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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nthesis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Sep 1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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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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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2-069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王伟 女士的辞职申请。王伟女士因工作安排,申请辞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不再担任公司其 他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王伟女士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 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多方面的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 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王伟女士通过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588,227 股,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将继续按照《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其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二、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2 年9 月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聘任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丁鑫先生为公司常务副 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聘任臧雪丽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 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2022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

简历

1、丁鑫先生简历

丁鑫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工程师,曾获得济南市 能源计量先进个人、济南市创新能手、济南市第七批青年学术带头人等荣誉,当选第二届济南“公共服务 榜样功勋人物”,先后担任济南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数控部经理兼任山东和光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 记、数控部总经理;济南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ERP办公室总经理、信息化办公室总经理;现任职神思 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丁鑫先生未持有神思电子股份,与神思电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 有神思电子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神思电子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臧雪丽女士简历

臧雪丽女士: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财经大学硕士,中级会计师。曾担任济 南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主管;现任职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截至目前,臧雪丽女士未持有神思电子股份,与神思电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 持有神思电子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神思电子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