. 與租賃合約有關之損益項目資訊如下:

114 年 度 113 年 度
影響當期損失之項目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456 $ 480
屬短期租賃合約之費用 2,655 3,620
屬低價值資產租賃之費用 120 178
租賃修改損失 16 424
  1. 本集團於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租賃現金流出總額分別為 $17,365 及 $16,321。

-30-


(六)短期借款

借 款 性 質 113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借款
無擔保銀行借款 $ 50,000 1.825%

民國114年12月31日則無此情事。

本集團於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認列於損益之利息費用,請詳附註六、(十六)財務成本之說明。

(七)其他應付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付薪資及獎金 $ 113,945 $ 118,847
應付水電費 5,216 4,962
應付模具款 2,506 6,212
其他 61,585 48,415
$ 183,252 $ 178,436

(八)退休金

  1. 本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訂有確定福利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民國94年7月1日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前所有正式員工之服務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員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退休前6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15年以內(含)的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2個基數,超過15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1個基數,惟累積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本公司自民國76年8月及88年7月起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成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及依所得稅法規定成立經理人職工退休基金管理委員會,按月分別就薪資總額 11%及 8%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經理人職工退休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及經理人職工退休基金管理委員會之名義分別存放於台灣銀行及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專戶運用。另本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項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若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述計算之退休金數額,本公司將於次年度3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

本公司依前揭露確定給付退休辦法之相關資訊如下:

(1)資產負債表認列之金額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191,712) ($ 190,744)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175,752 164,323
淨確定福利負債 ($ 15,960) ($ 26,421)

(2)淨確定福利負債之變動如下: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負債
114 年 度
1月1日 ($ 190,744) $ 164,323 ($ 26,421)
當期服務成本 ( 614) - ( 614)
利息(費用)收入 ( 2,861) 2,483 ( 378)
( 194,219) 166,806 ( 27,413)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
(不包括包含於利息收入或費用之金額) - 12,107 12,107
財務假設變動
影響數 ( 1,946) - ( 1,946)
經驗調整 ( 1,108) - ( 1,108)
( 3,054) 12,107 9,053
提撥退休基金 - 2,400 2,400
支付退休金 5,561 ( 5,561) -
12月31日 ($ 191,712) $ 175,752 ($ 15,960)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負債
--- --- --- ---
113 年 度
1月1日 ($ 236,141) $ 177,247 ($ 58,894)
當期服務成本 ( 1,185) - ( 1,185)
利息(費用)收入 ( 2,952) 2,246 ( 706)
( 240,278) 179,493 ( 60,785)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
(不包括包含於利息收入或費用之金額) - 16,487 16,487
財務假設變動
影響數 4,268 - 4,268
經驗調整 10,809 - 10,809
15,077 16,487 31,564
提撥退休基金 - 2,800 2,800
支付退休金 34,457 ( 34,457) -
12月31日 ($ 190,744) $ 164,323 ($ 26,421)

-32-


(3)本公司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基金資產,係由臺灣銀行按該基金年度投資運用計畫所定委託經營項目之比例及金額範圍內,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6條之項目(即存放國內外之金融機構,投資國內外上市、上櫃或私募之權益證券及投資國內外不動產之證券化商品等)辦理委託經營,相關運用情形係由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進行監督。該基金之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若有不足,則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由國庫補足。因本公司無權參與該基金之運作及管理,故無法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第142段規定揭露計劃資產公允價值之分類。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構成該基金總資產之公允價值,請詳政府公告之各年度之勞工退休基金運用報告。

(4)有關退休金之精算假設彙總如下:

114 年 度 113 年 度
折現率 1.375% 1.50%
未來薪資增加率 2.50% 2.50%

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對於未來死亡率之假設均係依照臺灣壽險業第六回經驗生命表估計。

因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而影響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分析如下:

折 現 率 未來薪資增加率
增加0.25% 減少0.25% 增加0.25% 減少0.25%
114年12月31日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 ($ 3,862) $ 3,987 $ 3,875 ($ 3,773)
113年12月31日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 ($ 4,132) $ 4,269 $ 4,154 ($ 4,041)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退休金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本年度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上年度相同。

(5)本公司於民國115年度預計支付予退休計畫之提撥金為$2,460。

(6)截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止,該退休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8.2年。退休金支付之到期分析如下:

未來1年 $ 24,487
未來2~5年 41,674
未來6年以上 53,969
$ 120,130

  1. 自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起,本公司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訂有確定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所訂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分,每月按薪資之 6% 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本公司於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成本分別為 $20,248 及 $22,694。

(九)普通股股本

  1. 本公司普通股期初與期末流通在外股數調節如下:(單位:仟股)
114 年 度 113 年 度
期初暨期末餘額 76,230 76,230
  1. 截至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 $800,000,實收資本總額則為 $762,300,分為 76,230 仟股,每股金額新台幣 10 元,分次發行。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訖。

(十)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本公積撥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 10% 為限。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十一)保留盈餘

  1. 法定盈餘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 25% 之部分為限。

  2.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為考量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每年決算後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及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撥 10% 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並再就當年度發生之股東權益減項金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連同上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案,提請股東常會決議分派之。其中股東股利不低於當年度可供分配盈餘 50%,現金股利部分不低於股東股利總數 50%。

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

  1. 特別盈餘公積

(1) 本公司分派盈餘時,依法令規定須就當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之其他權益項目借方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始得分派,嗣後其他權益項目借

-34-


方餘額迴轉時,迴轉金額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中。

(2)首次採用 IFRSs 時,民國 110 年 3 月 31 日金管證發字第 1090150022 號函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為 $23,122,本公司於嗣後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資產時,就原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前述相關資產若為投資性不動產時,屬土地部分於處分或重分類時迴轉,屬土地以外之部分,則於使用期間逐期迴轉。

  1. 本公司於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認列為分配與業主之現金股利分別為 $76,230(每股新台幣 1 元)及 $53,361(每股新台幣 0.7 元)。民國 115 年 3 月 13 日經董事會決議對民國 114 年度之盈餘分派為現金股利 $57,173(每股新台幣 0.75 元)。

(十二)營業收入

  1. 本集團之收入源於提供於某一時點移轉之商品銷售之客戶合約收入,可細分為下列主要產品別:
114 年 度 113 年 度
車燈 $ 3,246,018 $ 3,256,060
模具 55,817 132,456
其他 328,124 307,704
$ 3,629,959 $ 3,696,220
  1. 本集團認列客戶合約收入相關之合約負債如下:

本集團於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113 年 12 月 31 日及 113 年 1 月 1 日認列客戶合約收入相關之合約負債金額分別為 $143,783、$74,578 及 $25,247。期初合約負債於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認列收入之金額分別為 $11,346 及 $8,417。

(十三)利息收入

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114 年 度 113 年 度
$ 3,217 $ 5,356

(十四)其他收入

政府補助款收入

應付款項逾請求權時效轉列收入

技術權利金收入

其他收入

114 年 度 113 年 度
$ 1,946 $ 654
944 8,959
- 747
3,212 8,541
$ 6,102 $ 18,901

(十五)其他利益及損失

114 年 度 113 年 度
淨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 31,925) $ 37,513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損失 - ( 12,099)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損失 - ( 3,536)
租賃修改損失 ( 16) ( 424)
權利金支出 - ( 342)
什項支出 - ( 117)
($ 31,941) $ 20,995

(十六)財務成本

114 年 度 113 年 度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 $ 641 $ 3,745
租賃負債 456 480
$ 1,097 $ 4,225

(十七)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114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員工福利費用 $ 337,301 $ 191,174 $ 528,475
折舊費用 $ 100,370 $ 19,588 $ 119,958
攤銷費用 $ 397 $ 1,351 $ 1,748
113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員工福利費用 $ 378,871 $ 206,726 $ 585,597
折舊費用 $ 112,103 $ 17,325 $ 129,428
攤銷費用 $ 522 $ 3,368 $ 3,890

(十八)員工福利費用

114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薪資費用 $ 269,993 $ 156,024 $ 426,017
勞健保費用 32,168 17,399 49,567
退休金費用 13,211 8,029 21,240
其他用人費用 21,929 9,722 31,651
$ 337,301 $ 191,174 $ 528,475

113 年 度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合 計
薪資費用 $ 300,539 $ 168,982 $ 469,521
勞健保費用 36,595 17,886 54,481
退休金費用 16,087 8,498 24,585
其他用人費用 25,650 11,360 37,010
$ 378,871 $ 206,726 $ 585,597

  1.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年度扣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本期稅前淨利,按下列方式分派之:
    (1) 不高於 2% 為董事酬勞;
    (2) 不低於 1% 為員工酬勞;

前述數額中,應提撥不低於 1% 為基層員工分派酬勞。但如有累積虧損,應預先保留彌補虧損數額,再依前兩項比例予以分派。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給付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其條件及發放方式授權董事會決定之。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另本公司歷年均未發放董事酬勞,故不予以估列。

  1. 本公司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 $840 及 $837,前述金額帳列薪資費用項目,係依各該年度之獲利情況,以章程所定之成數為基礎估列。民國 114 年度董事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為 $840,將採現金之方式發放。經董事會決議之民國 113 年度員工酬勞金額為 $837,與民國 113 年度財務報告認列之金額一致。本公司經董事會通過之員工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九)所得税

  1. 所得稅費用(利益)

(1) 所得稅費用(利益)組成部分:

114 年 度 113 年 度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 $ 21,303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16,783 ( 25,831)
所得稅費用(利益) $ 16,783 ($ 4,528)

(2) 與其他綜合損益相關之所得稅金額:

114 年 度 113 年 度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1,811 $ 6,313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兌換差額 ( 123) 3,944
$ 1,688 $ 10,257

  1. 所得稅費用(利益)與會計利潤關係:
114 年 度 113 年 度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16,638 $ 16,580
按稅法規定調整項目之所得稅影響數 145 ( 21,108 )
所得稅費用(利益) $ 16,783 ($ 4,528 )
  1. 因暫時性差異及課稅損失而產生之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金額如下:
114 年度
1月1日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12月31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存貨跌價損失 $ 8,387 $ 1,911 $ - $ 10,298
未休假獎金 4,717 ( 107 ) - 4,610
長期員工福利負債
準備 434 47 - 481
退休金 5,283 ( 280 ) ( 1,811 ) 3,192
投資利益 494 ( 494 ) - -
處分投資損失 22,321 ( 22,321 ) - -
課稅損失 - 4,273 - 4,273
$ 41,636 ($ 16,971) ($ 1,811 ) $ 22,854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土地增值稅準備 ($ 76,736) $ - $ - ($ 76,736)
未實現兌換利益 ( 702 ) 188 - ( 514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23 ) - 123 -
($ 77,561) $ 188 $ 123 ($ 77,250)
($ 35,925) ($ 16,783) ($ 1,688) ($ 54,396)

113
1月1日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12月31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存貨跌價損失 $ 3,065 $ 5,322 $ - $ 8,387
未休假獎金 4,410 307 - 4,717
長期員工福利負債
準備 432 2 - 434
退休金 11,778 ( 182) ( 6,313) 5,283
未實現兌換損失 1,731 ( 1,731) - -
投資利益 - 494 - 494
處分投資損失 - 22,321 - 22,32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3,821 - ( 3,821) -
$ 25,237 $ 26,533 ($ 10,134) $ 41,636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土地增值稅準備 ($ 76,736) $ - $ - ( 76,736)
未實現兌換利益 - ( 702) - ( 702)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 ( 123) ( 123)
($ 76,736) ($ 702) ($ 123) ($ 77,561)
($ 51,499) $ 25,831 ($ 10,257) ($ 35,925)
  1. 本公司尚未使用之課稅損失之有效期限及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相關金額如下:
114 12 31
未認列遞延
發生年度 申報數/核定數 尚未抵減金額 所得稅資產稅額 最後扣抵年度
民國114年度 $ 21,363 $ 21,363 $ - 民國124年度

民國113年12月31日則無此情事。

  1.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111年度,且截至民國115年3月13日止未有行政救濟之情事。

(二十)每股盈餘

114
稅後金額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仟股) 每股盈餘(新台幣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66,409 76,230 $ 0.87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66,409 76,230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員工酬勞 - 42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66,409 76,272 $ 0.87
113
稅後金額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仟股) 每股盈餘(新台幣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87,428 76,230 $ 1.15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87,428 76,230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員工酬勞 - 27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87,428 76,257 $ 1.15

(二十一)現金流量補充資訊

  1. 僅有部分現金支付之投資活動:
114 年度 113 年度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2,963 $ 86,233
加:期末預付設備款 35,999 30,894
減:期初預付設備款 ( 30,894) ( 9,541)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現金支付數 $ 28,068 $ 107,586
  1.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活動:
114 年度 113 年度
存貨轉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41,837 $ 22,184

(二十二)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變動

短期借款 租賃負債 存入保證金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114年1月1日餘額 $ 50,000 $ 29,153 $ 240 $ 79,393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 50,000) ( 14,134) - ( 64,134)
其他非現金之變動 - 8,139 - 8,139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 23,158 $ 240 $ 23,398
短期借款 租賃負債 存入保證金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113年1月1日餘額 $ 210,000 $ 41,786 $ 240 $ 252,026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 160,000) ( 12,043) - ( 172,043)
其他非現金之變動 - ( 590) - ( 590)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50,000 $ 29,153 $ 240 $ 79,393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集團之關係
株式會社小系製作所(小系公司)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
廣州小系車燈有限公司(廣州小系)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之子公司
福州小絲車燈有限公司(福州小絲)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之子公司(註)
印度日本照明有限公司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之子公司
印尼小系車燈有限公司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之子公司
Thai Koito Company Limited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之子公司
湖北小系車燈有限公司(湖北小系)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之子公司
North American Lighting Inc.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之子公司
NAL DO BRASIL INDUSTRIA E COMERCIO DE COMPONENTES DE ILUMINACAO LTDA(巴西小系)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之子公司
大億金茂股份有限公司(大億金茂) 實質關係人
大億金茂泰國(股)公司 實質關係人
大德國際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實質關係人
迪比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實質關係人
宸旺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實質關係人

(註)福州小系原為本集團持股 49% 之關聯企業,因於民國113年7月29日與關係人-小系公司之股權轉讓交易,與本集團之關係轉變為「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之子公司」。

-41-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營業收入
114 年 度 113 年 度
商品銷售:
實質關係人 $ 18,783 $ 14,157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
之子公司 4,171 -
小系公司 410 145,511
關聯企業 - 2,262
$ 23,364 $ 161,930

本集團銷貨予關係人之價格,除關聯企業係依成本加成計價外,餘與一般非關係人比較,並無重大差異。關係人收款期間內銷以3個月為限,外銷除小系公司為月結2個月、關聯企業為月結4至6個月外,餘依交易條件個案決定,一般約3個月,與一般客戶尚無重大差異。

  1. 進貨
114 年 度 113 年 度
商品購買: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 $ 111,309 $ 118,807
實質關係人 37,723 9,199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
之子公司 16,005 11,230
關聯企業 - 75
$ 165,037 $ 139,311

本集團向關係人進貨之價格,與一般非關係人比較,並無重大差異。關係人付款期間,除關聯企業為月結4個月外,餘依交易條件個案決定,一般約3個月,與一般廠商尚無重大差異。

  1.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13
處分價款 處分損失
小系公司 $ 26,952 ($) 12,009

本集團於民國113年7月29日與小系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以現金日幣120,000仟圓(新台幣26,952仟元)出售福州小系大億公司全數股權。本股權轉讓交易業已完成,且沖轉相關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之兌換差額($39,051),並認列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損失計$12,099(表列「其他利益及損失」)。民國114年度則無此情事。

-42-


  1. 應收關係人款項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實質關係人 $ 665 $ 8,620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之子公司 - 810
665 9,430
減:備抵損失 ( 1 ) ( 1 )
$ 664 $ 9,429

流通在外之應收關係人款項未收取保證。

  1. 合約負債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預收貨款: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之子公司 $ 5,854 $ -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 - 356
$ 5,854 $ 356
  1. 應付關係人款項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付帳款: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 $ 18,499 $ 19,691
實質關係人 7,538 7,087
關聯企業 - 60
$ 26,037 $ 26,838
其他應付款:
小系公司 $ 32,309 $ 28,134
實質關係人 429 -
$ 32,738 $ 28,134

流通在外之應付關係人款項未提供擔保。

  1. 租賃交易-承租人

(1) 本集團向大億金茂承租廠房及機器設備,租賃合約期間分別為民國111年4月1日至116年3月31日及民國114年7月1日至115年11月30日,租金價格係參考市場行情議定,自租賃期間開始之日起,按月繳付。

A. 本集團於民國114年及113年度向大億金茂取得使用權資產之金額分別為$4,010及$-。

B. 本集團於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認列之租賃負債帳面金額分別為$13,023及$18,628,於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認列之利

-43-


息費用分別為$225及$287。

(2)本集團向大億金茂承租之辦公室及倉庫之租賃期間不超過12個月,租金價格係參考市場行情議定,自租賃期間開始之日起,按月繳付。本集團於民國114年及113度因上述租賃交易,認列之租金支出分別為$1,308及$1,322。

8. 技術報酬金支出

本集團與小系公司於民國76年6月1日訂有技術報酬金支出合約,原合約期間8年,依該合約規定於期間終了6個月前無任一方當事人終止原合約之通知時,每3年延展之。本集團於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因該合約而認列之技術報酬金支出分別為$65,859及$66,814(表列「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項下)。

(三)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114 年 度 113 年 度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 14,086 $ 15,790
退職後福利 237 141
$ 14,323 $ 15,931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係由薪資報酬委員會依照個人績效及本公司營運獲利情形決定。

八、質押之資產

無此情事。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截至民國114及113年12月31日止,本集團預付設備款已簽約尚未付款金額分別為$3,831及$6,645。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情事。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此情事。

十二、其他

(一)資本管理

本集團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集團內各企業能夠於繼續經營之前提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本集團之資本結構係由淨負債(即借款減除現金)及權益所組成,毋需遵守其他外部資本規定。

-44-


(二)金融工具

  1. 金融工具之種類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85,633 $ 292,687
應收票據 6 10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683,301 617,101
其他應收款 85,893 22,728
存出保證金 28,690 8,835
$ 983,523 $ 941,361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 $ 50,000
應付票據 297 38,796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592,894 414,640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215,990 206,570
存入保證金(表列「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240 240
$ 809,421 $ 710,246
租賃負債(包含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 23,158 $ 29,153
  1. 風險管理政策

(1) 本集團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市場風險(包括匯率風險及利率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2) 風險管理工作由本集團財務部按照董事會核准之政策執行。本集團財務部透過與集團內各營運單位密切合作,以負責辨認、評估與規避財務風險。董事會對整體風險管理訂有書面原則,亦對特定範圍與事項提供書面政策,例如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衍生與非衍生金融工具之使用。

  1. 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1) 市場風險

匯率風險

A. 本集團係跨國營運,因此受相對與本公司及子公司功能性貨幣不同之交易所產生之匯率風險,主要為美元、日圓及人民幣。相關匯率風險來自未來之商業交易及已認列之資產與負債。

B. 本集團管理階層已訂定政策,規定集團內各公司管理相對其功能性貨幣之匯率風險。集團內各公司應透過集團財務部就其整體匯

-45-


率風險進行避險。當未來商業交易,已認列資產或負債係以非該個體之功能性貨幣之外幣計價時,匯率風險便會產生。

C. 本集團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台幣、子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美金),故受匯率波動之影響,具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114 年 12 月 31 日
(外幣:功能性貨幣) 外幣(仟元) 匯率 帳面價值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元:新台幣 $ 12,684 31.43 $ 398,670
人民幣:新台幣 1,142 4.496 5,135
日圓:新台幣 7,254 0.2008 1,457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元:新台幣 349 31.43 10,971
人民幣:新台幣 4,842 4.496 21,770
日圓:新台幣 99,870 0.2008 20,054
113 年 12 月 31 日
(外幣:功能性貨幣) 外幣(仟元) 匯率 帳面價值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元:新台幣 $ 9,377 32.785 $ 307,425
人民幣:新台幣 1,394 4.478 6,242
日圓:新台幣 171,339 0.2099 35,964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元:新台幣 216 32.785 7,082
人民幣:新台幣 2,801 4.478 12,543
日圓:新台幣 108,140 0.2099 22,699

有關外幣匯率風險之敏感性分析,主要係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計算。當新台幣對各外幣升值或貶值 1%時,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集團於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之稅後淨利將分別增加或減少$2,820及$2,459。

D. 本集團貨幣性項目因匯率波動具重大影響於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認列之全部兌換淨(損失)利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彙總金額分別為($31,925)及$37,513。

價格風險

本集團於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均未持有具價格波動之金融資產或負債,故無重大價格波動之市場風險。

-46-


現金流量及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A. 本集團部分借入之款項係屬浮動利率之金融商品,故市場利率變動將使債務類金融商品之有效利率隨之變動,而使其未來現金流量產生波動,惟部分風險被按浮動利率持有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抵銷,而按固定利率發行之借款則使本公司承受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B. 若借款利率增加或減少 1%,在所有其他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之稅後淨利將分別減少或增加 $- 及 $400,主要係因浮動利率借款導致利息費用增加或減少。

(2)信用風險

A. 本集團之信用風險係因客戶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導致本集團財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交易對手無法清償按收款條件支付之應收票據及帳款。

B. 本集團係以集團角度建立信用風險之管理。依內部明定之授信政策,集團內各營運個體與每一新客戶於訂定付款及提出交貨之條款與條件前,須對其進行管理及信用風險分析。內部風險控管係透過考慮其財務狀況、過往經驗及其他因素,以評估客戶之信用品質。個別風險之限額係董事會依內部或外部之評等而制訂,並定期監控信用額度之使用。

C. 本集團依信用風險之管理,當合約款項按約定之支付條款一旦逾期超過 90 天,視為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逾期超過 365 天則視為已發生違約。另本集團經追索程序後,視為已發生違約,惟本集團仍會持續進行追索之法律程序以保全債權之權利。

D. 本集團之信用風險主要係集中於本集團前三大客戶,使本集團有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情形。本集團按客戶評等之特性將對客戶之應收票據及帳款分組,採用簡化作法以準備矩陣及損失率法為基礎估計預期信用減損損失,並納入對未來前瞻性之考量調整按特定期間歷史及現時資訊所建立之損失率。本集團於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準備矩陣如下:

交易對象無違約跡象
逾期 逾期
114年12月31日 未逾期 1~90天 91~180天 個別辨認 合計
預期信用損失率 0%~0.03% 0.1%~30% 50% 100%
帳面價值總額 $ 666,570 $ 17,040 $ 24 $ 2,546 $ 686,180
備抵損失 ( 232) ( 83) ( 12) ( 2,546) ( 2,873)
$ 666,338 $ 16,957 $ 12 $ - $ 683,307

交易對象無違約跡象
113年12月31日 未逾期 逾期1~90天 個別辨認 合計
預期信用損失率 0%~0.06% 0.1%~50% 100%
帳面價值總額 $ 606,142 $ 11,924 $ 960 $ 619,026
備抵損失 ( 377) ( 578) ( 960) ( 1,915)
$ 605,765 $ 11,346 $ - $ 617,111

E. 本集團採簡化作法之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含關係人)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114 年 度 113 年 度
1月1日餘額 $ 1,915 $ 5,36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 958 ( 3,445)
12月31日餘額 $ 2,873 $ 1,915

(3)流動性風險

A. 現金流量預測是由本集團內各營運個體執行,並由本集團財務部予以彙總。本集團財務部監控集團流動資金需求之預測,確保其有足夠資金得以支應營運需要,並在任何時候維持足夠之未支用的借款承諾額度,以使公司不致違反相關之借款限額或條款。

B. 各營運個體所持有之剩餘現金,在超過營運資金之管理所需時,則由本集團財務部統籌規劃將剩餘資金投資於附息之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其所選擇之工具具有適當之到期日或足夠流動性,以因應上述預測並提供充足之調度水位,預期可即時產生現金流量以管理流動性風險。

C. 本集團未動用借款額度明細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浮動利率
一年內到期 $ 1,075,720 $ 1,131,140

D. 下表係本集團之非衍生金融負債,按相關到期日予以分組,並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至合約到期日之剩餘期間進行分析。下表所揭露之合約現金流量金額係未折現之金額。

114年12月31日 1年內 1至2年內 2至5年內
非衍生金融負債:
應付票據 $ 297 $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592,894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215,990 - -
租賃負債 15,472 5,372 2,774
存入保證金 - 240 -

113 年 12 月 31 日
1年內
1至2年內
2至5年內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50,065 $ - $ -
應付票據 38,796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414,640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206,570 - -
租賃負債 12,669 11,683 5,423
存入保證金 - 240 -

E. 本集團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顯著不同。

(三)公允價值資訊

  1. 為衡量金融及非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所採用評價技術之各等級定義如下:

第一等級:企業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活絡市場係指有充分頻率及數量之資產或負債交易發生,以在持續基礎上提供定價資訊之市場。

第二等級: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之報價者除外。

第三等級: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1. 本集團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含關係人)、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含關係人)、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及存入保證金)之帳面金額係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依規定僅揭露民國 114 年度之資訊)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無此情事。
  2.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此情事。
  3.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無此情事。
  4.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請詳附表一。
  5.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情事。
  6.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大交易往來情形:無此情事。

-49-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請詳附表二。

(三)大陸投資資訊

  1. 基本資料:無此情事。
  2. 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之被投資公司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無此情事。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本集團僅經營單一產業,且集團主要營運決策者係以集團整體評估績效及分配資源,經辨認本集團為單一應報導部門。

(二)部門資訊之衡量

本集團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之應報導部門資訊,其衡量基礎與合併財務報告相同。

(三)部門損益、資產與負債之調節資訊

  1. 部門間之銷售係按公允交易原則進行。向主要營運決策者呈報之外部收入,與合併綜合損益表內之收入採用一致之衡量方式。部門稅前損益與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損益金額一致,故無須調節。
  2. 提供主要營運決策者之總資產及總負債金額,與本集團合併財務報告內之資產及負債採用一致之衡量方式,故無須調節。

(四)產品別及勞務別之資訊

外部客戶收入主要來自車燈、模具等產品銷售。明細組成如下:

114 年 度 113 年 度
車燈 $ 3,246,018 $ 3,256,060
模具 55,817 132,456
其他 328,124 307,704
$ 3,629,959 $ 3,696,220

-50-


(五)地區別資訊

本集團於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地區別資訊如下:

| | 114 年 度
收入(註) | 非流動資產 | 113 年 度
收入(註) | 非流動資產 |
| --- | --- | --- | --- | --- |
| 台灣 | $ 2,045,842 | $ 913,890 | $ 2,163,154 | $ 962,024 |
| 美國 | 1,458,546 | - | 1,237,294 | - |
| 日本 | 11,531 | - | 168,399 | - |
| 中國 | 8,649 | - | 4,848 | - |
| 其他(零星未
超過10%) | 105,391 | - | 122,525 | - |
| | $ 3,629,959 | $ 913,890 | $ 3,696,220 | $ 962,024 |

(註)收入係以客戶所在國家為基礎。

(六)重要客戶資訊

本集團於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重要客戶(收入達合併營業收入淨額 10%以上)資訊如下:

| | 114 年 度
收入 | 113 年 度
收入 |
| --- | --- | --- |
| 甲公司 | $ 1,531,375 | $ 1,336,022 |
| 乙公司 | 1,174,710 | 1,264,412 |


附表一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大德交通工業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與關係人連、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進(銷)貨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關係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備註
進(銷)貨 金額 佔總進(銷)貨之比率 控信期間 單價 控信期間 餘額 佔總應收(付)票據、帳款之比率(%)
大德交通工業製造(股)公司 株式會社小系製作所 對本集團具最大影響力之個體 進 貨 $ 111,309 4% 3個月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 18,499) (3%)

附表一第1頁


附表二

共德交通工業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備註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註1) 股數(股) 比率(%) 帳面金額
大德交通工業製造(股)公司 英屬維京群島大德國際投資公司 英屬維京群島 一般投資業 $ - $ 11,001 - - $ $ 6 $ 6

(註1)係截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之原始投資餘額。
(註2)本表金額涉及外幣者,係以財務報告日之匯率(美元:新台幣1:31.43)換算為新台幣。

附表二第1頁


台灣省暨高雄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台省財證字第1150313號

(1) 葉芳婷

會員姓名:

(2) 林秀珊

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台南市林森路一段三九五號十二樓

事務所電話:(0六)二三四-三一一一

事務所統一編號:0三九三二五三三

(1)台省會證字第四八九三號

會員證書字號:

(2)高市會證字第一一六三號

委託人統一編號:六九四0八八七六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 大億交通工業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114年度(自民國 114 年 1 月 1 日至

114年12月31日)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簽名式(一) 董芳婷 存會印鑑(二)
簽名式(三) 林秀珊 存會印鑑(四)

理事長:

中華民國

img-0.jpeg

img-1.jpeg

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