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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TY Annual Report 2015

Jun 21, 2016

52309_rns_2016-06-21_43464651-db4d-4fd1-a372-476cca9e94e2.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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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頁次 壹、致股東報告書 ---------------------------------------------------------------------------- 1 貳、公司簡介 ---------------------------------------------------------------------------------- 4 一、設立日期 ------------------------------------------------------------------------------------- 4 二、公司沿革 ------------------------------------------------------------------------------------- 4 參、公司治理報告 ---------------------------------------------------------------------------- 6 一、組織系統 ------------------------------------------------------------------------------------- 6 二、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 7 三、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15 四、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20 五、會計師公費資訊 ---------------------------------------------------------------------------- 33 六、更換會計師資訊 ---------------------------------------------------------------------------- 34 七、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 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 ------------------------------------------- 35 八、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 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 35 九、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之關係資料 ---------------------------------- 37 十、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 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 40 肆、募資情形 ---------------------------------------------------------------------------------- 41 一、資本及股份 ---------------------------------------------------------------------------------- 41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 ---------------------------------------------------------------------------- 45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 ---------------------------------------------------------------------------- 45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 ------------------------------------------------------------------- 45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及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 45 六、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 45 七、資金運用計劃執行情形 ------------------------------------------------------------------- 45 伍、營運概況 ---------------------------------------------------------------------------------- 46 一、業務內容 ------------------------------------------------------------------------------------- 46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 52 三、從業員工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日期止之資訊 ---------------------------------- 62 四、環保支出資訊 ------------------------------------------------------------------------------- 62 五、勞資關係 ------------------------------------------------------------------------------------- 63 六、重要契約 ------------------------------------------------------------------------------------- 64

陸、財務概況 ---------------------------------------------------------------------------------- 66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會計師姓名及其查核意見 ------- 66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 76 三、最近年度財務報告之監察人審查報告 ------------------------------------------------- 84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 ------------------------------------------------------------------------- 84 五、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公司個體財務報表 ---------------------------------- 84 六、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財務周轉困難情 事,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 -------------------------------------------------------------- 84 柒、財務狀況及經營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 85 一、財務狀況 ------------------------------------------------------------------------------------- 85 二、經營績效 ------------------------------------------------------------------------------------- 86 三、現金流量 ------------------------------------------------------------------------------------- 87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 87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劃與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 88 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風險事項之分析評估 ------------------------------- 88 七、其他重要事項 ------------------------------------------------------------------------------- 92 捌、特別記載事項 ---------------------------------------------------------------------------- 93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 93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 94 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 ---------- 94 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 94 五、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 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 94 104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 95 10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 --------------------------------------------------------------------- 145

壹、致股東報告書

各位股東女士、先生:

茲將 104 年度營業結果、 105 年營業計畫、未來發展策略及各種外在環境因素之影響說 明如下:

一、 一○四年度營業結果

一 ( ) 營業計劃實施成果

本公司 104 年度隨著個案「港匯廣場」、「昇陽之冠」及「滿築」等銷售交屋, 及子公司新東陽營造之營建工程收入等,合併營業收入淨額為 1,884,387 仟 元,較 103 年度 5,167,677 仟元減少 3,283,290 仟元,衰退 63.54% 。本期綜合 損益歸屬母公司業主淨損 481,678 仟元,較 103 年度淨利 1,472,729 仟元,減 少 1,954,407 仟元,衰退 132.71% 。

( 二 ) 預算執行情形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財務預測處理準則規範,本公司並未編製 104 年度之財務預 測。

( 三 ) 財務收支分析

單位:新臺幣仟元

項目 103年度 104年度 增減比率(%)
營業收入淨額 5,167,677 1,884,387
-63.54%



2,900,138 2,202,718
-24.05%



2,267,539 (318,331)
-114.04%



592,656 257,903
-56.48%



1,674,883 (576,234)
-134.40%
營業外收( 支) (203,324) (88,896)
-56.28%



1,471,559 (665,130)
-145.20%




38,836 37,593
-3.20%



1,432,723 (702,723)
-149.05%
其他綜合損益
( 稅後淨額)
92,502 (30,471)
-132.94%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525,225 (733,194)
-148.07%

說明:係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之合併財務報告資料。

-1-

( 四 ) 獲利能力分析

年 度
103年度 104年度
項 目
獲利能力 資產報酬率(%) 15.20 -6.51
股東權益報酬率(%) 27.44 -8.43
佔實收資本比率(%) 營業利益 47.54 -16.36
稅前純益 41.77 -18.88
純益率(%) 27.72 -37.29
基本每股盈餘(元)-追溯調整後 4.01 -1.31

( 五 ) 產品開發成果狀況

本公司營建個案之開發成果說明如下:

  • (1) 新北市中和區「昇陽之冠」之住宅建案,本案鄰近中和環球購物中心,周邊 商家與市場多,生活機能一應俱全,交通亦十分便捷,可享有新板特區各項 建設與機能等訴求,故銷售單價較高。尚餘零星車位待售外,其餘於 104 年完銷。

  • (2) 新北市板橋區「昇陽寓見」之國有土地設定地上權住宅案,位處光環重劃區, 近光復國中、光復國小等知名學府,文教氣息濃厚且基地鄰近綠意盎然的公 園用地,坐擁良好生活品質。地上權存續期間為自簽約日起 50 年,採先建 後售,銷售率約 21% 。

  • (3) 台北市中正區「滿築」為小型房屋整建案,近捷運古亭站,和平西路唯一林 蔭、國語實小學區、全電化靜巷華夏、新工法全新改造。已於 104 年下半年 完工後推出銷售,銷售率約 12% 。

  • (4) 台北市中山區「京手作」小型住宅個案,採先建後售,銷售率約 72% 。

  • (5) 大陸四川省成都地區不動產開發案「雙楠港匯廣場」,地處武侯區雙楠 2.5 環內核心地段,且鄰近成都西南唯一三地鐵交匯口,交通十分便捷。已於 104 年完工並推出銷售,採成屋帶租約的銷售策略。目前銷售率約 27% 。另 位於四川省郫縣個案,產品定位及規劃設計中。

  • (6) 台北市萬華區漢口街案於 103 年底開工、中正區延平南路案於 104 年中開 工、新北市板橋區北門街公辦都更案於 105 年第一季開工,各工程進行中, 均採先建後售。

  • (7) 購入之台北市北投區土地,產品定位及規劃設計中;各都市更新案則將持續 進行規劃開發。

-2-

二、 一○五年度營業計劃概要

本公司在建設領域中擁有多年經驗之優質經營團隊, 105 年仍將集中公司資源在最 有利基的目標市場,保持最有效率之營運規模,據以達成降低營運成本,提升營 運績效之目標。

展望 105 年房地產景氣,雖政府鬆綁部分先前調控房市的措施,惟台灣房地產輕 稅時代不在、各建商先前龐大推案量的去化未如預期恐加重餘屋的賣壓、房市資 金外流情況顯著等不利因素,預估房地產市場仍將冷清。

本公司因應不景氣將採取持盈保泰的經營策略,現有銷售個案如「昇陽寓見」、 「滿築」等掌握銷售進度、快速回收資金;進行中工程落實掌握營建工程進度及 預算;新開發個案爭取銷售把握度高的好地段土地,且以合建或小型都更為主; 轉投資方面,營造事業將擴大承攬能力,投資個案如四川成都「雙楠港匯廣場」 配合地鐵通車推出銷售,並評估其他投資資產活化的可行性,期望以主動多元的 模式增加獲利。

  • 三、 未來公司發展策略、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房地產仍是民眾的重要的投資工具,在市場觀望氣氛逐漸減緩,房地產市場可望 回歸理性階段,朝向平穩發展。對於未來房地產景氣評估,本公司抱持審慎心態, 持續以積極行動開發優質個案。土地開發政策仍將以大台北都會區優質地段作為 開發的首要標的,並以政府土地開發招標案 ( 含公辦都更、設定地上權、 BOT 等 ) 、 聯合開發,或參與市地重劃、區段徵收及都市計畫變更等多元化方式開發土地, 長期目標則考慮大台北地區完整區塊土地稀有性問題,使得土地購置、整合成本 大幅增加,而都更個案開發難度增高,將開發範圍擴展至大台北以外、發展密集 之都會區擴展,大陸房地產投資則以中西部二線城市為基礎,以掌握中國中西部 房地產快速發展時機,期以多元化開發方式進行,儲備足夠案源。銷售政策則以 進行詳實精確的市場調查與分析,推出符合市場需求之產品,並彈性採取預售、 成屋銷售或邊建邊售之銷售方式,降低市場波動風險,進行產品藍海策略;同時 發展採用『永住、環保、通用、健康』之高性能住宅設計,創造產品差異化與不 可取代性,建立公司品牌及知名度,並降低外部競爭威脅,進而提升毛利,創造 公司最大獲利。

新的一年,本公司稟承提供顧客優質住宅與服務的精神,持續經營昇陽品牌與創新,擴 大精緻化核心專業能力,增加及整合供應鏈資源,深信在各位股東的支持與全體員工同 心協力下,必能順利達成營運目標。

敬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昇陽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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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貳、公司簡介

  • 一、設立日期:中華民國 82 年 3 月 17 日。

  • 二、公司沿革:

  • 82 年 03 月 核准設立弘如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額 500 萬元整。 登記公司中文名稱為“弘如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為 “ Ocean Bright Co., LTD. ”。

  • 91 年 06 月 變更公司名稱為“弘如洋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91 年 08 月 辦理盈餘轉增資 2,500 萬元,現金增資 7,000 萬元,資本額共 1 億元。

  • 92 年 04 月 獲准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公開發行。

  • 92 年 06 月 辦理員工紅利及盈餘轉增資 4,093 萬元整,資本額共 1 億 4,093 萬元整。

  • 92 年 10 月 獲准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登錄為興櫃股票。

  • 93 年 07 月 獲准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登錄為上櫃股票。

  • 93 年 07 月 辦理員工紅利及盈餘轉增資 4,395 萬 400 元,資本額共 1 億 8,488 萬 400 元整。

  • 93 年 10 月 正式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股票掛牌。

  • 94 年 08 月 辦理員工紅利及盈餘轉增資 3,373 萬 2,060 元,資本額共 2 億 1,861 萬 2,460 元整。

  • 95 年 09 月 辦理員工紅利及盈餘轉增資 1,293 萬 630 元,資本額共 2 億 3,154 萬 3,090 元整。

  • 96 年 11 月 辦理私募增資 6 億元,資本額共 8 億 3,154 萬 3,090 元整。 昇陽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要私募認購對象,取得本公司股 權 50.27% 。

  • 96 年 12 月 董監事改選、董事長異動。成立營建事業處。

  • 98 年 06 月 遷址至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 289 號 11 樓。

  • 100 年 1 月 推出全國第一棟高性能住宅個案『如陽 Living 』,引進日本獨特 的 SI 工法技術,為本公司首件自地自建個案。

  • 100 年 05 月 96 年私募 60,000,000 股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 意櫃檯買賣。

  • 100 年 06 月 變更公司名稱為“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為“ Sunty Property Development Co., LTD. ”。

  • 101 年 04 月 辦理現金增資 4 億元,資本額共 12 億 3,154 萬 3,090 元整。

  • 101 年 10 月 轉投資百分之百子公司昇陽置地股份有限公司及昇陽國際置地股 份有限公司。

-4-

  • 102 年 03 月 本公司與昇陽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 102 年 1 月 24 日金管證發字第 1010060567 號函申報生效在 案。

  • 合併增資淨發行 17 億 9,160 萬元,資本額共 30 億 2,314 萬 3,090 元整。

  • 合併基準日為 102 年 3 月 21 日,董事長異動,公司更名為『昇陽 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為 “Sunty Development Co., LTD.” 。

合併換股後原昇陽建設之法人股東成為本公司法人股東。 合併後新東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成為本公司重要子公司。

  • 102 年 10 月 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 MASQUE ENTERPRISES LIMITED (B.V.I.) ,間接在大陸地區投資成都漢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從 事經營不動產開發業務。

  • 102 年 12 月 辦理現金增資 5 億元,資本額共 35 億 2,314 萬 3,090 元整。

  • 103 年 04 月 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 Great Harbor Limited (SAMOA) ,間接在大 陸地區投資成都盛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從事經營不動產開發 業務。

  • 103 年 12 月 正式轉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掛牌。

-5-

參、公司治理報告

一、組織系統 一 ( ) 公司之組織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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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 (二)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
主 要 部 門 執 掌 業 務 說 明


開發部:土地開發及個案分析之研擬與提報相關事務。
規劃部:個案規畫設計、法規檢討及建照等相關事務。


工務部/營建部/機電部:工程施工計畫、工程進度、品質、預算、採購
發包等監管事宜。
售服部:完工個案售後服務, 工程重大瑕疵資訊提供,客戶服務。


財務部:資金調度及出納等財務事務之規劃及管理。
會計部:會計帳務、稅務事務及財務報告編製等之規劃及管理。
另綜理股務作業。


業務部:市場研究、景氣推測、銷售暨廣告企劃、客戶訂約收款交屋
等事宜。
管理部:綜理人事規章建立、員工考核、管理、訓練、福利、總務庶
務、資產管理等相關業務。電腦化之規劃推動及電腦硬體資
源調度及維護。推動公司CSR相關作業之運作專案。
另負責海外投資事業之營運管理事宜。
總經理室 公司目標管理及年度經營策略分析。綜理合約條款之會審、法律資訊
之蒐集及其他法務事宜。另負責行政庶務及公司品牌形象事務之執行。
董事長室


內部稽核與作業流程管理。

-6-

(一)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1.董事及監察人資料表
單位:股;105年4月30日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
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
或監察人
關係
姓名

職稱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
之職務
新東陽(股)公司董事長
新東陽營造(股)公司董事
昇陽置地(股)公司董事/昇陽建設代表人
昇陽國際置地(股)公司董事/昇陽建設代表

新東陽房屋仲介(股)公司董事長
昇陽行銷(股)公司董事
鼎陽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上陽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興陽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成陽投資企業(股)公司董事長
元上(股)公司董事長
華陽國際物流(股)公司董事
玉山金融控股(股)公司董事/新東陽代表人
玉山商業銀行(股)公司常務董事/玉山金控
代表人
精極科技(股)公司董事
瑞華新藥研發(股)公司董事
桃花園飯店(股)公司董事/新東陽房屋仲介
代表人
MASQUE ENTERPRISES LIMITED董事
Great Harbor Limited董事
主要經(學)歷 昇陽建設企業(股)公司董事

新東陽(股)公司董事長
玉山金融控股(股)公司董事
利用他人
名義持有
股份
持股
比率

-
股數
0
配偶、未成年
子女現在持有
股份
持股
比率
0.68%
股數 2,406,461
現 在
持有股份
持股
比率
2.82%
股數 9,937,363
選 任 時
持有股份
持股
比率
2.92%
股數 8,841,071
初次
選任
日期
96.12.27
任期 3年
選(就)

日期
102.6.25
姓 名 麥寬成
國籍
或註
冊地
中華
民國
職 稱 董事長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
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
或監察人
關係 -
姓名 -

職稱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
之職務
本公司總經理
新東陽營造(股)公司董事
昇陽置地(股)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
昇陽國際置地(股)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
昇陽行銷(股)公司董事
統富開發建設(股)公司董事
MASQUE ENTERPRISES
LIMITED董事/昇陽建設代表人
Great Harbor Limited董事/昇陽建
設代表人
新東陽營造(股)公司董事
昇陽置地(股)公司監察人/昇陽建設代表人
昇陽國際置地(股)公司監察人/昇陽建設代
表人
新東陽(股)公司董事/興陽投資代表人
傳陽建設事業(股)公司董事長
欣鼎陽建設(股)公司董事/實陽建設代表人
新東陽房屋仲介(股)公司董事
昇陽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公司董事
昇陽保全(股)公司監察人
上陽投資(股)公司董事
鼎陽投資(股)公司董事
興陽投資(股)公司監察人
成陽投資企業(股)公司監察人
元上(股)公司董事
桃花園飯店(股)公司董事
MASQUE ENTERPRISES LIMITED董事

Great Harbor Limited董事長
主要經(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EMBA、逢
甲大學建築系畢業
昇陽建設企業(股)公司總經

大宇建築師事務所
李俊仁建築師事務所
夏威夷太平洋大學HPU
企業管理研究所畢業
昇陽建設企業(股)公司
董事
利用他人
名義持有
股份
持股
比率

-

-
股數 0 0
配偶、未成年
子女現在持有
股份
持股
比率
- -
股數 0 0
現 在
持有股份
持股
比率
11.56% 0.49% 11.56% 1.32%
股數 40,738,478 1,729,123 40,738,478 4,637,918
選 任 時
持有股份
持股
比率
11.99% 0.49% 11.99% 1.32%
股數 法人股東
36,244,198
代表人
1,729,123
法人股東
36,244,198
代表人
4,637,918
初次
選任
日期
102.6.25 102.6.25
任期 3年 3年
選(就)

日期
102.6.25 102.6.25 102.6.25 103.3.11
姓 名 鼎陽投資
(股)公司
代表人
簡伯殷
鼎陽投資
(股)公司
代表人
麥修瑋
國籍
或註
冊地
中華
民國
中華
民國
中華
民國
中華
民國
職 稱 董事 董事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
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
或監察人
關係 - -
姓名 - -
職稱 -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
之職務
中華民國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
會秘書長
台北市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總幹事
國有財產局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審
議小組委員
國際扶輪社總社長
華立集團顧問
板信商業銀行顧問
秉誠保險代理人有限公司董事長
泰豐輪胎(股)公司董事
宏新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財團法人黃秉心保險獎學金基金會董事
主要經(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研究所
畢業
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委
員、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
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
委員、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
系統土地開發基金管理委
員會委員、台北市松山、大
安、古亭地政事務所不動產
糾紛調處委員會委員、台北
市不動產評價委員
美東密西根大學企業管理
系學士、美東密西根大學榮
譽商業博士、印度IIS
University榮譽社會科學博
士、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名譽
管理博士
台灣新光保全(股)公司董事
長、新壽公寓大廈管理維護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台灣
新光健康管理事業(股)公司
董事長、台灣宅配通(股)公
司董事長、樂雅樂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長、華僑產物
保險(股)公司總經理、中華
票券金融(股)公司董事
利用他人
名義持有
股份
持股
比率

-

-
股數 0 0
配偶、未成年
子女現在持有
股份
持股
比率
- -
股數 0 0
現 在
持有股份
持股
比率
- 0.01%
股數 0 44,681
選 任 時
持有股份
持股
比率
- 0.01%
股數 0 44,681
初次
選任
日期
96.12.27 100.6.15
任期 3年 3年
選(就)

日期
102.6.25 102.6.25
姓 名 于俊明 黃其光
國籍
或註
冊地
中華
民國
中華
民國
職 稱 獨立
董事
獨立
董事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
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
或監察人
關係 - - -
姓名 - - -
職稱 - -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
之職務
新東陽(股)公司顧問 和泰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

新東陽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基勝開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主要經(學)歷 國防管理學院財務管
理科畢業
新東陽(股)公司副總
經理
國立台北商專畢業
會計師高等考試及格
大陸註冊會計師
和泰聯合會計師事務
所會計師
國立中興大學企業管
理系畢業
美國諾華東南大學企
管博士
會計師高等考試及格
台灣省會計師公會常
務理事
執業會計師35年
利用他人
名義持有
股份
持股
比率

-

-

-
股數 0 0 0
配偶、未成年
子女現在持有
股份
持股
比率
- - -
股數 0 0 0
現 在
持有股份
持股
比率
0.32% - 0.08%
股數 1,114,541 0 303,704
選 任 時
持有股份
持股
比率
0.24% - 0.08%
股數 724,681 0 303,704
初次
選任
日期
96.12.27 103.6.11 104.6.12
任期 3年 3年 3年
選(就)

日期
102.6.25 103.6.11 104.6.12
姓 名 許全隆 吳淑媛 林鴻基
國籍
或註
冊地
中華
民國
中華
民國
中華
民國
職 稱 監察人 監察人 監察人

2.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105 年 4 月 30 日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持股比例(%)
名 稱
鼎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麥寬成 54.82
實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19.70
林秀英 19.08
興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69
麥修仁 1.95
麥修瑋 1.51
麥嘉容 0.25

3. 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105 年 4 月 30 日

法 人 之 主 要 股 東
法 人 名 稱
名 稱 持股比例(%)
實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新東陽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 70.16
麥寬成 23.15
林秀英 5.65
麥修瑋 0.96
麥修仁 0.05
麥嘉容 0.03
興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麥寬成 68.74
新東陽房屋仲介(股)公司 18.00
鼎陽投資(股)公司 9.18
麥修瑋 4.08

-11-

4.董事及監察人所具專業知識及獨立性之情形
105年4月30日
鼎陽投資代表人
麥修瑋




0
于俊明












0
黃其光











0
許全隆










0
吳淑媛












0
林鴻基












0
註:各董事、監察人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1)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 非公司之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之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 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五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7) 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
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七條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8) 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9)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10) 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鼎陽投資代表人
麥修瑋




0
于俊明












0
黃其光











0
許全隆










0
吳淑媛












0
林鴻基












0
註:各董事、監察人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1)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 非公司之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之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 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五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7) 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
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七條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8) 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9)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10) 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鼎陽投資代表人
麥修瑋




0
于俊明












0
黃其光











0
許全隆










0
吳淑媛












0
林鴻基












0
註:各董事、監察人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1)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 非公司之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之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 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五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7) 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
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七條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8) 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9)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10) 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鼎陽投資代表人
麥修瑋




0
于俊明












0
黃其光











0
許全隆










0
吳淑媛












0
林鴻基












0
註:各董事、監察人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1)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 非公司之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之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 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五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7) 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
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七條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8) 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9)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10) 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鼎陽投資代表人
麥修瑋




0
于俊明












0
黃其光











0
許全隆










0
吳淑媛












0
林鴻基












0
註:各董事、監察人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1)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 非公司之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之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 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五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7) 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
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七條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8) 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9)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10) 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鼎陽投資代表人
麥修瑋




0
于俊明












0
黃其光











0
許全隆










0
吳淑媛












0
林鴻基












0
註:各董事、監察人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1)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 非公司之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之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 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五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7) 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
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七條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8) 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9)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10) 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兼任其他 公開發行
公司獨立
董事家數
0 0 0 0 0 0 0 0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10
9
8
7
6
5
4
3
2
1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商務、法務、財務、
會計或公司業務所
須之工作經驗
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其
他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試及格
領有證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
公司業務所須相關科系之
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
條件
姓名
麥寬成 鼎陽投資代表人
簡伯殷
鼎陽投資代表人
麥修瑋
于俊明 黃其光 許全隆 吳淑媛 林鴻基
單位:股;105年4月30日 經理人
取得員
工認股
權證情
經理人
取得員
工認股
權證情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
內關係之經理人
關係 - - -
姓名 - - -
職稱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新東陽營造(股)公司董事/昇陽建設代表人
昇陽置地(股)公司董事/昇陽建設代表人
昇陽國際置地(股)公司董事/昇陽建設代表人
昇陽行銷(股)公司董事
統富開發建設(股)公司董事/昇陽建設代表人
MASQUE ENTERPRISES LIMITED董事/昇
陽建設代表人
Great Harbor Limited董事/昇陽建設代表
新東陽營造(股)公司董事/昇陽建設代表人
興陽工程(股)公司董事
上陽投資(股)公司董事
主要經(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EMBA畢業
逢甲大學建築系畢業
昇陽建設企業(股)公司總經

大宇建築師事務所
李俊仁建築師事務所
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系碩士畢

昇陽建設企業(股)公司研發
部協理
淡江大學建築系畢業
文化大學市政系畢業
昇陽建設企業(股)公司工程
部協理
康和建設企劃室設計科長
陳錦賜建築師事務所主要設
計師
利用他人名義
持有股份
持股
比率
- - -
股數 0 0 0
配偶、未成年
子女持有股份
持股
比率
- - -
股數 0 0 0
持有股份 持股
比率
0.49% 0.12% 0.06%
股數 1,729,123
418,401

220,000
就任 日期 96.12.27 102.3.21 102.3.21
姓名 簡伯殷 魏岱霖 謝志長
國籍 中華
民國
中華
民國
中華
民國
職稱 總經理 研發處
副總經理
工程處
副總經理
經理人
取得員
工認股
權證情
經理人
取得員
工認股
權證情
註:本公司無分支機構。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
內關係之經理人
關係 - -
姓名 - -
職稱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新東陽營造(股)公司董事
昇陽置地(股)公司監察人/昇陽建設代表人
昇陽國際置地(股)公司監察人/昇陽建設代表人
新東陽(股)公司董事/興陽投資代表人
傳陽建設事業(股)公司董事長
欣鼎陽建設(股)公司董事/實陽建設代表人
新東陽房屋仲介(股)公司董事
昇陽保全(股)公司監察人
昇陽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公司董事
上陽投資(股)公司董事
鼎陽投資(股)公司董事
興陽投資(股)公司監察人
成陽投資企業(股)公司監察人
元上(股)公司董事
桃花園飯店(股)公司董事
MASQUE ENTERPRISES LIMITED董事長
Great Harbor Limited董事長
昇陽置地(股)公司董事/昇陽建設代表人
昇陽國際置地(股)公司董事/昇陽建設代表人
MASQUE ENTERPRISES LIMITED監察人
Great Harbor Limited監察人
主要經(學)歷 夏威夷太平洋大學HPU企
業管理研究所畢業
昇陽建設企業(股)公司董事
昇陽建設企業(股)公司資深
經理
弘如洋生技(股)董事長特助
新東陽(股)財務課長
利用他人名義
持有股份
持股
比率
- -
股數 0 0
配偶、未成年
子女持有股份
持股
比率
- -
股數 0 0
持有股份 持股
比率
1.32% 0%
股數 4,637,918
0
就任 日期 102.3.21 103.3.10
姓名 麥修瑋 葉玉娟
國籍 中華
民國
中華
民國
職稱 管理處
協理
財務處
協理
有無領
取來自
子公司
以外轉
投資事
業酬金
以外轉
投資事
業酬金





註1:最近年度(104年度)董事會(105.3.22)決議不分派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註2:退職退休金含退職退休金費用化之提列數,及本年度實際給付之退職退休金金額。
A、B、C、D、E、F 及G等七項總額占
稅後純益(損)之比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0.8721% -0.8044% -0.4428% -0.0537% -0.0541%
-0.6656% -0.7784% -0.3403% -0.0537% -0.0541%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取得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
數額(I)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0 0 0 0 0


0 0 0 0 0
員工認股權
憑證得認購
股數(H)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0 0 0 0 0


0 0 0 0 0
員工酬勞
(G)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股票
紅利
0 0 0 0 0
現金
紅利
0 0 0 0 0
本公司 股票
紅利
0 0 0 0 0
現金
紅利
0 0 0 0 0
退職退休金
(F)(註3)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0

134

106

0

0
0 134 106 0 0


薪資、獎金及
特支費等(E)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2,823 3,210 1,214 0 0
2,823 3,210 1,214 0 0


A、B、C及D
等四項總額占稅
後純益之比例
財務報告
內所有公
-0.2610% -0.0805% -0.1570% -0.0537% -0.0541%
-0.0546% -0.0546% -0.0546% -0.0537% -0.0541%


董事酬金 業務執行
費用(D)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12 12 12 8 10
12 12 12 8 10


董事酬勞(C)
(註2)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353

0

353

0

0

0

0

0

0

0


退職退休金
(B)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0

0

0

0

0


0 0 0 0 0
報酬
(A)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840 360 360 240 240
240 240 240 240 240


姓名 麥寬成 簡伯殷
鼎陽投資(股)公
司代表人
麥修瑋(註1)
鼎陽投資(股)公
司代表人
于俊明 黃其光
職稱 董事長 董 事 董 事 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董事姓名 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J 麥修瑋、于俊明、黃其光 麥寬成、簡伯殷 - - - - - - 麥寬成、簡伯殷、麥修瑋
于俊明、黃其光
本公司 麥修瑋、于俊明、黃其光 麥寬成、簡伯殷 - - - - - - 麥寬成、簡伯殷、麥修瑋
于俊明、黃其光
前四項酬金總額(A+B+C+D)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I 麥寬成、簡伯殷、麥修瑋
于俊明、黃其光
- - - - - - - 麥寬成、簡伯殷、麥修瑋
于俊明、黃其光
本公司 麥寬成、簡伯殷、麥修瑋
于俊明、黃其光
- - - - - - - 麥寬成、簡伯殷、麥修瑋
于俊明、黃其光
給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 低於2,000,000元 2,0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100,000,000元以上 總計
單位:新臺幣仟元;104年12月31日 有無領取來
自子公司以
外轉投資事
業酬金
有無領取來
自子公司以
外轉投資事
業酬金
有無領取來
自子公司以
外轉投資事
業酬金
註1:監察人曾令雄於104年6月11日請辭監察人職務,故其資料統計至104年6月11日止。
註2:監察人林鴻基於104年6月12日之股東會補選後當選監察人,故其資料統計自104年6月12日起。
註3:最近年度(104年度)董事會(105.3.22)決議不分派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酬金級距表
監察人姓名 前三項酬金總額(A+B+C)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D 曾令雄、許全隆、吳淑媛、林鴻基 - - - - - - - 曾令雄、許全隆、吳淑媛、林鴻基
A、B及C等三項總額占
稅後純益(損)之比例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0.0528% -0.0546% -0.0546% -0.0273%
本公司 -0.0268% -0.0546% -0.0546% -0.0273%
監察人酬金 業務執行費用(C)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34 34 34 34
本公司 曾令雄、許全隆、吳淑媛、林鴻基 - - - - - - - 曾令雄、許全隆、吳淑媛、林鴻基
本公司 4 12 12 6
酬勞(B)(註3)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0 0 0 0
本公司 0 0 0 0
報酬(A)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240 240 240 120 給付本公司各個監察人酬金級距 低於2,000,000元 2,0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100,000,000元以上 總計
本公司 120 240 240 120
姓名 曾令雄(註1) 許全隆 吳淑媛 林鴻基(註2)
職稱 監察人 監察人 監察人 監察人
單位:新臺幣仟元;104年12月31日 有無領
取來自
子公司
以外轉
投資事
業酬金
有無領
取來自
子公司
以外轉
投資事
業酬金
有無領
取來自
子公司
以外轉
投資事
業酬金
註1:退職退休金含退職退休金費用化之提列數,本年度無實際給付予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退職退休金。
註2:最近年度(104年度)董事會(105.3.22)決議不分派員工酬勞。
酬金級距表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E - 簡伯殷、魏岱霖、謝志長 - - - - - - 簡伯殷、魏岱霖、謝志長
取得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
股數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0
本公司 0
取得員工認
股權憑證數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0
本公司 0
A、B、C及D等
四項總額占稅後
純益(損)之比例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1.6919%
本公司 -1.6919%
本公司 - 簡伯殷、魏岱霖、謝志長 - - - - - - 簡伯殷、魏岱霖、謝志長
員工酬勞
(D)(註2)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股票紅
利金額
0
現金紅
利金額
0
本公司 股票紅
利金額
0
現金紅
利金額
0
獎金及特支費等
(C)
財務報告
內所有公
2,551
本公司 2,551
給付本公司各個總經理酬金級距 低於2,000,000元 2,0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100,000,000元以上 總計
退職退休金
(B)(註1)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322
本公司 322
薪資
(A)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4,943
本公司 4,943
姓名 簡伯殷 魏岱霖 謝志長
職稱 總經理 副總經理 副總經理
  1. 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

單位:新臺幣仟元; 104 年 12 月 31 日

股票金額 現金金額 總額占稅後純益
之比例(%)
職稱 姓名 總計
(註) (註)




簡 伯 殷 0 0 0 0%
副總經理 魏 岱 霖
副總經理 謝 志 長

蕭 榮 濱

麥 修 瑋

葉 玉 娟

註:最近年度 (104 年度 ) 董事會 (105.3.22) 決議不分派員工酬勞。

  • ( 四 ) 比較說明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 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佔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 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 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 經理酬金總額佔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

單位:新臺幣仟元;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年(個體) 103年(個體) 104年(個體) 104年(個體) 差異數 差異數
酬金總額 佔稅後純
益比例
酬金總額 佔稅後純
益(損)比例
酬金總額 佔稅後純益(損)
比例之增減比例
本公司 94,260 6.6535% 13,967 -3.0235% (80,294) (9.68%)
合併報表
所有公司
95,730 6.7573% 15,634 -3.3843% (80,096) (10.14%)
  • 104 年度董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總額較 103 年度減少 80,294 仟元,主 係本公司受房地產市場呈現低迷觀望氣氛等因素影響,致全年度產生稅後損失, 故未提撥及分派董事、監察人及員工酬勞,亦無員工績效獎金。

  • 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1). 本公司支付董事及監察人之酬金包括報酬及酬勞等,報酬依其對公司營運參與 及貢獻之價值,不論營業盈虧得依同業通常水準,由董事會議定支給之,目前 項目僅有車馬費,係參考同業水準或依董監事出席董事會情況支付;酬勞則由 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全體董監酬勞不高於 3% ,依 其個別對公司營運參與及貢獻之價值支付。

  • (2). 本公司支付總經理之酬金包括薪資、獎金、員工紅利等,係依其所任之職位、 所承擔之責任及經營績效,酌參同業對於同類職位之水準訂定。

  • 本公司支付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之酬金,皆參考其對公司貢獻之價值及經營績效 。

支給之,以降低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19-

四、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 ( ) 董事會運作情形 最近年度 (104 年 ) 董事會開會 6 次,董事監察人依各該在職期間之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列)
席次數
委託出席
次數
實際
出(列)席率(%)
備註
董事長 麥寬成 6 0 100%

鼎陽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簡伯殷
6 0 100%

鼎陽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麥修瑋
6 0 100%
獨立董事 于俊明 5 1 83%
獨立董事 黃其光 4 2 67%
監察人 曾令雄 2 - 100% 104.6.11辭任
監察人 許全隆 6 - 100%
監察人 吳淑媛 6 - 100%
監察人 林鴻基 3 - 75% 104.6.12選任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暨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
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無此情形。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無。
三、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與執行情形評估:
本公司為推行公司治理制度,強化董事會職權,經參酌主管機關相關法令之
規定,陸續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俾落實並發揮董事會之職能以提
高本公司治理之績效。另經董事會通過訂定「獨立董事職責範疇規則」,以建
立良好之獨立董事制度。

-20-

  • ( 二 )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或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 本公司未設置審計委員會。

  • 最近年度 (104 年 ) 董事會開會 6 次,監察人依各該在職期間之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列席次數 實際列席率(%) 備註
監察人 曾令雄 2 100% 104.6.11辭任
監察人 許全隆 6 100%
監察人 吳淑媛 6 100%
監察人 林鴻基 3 75% 104.6.12選任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監察人之組成及職責:
(一)監察人與公司員工及股東之溝通情形(例如溝通管道、方式等)
本公司監察人可透過發言人、董事會、股東會等機制與員工、股東及利害
關係人溝通,溝通管道順暢。
(二)監察人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例如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
進行溝通之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本公司監察人可隨時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溝通,溝通情形尚屬良好。
內部稽核主管與監察人至少每季一次定期會議,就本公司內部稽核執行狀
況及內控運作情形提出報告;若遇重大異常事項時得隨時召集會議。另經
股東會通過訂定「監察人之職權範疇規則」,以發揮監察人之監督職能,
強化本公司內部之自我監督能力,並健全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制度。
二、監察人列席董事會如有陳述意見,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
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監察人陳述意見之處理:無此情形。

-21-

( 三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與上市上櫃公司
運 作 情 形
項 目 治理實務守則差
摘要說明
異情形及原因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
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
理實務守則?
本公司參酌「上市上櫃公司治
理實務守則」之規範,經董事
會通過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
則,並揭露於本公司網站及公
開訊觀測站。
無重大差異。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
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
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
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
終控制者名單?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
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
制?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
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
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本公司已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
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
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本公司依股務代理機構提供之
股東名冊,掌握主要股東及主
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本公司經董事會通過制定「關
係企業相互間財務業務規範」
及「與特定公司及集團企業公
司間交易作業辦法」等具體財
務作業辦法,用以規範與關係
企業間之往來事項。
本公司經董事會通過制定「誠
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
南」,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
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
券。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董事會是否就成員組成擬訂
多元化方針及落實執行?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
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
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
會?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
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
定期進行績效評估?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
師獨立性?


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已就
董事會組成應多元化擬定標
準。
本公司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
會,目前尚無其他各類功能性
委員會之需求。

本公司每年定期由薪資報酬委
員會進行董事會績效評估。
本公司定期由董事會評估簽證
會計師之獨立性。請參閱本年
報第24頁
無重大差異。
未設置提名或
其他各類功能
性委員會等功
能委員會。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22-

與上市上櫃公司
運 作 情 形
項 目 治理實務守則差
摘要說明
異情形及原因
四、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通
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
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
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本公司已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
通管道,作為與利害關係人之
溝通管道。並於公司網站設置
利害關係人專區,妥適回應利
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
會責任議題。
無重大差異。
五、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
辦理股東會事務?
本公司委任日盛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辦理股東會事務。
無重大差異。
六、資訊公開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
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
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
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
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
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
等)?

公司已架設公司網站,揭露財務
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本公司已指定財務處專人負責
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
發言人制度。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七、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
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
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
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
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
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
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
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
保險之情形等)?
請參閱本年報第24頁。 無重大差異。
八、公司是否有公司治理自評報告或
委託其他專業機構之公司治理評
鑑報告?(若有,請敍明其董事會
意見、自評或委外評鑑結果、主要
缺失或建議事項及改善情形)(註
2)
本公司之公司治理自評報告,
未能達成之各項目標已依公司
現況訂定改善目標。
無重大差異。

-23-

與上市上櫃公司 與上市上櫃公司
運 作 情 形
項 目 治理實務守則差
摘要說明
異情形及原因
獨立性評估項目 符合獨立性情形
曾國禓 池世欽
1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 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
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
董事者,不在此限。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
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 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
親。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
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
察人 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7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
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
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8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 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 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 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 二 ) 本公司董事秉持高度自律之原則,對董事會所列之議案涉有董事本身或其代表之法 人利害關係,致有損害公司利益之虞時,得陳述意見及答詢,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 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24-

( 四 ) 公司如有設置薪酬委員會者,應揭露其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1.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條件 兼任其他
公開發行
備註
商務、法務、 法官、檢察官、律 具有商 1 2 3 4 5 6 7 8
身份別 財務、會計或 師、會計師或其他 務、法務、 公司薪資 (註3)
(註1) 公司業務所需 與公司業務所需之 財務、會計 報酬委員
相關料系之公 國家考試及格領有 或公司業 會成員家
姓名 私立大專院校 證書之專門職業及 務所需之
講師以上 技術人員 工作經驗
獨立董事 于俊明 0 符合
獨立董事 黃其光 0 符合

莊孟翰 3 -
  • 註 1 :身分別請填列係為董事、獨立董事或其他。

  • 註 2 :各成員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 � ” 。 ( 1 )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 ( 2 ) 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 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 ( 3 )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 名之自然人股東。

  • ( 4 ) 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

  • ( 5 )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 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 6 )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 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 ( 7 )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 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 ( 8 )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 註 3 :若成員身分別係為董事,請說明是否符合「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委員會設置 及行使職權辦法」第 6 條第 5 項之規定。

2.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 (1).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 3 人。

  • (2). 本屆委員任期: 102 年 6 月 25 日至 105 年 6 月 24 日,最近年度 (104 年 ) 薪資 報酬委員會開會 2 次 ( A ) ,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B)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B/A) 備註
召集人 于俊明 2 0 100% -

黃其光 2 0 100% -

莊孟翰 2 0 100%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 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
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
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此情形。
二、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
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
無此情形。

-25-

( 五 ) 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
項 目 業社會責任實務守
摘要說明
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一、落實推動公司治理
(一)公司是否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
或制度,以及檢討實施成效?
(二)公司是否定期舉辦社會責任教育
訓練?
(三)公司是否設置推動企業社會責任
專(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
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向董事
會報告處理情形?
(四)公司是否訂定合理薪資報酬政
策,並將員工績效考核制度與企
業社會責任政策結合,及設立明
確有效之獎勵與懲戒制度?



1.本公司經董事會通過訂定企
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明訂公
司企業文化應兼顧公司、客
戶、員工、股東及社會大眾。
2.不定期舉辦董事、監察人與員
工之企業倫理教育訓練及宣
導。
3.責成管理部組成CSR小組,推
動企業責任及社會公益。
4.依規定設置薪資報酬委員
會,並就應提報該委員會討論
之議案召集會議討論之。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二、發展永續環境
(一)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
利用效率,並使用對環境負荷衝
擊低之再生物料?
(二)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
之環境管理制度?
(三)公司是否注意氣候變遷對營運活
動之影響,並執行溫室氣體盤
查、制定公司節能減碳及溫室氣
體減量策略?


1.本公司致力發展高性能住
宅,採用永住、通用設計、建
康及環保節能的訴求,降低對
環境衝擊及能源使用量。
2.本公司各工地皆重視環境管
理。
3.本公司已制定公司節能減碳
規範。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三、維護社會公益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
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
程序?
(二)公司是否建置員工申訴機制及管
道,並妥適處理?
(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
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
全與健康教育?


1.公司依照勞基法,保障員工合
法權益。
2.員工對部門或公司有所建議
或權益受損時,可循申訴管道
提出申訴,公司並妥適處理。
3.本公司訂有各種福利制度,提
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
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
健康教育,與員工建立良好關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26-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
項 目 業社會責任實務守
摘要說明
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四)公司是否建立員工定期溝通之機
制,並以合理方式通知對員工可
能造成重大影響之營運變動?
(五)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
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六)公司是否就研發、採購、生產、
作業及服務流程等制定相關保
護消費者權益政策及申訴程
序?
(七)對產品與服務之行銷及標示,公
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
則?
(八)公司與供應商來往前,是否評估
供應商過去有無影響環境與社
會之紀錄?
(九)公司與其主要供應商之契約是否
包含供應商如涉及違反其企業
社會責任政策,且對環境與社會
有顯著影響時,得隨時終止或解
除契約之條款?





係。
4.本公司定期舉辦同仁日,說明
公司經營績效及影響員工之
營運變動。
5.本公司每年就專業訓練、管理
才能及通識訓練,進行多元教
育訓練,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
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6.本公司設置售後服務部門及
客戶服務專線,就各作業流程
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權益政
策及申訴程序。
7.本公司產品及服務均依行政
院頒部之定型化契約範本相
關規定辦理,如有磋商條件亦
取得客戶同意。
8.本公司與廠商溝通管道暢
通,執行情形良好。
9.本公司與主要供應商訂有施
工規範,要求供應商於施工期
間應盡專業之注意,如有過失
則依契約進行調處。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
測站等處揭露具攸關性及可靠
性之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資訊?
本公司於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
觀測站等處揭露企業社會責任
實務守則及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書。
無重大差異。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訂有本身之企業社會責任守則者,
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經董事會通過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並按照「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
實務守則」之規範辦理,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尚無重大差異。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企業社會責任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對環保、社區參與、社會貢
獻、社會服務、社會公益、消費者權益、人權、安全衛生與其他社會責任活動所採行之制
度與措施及履行情形):
1.高性能住宅:以兼顧陽光空氣水的健康住宅、適合全齡化使用的通用設計考量及降低對
地球環境的衝擊和能源使用量為訴求,期望引領成為未來住宅的發展趨勢。
2.售後服務:力求規劃設計與興建過程中嚴格的層層把關之外,更成立售後服務部門,以
專業、專職服務客戶,在經營品牌的同時也在踐行建築人的社會責任。

-27-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
項 目 業社會責任實務守
摘要說明
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3.員工照顧:打造穩定且優質的工作環境、不斷培植及發展人才及持續提供學習成長的環
境,讓員工個人的保障與機會在組織與社會中可以獲得滿足,是本公司給員工們始終如
一的信念。
4.社會參與及回饋:堅持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藉由參與社會公益活動,致力於培育
下一代、經營社區人文及關懷環境。對於企業生根的土地付出一份心力是本公司抱持的
初衷與職志。本公司本著對建築本業的堅持及孕育建築人才,每年舉辦校園不動產投資
精磚獎活動。打造昇陽文化館─高性能體驗中心,訴求「永住、節能、通用、健康」。
同時持續每年贊助公益團體,或透過企業捐款,贊助基金會。
七、公司產品或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如有通過相關驗證機構之查證標準,應加以敘明:
本公司自成立以來,持續推動與落實回饋社會的經營理念,並於103年自發性地以企業永
續報告書與所有利害關係人溝通。本公司編輯出版之報告書,係首次編撰並尋求外部公
正第三方進行查證與評核,期能以更嚴謹並符合國際報告準則之報告書撰寫方式,與所
有利害關係人共享本公司所揭露的願景與資訊。
昇陽建設領先建設業,獲得國際企業社會責任(CSR)認證,不但成為國內第一家申請
CSR認證的上市櫃建設公司,更是率先採用GRI G4編製CSR報告書的建設業者。
本公司103年發表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受到國際第三方公正單位以全球永續性報告第
四代綱領(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 G4)及AA1000保證標準(2008)(AA1000 AS
2008)等嚴謹檢驗標準的認可,並舉行授證儀式,由法國標準協會(AFNOR)亞太地區為本
公司授予證書。

( 六 ) 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
評 估 項 目 誠信經營守則
摘要說明
差異情形及原因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一)公司是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
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
以及董事會與管理階層積極
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二)公司是否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
方案,並於各方案內明定作業
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
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

1.本公司參酌「上市上櫃公司誠信
經營守則」之規範,經董事會通
過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道德
行為準則,以具體規範董事會、
管理階層與員工於執行業務時應
注意之事項。
2.本公司企業經營理念為誠信、務
實、積極、創新,明確將誠信列
為首要項目。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28-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
評 估 項 目 誠信經營守則
摘要說明
差異情形及原因
(三)公司是否對「上市上櫃公司誠
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
款或其他營業範圍內具較高
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
動,採行防範措施?
3.本公司建置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
稽核制度,有效執行及遏阻各項
不誠信行為。
無重大差異。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
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
簽訂之契約中明訂誠信行為
條款?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
動企業誠信經營專(兼)職單
位,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執
行情形?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
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
實執行?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
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
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定期
查核,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
核?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
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1.本公司對往來廠商均執行徵信作
業,並視交易內容研議契約中明
訂誠信行為條款。
2.責成管理部推動企業誠信經營。
3.本公司制定之誠信經營作業程序
及道德行為準則,涵蓋防止利益
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
並落實執行。
4.公司已建立之有效會計制度、內
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人員定期
依稽核計畫進行查核,已落實誠
信經營,避免舞弊之情形發生。
5.不定期與董事、監察人、經理人
及公司員工舉辦教育訓練與宣
導,使其充分了解公司誠信經營
之原則。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
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
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
之受理專責人員?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
調查標準作業程序及相關保
密機制?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
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
施?


1.本公司網站上設有外部信箱,可
提供檢舉人檢舉,相關單位之承
辦會對檢舉人之身分及檢舉內容
進行保密。若有違反誠信經營之
規定,本公司內部人員即依人力
規章懲處之規定,簽報懲處。
2.本公司已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
查標準作業程序及相關保密機
制。
3.本公司對申訴人及申訴內容絕對
保密並妥善處理。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29-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
評 估 項 目 誠信經營守則
摘要說明
差異情形及原因
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
觀測站,揭露其所訂誠信經營
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1.本公司已於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
觀測站,揭露本公司訂誠信經營
守則內容。
無重大差異。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
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經董事會通過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並按照「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
營守則」之規範辦理,以具體規範本公司人員於執行業務時應注意之事項,與上市上櫃
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尚無重大差異。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
守則等情形)
本公司經董事會通過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 ( 七 ) 公司如有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者,應揭露其查詢方式 本公司經董事會通過訂定公司治理守則,並揭露於本公司網站。

  • ( 八 ) 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

  • 最近年度 (104 年 ) 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經理人參與公司治理有關之進修與訓練:

105 年 4 月 30 日

職稱 姓名 主辦單位 課程名稱 時數
總 經 理 簡伯殷 中華民國
內部稽核協會
企業集團(含海外轉投
資事業)之財務規劃
3
副總經理 魏岱霖
副總經理 謝志長
協 理 麥修瑋 從公司治理觀點談企
業併購之佈局
3
協 理 葉玉娟

-30-

( 九 )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1. 內部控制聲明書

昇陽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日期: 104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民國 104 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自行檢查之結果,謹聲明如下:

  • 一、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責任,本公 司業已建立此一制度。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 ( 含獲利、績效及保障資產 安全等 ) 、財務報導之可靠性及相關法令之遵循等目標的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

  •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亦僅能對上 述三項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之改變,內部控制制度 之有效性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設有自我監督之機能,缺失一經 辨認,本公司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 三、本公司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 規定之內部控制有效性之判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是否有效。該 「處理準則」所採用之內部控制判斷項目,係為依管理控制之過程,將內部控制劃 分為五個組成要素: l. 控制環境, 2. 風險評估及回應, 3. 控制作業, 4. 資訊及溝通, 及 5. 監督。每個組成要素又包括若干項目。前述項目請參見「處理準則」之規定。

  • 四、本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判斷項目,檢查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的有效性。

  • 五、本公司基於前項檢查結果,認為本公司於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的內部控制制度 制度,包括知悉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之程度、財務報導之可靠性及相關法令 之遵循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等之設計及執行係屬有效,其能合理確保上述目標之達 成。

  • 六、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述公開之內 容如有虛偽、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一百 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 七、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民國 105 年 3 月 22 日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 5 人 ( 含委託 ) 均同 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 昇陽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麥寬成

  • 總經理:簡伯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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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1. 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者,應揭露會計師審查報告 : 無此情形 。

  2. ( 十 ) 最近年度 (104 年 ) 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公司對其內 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無此情形。

  3. ( 十一 ) 最近年度 (104 年 ) 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年度/次董事(股東)會 日期 重要決議事項
104年股東常會 104.6.12 1.承認103年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
執行情形:依決議執行。
2.承認103年度盈餘分配案。
執行情形:已依決議於104年9月15日發放現金股利。
3.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執行情形:依修訂後之規定執行。
4.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執行情形:依修訂後之規定執行。
5.通過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
執行情形:依修訂後之規定執行。
6.通過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
執行情形:依修訂後之規定執行。
7.補選第八屆監察人一席。
執行情形:選任監察人林鴻基,並進行公司變更登記。
第八屆第二十四次董事會 105.04.25 1.通過本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獨立董事提名審查案。
第八屆第二十三次董事會 105.03.22
1.通過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通過104年度盈餘分配案。
3.通過修訂公司章程。
4.通過提請股東會全面改選本公司第九屆董事及監察人。
5.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6.通過召開105年股東常會、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受理期
間及股東提案權受理期間等事宜。
7.通過修訂本公司組織架構。
8.通過104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9.通過委任本公司105年財務報告之財務報表查核簽證會
計師暨會計師獨立性評估。
10.通過本公司與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之貸款額度申請案。
第八屆第二十二次董事會 104.12.30 1.通過本公司105年度營運計畫暨預算案。
2.通過本公司財務報告編製能力之自行評估。
第八屆第二十一次董事會 104.11.09
1.通過為本公司之子公司Great Harbor Limited辦理背書保
證。
2.通過派任子公司昇陽國際置地股份有限公司之董監事
案。

-32-

年度/次董事(股東)會 日期 重要決議事項
3.通過派任子公司昇陽置地股份有限公司之董監事案。
4.通過訂定本公司申請暫停及恢復交易作業程序。
5.通過本公司105 年度內部稽核計畫案。
第八屆第二十次董事會 104.08.07 1.通過修訂本公司104年度預算。
2.通過本公司與台灣工業銀行之貸款額度申請案。
第八屆第十九次董事會 104.06.17 1.通過訂定本公司配發103年度現金股利之除息基準日。
第八屆第十八次董事會 104.05.08 1.通過派任子公司新東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案。
第八屆第十七次董事會 104.03.12
1.通過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通過103年度盈餘分配案。
3.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4.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5.通過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
6.通過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
7.通過修訂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8.通過修訂道德行為準則。
9.通過提請股東會補選第八屆監察人一席。
10.通過召開10年股東常會及股東提案權受理期間等事宜。
11.通過10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12.配合財務報告簽證之會計師事務所內部人員輪調,自
104 年度起,更換財務報表簽證會計師。
  • ( 十二 ) 最近年度 (104 年 ) 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 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此情形。

  • ( 十三 ) 最近年度 (104 年 ) 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財 務主管、內部稽核主管及研發主管等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無此情形。

五、會計師公費資訊

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
會計師姓名 會計師姓名 查核期間 備註
安侯建業聯合
會計師事務所
曾國禓 池世欽 104年1月1日至104年12月31日

-33-

會計師公費資訊級距表

會計師公費資訊級距表 會計師公費資訊級距表 會計師公費資訊級距表
金額單位:新臺幣仟元
公費項目
金額級距
審計公費 非審計公費 合 計
1 低於2,000千元
2 2,000千元(含)~4,000千元
3 4,000千元(含)~6,000千元
4 6,000千元(含)~8,000千元
5 8,000千元(含)~10,000千元
6 10,000千元(含)以上
  • ( ) 給付簽證會計師、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之非審計公費占審計公 費之比例達四分之一以上者,應揭露審計與非審計公費金額及非審計服務內 容:無此情形。

  • ( 二 ) 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支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 少者:無此情形。

  • ( 三 ) 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五以上者:無此情形。

  • 六、更換會計師資訊 ( 最近二年度及其期後期間 )

  • ( ) 關於前任會計師

(一)關於前任會計師
更 換 日 期 103年3月10日 104年3月12日
更換原因及說明 配合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
務所內部人員輪調,自103
年度起之簽證會計師由簡蒂
暖會計師及陳宗哲會計師變
更為簡蒂暖會計師及池世欽
會計師。
配合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
務所內部人員輪調,自104
年度第一季起之簽證會計師
由簡蒂暖會計師及池世欽會
計師變更為曾國禓會計師及
池世欽會計師。
說明係委任人或會計 當事人 委任人
會計師
情況
師終止或不接受委任 主動終止委任 不適用 不適用
不再接受(繼續)委任 不適用 不適用
最新兩年內簽發無保
留意見以外之查核報
告書意見及原因
與發行人有無不同意見
其他揭露事項

-34-

( 二 ) 關於繼任會計師

(二)關於繼任會計師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名稱
簡蒂暖、池世欽 曾國禓、池世欽
會計師姓名
103年3月10日 104年3月12日
委任之日期
委任前就特定交易之會計處理方
法或會計原則及對財務報告可能
簽發之意見諮詢事項及結果
繼任會計師對前任會計師不同意
見事項之書面意見
  • (三)前任會計師對公開發行公司年報編製準則第十條第五款第一目及第二目第三 點事項之復函:不適用。

  • 七、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 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無此情形。

  • 八、最近年度 (104 年 ) 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 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一 (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大股東股權變動情形

單位:股

104年度 105年截至4月30日止
職 稱 姓 名
持有股數 質押股數 持有股數 質押股數
增(減)數
增( 減) 數
增( 減) 數 增( 減) 數
董事長 麥寬成 0 0 0 0

鼎陽投資(股)公司 0 0 0 0
代表人:簡伯殷 (25,000) 0 0 0

鼎陽投資(股)公司 0 0 0 0
代表人:麥修瑋 0 0 0 0
獨立董事 于俊明 0 0 0 0
獨立董事 黃其光 0 0 0 0
監察人 曾令雄(註1) 0 0 0 0
監察人 許全隆 150,000 0 0 0
監察人 吳淑媛 0 0 0 0
監察人 林鴻基(註2) 0 0 0 0

-35-

104年度 105年截至4月30日止
職 稱 姓 名
持有股數 質押股數 持有股數 質押股數
增(減)數
增( 減) 數
增( 減) 數 增( 減) 數
總經理 簡伯殷 (25,000) 0 0 0
副總經理 謝志長 0 0 0 0
副總經理 魏岱霖 0 0 0 0

蕭榮濱(註3) 0 0 0 0

麥修瑋 0 0 0 0

葉玉娟 0 0 0 0
大股東 成陽投資企業(股)公司 0 0 0 0
大股東 上陽投資(股)公司 0 0 0 0
大股東 鼎陽投資(股)公司 0 0 0 0
  • 註 1 :監察人曾令雄於 104 年 6 月 11 日辭任。故其 104 年增減股數係統計至辭任之日止。

  • 註 2 :監察人林鴻基係於 104 年 6 月 12 日股東會當選,故其 104 年增減股數係統計自當選 之日起之統計資料。

  • 註 3 :協理蕭榮濱於 105 年 3 月 31 日退休,故其 105 年增減股數係統計至退休之日止 。

( 二 ) 股權移轉之相對人為關係人之資訊:無股權移轉關係人之情形。

( 三 ) 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係人之資訊:無股權質押之情形。

-36-

單位:股;105年4月17日

關係 董事長為同一人 董事長 (請參閱本年報第39頁) 董事長為同一人 董事長 (請參閱本年報第39頁) 董事長為同一人 董事長 (請參閱本年報第39頁)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
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
名稱(或姓名) 上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鼎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興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元上股份有限公司
新東陽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
麥寬成 成陽投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鼎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興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元上股份有限公司
新東陽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
麥寬成 成陽投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上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興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元上股份有限公司
新東陽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
麥寬成
持股
比率
- - - - - -
利用他人名義
合計持有股份
股數 0 0 0 0 0 0
持股
比率
- 0.68% - 0.68% - 0.68%
配偶、未成年
子女持有股份
股數 - 2,406,461 - 2,406,461 - 2,406,461
持股比率 11.72% 2.82% 11.70% 2.82% 11.56% 2.82%
本人
持有股份
股數 41,303,941 9,937,363 41,234,312 9,937,363 40,738,478 9,937,363
姓名 成陽投資企業
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麥寬成 上陽投資股份



代表人:麥寬成 鼎陽投資股份



代表人:麥寬成


-38-
關係 董事長為同一人 董事長 (請參閱本年報第39頁) 董事長為同一人 董事長為同一人 董事長 (請參閱本年報第39頁) 董事長為同一人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
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
名稱(或姓名) 成陽投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上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鼎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元上股份有限公司
新東陽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
麥寬成 鼎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成陽投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上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鼎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興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新東陽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
麥寬成 實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 - 0 - - - 0
利用他人名義
合計持有股份
持股
比率
股數 0 0 0 0 0 0 0 0
- 0.68% - 0 - 0.68% - 0
配偶、未成年
子女持有股份
持股
比率
股數 - 2,406,461 - 0 - 2,406,461 - 0
持股比率 8.76% 2.82% 7.34% 0 7.14% 2.82% 6.24% 0
本人
持有股份
股數 30,856,309 9,937,363 25,855,653 0 25,172,005 9,937,363 21,993,819 0
姓名 興陽投資股份



代表人:麥寬成 實陽建設股份



代表人:謝國圡 元上股份有限

代表人:麥寬成 鼎陽建設股份



代表人:謝國圡


關係 董事長為同一人 董事長 (請參閱本年報第39頁) 擔任董事長之公司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
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
名稱(或姓名) 成陽投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上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鼎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興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元上股份有限公司
麥寬成 成陽投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上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鼎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興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元上股份有限公司
新東陽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
- - - -
利用他人名義
合計持有股份
持股
比率
股數 0 0 - 0
- 0.68% - 0.68%
配偶、未成年
子女持有股份
持股
比率
股數 - 2,406,461 - 2,406,461
持股比率 3.46% 2.82% 3.17% 2.82%
本人
持有股份
股數 12,192,903 9,937,363 11,177,000 9,937,363
姓名 新東陽房屋仲
介股份有限公
代表人:麥寬成 匯豐銀行託管
摩根士丹利亞
太服務有限公
麥寬成
  • 十、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 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單位:股; 105 年 4 月 30 日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
本 公 司 投 資 綜 合 投 資
直接或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轉 投 資 事 業

(註)
股 數 持股比例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股 數

持股比例
新東陽營造(股)公司 11,357,999
70.11%
1,187,148 7.33% 12,545,147 77.44%
昇陽置地(股)公司 8,000,000
100.00%
0 0.00% 8,000,000 100.00%
昇陽國際置地(股)公司 18,000,000
100.00%
0 0.00% 18,000,000 100.00%
統富開發建設(股)公司 2,000,000
20.00%
0 0.00% 2,000,000 20.00%
MASQUE
ENTERPRISES LIMITED
(B.V.I.)

2,160

60.00%
0 0.00% 2,160 60.00%
Great Harbor Limited
(SAMOA)
16,320
51.00%
0 0.00% 16,320 51.00%
上陽建設(股)公司(註1) 0
0.00%
125,000 50.00% 125,000 50.00%
成都漢飛房地產開發有
限公司(註2)
0
0.00%
- 100.00% - 100.00%
成都盛陽房地產開發有
限公司(註3)
0
0.00%
- 100.00% - 100.00%

註:係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註 1 :係本公司之子公司新東陽營造 ( 股 ) 公司持股比例 50% 之子公司,投資金額為 1,250 仟元,股數為 125 仟股。

  • 註 2 :係本公司之投資公司 MASQUE ENTERPRISES LIMITED (B.V.I.) 投資比例 100% 之子公司,投資金額 為 USD33,000 仟元。該公司係有限公司組織型態。

  • 註 3 :係本公司之子公司 Great Harbor Limited (SAMOA) 投資比例 100% 之子公司,投資金額為 USD49,000 仟元。該公司係有限公司組織型態。

-40-

肆、募資情形

一、資本及股份 一 ( ) 股本來源

單位:新臺幣仟元、仟股; 105 年 4 月 30 日

核 定 股 本 核 定 股 本 核 定 股 本 實 收 股 本 實 收 股 本 實 收 股 本 備 註 備 註 備 註 備 註 備 註
發行
股 本 來 源 以現金以外
年 月
價格 股 數 金 額 股 數 金 額 現金增資 盈餘轉增資 之財產抵充 其 他
股款者
82.3 10 500
5,000

500
5,000 5,000 0 0 -
91.6 10 25,000
250,000

10,000
100,000 70,000 25,000 0 經授商字第
09101310080號函
92.6 10 25,000
250,000

14,093
140,930 0 40,930 0 台財政一字第
092011642 號函
93.7 10 25,000
250,000

18,488
184,880 0 43,950 0 金管證一字第
0930132053 號函
94.8 10 25,000
250,000

21,861
218,612 0 33,732 0 金管證一字第
0940123606 號函
95.8 10 25,000
250,000

23,154
231,543 0 12,931 0 金管證一字第
0950130637 號函
96.11 12 60,000
600,000

83,154
831,543 600,000 0 0 私募
金管證發字第
1000017419號函
101.4 13.8 150,000 1,500,000
123,154
1,231,543 400,000 0 0 金管證發字第
1000065162 號函
102.3 10 500,000 5,000,000
302,314
3,023,143 0 0 1,791,600
合併增資
金管證發字第
1010060567 號函
102.12 25 500,000 5,000,000
352,154
3,523,143 500,000 0 0 金管證發字第
1020044183號函
105年4月30日
核 定 股 本
股 份 種 類 備 註
流通在外股份 未發行股份 合計
普 通 股 352,314,309股 147,685,691股 500,000,000股 流通在外股份為
上市公司股票

註:本公司無以總括申報制度募集發行有價證券之情形。

( 二 ) 股東結構

單位:戶、股; 105 年 4 月 17 日

股東結構
數量
外國機構 合 計
政府機構 金融機構 其他法人 個 人
及外國人
人 數(人) 0 0 31 4001 18 4,050
持 有 股 數(股) 0 0 245,423,865 92,253,804 14,636,640 352,314,309
持 股 比 例(%) 0% 0% 69.66% 26.19% 4.15% 100.00%

-41-

( 三 ) 股權分散情形

單位:人、股; 105 年 4 月 17 日

持股分級 股東人數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1至
999
607 126,339
0.04%
1,000至
5,000
2,244 4,683,456
1.32%
5,001至
10,000
435 3,551,079
1.01%
10,001至
15,000
159 2,059,551
0.58%
15,001至
20,000
116 2,126,511
0.60%
20,001至
30,000
129 3,258,939
0.93%
30,001至
50,000
125 4,894,217
1.39%
50,001至
100,000
106 7,916,074
2.25%
100,001至
200,000
53 7,380,557
2.09%
200,001至
400,000
30 8,731,048
2.48%
400,001至
600,000
12 5,676,720
1.61%
600,001至
800,000
7 5,022,612
1.43%
800,001至1,000,000 1 899,200
0.26%
1,000,001以上 26 295,988,006
84.01 %
合計 4,050 352,314,309 100.00%

註: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尚未發行特別股。

( 四 ) 主要股東名單

單位:股; 105 年 4 月 17 日

股 份
主要股東名稱
持 有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成陽投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41,303,941 11.72%
上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41,234,312 11.70%
鼎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40,738,478 11.56%
興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0,856,309 8.76%
實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5,855,653 7.34%
元上股份有限公司 25,172,005 7.14%
鼎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1,993,819 6.24%

註:係列明持股比例達 5% 以上或股權比例佔前 10 名之股東。

-42-

( 五 ) 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單位:新臺幣元、仟股 單位:新臺幣元、仟股 單位:新臺幣元、仟股 單位:新臺幣元、仟股 單位:新臺幣元、仟股
年 度 105年度截至
103年度 104年度
項 目 105年4月30日(註2)
每股
市價

29.30 20.6
14.75

17.05 11.3
10.00

25.32 15.96
12.68
每股
淨值


16.74 14.37
14.34


15.74 14.37
14.34
每股
盈餘
加權


352,314 352,314
352,314


每股盈餘
調整前 4.02 -1.31
(0.02)
調整後 4.01 -1.31
不適用
每股
股利


1 0(註1) 不適用
無償配股 盈餘配股 0 0(註1) 不適用
資本公積
配股
0 0(註1) 不適用
累積


0 0(註1) 不適用
投資
報酬
分析


(

3
)
6.29 -12.18 不適用


(

3
)
25.32 不適用 不適用
現金股利殖利率%(註3) 3.95% 不適用 不適用

註 1 : 104 年盈餘分配案業經 105 年 3 月 22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尚待股東會決議通過。 註 2 : 105 年度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係 105 年第 1 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資料;其餘欄位係截 至年報刊印日止之當年度資料。

註 3 :本益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盈餘。 本利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 現金股利殖利率=每股現金股利/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

( 六 ) 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1. 公司章程所訂之股利政策:

本公司現處於業務擴充階段,董事會對於盈餘分派議案之擬具,應考慮公司 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之需求,得優先保留所需資金嗣以後年度有充足 資金時再行分派。

由董事會就累積可分配盈餘提撥適當數額,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報股東會 決議分派之。分配盈餘時,員工紅利不低於百分之二;董事、監察人酬勞, 不高於百分之三;其餘全部分派股東紅利,其中現金股利應不低於股東紅利 總額百分之十。

-43-

2. 本次股東會擬議股利分派之情形:

  • 本公司 104 年度盈餘分派案,業經 105 年 3 月 22 日董事會擬定,盈餘保留不 分配,尚待 105 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 ( 七 ) 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公司 104 年度並無無償配股,故不適用。

  • ( 八 ) 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 公司章程所載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當期淨利,應先彌補虧損,如尚有餘額應依法提列百分 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主管機關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績;再就其餘額, 加計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數及當年度未分配盈餘調整數,為累積可分配盈 餘,由董事會提撥適當數額,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報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分配盈餘時,員工紅利不低於百分之二;董事、監察人酬勞,不高於百分之 三;其餘全部分派股東紅利,其中現金股利應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百分之十。

  1. 本期估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 之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無差異。

3. 董事會通過分派酬勞情形:

分派情形 董事會通過 認列費用年度
差異數、原因
項目說明 分派金額 估列費用 及處理情形
員工酬勞金額-現金 0元 0元 無差異
員工酬勞金額-股票 0元 0元 無差異
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現金 0元 0元 無差異
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股票 0元 0元 無差異

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金額占本期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及員工酬 勞總額合計數之比例:不適用。

-44-

4. 前一年度 (104 年度 ) 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實際分派情形

單位:股;新臺幣元 單位:股;新臺幣元
分派情形 實際分派 認列費用 差異數、原因
項目說明 金額 金額 及處理情形
員工酬勞金額-現金 27,000仟元 27,000仟元 無差異
員工酬勞金額-股票 股數 0股 - 無差異
金額 0元 0元
股價 - -
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現金 7,000仟元 7,000仟元 無差異
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股票 股數 0股 - 無差異
金額 0元 0元
股價 - -

( 九 ) 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無此情形。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無此情形。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無此情形。

  •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無此情形。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及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無此情形。

六、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此情形。

七、資金運用計劃執行情形

一 ( ) 、計劃內容

截至年報刊印日之前一季止,前各次發行或私募有價證券尚未完成或最近三 年內已完成且計畫效益尚未顯現者,應詳細說明前開各次發行或私募有價證 券計畫內容,包括歷次變更計畫內容、資金之來源與運用、變更原因、變更 前後效益及變更計畫提報股東會之日期,並應刊載輸入本會指定資訊申報網 。 站之日期

本公司截至年報刊印日之前一季止,前各次發行或私募有價證券皆已完成且 計畫效益已顯現。

( 二 ) 、執行情形

就前款之各次計畫之用途,逐項分析截至年報刊印日之前一季止,其執行情 形及與原預計效益之比較,如執行進度或效益未達預計目標者,應具體說明 其原因、對股東權益之影響及改進計畫。

不適用。

-45-

伍、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一 ( ) 業務範圍

  1. 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目前之商品項目及營業比重
104年銷售金額
業務主要內容 目前之商品項目 營業比重
(仟元)
住宅及大樓開發業務 出售房屋收入 423,402 22.47%
土木建築工程承攬業等 營建收入 1,436,250 76.22%
住宅及大樓租售業務 租金收入等 24,735 1.31%

1,884,387 100.00%

2. 計劃開發之新產品項目或服務

本公司將精選個案採用『永住、環保、通用、健康』之高性能住宅設計,創造 產品差異化與不可取代性,建立公司品牌及知名度。

( 二 ) 產業概況

1. 產業現況與發展

(1). 產業現況

民國 89 年 1 月政府施行「振興房地產景氣措施」,陸續推出優惠房貸措施、土 地增值稅減半徵收政策,在低房價、低利率、低土增稅「三低」環境構成極 大之誘因下,住宅供需已漸趨平衡。自 91 年 7 月景氣對策訊號一反過去 12 個 月來衰退趨勢,加權股價指數也大幅上升,總體經濟復甦趨勢相當明顯,加 上自 89 年起陸續開辦並已累積近一兆元之優惠購屋貸款,對於房地產景氣的 復甦具有相當正面效應。

92 年度房地產市場也在不動產證券化條例三讀通過後、政府增撥 2,800 億優 惠利率房貸、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延長一年等重大利多下,不動產價格開始 上漲,使得業者推案意願增強,也致使 91 年 ~93 年度核發建築物建造執照總 樓地板面積持續呈現正成長,而後隨著推案持續完工,精華地段土地愈見取 得不易情形下, 94~95 年度核發建造執照之案件數及總樓地板面積減少, 96 年因房市續漲已 4 年、北市購屋所得比近 10 倍,房價有高處不勝寒之感,且 在利率持續升高、銀行貸款條件轉趨嚴謹下,使得建造執照之案件數及總樓 地板面積持續減少,而 97 年受全球金融海嘯影響,房價及成交量均呈現下滑 趨勢,惟在央行持續降息下、政府增撥 2,000 億優惠利率房貸及推出青年安 心成家住宅補貼、調降遺贈稅率致使海外資金回流以及開放陸資來台投資房 地產等利多因素下, 98~99 年度之房地產市場已逐步增溫熱絡,低利率與游

-46-

資氾濫導致台北市與新北市房價持續飆漲,為穩定房市,央行於 99 年 3 月開 始採取緩和升息政策及「選擇性信用管制」,惟執行效果不佳。政府遂於 100 年推出奢侈稅政策,仿照香港與新加坡對於短期投機炒作課徵高額之交易行 為稅,期逐漸導引房市朝「軟著陸」方向發展。並於 101 年持續房價調控政 策、緊縮房地產銀行放款及施行實價登錄制度等,全台房市景氣頓時由熱絡 轉趨保守, 102 年政府實施國家發展計畫,厚植經濟成長潛能,房市發展仍 屬平穩,國內房地產景氣也連續多年呈現多頭走勢。 104 年國內房市面臨最 大的考驗是稅制變革,隨著房地產重稅時代來臨、原油價格走跌使不動產投 資保值題材消失等趨勢的變化,房地產投資吸引力逐步減弱、令市場的風險 增加,故市場資金從房市移轉至其他投資工具,使 104 年房市所處的經營環 境情勢不佳。然而,根據主計處最新預測, 105 年經濟成長將高於去年,景 氣有望逐步回溫,短期選舉的不確定因素也隨著選戰結束而消除,且房地產 仍是民眾的重要的投資工具,因此,市場觀望氣氛可望減緩,房地產市場亦 能回歸理性階段,朝向平穩發展。

==> picture [405 x 2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資料來源: 105 年第一季國泰房地產指數

-47-

(2). 未來發展

由於建設業素來有「火車頭工業」之稱,因此未來成長性與總體經濟環境、國民 所得、政府法令政策及人口數等息息相關,因此其未來發展大致上可以經濟環 境、社會人口及政府法令三方面來探討:

A. 經濟環境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國民所得統計及預測經濟成長」報告中指出:台 灣 98 年受金融海嘯影響,經濟成長率為負 1.57% ,惟 99 年台灣已走出全球金融 海嘯陰霾,民間消費及投資金額逐漸復甦, 99 年度經濟成長率高達 10.63% , 100 年至 103 年度經濟成長率介於 2.06%~3.92% ,整體經濟環境呈現穩健成長; 104 年度因外需成長力道疲弱導致下半年為負經濟成長,全年經濟成長率為 0.65% 。預測 105 年國內經濟成長率為 1.06% ,主因外需成長疲弱及民間投資成 長調低所致。

國內生產毛額與經濟成長率

實質GDP金額
經濟成長率
年(季)別 (以100 年為參考年之連鎖值)
未經季節調整(新臺幣百萬元) 對上年同期(yoy)
96年 12,572,550 6.52
97年 12,661,079 0.70
98年 12,462,729 (1.57)
99年 13,787,642 10.63
100年 14,312,200 3.80
101年 14,607,569 2.06
102年 14,929,292 2.20
103年 15,515,257 3.92
104年(r) 15,615,780 0.65
105年(f) 15,782,031 1.06
第1季(p) 3,764,339 (0.68)
第2季(f) 3,858,344 0.48
第3季(f) 4,022,947 1.97
第4季(f) 4,136,401 2.37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

註: (p) 表初步統計數, (f) 表預測數, (a) 表概估統計數,

-48-

B. 社會因素

依內政部統計月報資料顯示, 90 年台灣地區人口總數約為 22,406 仟人,至 105 年 截至 4 月人口總數成長達 23,499 仟人。台灣地區地狹人稠,土地資源有限,基於 人口的自然成長對房地產的需求增加是可預期的。台灣社會型態由農業社會轉 變為工商社會,家庭結構亦由農村時期的大家庭逐漸轉變為小家庭,致使家庭 戶數由 90 年的 6,802 仟戶上升至 105 年截至 4 月的 8,485 仟戶,故人口增加及戶數結 構上的改變所引起之房屋基本需求仍將繼續存在。長期看來,隨著國民所得逐 年提昇,消費習性逐漸改變,高品質的生活環境成為現代人追求的目標,基於 追求更好居住空間品質的生活型態,將促使購屋、換屋的情況持續,也將為建 設業帶來長期且穩定發展的空間。

台灣地區人口、戶籍統計數

人口數 人口增加率 戶籍數 戶籍數 人口密度
年度
(仟人) (%) (仟戶) 增加率(%) (人/km2)
90 22,406 5.79 6,802 1.80 619
91 22,521 0.51 6,925 1.81 622
92 22,605 0.37 7,047 1.76 625
93 22,689 0.37 7,180 1.89 627
94 22,770 0.36 7,293 1.57 629
95 22,877 0.47 7,395 1.40 632
96 22,958 0.35 7,512 1.58 634
97 23,037 0.34 7,656 1.92 637
98 23,120 0.36 7,806 1.96 639
99 23,162 0.18 7,937 1.68 640
100 23,225 0.27 8,058 1.52 642
101 23,316 0.39 8,186 1.60 644
102 23,374 0.25 8,286 1.22 646
103 23,434 0.26 8,383 1.16 647
104 23,492 0.25 8,469 1.03 649
105
截至4月
23,499 0.20
(較上年1-4月增減)
8,485 0.89
(較上年1-4月增減)
649

資料來源:戶政司

-49-

C. 政府政策

在兩岸政策朝向開放的腳步,其中包括開放觀光、三通直航、引導台商在大陸 資金回流、開放陸資投資台灣不動產等政策,再加上中央銀行將利率維持在低 檔、政府推出青年安心成家住宅補貼、平價國宅等政策,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 會實施國家發展計畫 (102 至 105 年 ) 暨 102 年國家發展計畫,激勵民間投資,提振 民間消費信心,對於刺激台灣內需消費市場,與活絡房地產交易相對有利。

而房地產所推出之產品必須符合市場每一個經濟發展環境階段調整,因此未來 發展趨勢如下所述:

a. 產品趨向多元化、精緻化及人性化

市場主要產品除住宅大樓外,商業大樓、廠辦大樓、休閒住宅、銀髮住宅、綠 色住宅、科技住宅等多元化商品應運而生,將可滿足不同階層客戶之需求,且 未來隨著國人所得逐漸提高,購屋者對房屋之需求不再僅著重實用性,轉而對 居住環境、地區生活機能、外觀的設計、格局、建材設備品質等方面日趨講究, 因此,未來產品的規劃將朝向多元化、人性化及精緻化發展。

b. 社區整體規劃設計

未來新建之社區應著重於生活機能的完整性,如社區內應設有托兒所、運動 場、圖書館、休閒及娛樂等公共設施,以充分符合現代人對基本生活環境的需 求。

c. 住宅興建郊區化

由於都會區人口已趨於飽和,加上政府積極推動各項都市計劃及交通建設,再 者,因都市土地之取得不易、房價昂貴,以致建商紛紛向郊區發展。

d. 住宅安全需求提高

受到林肯大郡崩塌事件及社會治安狀況之敗壞,使消費者對住家結構設計的安 全性及管理保全等軟硬體規劃之要求日益提高,此亦成為消費者特別注意之購 屋原則。

e. 建築品牌制度的落實

由於國民所得逐漸提高,購屋者對於外觀設計、內部格局、建材設備及公共設 施規劃等居住品質的要求亦日趨精緻,建築業者為滿足消費者之需求,在產品 規劃上將趨向人性舒適化、生活健康化及網路科技化,因此建立從土地開發、 產品設計、房屋興建、產品銷售至售後服務的垂直服務網路,建立消費者心目 中的品牌意識,將成為個案暢銷保證。

-50-

2. 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建築投資業素有火車頭工業之稱,其上游產業涵蓋各種建材供應產業,下游 包括購屋之個人與公司行號,另外有房屋代銷公司、代書業、建築經理公司 及金融機構等輔助銷售的配合體系,其與上下游產業之關聯圖如下:

==> picture [392 x 19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在整個體系中,建設公司實係居於協調整合之地位,其與各產業兼具有相輔 相成、相互依存之關係,建設公司自土地所有者處取得土地,再向金融機構 辦理貸款,然後委託建築師規劃及營造公司施工興建,而後透過代銷公司銷 售或與購屋者直接進行銷售。

3. 產品之發展趨勢及競爭情形

近年國內總體經濟持續處於景氣低迷格局,加上國際上負利率策的盛行,以 及各國經濟展望不佳,使得房市未來展望不明,市場上高單價豪宅價格個案 銷售不佳,推案將以低總價產品為主力。長期目標則考慮大台北地區完整區 塊土地稀有性問題,使得土地購置、整合成本大幅增加,而都更個案開發難 度增高,除將開發範圍擴展至大台北以外之區域,更進一步向中南部發展密 集之都會區擴展,大陸房地產投資則以中西部二、三線城市為基礎,以掌握 中國中西部房地產快速發展時機,期以多元化開發方式進行,儲備足夠案源。

( 三 ) 技術及研發概況

  1.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投入之研發費用: 由於建設業不似一般之製造業,特別是高科技產業較須新產品之研發與設計, 故最近年度並無研發費用之支出。

-51-

2. 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引進獨特的 SI 工法技術, Skeleton&Infill 結構體與內裝修系統採分離設計,同 時發展採用『永住、環保、通用、健康』之高性能住宅設計,創造產品差異化 與不可取代性。

( 四 ) 長、短期業務發展計劃

1. 短期業務發展計劃

  • (1). 考量本公司目前資本規模、人力資源條件及個案投資報酬率、資金週轉效 率,短期業務發展仍以投資興建出售大台北地區之中小型個案為主。

  • (2). 注意政經局勢及房地產景氣變化,確實掌握市場資訊,作為產品定位及行銷 策略之依據。

  • (3). 控制營建個案成本及興建品質。

  • (4). 建立客戶服務及產品售後服務。

2. 長期業務發展計劃

  - (1). 面對台北市可供建築開發土地漸難取得,本公司將採取靈活多元之土地開發 策略,除針對不動產買賣或相關不良債權資產等投資標的進行評估與開發, 並積極佈局大台北地區都市更新案精選個案。

  - (2). 將開發範圍擴展至大台北以外之區域,更進一步向中南部發展密集之都會區 擴展。

  - (3). 大陸房地產投資則以中西部二、三線城市為基礎,以掌握中國中西部房地產 快速發展時機,期以多元化開發方式進行。

  - (4). 營建工程管理除要求提升品質、降低成本外,並將持續研究採用『永住、環 保、通用、健康』之高性能住宅設計,增加本公司產品競爭力,建立品牌知 名度。
  •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 ( ) 市場分析

    1. 主要產品之銷售區域 : 主要經營大台北地區集合住宅開發興建及不動產買賣
推案年度 主要案名 產品類型 銷售地區
104年 昇陽之冠
昇陽寓見
滿築
住宅大樓 新北市中和區
新北市板橋區
台北市中正區
105年預計 昇陽寓見
滿築
住宅大樓 新北市板橋區
台北市中正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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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市場佔有率

  • 本公司 104 年主要推案地點在台北市「滿築」及新北市「昇陽之冠」、「昇陽 寓見」,以國泰建設公司台灣房地產研究中心發布之 104 年台北市推案量 1,245 億元及新北市推案量 2,348 億元,估算本公司市場佔有率低於 1% 。

  • 另外由於房地產具有地域性及不可移動性,產品規劃內容亦具特殊性,故與 一般產業之競爭情形不相同,大部分為區域內彼此個案之競爭。本公司主要 推案產品為住宅大樓,推案地點以大台北地區為主,其競爭對手包括基泰建 設、亞昕建設及達麗建設等在大台北地區推案之公司。本公司於 102 年 3 月 吸收合併原昇陽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其良好的品牌形象深耕大台北地 區,客戶均為北市質優客戶,並由於建築規劃及施工品質之嚴謹,早已深獲 客戶信賴與肯定,亦形成客戶始終追隨公司建案購買的普遍現象,推出個案 之區域頗能符合當地繁榮發展之趨勢,合併後可擴展營運規模,藉以提升市 場佔有率。

3. 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1). 供給面

自民國 91 年下半年起隨全球經濟景氣復甦,房地產市場供給量隨之呈現大幅 增加之情形,由營建署發布之台灣地區歷年住宅核發建造執照與使用執照件數 資料可知,建造執照發放件數於 90 年度衰退至谷底約 22,000 件,自 91 年度 開始逐年增加,至 93 年最高達 45,000 件, 94 年開始逐年下降,至 97 年受全 球金融海嘯影響減少至 19,000 多件,金融海嘯後隨著景氣的復甦,建造執照 發放件數於 100 年度至 103 年度約為 31,000 件至 33,000 多件; 104 年度受房 地產市場觀望與延後購屋氣氛相對明顯,建造執照發放件數及總樓地板面積分 別為 27,643 件及 32,596 千平方公尺,較 103 年同期分別衰退 13.60% 及 15.63% 。

歷年建築物建造執照統計

總樓地板面積
年別 件數(件) 較上年增減率(%) 較上年增減率(%)
(千平方公尺)
民國89年 29,493 - 34,987 -
90年 22,175 (24.81) 21,630 (38.18)
91年 25,282 14.01 23,079 6.70
92年 34,468 36.33 28,356 22.86
93年 45,934 33.27 42,497 49.87
94年 43,805 (4.63) 43,200 1.65
95年 35,184 (19.68) 36,664 (15.13)
96年 31,704 (9.89) 34,732 (5.27)
97年 19,484 (38.54) 26,166 (2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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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樓地板面積
年別 件數(件) 較上年增減率(%) 較上年增減率(%)
(千平方公尺)
98年 20,517 5.30 19,916 (23.89)
99年 29,696 44.74 31,174 56.53
100年 33,161 11.67 34,148 9.54
101年 31,237 (5.80) 32,883 (3.70)
102年 33,531 7.34 39,760 20.91
103年 31,994 (4.58) 38,634 (2.83)
104年 27,643 (13.60) 32,596 (15.63)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

根據國泰房地產指數新聞稿研究資料顯示, 104 年度全國推案金額與可銷戶數 分別為 8,510 億元、 36,066 戶,較 103 年度之 13,612 億元、 76,940 戶分別衰退 53.12% 、 37.48% , 105 年第一季全國推案金額與可銷戶數分別為 1,144 億元、 7,081 戶,較 104 年度同期之 2,058 億元、 11,907 戶分別衰退 44.41% 、 40.53% 。

103 年度、 104 年度及 105 年第一季各季推案狀況

年度
項目
103年度
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
第四季
合計
103年度
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
第四季
合計
103年度
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
第四季
合計
103年度
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
第四季
合計
103年度
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
第四季
合計
104年度 104年度 104年度 104年度 104年度 105年
第二季 第三季 第四季 合計 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 第四季 合計 第一季
個案數(件) 285 345 322 261 1,213 224 252 226 177 879 135
總可銷戶數
(戶)
15,888 21,107 22,184 17,761 76,940 11,907 15,33 12,144 12,015 36,066 7,081
總可銷金額
(新臺幣億元)
3,151 3,891 3,692 2,878 13,612 2,058 2,722 1,945 1,785 8,510 1,144

資料來源: 103 年度、 104 年度及 105 年第一季各季國泰房地產指數新聞稿 ( 國泰建設公司 / 政治大學台灣房地產研 究中心 )

1 00 年度政府推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 俗稱奢侈稅 ) 政策,頓時房地產 市場由賣方市場轉為買方市場,為求更合理之價格,潛在買家遞延購置房屋的 時點,因此建商推案策略趨於保守觀望態度, 101 年歐債危機擴大,國際金融 動盪,世界整體經濟成長力道疲弱,國內持續房價調控政策,緊縮房地產銀行 貸款及施行實價登錄制度,全台房市景氣仍趨保守, 102 年在利空方面有經濟 衰退與政策壓抑,利多方面則有資金氾濫與重劃開發題材,由結果來看,多方 小勝一籌,全國推案呈現緩步推升行情,進而全年呈現價漲量增的高檔小幅盤 昇格局, 103 年在房屋稅條例修訂提高囤屋者稅率、央行擴大豪宅與第二屋貸 款成數管制、財政部宣布制訂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制度,以及縣市首長選舉、有 關中國大陸、新加坡等亞洲國家房市出現反轉訊息,致市場上觀望與延後購屋 氣氛相對明顯。 104 年全國新推個案市場全年呈現價跌量縮的盤整格局。上半 年為價量俱增,下半年受到經濟成長衰退及總統國會改選兩大因素影響,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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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者信心面不足,轉為價量俱跌,且建商推案趨於保守。展望 105 年市場趨 勢,面對總統與國會改選之政治不穩定,以及國內總體經濟持續低迷的情況, 以及市場累積過多餘屋的壓力下,若無其他重大事件衝擊,市場價量短期趨勢 將由價跌量縮格局出發,同時脫離過去北冷南熱的架構,且買方觀望氣氛濃 厚。而整體政經環境所充斥的不確定因素,仍可能對後續市況產生強烈的影響。

(2). 需求面

  • a. 因民國 91 年 331 地震事件使建築物安全性之考量再度重獲重視,加強磚 造、鋼筋及混凝土造之房屋耐震度已不符安全需求,故市場上未能符合 新耐震標準者,已逐漸為市場所淘汰,故預計未來不動產市場改建或換 屋需求將會增加。

  • b. 在國內政治情勢穩定且預期未來政策開放將使經濟復甦情況下,未來整 體經濟發展前景可期,企業所得及國民所得可望提升,未來對於高品質 之住宅及辦公大樓之需求持續增加,將可帶動建商推案之意願。

  • c. 台北捷運便捷的交通網路,將有效縮短市區與市郊之距離,大幅提昇客 戶市郊購屋之意願,如近年捷運板南線通車至永寧站後,帶動板橋、土 城房屋之買氣,另淡水也因規劃中之捷運網路將延伸至淡海新市鎮,致 使淡海新市鎮出現大型開發案。而在目前政經局勢下,未來國民所得可 望成長,也將使國民對居住品質的要求隨之提升,故換屋需求也將湧現, 且選購區域也因交通便捷而逐漸往郊區風景雅緻地區發展。

綜上所述分析,在國內政經情勢穩定及景氣回升可期等有利因素影響下,預計 自住型、置產投資型與換屋型購屋者之需求將陸續增加,故就中長期而言,市 場觀望氣氛可望減緩,房地產市場亦能回歸理性階段,將有助房地產市場之供 。 需漸趨平衡,朝向平穩發展

  1. 競爭利基及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1). 公司之競爭利基

A. 專業的經營團隊

本公司從推出第一個案件至今,每一棟建物的規劃及建造都是經過慎密的研 究及詳實要求品質的成果,而且是以「自己要住」的心態來從事建築,專業 人員充分發揮所長討論再三後,方決定出各項人性化的規劃。而在配合廠商 的抉擇上,專業及品質是基本的要求,故能提供完美的建物予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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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前瞻之土地開發

本公司規劃部門具有豐富的土地資訊,訓練體系健全,因此規劃人員之地政 法務知識完整,同時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與地段發展潛力之分析能力, 因此能事先洞燭具增值潛力之地段並與地主合建開發,另外針對不動產買賣 或相關不良債權資產等投資標的進行評估與開發,對於早已一地難求之大台 北地區優質地段,更能較其他同業更充分掌握土地來源。

C. 成功的產品定位

本公司進行詳實精確的市場調查與分析,推出符合市場需求之產品,並進行 產品藍海策略,引進獨特的 SI 工法技術, Skeleton & Infill 結構體與內裝修 系統採分離設計,同時發展採用『永住、環保、通用、健康』之高性能住宅 設計,創造產品差異化與不可取代性。

  • (2). 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 A. 未來發展之有利因素

    • (a). 房地產具有保值、投資的功能

建築房屋首要取得土地,而土地具有不可移動性及不可替代性,由於台灣 地區地小人稠,使土地更具稀有性,加上人口日增,土地需求增加,造成 土地取得愈趨困難,房地產不但不易貶值,反會因都會環境的改變而增值, 且在國人「有土斯有財」觀念及預期物價上漲心理下,房地產仍為一般人 投資及保值工具。

(b). 政府推動經濟方案及重大建設,以提振國內經濟

政府為積極改善國內經濟環境,加強國際競爭力,正藉由多項重大經濟方 案之推動,及具體行政措施之施行,達成促進民間投資,這些經濟方案包 括「振興經濟方案」等;此外政府並積極推動建設,如快速鐵路及多筆土 地開發案件,相對會提供許多營建機會,帶動各項產業,以促進經濟景氣 發展,並剌激房地產市場景氣。

(c). 大台北地區積極推動重大之公共建設

台北都會區為台灣地區之經濟、社會、政治、文化等首善之區,目前在大 台北都會區進行多項大型建設工程,而這些大型建設工程對大台北地區之 空間結構衝擊或經濟發展均將產生巨大之正面影響。其主要重大建設包括 台北車站特定區計劃、關渡平原開發計劃、內湖輕工業區開發、社子島規 劃、士林舊市區都市設計案等,對本公司業務拓展與經營具有正面激勵作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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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生活品質提升,換屋人口增加

隨著時代潮流演進,對生活品質提昇之渴望愈形提高,購屋者講究品質升 級,對房屋整體規劃水準需求也相對提高。購屋者不再是只需要一個居住 空間,開始講求房屋品質、結構性安全、生活機能、交通便利性等因素, 主要為了追求品質生活,因而換屋人口將逐漸增加,有利於高品質產品市 場之推動。

B. 未來發展的不利因素及相關因應措施

(a). 土地取得不易,建築成本提高

土地為房屋建築業最重要的生產要素之一,且土地具有不增性及不移性。 台灣地區土地有限,在人口自然成長中,可供興建房屋的土地日益減少, 在土地供不應求的情形下,使土地取的成本也逐步提昇。

因應對策

採靈活多元之土地開發策略,除針對不動產買賣或相關不良債權資產等投 資標的進行評估與開發,再則配合政府都市更新、勞工住宅、眷村改建、 農地釋放等多項政策及老舊社區更新計劃,取得成本較低之土地。

(b). 工程成本逐年提高

因國際石油價格波動及市場供需問題,部份材料如鋼料價格維持每公噸約 2.1 萬高檔,且由於政府重大工程陸續開工,人力需求殷切,與建築業勞工 需求產生排擠效果,造成工資上漲,人力難覓的現象,再加上大幅調高公 告土地現值,將增加民眾售屋時的稅額,導致房地成本的控制持續攀升。 因應對策

為因應未來各種成本之持續上揚並加強成本控管,本公司除加強土地開發 及產品規劃以增進產品之附加價值以抵抗外在不利因素衝擊外,並以改善 作業流程,加強內部管理及縮短施工期間等方式,降低成本上揚之衝擊, 另本公司於興建工程時則委託需符合本公司品質要求及成本控制的營造廠 商,以提升產品競爭力。

(c). 利率回升的疑慮

目前國內利率為全世界較低的國家之一,近期物價上漲,為避免實質負利 率及對抗通貨膨脹,央行調高利率及滙率為手段之一。若利率走高,除公 司的利息支出增加外,另購屋者的負擔亦增加,影響其購屋需求,甚至使 大量舉債購屋者或投資客拋售房屋,進而影響價格。

因應對策

本公司擬採取穩健的財務策略,並透過本次現金增資的發行提高自有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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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率。土地開發方面,亦採取穩健策略,不盲從推案,以免造成公司資金 壓力。在購屋者方面,由於目前游資充沛,故短期內尚不致於有重大影響。

( 二 ) 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製造過程

  1. 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

住宅大樓:住家、套房、停車位。 商用大樓:店面、商場、辦公室、停車位。

2. 製造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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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主要產品名稱 供應情況

本公司設有土地開發人員,並建構其他各種房地開發通路,
以積極主動尋找適合案件。並視實際需要與地主以合建方式
合作或評估買斷自建,供應來源應不虞匱乏。
營造工程


本公司營建工程係委託營造廠採「包工包料」之方式為原
則,遴選符合資格之營造廠,並有效控管工程進度、施工品
質及建材成本,尚無供貨短缺或中斷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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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並說明其增減變動原因
1.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資料:
單位:新臺幣仟元
銷貨淨額
5,167,677
100.00
-
銷貨淨額1,884,387
100.00
-
銷貨淨額
391,503
100.00
-
註1:列明最近二年度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銷貨金額與比例,但因契約約定不得揭露客戶名稱或交易對象為個人且非關係
人者,得以代號為之。
註2:本表係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之合併財務報告資料。
註3:本公司103年度無佔銷貨淨額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
註4:增減變動原因:
建設業之行業特性,銷售對象為一般大眾客戶,無特定銷售對象,目標銷售對象極為分散,另營造業務為工程承攬,故其變動應屬合
理。
註5:該公司常務董事為本公司董事長。
105年度截至第一季止 與發行人
之關係
註5 -
占全年度銷貨
淨額比率(%)
31.80 11.58 56.62 100.00
金額 124,499 45,322 221,682 391,503
名稱 玉山商業
銀行(股)
福璽建設
(股)公司
其他 銷貨淨額
104年度 與發行人
之關係
註5 -
占全年度銷貨
淨額比率(%)
35.16 13.77 13.61 37.46 100.00
金額 662,580 259,448 256,443 705,916 1,884,387
名稱 玉山商業
銀行(股)
正鎧建設
(股)
永德國際
開發(股)
其他 銷貨淨額
103年度 與發行人
之關係
-
占全年度銷貨
淨額比率(%)

100.00

100.00
金額 5,167,677 5,167,677
名稱 其他 銷貨淨額
項目 1 2 3
2.最近二年度主要供應商資料:
單位:新臺幣仟元
105年度截至第一季止 與發行
人關係
- 註1:列明最近二年度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供應商名稱及其進貨金額與比例,但因契約約定不得揭露供應商名稱或交易對象為個人且非
關係人者,得以代號為之。
註2:本表係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之合併財務報告資料。
註3:本公司104年度無佔進貨淨額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供應商。
註4:增減變動原因:
本公司佔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供應商多為購入素地或不動產對象,各年度供應商並無連續性,且營造工程採包工包料方式委託營
造廠興建,發包工程金額隨工程進度產生增減變動。
占全年度進貨
淨額比率%
11.01 88.99 100.00
金額 34,108 275,750 309,858
名稱 美港聯和
(股)公司
其他 進貨淨額
104年度 與發行
人關係
-
占全年度進貨
淨額比率%
100.00 100.00
金額 2,030,621 2,030,621
名稱 其他 進貨淨額
103年度 與發行
人關係
-
占全年度進貨
淨額比率%
21.36 20.98 57.66 100.00
金額 711,370 698,630 1,920,099 3,330,099
名稱 莊文欽 林許惠珍 其他 進貨淨額
項目 1 2

( 五 ) 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

103年 103年 104年 104年
年度及產值
主要商品 產量(戶) 產值(仟元) 產量(戶) 產值(仟元)



131 1,074,973 545 2,620,218
二年度增減變動原因:
1.各建案規模不同致各年度產值波動係為營建業之特性。
2 本公司103 年度產量(戶)、產值來源為「昇陽寓見」,104 年度產量(戶)、產
值來源主要為「港匯廣場」,此二年所推建案不同,致使104年度產量(戶)、
產值較103年度增加,呈現變動。
  • 2 本公司 103 年度產量 ( 戶 ) 、產值來源為「昇陽寓見」, 104 年度產量 ( 戶 ) 、產 值來源主要為「港匯廣場」,此二年所推建案不同,致使 104 年度產量 ( 戶 ) 、 產值較 103 年度增加,呈現變動。

( 六 ) 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

年度及產值 103年 103年 104年 104年
主要商品 銷量(戶) 產值(仟元) 銷量(戶) 產值(仟元)



- 6,458 - 11,044



142 4,027,031 30 423,402

- 5,953 - 13,691
營建工程收入 - 1,128,235 - 1,436,250

- 5,167,677 - 1,884,387
註:營建事業均為內銷。銷值為當年度實際入帳金額。
二年度增減變動原因:
本公司103 年度銷量(戶)、產值來源主要為「昇陽麗石」等建案,104 年度銷
量(戶)、產值來源為持續銷售前期個案餘屋及「港匯廣場」,致使104年度銷
量(戶)、產值較103年度減少,呈現變動。營建事業銷售量值受各案開發及條
件不同等因素影響,故波動較大;此為營建業務之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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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從業員工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期止從業員工人數、平均服務年資、平均年 齡及學歷分布比率
103年底 104年底 105年度截至4月30日
員工人數 經 理 人 7 7 6
業務人員 5 4 5
開發人員 11 10 8
規劃人員 6 5 6
工程人員 19 17 17
一般職員 25 23 23
合 計 73 66 65
平 均 年 歲 44.2 45.6 45.6
平 均 服 務 年 資 6.2 7.3 7.82
學歷分布比率
(%)
博 士 0.00 0.00 0.00
碩 士 28.77 25.76 26.15
大 學 61.65 66.67 66.15
高 中 9.58 7.57 7.70
高中及以下 0.00 0.00 0.00

四、環保支出資訊

  • ( ) 最近年度 (104 年度 ) 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污染環境所受損失(包括賠償) 及處分之總額,未來因應對策(包括改善措施)及可能之支出(包括未採取因 應對策可能發生損失、處分及賠償之估計金額:

  • 本公司所營業務尚無污染環境問題,故尚無因污染環境而遭受損失,預計未來 亦暫無重大環保資本支出。

( 二 ) 因應歐盟有害物質限用指令 (ROHS) 之執行情形: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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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勞資關係

  • ( ) 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以及勞資間之 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1. 員工福利措施

公司及職工福利委員會,提供之員工福利措施如下:

(1) 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團體保險

  • (2) 教育訓練課程

  • (3) 員工分紅入股辦法

  • (4) 國內外旅遊、康樂活動

  • (5) 獎金制度及優秀資深同仁之獎勵

  • (6) 提撥退休金準備

  • (7) 員工婚喪、生育、住院、生日補助

2. 員工進修育訓練

  • 本公司為因應營建業之各項專業技能及法規之瞭解遵循等工作需求,將員工 持續學習與發展訂為人力資源管理之重點項目,並針對公司組織策略、個人 績效發展等方面規劃整體公司培訓課程。本公司提供多種進修方式與機會, 除安排多元的內部訓練外,亦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外部訓練課程及在職進修。

本公司最近年度 (104 年 ) 教育訓練之各項成果如下:

課程項目 總人次 總時數 總費用
(新臺幣仟元)
專業訓練 749 2,475 446
管理才能 16 112
通識訓練 205 491

3. 員工退休制度之相關資訊

  • 本公司配合勞工退休金條例之實施,員工服務年資採確定提撥制,其退休 金之給付由本公司按月以不低於每月工資百分之六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 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截至本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有一位員工退休。

  • 本公司訂有「人評會管理辦法」,且隨時保持勞資關係和諧,對員工之激勵、 溝通、培訓、福利及退休均訂定完善周全之辦法,並使員工與公司之利益相 互結合,迄今尚無勞資爭議案件。

  • 本公司經理人參與公司治理有關之進修與訓練,請參閱本年報第 3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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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公司與財務資訊透明有關人員取得主管機關指明之相關證照:
職稱 姓名 證照
稽核主管 蘇春燕 國際內部稽核師
(Certified Internal Auditor,簡稱CIA)

7. 本公司已訂定「道德行為準則」。

  1. 本公司已訂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並定期向同仁講習「資訊安 全管理」及「證券市場概要及證券法規」等相關課程,內容涵蓋內部重大資 訊處理及保密等相關之法令及規定,藉此教育訓練告知所有員工,避免其違 反暨發生內線交易。

  2. ( 二 ) 最近年度 (104 年 ) 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無此情形。

六、重要契約

契約性質 當事人 契約起訖日期 主要內容 限制條款
營建發包工程 新東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101.4.30~工程完竣保固期滿 「昇陽寓見」新建工程
辰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103.07.01~工程完竣保固期滿 「漢口街案」營建發包新建工程
新東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104.7.20~工程完竣保固期滿 「延平南路案」營建發包-假設基
礎工程
新東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104.11.11~工程完竣保固期滿 「延平南路案」營建發包-結構體
工程
億灃工程有限公司 104.10.12~工程完竣保固期滿 「延平南路案」營建發包-水電工
新東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104.08.03~工程完竣保固期滿 「板橋北門街案」營建發包新建工
與實陽建設依
投資興建比例
分攤40%,合
約各自簽訂
建築師委任合
黃模春建築師事務所 100.9.13~使照申請 「松江長春案」規劃設計建築師
陳麗珍建築師事務所 102.12.19~使照申請 「漢口街案」規劃設計建築師
周夢龍、簡志聰、柯智明建
築師事務所
103.3.20~使照申請 「關渡案」規劃設計建築師
黃模春建築師事務所 103.8~使照申請 「延平南路案」規劃設計建築師
G.A Design Internation Ltd.. 103.9.22~105.4.29 「逸仙案」規劃設計
變更實施者協
華升上大建設及營造 99.3.25~公有物騰空點交 「逸仙B案」都市更新實施
者變更為昇陽建設
合作意願書 統創建設開發股份有
限公司
99.8.19起 合資開發興建大安區龍泉
段土地
地上權契約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
灣北區辦事處
地上權存續期間
100.10.11~150.10.10
「昇陽寓見」設定地上權

-64-

契約性質 當事人 契約起訖日期 主要內容 限制條款
合資協議書 ADORIX
INVESTMENTS
LIMITED
102.10.5~目標項目個案
結案
共同投資入股MASQUE ENTER-
PRISES LIMITED,以參與中國
四川省成都市郫縣紅光鎮之房地
產開發項目



股權轉讓協議
MARRICH
TECHNOLOGY
LIMITED
103.4.10~目標項目個案
結案
採股權交易方式取得Great Harbor
Limited 股權,以參與中國四川省
成都永豐鄉太平村之房地產開發
項目



借款合約 凱基銀行 103.06.10-105.12.09 中期擔保放款
台灣企銀 103.08.26-108.02.26 中期放款
台灣企銀 104.12.24-109.06.24 中期放款
台灣企銀 105.06.07-109.06.07 中期放款
台灣銀行城中分行 103.05.02-108.05.02 中期擔保放款
新光銀行 104.11.06-114.11.06 長期擔保放款
中國信託 105.04.19~108.04.19 中期擔保放款
元大銀行 104.11.24-105.11.24 短期擔保放款
兆豐銀行 104.07.30-105.07.29 短期放款
聯邦銀行 104.08.05-105.08.05 短期放款
華南銀行 104.08.10-105.08.10 短期放款
台灣工銀 104.08.27-105.08.26 短期放款
遠東銀行 104.08.22-105.08.22 短期放款
台灣銀行台北分行 104.10.01-105.10.01 短期放款
高雄銀行 104.09.29-105.09.29 短期放款
第一銀行 104.12.24-105.12.24 短期放款
中華票券 105.04.28-106.04.27 短期放款
兆豐票券 105.05.03-106.05.02 短期放款
合作金庫 104.05.15-105.06.13 短期放款
台灣企銀 105.06.07-106.06.07 短期放款

註:列示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仍有效存續及最近年度到期之契約。

-65-

陸、財務概況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會計師姓名及其查核意見

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與昇陽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為響應政府鼓勵企業併購經 營之政策,暨提升整體資源運用效益、擴大經營規模,爰依企業併購法進行企業合 併;於民國 101 年 11 月 9 日分別經雙方股東臨時會通過在案,並奉金管會函示依法於 民國 102 年 1 月 24 日申報生效。依雙方合併契約書所約載之換股比例為每 1.7 股昇陽開 發普通股換發 1 股昇陽建設普通股;合併基準日定為民國 102 年 3 月 21 日。合併後, 法律上以昇陽開發為存續公司,昇陽建設為消滅公司;存續公司並於同年 4 月 3 日經 。 經濟部核准變更名稱為「昇陽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稱本公司 )

有關本公司上述合併案係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共同控制下之企業合併,並採帳 面價值法之會計處理。另本財務概況 100 年及 101 年度之財務資料為原昇陽開發股份 有限公司依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之資料, 102 年度起為合併後昇陽建設企業 股份有限公司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之合併財務報告為基礎編製 之合併資料。

-66-

一 ( ) 、簡明資產負債表

1. 簡明資產負債表 - 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 合併 )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年 度 當年度截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
至105年
項 目 3月31日
100年度 101年度 102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財務資料
流動資產 1,674,705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基金及投資 9,950
固定資產 15,614
無形資產 435,708
其他資產 2,937
資產總額 2,138,914
流動負債 分配前 489,393
分配後 489,393
長期負債 0
其他負債 0
負債總額 分配前 489,393
分配後 489,393
股 本 1,231,543
資本公積 269,120
保留盈餘 分配前 148,858
分配後 148,858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 0
累積換算調整數 0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
淨損失
0
股東權益
總額
分配前 1,649,521
分配後 1,649,521
  • 註 1 :上列各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 2 :本公司自 101 年度起編製合併財務報告,自 102 年度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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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簡明資產負債表 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 個體 )

單位:新臺幣仟元

年 度 年 度 當年度截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
項 目 至105年
3月31日
100年度 101年度 102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財務資料
流動資產 1,361,344 1,640,754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基金及投
0 43,901
固定資產 14,996 15,614
無形資產 444,646 435,708
其他資產 820 2,937
資產總額 1,821,806 2,138,914
流動負債 分配前 680,402 489,393
分配後 778,925 489,393
長期負債 0 0
其他負債 0 0
負債總額 分配前 680,402 489,393
分配後 778,925 489,393
股 本 831,543 1,231,543
資本公積 115,800 269,120
保留盈餘 分配前 194,061 148,858
分配後 95,538 148,858
金融商品未實現
損益
0 0
累積換算調整數 0 0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
之淨損失
0 0
股東權益
總額
分配前 1,141,404 1,649,521
分配後 1,042,881 1,649,521

註 1 :上列各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 2 :本公司自 101 年度起編製合併財務報告,自 102 年度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68-

2. 簡明資產負債表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合併 )

單位:新臺幣仟元

年度 年度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 當年度截至
項目 105年3月31
100年度 101年度 102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日財務資料
流動資產 不適用 8,230,489 7,617,042 8,034,399 7,967,666
7,956,032
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
182,084 182,127 181,571 315,256
314,655
無形資產 1,815 391 744 937
723
其他資產 120,891 957,416 2,001,602 2,084,268
2,071,965
資產總額 8,535,279 8,756,976 10,218,316 10,368,127
10,343,375
流動負債 分配前 6,749,057 4,158,159 3,102,521 4,069,194
4,068,709
分配後 6,749,057 4,158,159 3,102,521 4,069,194
4,068,709
非流動負債 105,137 88,724 103,421 397,972
399,939
負債總額
分配前 6,854,194 4,246,883 3,205,942 4,467,166
4,468,648
分配後
6,854,194 4,246,883 3,205,942 4,467,166
4,468,648
歸屬於母公司業
主之權益
600,840 4,425,647 5,898,377 5,064,385
5,051,210
股本 1,298,000 3,523,143 3,523,143 3,523,143
3,523,143
資本公積 7,689 802,339 802,339 802,339
802,339
保留盈餘 分配前 (702,066) 94,070 1,515,606 700,563
692,111
分配後 (702,066) 94,070 1,515,606 700,563
尚未分配
其他權益 (2,783) 6,095 57,289 38,340
33,617
庫藏股票 0 0 0 0
0
非控制權益 1,080,245 84,446 1,113,997 836,576
823,517
權益總額 分配前 1,681,085 4,510,093 7,012,374 5,900,961
5,874,727
分配後 1,681,085 4,510,093 7,012,374 5,900,961
尚未分配
  • 註 1 :上列各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季報告業經會計師核閱。

  • 註 2 :本公司自 101 年度起編製合併財務報告,自 102 年度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註 3 :本公司 ( 原昇陽開發 )102 年 3 月 21 日執行之合併案,係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共同控 制下之企業合併,並採帳面價值法,故並列之 101 年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之合 併財務報告資訊,皆為原昇陽建設之資訊。

-69-

- 簡明資產負債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個體 )

單位:新臺幣仟元

年度 年度 當年度截至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
項目 105年3月31
100年度 101年度 102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日財務資料
流動資產 不適用 5,881,900 7,259,548 3,943,873 4,800,725
不適用
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
122,657 120,518 115,576 109,971
無形資產 0 391 725 403
其他資產 869,443 1,045,907 3,291,919 3,129,177
資產總額 6,874,000 8,426,364 7,352,093 8,040,276
流動負債 分配前 6,185,059 3,955,401 1,385,485 2,914,752
分配後 6,185,059 3,955,401 1,385,485 2,914,752
非流動負債 88,101 45,316 68,231 61,139
負債總額
分配前 6,273,160 4,000,717 1,453,716 2,975,891
分配後
6,273,160 4,000,717 1,453,716 2,975,891
歸屬於母公司業
主之權益
600,840 4,425,647 5,898,377 5,064,385
股本 1,298,000 3,523,143 3,523,143 3,523,143
資本公積 7,689 802,339 802,339 802,339
保留盈餘 分配前 (702,066) 94,070 1,515,606 700,563
分配後 (702,066) 94,070 1,515,606 700,563
其他權益 (2,783) 6,095 57,289 38,340
庫藏股票 0 0 0 0
非控制權益 0 0 0 0
權益總額 分配前 600,840 4,425,647 5,898,377 5,064,385
分配後 600,840 4,425,647 5,898,377 5,064,385
  • 註 1 :上列各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註 2 :本公司自 101 年度起編製合併財務報告,自 102 年度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註 3 :本公司 ( 原昇陽開發 )102 年 3 月 21 日執行之合併案,係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共同控 制下之企業合併,並採帳面價值法,故並列之 101 年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之合 併財務報告資訊,皆為原昇陽建設之資訊。

-70-

( 二 ) 、簡明綜合損益表

1. 簡明損益表 - 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 合併 )

單位:新臺幣仟元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1) 當年度截至
年 度
105年3月31
項 目
100年度 101年度 102年 103年 104年 日財務資料
營業收入 不適用 466,304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營業毛利 104,728
營業損益 53,569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6,667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6,522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損益 53,714
停業部門損益 0
非常損益 0
會計原則變動之累積影響數 0
本期損益(稅後) 53,320
每股盈餘(元) 0.48
  • 註 1 :上列各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 2 :本公司自 101 年度起編製合併財務報告,自 102 年度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71-

- 簡明損益表 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 個體 )

單位:新臺幣仟元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1) 當年度截至
年 度
105年3月31
項 目
100年度 101年度 102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日財務資料
營業收入 1,066,260 466,304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營業毛利 189,054 104,728
營業損益 131,177 53,620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10,363 6,665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14,747 6,571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損益 126,793 53,714
停業部門損益 0 0
非常損益 0 0
會計原則變動之累積影響數 0 0
本期損益(稅後) 124,646 53,320
每股盈餘(元) 1.49 0.48
  • 註 1 :上列各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註 2 :本公司自 101 年度起編製合併財務報告,自 102 年度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72-

2. 簡明綜合損益表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合併 )

單位:新臺幣仟元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1) 當年度截至
年 度
105年3月31
項 目
100年度 101年度 102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日財務資料
營業收入 不適用 1,411,233 6,606,777 5,167,677 1,884,387
391,503
營業毛利 171,952 2,460,235 2,267,539 (318,331)
57,915
營業損益 (366,629) 1,884,866 1,674,883 (576,234)
2,132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65,359 24,271 (203,324) (88,896)
(19,233)
稅前淨利 (301,270) 1,909,137 1,471,559 (665,130)
(17,101)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稅前)
(301,270) 1,909,137 1,471,559 (665,130)
(17,101)
停業單位損失 0 0 0 0
0
本期淨利(稅後) (308,300) 1,816,073 1,432,723 (702,723)
(18,876)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
淨額)
(3,133) 9,249 92,502 (30,471)
(7,358)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311,433) 1,825,322 1,525,225 (733,194)
(26,234)
淨利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306,752) 1,806,829 1,416,704 (461,955)
(8,452)
淨利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1,548) 9,244 16,019 (240,768)
(10,424)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
司業主
(309,380) 1,815,707 1,472,729 (481,678)
(13,175)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
制權益
(2,053) 9,615 52,496 (251,516)
(13,059)
基本每股盈餘 (1.39) 6.33 4.02 (1.31)
(0.02)
  • 註 1 :上列各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季報告業經會計師核閱。

  • 註 2 :本公司自 101 年度起編製合併財務報告,自 102 年度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註 3 :本公司 ( 原昇陽開發 )102 年 3 月 21 日執行之合併案,係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共同控 制下之企業合併,並採帳面價值法,故並列之 101 年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之財 務報告資訊,皆為原昇陽建設之資訊。

-73-

- 簡明綜合損益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個體 )

簡明綜合損益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個體) 簡明綜合損益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個體) 簡明綜合損益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個體) 簡明綜合損益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個體) 簡明綜合損益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個體) 簡明綜合損益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個體) 簡明綜合損益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個體)
單位:新臺幣仟元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1) 當年度截至
年 度
105年3月31
項 目 100年度 101年度 102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日財務資料
營業收入 不適用 249,460 5,773,407 4,063,745 215,839
不適用
營業毛利 37,682 2,379,084 2,124,450 63,794
營業損益 (339,319) 1,906,712 1,651,295 (88,653)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39,253 (7,834) (181,838) (371,497)
稅前淨利 (300,066) 1,898,878 1,469,457 (460,150)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稅前)
(300,066) 1,898,878 1,469,457 (460,150)
停業單位損失 0 0 0 0
本期淨利(稅後) (306,752) 1,806,829 1,416,704 (461,955)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
淨額)
0 8,878 56,025 (18,949)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306,752) 1,815,707 1,472,729 (481,678)
淨利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306,752) 1,806,829 1,416,704 (461,955)
淨利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0 0 0 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
公司業主
(306,752) 1,815,707 1,472,729 (481,678)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
控制權益
0 0 0 0
基本每股盈餘 (1.39) 6.33 4.02 (1.31)
  • 註 1 :上列各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註 2 :本公司自 101 年度起編製合併財務報告,自 102 年度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註 3 :本公司 ( 原昇陽開發 )102 年 3 月 21 日執行之合併案,係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共同控 制下之企業合併,並採帳面價值法,故並列之 101 年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之財 務報告資訊,皆為原昇陽建設之資訊。

-74-

( 三 ) 會計師姓名及其查核意見

年 度 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姓 名 查 核 意 見
104年度 安侯建業聯合
會計師事務所
曾國禓、池世欽(註1) 無保留意見
103年度 簡蒂暖、池世欽(註1) 無保留意見
102年度 簡蒂暖、陳宗哲 修正式無保留意見(註2)
101年度 簡蒂暖、陳宗哲 無保留意見
100年度 簡蒂暖、陳宗哲(註1) 無保留意見
  • 註 1 :本公司更換簽證會計師係為配合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人員輪調。 註 2 :修正式無保留意見說明如下: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民國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為合併 基準日,以1.7:1 之換股比例發行普通股合併昇陽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昇 陽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係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三號之規定採收購法之會 計處理,編製民國一○二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本會計師並於民國一○三年三月十 日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於 申請上市審查過程,將前述併購交易變更為共同控制下之企業合併,並採帳面價 值法,爰重編民國一○二年度個體財務報告。

-75-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我國財務會計準則(合併)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註1) 105年度
年 度
100 101 102 103 104 截至105年
分 析 項 目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3月31日
財務
結構
負債占資產比率(%) 不適用 22.88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 10,564.37



流動比率(%) 342.20
速動比率(%) 87.76
利息保障倍數(倍) 9.43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22.55
平均收現日數(天) 16.19
存貨週轉率(次) 0.31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4.48
平均銷貨日數(天) 1,177.42
固定資產週轉率(次) 30.47
總資產週轉率(次) 0.24



資產報酬率(%) 2.96
股東權益報酬率(%) 3.82
佔實收資本比率(%) 營業利益 4.35
稅前純益 4.36
純益率(%) 11.43
每股盈餘(元)-追溯調整後 0.48





現金流量比率(%) 3.29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註2)
現金再投資比率(%) (註2)


營運槓桿度 1.76
財務槓桿度 1.14

-76-

  • 註 1 :上列各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註 2 :因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為流出數,故現金流量相關比率不予計算。

註 3 :分析項目之計算公式如下:

  1. 財務結構:

  2. (1) 負債占資產比率 = 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3. (2)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 = ( 股東權益淨額 + 長期負債 ) /固定資產淨額

  4. 償債能力:

  5. (1) 流動比率 = 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6. (2) 速動比率 = ( 流動資產 存貨 預付費用 ) /流動負債

  7. (3) 利息保障倍數 = 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8. 經營能力:

  9. (1) 應收款項週轉率 = 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餘額

  10. (2) 平均收現日數 = 365 /應收款項週轉率

  11. (3) 存貨週轉率 = 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12. (4) 應付款項週轉率 =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餘額

  13. (5) 平均銷貨日數 = 365 /存貨週轉率

  14. (6) 固定資產週轉率 = 銷貨淨額/平均固定資產淨額

  15. (7) 總資產週轉率 = 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16. 獲利能力:

  17. (1) 資產報酬率 = [ 稅後損益 + 利息費用 X(1- 稅率 )] /平均資產總額

  18. (2) 股東權益報酬率 = 稅後損益/平均股東權益淨額

  19. (3) 純益率 = 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20. (4) 每股盈餘 = ( 稅後淨利 特別股股利 ) /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21. 現金流量:

  22. (1) 淨現金流量比率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23. (2) 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 ( 資本支出 + 存貨增加額 + 現金股利 )

  24. (3) 現金再投資比率 =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 - 現金股利 ) / ( 固定資產毛額 + 長期投資 + 其他資產 + 營運資金 )

6. 槓桿度:

  • (1) 營運槓桿度 = ( 營業收入淨額 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 /營業利益

  • (2) 財務槓桿度 = 營業利益/ ( 營業利益 - 利息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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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我國財務會計準則(個體)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註1) 105年度
年 度
100 101 102 103 104 截至105年
分 析 項 目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3月31日
財務
結構
負債占資產比率(%) 37.35
22.88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 7,611.39
10,564.37



流動比率(%) 200.08 335.26
速動比率(%) 26.39 80.82
利息保障倍數(倍) 14.39
9.43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53.77 22.55
平均收現日數(天) 6.78 16.19
存貨週轉率(次) 0.63 0.31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13.35 4.48
平均銷貨日數(天) 579.37 1,177.42
固定資產週轉率(次) 70.63
30.47
總資產週轉率(次) 0.55
0.24



資產報酬率(%) 6.81 2.96
股東權益報酬率(%) 11.21
3.82
佔實收資本比率(%) 營業利益 15.78
4.35
稅前純益 15.25
4.36
純益率(%) 11.69
11.43
每股盈餘(元)-追溯調整後 1.50 0.48



現金流量比率(%) 79.02 3.29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註2) (註2)
現金再投資比率(%) 67.56 (註2)


營運槓桿度 1.26
1.76
財務槓桿度 1.08
1.14

-78-

  • 註 1 :上列各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註 2 :因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為流出數,故現金流量相關比率不予計算。

註 3 :分析項目之計算公式如下:

  1. 財務結構:

  2. (1) 負債占資產比率 = 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3. (2)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 = ( 股東權益淨額 + 長期負債 ) /固定資產淨額

  4. 償債能力:

  5. (1) 流動比率 = 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6. (2) 速動比率 = ( 流動資產 存貨 預付費用 ) /流動負債

  7. (3) 利息保障倍數 = 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8. 經營能力:

  9. (1) 應收款項週轉率 = 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餘額

  10. (2) 平均收現日數 = 365 /應收款項週轉率

  11. (3) 存貨週轉率 = 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12. (4) 應付款項週轉率 =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餘額

  13. (5) 平均銷貨日數 = 365 /存貨週轉率

  14. (6) 固定資產週轉率 = 銷貨淨額/平均固定資產淨額

  15. (7) 總資產週轉率 = 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16. 獲利能力:

  17. (1) 資產報酬率 = [ 稅後損益 + 利息費用 X(1- 稅率 )] /平均資產總額

  18. (2) 股東權益報酬率 = 稅後損益/平均股東權益淨額

  19. (3) 純益率 = 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20. (4) 每股盈餘 = ( 稅後淨利 特別股股利 ) /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21. 現金流量:

  22. (1) 淨現金流量比率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23. (2) 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 ( 資本支出 + 存貨增加額 + 現金股利 )

  24. (3) 現金再投資比率 =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 - 現金股利 ) / ( 固定資產毛額 + 長期投資 + 其他資產 + 營運資金 )

6. 槓桿度:

  • (1) 營運槓桿度 = ( 營業收入淨額 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 /營業利益

  • (2) 財務槓桿度 = 營業利益/ ( 營業利益 - 利息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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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合併)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註1) 105年度截
年 度
100 101 102 103 104 至105年3
分 析 項 目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月31日(註2)
財務
結構
負債占資產比率(%)
不適用 80.30 48.50 31.37
43.09

43.20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980.99 2,525.06 3919.02 1,998.04
1,994.14



流動比率(%) 121.95 183.18 258.96
195.80

195.54
速動比率(%) 21.80 66.37 46.22
40.68

40.87
利息保障倍數(倍) -5.61 43.78 19.19
-6.65

-0.15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3.80 34.37 15.83
5.70

3.69
平均收現日數(天) 96 11 23
64

98
存貨週轉率(次) 0.21 1.43 0.52
0.35

0.21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1.79 9.13 4.15
3.98

2.72
平均銷貨日數(天) 1,738 256 702
1,043

1,738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次) 6.09 66.82 28.42
7.59

4.97
總資產週轉率(次) 0.17 1.21 0.54
0.18

0.15



資產報酬率(%) -3.40 33.80 15.20
-6.51

-0.29
權益報酬率(%) -18.46 59.48 27.44
-8.43

-0.67
稅前純益佔實收資本比率(%) -23.21 54.19 41.77
-18.88

-1.94
純益率(%) -21.85 27.49 27.72
-37.29

-4.82
每股盈餘(元)-追溯調整後 -1.39 6.33 4.01
-1.31

-0.02



現金流量比率(%) -8.67 69.66 -72.58
-30.20

-3.50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45.20 47.80 8.33
-0.44

-11.57
現金再投資比率(%) -86.94 55.20 -37.82
-30.06

-2.72


營運槓桿度 -0.13 1.16 1.24
0.62

23.15
財務槓桿度 0.94 1.02 1.01
0.94

-0.18
最近二年度合併財務報告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說明:(若增減變動未達20%者可免分析)
1.負債占資產比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主係104年支應興建工程款及提供子公司融資額
度保證等致借款較前期增加所致。
2.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主係104年度認列存貨跌價損失等致權益淨額較前期減少所致。
3.利息保障倍數、應收款項週轉率、平均收現日數、存貨週轉率、應付款項週轉率、平均銷貨日數、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週轉率、總資產週轉率、資產報酬率、權益報酬率、稅前純益佔實收資本比率、純益率、每股
盈餘(元)-追溯調整後、營運槓桿度:其差異主係104年度收入來源為營造工程收入及前期預售案
於本期交屋外,持續銷售前期個案之餘屋等致銷貨淨額、銷貨成本、營業利益、稅前及稅
後損益等較前期大幅減少及本期認列存貨跌價損失所致。
4.現金流量比率、現金流量允當比率、現金再投資比率:主係103年購入營建用地及透過第
三區投資成都盛陽公司取得港匯廣場專案等致相關現金流出量較104年度增加所致。

最近二年度合併財務報告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說明: ( 若增減變動未達 20% 者可免分析 )

  1. 負債占資產比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主係 104 年支應興建工程款及提供子公司融資額 度保證等致借款較前期增加所致。

  2.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主係 104 年度認列存貨跌價損失等致權益淨額較前期減少所致。

  3. 利息保障倍數、應收款項週轉率、平均收現日數、存貨週轉率、應付款項週轉率、平均銷貨日數、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週轉率、總資產週轉率、資產報酬率、權益報酬率、稅前純益佔實收資本比率、純益率、每股 盈餘 ( 元 )- 追溯調整後、營運槓桿度:其差異主係 104 年度收入來源為營造工程收入及前期預售案 於本期交屋外,持續銷售前期個案之餘屋等致銷貨淨額、銷貨成本、營業利益、稅前及稅 後損益等較前期大幅減少及本期認列存貨跌價損失所致。

  4. 現金流量比率、現金流量允當比率、現金再投資比率:主係 103 年購入營建用地及透過第 三區投資成都盛陽公司取得港匯廣場專案等致相關現金流出量較 104 年度增加所致。

-80-

  • 註 1 :上列各年度財務資料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註 2 : 105 年度第一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其中經營能力之數據係將第一季 比例年度化。

  • 註 3 :分析項目之計算公式如下:

  • 財務結構:

    • (1) 負債占資產比率 = 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 (2)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 權益總額 + 非流動負債 ) /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2. 償債能力:

  • (1) 流動比率 = 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 (2) 速動比率 = ( 流動資產 存貨 預付款項 ) /流動負債

  • (3) 利息保障倍數 = 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 經營能力:

  • (1) 應收款項週轉率 = 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餘額

  • (2) 平均收現日數 = 365 /應收款項週轉率

  • (3) 存貨週轉率 = 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 (4) 應付款項週轉率 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餘額

  • (5) 平均銷貨日數 = 365 /存貨週轉率

  • (6)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 = 銷貨淨額/平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 額

  • (7) 總資產週轉率 = 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 獲利能力:

  • (1) 資產報酬率 = [ 稅後損益 + 利息費用 X(1- 稅率 )] /平均資產總額

  • (2) 權益報酬率 = 稅後損益/平均權益總額

  • (3) 純益率 = 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 (4) 每股盈餘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損益 特別股股利 ) /加權平均已發行 股數

5. 現金流量:

  • (1) 淨現金流量比率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2) 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 ( 資本支出 + 存貨增加額 + 現金股利 )

  • (3) 現金再投資比率 =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 現金股利 ) / ( 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毛額 + 長期投資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營運資金 )

6. 槓桿度:

  • (1) 營運槓桿度 = ( 營業收入淨額 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 /營業利益

  • (2) 財務槓桿度 = 營業利益/ ( 營業利益 - 利息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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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個體)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註1) 105年度
年 度
100 101 102 103 104 截至105年
分 析 項 目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3月31日
財務
結構
負債占資產比率(%) 不適用 91.26 47.48 19.77
37.01
不適用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561.68 3,709.79 5,162.50 4,660.80



流動比率(%) 95.10 183.54 284.66
164.70
速動比率(%) 12.41 61.45 37.88
34.26
利息保障倍數(倍) -6.75 45.38 111.57
-14.27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2.93 75.29 59.56
6.79
平均收現日數(天) 124 5 6
54
存貨週轉率(次) 0.05 1.17 0.49
0.04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0.41 8.79 4.78
384
平均銷貨日數(天) 7,300 312 745
9,125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次) 2.18 84.82 34.42
1.91
總資產週轉率(次) 0.04 1.09 0.52
0.03



資產報酬率(%) -4.35 34.66 18.06
-5.90
權益報酬率(%) -18.46 59.48 27.44
-8.43
稅前純益佔實收資本比率(%) -23.12 53.90 41.71
-13.06
純益率(%) -122.97 31.30 34.86 -214.03
每股盈餘(元)-追溯調整後 -1.39 6.33 4.01
-1.31



現金流量比率(%) -10.63 70.53 26.72
-40.41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48.97 45.65 62.27
57.55
現金再投資比率(%) -254.98 54.66 7.66
-29.09


營運槓桿度 0.15 1.10 1.17
-0.46
財務槓桿度 0.96 1.02 1.01
0.90
最近二年度合併財務報告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說明:(若增減變動未達20%者可免分析)
1.負債占資產比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主係104年支應興建工程款及提供子公司融資額度保
證等致借款較前期增加所致。
2.利息保障倍數、應收款項週轉率、平均收現日數、存貨週轉率、應付款項週轉率、平均銷貨日數、不動產、廠房
及設備週轉率、總資產週轉率、資產報酬率、權益報酬率、稅前純益佔實收資本比率、純益率、每股盈餘(元)-追
溯調整後、營運槓桿度:其差異主係104年度收入來源為持續銷售前期個案之餘屋等致銷貨淨額、
銷貨成本、營業利益、稅前及稅後損益等較前期大幅減少及本期認列投資損失所致。
6.現金流量比率、現金流量允當比率、現金再投資比率:主係103年購入城中段土地等致相關現
金流量較104年度增加所致。

-82-

  • 註 1 :上列各年度財務資料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 2 :分析項目之計算公式如下:

  1. 財務結構:

  2. (1) 負債占資產比率 = 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3. (2)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 權益總額 + 非流動負債 ) /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4. 償債能力:

  5. (1) 流動比率 = 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6. (2) 速動比率 = ( 流動資產 存貨 預付款項 ) /流動負債

  7. (3) 利息保障倍數 = 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8. 經營能力:

  9. (1) 應收款項週轉率 = 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餘額

  10. (2) 平均收現日數 = 365 /應收款項週轉率

  11. (3) 存貨週轉率 = 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12. (4) 應付款項週轉率 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餘額

  13. (5) 平均銷貨日數 = 365 /存貨週轉率

  14. (6)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 = 銷貨淨額/平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 額

  15. (7) 總資產週轉率 = 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16. 獲利能力:

  17. (1) 資產報酬率 = [ 稅後損益 + 利息費用 X(1- 稅率 )] /平均資產總額

  18. (2) 權益報酬率 = 稅後損益/平均權益總額

  19. (3) 純益率 = 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20. (4) 每股盈餘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損益 特別股股利 ) /加權平均已發行 股數

  21. 現金流量:

  22. (1) 淨現金流量比率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23. (2) 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 ( 資本支出 + 存貨增加額 + 現金股利 )

  24. (3) 現金再投資比率 =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 現金股利 ) / ( 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毛額 + 長期投資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營運資金 )

6. 槓桿度:

  • (1) 營運槓桿度 = ( 營業收入淨額 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 /營業利益

  • (2) 財務槓桿度 = 營業利益/ ( 營業利益 - 利息費用 )

-83-

三、最近年度 (104 年 ) 財務報告之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一○四年度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 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 ( 含合併財務報表 ) 等,業經本公司委託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曾國禓會計師暨池世欽會計師查 核簽證完竣,認為足以允當表達本公司之財務狀況、經營成 果與現金流量情形。連同營業報告書、盈餘分配表,經本監 察人審查,認為尚無不符,爰依照公司法第二一九條之規定, 報告如上。

此致

昇陽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一○五年度股東常會

昇陽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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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最近年度 (104 年 ) 財務報告:請參閱本年報第 95 頁起。

  • 五、最近年度 (104 年 ) 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公司個體財務報告:請參閱本年報第 145 頁 起。

  • 六、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年度 (104 年 ) 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事, 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無此情形。

-84-

柒、財務狀況及經營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

單位:新臺幣仟元

年 度 差 異 差 異
103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項 目 金 額 %
流動資產 8,034,399
7,967,666

(66,733)

-0.83%
基金及投資 645,137
573,333

(71,804)

-11.13%
固定資產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81,571

315,256

133,685

73.63%
無形資產 744
937

193

25.94%
其他資產 1,356,465
1,510,935

154,470

11.39%
資產總額 10,218,316
10,368,127

149,811

1.47%
流動負債 3,102,521
4,069,194

966,673

31.16%
非流動負債 103,421
397,972

294,551

284.81%
負債總額 3,205,942
4,467,166

1,261,224

39.34%
股 本 3,523,143
3,523,143

0

0.00%
資本公積 802,339
802,339

0

0.00%
保留盈餘 1,515,606
700,563

(815,043)

-53.78%
其他權益 57,289 38,340
(18,949)

-33.08%
母公司股東權益總額 5,898,377
5,064,385

(833,992)

-14.14%
非控制權益 1,113,997
836,576

(277,421)

-24.90%
權益總額 7,012,374
5,900,961

(1,111,413)

-15.85%
註:本表係列示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之合併財務報告資料。
發生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及其影響說明:
1.固定資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增加:主係台南「建興段538地號」地上權案於本期取得
建照轉入所致。
2.其他資產增加:主係本期增加提供予子公司融資案擔保存款所致。
3.流動、非流動負債增加:主係104年度提供子公司融資額度保證等致借款較前期增加所
致。
4.保留盈餘、母公司股東權益及非控制權益增總額減少:主係本期收益較前期減少及認列
存貨跌價損失,致盈餘減少所致。
影響重大者應說明未來因應計畫:
對於營建之個案未來將保持審慎心態評估開發優質個案。

-85-

二、財務績效

二、財務績效 二、財務績效 二、財務績效 二、財務績效 二、財務績效 二、財務績效 二、財務績效 二、財務績效 二、財務績效
單位:新臺幣仟元
年 度 103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增(減)金額 變動比例(%)
項 目 小 計 合 計 小 計 合 計
銷貨收入
減:銷貨退回
銷貨收入淨額
營業成本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費用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稅前淨利
減:所得稅費用
本期淨利
5,167,677
0



193,590
392,719
6,347














5,167,677
2,900,138
1,884,387
0




36,268
215,918
5,717







1,884,387
2,202,718
(3,283,290)
0

(3,283,290)

(697,420)
(2,585,870)

(334,753)
(157,322)
(176,801)
(630)
(2,251,117)
(114,428)
(2,136,689)

(1,243)
(2,135,446)
-63.54%

-

-63.54%

-24.05%

-114.04%

-56.48%

-81.27%

-45.02%

-9.93%

-134.40%

-56.28%

-145.20%

-3.20%
-149.05%

2,267,539
592,656
1,674,883
(203,324)
1,471,559
38,836
1,432,723

(318,331)
257,903
(576,234)
(88,896)
(665,130)
37,593
(702,723)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92,502 (30,471) (122,973) -132.94%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525,225 (733,194) (2,258,419) -148.07%
本期淨利歸屬
1,432,723 (702,723) (2,135,446) -149.05%
母公司業主 1,416,704 (461,955) (1,878,659) -132.61%
非控制權益 16,019 (240,768) (256,787) -1603.02%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
1,525,225 (733,194) (2,258,419) -148.07%
母公司業主 1,472,729 (481,678) (1,954,407) -132.71%
非控制權益 52,496 (251,516) (304,012) -579.11%
註:本表係列示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之合併財務報告資料。
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說明:
1.本表項目金額皆較前期減少:主係本期收入來源除營造工程收入穩定成長外,餘為陸續銷售前期建
案餘屋及港匯廣場預售入帳,故銷貨收入較前期收入減少3,283,290 仟元‧以致相關項目如營業費
用、營業淨利、稅前淨利、本期淨利等等亦隨之減少。
2.營業成本:主係合併公司104年度認列存貨跌價損失致使營業成本提高,故其變動比率與銷貨收入淨
額變動比率不相等
3.營業外支出減少:主係103年度合併公司因原與他人就數筆土地簽訂合作興建契約,而依約支付存
出及預付保證金。因該等地主均未依約完成合建應辦事宜,基於穩建保守原則提列減損損失計
161,763千元。
預期銷售數量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對於營建之個案未來將保持審慎心態評估開發優質個案。
  • 註:本表係列示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之合併財務報告資料。

  • 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說明:

  • 本表項目金額皆較前期減少:主係本期收入來源除營造工程收入穩定成長外,餘為陸續銷售前期建 案餘屋及港匯廣場預售入帳,故銷貨收入較前期收入減少 3,283,290 仟元 ‧ 以致相關項目如營業費 用、營業淨利、稅前淨利、本期淨利等等亦隨之減少。

  • 營業成本:主係合併公司 104 年度認列存貨跌價損失致使營業成本提高 , 故其變動比率與銷貨收入淨 額變動比率不相等

  • 營業外支出減少:主係 103 年度合併公司因原與他人就數筆土地簽訂合作興建契約,而依約支付存 出及預付保證金。因該等地主均未依約完成合建應辦事宜,基於穩建保守原則提列減損損失計 161,763 千元。

預期銷售數量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對於營建之個案未來將保持審慎心態評估開發優質個案。

-86-

三、現金流量

一 ( ) 最近年度 (104 年 ) 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

年 度
項 目
103年度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104年度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增(減)比例%
現金流量比率(%) -72.58 -30.2 -58.39%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8.33 -0.44 -105.28%
現金再投資比率(%) -37.82 -30.06 -20.52%

現金流量變動分析說明:

103 及 104 年度產生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皆為流出數, 104 年度主為支應興建工 程款等, 103 年度主因增加購入營建用地及透過第三地區轉投資成都盛陽房地 產有限公司等產生較大之流出數,致使兩期現金流量比率及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及現金再投資比率產生變動。

( 二 ) 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畫:無此情形。

( 三 ) 未來一年 (105 年 ) 現金流動性分析

單位:新臺幣仟元

現金不足額之 現金不足額之
期初現金餘額 全年現金流入量 全年現金流出量 現金剩餘
補救措施
(不足)數額
(1) (2) (3) (1)+(2)-(3) 投資計劃 融資計劃
427,403 2,600,300 2,820,003 207,700
現金流量情形分析:
本公司預計105年度興建工程款等支出,另加計全年營建造個案收款等,預計將
產生淨現金流出約219,703仟元。
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無。

四、最近年度 (104 年 ) 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無此情形。

-87-

  • 五、最近年度 (104 年 ) 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變計畫及未來一年投 資計畫:

一 ( ) 轉投資政策

本公司最近年度之轉投資事業為新東陽營造 ( 股 ) 公司、昇陽國際置地 ( 股 ) 公司、 昇陽置地 ( 股 ) 公司、統富開發建設 ( 股 ) 公司、 MASQUE ENTERPRISES LIMITED 及 Great Harbor Limited ,均係考量營建業務發展所需,進行本業內投資。

( 二 ) 轉投資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

本公司 104 年度之轉投資事業,除新東陽營造 ( 股 ) 公司已為穩定發展之公司 外,其餘係陸續於 101 年起新增之轉投資,由於尚處於初期營運階段,尚未產 生收益,故呈現虧損之情形。轉投資概況請參閱本年報第 89 頁。

( 三 ) 未來一年投資計畫:無。

  • 六、最近年度 (104 年 ) 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風險事項之分析評估

  • ( ) 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1. 利率變動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 本公司及重要子公司新東陽營造股份有公司之利息收入及費用佔營業收入 之比率較小,故對損益影響不大。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之與往來銀行保有良 好之授信往來關係,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目前往來信用良好,未 來公司將密切注意利率之變動及全球經濟發展趨勢,並積極與往來銀行爭 取最低之利率,適時採取必要措施以規避利率上漲之風險。
    2. 匯率變動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對公司損益之影響

本公司及重要子公司 104 年度匯兌損失為 1,634 仟元,佔該年度營業收入 及營業利益 0.09% 、 -1.84% , 105 年第一季匯兌利益為 290 元,佔該季營 業收入及營業利益 -0.07% 、 1.51% ,其中重要子公司皆無匯兌損益之情事。 本公司及重要子公司之主係經營營建事業,其所採購之對象多係以新台幣 計價,因此受匯率波動之影響較小,且兌換損益金額不高,其外幣交易之 處理並無重大損失情形發生,顯示本公司及重要子公司之因應匯率變化之 風險控管能力尚屬良好,不致影響本公司及重要子公司之正常之營運。

-88-

53,401 (4,850) (4,279) 2 (63,227) (360,001) 0 (63,437)
US(1,999)
(322,248)
CNY(64,027)
註1:係本公司之子公司新東陽營造(股)公司持股比例50%之子公司。
註2:係本公司之投資公司MASQUE ENTERPRISES LIMITED投資比例100%之子公司。
註3:係本公司之投資公司Great Harbor Limited投資比例100%之子公司。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78,371 (4,850) (4,279) 11 (105,378) (649,561) 0 (105,728)
US(3,331)
(612,119)
CNY(121,621)
被投資公司本
期損益
帳面金額 183,954 162,471 70,781 19,933 553,400 698,249 1,666 501,640
US15,282
781,757
CNY156,508
持股比例 70.11% 100.00% 100.00% 20.00% 60.00% 51.00% (註1) (註2) (註3)
期末股數 11,357,999 18,000,000 8,000,000 2,000,000 2,160 16,320 125,000 (註2) (註3)
108,700 180,000 80,000 20,000 633,875 1,044,112 1,250 (註2) (註3)
期末
投資金額
108,700 180,000 70,000 20,000 633,875 1,044,112 1,250 (註2) (註3)
期初
投資金額
與本公司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轉
投資公司
本公司之合資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新東陽營造之投資 MASQUE之投資 Great Harbor之投資
投資公司名稱 新東陽營造(股)公司 昇陽國際置地(股)公司 昇陽置地(股)公司 統富開發建設(股)公司 MASQUE ENTERPRISES
LIMITED
Great Harbor Limited 上陽建設(股)公司 成都漢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成都盛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未來因應措施

  - A. 業務報價加入考量因匯率變動連帶產生之售價調整,以保障公司之合理 利潤。

  - B. 針對外匯部位,由財務部門與往來銀行密切配合隨時掌握匯市變動資 訊,以適時採取因應措施。
  1. 通貨膨脹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 近年來由於原物料及能源價格持續上漲致使物價上揚,但整體經濟及產業 仍然呈現穩定成長之局,致通貨膨脹仍在可控制範圍。另本公司及重要子 公司之積極與客戶及供應商保持良好互動關係,並因應物價波動而適時調 整產品售價及原物料庫存量,降低通貨膨脹之影響。
  2. ( 二 ) 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 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採取穩健保守之投資政策,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並未從事高 風險及高槓稈之投資,目前亦無資金貸與他人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情事。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為止,本公司為子公司 Great Harbor Limited 背書保 證,提供新臺幣存款 8.5 億元設質擔保,以利 Great Harbor Limited 取得銀行融 資保證額度,作業執行均依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辦理。

另本公司及重要子公司均訂有「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背書保證作業程 序」及「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等相關辦法,並經股東會同意通過,做為 未來執行相關事項之依據,以加強控管交易程序。

  • ( 三 ) 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 考量營建業與一般製造業或高科技產業需有新產品之研發與設計有異,故本公 司及重要子公司並未設立專責之研究發展部門,並無相關之研發費用及具體成 果。

  • ( 四 ) 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 最近年度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本公司 及重要子公司均隨時注意政策及法令之變動,並請會計師提供專業諮詢,以即 時研擬必要措施及因應對策。

  • ( 五 ) 科技改變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重要子公司新東陽營造 ( 股 ) 公司目前主要以大台北地區之土地開發、 投資與興建住宅業務創造營收與獲利,昇陽國際置地 ( 股 ) 公司及昇陽置地 ( 股 ) 公司目前分別取得台南市建興段及屏東市香揚段之地上權開發案,海外控股公

-90-

司則主要係参與大陸地區房地產開發,為因應科技及產業改變,本公司及各子 公司之隨時掌握市場變化,積極經由各種方式獲取產業資訊訊息,用於擴展業 務,為精準掌握產業資訊之脈動,目前尚無因科技改變或產業變化而對公司財 務業務產生重大影響之情事。

  • ( 六 ) 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重要子公司之全體同仁及經理人本著『誠信務實、積極創新、堅持品 質』的企業價值觀,穩健經營公司;對於客戶及投資大眾,也始終保持著『負 責任』及『誠懇』的企業形象,未來我們將維持良好的企業形象,應無企業形 象改變之問題。

  • ( 七 ) 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無此情形。

  • ( 八 ) 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無此情形。

  • ( 九 ) 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主要係透過進行土地投資與興建住宅業務,以創造營收與獲利,主要進 貨項目為土地,而土地購買方式極為多元化,有對持有土地資產之主管機關進 行標購,亦有透過向私人購買或合建方式進行土地開發,主要考量當年度市場 現況採取適當土地投資策略,以降低公司土地開發風險,尚無營建土地購置集 中之風險;另,由於產業特性,為控制新建個案品質水準,本公司及子公司之 建築工程部份委由合格之營造公司承攬,由於國內目前一般甲級營造廠商眾 多,且水電、機電及設計等機構或承包商選擇性多,故本公司無進貨集中之風 險。此外,本公司建案之銷售對象為一般社會大眾及公司行號,故並無銷貨集 中之問題。又重要子公司新東陽營造 ( 股 ) 公司主要原料為鋼筋、混凝土、水泥、 砂、紅磚,除部份依合約由業主供料外,主要大宗建材國內均可供應,且本公 司秉持永續經營理念,多年來已與各家協力廠商建立良好之關係及互動,供應 狀況正常,故尚無主要原料進貨集中之虞;另其銷貨主係以承攬母公司及透過 招標及議價方式取得廠辦及住宅工程為主,因營運規模有限且工期多為 2-3 年,致其收入集中於少數幾個業主中,故其銷售集中於某些客戶之情形應屬行 業特性, 待工程結束後即變更業主,故應無銷貨集中風險。其他子公司因開 發案尚處規劃階段,故無進貨及銷貨集中之風險。

  • ( 十 ) 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 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無此情事。

  • ( 十一 ) 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無此情事。

-91-

( 十二 ) 訴訟或非訟事件

公司及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 大股東及從屬公司已判決確定或尚在繫屬中之重大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 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 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尚在繫屬 中之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皆非重大案件,其結果對股東權益或證券 價格尚無重大影響,亦未發現有影響本公司正常營運或業務之情事。

  • ( 十三 ) 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七、其他重要事項:無。

-92-

捌、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 本公司最近年度 (104 年 ) 未編製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及關係報告書等。

一 ( ) 關係企業組織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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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與關係企業之關係及相互持股情形

單位:仟股;新臺幣仟元; 105 年 3 月 31 日

關係企業名稱 與本公司關係 本公司持有關係企業 本公司持有關係企業 本公司持有關係企業 關係企業持有本公司 關係企業持有本公司 關係企業持有本公司
持股比例 股數
原始投資金額
(截至105.3.31)
持股
比例
股數 原始投
資金額
新東陽營造(股)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70.11% 11,358 108,700 - 0 -
昇陽國際置地(股)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100% 18,000 180,000 - 0 -
昇陽置地(股)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100% 8,000 80,000 - 0 -
MASQUE
ENTERPRISES
LIMITED
本公司之合資公司 60% 2,160股 美金
21,600仟元
- 0 -
Great Harbor Limited 本公司之子公司 51% 16,320股 美金
34,500 仟元
- 0 -
上陽建設(股)公司 新東陽營造之投資 (註1) (註1) (註1) - 0 -
成都漢飛房地產開發有
限公司
MASQUE之投資 (註2) (註2) (註2) - 0 -
成都盛陽房地產開發有
限公司
Great Harbor之投資 (註3) (註3) (註3) - 0 -

-93-

  • 註 1 :係本公司之子公司新東陽營造 ( 股 ) 公司持股比例 50% 之子公司,投資金額為 1,250 仟元,股數為 125 仟股。

  • 註 2 :係本公司之投資公司 MASQUE ENTERPRISES LIMITED 投資比例 100% 之子公司, 投資金額為 USD33,000 仟元。該公司係有限公司組織型態。

  • 註 3 :係本公司之子公司 Great Harbor Limited 投資比例 100% 之子公司,投資金額為 USD49,000 仟元。該公司係有限公司組織型態。

  • 二、最近年度 (104 年 ) 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無此情形。

  • 三、最近年度 (104 年 ) 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無此 情形。

  • 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無。

  • 五、最近年度 (104 年 ) 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 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此情形。

-94-

聲 明 書

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自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 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之公司與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 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 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昇陽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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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民國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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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 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 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 以合理確信合併財務報告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合併財務報告 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 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合併財務報告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 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 製,足以允當表達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四年及一○三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 合併財務績效與合併現金流量。

昇陽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 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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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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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管機關 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金管證六字第] 1020000737[0940129108] 號[號] 民 國 一○五 年 三 月 二十二 日

-96-

單位:
新台幣千元
103.12.31 %
金 額
%
25
1,621,413
16
3
19,991
-
-
3,593
-
4
588,421
6
-
8,185
-
-
8,185
-
-
28,836
-
3
375,789
4
-
3,147
-
-
2,752
-
4
448,587
4
-
1,807
-
-
1,807
-
39
3,102,521
30
39
3,102,521
30
3
-
-
1
85,073
1
-
11,734
-
-
5,414
-
-
1,200
-
4
103,421
1
43
3,205,942
31
34
3,523,143
34
8
802,339
8
7
1,515,606
15
-
57,289
1
49
5,898,377
58
8
1,113,997
11
57
7,012,374
69
100
10,218,316
100
100
10,218,316
100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04.12.31
103.12.31
104.12.31
資 產
金 額

金 額

負債及權益
金 額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及(廿二))
$ 427,403
4
542,362
5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一)及(廿二))
$ 2,558,568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及(廿二))
147,078
1
220,552
2
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六(十二)及(廿二))
309,966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三)及(廿二))
61,356
1
42,950
-
2150
應付票據
4,313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三)及(廿二))
160,954
2
122,602
1
2170
應付帳款
439,518
應收建造合約款(附註六(四))
130,791
1
142,014
1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七(二))
5,262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三)及(廿二))
62,551
1
24,985
-
2190
應付建造合約款(附註六(四))
29,242
當期所得稅資產
-
-
12,723
-
存貨(附註六(五)及八)
6,233,747
60
6,460,917
64
預付款項
78,721
1
139,533
1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廿二)附註八及九(一))
664,631
6
325,143
3
2200
其他應付款
316,987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23,900
2250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六(十三))
5,952
2310
預收款項
371,502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3,984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434
-
618
-
4,069,194
7,967,666
77
8,034,399
77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一))
299,700
非流動資產:
2550
負債準備-非流動(附註六(十三))
82,988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六))
573,333
6
645,137
6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六))
8,018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八)及八)
315,256
3
181,571
2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五))
6,675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九)及八)
1,038,324
10
1,097,112
12
2645
存入保證金
591
無形資產
937
-
744
-
397,972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六))
67,983
1
60,526
1
負債總計
4,467,166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廿一)及附註八)
346,420
3
5,382
-
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六(十七))
長期預付租金(附註六(十)及八)
58,208
-
193,445
2
3100
股本
3,523,143
2,400,461
23
2,183,917
23
3200
資本公積
802,339
3300
保留盈餘
700,563
3400
其他權益
38,340
母公司業主權益小計
5,064,385
36XX
非控制權益
836,576
權益總計
5,900,961
資產總計
$
10,368,127
100
10,218,316
100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0,368,127
(請詳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1100 1110 1150 1170 1190 1200 1220 1320 1410 1476 1479 1551 1600 1760 1780 1840 1980 1985

-97-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九)及七(一))
5000
營業成本(附註七(一))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附註七(一)):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附註六(二十一))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二十一)及七(一))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六(二十一))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附註六(六))
7900
稅前淨利
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六))
本期淨利(淨損)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本期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8620
非控制權益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8720
非控制權益
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八))
基本每股盈餘(元)
稀釋每股盈餘(元)
104年度
103年度
金 額

金 額

$ 1,884,387
100
5,167,677
100
2,202,718
117
2,900,138
56
(318,331)
(17)
2,267,539
44
36,268
2
193,590
4
215,918
11
392,719
8
5,717
-
6,347
-
257,903
13
592,656
12
(576,234)
(30)
1,674,883
32
2,887
-
7,574
-
11,236
1
(171,398)
(3)
(39,794)
(2)
(11,204)
-
(63,225)
(3)
(28,296)
(1)
(88,896)
(4)
(203,324)
(4)
(665,130)
(34)
1,471,559
28
37,593
2
38,836
1
(702,723)
(36)
1,432,723
27
(1,104)
-
9,622
-
-
-
-
-
(33,248)
(2)
92,974
2
3,881
-
(10,094)
-
(30,471)
(2)
92,502
2
$
(733,194)
(38)
1,525,225
29
$ (461,955)
(23)
1,416,704
27
(240,768)
(13)
16,019
-
$
(702,723)
(36)
1,432,723
27
$ (481,678)
(26)
1,472,729
28
(251,516)
(12)
52,496
1
$
(733,194)
(38)
1,525,225
29
$
(1.31)
4.02
$
4.01

( 請詳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 picture [38 x 3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98-

單位:
新台幣千元
非控制 權 益
權益總計
84,446
4,510,093
16,019
1,432,723
36,477
92,503
52,496
1,525,226
977,055
977,055
1,113,997
7,012,374
(240,768)
(702,723)
(10,748)
(30,471)
(10,748)
(30,471)
(251,516)
(733,194)
(251,516)
(733,194)
-
-
-
(352,314)
(25,905)
(25,905)
(25,905)
(25,905)
836,576
5,900,961
836,576
5,900,961
昇陽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其他權益項目 國外營運機 保留盈餘
構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
普通股
法定盈
未分配
換算之兌換
公司業主
股 本
資本公積
餘公積
盈 餘
合 計
差 額
其 他
權益總計
3,523,143
802,339
487,491
(393,421)
94,070
8,009
(1,914)
4,425,647
-
-
-
1,416,704
1,416,704
-
-
1,416,704
-
-
-
4,832
4,832
49,280
1,914
56,026
-
-
-
1,421,536
1,421,536
49,280
1,914
1,472,730
-
-
-
-
-
-
-
-
3,523,143
802,339
487,491
1,028,115
1,515,606
57,289
-
5,898,377
-
-
-
(461,955)
(461,955)
-
-
(461,955)
-
-
-
(774)
(774)
(18,949)
-
(19,723)
-
-
-
(462,729)
(462,729)
(18,949)
-
(481,678)
-
-
102,812
(102,812)
-
-
-
-
-
-
-
(352,314)
(352,314)
-
-
(352,314)
-
-
-
-
-
-
-
-
3,523,143
802,339
590,303
110,260
700,563
38,340
-
5,064,385
(請詳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
會計主管:
$ $
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本期淨利(損)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非控制權益 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本期淨利(損)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非控制權益增減 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董事長:

-99-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損)利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
利息收入
利息費用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之份額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減少(增加)
應收票據(增加)減少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應收建造合約款減少(增加)
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
存貨減少(增加)
預付款項減少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增加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增加(減少)
應付帳款減少
應付建造合約款增加
其他應付款項(減少)增加
負債準備增加
預收款項減少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應計退休金負債增加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調整項目合計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
收取之利息
支付之利息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04年度
103年度
$ (665,130)
1,471,559
29,467
26,372
4,641
5,080
(6,679)
(8,702)
(2,887)
(7,574)
39,794
11,204
63,225
28,296
8
440
18,488
169,404
146,057
224,520
80,153
(107,602)
(18,406)
25,331
(38,352)
93,226
11,223
(80,605)
(24,828)
1,187
281,987
(2,732,312)
22,082
114,317
184
12,583
(625,089)
(71,002)
(311,046)
(2,744,877)
720
(5,046)
(151,912)
(169,378)
406
28,836
(58,905)
136,515
1,116
13,459
(77,284)
(958,995)
1,854
(23,644)
157
162
(283,848)
(978,091)
(594,894)
(3,722,968)
(448,837)
(3,498,448)
(1,113,967)
(2,026,889)
2,874
7,669
(93,777)
(78,732)
(24,092)
(153,898)
(1,228,962)
(2,251,850)

-100-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續)

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存出保證金減少
取得無形資產
取得子公司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舉借短期借款
償還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存入保證金(減少)增加
發放現金股利
非控制權益變動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04年度
103年度
$ -
(10,000)
(7,418)
(7,079)
-
185
99
46,459
(21)
(624)
-
(174,982)
(7,340)
(146,041)
2,556,867
1,822,368
(1,320,708)
(1,914,228)
309,966
19,991
(19,991)
-
(609)
604
(352,314)
-
(25,905)
1,152,037
1,147,306
1,080,772
(25,963)
12,546
(114,959)
(1,304,573)
542,362
1,846,935
$
427,403
542,362

( 請詳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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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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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 會計主管:

-101-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一、公司沿革

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原弘如洋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昇陽開發)設立於民國八 十二年三月,經營各種西藥、醫療器材等買賣業務,於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十八日起於財團 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掛牌買賣,又於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轉於台灣證券交 易所掛牌交易。自民國九十七年度起增加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及不動產買賣等業務。

昇陽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昇陽建設)於民國七十六年九月二十四日奉准設立 ,係以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商業大樓之出租出售為主要業務。

昇陽開發與昇陽建設為響應政府鼓勵企業併購經營政策,暨提升整體資源運用效益、 擴大經營規模,爰依「企業併購法」進行企業合併;於民國一○一年十一月九日分別經雙 方股東臨時會通過在案,並奉金管會函示依法於民國一○二年一月二十四日申報生效。依 雙方合併契約書所約載之換股比例為每1.7股昇陽開發普通股換發1股昇陽建設普通股;合 併基準日定為民國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合併後,法律上以昇陽開發為存續公司,昇陽 建設為消滅公司;存續公司並於一○二年四月三日經經濟部核准變更名稱為「昇陽建設企 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註冊地址為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89號11樓。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併稱「合併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都 市更新重建業及土木建築工程承攬業等。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經董事會通過發佈。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 ( )已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四年起全面採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 可並發布生效之2013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不包含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 工具」)編製合併財務報告,相關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會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比 2010年7月1日
較揭露對首次採用者之有限度豁免」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嚴重高度通貨膨脹及首次採 2011年7月1日
用者固定日期之移除」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政府貸款」 201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金融資產之移轉」 201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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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會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 2013年1月1日 之互抵」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 2013年1月1日 (投資個體於 2014年1月1日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聯合協議」 201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201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衡量」 201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2012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遞延所得稅:標的資產之回收」 201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訂「員工福利」 201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訂「單獨財務報表」 201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之修正「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 2014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0號「露天礦場於生產階段之剝除成本」 2013年1月1日

除下列項目外,適用2013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合併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變動 。造成重大變動者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如下:

  •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合併財務報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取代原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七號「合併及單獨財務報 表」有關合併財務報告之規定,將原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七號更名為「單獨財務報 表」,並廢止解釋公告第十二號「合併:特殊目的個體」之規定,對控制重新定義

  • ,當合併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

利,且透過對被投資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合併公司控制該個體。 合併公司已依上述規定改變用以決定是否取得對被投資公司之控制而須將被投 資公司納入合併所採用之會計政策。

  • 2.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一號「聯合協議」

該準則取代原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一號「合資權益」,廢除合資得採用比例合 併之選擇,於判斷聯合協議之類型時,不再僅著重法律形式,而是按合約性權利與 義務以決定分類為聯合營運或合資。

合併公司已依上述規定改變對其聯合協議之權益之會計政策。於新規定下, 合併公司視其所持有聯合協議對資產是否具有權利及對負債是否負有義務,而將所 持有之聯合協議權益分類為聯合營運或合資。於作此評估時,合併公司考量聯合協 議之結構、單獨載具之法律形式、合約協議之條款及其他事實及情況。於原規定下 ,協議之結構為分類之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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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 3.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二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 合併公司依該準則增加有關子公司、聯合協議、關聯企業及未納入合併財務報

  • 告之結構型個體之資訊揭露。

  • 4.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三號「公允價值衡量」

  • 該準則改變公允價值之定義,建立公允價值衡量之架構,並規範公允價值衡量

  • 相關揭露。合併公司已依規定新增公允價值衡量相關揭露(請詳附註六(廿二)),並 已按照該準則之過渡規定,推延適用新準則之公允價值衡量規定,惟針對新增之揭 露規定無須提供比較期資訊。雖然已自民國一○四年起推延適用新衡量規定,但對 合併公司資產及負債項目之公允價值衡量並無重大影響。

  • 5.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財務報表之表達」

  • 該準則修正其他綜合損益之表達方式,將列示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依性質分

  • 類為「後續不重分類至損益」及「後續將重分類至損益」兩類別。該修正同時規定 以稅前金額列示之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其相關稅額應隨前述兩類別予以單獨列示。 合併公司已依該準則改變綜合損益表之表達方式,比較期亦已配合重行表達。

  • 6.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九號「員工福利」

  • 該準則主要修正以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乘以折現率決定淨利息,並用其取代

  • 準則修訂前之利息成本及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刪除精算損益得採「緩衝區法」或 發生時一次列入損益之會計政策選擇,並規定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含精算損 益)應於發生時列入其他綜合損益、前期服務成本應於發生時認列為損益,不再於 符合既得條件前之平均期間內按直線法分攤認列為費用,另企業係於不再能撤銷離 職福利之要約或於認列相關重組成本之孰早者認列離職福利,而非僅於已明確承諾 相關離職事件時,始應認列離職福利為負債及費用等。此外增加確定福利計畫之揭 露規定。

  • (二)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以下稱理事會)已發布,惟截至報導日止尚未經金

  • 管會認可及公布生效日之準則及解釋:

管會認可及公布生效日之準則及解釋: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尚待理事會決定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及國際會 2016年1月1日
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例外規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處 2016年1月1日
理」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8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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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2019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7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因未實現損失所產生遞延所得稅 2017年1月1日
資產之認列」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 2016年1月1日
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 2016年1月1日
產性植物」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2014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2014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 2014年1月1日
之持續適用」
2010-2012及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年7月1日
2012-2014年國際財務報導年度改善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2014年1月1日

合併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 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政 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 ( )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 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

  • (2)確定福利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加計未認列前期服務成本與未認列精算損失,減 除未認列精算利益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及

  • (3)企業合併:因收購而取得之可辨認資產、承擔之負債及被收購者之非控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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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合併公司每一個體均係以各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 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 訊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三)合併基礎

1.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主體包含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

自取得子公司控制力之日起開始將其財務報告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直至不再具 有控制力之日為止。歸屬於子公司非控制權益之損益應歸屬於非控制權益,即使非 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亦然。

合併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任何未實現收益與費用,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均 已消除。

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係作為與業主間之權 益交易處理。非控制權益之調整數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 認列於權益且歸屬於本公司業主。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列入本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包含:

認列於權益且歸屬於本公司業主。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列入本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包含:
投資公
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所持股權百分比
104.12.31
103.12.31
說 明
本公司
新東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新東陽營造)
綜合營造業等
本公司
昇陽國際置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昇陽國際)
住宅、大樓開發租售
業及一般旅館業
本公司
昇陽置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昇陽置地)
住宅、大樓開發租售
業及一般旅館業
本公司
Great Harbor Limited
(以下稱G.H.)
控股
新東陽
營造
上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上陽建設)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
業及建材零售業等
G.H.
成都盛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以下稱成都盛陽)
房地產開發
%
70.11
%
70.11
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
過50%之子公司
%
100.00
100.00 % 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
過50%之子公司
%
100.00
100.00 % 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
過50%之子公司
%
51.00
51.00 % 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
過50%之子公司(註)
%
50.00
%
50.00
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
過50%之子公司
%
100.00
%
100.00
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
過50%之子公司(註)
  • 註:係為配合集團業務發展,於民國一○三年四月透過投資第三地區公司G.H.以間接赴大陸地區參與投資成 都盛陽,並於同年四月起陸續匯出投資款,業已全數支付。

3.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

(四)外 幣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報導期間結束日(以下稱報導日) 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其兌換損益係指期初以功能性 貨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調整當期之有效利息及付款後之金額,與依外幣計價之攤 銷後成本按報導日匯率換算金額間之差異。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 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重新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 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除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外,其餘係認列為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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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2.國外營運機構

  •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所產 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 ,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 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 3.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避險

合併公司未對國外營運機構之功能性貨幣與合併公司之功能性貨幣間產生之外 幣換算差異均採用避險會計。

  • (五)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 流動資產:

  • 1.預期於合併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 4.現金或約當現金,惟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用以交換、清償負債或受 有其他限制者。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 1.預期將於合併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 4.合併公司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延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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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七)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係於合併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1.金融資產

  •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放款及應

  • 收款等。

  •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係指持有供交易或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係因其取得或發生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或再買回

  • 。此類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衡量,交易成本於發生時認列為損益 ;後續評價按公允價值衡量,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包含相關股利收入及利 息收入)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損益」。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 理。

此類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 投資,則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列報於「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2)放款及應收款

  • 放款及應收款係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款金額之金融資

  • 產,包括應收款項及其他應收款。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 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惟短期應收 款項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 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利息收入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收入。

(3)金融資產減損

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每個報導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 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件,致使該資產之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金融資產減損之客觀證據包括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如利

息或本金支付延滯或不償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 ,及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等。此外,備供出售權益投資 之公允價值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其成本時,亦屬客觀之減損證據。

針對應收帳款個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以組合基礎評估減損。應收款組合 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合併公司過去收款經驗、該組合超過平均授信期間之延 遲付款增加情況,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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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 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 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之相似資產市場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該減損損失 於後續期間不得迴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 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 。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 於損益。 當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時,若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少,且該減少 客觀地連結至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予以迴轉認列於損 益,惟該投資於減損迴轉日之帳面金額不得大於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應有之攤銷 後成本。

減損損失及迴升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4)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 該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總額加計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之金額間 之差額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收入/什項支出。

當非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合併公司以移轉日各部分之相對公允價值 為基礎,將該金融資產之原帳面金額分攤至因持續參與而持續認列之部分及除列 之部分。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帳面金額與因除列部分所收取之對價加計已認列於其 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中分攤予除列部分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 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收入/什項支出。已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之累計利益或損失,係依其相對公允價值分攤予持續認列部分與除列部分。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 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合併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 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與金融負債相關之利息及損失或利益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 支出項下之財務成本。

金融負債於轉換時重分類為權益,其轉換不產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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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2)其他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包括長短 期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 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未資本化為資產成本之 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財務成本。

  • (3)金融負債之除列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 下之其他收入/什項支出。

(4)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合併公司有法定權利進行互抵及有意圖以淨額交割 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八)存 貨

  •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

  • 發生之取得必要支出及借款資本化成本。

  •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

  • 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淨變現價值之釐定方法如下:

  • 1.營建用地:淨變現價值係參照管理當局按當時市場情況之估計。

  • 2.在建工程:淨變現價值為估計售價(根據當時市場情況)減去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 及銷售費用為計算基礎。

  • 3.待售房地:淨變現價值為估計售價(根據當時市場情況)減去於銷售房地時所產生之 估計成本。

(九)建造合約

建造合約指截至報導日止按已執行之合約工作,預期可向客戶收取惟尚未開立帳 單之總金額。依成本加計截至報導日止已認列之利潤(請詳附註六(四)),減除已按進 度開立之帳單及已認列之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成本包含所有與特定專案直接相關之支 出,及依正常產能為基礎分攤因合約活動產生之固定與變動製造費用。

若已投入成本加計應認列利潤超過工程進度請款,建造合約於資產負債表係表達 為應收建造合約款。若工程進度請款大於已發生成本加計應認列利潤,則該差異於資 產負債表表達為應付建造合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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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十)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合併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力但未達控制能力者。 合併公司持有被投資公司20%至50%之表決權時,即假設具有重大影響力。

  • 於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認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

  • 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商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合併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力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力之日止,於進行與 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調整後,合併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

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已於合併公司對該被投資公 司之權益範圍內予以消除。未實現損失之消除方法與未實現利益相同,但僅限於未有 減損證據之情況下所產生。

當合併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關聯企業之權益時,即 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款項之範 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十一)合資權益

聯合控制個體係指合併公司藉由與其他合資控制者間之合約協議以約定其策略性 財務與營運決策必須取得分享控制者之一致共識,而對其具有聯合控制能力之企業。 合併公司對於聯合控制個體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

(十二)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指持有供賺取租金或資產增值或二者兼具,而非供正常營業出售 、用於生產、提供商品或勞務或作為行政管理目的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原始認列 時以成本衡量,後續衡量亦按成本模式處理,於原始認列後以可折舊金額計算提列折 舊費用,其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比照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規定。成本包含可直 接歸屬於取得投資性不動產之費用,自建之投資性不動產成本包含原料及直接人工、 為使投資性不動產達到可使用狀態之任何可直接歸屬之其他成本及借款資本化成本。

當投資性不動產用途變更而重分類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時,以變更用途時之帳 面金額予以重分類。

(十三)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認列及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成本減除累計折舊與累計 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成本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資產之支出。自建資產成本包含原 料及直接人工、任何其他使資產達預計用途之可使用狀態之直接可歸屬成本、拆卸 與移除該項目及復原所在地點之成本,以及符合要件資產資本化之借款成本。為整 合相關設備功能而購入之軟體亦資本化為該設備之一部分。

-111-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包含不同組成部分,且相對於該項目之總成本若屬重大 而採用不同之折舊率或折舊方法較為合宜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獨項 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損益,係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帳面金額與處分 價款之差額決定,並以淨額認列於損益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2.重分類至投資性不動產

當供自用之不動產變更用途為投資性不動產時,該項不動產應以變更用途時之 帳面金額重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

  • 3.後續成本

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後續支出所預期產生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 合併公司,且其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則該支出認列為該項目帳面金額之一部分,被 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予以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日常維修成本於發生時認 列為損益。

  • 4.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按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計算,並依資產之各別 重大組成部分評估,若一組成部分之耐用年限不同於資產之其他部分,則此組成部 分應單獨提列折舊。折舊之提列認列為損益。

租賃資產之折舊若可合理確認合併公司將於租賃期間屆滿時取得所有權,則依

其耐用年限提列;其餘租賃資產係依租賃期間及其耐用年限兩者較短者提列。 土地無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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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係於每個財務年度結束日加以檢視,若預期值與先 前之估計不同時,於必要時適當調整,該變動按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 (十四)租 賃

  • 1.出租人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列為收益。因協商與安排營業租 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加計至租賃資產之帳面金額,並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 認列為費用。為達成租賃安排而提供予承租人之誘因總利益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 認列為租金收入之減少。

或有租賃給付於租賃調整確定時,認列為當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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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 2.承租人

其他租賃係屬營業租賃,該等租賃資產未認列於合併公司之資產負債表。

  • 營業租賃之租金給付(不包括保險及維護等服務成本)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

  • 列為費用。由出租人提供為達成租賃安排之誘因總利益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 為租金支出之減少。

或有租賃給付於租賃調整確定時,認列為當期費用。

  • (十五)無形資產

  • 1.其他無形資產

  • 合併公司取得其他無形資產(專利及商標)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衡

  • 量之。

  • 2.後續支出

  •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之未來經濟效益時方可將其資本化。所有其

  • 他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 3.攤 銷

    • 攤銷時係以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金額為可攤銷金額。
  • 除商譽及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外,無形資產自達可供使用狀態起,依估計

  • 耐用年限(5年)採直線法攤銷,攤銷數認列於損益。

  • 每年至少於財務年度結束日時檢視無形資產之殘值、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若

  • 有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十六)長期預付租金

合併公司取得地上使用權時,除支付一定金額之權利金外,為使地上使用權達可

  • 使用狀態而支付必要支出亦認列為取得成本,於有效期間內逐年攤銷,並按取得該權 之使用性質而列於長期預付租金或其他適當科目項下。另用以建造房屋之地上使用權 於興建期間內將攤銷之權利金列入房屋建造成本,並於完工時結轉至待售房屋、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或其他適當項目項下。

  • (十七)非金融資產減損

    • 針對存貨、建造合約產生之資產、遞延所得稅資產、員工福利產生之資產及金融
  • 資產,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是否發生減損,並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 計其可回收金額。若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則合併公司估計該項資產所屬 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以評估減損。

    •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 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將該個別資產或現金 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整減少至可回收金額,並認列減損損失。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 於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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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重新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 產於以前年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若用以決定可回收金額之估計 有任何改變,則迴轉減損損失,以增加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至其可回 收金額,惟不超過若以前年度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 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商譽、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及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每年定期進行減損 測試,並就可回收金額低於帳面金額之部分認列減損損失。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應分攤至合併公司預期可自合併綜效受 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若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 面金額,減損損失係先就已分攤至該現金產生單位之商譽,減少其帳面金額,次就該 單位內各資產之帳面金額等比例分攤至各資產。已認列之商譽減損損失,不得於後續 期間迴轉。

(十八)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使合併公司未來很有可能需要流 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負債準備係以反映 目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評估之稅前折現率予以折現,折現之攤銷則 認列為利息費用。

保固負債準備係於銷售商品或服務完成時認列,該項負債準備係根據歷史保固資 料及所有可能結果按其相關機率加權衡量。

(十九)收入認列

1.商品銷售

正常活動中銷售商品所產生之收入,係考量退回、商業折扣及數量折扣後,按 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收入係俟具說服力之證據存在、所有權之重大風 險及報酬已移轉予買方、價款很有可能收回、相關成本與可能之商品退回能可靠估 計、不持續參與商品之管理及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加以認列。若折扣很有可能發 生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則於銷售認列時予以認列作為收入之減項。

2.租金收入

投資性不動產產生之租金收益於租賃期間按直線法認列,所給與之租賃誘因視 為全部租賃收益之一部分,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為租金收入之減少。轉租不 動產產生之收益認列於營業收入項下。

(二十)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勞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員 工福利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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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確定福利計畫

非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福利計畫為確定福利計畫。合併公司於確定福利退休 金計畫下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 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任何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及各項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均 予以減除。折現率係以到期日與合併公司淨義務期限接近,且計價幣別與預期支付 福利金相同之高品質公司債之市場殖利率於財務報導日之利率為主。

企業淨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合併公司 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任何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及未來得以從該計畫退還之資 金或減少未來對該計畫之提撥等方式所可獲得經濟效益現值之總額為限。計算經濟 效益現值時應考量任何適用於合併公司任何計畫之最低資金提撥需求。一項效益若 能在計畫期間內或計畫負債清償時實現,對合併公司而言即具有經濟效益。

當計畫內容之福利改善,因員工過去服務使福利增加之部分以直線法於福利之 平均既得期間認列為損益。如福利立即既得,相關費用立即認列為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包含(1)精算損益;(2)計畫資產報酬,但不包 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及(3)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 但不包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 量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下。惟合併公司得選擇將該等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項目下之金額轉入保留盈餘或其他權益,若採用轉入其他權益者,後續期間不得重 分類至損益或轉入保留盈餘,應於未來期間一致採用。合併公司將確定福利計畫之 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合併公司於縮減或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縮減或清償損益。縮減或 清償損益包括任何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任何先前 未認列之相關精算損益及前期服務成本。

3.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以未折現之基礎衡量,且於提供相關服務時認列為費用。 有關短期現金紅利或分紅計畫下預期支付之金額,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合 併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為 負債。

(廿一)所得稅

  • 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

  • 損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 當期所得稅包括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

  • 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

  •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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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損失)者。

  • 2.因投資子公司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 3.商譽之原始認列。

  •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並以報導日之法定稅

  • 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合併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 (1)同一納稅主體;或

  •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於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日 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

(廿二)共同控制下之企業合併(組織重組)

依財團法人會計研究基金會(下稱基金會)民國102年1月8日發佈之IFRS問答集, 有關「共同控制下企業合併之處理疑義」所述,由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企業 合併」對於共同控制下之企業合併並無明確規定,故仍應適用我國已發布之相關解釋 函之規定,採用帳面價值法,並視為自始合併而重編前期比較財務報告。

除與發行債務或權益工具相關者外,與企業合併相關之交易成本均應於發生時 立即認列為合併公司之費用。

(廿三)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合併公司 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 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 (廿四)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合併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賺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合併公 司內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相關之收入及費用)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 均定期由合併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量其績 效。各營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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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管理階層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

  • 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 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 管理當局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 以認列。

  • 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合併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有重大影響之資訊,請詳附

  • 註六(九)投資性不動產之分類。

  • 對於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中,存有重大風險將於未來次一年度造成重大調整之相關

  • 資訊,請詳附註六(十三)負債準備及附註六(十五)員工福利之確定福利義務之衡量。

  • 合併公司之會計政策及揭露包含採用公允價值衡量其金融、非金融資產及負債。合併

  • 公司針對公允價值衡量建立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其中包括建立評價小組以負責複核所有重 大之公允價值衡量(包括第三等級公允價值),並直接向財務長報告。評價小組定期複核重 大不可觀察之輸入值及調整。如果用於衡量公允價值之輸入值是使用外部第三方資訊(例 如經紀商或訂價服務機構),評價小組將評估第三方所提供支持輸入值之證據,以確定該 評價及其公允價值等級分類係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規定。

合併公司於衡量其資產和負債時,盡可能使用市場可觀察之輸入值。公允價值之等級 係以評價技術使用之輸入值為依據歸類如下:

  • ˙第一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 ˙第二級:除包含於第一級之公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係直接(即價格)或間接 (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

  • ˙第三級: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非基於可觀察之市場資料(非可觀察參數)。

若發生公允價值各等級間之移轉事項或情況,合併公司係於報導日認列該移轉。衡量 公允價值所採用假設之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廿二)。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 (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零用金
活期存款
支票存款
定期存款
現金流量表所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104.12.31
103.12.31
$ 1,189
1,094
371,705
463,463
3,035
2,582
51,474
75,223
$
427,403
542,362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廿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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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非衍生性金融資產
104.12.31
103.12.31
$
147,078
220,552
  • 1.合併公司已於附註六(廿二)揭露與金融工具相關之信用、貨幣及利率暴險。

  • 2.截至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均未有提供作 質押擔保之情形。

(三)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減:備抵呆帳
104.12.31
103.12.31
$ 61,356
42,950
160,954
122,602
168,779
24,985
(106,228)
-
$
284,861
190,537

合併公司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 應收款備抵呆帳變動表如下:

1月1日餘額
轉入數
減損損失迴轉
12月31日餘額
104年度
$ -
161,763
(55,535)
$
106,228
  • 1.合併公司於民國九十九年度,因原與他人就數筆土地簽訂合作興建契約,而依約支 付存出及預付保證金計340,000千元。於民國一○四年三月,該等土地地主因財務狀 況為他債權人查封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執行拍賣完畢或拍賣中,致前述合作興建契 約之土地所有權人已無可履約標的。合併公司除提起必要之法律程序外並將該等保 證金轉列其他應收款項下。另,合併公司業於民國一○三年度就上述應收回保證金 評估提列減損損失計161,763千元。於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揭部分執行 案件已接獲法院通知債權分配,合併公司依受償結果予以迴轉減損損失55,535千元 。

  • 2.合併公司參與上述公開拍賣取得部分之土地計217,900千元,已於民國一○四年四月 完成過戶登記。

(四)建造合約

合併公司係依完工百分比法認列在建合約之合約收入,並按迄今已完成工作所發 生之合約成本佔估計合約總成本之比例決定合約之完成程度,當估計總合約成本很有 可能超過總合約收入時,立即將預期損失認列為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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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當期認列為收入之合約收入金額

累計已發生成本(含與未來活動有關之合約成本)

加:累計已認列工程總(損)益
累計已發生成本及已認列利潤(減除已認列損失)
減:累計工程進度請款金額
合約工作列報為資產之應收客戶帳款

合約工作列報為負債之應付客戶帳款

累計已收取之預收款

建造合約之工程保留款

(五)存貨-建設業
預付土地款
營建用地
在建房地
待售房地
104年度
103年度
$
1,436,250
1,128,235
104.12.31
103.12.31
$ 2,332,765
1,393,963
261,501
201,257
2,594,266
1,595,220
2,492,717
1,482,043
$
130,791
142,014
$
29,242
28,836
$
-
-
$
122,023
62,455
104.12.31
103.12.31
$ 740
-
1,275,007
2,497,207
2,285,175
3,766,811
2,672,825
196,899
$
6,233,747
6,460,917
  • 1.於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合併公司認列為銷貨成本及費用之存貨成本分別 為226,822千元及1,920,010千元。

  • 2.於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合併公司因存貨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而認列之存貨 跌價損失分別為665,525千元及零千元。

  • 3.於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合併公司在建房地分別依2.31%~8.7%及2.07%~ 7.3%之資本化利率計算,其利息資本化之金額,請詳六(廿一)。

  • 4.截至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存貨已提供作為借款質 押擔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八。

  • 5.於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關合併公司承租地上權利而於未來 之應付租賃款請詳附註六(十四)。

(六)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合併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關聯企業
$ 合資
$
104.12.31
103.12.31

19,933
19,931
553,400
625,206

573,333
64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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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1.關聯企業

合併公司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屬個別不重大者,其彙總財務資訊如下,該等 財務資訊係於合併公司之合併財務報告中所包含之金額:

個別不重大關聯企業之權益之期末彙總帳面金額
歸屬於合併公司之份額: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損)
綜合損益總額
104.12.31
103.12.31
$
19,933
19,931
104年度
103年度
$ 2
(13)
$
2
(13)

合併公司並無任何與其他投資者共同承擔關聯企業之或有負債,或對關聯企業 之負債負有個別責任而產生之或有負債;且合併公司關聯企業將資金移轉予 合併公司之能力並未受有重大限制。

2.合 資

合併公司之合資投資標的為MASQUE ENTERPRISES LIMITED (B.V.I.) (下稱 MASQUE),合併公司持有60%之股權。

合併公司並無任何因合資權益而發生之或有負債、與其他合資控制者共同發生 之或有負債,及應承擔合資本身之或有負債,且合併公司並無義務承擔合資中其他 合資控制者應承擔之負債。

合併公司採用權益法之合資屬個別不重大者,其彙總財務資訊如下,該等財務 資訊係於合併公司之合併財務報告中所包含之金額:

個別不重大合資之權益之期末彙總帳面金額
歸屬於合併公司之份額: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
其他綜合損益
綜合損益總額
104.12.31
103.12.31
$
553,400
625,206
104年度
103年度
$ (63,227)
(28,283)
(8,579)
28,261
$
(71,806)
(22)
  • 3.於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上述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均未有提 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七)取得子公司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三年四月向MARRICH TECHNOLOGY LIMITED (B.V.I.)購 買所持有之Great Harbor Limited (SAMOA)51%之股權,並於民國一○三年第二季完成 法定程序,而取得對該公司之控制。

-120-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上述子公司股權收購之移轉對價為現金,其交易金額及所取得淨資產收購日依公 允價值認列情形如下:

價值認列情形如下:
取得之可辨認資產與承擔之負債 公允價值
現金及約當現金 $ 869,130
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及預付款項 94,709
存 貨 2,495,61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856
其他非流動資產 53
長短期借款 (726,088)
應付帳款、應付費用及其他應付款 (692,856)
可辨認淨資產之公允價值 $ 2,043,415
取得股權百分比 51%
取得股權淨值 $ 1,042,142
移轉對價-現金 $ 1,044,112

若於收購日起一年內取得於收購日已存在之事實及環境相關之新資訊,可辨識出 對以上負債準備之調整,或於收購日存在有任何額外之負債準備,則將修改收購之會 計處理。截至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並未取得有關前述可能調負 債準備之新資訊。

上述收購交易所發生之外部法律費用及實地實查成本計114千元。該等費用皆認 列為當期綜合損益表之管理費用。

(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合併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折舊及減損 損失變動之明細如下: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增 添
處 分
轉 入
匯率影響數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增 添
處 分
合併轉入
匯率影響數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土 地
$165,839
-
-
-
-
$165,839
$165,839
-
-
-
-
$165,839
房屋
及建築
88,055
-
-
-
-
88,055
87,444
611
-
-
-
88,055
生財設備
19,306
308
(150)
-
-
19,464
18,833
551
(177)
99
-
19,306
辦公設備
11,155
38
(105)
-
(54)
11,034
8,668
1,219
(1,338)
2,467
139
11,155
未完工程
總 計
6,058
290,413
7,072
7,418
-
(255)
133,290
133,290
-
(54)
146,420
430,812
3,730
284,514
2,328
4,709
-
(1,515)
-
2,566
-
139
6,058
290,413

-121-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增 添
處 分
匯率影響數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增 添
處 分
合併轉入
匯率影響數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帳面價值:
民國104年12月31日
民國103年12月31日
土 地
$ 38,200
-
-
-
$ 38,200
$ 38,200
-
-
-
-
$ 38,200
$127,639
$127,639
房屋
及建築
45,678
4,762
-
-
50,440
40,840
4,838
-
-
-
45,678
37,615
42,377
生財設備
18,492
265
(142)
-
18,615
18,422
188
(118)
-
-
18,492
849
814
辦公設備
6,472
1,989
(105)
(55)
8,301
4,925
2,084
(772)
196
39
6,472
2,733
4,683
未完工程
總 計
-
108,842
-
7,016
-
(247)
-
(55)
-
115,556
-
102,387
-
7,110
-
(890)
-
196
-
39
-
108,842
146,420
315,256
6,058
181,571

合併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之折舊金額請詳附 註十二(一)。

於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已提供部分不動產作為借 款及融資額度擔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八。

(九)投資性不動產

合併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投資性不動產之變動明細如下:

土地及改良物 土地及改良物 房屋及建築 總 計 總 計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 57,745 1,070,595 1,128,340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 57,745 1,070,595 1,128,340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 58,752 17,865 76,617
自存貨轉入 - 1,060,361 1,060,361
其他轉(出)入 (1,007) (7,631) (8,638)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 57,745 1,070,595 1,128,340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 10,071 21,157 31,228
本年度折舊 - 22,451 22,451
本年度減損損失 - 36,337 36,337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 10,071 79,945 90,016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 10,071 10,533 20,604
本年度折舊 - 19,262 19,262
其他轉(出)入 - (8,638) (8,638)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 10,071 21,157 31,228

-122-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帳面金額:
民國104年12月31日
民國103年12月31日
公允價值:
民國104年12月31日
民國103年12月31日
土地及改良物
$
47,674
$
47,674
房屋及建築
總 計
990,650
1,038,324
1,049,438
1,097,112
$
1,038,324
$
1,097,112

本期折舊金額請詳附註十二(一)。

於民國一○三年度,本公司「昇陽寓見」完工並採地上權房屋租賃方式推出,期 間約47年,爰予轉列投資性不動產。另該案地上權係於民國一○○年八月與財政部國 有財產局簽訂「新北市板橋區光環段5地號之國有土地設定地上權開發案」契約,存 續期間至民國一五○年十月止,共五十年,每年需支付之地租依公告地價計算,並每 三年依公告地價調整。

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係以獨立評價人員(具備經認可之相關專業資格)或由合 併公司以比較法(參酌房屋仲介成交行情及內政部實價登錄等資訊)綜合考量後之評價 為基礎。其公允價值評價技術所使用之輸入值係屬第三等級。

截至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因業務 需要而信託他人分別為18,307千元及18,507千元;另,前述部分投資性不動產作為借 款及融資額度擔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八。

(十)長期預付租金

長期預付租金

104.12.31 103.12.31
$ 58,208 193,445

於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尚於規畫階段之開發案,合併公司 爰將已付權利金未攤銷餘額列於長期預付租金。惟,台南市建興段案業已開工,故將 土地使用權帳面餘額131,483千元轉列固定資產-未完工程項下。 (十一)短期及長期借款

合併公司短期借款明細如下:

無擔保銀行借款
擔保銀行借款
合 計
尚未使用額度
利率區間
104.12.31
103.12.31
$ 970,000
444,340
1,888,268
1,177,073
$
2,858,268
1,621,413
$
1,935,125
3,225,808
1.73%~7.975%
1.76%~8.918%
  • 1.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新增金額分別為2,556,867千元及1,822,368千元;民國 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償還之金額分別1,320,708千元及1,914,228千元。

-123-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 2.有關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有關流動性風險 之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廿二)。

  • (十二)應付短期票券

合併公司應付短期票券之明細如下:

104.12.31 104.12.31 103.12.31 103.12.31
保證或承兌機構 利率區間 金 額 保證或承兌機構
利率區間
金 額
應付商業本票 中華票券 1.77%~2.51% $ 310,000 中華票券 2.038% 20,000
減:應付短期票券折價 (34) (9)
合 計 $ 309,966 19,991
  • 1.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新增金額分別為309,966千元及19,991千元,到期日為 民國一○五年一月;償還之金額分別為19,991千元及零千元。

  • 2.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應付短期票券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有關流動性風險 資訊請詳附註六(廿二)。

(十三)負債準備

流動
非流動
期末餘額
104.12.31
103.12.31
$ 5,952
2,752
82,988
85,073
$
88,940
87,825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保固準備變動表如下:

期初餘額
當期新增
當期使用
轉入(出)
期末餘額
104年度
流動
非流動
$ 2,752
85,073
-
2,821
-
(1,706)
3,200
(3,200)
$
5,952
82,988
104年度
流動
非流動
$ 2,752
85,073
-
2,821
-
(1,706)
3,200
(3,200)
$
5,952
82,988
103年度
流動 流動
非流動
2,752
71,614
-
14,935
-
(1,062)
-
(414)
2,752
85,073
$ 2,752
-
-
3,200
$
5,952

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合併公司之保固負債準備主要與銷售房地及承攬 工程等相關。保固負債準備係依據類似房地及工程之歷史保固資料估計,合併公司 預期該負債多數係將於銷售或勞務完成之次一年度起陸續發生。

-124-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十四)營業租賃

1.承租人租賃

有關合併公司之重大營業租賃契約,其未來應付租金情形如下:

一年內
一年至五年
五年以上
104.12.31
103.12.31
$ 17,107
19,652
31,984
31,007
300,455
175,947
$
349,546
226,606

合併公司以營業租賃承租數個辦公室、小客車、倉庫及土地地上權等。租賃期 間通常為六至十年,並附有於租期屆滿之續租權。租金給付每五年調增以反映市場 租金,部分租賃依當地物價指數變動支付額外租金。另,屬土地地上權租賃期間為 五十年,每年租金係按當年度公告現值支付租金。上述未來應付租金係依財務報導 日之現時義務評估,並依民國一○四年度公告現值計算之,尚未考量未來公告現值 漲幅。

2.出租人租賃

合併公司以營業租賃出租其投資性不動產,請詳附註六(九)。不可取消租賃期 間之未來應收最低租賃款情形如下:

一年內
一年至五年
五年以上
104.12.31
103.12.31
$ 14,593
4,064
14,158
13,417
137,899
114,441
$
166,650
131,922

(十五)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淨負債(資產)
104.12.31
103.12.31
$ 48,054
45,198
(41,379)
(39,784)
$
6,675
5,414

合併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 準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 薪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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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1)計畫資產組成

合併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 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運 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 收益。

截至報導日,合併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41,379千元。 勞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罝,請詳勞動部勞 動基金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因經驗調整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計畫支付之福利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104年度
103年度
$ 45,198
54,830
1,425
1,229
1,431
(9,131)
-
(1,730)
$
48,054
45,198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現值之變動如 下: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利息收入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不含當期利息)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計畫已支付之福利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104年度
103年度
$ 39,784
39,956
761
491
327
483
507
584
-
(1,730)
$
41,379
39,784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當期服務成本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
前期服務成本及清償損益
104年度
103年度
$ 558
270
106
959
-
(483)
$
664
746

-126-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費用係認列於綜合損益表內之下列項目:

營業費用
計畫資產實際報酬
104年度
103年度
$
664
746
$
1,088
974

(5)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

  • 合併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累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

  • 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如下:

1月1日累積餘額
本期減少
12月31日累積餘額
104年度
103年度
$ 7,574
(2,048)
(1,104)
9,622
$
6,470
7,574

(6)精算假設

合併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下: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
104.12.31
103.12.31
%
1.65
%
1.90
%
2.75
%
2.75

合併公司預計於民國一○四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 撥金額為零千元。另,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13年。

(7)敏感度分析

計算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時,合併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以決定資產負債表 日相關精算假設,包含折現率、員工離職率及未來薪資變動等。任何精算假設之 變動,均可能重大影響合併公司確定福利義務之金額。

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福利義務現 值之影響如下:

104年12月31日
折現率(變動0.25%)
未來薪資增加(變動1.00%)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增加%
減少%
$ 1,254
1,211
5,262
4,666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確 定福利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127-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2.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提

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於此計畫下合併公司提撥固定金 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合併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 別為6,787千元及6,831千元,已分別提撥5,983千元及5,943千元至勞工保險局。 (十六)所得稅

  • 1.合併公司之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產生
未分配盈餘加徵10%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土地增值稅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當期產生者
未認列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之變動
所得稅費用
.合併公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之所得稅(費用
外幣財務報表換算調整
.合併公司之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下
稅前淨利(淨損)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外國轄區稅率差異影響數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以前年度所得稅費用(高)低估
證券交易免稅所得
土地免稅(所得)損失
未分配盈餘加徵10%
其他
合 計
104年度
103年度
$ 32,459
30,319
11,103
-
1,181
7,522
472
24,263
45,215
62,104
(9,040)
(23,268)
1,418
-
(7,622)
(23,268)
$
37,593
38,836
)利益明細如下:
104年度
103年度
$
(3,881)
(10,094)

104年度
103年度
$ (665,130)
1,471,559
$ (113,072)
250,165
129,119
10,753
10,748
4,810
1,181
7,522
(1,135)
(868)
189
(221,219)
11,103
-
(540)
(12,327)
$
37,593
38,836
  • 2.合併公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之所得稅(費用)利益明細如下:

  • 3.合併公司之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下:

-128-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 4.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合併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課稅損失
104.12.31
103.12.31
$ -
28,799
-
2,722
$
-
31,521

課稅損失係依所得稅法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度虧損得自當年 度之純益扣除,再行核課所得稅。該等項目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本公 司於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

(2)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合併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 動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借記(貸記)損益表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借記(貸記)損益表 收購子公司 民國103年12月31日

負債準備
$ 14,462
1,418
$
15,880
$ 12,174
2,288
-
$
14,462
其他
合計
46,064
60,526
6,039
7,457
52,103
67,983
927
13,101
20,980
23,268
24,157
24,157
46,064
60,526

國外營運 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

遞延所得稅負債: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借記(貸記)損益表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之兌換差額
$ 11,734
-
(3,881)
$
7,853
$ 1,640
10,094
$
11,734
其他
合計
-
11,734
165
165
-
(3,881)
165
8,018
-
1,640
-
10,094
-
11,734

5.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二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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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6.本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如下:

屬民國八十六年度以前之未分配盈餘
屬民國八十七年度以後之未分配盈餘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對中華民國居住者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104.12.31
103.12.31
$ 10,988
10,988
99,272
1,017,127
$
110,260
1,028,115
$
84,371
141,746
104年度(預計)
103年度(實際)
33.87
%
15.02
%

前述兩稅合一相關資訊係依據財政部民國一○二年十月十七日台財稅第 10204562810號函規定處理之金額。

(十七)資本及其他權益

  • 1.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及實收股本總額分別為1,350,000千元及 1,298,000千元,每股面額10元,分別為135,000千股及129,800千股。於民國一○二 年三月二十一日經合併發行新股179,160千股及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經董事會通過辦 理現金增資50,000千股後,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額定及實收 股本總額分別為5,000,000千元及3,523,143千元。

2.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發行股票溢價
現金增資員工認股
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104.12.31
103.12.31
$ 750,000
750,000
2,983
2,983
49,356
49,356
$
802,339
802,339

依民國一○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 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 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 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 超過實收資本額10%。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當期淨利,應先彌補虧損,如尚有餘額應依 法提列10%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盈 餘加計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數及當年度未分配盈餘調整數,為累積可分配盈餘, 由董事會提撥適當數額,擬具盈餘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惟其中員工紅 利不低於2%、不高於10%及董事、監察人酬勞不高於3%,其餘全部分派股東紅利 ;其中現金股利應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百分之十。

-130-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本公司現處於業務擴充階段,董事會對於盈餘分派議案之擬具,應考慮公司未 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之需求,得優先保留所需資金嗣以後年度有充足資金時再 行分派。

依民國一○四年五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員工紅利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已不屬 於盈餘分配項目,本公司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前配合修改公司章程。

(1)法定盈餘公積

依民國一○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10%為法定 盈餘公積,直至與資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 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25%部分為限。

(2)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於首次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未有因選擇適用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第一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豁免項目,而依規定以轉換 日公允價值作為認定成本而增加保留盈餘之金額之情形,故免依金管會民國101年 4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令規定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3)盈餘分配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實際配發金額分別為27,000千 元及7,000千元,與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估列金額並無差異,相關 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 本公司於民國一○四年六月十二日經股東常會決議民國一○三年度盈餘分配

  • 案,有關分派予業主之股利如下:

現 金

103年度
配股率(元) 金 額
$ 1.00 352,314

4.其他權益

民國104年1月1日
合併公司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3年1月1日
合併公司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57,289
(18,949)
$
38,340
$ 8,009
49,280
$
57,289
其 他
-
-
-
(1,914)
1,914
-
非控制
權 益
合 計
59,456
116,745
(10,748)
(29,697)
48,708
87,048
22,979
29,074
36,477
87,671
59,456
116,745

-131-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十八)每股盈餘

本公司基本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員工股票紅利之影響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收 入
合併公司之收入明細如下:
房地銷售收入
工程合約收入
投資性不動產租金收入
其他營業收入
已實現利息收入
104年度
103年度
$
(461,955)
1,416,705
352,314
352,314
$
(1.31)
4.02
$
1,416,705
352,314
1,327
353,641
$
4.01
104年度
103年度
423,402
4,027,031
1,436,250
1,128,235
11,044
6,458
8,697
4,236
4,994
1,717
1,884,387
5,167,677
104年度
103年度
$
(461,955)
1,416,705
352,314
352,314
$
(1.31)
4.02
$
1,416,705
352,314
1,327
353,641
$
4.01
104年度
103年度
423,402
4,027,031
1,436,250
1,128,235
11,044
6,458
8,697
4,236
4,994
1,717
1,884,387
5,167,677
103年度
$ $ 4,027,031
1,128,235
6,458
4,236
1,717
5,167,677

(十九)收 入

工程合約收入請詳附註六(四)。

(二十)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度係稅前淨損,爰未予估列員工酬勞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若次年度通過發布財務報告日後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並將該變動之影響 認列為次年度損益。

(廿一)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1.合併公司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放款及其他利息收入
104年度
103年度
$ 2,399
7,509
488
65
$
2,887
7,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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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2.其他利益及損失

合併公司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外幣兌換(損)益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利益
股利收入
其他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其他收入
其他支出
104年度
103年度
$ 1,634
(2,665)
(8)
(440)
6,679
8,702
391
-
(18,488)
(169,404)
24,579
3,962
(3,551)
(11,553)
$
11,236
(171,398)

3.財務成本

合併公司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利息費用
減:利息資本化
104年度
103年度
$ 94,100
77,278
(54,306)
(66,074)
$
39,794
11,204

(廿二)金融工具

1.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1041231
非衍生金融負債
擔保銀行借款
無擔保銀行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應付款項
存入保證金
1031231
非衍生金融負債
擔保銀行借款
無擔保銀行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應付款項
存入保證金
帳面金額
$ 1,888,268
970,000
309,966
525,216
591
$ 3,694,041
$ 1,177,073
444,340
19,991
975,988
1,200
$ 2,618,592
合 約
現金流量
2,028,557
980,714
310,000
525,216
591
3,845,078
1,277,312
450,505
20,000
975,988
1,200
2,725,005
6個月
以內
91,971
508,910
310,000
495,999
591
1,407,471
40,150
108,799
20,000
728,375
1,200
898,524
6-12個月
656,830
471,804
-
2,445
-
1,131,079
617,247
341,706
-
124,324
-
1,083,277
1-2
36,753
-
-
26,772
-
63,525
279,026
-
-
123,289
-
402,315
2-5
超過5
1,210,026
32,977
-
-
-
-
-
-
-
-
1,210,026
32,977
329,209
11,680
-
-
-
-
-
-
-
-
329,209
11,680

合併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 有顯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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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2.利率分析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 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 合併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1%,此 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1%,於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民國 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之淨利將減少或增加31,682千元及16,414千元。

  • 3.公允價值資訊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1.1)金融工具之種類

金融資產

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金融工具之種類
金融資產
104.12.31 103.12.3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 $ 147,078 220,552
放款及應收款:
現金及約當現金 427,403 542,362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284,861 190,537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664,631 325,143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346,420 5,382
小 計 1,723,315 1,063,424
合 計 $ 1,870,393 1,283,976
金融負債
104.12.31 103.12.31
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2,558,568 1,621,413
應付短期票券 309,966 19,991
應付款項(含其他應付款) 766,080 975,988
長期借款 299,700 -
合 計 $ 3,934,314 2,617,392

(1.2)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對於放款及應收款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因帳面金額 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及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因於活絡市場無報價且 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故無須揭露公允價值資訊;除前述者外,合併公司 持有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以第一級評價方式估列其公允 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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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 (2)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 (2.1)非衍生金融工具

     -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
    
    • 值。主要交易所及經判斷為熱門券之中央政府債券櫃台買賣中心公告之市價 ,皆屬上市(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礎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 或主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 市場交易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 該市場視為不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 甚少,皆為不活絡市場之指標。

合併公司持有之金融工具如屬有活絡市場者,其公允價值依類別及屬性 列示如下:

上市(櫃)公司股票等係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 及金融負債,其公允價值係分別參照市場報價決定。

除上述有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外,其餘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技 術或參考交易對手報價取得。透過評價技術所取得之公允價值可參照其他實 質上條件及特性相似之金融工具之現時公允價值、現金流量折現法或以其他 評價技術,包括以合併資產負債表日可取得之市場資訊運用模型計算而得( 例如櫃買中心參考殖利率曲線、Reuters商業本票利率平均報價)。

  • (3)各等級間之移轉

合併公司持有股票具有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而被歸類於第一等級,於民國 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其公允價值之評價技術並無變動,故於民國一○四年度 及一○三年度並無各等級間移轉之情形。

4.信用風險

  • (1)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合併公司民國一○四年及 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最大信用暴險金額分別為1,870,393千元及1,283,976千 元。

5.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皆未有暴露於重大外幣匯 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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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廿三)財務風險管理

1.概 要

合併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 (1)信用風險

(2)流動性風險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合併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合併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 目標、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合併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董事會全權負責及監督合併公司之風險管理架構。董事會負責及控管合併公司 之風險管理政策,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運作。

合併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係為辨認及分析合併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設定適當 風險限額及控制,並監督風險及風險限額之遵循。風險管理政策及系統係定期覆核 以反映市場情況及合併公司運作之變化。合併公司透過訓練、管理準則及作業程序 ,以發展有紀律且具建設性之控制環境,使所有員工了解其角色及義務。

合併公司設有監察人監督管理階層如何監控合併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之遵 循,及覆核合併公司對於所面臨風險之相關風險管理架構之適當性。內部稽核人員 協助合併公司監察人扮演監督角色。該等人員進行定期及例外覆核風險管理控制及 程序,並將覆核結果報告管理階層。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合併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 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合併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1)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暴險主要受每一客戶個別狀況影響。惟未有重大顯著集 中之虞;且合併公司係透過公開市場與信用良好之交易相對人往來,預期交易相 對人不致發生違約,故發生信用風險之可能性低微。

合併公司之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之主要對象為一般客戶。若有被評定為高 風險之客戶則被歸屬於受限制客戶名單並予監控,且未來與該等客戶之銷售須將 以預收基礎為之。

合併公司之客戶集中於建設業及公共工程等,為減低應收帳款信用風險,合 併公司持續評估客戶之財務狀況,必要時則要求對方提供擔保或保證。合併公司 評估尚無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情形。合併公司仍定期評估應收帳款回收之可能性 並提列備抵呆帳,且呆帳損失尚於管理當局預期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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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合併公司設置有備抵呆帳帳戶以反映對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已發生損失之 估計。備抵帳戶主要組成部分包含了與個別重大暴險相關之特定損失組成部分, 及為了相似資產群組之已發生但尚未辨認之損失所建立之組合損失組成部分。組 合損失備抵帳戶係根據相似金融資產之歷史付款統計資料決定。

(2)投 資

銀行存款、固定收益投資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合併公司財務部 門衡量並監控。由於合併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 資等級及以上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 之信用風險。

(3)保 證

合併公司政策規定僅能提供財務保證予具控制力之子公司。截至民國一○四 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已提供之對外背書保證分別為 CNY149,500千元及零元。

4.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合併公司營運並 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合併公司管理階層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使用狀況並確保借 款合約條款之遵循。

銀行借款對合併公司而言係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未動用之短期銀行融資額度分別為 1,935,125千元及 3,225,808千元。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合併 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 暴險程度於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合併公司並無為管理市場風險而從事任何衍生工具交易。

(1)匯率風險

借款利息係以借款本金幣別計價。一般而言,借款幣別係與合併公司營運產 生之現金流量之幣別相同,主要係新台幣及人民幣。於此情況,提供經濟避險而 無須簽訂衍生工具,因此合併公司並未採用避險會計。

(2)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藉由維持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組合並定期評估,以確保採用最符 合成本效益之策略。

(3)其他市價風險

合併公司未積極交易上市櫃權益證券,故未有重大權益價格暴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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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廿四)資本管理

董事會之政策係維持健全之資本基礎,以維繫投資人、債權人及市場之信心以及 支持未來營運之發展。資本總額係權益之全部組成部(亦即合併公司之股本、資本公 積、保留盈餘及非控制權益)加上淨負債。董事會控管資本報酬率,同時控管普通股 股利水準。

報導日之合併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負債總額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淨負債
權益總額
調整後資本
負債資本比率
104.12.31
103.12.31
$ 4,467,166
3,205,942
(427,403)
(542,362)
4,039,763
2,663,580
5,900,961
7,012,374
$
9,940,724
9,675,954
%
40.64
%
27.53

七、關係人交易

一 ( )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為合併公司及合併公司之子公司之最終控制者。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 1.合併公司發包工程或設計予關係人之金額如下:
104年度 性質
合約總價
建築設計$
32,529
發包工程$
81,430
建築設計$
32,529
發包工程$
7,025
本期計價金額
1,801
5,793
3,542
5,058
已計價金額
本期進貨
16,025
1,801
10,851
6,286
14,224
3,542
5,058
5,058
其他關係人
其他關係人
103年度
其他關係人
其他關係人

合併公司對上述公司之進貨價格與合併公司向一般廠商之進貨價格無顯著不同 。其付款期限為一至二個月,與一般廠商並無顯著不同。

2.債權債務情形

合併公司與關係人間之債權債務情形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應收帳款
其他關係人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母公司之主要管理階層
104.12.31
103.12.31
$
1,540
-
$
5,262
8,185
$
334
257

-138-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 3.於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合併公司與關係人間之租賃情形如下:
104年度 標的物 期 間 收付方式 租金(支出)收入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者 台北市忠孝東路部分辦公室 104.01.01~105.12.31 一次支付 $ (1,224)
其他關係人 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289號11樓104.01.01~105.12.31 $ (2,263)
103年度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者 台北市忠孝東路部分辦公室 102.01.01~103.12.31 一次支付 $ (1,224)
其他關係人 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289號11樓102.07.01~103.12.31 $ (2,263)
  • 4.合併公司與關係人簽訂業務委託經營契約,由本公司派員協助其營建個案之工作事 項,並按月以固定酬勞方式計價。於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之服務收入分別 為8,066千元及零千元。另,於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本公司因銷售房地及 管理支付予關係人之推銷及管理費等各項費用分別為1,333千元及1,639千元。

5.其他

  • (1)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二年十二月間與關係人簽訂合資興建大樓之投資協議書,就 都市更新案中之共同負擔費用,約定雙方各依40%及60%之比例共同負擔。於民 國一○四年及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依共同負擔比例計 支付該關係人墊付之款項分別為79,385千元及零千元。

  • (2)於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因發包工程予其他關係人 而收取之存入保證票據金額分別為86,837千元及28,234千元。

  • (3)合併公司於民國九十八年間委託關係人以其名義代為取得信義區永吉段之不動產 並於同年十二月簽訂信託合約以為保全;截至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該筆不動產帳列不動產投資計18,307千元。

  • (三)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如下:

短期員工福利
退職後福利
104年度
103年度
$ 47,369
102,574
683
795
$
48,052
103,369

八、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銀行借款
投資性不動產

存貨-建設業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及非流動
銀行借款及工程履約保固
104.12.31
103.12.31
$ 104,224
105,155
1,053,695
1,112,836
2,329,473
3,936,067
878,940
37,500
$ 4,366,332
5,191,558

-139-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 ( )或有負債:

  • 1.合併公司為所推出個案與客戶簽訂之預售及成屋之銷售合約價款如下:
104.12.31 103.12.31
已簽訂之銷售合約價款 $ 533,346 592,022
已依約收取金額 $ 371,299 448,477
2.合併公司之工程承攬合約總額及依約收取之款項如下:
104.12.31 103.12.31
已簽訂之工程合約價款 $ 4,027,329 3,671,663
已依約收取金額 $ 2,492,717 1,482,043
3.合併公司未使用信用狀之額度如下:
104.12.31 103.12.31
未使用之信用狀 $ - 50,000
4.合併公司依工程合建等而提供之存出保證金如下:
104.12.31 103.12.31
依約已存出之保證金 $ 125,729 415,774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一 ( )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 能 別
性 質 別
104年度 104年度 104年度 103年度 103年度 103年度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折舊費用
折耗費用
攤銷費用
$ 39,120
3,573
2,072
1,879
22,903
-
-
130,873
9,707
5,379
7,024
6,564
-
4,641
169,993
13,280
7,451
8,903
29,467
-
4,641
44,219
3,562
1,853
2,026
19,631
-
48
353,902
8,960
5,724
12,808
6,741
-
5,032
398,121
12,522
7,577
14,834
26,372
-
5,080

(二)營運之季節性:

合併公司之營運不受季節性或週期性因素影響。

-140-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 (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四年度合併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 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


背書保
證者公
司名稱
被背書保證對象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
業背書保
證 限 額
本期最高
背書保證
餘 額
期末背
書保證
餘 額
實際動
支金額
以財產擔
保之背書
保證金額
累計背書保證金
額佔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
背書保
證最高
限額(註)
屬母公司
對子公司
背書保證
屬子公司
對母公司
背書保證
屬對大陸
地區背書
保 證
公司名稱 關係
0 昇陽建設 Great Harbor
Limited
2
$
5,064,385 850,000 850,000 850,000 850,000 %
16.78
5,064,385 Y N N
1 Great Harbor
Limited
成都盛陽 2 5,064,385 746,753 746,753 746,753 - %
14.75
5,064,385 Y N Y
  • 註1:本公司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為限,其中對單一企業之背書保證限額不得超過 本公司淨值,對各企業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150%為限。

  • 註2: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期 末 期 末 期 末 期 末 期中最高持股
或出資情形
備註
股數/單位(千)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新東陽營造 受益憑證-保德信貨幣市場基金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3,538 $ 55,233 -
%
55,233 %
-
" 股票-玉山金融控股(股)公司 - " 2,178 41,713 0.05 % 41,713 %
0.05
" 受益憑證-第一金台灣貨幣市場基
- " 3,320 50,132 -
%
50,132 %
-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10.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
人 之
關 係
交易往來情形 交易往來情形 交易往來情形 交易往來情形
科 目 金 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業收入
或總資產之比率
0 昇陽建設 新東陽營造 1 營業成本 $ 52,395 現金及按期計價後2個
月之票期各50%
2.78 %
0 " " 1 存入保證金 228 - -
%
0 " " 1 應付帳款 39,413 - 0.38 %
0 " " 1 租金收入 3,617 一年一付 0.19 %
0 " " 1 投資性不動產 14,612 - 0.14 %
0 " " 1 存貨 311 - -
%
0 " 昇陽置地 1 營業收入 1,429 一月一付 0.08 %
0 " " 1 租金收入 17 一次收取 -
%
0 " " 1 應收帳款 250 - -
%
0 " 昇陽國際置地 1 營業收入 1,429 一月一付 0.08 %
0 " " 1 租金收入 17 一次收取 -
%
0 " " 1 應收帳款 250 - -
%
0 " Great Harbor Limited 1 應收帳款 30,016 - 0.29 %
0 " " 1 營業收入 20,485 依約定收取 1.09 %
0 " " 1 其他應收帳款 14,089 - 0.13 %
0 " " 1 利息收入 14,089 依約定收取 0.75 %

-141-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編號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
人 之
關 係
交易往來情形 交易往來情形 交易往來情形 交易往來情形
科 目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業收入
或總資產之比率
1 新東陽營造 昇陽建設 2 營業收入 52,395 現金及按期計價後2個
月之票期各50%
2.78 %
1 " " 2 營業成本 14,923 - 0.79 %
1 " " 2 應收帳款 39,413 - 0.38 %
1 " " 2 租金支出 3,617 一年一付 0.19 %
1 " " 2 其他金融資產-非
流動
228 - -
%
2 昇陽置地 昇陽建設 2 營業費用 1,429 - 0.08 %
2 " " 2 租金支出 17 一次支付 -
%
2 " " 2 其他應付款 250 - -
%
3 昇陽國際置地 昇陽建設 2 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
1,389 - -
%
3 " " 2 營業費用 40 - 0.08 %
3 " " 2 租金支出 17 一次支付 -
%
3 " " 2 應付帳款 250 - -
%
4 Great Harbor Limited 昇陽建設 2 其他應付款 30,016 - 0.29 %
4 " " 2 營業費用 20,485 依約定支付 1.09 %
4 " " 2 其他應付帳款 14,089 - 0.13 %
4 " " 2 利息支出 14,089 依約定支付 0.75 %

註一、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 1.0代表母公司。

  •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識如下:

  • 1.母公司對子公司。

  • 2.子公司對母公司。

  •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上列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四年度合併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投資公司
名 稱
被投資公司
名 稱
所在
地區
主要營
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期中最高持股
或出資情形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備註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千股) 比率 帳面金額
昇陽建設 新東陽營造 台灣 土木建築工程承攬
業等
$ 108,700 108,700 11,358 %
70.11
183,954 %
70.00
78,371 53,401
" 昇陽國際置
台灣 住宅及不動產開發
租售業等
180,000 180,000 18,000 %
100.00
162,471 %
100.00
(4,850 )
(4,850)
" 昇陽置地 台灣 住宅及不動產開發
租售業等
80,000 70,000 8,000 %
100.00
70,781 %
100.00
(4,279 )
(4,279)
" 統富開發 台灣 住宅及不動產開發
租售業等
20,000 20,000 2,000 %
20.00
19,933 %
20.00
11 2
" Masque 英屬維京
群島
一般投資業 633,875 633,875 2 %
60.00
553,400 %
60.00
(105,378 )
(63,227)
" Great Harbor
Limited
薩摩亞 一般投資業 1,044,112 1,044,112 16 %
51.00
698,249 %
51.00
(649,561 )
(360,001)
新東陽營造 上陽建設 台灣 住宅及不動產開發
租售業等
1,250 1,250 125 %
50.00
1,666 %
50.00
- -

註: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142-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三)大陸投資資訊:

1.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等相關資訊:

大陸被投資
公 司 名 稱
主要營業
項目
實 收
資本額
投資
方式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之持股比例
期中最高
持股或
出資情形
本期認
列投資
損 益
期末投
資帳面
價 值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投資收益
匯出 收回
成都漢飛房地產
開發有限公司
住宅及不動產
開發租售業等
$ 1,044,450
(US33,000)
註1 683,640
(US21,600)
-
-
-
-
683,640
(US21,600)
(105,728)
(US3,331)
60.00 % 60.00 % (63,437)
(US (1,999))
501,640
(US(15,282))
-
成都盛陽房地產
開發有限公司
房地產開發 1,550,850
(US49,000)
註2 1,091,925
(US34,500)
- - 1,091,925
(US34,500)
(612,119)
(CNY(121,621))
51.00 % 51.00 % (322,248)
(CNY(64,027))
781,757
(CNY156,508)
-
  • 註1:係本公司持有之合資公司再轉投資公司。

  • 註2:本公司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Great Harbor Limited間接對大陸投資成都盛陽房地產開發有限 公司。

  • 註3: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1,841,483
(US56,100)
2,193,038
(US66,810)
3,540,576
  • 註:本年所列金額係按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匯率US$1=NT$32.825, US$1=RMB$0.1522換算。

  • 3.與大陸被投資公司間之重大交易事項:請詳(一)2說明。

十四、部門資訊

合併公司應報導部門即為合併公司之策略經營單位。各策略經營單位提供不同業務與 服務,且因其所需之專業及行銷策略不同而分別管理。合併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至少每季 覆核各策略經營單位之內部管理報告。合併公司各應報導部門之營運彙述如下:

  • ( )房地銷售:包括住宅、不動產之興建及租售等。

  • (二)工程承攬:包括綜合營造、水電工程及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等。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資訊及調節如下:

104年度
收 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利息收入
收入總計
利息費用
折舊與攤銷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應報導部門損益
資 產: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非流動資產資本支出
應報導部門資產
應報導部門負債
房地銷售
部門
$ 448,137
2,439
$
450,576
$ (39,681)
32,762
(63,225)
$
(757,418)
$ 573,333
1,319,001
$
9,707,967
$
4,053,815
工程承攬
部門
1,436,250
448
1,436,698
(113)
1,346
-
92,288
-
34,579
660,160
413,351
調 整
及銷除
合 計
-
1,884,387
-
2,887
-
1,887,274
-
(39,794)
-
34,108
-
(63,225)
-
(665,130)
-
573,333
-
1,353,580
-
10,368,127
-
4,467,166

-143-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103年度
收 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利息收入
收入總計
利息費用
折舊與攤銷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應報導部門損益
資 產:
採權益法之投資
非流動資產資本支出
應報導部門資產
應報導部門負債
房地銷售
部門
$ 4,039,442
7,019
$
4,046,461
$ (10,980)
(30,002)
(28,296)
$
1,434,004
$ 645,137
1,243,007
$
9,453,184
$
2,729,527
工程承攬
部門
1,128,235
555
1,128,790
(224)
(1,450)
-
37,555
-
36,420
765,132
476,415
調 整
及銷除
合 計
-
5,167,677
-
7,574
-
5,175,251
-
(11,204)
-
(31,452)
-
(28,296)
-
1,471,559
-
645,137
-
1,279,427
-
10,218,316
-
3,205,942

-144-

==> picture [483 x 9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 負債表,暨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 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 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個體財務報告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 以合理確信個體財務報告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個體財務報告 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 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個體財務報告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 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四年及一○三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 績效與現金流量。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 picture [14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15 x 6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 計 師:

==> picture [55 x 5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55 x 5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證券主管機關 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金管證六字第] 1020000737[0940129108] 號[號] 民 國 一○五 年 三 月 二十二 日

-145-

單位:
新台幣千元
103.12.31 金 額
%
857,613
11
19,991
-
3,593
-
118,569
2
57,787
1
251,451
3
-
-
2,752
-
72,245
1
72,245
1
1,484
-
1,484
-
1,385,485
18
1,385,485
18
55,320
1
11,734
-
1,177
-
1,177
-
68,231
1
68,231
1
1,453,716
19
1,453,716
19
3,523,143
48
802,339
11
1,515,606
21
57,289
1
57,289
1
5,898,377
81
5,898,377
81
7,352,093
100
% 26 4 - 1 1 2 - - 2 - 36 1 - - 1 37 44 10 9 - 63 100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03.12.31
104.12.31

金 額

負債及權益
金 額
流動負債: 3
179,011
3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八))
$ 2,111,515
-
625
-
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六(九))
309,966
1
21,355
-
2150
應付票據(附註七(三))
4,271
1
23,880
-
2170
應付帳款
85,439
-
12,492
-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七(三))
44,675
47
3,344,730
45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十一)及七(三))
179,419
1
74,271
1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11,067
8
287,011
4
2250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六(十))
5,952
-
498
-
2310
預收款項
158,900
61
3,943,873
53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3,548
2,914,752 非流動負債: 21
2,143,499
29
2550
負債準備-非流動(附註六(十))
52,720
1
115,576
2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三))
7,853
13
1,134,792
16
2645
存入保證金
566
-
725
-
61,139
-
9,404
-
負債總計
2,975,891
4
4,224
-
權益(附註六(十四)):
39
3,408,220
47
3100
股本
3,523,143
3200
資本公積
802,339
3300
保留盈餘
700,563
3400
其他權益
38,340
權益總計
5,064,385
100
7,352,093
100
負債及權益總計
$
8,040,276
(請詳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
會計主管:
104.12.31 資 產
金 額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242,66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二)及七(三))
1,201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二)及七(三))
40,363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二)及七(三))
76,407
本期所得稅資產
-
存貨(附註六(三)及八)
3,758,517
預付款項
43,740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七(三)、八及九)
637,592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245
4,800,725 非流動資產: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四)及(五))
1,688,788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六)及八)
109,971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七)及八)
1,075,567
無形資產
403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三))
19,389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七(三)、八及九)
345,433
3,239,551 資產總計
$
8,040,276
董事長:
1100 1150 1170 1200 1220 1320 1410 1476 1479 1551 1600 1760 1780 1840 1980

-146-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六)及七(三))
5000
營業成本(附註七(三))
5910
減:未實現銷貨損益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附註七(三)):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附註六(十八))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十八)及七(三))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六(十八))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附註六(四))
7900
稅前淨利
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三))
本期淨利(淨損)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3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
合損益之份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8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
合損益份額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五))
基本每股盈餘(元)
稀釋每股盈餘(元)
104年度 104年度 103年度

金 額

100
4,063,745
100
70
1,939,156
48
1
139
-
29
2,124,450
52
11
188,055
5
56
278,754
7
3
6,346
-
70
473,155
12
(41)
1,651,295
40
7
2,882
-
1
(177,050)
(4)
(5)
(9,977)
-
(176)
2,307
-
(173)
(181,838)
(4)
(214)
1,469,457
36
1
52,753
1
(215)
1,416,704
35
-
-
-
-
-
-
-
-
-
(11)
66,119
2
2
(10,094)
-
(9)
56,025
2
(9)
56,025
2
(224)
1,472,729
37
(1.31)
4.02
$
4.01
金 額
$ 215,839
150,656
1,389
63,794
24,810
121,919
5,718
152,447
(88,653)
14,950
2,267
(9,760)
(378,954)
(371,497)
(460,150)
1,805
(461,955)
(774)
-
(774)
(22,830)
3,881
(18,949)
(19,723)
$
(481,678)
$

( 請詳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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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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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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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

-147-

單位:
新台幣千元
合 計
權益總計
6,095
4,425,647
-
1,416,704
51,194
56,026
51,194
1,472,730
57,289
5,898,377
-
(461,955)
(18,949)
(19,723)
(18,949)
(481,678)
-
-
-
(352,314)
38,340
5,064,385
昇陽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其他權益項目 國外營運機 保留盈餘
構財務報表
普通股
法定盈
未分配
換算之兌換
股 本
資本公積
餘公積
盈 餘
合 計
差 額
其 他
$ 3,523,143
802,339
487,491
(393,421)
94,070
8,009
(1,914)
-
-
-
1,416,704
1,416,704
-
-
-
-
-
4,832
4,832
49,280
1,914
-
-
-
1,421,536
1,421,536
49,280
1,914
3,523,143
802,339
487,491
1,028,115
1,515,606
57,289
-
-
-
-
(461,955)
(461,955)
-
-
-
-
-
(774)
(774)
(18,949)
-
-
-
-
(462,729)
(462,729)
(18,949)
-
-
-
102,812
(102,812)
-
-
-
-
-
-
(352,314)
(352,314)
-
-
$ 3,523,143
802,339
590,303
110,260
700,563
38,340
-
(請詳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
會計主管:
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本期淨利(損)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本期淨利(損)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董事長:

-148-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損)利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利益)之份額
減損損失
未實現銷貨利益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減少
應收票據增加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
存貨(增加)減少
預付款項(增加)減少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及非流動增加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增加
應付帳款減少
其他應付款項(減少)增加
負債準備增加
預收款項增加(減少)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調整項目合計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入
收取之利息
支付之利息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104年度
103年度
$ (460,150)
1,469,457
28,493
24,789
322
273
(134)
(26)
9,760
9,977
(14,950)
(2,882)
378,954
(2,307)
18,488
169,404
1,389
-
422,322
199,228
134
26
(576)
(416)
(19,008)
92,910
(25,845)
92,465
(391,987)
205,034
(7,154)
133,138
253
12,209
(636,183)
(34,120)
(1,080,366)
501,246
678
1,099
(46,242)
(453,084)
(72,677)
138,347
600
12,120
86,655
(1,316,698)
2,061
(23,607)
(28,925)
(1,641,823)
(1,109,291)
(1,140,577)
(686,969)
(941,349)
(1,147,119)
528,108
760
2,995
(30,915)
(14,714)
(722)
(146,155)
(1,177,996)
370,234

-149-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續)

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存出保證金增加
取得無形資產
取得子公司現金股利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償還短期借款
舉借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存入保證金(減少)增加
發放現金股利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請詳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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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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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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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

-150-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一、公司沿革

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原弘如洋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昇陽開發)設立於民國八 十二年三月,經營各種西藥、醫療器材等買賣業務,於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十八日起於財團 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掛牌買賣,又於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轉於台灣證券交 易所掛牌交易。自民國九十七年度起增加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及不動產買賣等業務。

昇陽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昇陽建設)於民國七十六年九月二十四日奉准設立 ,係以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商業大樓之出租出售為主要業務。

昇陽開發與昇陽建設為響應政府鼓勵企業併購經營政策,暨提升整體資源運用效益、 擴大經營規模,爰依「企業併購法」進行企業合併;於民國一○一年十一月九日分別經雙 方股東臨時會通過在案,並奉金管會函示依法於民國一○二年一月二十四日申報生效。依 雙方合併契約書所約載之換股比例為每1.7股昇陽開發普通股換發1股昇陽建設普通股;合 併基準日定為民國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合併後,法律上以昇陽開發為存續公司,昇陽 建設為消滅公司;存續公司並於一○二年四月三日經經濟部核准變更名稱為「昇陽建設企 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註冊地址為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89號11樓。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經董事會通過發佈。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 ( )已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本公司自民國一○四年起全面採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 並發布生效之2013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不包含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 具」)編製個體財務報告,相關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會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比 2010年7月1日 較揭露對首次採用者之有限度豁免」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嚴重高度通貨膨脹及首次採 2011年7月1日 用者固定日期之移除」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政府貸款」 201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金融資產之移轉」 2011年7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 2013年1月1日 之互抵」

-151-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會發布之生效日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10號「合併財務報表」號「合併財務報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10號「合併財務報表」號「合併財務報表」 2013年1月1日 (投資個體於 2014年1月1日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聯合協議」 201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201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衡量」 201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2012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遞延所得稅:標的資產之回收」 201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訂「員工福利」 201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訂「單獨財務報表」 201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之修正「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 2014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0號「露天礦場於生產階段之剝除成本」 2013年1月1日

除下列項目外,適用2013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個體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變動 。造成重大變動者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如下:

  •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合併財務報表」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取代原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七號「合併及單獨財務報

  • 表」有關合併財務報告之規定,將原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七號更名為「單獨財務報

  • 表」,並廢止解釋公告第十二號「合併:特殊目的個體」之規定,對控制重新定義

  • ,當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

  • ,且透過對被投資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公司控制該個體。

  • 本公司已依上述規定改變用以決定是否取得對被投資公司之控制而須將被投資

  • 公司納入合併所採用之會計政策。

  • 2.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一號「聯合協議」

  • 該準則取代原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一號「合資權益」,廢除合資得採用比例合

  • 併之選擇,於判斷聯合協議之類型時,不再僅著重法律形式,而是按合約性權利與 義務以決定分類為聯合營運或合資。

本公司已依上述規定改變對其聯合協議之權益之會計政策。於新規定下, 本公司視其所持有聯合協議對資產是否具有權利及對負債是否負有義務,而將所持 有之聯合協議權益分類為聯合營運或合資。於作此評估時,本公司考量聯合協議之 結構、單獨載具之法律形式、合約協議之條款及其他事實及情況。於原規定下,協 議之結構為分類之主要依據。

  • 3.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二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本公司依該準則增加有關子公司、聯合協議、關聯企業及未納入合併財務報告 之結構型個體之資訊揭露。

-152-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 4.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三號「公允價值衡量」

  • 該準則改變公允價值之定義,建立公允價值衡量之架構,並規範公允價值衡量

  • 相關揭露。本公司已依規定新增公允價值衡量相關揭露(請詳附註六(十九)),並已 按照該準則之過渡規定,推延適用新準則之公允價值衡量規定,惟針對新增之揭露 規定無須提供比較期資訊。雖然已自民國一○四年起推延適用新衡量規定,但對 本公司資產及負債項目之公允價值衡量並無重大影響。

  • 5.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財務報表之表達」

  • 該準則修正其他綜合損益之表達方式,將列示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依性質分

  • 類為「後續不重分類至損益」及「後續將重分類至損益」兩類別。該修正同時規定 以稅前金額列示之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其相關稅額應隨前述兩類別予以單獨列示。 本公司已依該準則改變綜合損益表之表達方式,比較期亦已配合重行表達。

  • 6.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九號「員工福利」

  • 該準則主要修正以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乘以折現率決定淨利息,並用其取代

  • 準則修訂前之利息成本及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刪除精算損益得採「緩衝區法」或 發生時一次列入損益之會計政策選擇,並規定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含精算損 益)應於發生時列入其他綜合損益、前期服務成本應於發生時認列為損益,不再於 符合既得條件前之平均期間內按直線法分攤認列為費用,另企業係於不再能撤銷離 職福利之要約或於認列相關重組成本之孰早者認列離職福利,而非僅於已明確承諾 相關離職事件時,始應認列離職福利為負債及費用等。此外增加確定福利計畫之揭 露規定。

  • (二)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以下稱理事會)已發布,惟截至報導日止尚未經金 管會認可及公布生效日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會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者 尚待理事會決定 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及國際會計 2016年1月1日 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例外規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處理」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2019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7年1月1日

-153-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會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因未實現損失所產生遞延所得稅資 2017年1月1日 產之認列」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 2016年1月1日 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產性 2016年1月1日 植物」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2014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2014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及避險會計之 2014年1月1日 持續適用」 2010-2012及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年7月1日 2012-2014年國際財務報導年度改善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2014年1月1日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 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政 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 ( )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重要項目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

  • (2)確定福利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加計未認列前期服務成本與未認列精算損失,減 除未認列精算利益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及

  • (3)企業合併:因收購而取得之可辨認資產、承擔之負債及被收購者之非控制利益。

  •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每一個體均係以各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個 體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 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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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 幣

  • 1.外幣交易

  •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報導期間結束日(以下稱報導日)

  • 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其兌換損益係指期初以功能性 貨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調整當期之有效利息及付款後之金額,與依外幣計價之攤 銷後成本按報導日匯率換算金額間之差異。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 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重新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 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除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外,其餘係認列為損益。

2.國外營運機構

  •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所產 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 ,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 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 3.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避險

  • 本公司未對國外營運機構之功能性貨幣與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間產生之外幣換

  • 算差異均採用避險會計。

  • (四)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 流動資產:

  • 1.預期於本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 4.現金或約當現金,惟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用以交換、清償負債或受 有其他限制者。

  •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 流動負債:

  • 1.預期將於本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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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 3.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 4.本公司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延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之條款 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 (五)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 (六)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係於本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 1.金融資產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放款及應收 款等。

  •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係指持有供交易或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係因其取得或發生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或再買回 。此類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衡量,交易成本於發生時認列為損益 ;後續評價按公允價值衡量,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包含相關股利收入及利 息收入)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損益」。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 理。

此類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 投資,則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列報於「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2)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款金額之金融資 產,包括應收款項及其他應收款。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 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惟短期應收 款項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 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利息收入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收入。

(3)金融資產減損

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每個報導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 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件,致使該資產之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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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資產減損之客觀證據包括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如利 息或本金支付延滯或不償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 ,及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等。此外,備供出售權益投資 之公允價值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其成本時,亦屬客觀之減損證據。

針對應收帳款個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以組合基礎評估減損。應收款組合 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合併公司過去收款經驗、該組合超過平均授信期間之延 遲付款增加情況,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 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 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之相似資產市場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該減損損失 於後續期間不得迴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 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 。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 於損益。

當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時,若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少,且該減少 客觀地連結至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予以迴轉認列於損 益,惟該投資於減損迴轉日之帳面金額不得大於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應有之攤銷 後成本。

減損損失及迴升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4)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 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總額加計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之金額間 之差額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收入/什項支出。

當非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本公司以移轉日各部分之相對公允價值為 基礎,將該金融資產之原帳面金額分攤至因持續參與而持續認列之部分及除列之 部分。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帳面金額與因除列部分所收取之對價加計已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中分攤予除列部分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益 ,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收入/什項支出。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之累計利益或損失,係依其相對公允價值分攤予持續認列部分與除列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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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 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

  • 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 與金融負債相關之利息及損失或利益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

  • 支出項下之財務成本。

金融負債於轉換時重分類為權益,其轉換不產生損益。

  • (2)其他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包括長短 期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 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未資本化為資產成本之 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財務成本。

  • (3)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 下之其他收入/什項支出。

  • (4)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合併公司有法定權利進行互抵及有意圖以淨額交割 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 (七)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 發生之取得必要支出及借款資本化成本。

  •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

  • 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淨變現價值之釐定方法如下:

  • 1.營建用地:淨變現價值係參照管理當局按當時市場情況之估計。

  • 2.在建工程:淨變現價值為估計售價(根據當時市場情況)減去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 及銷售費用為計算基礎。

  • 3.待售房地:淨變現價值為估計售價(根據當時市場情況)減去於銷售房地時所產生之 估計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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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力但未達控制能力者。 本公司持有被投資公司20%至50%之表決權時,即假設具有重大影響力。

於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認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 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商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個體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力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力之日止,於進行與 本公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調整後,本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益及 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

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已於本公司對該被投資公司之 權益範圍內予以消除。未實現損失之消除方法與未實現利益相同,但僅限於未有減損 證據之情況下所產生。

當本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關聯企業之權益時,即停 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款項之範圍 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九)投資子公司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對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係採權益法評價。於權 益法下,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 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權益交 易處理。

(十)合資權益

聯合控制個體係指本公司藉由與其他合資控制者間之合約協議以約定其策略性財 務與營運決策必須取得分享控制者之一致共識,而對其具有聯合控制能力之企業。本 公司對於聯合控制個體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

(十一)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指持有供賺取租金或資產增值或二者兼具,而非供正常營業出售 、用於生產、提供商品或勞務或作為行政管理目的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原始認列 時以成本衡量,後續衡量亦按成本模式處理,於原始認列後以可折舊金額計算提列折 舊費用,其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比照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規定。成本包含可直 接歸屬於取得投資性不動產之費用,自建之投資性不動產成本包含原料及直接人工、 為使投資性不動產達到可使用狀態之任何可直接歸屬之其他成本及借款資本化成本。

當投資性不動產用途變更而重分類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時,以變更用途時之帳 面金額予以重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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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認列及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成本減除累計折舊與累計 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成本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資產之支出。自建資產成本包含原 料及直接人工、任何其他使資產達預計用途之可使用狀態之直接可歸屬成本、拆卸 與移除該項目及復原所在地點之成本,以及符合要件資產資本化之借款成本。為整 合相關設備功能而購入之軟體亦資本化為該設備之一部分。

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包含不同組成部分,且相對於該項目之總成本若屬重大 而採用不同之折舊率或折舊方法較為合宜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獨項 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損益,係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帳面金額與處分 價款之差額決定,並以淨額認列於損益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2.重分類至投資性不動產

當供自用之不動產變更用途為投資性不動產時,該項不動產應以變更用途時之 帳面金額重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

  • 3.後續成本

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後續支出所預期產生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 合併公司,且其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則該支出認列為該項目帳面金額之一部分,被 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予以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日常維修成本於發生時認 列為損益。

  • 4.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按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計算,並依資產之各別 重大組成部分評估,若一組成部分之耐用年限不同於資產之其他部分,則此組成部 分應單獨提列折舊。折舊之提列認列為損益。

租賃資產之折舊若可合理確認本公司將於租賃期間屆滿時取得所有權,則依其 耐用年限提列;其餘租賃資產係依租賃期間及其耐用年限兩者較短者提列。 土地無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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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係於每個財務年度結束日加以檢視,若預期值與先 前之估計不同時,於必要時適當調整,該變動按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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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三)租 賃

1.出租人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列為收益。因協商與安排營業租 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加計至租賃資產之帳面金額,並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 認列為費用。為達成租賃安排而提供予承租人之誘因總利益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 認列為租金收入之減少。

或有租賃給付於租賃調整確定時,認列為當期收入。

  • 2.承租人

其他租賃係屬營業租賃,該等租賃資產未認列於本公司之資產負債表。

營業租賃之租金給付(不包括保險及維護等服務成本)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

列為費用。由出租人提供為達成租賃安排之誘因總利益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 為租金支出之減少。

或有租賃給付於租賃調整確定時,認列為當期費用。

  • (十四)無形資產

  • 1.其他無形資產

本公司取得其他無形資產(專利及商標)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衡量 之。

2.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之未來經濟效益時方可將其資本化。所有其 他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3.攤 銷

攤銷時係以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金額為可攤銷金額。

除商譽及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外,無形資產自達可供使用狀態起,依估計

耐用年限(5年)採直線法攤銷,攤銷數認列於損益。

  • 每年至少於財務年度結束日時檢視無形資產之殘值、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若

  • 有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十五)非金融資產減損

針對存貨、建造合約產生之資產、遞延所得稅資產及員工福利產生之資產,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是否發生減損,並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 收金額。若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則本公司估計該項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 位之可回收金額以評估減損。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 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將該個別資產或現金 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整減少至可回收金額,並認列減損損失。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 於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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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重新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 於以前年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若用以決定可回收金額之估計有 任何改變,則迴轉減損損失,以增加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至其可回收 金額,惟不超過若以前年度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減 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商譽、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及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每年定期進行減損 測試,並就可回收金額低於帳面金額之部分認列減損損失。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應分攤至合併公司預期可自合併綜效受 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若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 面金額,減損損失係先就已分攤至該現金產生單位之商譽,減少其帳面金額,次就該 單位內各資產之帳面金額等比例分攤至各資產。已認列之商譽減損損失,不得於後續 期間迴轉。

(十六)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使本公司未來很有可能需要流出 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負債準備係以反映目 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評估之稅前折現率予以折現,折現之攤銷則認 列為利息費用。

保固負債準備係於銷售商品或服務完成時認列,該項負債準備係根據歷史保固資 料及所有可能結果按其相關機率加權衡量。

(十七)收入認列

1.商品銷售

正常活動中銷售商品所產生之收入,係考量退回、商業折扣及數量折扣後,按 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收入係俟具說服力之證據存在、所有權之重大風 險及報酬已移轉予買方、價款很有可能收回、相關成本與可能之商品退回能可靠估 計、不持續參與商品之管理及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加以認列。若折扣很有可能發 生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則於銷售認列時予以認列作為收入之減項。

2.租金收入

投資性不動產產生之租金收益於租賃期間按直線法認列,所給與之租賃誘因視 為全部租賃收益之一部分,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為租金收入之減少。轉租不 動產產生之收益認列於營業收入項下。

(十八)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勞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員 工福利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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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2.確定福利計畫

  • 非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福利計畫為確定福利計畫。本公司於確定福利退休金

  • 計畫下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 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任何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及各項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均予 以減除。折現率係以到期日與本公司淨義務期限接近,且計價幣別與預期支付福利 金相同之高品質公司債之市場殖利率於財務報導日之利率為主。

企業淨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本公司有 利時,認列資產係以任何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及未來得以從該計畫退還之資金 或減少未來對該計畫之提撥等方式所可獲得經濟效益現值之總額為限。計算經濟效 益現值時應考量任何適用於本公司任何計畫之最低資金提撥需求。一項效益若能在 計畫期間內或計畫負債清償時實現,對本公司而言即具有經濟效益。

當計畫內容之福利改善,因員工過去服務使福利增加之部分以直線法於福利之 平均既得期間認列為損益。如福利立即既得,相關費用立即認列為損益。

  • 本公司所有確定福利計畫續後產生之精算損益立即認列於保留盈餘。

本公司於縮減或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縮減或清償損益。縮減或清 償損益包括任何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任何先前未 認列之相關精算損益及前期服務成本。

  • 3.短期員工福利

  •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以未折現之基礎衡量,且於提供相關服務時認列為費用。

  • 有關短期現金紅利或分紅計畫下預期支付之金額,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本 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為負 債。

(十九)所得稅

  • 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

  • 損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 當期所得稅包括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

  • 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損失)者。

  • 2.因投資子公司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 3.商譽之原始認列。

  •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並以報導日之法定稅

  • 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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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本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 (1)同一納稅主體;或

  •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於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日 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

  • (二十)共同控制下之企業合併(組織重組)

依財團法人會計研究基金會(下稱基金會)民國102年1月8日發佈之IFRS問答集, 有關「共同控制下企業合併之處理疑義」所述,由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企業 合併」對於共同控制下之企業合併並無明確規定,故仍應適用我國已發布之相關解釋 函之規定,採用帳面價值法,並視為自始合併而重編前期比較財務報告。

除與發行債務或權益工具相關者外,與企業合併相關之交易成本均應於發生時立 即認列為本公司之費用。

  • (廿一)每股盈餘

本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本公司基本 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 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 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 (廿二)部門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體財務報告不揭露部門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 、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 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當局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個體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有重大影響之資訊,請詳附 註六(七)投資性不動產之分類。

對於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中,存有重大風險將於未來次一年度造成重大調整之相關 資訊,請詳附註六(十)負債準備及附註六(十二)員工福利之確定福利義務之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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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 (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零用金
活期存款
支票存款
現金流量表所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104.12.31
103.12.31
$ 634
565
239,072
175,938
2,954
2,508
$
242,660
179,011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十九)。 (二)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減:備抵呆帳
104.12.31
103.12.31
$ 1,201
625
40,363
21,355
182,635
23,880
(106,228)
-
$
117,971
45,860

本公司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 收款備抵呆帳變動表如下:

1月1日餘額
轉入數
減損損失迴轉
12月31日餘額
104年度
$ -
161,763
(55,535)
$
106,228
  • 1.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九年度,因原與他人就數筆土地簽訂合作興建契約,而依約支付 存出及預付保證金計340,000千元。於民國一○四年三月,該等土地地主因財務狀況 為他債權人查封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執行拍賣完畢或拍賣中,致前述合作興建契約 之土地所有權人已無可履約標的。本公司除提起必要之法律程序外並將該等保證金 轉列其他應收款項下。另,本公司業於民國一○三年度就上述應收回保證金評估提 列減損損失計161,763千元。於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揭部分執行案件已 接獲法院通知債權分配,本公司依受償結果予以迴轉減損損失55,535千元。

  • 2.本公司參與上述公開拍賣取得部分之土地計217,900千元,已於民國一○四年四月完 成過戶登記。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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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貨-建設業

預付土地款
營建用地
在建房地
待售房地
104.12.31
103.12.31
$ 740
-
1,275,007
2,495,400
2,296,749
652,307
186,021
197,023
$
3,758,517
3,344,730
  • 1.於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本公司認列為銷貨成本及費用之存貨成本分別為 117,001千元及1,920,010千元。

  • 2.於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因存貨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而認列之存貨跌價損失 分別為10,767千元及零千元。

  • 3.於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本公司在建房地分別依2.31%及2.07%之資本化利 率計算,其利息資本化之金額,請詳六(十八)。

  • 4.截至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存貨已提供作為借款質押 擔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八。

  • 5.於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關本公司承租地上權利而於未來之應付租賃款 請詳附註六(十一)。

(四)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子公司
關聯企業
聯合控制個體
104.12.31
103.12.31
$ 1,115,455
1,498,362
19,933
19,931
553,400
625,206
$
1,688,788
2,143,499

1.子公司

請參閱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2.關聯企業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屬個別不重大者,其彙總財務資訊如下,該等財 務資訊係於本公司之個體財務報告中所包含之金額:

個別不重大關聯企業之權益之期末彙總帳面金額 104.12.31
103.12.31
$
19,933
19,931

-166-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104年度 103年度
歸屬於本公司之份額: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損) $ 2 (13)
綜合損益總額 $ 2 (13)

本公司並無任何與其他投資者共同承擔關聯企業之或有負債,或對關聯企業之 負債負有個別責任而產生之或有負債;且本公司關聯企業將資金移轉予本公司之能 力並未受有重大限制。

3.合 資

本公司之合資投資標的為MASQUE ENTERPRISES LIMITED (B.V.I.) (下稱 MASQUE),合併公司持有60%之股權。

合併公司並無任何因合資權益而發生之或有負債、與其他合資控制者共同發生 之或有負債,及應承擔合資本身之或有負債,且合併公司並無義務承擔合資中其他 合資控制者應承擔之負債。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合資屬個別不重大者,其彙總財務資訊如下,該等財務資 訊係於本公司之個體財務報告中所包含之金額:

個別不重大合資之權益之期末彙總帳面金額
歸屬於本公司之份額: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
其他綜合損益
綜合損益總額
104.12.31
103.12.31
$
553,400
625,206
104年度
103年度
$ (63,227)
(28,283)
(8,579)
28,261
$
(71,806)
(22)
  • 4.於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上述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均未有 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五)取得子公司

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年四月向MARRICH TECHNOLOGY LIMITED (B.V.I.)購買 所持有之Great Harbor Limited (SAMOA)51%之股權,並於民國一○三年第二季完成法 定程序,而取得對該公司之控制。

上述子公司股權收購之移轉對價為現金,其交易金額及所取得淨資產收購日依公 允價值認列情形如下: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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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之可辨認資產與承擔之負債 公允價值
現金及約當現金 $ 869,130
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及預付款項 94,709
存 貨 2,495,61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856
其他非流動資產 53
長短期借款 (726,088)
應付帳款、應付費用及其他應付款 (692,856)
可辨認淨資產之公允價值 $ 2,043,415
取得股權百分比 51%
取得股權淨值 $ 1,042,142
移轉對價-現金 $ 1,044,112

若於收購日起一年內取得於收購日已存在之事實及環境相關之新資訊,可辨識出 對以上負債準備之調整,或於收購日存在有任何額外之負債準備,則將修改收購之會 計處理。截至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並未取得有關前述可能調負 債準備之新資訊。

上述收購交易所發生之外部法律費用及實地實查成本計114千元。該等費用皆認 列為當期綜合損益表之管理費用。

(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本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折舊及減損損失變動明細如下: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增 添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當期折舊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當期折舊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帳面價值:
民國104年12月31日
民國103年12月31日
土 地
$ 116,000
$
116,000
$ 116,000
-
$
116,000
$ 38,200
-
$
38,200
$ 38,200
-
$
38,200
$
77,800
$
77,800
房屋及建築
80,994
80,994
80,384
610
80,994
45,468
4,569
50,037
40,840
4,628
45,468
30,957
35,526
辦公設備
826
826
735
91
826
295
164
459
152
143
295
367
531
運輸設備
總 計
4,854
202,674
4,854
202,674
4,854
201,973
-
701
4,854
202,674
3,135
87,098
872
5,605
4,007
92,703
2,263
81,455
872
5,643
3,135
87,098
847
109,971
1,719
115,576

於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已提供部分不動產作為借款 及融資額度擔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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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資性不動產

本公司投資性不動產之變動明細如下:

土地及改良物 土地及改良物 房屋及建築 總計 總計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 81,013 1,083,040 1,164,053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 81,013 1,083,040 1,164,053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 82,020 15,698 97,718
自存貨轉入 - 1,074,973 1,074,973
其他轉(出)入 (1,007) (7,631) (8,638)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 81,013 1,083,040 1,164,053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 10,071 19,190 29,261
本年度折舊 - 22,888 22,888
本年度減損 - 36,337 36,337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 10,071 78,415 88,486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 10,071 8,682 18,753
本年度折舊 - 19,146 19,146
其他轉(出)入 - (8,638) (8,638)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 10,071 19,190 29,261
民國104年12月31日 $ 70,942 1,004,625 1,075,567
民國103年12月31日 $ 70,942 1,063,850 1,134,792
公允價值:
民國104年12月31日 $ 1,075,567
民國103年12月31日 $ 1,134,792

本期折舊金額請詳附註十二(一)。

於民國一○三年度,本公司「昇陽寓見」完工並採地上權房屋長期租賃方式推出 ,期間約47年,爰予轉列投資性不動產。另該案地上權係於民國一○○年八月與財政 部國有財產局簽訂「新北市板橋區光環段5地號之國有土地設定地上權開發案」契約 ,存續期間至民國一五○年十月止,共五十年,每年需支付之地租依公告地價計算, 並每三年依公告地價調整。

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係以獨立評價人員(具備經認可之相關專業資格)或由本 公司以比較法(參酌房屋仲介成交行情及內政部實價登錄等資訊)綜合考量後之評價為 基礎。其公允價值評價技術所使用之輸入值係屬第三等級。

於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已提供部份投資性不動產作 為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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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短期借款

本公司短期借款明細如下:

無擔保銀行借款
$ 擔保銀行借款
合 計
$
尚未使用額度
$
利率區間
104.12.31
103.12.31

970,000
444,340
1,141,515
413,273

2,111,515
857,613

1,665,125
3,090,360
1.73%~2.63%
1.76%~2.7%

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有關流動性風險之暴 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十九)。

(九)應付短期票券

本公司應付短期票券之明細如下:

104.12.31
保證或承兌機構
利率區間
應付商業本票
中華票券
1.77%~2.51%
減:應付短期票券折價
合 計
104.12.31 104.12.31 金 額
$ 310,000
(34)
$
309,966
103.12.31
保證或承兌機構
利率區間
金 額
中華票券
2.038%
20,000
(9)
19,991
保證或承兌機構 利率區間 保證或承兌機構
1.77%~2.51% 中華票券

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應付短期票券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有關流動性風險 資訊,請詳附註六(十九)。

(十)負債準備

流動

非流動
期末餘額
104.12.31
103.12.31
$ 5,952
2,752
52,720
55,320
$
58,672
58,072

本公司於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保固準備變動表如下:

期初餘額
轉入(出)
當期新增
當期使用
期末餘額
104年度
流動
非流動
$ 2,752
55,320
3,200
(3,200)
-
600
-
-
$
5,952
52,720
104年度
流動
非流動
$ 2,752
55,320
3,200
(3,200)
-
600
-
-
$
5,952
52,720
103年度
流動 流動
非流動
2,752
43,200
-
-
-
12,500
-
(380
2,752
55,320
$ 2,752
3,200
-
-
$
5,952

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本公司之保固負債準備主要與銷售房地及承攬工 程等相關。保固負債準備係依據類似房地及工程之歷史保固資料估計,本公司預期 該負債多數係將於銷售或勞務完成之次一年度起陸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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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營業租賃

1.承租人租賃

有關本公司之重大營業租賃契約,其未來應付租金情形如下:

一年內
一年至五年
五年以上
104.12.31
103.12.31
$ 9,937
8,927
22,086
16,699
210,229
98,926
$
242,252
124,552

本公司以營業租賃承租數個辦公室、小客車及土地地上權等。租賃期間通常為 一至三年,並附有於租期屆滿之續租權。租金給付每五年調增以反映市場租金,部 分租賃依當地物價指數變動支付額外租金。另,屬土地地上權租賃期間為五十年, 每年租金係按當年度公告現值支付租金。上述未來應付租金係依財務報導日之現時 義務評估,並依民國一○四年度公告現值計算之,尚未考量未來公告現值漲幅。

本公司地上權租賃係於民國一○○年八月與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簽訂「新北市板 橋區光環段國有土地設定地上權開發案」契約,存續期間至民國一五○年十月止, 共五十年,每年需支付之權利金依公告地價計算,並每三年依公告地價調整之。

2.出租人租賃

本公司以營業租賃出租其投資性不動產,請詳附註六(七)。不可取消租賃期間 之未來應收最低租賃款情形如下:

一年內
一年至五年
五年以上
104.12.31
103.12.31
$ 12,435
6,495
14,157
14,709
137,899
114,441
$
164,491
135,645

(十二)員工福利

本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提繳 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於此計畫下本公司提撥固定金額至勞 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 為3,463千元及3,540千元,並已分別提撥3,223千元及3,197千元於勞工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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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所得稅

1.本公司之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產生
未分配盈餘加徵10%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土地增值稅
遞延所得稅利益
當期產生者
未認列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之變動
所得稅費用
.本公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之所得稅費用明
外幣財務報表換算調整
.本公司之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下
稅前淨利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土地免稅所得
未分配盈餘加徵10%
其他
合 計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額
(2)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04年度
103年度
$ -
25,582
11,103
-
215
4,968
472
24,263
11,790
54,813
(9,560)
(2,060)
(425)
-
(9,985)
(2,060)
$
1,805
52,753
細如下:
104年度
103年度
$
(3,881)
(10,094)

104年度
103年度
$ (460,150)
1,469,457
$ (78,226)
249,808
64,422
(392)
189
(221,219)
11,103
-
4,317
24,556
$
1,805
52,753
104.12.31
103.12.31
$
-
28,799
  • 2.本公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之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 3.本公司之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下:

4.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借記(貸記)損益表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借記(貸記)損益表
民國103年12月31日
負債準備
$ 9,404
570
$
9,974
$ 7,344
2,060
$
9,404
其他
合計
-
9,404
9,415
9,985
9,415
19,389
-
7,344
-
2,060
-
9,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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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遞延所得稅負債: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 11,734
(3,881)
$
7,853
$ 1,640
10,094
$
11,734
  • 5.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二年度。

  • 6.本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如下:

屬民國八十六年度以前之未分配盈餘
屬民國八十七年度以後之未分配盈餘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對中華民國居住者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104.12.31
103.12.31
$ 10,988
10,988
99,272
1,017,127
$
110,260
1,028,115
$
84,371
141,746
104年度(預計)
103年度(實際)
33.87
%
15.02
%

前述兩稅合一相關資訊係依據財政部民國一○二年十月十七日台財稅第 10204562810號函規定處理之金額。

(十四)資本及其他權益

1.資本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及實收股本總額分別為1,350,000千 元及1,298,000千元,每股面額10元,分別為135,000千股及135,000千股。於民國一○ 二年三月二十一日經合併發行新股179,160千股及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經董事會通過 辦理現金增資50,000千股後,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額定及實 收股本總額分別為5,000,000千元及3,523,143千元。

2.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發行股票溢價
現金增資員工認股
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104.12.31
103.12.31
$ 750,000
750,000
2,983
2,983
49,356
49,356
$
802,339
802,339

-173-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依民國一○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 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 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 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 超過實收資本額10%。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當期淨利,應先彌補虧損,如尚有餘額應依 法提列10%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盈 餘加計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數及當年度未分配盈餘調整數,為累積可分配盈餘, 由董事會提撥適當數額,擬具盈餘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惟其中員工紅 利不低於2%、不高於10%及董事、監察人酬勞不高於3%,其餘全部分派股東紅利 ;其中現金股利應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百分之十。

本公司現處於業務擴充階段,董事會對於盈餘分派議案之擬具,應考慮公司未 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之需求,得優先保留所需資金嗣以後年度有充足資金時再 行分派。

依民國一○四年五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員工紅利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已不屬 於盈餘分配項目,本公司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前配合修改公司章程。 (1)法定盈餘公積

依民國一○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10%為法定 盈餘公積,直至與資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 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25%部分為限。

(2)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於首次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未有因選擇適用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第一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豁免項目,而依規定以轉換 日公允價值作為認定成本而增加保留盈餘之金額之情形,故免依金管會民國101年 4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令規定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3)保留盈餘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實際配發金額分別為27,000千 元及7,000千元,與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估列金額並無差異,相關 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本公司於民國一○四年六月十二日經股東常會決議民國一○三年度盈餘分配 案,有關分派予業主之股利如下:

現 金

103 年度 配股率(元) 金 額 $ 1.00 352,314

-174-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4.其他權益

民國104年1月1日
本公司
子公司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3年1月1日
本公司
子公司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每股盈餘
本公司基本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員工股票紅利之影響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其 他
合 計
$ 57,289
-
57,289
(11,828)
-
(11,828)
(7,121)
-
(7,121)
$
38,340
-
38,340
$ 8,009
(1,914)
6,095
29,028
-
29,028
20,252
1,914
22,166
$
57,289
-
57,289
104年度
103年度
$
(461,955)
1,416,704
352,314
352,314
$
(1.31)
4.02
$
1,416,704
352,314
1,327
353,641
$
4.01

(十五)每股盈餘

(十六)收 入

本公司之收入明細如下:

房地銷售收入
投資性不動產租金收入
其他營業收入
已實現利息收入
104年度
103年度
$ 167,965
4,027,032
10,841
9,064
32,039
25,932
4,994
1,717
$
215,839
4,063,745

-175-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十七)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度係稅前淨損,爰未予估列員工酬勞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若次年度通過發布財務報告日後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並將該變動之影響 認列為次年度損益。

(十八)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1.本公司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放款及其他利息收入
104年度
103年度
$ 373
1,991
14,577
891
$
14,950
2,882

2.其他利益及損失

本公司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外幣兌換利益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利益
減損損失
其他收入
其他支出
財務成本
本公司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利息費用
減:利息資本化
融工具
金融工具之種類
(1)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合 計
104年度
103年度
$ 878
486
134
26
(18,488)
(169,404)
23,539
1,303
(3,796)
(9,461)
$
2,267
(177,050)
104年度
103年度
$ 31,560
13,260
(21,800)
(3,283)
$
9,760
9,977
104.12.31
103.12.31
$ 242,660
179,011
117,971
45,860
637,592
287,011
345,433
4,224
$
1,343,656
516,106
  • 3.財務成本

(十九)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之種類

-176-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2)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應付款項(含其他應付款)
合 計
104.12.31
103.12.31
$ 2,111,515
857,613
309,966
19,991
313,804
431,400
$
2,735,285
1,309,004

2.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及 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最大信用暴險金額分別為1,343,656千元及516,106千元 。

(2)減損損失

報導日應收款項之帳齡分析為:

未逾期
逾期91~360天
逾期超過一年
104.12.31
總 額
減 損
$ 117,971
-
-
-
-
-
$
117,971
-
103.12.31
總 額
$ 117,971
-
-
$
117,971
總 額
減 損
45,860
-
-
-
-
-
45,860
-

3.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1041231
非衍生金融負債
擔保銀行借款
無擔保銀行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應付款項
存入保證金
1031231
非衍生金融負債
擔保銀行借款
無擔保銀行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應付款項
存入保證金
帳面金額
$ 1,141,515
970,000
309,966
152,196
566
$ 2,574,243
$ 413,273
444,340
19,991
431,400
1,177
$ 1,310,181
合 約
現金流量
1,214,391
980,714
310,000
152,196
566
2,657,867
447,043
450,505
20,000
431,400
1,177
1,350,125
6個月
以內
72,248
508,910
310,000
152,157
566
1,043,881
6,555
108,799
20,000
215,910
1,177
352,441
6-12個月
193,595
471,804
-
39
-
665,438
78,453
341,706
-
115,490
-
535,649
1-2
19,670
-
-
-
-
19,670
21,146
-
-
100,000
-
121,146
2-5
超過5
895,901
32,977
-
-
-
-
-
-
-
-
895,901
32,977
329,209
11,680
-
-
-
-
-
-
-
-
329,209
11,680

-177-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 顯著不同。

4.匯率風險

本公司於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皆未有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 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5.利率分析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 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 本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1%,此亦 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 1%,於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民國 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之淨利將減少或增加24,215千元及8,776千元。

6.公允價值

  • (1)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

本公司之管理階層認為本公司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於個

體財務報表中之帳面金額皆趨近於其公允價值,未有重大差異。

  • (2)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本公司對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依下列方式決定:

  • a.上市(櫃)公司股票等係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及金融 負債,其公允價值係分別參照市場報價決定。

  • b.除上述外之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依照以現金流量折現分析 為基礎之一般公認定價模式決定。

(3)公允價值層級

本公司皆以第一級分析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所稱第一級係指相同資 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二十)財務風險管理

  • 1.概 要

本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信用風險

(2)流動性風險

(3)市場風險

  • 本附註表達本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本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

  • 、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個體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178-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2.風險管理架構

董事會全權負責及監督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架構。董事會負責及控管本公司之風 險管理政策,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運作。

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係為辨認及分析本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設定適當風險 限額及控制,並監督風險及風險限額之遵循。風險管理政策及系統係定期覆核以反 映市場情況及本公司運作之變化。本公司透過訓練、管理準則及作業程序,以發展 有紀律且具建設性之控制環境,使所有員工了解其角色及義務。

本公司設有監察人監督管理階層如何監控本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之遵循, 及覆核本公司對於所面臨風險之相關風險管理架構之適當性。內部稽核人員協助本 公司監察人扮演監督角色。該等人員進行定期及例外覆核風險管理控制及程序,並 將覆核結果報告管理階層。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 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本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 (1)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 本公司之信用風險暴險主要受每一客戶個別狀況影響。惟未有重大顯著集中

  • 之虞;且本公司係透過公開市場與信用良好之交易相對人往來,預期交易相對人 不致發生違約,故發生信用風險之可能性低微。

  • 本公司之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之主要對象為一般客戶。若有被評定為高風

  • 險之客戶則被歸屬於受限制客戶名單並予監控,且未來與該等客戶之銷售須將以 預收基礎為之。

    • 本公司設置有備抵呆帳帳戶以反映對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已發生損失之估
  • 計。備抵帳戶主要組成部分包含了與個別重大暴險相關之特定損失組成部分,及 為了相似資產群組之已發生但尚未辨認之損失所建立之組合損失組成部分。組合 損失備抵帳戶係根據相似金融資產之歷史付款統計資料決定。

(2)投 資

  • 銀行存款、固定收益投資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本公司財務部門

  • 衡量並監控。由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資等 級及以上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 用風險。

(3)保 證

  • 本公司政策規定僅能提供財務保證予具控制力之子公司。截至民國一○四年

  • 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已提供之對外背書保證分別為850,000千元及 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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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4.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本公司營運並減輕 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本公司管理階層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使用狀況並確保借款合約 條款之遵循。

銀行借款對本公司而言係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未動用之短期銀行融資額度分別為1,665,125千元及3,090,360千 元。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本公 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暴 險程度於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本公司並無為管理市場風險而從事任何衍生工具交易。

(1)匯率風險

借款利息係以借款本金幣別計價。一般而言,借款幣別係與本公司營運產生 之現金流量之幣別相同,主要係新台幣。於此情況,提供經濟避險而無須簽訂衍 生工具,因此本公司並未採用避險會計。

(2)利率風險

本公司藉由維持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組合並定期評估,以確保採用最符合 成本效益之策略。

(3)其他市價風險

本公司未積極交易上市櫃權益證券,故未有重大權益價格暴險。

(廿一)資本管理

董事會之政策係維持健全之資本基礎,以維繫投資人、債權人及市場之信心以及 支持未來營運之發展。資本總額係權益之全部組成部(亦即本公司之股本、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及非控制權益)加上淨負債。董事會控管資本報酬率,同時控管普通股股 利水準。

報導日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負債總額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淨負債
權益總額
調整後資本
負債資本比率
104.12.31
103.12.31
$ 2,975,891
1,453,716
(242,660)
(179,011)
2,733,231
1,274,705
5,064,385
5,898,377
$
7,797,616
7,173,082
%
35.05
%
17.77

-180-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七、關係人交易

一 ( )母子公司間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明細如下:

名 稱
設立地
新東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新東陽營造)
台灣
昇陽國際置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國際置地)
台灣
昇陽置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昇陽置地)
台灣
Great Harbor Limited(以下稱G.H.)(註)
薩摩亞
成都盛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稱成都盛陽)
大陸
業主權益(持股%)
104.12.31
103.12.31
%
70.11
%
70.11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51.00
%
51.00
%
51.00
%
51.00
  • 註:為配合集團業務發展,於民國一○三年四月透過投資第三地區公司G.H.以間接赴大陸地 區參與投資成都盛陽,於民國一○三年四月起陸續匯出投資款,業已全數支付。

(二)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為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之最終控制者。

(三)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本公司發包工程或設計予關係人之金額如下:

104年度 性質
合約總價
發包工程$ 352,905
發包工程
81,430
$
434,335
建築設計$
32,529
發包工程$ 309,275
發包工程
7,025
$
316,300
建築設計$
32,529
本期計價金額
52,395
5,793
58,188
1,801
73,354
5,058
78,412
3,542
已計價金額
本期進貨
52,395
52,395
10,851
6,286
63,246
58,681
16,025
1,801
309,275
73,354
5,058
5,058
314,333
78,412
14,224
3,542
子公司
其他關係人
其他關係人
103年度
子公司
其他關係人
其他關係人

本公司對上述公司之進貨價格與本公司向一般廠商之進貨價格無顯著不同。其 付款期限為一至二個月,與一般廠商並無顯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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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2.債權債務情形

本公司與關係人間之債權債務情形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應收帳款
子公司

其他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
子公司
應付帳款
子公司

其他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
本公司之主要管理階層
104.12.31
103.12.31
$ 30,516
20,076
1,540
-
$
32,056
20,076
$
14,089
651
$ 39,413
49,602
5,262
8,185
$
44,675
57,787
$
334
257
  • 3.於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本公司與關係人間之租賃情形如下:
104年度 標的物 期 間 收付方式 租金收(支)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者 台北市忠孝東路部分辦公室 104.01.01~105.12.31 一次支付 $ (1,224)
其他關係人 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289號11樓 104.01.01~105.12.31 $ (2,263)
子公司 台北市忠孝東路部分辦公室 104.01.01~105.12.31 一次收足 $ 3,617
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289號11樓 103.01.01~104.12.31 $ 17
$ 17
103年度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者 台北市忠孝東路部分辦公室 102.01.01~103.12.31 一次支付 $ (1,224)
其他關係人 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289號11樓 103.01.01~103.12.31 $ (2,263)
子公司 台北市忠孝東路部分辦公室 103.01.01~103.12.31 一次收足 $ 3,620
台北市仁愛段一小段23地號車位103.01.01~103.12.31 $ 137
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289號11樓 103.01.01~104.12.31 $ 17
$ 17

4.對關係人放款

本公司資金貸與關係人實際動支情形如下:

關係人名稱
子公司
103年度
實際動支
金 額
$
250,000
最高餘額
250,000
期末餘額
利率
利息收入
-
2.896%
836
  • 5.本公司與關係人簽訂業務委託經營契約,由本公司派員協助其營建個案之工作事項 ,並按月以固定酬勞方式計價。於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之服務收入分別為 31,409千元及21,697千元。另,於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本公司因銷售房 地及管理支付予關係人之推銷及管理費等各項費用分別為1,333千元及1,639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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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

  • (1)本公司於民國一○二年十二月間與其他關係人簽訂合資興建大樓之投資協議書, 就都市更新案中之共同負擔費用,約定雙方各依40%及60%之比例共同負擔。於 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依共同負擔比例計 支付該關係人已墊付之金額分別為79,385千元及零千元。另,於民國一○四年八 月,前揭合資興建案新建工程已委包予本公司之子公司-新東陽營造。

  • (2)於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因發包工程予子公司及其他 關係人而收取之存入保證票據金額分別為211,857千元、53,639千元及172,752千元 、 185,227千元。

  • (3)於民國一○四年十一月,為配合成都盛陽辦理融資之需,爰由本公司為G.H.背書 保證新台幣8.5億元並以存款設質擔保(帳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及非流動),再由 成G.H.為成都盛陽提供融資保證。於民國一○四年度,本公司按年利率12%向 G.H.收取前述保證服務費14,089千元;於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尚未收訖 ,帳列其他應收款項下。

(四)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如下:

短期員工福利
退職後福利
104年度
103年度
$ 13,334
96,284
501
708
$
13,835
96,992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銀行借款
投資性不動產

存貨-建設業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及非流動
為子公司融資保證
104.12.31
103.12.31
$ 104,224
105,155
1,053,695
1,112,836
2,329,473
2,410,917
853,000
-
$
4,340,392
3,628,908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 ( )或有負債:

  • 1.本公司為所推出工程與客戶簽訂之預售及成屋之銷售合約價款如下:
已簽訂之銷售合約價款
已依約收取金額
2.本公司未使用信用狀之額度如下:
未使用之信用狀
104.12.31
103.12.31
$
39,902
157,486
$
6,778
72,193
104.12.31
103.12.31
$
-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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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本公司依工程合建等而提供之存出保證金如下:

依約已存出之保證金

104.12.31 103.12.31
$ 125,729 415,774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一 ( )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 能 別
性 質 別

104年度

104年度

104年度
103年度 103年度 103年度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折舊費用
折耗費用
攤銷費用
$ -
-
-
-
22,888
-
-
68,354
6,978
3,463
2,193
5,605
-
322
68,354
6,978
3,463
2,193
28,493
-
322
-
-
-
-
19,146
-
-
260,335
6,300
3,540
6,219
5,643
-
273
260,335
6,300
3,540
6,219
24,789
-
273

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平均員工人數分別為 71人及 72人。

  • (二)營運之季節性:

本公司之營運不受季節性或週期性因素影響。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 (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四年度本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 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 1.資金貸與他人:無。

  • 2.為他人背書保證:


背書保
證者公
司名稱
被背書保證對象
公司名稱
關係
被背書保證對象
公司名稱
關係
對單一企
業背書保
證 限 額
本期最高
背書保證
餘 額
期末背
書保證
餘 額
實際動
支金額
以財產擔
保之背書
保證金額
累計背書保證金
額佔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
背書保
證最高
限額(註)
屬母公司
對子公司
背書保證
屬子公司
對母公司
背書保證
屬對大陸
地區背書
保 證
公司名稱
0 昇陽建設 Great Harbor
Limited
2
$
5,064,385 850,000 850,000 850,000 850,000 %
16.78
5,064,385 Y N N
1 Great Harbor
Limited
成都盛陽 2 5,064,385 746,753 746,753 746,753 - %
14.75
5,064,385 Y N Y
  • 註:本公司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為限,其中對單一企業之背書保證限額不得超過本 公司淨值,對各企業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150%為限。

  •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無。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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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四年度本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投資公司
名 稱
被投資公司
名 稱
所在
地區
主要營
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備註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千股) 比率 帳面金額
昇陽建設 新東陽營造 台灣 土木建築工程承
攬業等
$ 108,700 108,700 11,358 %
70.11
183,954 78,371 53,401
" 昇陽國際置地 台灣 住宅及不動產開
發租售業等
180,000 180,000 18,000 %
100.00
162,471 (4,850) (4,850)
" 昇陽置地 台灣 住宅及不動產開
發租售業等
80,000 70,000 8,000 %
100.00
70,781 (4,279) (4,279)
" 統富開發 台灣 住宅及不動產開
發租售業等
20,000 20,000 2,000 %
20.00
19,933 11 2
" Masque 英屬維京群島 一般投資業 633,875 633,875 2 %
60.00
553,400 (105,378) (63,227)
" Great Harbor
Limited
薩摩亞 一般投資業 1,044,112 1,044,112 16 %
51.00
698,249 (649,561) (360,001)
新東陽營造 上陽建設 台灣 住宅及不動產開
發租售業等
1,250 1,250 125 %
50.00
1,666 - -

(三)大陸投資資訊:

  • 1.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等相關資訊:
大陸被投資
公 司 名 稱
主要營業
項 目
實 收
資本額
投資
方式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之持股比例
本期認
列投資
損 益
期末投
資帳面
價 值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投資收益
匯出 收回
成都漢飛房地產
開發有限公司
住宅及不動
產開發租售
業等
$ 1,044,450
(US33,000)
註1 683,640
(US21,600)
-
-
-
-
683,640
(US21,600)
(105,728)
(US(3,331))
60.00 % (63,437)
(US(1,999))
501,640
(US15,282)
-
成都盛陽房地產
開發有限公司
房地產開發 1,550,850
(US49,000)
註2 1,091,925
(US34,500)
-
-
-
-
1,091,925
(US34,500)
(612,119)
(CNY(121,621))
51.00 % (322,248)
(CNY(64,027))
781,757
(CNY156,508)
-
  • 註1:係本公司持有之合資公司再轉投資。

  • 註2:係本公司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Great Harbor Limited.間接投資。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1,841,483
(US56,100)
2,193,038
(US66,810)
3,540,576
  • 註:所列金額係按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匯率US$1=NT$32.825,

    • US$1=RMB$0.1522換算。
  • 3.與大陸被投資公司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 (1)請詳(一)2說明。

  • (2)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度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於編製合 併報告時業已沖銷),請詳「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之說明。

十四、部門資訊

請詳民國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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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76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