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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NCOMM AGM Information 2014

Jul 22, 2014

52300_rns_2014-07-22_7f96a29c-5ef9-4be1-91cd-794c9bf30afb.pdf

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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鈺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三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一○三年五月三十日上午九時
  • 地點:新竹市水利路81 號2 樓(旭家經貿園區國際會議廳)

  • 出席:出席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股數共計23,277,485 股,佔本公司已發行總股數 36,300,000 股之64.12%。

主席:蔡董事長  高忠                                   記錄:張麗如
  • 一、宣布開會:出席股份總數已達法定股數,主席依法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略。
三、報告事項:
  • 報告案一
案由: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報請 公鑒。
說明: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一。
報告案二
  • 案由: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報請 公鑒。 說明:監察人審查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二。
四、承認事項
承認案一:                                                        董事會提
案由: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敬請  承認。
  • 說明:(一)本公司一○二年度財務報表,業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並經誠品聯合 會計師事務所周志誠會計師、賴明陽會計師查核完竣出具查核報告書;前 項財務報表連同營業報告書及盈虧撥補表,經監察人查核完竣並出具審查 報告書在案。

  • (二)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請參閱附件一及附件三。

  •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承認。

承認案二:                                                        董事會提
案由:本公司一○二年度盈虧撥補案,敬請  承認。
說明:(一)本公司一○二年度盈虧撥補案,業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在案,且不擬
分派股利。
(二)盈虧撥補表,請參閱下表。

鈺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二年度盈虧撥補表

單位:新台幣元
單位:新台幣元 單位:新台幣元
金 額
期初待彌補虧損 (224,388,232)
IFRS與GAAP 認列差異數 363,068
減資彌補虧損 237,000,000
本期淨利 8,716,272
減:提列10%法定盈餘公積 (871,627)
加:其他綜合損益 113,723
本期可分配盈餘 7,958,368
期末未分配盈餘 20,933,204
負責人: 經理人:
主辦會計:

決議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承認。

五、討論事項一
討論案一:                                                         董事會提
案由: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提請  核議。
說明:「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條文前後對照表,請參閱附件四。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討論案二:                                                        董事會提
案由: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提請  核議。
說明:「公司章程」修訂條文前後對照表,請參閱附件五。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討論案三:                                                        董事會提
案由: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提請  核議。
  • 說明:一.依據公司法第267 條及金管會發布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相關規定,發行103 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二.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60條之2規定說明如下:

    • (一)發行總額:3,500,000股,額10元,共計新台幣35,000,000元。

    • (二)發行條件:

      • 1.發行價 以每 股新台幣0元,發行。

      2.得條件: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依下列二 種既 得條件行發

      • 1在股數2,000 自獲 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 任職屆滿 二年。

      • 2在股數1,500本公司104年度及105年度經會計師查核證之財務報表之前本期淨利計達新台幣35,000上。

      • 3.發行股份之 種類 :本公司通股新股。

      • 4.員工未 符既 得條件之處理: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有未 符既 得條 件,本公司得無 償收回 已發行之權利新股並 予以註銷

      • (1) 離職 退休 或資

        • 但尚 未達 成既 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份,本公司 。

        • 依法無 償收回 其股份並辦理 註銷

      • (2) 留職停薪

經本公司 特別 留職停薪 員工,對 於尚 未達得條件之限制 員工權利新股, 自復職 起回復 其權益, 惟既 得期間條件 應按留 職停薪 期間 遞延

  • (3)一 般死亡

但尚 未達 成既 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份,本公司 。依法無 償收回 其股份並辦理 註銷 惟 董事長得 考量 員工之 特殊 功績 貢獻 給予 部 份或全 部尚 未達 成既 得條件之限制 員工權利新股。

  • (4) 受職 災害 死亡者

  • 員工 因受職 災害 死亡者 ,對 於尚 未達 成既 得條件之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員工 死亡 起即視為 所有得條件。

  • (5) 受職 災害 殘疾者

員工 因受職 災害 殘疾而 無法 繼續任職 辦理 離職者 ,對 於 尚 未達 成既 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得條件之時程 比 例 成既 得條件。

  - `(6)` 調職 `:如認股權人` 調動至 `關` 係企 `業或其他公司時,其未達` 成既 `得 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應比 `照` 離職 `人員` 方式 `處理。` 惟應 `本公司 之` 要求而調動者 `,或得由董事長核訂` 該 `員工得取得之股份。`
  • (三)員工資條件及得配之股數:

1. 員工資條件: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授予 日前已 到職 之本公司全 職正 式 員工限。

2.際得認股之員工及其得認股數 量將 年資、 職級 、工 作績效 貢獻 特殊功績 或其他管理上之條件 等因素 令範圍內 依本公司訂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分配之,由董事長核訂後, 提報董事會決議,具經理人 者應先 薪酬委 員會同

3. 單一員工 被授予 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 證券處理準則。

  • (四)辦理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 必要 理由:本公司 為吸引 留任 公司所業人 激勵 員工及提高員工對公司之 向心力 以增 加公司 競爭 , 並 創造 公司及股東之 最大 利益。

  • (五)可 能費用化 之金額、對公司股盈餘 稀釋情形 及其他對股東權益 影響 之 事項:

  • 1.可 能費用化 金額:如103年4月16日 成交 價11.53 為估 算, 預估費用 化 金額 約為 新台幣40,355元,定103年10月1日發行;所定得 期間、得條件算,發行後103年106年 費用化 金額分 別為 4,612元、18,448元、15,565元及1,730元。

  • 2.對公司股盈餘 稀釋情形 及其他對股東權益 影響 事項:

    • 目前通在股數36,300,000股算, 預估 103年 ~ 106年年對股盈餘 稀釋情形於 發行後分 別為 :0.13元、0.51元、0.43元及0.05 元,本公司未年度營 收預估將持續呈成 趨勢 故整 評估 ,對 本公司未年度股盈餘之 稀釋情形尚屬 有限,對有股東權益 亦應 重大影響
  • ()配新股後未達得條件前限制之權利

  • 1.員工配新股後未達得條件前,不得 將該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 質押 轉讓 與他人、定,或其他 方式 之處分, 應先 全數 交付 本公司定之 機構信託保 管,並配合辦理所有程序及相關文件 的簽

2. 股東會表決權: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未達得條件前,其股東會 表決權與本公司其他通股相同,並且本公司股東會之出席、提案、

、表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事項 皆委託 本公司定之 信託保 機構 使 之。

  • 3.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未達得條件前,無分配股東配(認)股、配資認股之權利;如 遇於 本公司項配股、配及認股準 日之 停止 日前十五營業日權利分派準日期間達 成既 得條件之員工,其 解除 限制之股 票仍 有配股、配及認股之 權利。

  • ()其他 重要約 定事項 (含 票信託保 等)

  • 1.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二分之一同,並報經主管關核 生效 ,發行前如有修 正亦 同。 若於送 件審 核過程,主管關審核之 要求而須做 時,權董事長修訂本辦 法,提董事會認後得發行。

  • 2.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應以 票信託保 管之 方式 辦理,並由本公司或本公司定之人代理人代所有配員工代 為簽 訂、修 訂 信託 有關合

3.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 應遵守 本辦法及相關 保密 規定,或主管 要求外 ,不得 洩漏獲 配股份之數及所有相關 內容 。員 工 違反 事且經本公司認 為情節重大者 對未達得期間之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分,本公司有權 向該 員工無 償收回 其股份並辦理 註銷

  • 4.本辦法如有未依相關法規定辦理。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選舉 事項:

  • 案由:全 面改選 本公司董事、監察人。 董事會提

  • 說明:本公司第 六屆 董事、監察人 原任 104 年6 月27 日配合公司業 務發,依第 六屆 第十董事會決議,全體董監事擬提前103 年5 月30 日 解任 ,並股東會全 面改選 董事及監察人。

  • 本公司依章程規定董事57 人,監察人23 人,其中 獨立 董事不得 少於 2 人,且不得 少於 董事席五分之一。

  • )為符 合章程及相關法規,股東會全 面改選 董事7 席 (含獨立 董事2 席,監察人3 席。

  • 依公司章程第15 條之1 及公司法第1 9 2 條之1 規定 獨立 董事 採候選 人提制度,股東 應就獨立 董事 候選 單中 選任 之。 獨立 董事 候選 人其 學 歷 、經 歷等 相關資,請參閱附件

  • 選任 之第 七屆 董事及監察人股東 選舉 即就任 期三 年,103 年5 月30 日 起至 106 年5 月2 9

  • (六) 敬請 改選

  • 選舉結果 : 1.主席: 為因應 主管關對公司 趨勢 上之 要求 ,本監察人 應選 由3 席 改為 2 席,監察人 選舉票 3 號 票作廢 ;並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 東無異議通過。

    • 2.第 七屆 董監事 當選名 單如下:
職稱 號或
份證
姓 名 權數
董 事 1686 國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2,907,391
代表人:張琦棟
董 事 710 蔡高忠 31,850,818
董 事 1686 國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670,278
代表人:蔡玲君
董 事 1686 國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192,533
代表人:
董 事 2 29,722,154
獨立董事 1470 志明 1,641,213
獨立董事 E12xxxxx67 國師 1,594,103
監 察 人 220 廖慧玲 23,657,346
監 察 人 52 21,650,794

、討論事項二

討論案一: 董事會提 案由: 解除 本公司全體新董事及其代表人 禁止 之限制案,提請 核議。 說明:(一) 依公司法第20 9 條規定「董事 為自己 或他人 為屬 公司營業 範圍內 之行對股東會說明其行 重要內容 ,並取得其可」。

  • (二)依公司法第20 9 條之規定,擬 解除 七屆當選 董事及其代表人 禁止 之限制。
之限制。
董 事 兼任他公司及
國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 張琦棟
國國際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群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Alcor Micro Tech. (HK)Ltd.董事
安格科技(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飛搜(股)公司董事長
普訊玖創資(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蔡高忠 天生物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松翰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灣醣醫藥(股)公司董事
禾伸堂生)獨立董事
原創生醫(董事
國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國際科技(股)公司營
董 事 兼任他公司及
代表人 : 蔡玲君 Alcor Micro Technology, Inc.董事
群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Alcor Micro Tech. (HK)Ltd.董事
飛搜(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國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
國國際科技(股)公司產營
瑞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志明 鑫佑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 議:無。

  • 九、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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鈺寶科技 深耕 中國 大陸 ,其益已102 年第三 始顯現 ,全年與 智能電視平 台相關之 銷售量較 101 年長,全年營業 收入為 新台幣35 9 ,070元,101 年度之營業 收入 212,771長68%,本公司 歷史 新高;在盈餘 方 面 ,民國102 年度盈,利新台幣8,716元。

本公司由在過十年所經營之無 線音頻 場屬於 故量能 效 放大 在102 年已盈, 但為健 全財務 結構 以求 遠穩 102 年經董事會及股東時會決議減資新台幣237,000彌補虧損,並資, 於現 資案中 引進策 略聯 盟夥伴-安 國國際, 冀希藉 由與股東之合,加新產品開發之 腳步 降低生 本,提高 競爭優勢 ,期 能永續 經營,不負長期 支 持 本公司股東

研究 展狀況方面 ,本公司 智慧 線晶片- 可同 步傳輸多個『控 制、 音頻 、 數據 線週邊設備 榮獲 濟部 工業之主 導性 新產品開發計 殊榮 此晶片解 「 一 決 線領域 同時 使用 控 制、 音頻 、數據」無 線週邊設備情境 ,並 為了實現 個終 端 同時 支援各種 不同 線智慧設備而 開發 能符 低功耗即 制、 雙 向影音的 線方 案。並且可 以支援 不同 的應用情景 單一 線裝置也 以跨 不同 的平臺使用 自動 步切換 不同 的應用模式 ,並提 供智慧 碼的機 制, 只要 個按紐 便能永遠 隨插即用 ,不 需要 其他 的驅動 因此 可同 步傳輸 多個 控 制、 音頻 、數據」無 線週邊設備 ,且 多種應用情境 任意 縫切換

本公司 雖為 線音頻領域 之技 術領導廠商 是少 橫跨 線音頻 與無 線控 的廠商 ,在目前 晶片設 計業 普遍面臨的問題就是 產品 齊質化 ( me too ), 齊質化最大 的問題就是 格的割喉競爭 而非齊質化面臨的是 夠大的問題 ,本公司由 非齊 質化的 場起 家,在產品 的應用 也進入智能電視的平 台,本公司 智能電視週邊 設備的 一對 多解 案,業已中國 大陸 前五 大電視機廠商的採用 ,由中國前 五 大的電視廠 皆為 土的 ,本公司有 成為智能電視週邊設備 線傳輸的標 , 準, 以此為 基 引導 其他國際品 智能電視平 台上 採用 本公司 的解 案,制定 " “智能電視週邊設備 線傳輸標 本公司 的願景 ,未 運充滿契機 鈺 寶在全體員工及股東 的努力 支持 下, 能夠屢創佳績 公司 帶來更大的 經營 績效 。 、 在 此謹祝各 健康 萬 事如 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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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經理人:  會計主管:
附件二

鈺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 造送 本公司一○二年度財務報表,業經誠品會計師事務所查 核竣事,認 為足以允當 表達本公司之財務 狀況 、經營 成果 流量等 情形 。連同營業報告書、盈虧撥補議案經本監察人審查,認 為尚 無不 合,依公司法第二一十九條之規定報告如上。

鈺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三年股東

鈺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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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會計師查核報告

鈺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鈺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二年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 負表,民國一○二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 表、權益 變 動 表及 流量 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 個別 財務報表 之 編製 係 管理 階層 之責,本會計師之責 為 根 據查核 結果 對上開 個別 財 務報表表 示 意 見

本會計師依照「會計師查核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公認審計準則 規行查核工合理 確 信 財務報表有無 重大 表達。項查核工 作 包括 以 抽 方式獲 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 揭露 事項之查核證據、 評估 管 理 階層編製 財務報表所 採用 之會計則及所 重大 會計計, 暨 評估 財務 報表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 信此 項查核工可對所表 意 見 合理之 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 意 見 ,第一財務報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係 依照「證券 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 準則」及財法人中華民國會計 研究 展基 金會 翻譯 並 由行 政院 管理員會發布之國際財務報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及 解 釋 函暨 相關 指引等 編製 足 以 允 當 表達鈺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二年 , 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 狀況 暨 民國一○二年及一○一年一月一 日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經營 成果 流量情形

誠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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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期會核 准簽 證文號:(87)台財證()第14232 號 金管證審核 准簽 證文號:金管證審第0 99 0037537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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鈺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暨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月一日


代碼
1100
1170
1200
130X
1410
1470
11XX
1600
1780
1900
15XX
1XXX
2170
2170
2200
2300
21XX
3110

資產
流動資產
現金及銀行存款
應收帳款淨額
其他應收款
存貨
預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總計
非流動資產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其他無形資產
其他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總計
資 產 總 計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總計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 本
普通股股本
保留盈餘


附註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六

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
%
$ 212,858
60.75
41,834
11.94
2,297
0.66
74,741
21.33
6,893
1.97
42
0.01
338,665
96.66
2,648
0.76

6,586
1.88

2,471
0.70
11,705
3.34
$ 350,370
100.00
$
214
0.06
40,834
11.66

22,748
6.49

1,769
0.50
65,565
18.71

263,000
75.06

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
%
$ 173,708
55.36

9,147
2.91

971
0.31

113,701
36.23

2,910
0.93

49
0.02

300,486
95.76

3,855
1.23

6,310
2.01

3,154
1.00

13,319
4.24
$ 313,805
100.00
$
-
-

14,333
4.57

23,286
7.42

211
0.07

37,830
12.06

500,000
159.33
單位:新台幣千元
一○一年一月一日
金額
%
$ 256,049
68.91

12,670
3.41

186
0.05

89,636
24.12

3,318
0.89

75
0.02
361,934
97.40

2,816
0.76

5,350
1.44

1,492
0.40

9,658
2.60
$ 371,592
100.00
$
-
-

10,311
2.77

19,983
5.38

743
0.20

31,037
8.35
500,000
134.56

金額
$ 212,858
41,834
2,297
74,741
6,893
42
338,665
2,648

6,586

2,471
11,705
$ 350,370
$
214
40,834

22,748

1,769
65,565

263,000
金額
$ 173,708

9,147

971

113,701

2,910

49

300,486

3,855

6,310

3,154

13,319
$ 313,805
$
-

14,333

23,286

211

37,830

500,000
金額
$ 256,049

12,670

186

89,636

3,318

75
361,934

2,816

5,350

1,492

9,658
$ 371,592
$
-

10,311

19,983

743

31,037
500,0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別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負責人: 經理人:
3350
未分配盈餘
21,805
6.23
( 224,025
)
31XX
本公司業主權益總計
284,805
81.29
275,975
3XXX
權益總計
284,805
81.29
275,975
負 債 及 權 益 總 計
$ 350,370
100.00 $ 313,805
主辦會計:
( 71.39 )( 159,445 )
87.94 340,555
87.94 340,555
100.00 $ 371,592
( 42.91 )
91.65
91.65
100.00

鈺寶科技股有限公司 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二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單位:新台幣千元 單位:新台幣千元
(每股盈餘/虧損為新台幣元)






代碼 附註 金額 金額
營業收入
4110 銷貨收入 $359,600 100.15 $213,886 100.52
4170 銷貨退回 - - ( 450 ) ( 0.21 )
4190 銷貨折讓 ( 530 ) ( 0.15 ) ( 665 ) ( 0.31 )
4100 營業收入淨額 359,070 100.00 212,771 100.00
營業成本
5110 銷貨成本 ( 236,076 ) ( 65.75 ) ( 145,497 ) ( 68.38 )
營業成本合計 ( 236,076 ) ( 65.75 ) ( 145,497 ) ( 68.38 )
5900 營業毛利 122,994 34.25 67,274 31.62
營業費用 十九、
二十
6100 推銷費用 ( 19,847 ) ( 5.53 ) ( 30,585 ) ( 14.37 )
6200 管理費用 ( 45,012 ) ( 12.53 ) ( 39,673 ) ( 18.65 )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53,786 ) ( 14.98 ) ( 60,264 ) ( 28.32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118,645 ) ( 33.04 ) ( 130,522 ) ( 61.34 )
6900 營業淨利(損) 4,349 1.21 ( 63,248 ) ( 29.72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十七 1,083 0.30 1,520 0.7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十八 3,542 0.99 ( 2,110 ) ( 0.99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4,625 1.29 ( 590 ) ( 0.28)
7900 稅前淨利(損) 8,974 2.50 ( 63,838 ) ( 30.00 )
7950 所得稅費用 二一 ( 258 ) ( 0.07 ) ( 227 ) ( 0.11 )
8200 本期淨利(損) 8,716 2.43 ( 64,065 ) ( 30.11 )
其他綜合損益
8360 確定福利計畫精算利益
(損失)
114 0.03 ( 515 ) ( 0.24 )
8300 其他綜合損益合計 114 0.03 ( 515 ) ( 0.24 )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8,830 2.46 ( $64,580 ) ( 30.35 )
淨利歸屬於:
本公司業主 8,830 2.46 ( $64,580 ) ( 30.35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本公司業主 8,830 2.46 ( $64,580 ) ( 30.35 )
每股盈餘(虧損)
(來自繼續營業單位)
二二
9750 基 本 0.33 (2.44)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別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負責人: 經理人:
主辦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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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D1

D3

Z1

A1

D1

D3

F1

Z1
鈺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二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目 股
本 資



一○一年一月一日餘額
$ 500,000
$
-
一○一年度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淨損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餘額
$ 500,000
$
-
一○二年一月一日餘額
$ 500,000
$
-
一○二年度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淨利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減資彌補虧損
(
237,000 )
-
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263,000
$
-
單位:新台幣千元



餘 合

($ 159,445 )
$ 340,555
(
64,065 )
(
64,065 )
(
515 )
(
515 )
($ 224,025 )
$ 275,975
($ 224,025 )
$ 275,975
8,716
8,716
114
114
237,000
-
$
21,805
$ 284,805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別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負責人:                                   經理人:                              主辦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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鈺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二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一○二年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期稅前淨利(損) $8,974 ( $63,838 )
A20010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 1,593 1,634
A20200 各項攤提 3,862 2,923
A21200 利息收入 ( 969 ) ( 1,249 )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50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 32,687 ) 3,523
A31180 其他應收款增加 ( 1,305 ) ( 765 )
A31200 存貨減少(增加) 38,960 ( 24,065 )
A31230 預付款項增加 ( 3,869 ) ( 107 )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 7 26
A32130 應付票據增加 214 -
A32150 應付帳款增加 26,501 4,022
A32180 其他應付款(減少)增加 ( 538 ) 3,303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1,558 ( 532 )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出) 42,301 ( 75,125 )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258 ) ( 227 )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42,043 ( 75,352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7500 收取之利息 948 1,229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86 ) ( 2,673 )
B04500 購置無形資產 ( 4,138 ) ( 3,883 )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678 ( 1,725 )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5 63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2,893 )
( 6,989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EEEE
本期現金及銀行存款增加(減少)數
E00100
期初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
E00200
期末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
-
-
39,150
(
82,341 )
173,708
256,049
$212,858
$173,708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別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負責人:                   經理人:                  主辦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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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鈺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條文對照表

修正前 修正後 說明
第二條 法令依據
本處理程序係依證券交易法(以
下簡稱本法)第三十六條之一及
行政院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
下簡稱金管會)「公開發行公司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有關
規定訂定。
法令依據
本處理程序係依證券交易法(以
下簡稱本法)第三十六條之一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
金管會)「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
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有關規定
訂定。
行政院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自
10171日起
改制為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酌
作文字修正。
第三條 本準則所稱資產之適用範圍如
下:
一、(略)
二、不動產(含營建業之存貨)
及其他固定資產。
三、(略)
四、(略)
五、(略)
六、(略)
七、(略)
八、(略)
本準則所稱資產之適用範圍如
下:
一、(略)
二、不動產(含土地、房屋及建
築、投資性不動產、土地
使用權、營建業之存貨)及
設備。
三、(略)
四、(略)
五、(略)
六、(略)
七、(略)
八、(略)
配合採用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酌做
文字修正
第四條 本準則用詞定義如下:
一、(略)
二、(略)
三、關係人:指依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以下簡稱會計研究發展
基金會)所發布之財務會計
準則公報第六號所規定者。
四、子公司:指依會計研究發展
基金會發布之財務會計準
則公報第五號及第七號所
規定者。
五、專業估價者:指不動產估價
師或其他依法律得從事不
動產、其他固定資產估價業
務者。
六、事發生日:指交易簽約
日、付款日、委託成交日、
過戶日、事會決議日或其
定交易對及交
易金額之日日期
者。但屬需經主管核准
之投資者,以開日期或
本準則用詞定義如下:
一、(略)
二、(略)
三、關係人、子公司:應依證
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
則規定定之


、專業估價者:指不動產估
價師或其他依法律得從事
不動產、設備
估價業務者。

、事發生日:指交易簽約
日、付款日、委託成交日、
過戶日、事會決議日或
其他定交易對
交易金額之日日期
者。但屬需經主管
之投資者,以開日期
接獲主管核准之日
配合公司法第
156 條項之修
正及適用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酌作
文字修正。
主管核准之日
者為準。
七、大陸投資:指依經
投資審議委員會在大陸
從事投資或技合作
辦法規定從事之大陸
資。
八、所稱「一年」係以本
得或處分資產之日為基
準,追溯推算一年,
部份免再計入。
、所稱「最近期財務報表」係
指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
前依法公開經會計師查核
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
前者為準。

大陸投資:指依經
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在大陸
從事投資或技合作
許可辦法規定從事之大陸
投資。

、所稱「一年」係以本
取得或處分資產之日為基
準,追溯推算一年,
部份免再計入。

、所稱「最近期財務報表」
係指公司取得或處分資
產前依法公開經會計師
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
前者為準。

大陸投資:指依經
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在大陸
從事投資或技合作
許可辦法規定從事之大陸
投資。

、所稱「一年」係以本
取得或處分資產之日為基
準,追溯推算一年,
部份免再計入。

、所稱「最近期財務報表」
係指公司取得或處分資
產前依法公開經會計師
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
第七條 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投資處理
程序
一、(略)
二、(略)
三、(略)
四、取得專家意見
(一)本公司取得或處分有
價證券有下列情形之
一,交易金額公司
收資本額分之
二十或新幣三
者,應
生日前洽請會計師
交 易價之合理性
示意見,會計師
採用專者,
應依會計研究發展基
金會所發布之計準
則公報第二十號規定
辦理。但該有價證券
絡市場之公開報價
或行政院
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以下簡稱
本會)有 規定者,
在此限。
(二)(略)
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投資處理
程序
一、(略)
二、(略)
三、(略)
四、取得專家意見
(一)本公司取得或處分
有價證券有下列情
形之一,交易金額
公司收資本額
分之二十或新
元以者,應
發生日前洽請
會計師交 易價
之合理性表示意
,會計師若需採用
者,應依財
團法人中華民國

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以下簡稱會計研究
發展基金會)
所發布
計準則公報第
二十號規定辦理。但該
有價證券絡市
之公開報價或金
融監督管理委
或(以下簡稱本會)
有 規定者,不
限。
(二)(略)
行政院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自
10171日起
改制為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酌
作文字修正。
第八條 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其他固定
資產之處理程序
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
理程序
設備
之處
配合採用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酌
一、估及作業程序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不動產及
其他固定資產,依本公司
制制固定資產循環
程序辦理。
二、交易條件及權額
定程序
(略)
三、行單位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不動產
或其他固定資產,應依前
核決權限呈核決後,使
用部及管理部負責行。
四、不動產或其他固定資產估
價報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不動產
或其他固定資產,除與
機構交易、自地委建、
委建,或取得、處分
業使用之設備,交易金
公司收資本額
之二十或新幣三元以
者,應發生日前
取得專業估價者出之 估
價報並符合下規定:
(一)(略)
(二)(略)
(三)(略)
(四)(略)
(五)(略
一、估及作業程序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不動產
或設備
依本公司
制制固定資產循環程序
辦理。
二、交易條件及權額
定程序
(略)
三、行單位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不動
產或設備
,應依前項
權限呈核決後,使用
及管理部負責行。
四、不動產或設備
估價報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不動產
或設備
除與府機構
易、自地委建、地委
建,或取得、處分營業
使用之設備,交易金額
公司收資本額
之二十或新幣三元以
者,應發生日前
取得專業估價者出
估價報並符合下
定:
(一)(略)
(二)(略)
(三)(略)
(四)(略)
(五)(略)
作文字修正。
關係人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

一、 本公司關係人取得或處
分資產,依本處理程序規
定辦理決議程序及
估交易條件合理性事項
,交易金額公司資產
分之十以者,應依本
處理程序規定取得專業估
價者出之估價報或會
計師意見。前交易金額之
,應依金管會所發
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
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十條
第二項規定辦理,且已依規
關係人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
程序
一、本公司關係人取得或處
分資產,依本處理程序規
定辦理決議程序及
估交易條件合理性事項
,交易金額公司資產
分之十以者,應依本
處理程 序規定取得專業估
價者出之估價報或會
計師意見。前交易金額之
,應依金管會所發
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
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一條
之一規定辦 理,且已依規
配合採用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酌
作文字修正。

定取得專業估價者出之 定取得專業估價者出之 估價報或會計師 意見 部 估價報或會計師 意見 部 分 免再 計入。 另外在判斷 交 分 免再 計入。 另外 在判斷 , 易對 象是否 為關係人 時 除 交易對 象是否 為關係人 , , , 注意 其法律形 式外 並 考 時 除注意 其法律形 式外 慮實質 關係。 考慮實質 關係。 二、估及作業程序 二、估及作業程序 本公司關係人取得或處 本公司關係人取得或處 分不動產,或關係人取得 分不動產,或關係人取得 或處分不動產之其他資 或處分不動產之其他資 產交易金額公司收 產交易金額公司資本額分之二十、資產 收資本額分之二十、 總 百 分之十或新幣三元 資產分之十或新幣三 以者,應,提元以者, 除買賣 公 交事會 通過 及監債、附 買回 賣回 條件之 、後,訂交易 契約 及 債券購或 贖回 貨 支付款項, 另外若 本公司 市場 基金, 應設置 獨立董 事者,提報事 資,提交事會 通過 及 會 討論時 ,應量各 承認 後,訂 , 立董 事之 意見 獨立董 事如 交易 契約 及支付款項, 意見 或保 留意見 ,應 外若 本公司設置 獨立董 於董 事會 錄載 明: 事者,提報事會 討論時 , (一)(略) 應量各 獨立董 事之 (二)(略) 意 見 獨立董 事如有對 (三)(略) 意見 或保 留意見 ,應 於董 (四)(略) 事會 錄載 明: (五)(略) (一)(略) (六)(略) (二)(略) (七)(略) (三)(略) (四)(略) (五)(略) (六)(略) (七) (略)

本項交易金額之計,應依 金管會所發公開發行 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 準則第三十條第二項規 定,所稱一年係以本交易事發生之日為基 準, 追溯推算 一年,依本準則規定提交事會 通過 及監 承認 部分 免 再 計入。

本公司公司或子公 司,取得或處分營業 使用之 機器 設備,事會 得依第七條第二項規定,

本項交易金額之計,應依 金管會所發公開發行 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 準則第三十條第二項規 定,所稱一年係以本交易事發生之日為基 準, 追溯推算 一年,依本準則規定提交事會 通過 及監 承認 部分 免 再 計入。

本公司公司或子公 司,取得或處分營業 , 使用之設備事會得依 第七條第二項規定,依

權辦法長在
一定額度內先行,事
提報最近期之事會
追認
本公司若已設置獨立董
者,依本條規定提報事會
討論時,應量各獨立
事之意見獨立董事如有
意見或保留意見,應
事會錄載明。
三、交易本之合理性
(一)(略)
(二)(略)
(三)(略)
(四)(略)
(五)(略)
(六)本公司關係人取得
不動產,有下列情形之
一者,應依本條第一項
及第二項有關估及
作業程序規定辦理
,不適用本條第三項
(一)、(二)、(三)款
有關交易本合理性
估規定:
1.關係人係因繼承
贈與而取得不動
產。
2.關係人訂取得不
動產時間距本交易
已逾五年。
3.與關係人訂合建
契約而取得不動
產。
(七)(略)
權辦法長在一定
度內先行,事後
提報最近期之事會

本公司若已設置獨立董
者,依本條規定提報
討論時,應量各
獨立董事之意見獨立董
事如有意見或保留意
,應於董事會錄載
明。
三、交易本之合理性
(一)(略)
(二)(略)
(三)(略)
(四)(略)
(五)(略)
(六)本公司關係人得
不動產,有下列情
之一者,應依本條第
一項及第二項有關
估及作業程序規定
辦理即可,不適用本
條第三項 ( 一) 、
(二)、(三)款有關交
本合理性之
規定:
1.關係人係因繼承
贈與而取得不動
產。
2.關係人訂取得不
動產時間距本交
易訂已逾
年。
3.與關係人訂合建
契約,或自地委
建、地委建
關係人建不
動產
取得不動
產。
(七)(略)
第十條 取得或處分會員證或無形資產
之處理程序
一、(略)
二、(略)
三、(略)
四、會員證或無形資產專家評
取得或處分會員證或無形資產
之處理程序
一、(略)
二、(略)
三、(略)
四、會員證或無形資產專家評
府機構之無
形資產交易,無
會計師出
交易價合理
意見
意見
(一)(略)
(二)本公司取得或處分會員
證或無形資產之交易金
公司收資本額
分之二十或新幣三
元以者,應
生日前洽請會計師
易價之合理性表示意
,會計師應依會計
研究發展基金會所發布
計準則公報第二十
號規定辦理。
意見
(一)(略)
(二)本公司取得或處分會
員證或無形資產之交
易金額公司收資
本額分之二十或新
幣三元以者,
府機構交易

發生日前洽請
計師交易價之合理
性表示意見,會計師
應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
會所發布之計準則公
報第二十號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取得或處分生性商品之處理
程序
一、(略)
二、(略)
三、(略)
四、從事生性商品交易
事會之監督管理
(一)(略)
(二)(略)
(三)本公司從事生性商品
交易,依所訂本處理
程序規定關人員
辦理者,事後應提報
事會。
(四)(略)
取得或處分生性商品之處理
程序
一、(略)
二、(略)
三、(略)
四、從事生性商品交易
事會之監督管理
(一)(略)
(二)(略)
(三)本公司從事生性
交易,依所訂本
處理程序規定
關人員辦理者,事後應
提報最近
事會。
(四)(略)
金管會明訂,從
生性商品
,事後應提
最近
會。
第十五條 本公司之子公司應依下規定
辦理:
一、(略)
二、(略)
三、(略)
四、(略)
五、子公司國公司股票
額或額非
幣十元者,其有關
資本額分之二十之交易
金額規定,以股權益
之十計之。
本公司之子公司應依下規定
辦理:
一、(略)
二、(略)
三、(略)
四、(略)
五、本準則有關資產分之
十之規定,以證券發行人財
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之
期個或個別財務報
中之資產金額計
子公司之公司股票無
額非幣十
元者,本程序
有關收資本
分之二十之交易金額
規定,以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權益分之十計之。
配合採用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酌
作文字修正。

附件五

鈺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程修訂條文對照表

條 號 修訂前 修訂後 修訂說
第八條 本公司股票記名式由董事三人以
簽名蓋章經主管關或其定之發
登記機構簽證後發行之。
本公司公開發行
後,發行新股就該次
發行數合併印製股票,免印製
票,依前項發行之股票股票中保
管事業機構登錄之。
本公司股票記名式由董事三人以上簽
蓋章經主管關或其定之發行
記機構簽證後發行之。
本公司發行新股就該次發行數合
印製股票,免印製股票,依前項發行之
股票股票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之。
配合本
公司
公開發
行。
第九條 股票之更名過戶,自股東常會開會前三十 股票之過戶更名,自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
,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或公司
定分股息、利及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
內均停止之。前項期,自開會日或基
準日起
配合本
公司
公開發
行,作文

修訂。
,股東臨時會開會前十五日,或公
定分股息、利及其他利益之基準
日前五日內均停止本公司公開發行
後,
股票之過戶更名,自股東常會開會前
六十日,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
或公司定分股息、利及其他利益之
基準日前五日內均停止之。前項期
自開會日或基準日起
第十條之一 東常會之召集開會二十日前,臨時 東常會之召集開會三十日前,臨時
召集於開會十五日前,開會日期、地
召集由通知各股。股會之召集通
,經股東同意者,得以書面方式
之,但持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得
以公告方式為之。
配合本
公司
公開發
行,作文

修訂。
會之召集於開會十日前,開會日期、地
召集由通知各股。本公司公開發
行後,
東常會之召集開會三十日
前,臨時會之召集於開會十五日前,
會日期、地召集由通知各股。股
會之召集通知,經股東同意者,得以
方式為之,但持記名股票未滿
一千股之股,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第十一條 東因故,得出公司
發之委託書載權範圍委代理人出
。股之辦法,依公司法第
一七七條規定本公司公開發行
後,
依主管頒佈之「公開發行公司
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規定辦理。
東因故,得出公司
發之委託書載權範圍委代理人出
。股之辦法,依公司法第一
七七條規定依主管頒佈之「公開
發行公司出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規定
辦理。
配合本
公司
公開發
行,作文

修訂。
第十四條 本公司設事五至七人,監人二至三
人,期三年,有行為能力
選任之,連選連任。本公司公開發行
股票後,
全體董事、監人所有本公司
記名股票之股份依財政部證券
貨管理委員會頒佈之「公開發行公司
事、監人股權數及查核實施規則」所
本公司設事五至七人,監人二至三人,
期三年,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
之,連選連任。本公司全體董事、監
有本公司記名股票之股份依證
主管關之規定辦理。
配合本
公司
公開發
行及主

更名,作

修訂。
規定之準訂定之。
第二十條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
,應
款,彌補往虧損,分之十為法定
餘公次就其餘額提
工紅利不低於百分之十二,事、監
酬勞百分之三,餘額加計累積未分配
餘,再由董事會擬具東紅利分配議案
經股決議後分之。
工紅利得以現金或發行新股方式
之,其發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
公司員一定條件由董事會訂定之。
本公司基目前產業及未來資金需求
期營運規,股東紅利分得以現金
或股票方式,股現金利分
以不低於東紅額之分之十為
則。前述盈餘分種類比例,得由董
事會視當度實利及資金狀況擬具
派案,提報股決議調整之。
本公司決算如有「期淨利」
,應
稅款,依下列順序分之:
(一)
撥補虧損。
(二)
列百分之十為法定餘公法定
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
,不在此限。
(三)其他依法令規定提、或迴轉特
本公司決算如有「期淨利」
,應
稅款,依下列順序分之:
(一)
撥補虧損。
(二)
列百分之十為法定餘公法定
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
,不在此限。
(三)其他依法令規定提、或迴轉特


IFRS 相


定,及作
文字


訂。

(四)監事酬勞就度決算期淨利」
(一)至(三)款規定數額後
餘之數提
分之三。
(五)員工紅度決算期淨利」扣除
(一)至(三)款規定數額後
(一)至(三)款規定數額後
之數,提
低於百分之十二。
(六)年度決算期淨利」扣除(一)
(一)至(三)款規定數額後
至(五)款規定數額後,連同期初累積
分配餘及度未分配調整
數額,由董事會分配擬具
派議案,提決議之。
分配股票利之對,得包括符合一
定條件之從公司員關辦法
事會制定之。
本公司基目前產業及未來資金需求
期營運規,股東紅利分得以現金或
股票方式,股現金利分比例
低於東紅額之分之十為則。前
述盈餘分種類比例,得由董事會視當
度實利及資金狀況擬具派案,提報
決議調整之。
至(五)款規定數額後,連同期初累積
分配餘及度未分配調整
數額,由董事會分配擬具
派議案,提決議之。
分配股票利之對,得包括符合一
定條件之從公司員關辦法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八月十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九月十日。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九月十三日。
第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日。
第六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十五日。
第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第八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七月二十五日。
第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第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三日。
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日。
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八月十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九月十日。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九月十三日。
第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日。
第六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十五日。
第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第八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七月二十五日。
第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第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三日。
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日。
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新增
程修訂
日期。

附件六

獨立董事後選人名單

姓 名 學 歷 經 歷 現 職
吳志明 美國密西根大學工程碩士 國泰綜合證券董事長
怡富投顧董事長
台灣摩根富林明營運長
怡富證券執行副總經理
永昌綜合證券副總經理
金鼎綜合證券協理
鑫佑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黃國師 國立台灣大學會計學研究所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正風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康儲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