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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nthesis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pr 2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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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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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9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于2023 年4 月24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2023 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 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 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上述原因,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 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3 月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A 座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 年12 月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 人,注册会计师1495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 人。

信永中和2021 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为8.54 亿元。2021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 家,收费总额4.5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家数为22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 赔偿责任,2022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2 年12 月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11 次、自律监管措施1 次和纪律处分0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 人次和纪律处分0 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毕强先生,199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2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熊卫红女士,199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2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永芳女士,201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的上市公司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并结合公司未来业务 的发展,提出了续聘信永中和的建议。

  •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且该所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 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表现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 工作精神,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的 审计费用。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 认真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 机构。

四、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2023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 2、第四届监事会2023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 4、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5、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 6、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