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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nthesis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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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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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对公司2021 年度经营管理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1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经营 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经营中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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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届监事会2021 年第一次会议于2021 年3 月26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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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调整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并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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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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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注销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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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期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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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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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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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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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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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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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四届监事会2021 年第二次会议于2021 年4 月26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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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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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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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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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2020 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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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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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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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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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公司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及对外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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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情况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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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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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关于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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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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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注销部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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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期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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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四届监事会2021 年第三次会议于2021 年4 月26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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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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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届监事会2021 年第四次会议于2021 年7 月2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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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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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四届监事会2021 年第五次会议于2021 年8 月26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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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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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四届监事会2021 年第六次会议于2021 年10 月2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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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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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四届监事会2021 年第七次会议于2021 年12 月2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 、监事会对2021 年度公司运作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 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及部分董事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 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 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勉尽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行为。
(二)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听取财务部门汇报、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检 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有独立财 务账册并独立核算,遵守《会计法》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基 础工作和内控体系完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
(三)监事会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 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1 年12 月31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发表了专项意见:《2021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公司 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内 部控制管理体系,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 经营管理目标的发展需求和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保证了公司每个业务部门及各个运营 环节的规范运行,经营风险得到了有效防范和控制。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和 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防范和控制作用,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 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和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公司董事会《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对内幕信息的传递审核程序严格把关,尽量将内幕信息知
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切实做到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各个环节所有知情人员如实、完整登 记。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有 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七)监事会对公司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1 年度审计服 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认真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四、2022 年工作计划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加强自身的 学习,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 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继续努力工作。
2022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定期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实施监督; 加强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检查与监督,经常向公司了解实际经营状况,特别是有些重大经营 活动和投资项目,如发现异常,及时将问题向公司提出并适当给予指导建议,降低风险的发 生,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监事会建设。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认真学习 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监督检查水 平,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4、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监事会会议,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及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 理;同时,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履行好监督职责。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