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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TY Annual Report 2014

Nov 14, 2014

52309_rns_2014-11-14_922cfdf1-fb6b-4ff6-a02a-84950cc1ff71.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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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陽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

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重編後)十二月三十一日 (內附會計師查核報告)

公司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89號11樓 話:(02)2777-1355 雷


_頁
一、封
1
二、目
$\overline{2}$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3
四、資產負債表 4
五、綜合損益表 5
六、權益變動表 6
七、現金流量表 7
八、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8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8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8\sim10$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1 - 21$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1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2 - 40$
(七)關係人交易 $41 - 44$
(八)質押之資產 44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44 - 45$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45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45
$(+) =$
$45 - 46$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46 - 47$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47
3.大陸投資資訊 48
(十四)部門資訊 $-48$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49 - 54$

目 錄

$\hat{\mathcal{A}}$

$\sim$

$\hat{\mathcal{L}}_{\text{max}}$

$\ddot{\phantom{0}}$

$\mathcal{L}^{\text{max}}{\text{max}}$ , where $\mathcal{L}^{\text{max}}{\text{max}}$

$\mathcal{L}^{\text{max}}{\text{max}}$ , where $\mathcal{L}^{\text{max}}{\text{max}}$

Contract Contract

$\hat{\mathcal{A}}$

要侯建業群合會計師事務府 KPMG

台北市11049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11049, Taiwan, R.O.C.

Telephone 電話 +886 (2) 8101 6666 Fay 傅真 +886 (2) 8101 6667 Internet 綱址 www.kpmg.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重編後)十二月三十一 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重編後)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 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之編製係管理階層 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個體財務報告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 以合理確信個體財務報告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個體財務報告 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 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個體財務報告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 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 績效與現金流量。

如財務報告附註四(二).3及十二(三)所述,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民 國一〇二年三月二十一日為合併基準日,以1.7:1之換股比例發行普通股合併昇陽建設企業股 份有限公司。昇陽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係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三號之規定採收購法之會 計處理,編製民國一〇二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本會計師並於民國一〇三年三月十日出具修正式 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昇陽建設企業(原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於申請上市案審查過程,將前 述併購交易變更為共同控制下之企業合併,並採帳面價值法,爰重編民國一〇二年度個體財務 報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師: 計

俞孝區

證券主管機關 (88)台財證(六)第18311號 金管證審字第1020000737號 核准簽證文號 或 一〇四 年 三 月 十二 $\overline{H}$ 民.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2.12.31(重编後)
103.12.31
$\sqrt{6}$


$\delta_{\rm 0}^{\prime}$
簿
20
1,713,273
$\Box$
857,613
5
19,991 2,494
3,593
4
346,601
$\sim$
118,569
3
282,839
57,787
$\mathbf 2$
114,558
251,451
78,850 2,752
ï
2,752
$\frac{6}{2}$
1,388,943
72,245
25,091
1,484
46
3,955,401
$\frac{8}{3}$
1,385,485
43,200
55,320
1,640
11,734
ı
476
1,177
45,316
68,231
47
4,000,717
$^{19}$
1,453,716
42
3,523,143
48
3,523,143
$\overline{10}$
802,339
$\equiv$
802,339
94,070
$\overline{c}$
1,515,606
6,095
57,289
53
4,425,647
$\overline{8}$
5,898,377
100
8,426,364
$\frac{100}{2}$
8 7,352,093
陽建設企業 [原東圖開發]取 份有限公司
○三輪網網開門=1-=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附註六(七))
210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六(八)
2110
應付票據(附註七(三)
2150
應付帳款
217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七(三))
2180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附註七(三))
2200
當期所得稅負債
2230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六(九))
2250
预收款项
2310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2399
非流動負債: 負債準備-非流動(附註六(九))
255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二))
2570
存入保證金
2645
負債總計 椎益(附註六(十三)): 股本
3100
資本公積
3200
保留盈餘
3300
其他權益
3400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事本真重果 $\frac{9}{6}$ 21 55 ε S 86 12 Ŧ, $\overline{4}$ $\frac{100}{2}$
$\frac{1}{2}$

102.12.31(重编後)
1,764,695 209 114,265 116,457 4,621,454 207,466 422,295 12,707 7,259,548 957,890 120,518 78,965 165 7,344 1,708 1,166,816 8,426,364
$\frac{5}{6}$ 45 4 53 29 $\mathcal{L}$ $\overline{16}$ t 47 $\frac{100}{2}$
103.12.31 ế
179,011
S
625 21,355 23,880 12,492 3,344,730 74,271 287,011 498 3,943,873 2,143,499 115,576 1,134,792 725 9,404 4,224 3,408,220 S 7,352,093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100
應收票據(含關係人)淨額(附註七(三))
1150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淨額(附註七(三))
1170
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附註七(三))
1200
當期所得稅資產
1220
存货-建設業(附註六(二)及八)
1320
预付款项
1410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八及九)
1476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1479
非流動資產: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三))
155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五)及八)
160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六)及八)
1760
無形資產
1780
逃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二))
1840
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1980
資產總計

會計主管:

REAL 董事長:

昇陽建設企業(原計場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日 四 天王 ラ

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三日時第3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3年度 102年度(重編後)

%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五)及七(三)) \$4,063,745 100 5,773,407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七(三)) 1,939,156 48 3,394,323 59
5910 減:未實現銷貨損益 139 $\mathcal{L}_{\mathcal{A}}$ $\blacksquare$
營業毛利 2,124,450 52 2,379,084 41
營業費用(附註七(三)):
6100 推銷費用 188,055 5 278,428 5
6200 管理費用 278,754 $\overline{7}$ 187,142 3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346 6,802
473,155 12 472,372 8
營業淨利 1,651,295 40 1,906,712 33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附註六(十六)) 2,882 9,995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十六)及七(三)) (177,050) (4) 53,695 $\mathbf{1}$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六(十六)) (9, 977) (28, 855)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2,307 (42,669) (1)
(附註六(三))
(181, 838) (4) (7,834)
7900 税前淨利 1,469,457 36 1,898,878 33
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二)) 52,753 1 92,049 $\sqrt{2}$
本期淨利(淨損) 1,416,704 35 1,806,829 31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60 確定福利計畫精算利益(損失) 869
838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 66,119 $\overline{2}$ 9,649
益份額
8399 減: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關之所得稅 10,094 1,640
8300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56,025 $\overline{2}$ 8,878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472,729 37 1,815,707 31
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四))

$\frac{\text{S}}{\text{S}}$ = $\frac{4.02}{4.01}$ = 基本每股盈餘(元) 6.33 稀釋每股盈餘(元)

(請詳閱後附個體 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

權益總計 600,840 1,806,829 8,878 1,815,707 (389, 400) 1,103,850 2,983 1,250,000 41,667 4,425,647 1,416,704 56,026 ,472,730 5,898,377
單位:新台幣千元 $\frac{1}{10}$
(2, 783) 8,878 8,878 6,095 ı 51,194 51,194 57,289
其他權益項目
(2.783) ï 869 869 (1,914) 1,914 1,914 ı
E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 簿
J. 8,009 8.009 8,009 49,280 49,280 57,289
日至十二月三十 $rac{1}{4}$
(702,066) 1,806,829 1,806,829 (389, 400) (621, 293) ı 94,070 1,416,704 4,832 ,421,536 1,515,606
[原耳陽開發] 股份有限公司 保留盈餘 未分配
,141,988 1,806,829 1,806,829 (47, 569) (389, 400) (621, 293) (393, 421) 1,416,704 4,832 ,421,536 1,028,115
權器基 法定盈 餘公積 439,922 ı 47,569 487.491 ı 487,491
昇陽建設企業 資本公積 7,689 2,983 750,000 41,667 802,339 ı 802,339
民國一〇三年及 普通股 股本 1,298,000
$\varphi$
ı $\mathbf{H}$ 1,725,143 500,000 j. 3,523,143 3,523,143
民國一〇二年一月一日餘額 本期淨利(重編後)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組織重組影響數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數 現金增資 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民國-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重編後)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短票 會計主管:

(請詳胤後將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 日日日
日日日 $\sim 6$

NEW YORK 董事長:

昇陽建設企業(原昇||蝦購發)股份有限公司
|現在日本社会
|現在現在開拓店子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3年度 102年度(重編後)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 \$
1,469,457
1,898,878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24,789 6,103
攤銷費用 273 458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 (26) (417)
利息費用 9,977 28,855
利息收入 (2,882) (9,995)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2,983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利益)之份額 (2,307) 42,669
減損損失 169,404 10,071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199,228 80,727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減少 26 90,542
應收票據(增加)減少 (416) 12,072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減少 92,910 21,796
其他應收款減少 92,465 21,840
存貨減少 205,034 1,633,136
預付款項減少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133,138 266,556
12,209 (2,212)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增加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34, 12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501,246 2,043,730
應付票據增加(減少)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減少 1,099
(453, 084)
(1, 475)
(250, 984)
其他應付款項增加(減少) 138,347 (135, 927)
負債準備增加 12,120 27,752
預收款項減少 (1,316,698) (795, 516)
其他流動負債(減少)增加 (23,607) 466
應計退休金負債減少 (24,205)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1,641,823) (1, 179, 88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1, 140, 577) 863,841
調整項目合計 (941, 349) 944,568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528,108 2,843,446
收取之利息 2,995 3,701
支付之利息 (14, 714) (29, 588)
支付之所得稅 (146, 155) (27,680)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370,234 2,789,879

昇陽建設企業(原料場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所長長毛肉
現金所事業主義) 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三到時再至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3年度 102年度(重編後)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173,973) (729, 875)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701) (2, 583)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2,516) 332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增加 (93,000)
取得無形資產 (550) (650)
取得子公司現金股利 56,790 21,059
組織重組取得現金數 368,128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120,950) (436, 589)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償還短期借款 (1,951,940) (4,869,100)
舉借短期借款 1,096,280 3,306,192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減少) 19,991 (49, 941)
存入保證金增加(減少) 701 93
發放現金股利 (389, 400)
現金增資 1,250,000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834,968) (752, 156)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1, 585, 684) 1,601,134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764,695 163,561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S
179,011
1,764,695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原弘如洋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昇陽開發)設立於民國八 十二年三月,經營各種西藥、醫療器材等買賣業務,於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十八日起於財團 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掛牌買賣,又於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轉於台灣證券交 易所掛牌交易。自民國九十七年度起增加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及不動產買賣等業務。

昇陽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昇陽建設)於民國七十六年九月二十四日奉准設立 ,係以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商業大樓之出租出售為主要業務。

昇陽開發與昇陽建設為響應政府鼓勵企業併購經營之政策,暨提升整體資源運用效益 、擴大經營規模,爰依「企業併購法」進行企業合併;於民國一〇一年十一月九日分別經 雙方股東臨時會通過在案,並奉金管會函示依法於民國一〇二年一月二十四日申報生效。 依雙方合併契約書所約載之換股比例為每1.7股昇陽開發普通股換發1股昇陽建設普通股; 合併基準日定為民國一〇二年三月二十一日。合併後,法律上以昇陽開發為存續公司,昇 陽建設為消滅公司;存續公司並於一〇二年四月三日經經濟部核准變更名稱為「昇陽建設 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註冊地址為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89號11樓 。相關會計處理請詳附註四(二).3說明。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〇四年三月十二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尚未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2013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民國一〇三年四月三日金管證 審字第1030010325號令,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應自民國一○四年起全面採用經金管 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2013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不包含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 金融工具 : )編製財務報告,相關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TASR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比 2010年7月1日
較揭露對首次採用者之有限度豁免」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嚴重高度通貨膨脹及首次採用 2011年7月1日
者固定日期之移除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政府貸款」 201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一金融資產之移轉」 2011年7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一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 2013年1月1日
互抵」
1 A SB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 2013年1月1日
(投資個體於2014
年1月1日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聯合協議」 201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201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衡量」 201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2012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遞延所得稅:標的資產之回收」 201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訂「員工福利」 201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訂「單獨財務報表」 201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之修正「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 2014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0號「露天礦場於生產階段之剝除成本」 2013年1月1日

經評估後本公司認為除下列各項外,適用2013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不致對財 務報告造成重大變動:

1.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員工福利」

該準則主要修正以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乘以折現率決定淨利息,並用其取 代準則修訂前之利息成本及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刪除精算損益得採「緩衝區法」 或發生時一次列入損益之會計政策選擇,並規定精算損益應於發生時列入其他綜合 損益、前期服務成本應於發生時認列為損益,不再於符合既得條件前之平均期間內 按直線法分攤認列為費用,另企業係於不再能撤銷離職福利之要約或於認列相關重 組成本之孰早者認列離職福利,而非僅於已明確承諾相關離職事件時,始應認列離 職福利為負債及費用等。此外增加確定福利計書之揭露規定。

2.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

該準則取代原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合併及單獨財務報表」有關合併財務報告 之規定,將原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更名為「單獨財務報表」,並廢止解釋公告第12 號「合併:特殊目的個體」之規定,對控制重新定義,對被投資公司之投資於同時 符合三項控制要素時,始具控制。

3.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之表達」

該準則修正其他綜合損益之表達方式,將列示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依性質分 類為「後續不重分類至損益」及「後續將重分類至損益;兩類別。該修正同時規定 以稅前金額列示之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其相關稅額應隨前述兩類別予以單獨列示。 本公司將依該準則改變綜合損益表之表達方式。

$\sim$ 9 $\sim$

4.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該準則整合各號準則對企業所持有子公司、聯合協議、關聯企業及未納入合併 財務報告之結構型個體之權益之揭露規定,並要求揭露相關資訊。本公司將依該準 則增加有關合併個體及未合併個體之資訊揭露。

5.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衡量」

該準則定義公允價值,建立公允價值衡量之架構,並規範公允價值衡量相關揭 露。經評估該準則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無重大影響,並將依規定增加公允 價值衡量相關揭露。

(二)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 影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2013年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IASB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2016年1月1日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及國際會 2016年1月1日
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個體:合併報表例外規定之適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處理聯合營運權益之取得」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7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計畫」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之修正「闡明可接受 2016年1月1日
之折舊及攤銷方法」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之修正「生產性植物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2014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2014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及避險會計 2014年1月1日
之持續適用」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2014年1月1日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 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第之彙總說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政 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 導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 (二)編製基礎
  •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重要項目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
  • (2)確定福利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加計未認列前期服務成本與未認列精算損失,減 除未認列精算利益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及
  • (3)企業合併:因收購而取得之可辨認資產、承擔之負債及被收購者之非控制利益。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每一個體均係以各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個 體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一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 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3.組織重組:
  • (1)如附註一所述,有關本公司合併案之會計處理係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三號之 規定採收購法之會計處理(即按公允價值入帳)。惟本公司於申請上市案審查過程 ,將前述併購交易變更為共同控制下之企業合併,並採用帳面價值法為合併基準 日之資產負債入帳會計處理。
  • (2)昇陽建設自始即為昇陽開發之母公司,故於該合併案前,昇陽建設即已控制昇陽 開發;依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規定,合併財務報告應納入母公司之所有子公司, 即以單一經濟個體方式表達集團財務報告。爰此,合併公司於企業合併日前之集 團財務報告係為以昇陽建設為編製主體所出具之合併財務報告。
  • (3)另,本公司之合併案雖屬共同控制下之組織重組,惟合併前昇陽建設已取得對昇 陽開發之控制力、及合併後昇陽建設取得存續公司超過半數之表決權等,基於合 併前後之最終控制力及事實未有重大改變,且該合併案係採權益交換,故除資本 結構外之業主權益皆係昇陽建設財務報表之延續。另,反映會計上被收購者之資 本調整,應追溯調整會計上收購者之法定資本以反映會計上被收購者之法定資本 ,且合併財務季報告中所表達之比較資訊亦應追溯調整,以反映會計上被收購者 之法定資本。

$(\equiv)$ 外 弊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報導期間結束日(以下稱報導日) 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其兌換損益係指期初以功能性 貨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調整當期之有效利息及付款後之金額,與依外幣計價之攤 銷後成本按報導日匯率換算金額間之差異。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 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重新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 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除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外,其餘係認列為損益。

2.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所產 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 ,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 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3.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避險

本公司未對國外營運機構之功能性貨幣與合併公司之功能性貨幣間產生之外幣 換算差異均採用避險會計。

(四)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1.預期於本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4.現金或約當現金,惟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用以交換、清償負債或受 有其他限制者。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1.預期將於本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4.本公司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延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之條款 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五)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六)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係於本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1.金融資產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放款及應收 款等。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係指持有供交易或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係因其取得或發生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或再買回 。此類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衡量,交易成本於發生時認列為損益 ;後續評價按公允價值衡量,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包含相關股利收入及利 息收入)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損益」。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 理。

此類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 投資,則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列報於「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mathbf{1}^{-\mathbf{0}}$

(2)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款金額之金融資 產,包括應收款項及其他應收款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原始認列時按公允 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減除 減損損失衡量,惟短期應收款項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依交易慣例 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利息收入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收入。

(3) 金融資產減損

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每個報導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 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件,致使該資產之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金融資產減損之客觀證據包括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如利 息或本金支付延滯或不償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 , 及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等。此外, 備供出售權益投資 之公允價值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其成本時,亦屬客觀之滅損證據。

針對應收帳款個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以組合基礎評估減損。應收款組合 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合併公司過去收款經驗、該組合超過平均授信期間之延 遲付款增加情況,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 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 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之相似資產市場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該減損損失 於後續期間不得迴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 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 。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 於捐益。

當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時,若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少,且該減少 客觀地連結至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予以迴轉認列於損 益,惟該投資於減損迴轉日之帳面金額不得大於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應有之攤銷 後成本。

減損損失及迴升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4)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 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總額加計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之金額間 之差額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收入/什項支出。

當非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本公司以移轉日各部分之相對公允價值為 基礎,將該金融資產之原帳面金額分攤至因持續參與而持續認列之部分及除列之 部分。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帳面金額與因除列部分所收取之對價加計已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中分攤予除列部分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益 ,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收入/什項支出。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之累計利益或損失,係依其相對公允價值分攤予持續認列部分與除列部分。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 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與金融負債相關之利息及損失或利益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 支出項下之財務成本。

金融負債於轉換時重分類為權益,其轉換不產生捐益。

(2)其他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包括長短 期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 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未資本化為資產成本之 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財務成本。

(3)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 下之其他收入/什項支出。

(4)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合併公司有法定權利進行互抵及有意圖以淨額交割 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七)存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 發生之取得必要支出及借款資本化成本。

净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宗成 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淨變現價值之釐定方法如下:

1.營建用地,淨變現價值係參照管理當局按當時市場情況之估計。

  • 2.在建工程:淨變現價值為估計售價(根據當時市場情況)減去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 及銷售費用為計算基礎。
  • 3.待售房地:淨變現價值為估計售價(根據當時市場情況)減去於銷售房地時所產生之 估計成本。
  • (八)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力但未達控制能力者。 本公司持有被投資公司20%至50%之表決權時,即假設具有重大影響力。

於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認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 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商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個體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力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力之日止,於進行與 本公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調整後,本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益及 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

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已於本公司對該被投資公司之 權益範圍內予以消除。未實現損失之消除方法與未實現利益相同,但僅限於未有減損 證據之情況下所產生。

當本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關聯企業之權益時,即停 止認列其捐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款項之範圍 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九)投資子公司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對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係採權益法評價。在權 益法下,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 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權益交 易處理。

(十)合資權益

聯合控制個體係指本公司藉由與其他合資控制者間之合約協議以約定其策略性財 務與營運決策必須取得分享控制者之一致共識,而對其具有聯合控制能力之企業。本 公司對於聯合控制個體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

(十一)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指持有供賺取租金或資產增值或二者兼具,而非供正常營業出售 、用於生產、提供商品或勞務或作為行政管理目的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原始認列 時以成本衡量,後續衡量亦按成本模式處理,於原始認列後以可折舊金額計算提列折 舊費用,其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比照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規定。成本包含可直 接歸屬於取得投資性不動產之費用,自建之投資性不動產成本包含原料及直接人工、 為使投資性不動產達到可使用狀態之任何可直接歸屬之其他成本及借款資本化成本。

當投資性不動產用途變更而重分類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時,以變更用途時之帳 面金額予以重分類。

(十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認列及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成本減除累計折舊與累計 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成本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資產之支出。自建資產成本包含原 料及直接人工、任何其他使資產達預計用途之可使用狀態之直接可歸屬成本、拆卸 與移除該項目及復原所在地點之成本,以及符合要件資產資本化之借款成本。為整 合相關設備功能而購入之軟體亦資本化為該設備之一部分。

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包含不同組成部分,且相對於該項目之總成本若屬重大 而採用不同之折舊率或折舊方法較為合官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獨項 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損益,係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帳面金額與處分 價款之差額決定,並以淨額認列於損益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1. 重分類至投資性不動產

當供自用之不動產變更用途為投資性不動產時,該項不動產應以變更用途時之 帳面金額重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

  1. 後續成本

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後續支出所預期產生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 合併公司,且其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則該支出認列為該項目帳面金額之一部分,被 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予以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日常維修成本於發生時認 列為捐益。

  1. 折 蕉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按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計算,並依資產之各別 重大組成部分評估,若一組成部分之耐用年限不同於資產之其他部分,則此組成部 分應單獨提列折舊。折舊之提列認列為損益。

租賃資產之折舊若可合理確認本公司將於租賃期間屆滿時取得所有權,則依其 耐用年限提列;其餘租賃資產係依租賃期間及其耐用年限兩者較短者提列。

土地無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 房
5~45年
$(2)$ 運輸設備 5年
(3) 辨公及其他設備 $3 - 5 +$

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係於每個財務年度結束日加以檢視,若預期值與先 前之估計不同時,於必要時適當調整,該變動按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

(十三)租 賃

  1. 出租人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列為收益。因協商與安排營業租 管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加計至租賃資產之帳面金額,並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 認列為費用。為達成租賃安排而提供予承租人之誘因總利益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 認列為租金收入之減少。

或有租賃給付於租賃調整確定時,認列為當期收入。

$\sim$ 17 $\sim$

  1. 承租人

其他租賃係屬營業租賃,該等租賃資產未認列於本公司之資產負債表。

營業租賃之租金給付(不包括保險及維護等服務成本)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 列為費用。由出租人提供為達成租賃安排之誘因總利益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 為租金支出之減少。

或有租賃給付於租賃調整確定時,認列為當期費用。

(十四)無形資產

  1. 其他無形資產

本公司取得其他無形資產(專利及商標)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衡量 之。

  1. 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之未來經濟效益時方可將其資本化。所有其 他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1. 攤 釿

攤銷時係以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金額為可攤銷金額。

除商譽及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外,無形資產自達可供使用狀態起,依估計 耐用年限(5年)採直線法攤銷,攤銷數認列於損益。

每年至少於財務年度結束日時檢視無形資產之殘值、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若 有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十五)非金融資產減損

針對存貨、建造合約產生之資產、遞延所得稅資產及員工福利產生之資產,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是否發生減損,並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 收金額。若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則本公司估計該項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 位之可回收金額以評估減損。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將該個別資產或現金 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整減少至可回收金額,並認列減損損失。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 於當期損益。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重新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 於以前年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若用以決定可回收金額之估計有 任何改變,則迴轉減損損失,以增加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至其可回收 金額,惟不超過若以前年度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減 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商譽、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及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每年定期進行減損 測試,並就可回收金額低於帳面金額之部分認列減損損失。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應分攤至合併公司預期可自合併綜效受 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若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 面金額,減損損失係先就已分攤至該現金產生單位之商譽,減少其帳面金額,次就該 單位內各資產之帳面金額等比例分攤至各資產。已認列之商譽減捐捐失,不得於後續 期間迴轉。

(十六)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使本公司未來很有可能需要流出 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負債準備係以反映目 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評估之稅前折現率予以折現,折現之攤鋪則認 列為利息費用。

保固負債準備係於銷售商品或服務完成時認列,該項負債準備係根據歷史保固資 料及所有可能結果按其相關機率加權衡量。

(十七)收入認列

1.商品銷售

正常活動中銷售商品所產生之收入,係考量退回、商業折扣及數量折扣後,按 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收入係俟具說服力之證據存在、所有權之重大風 險及報酬已移轉予買方、價款很有可能收回、相關成本與可能之商品退回能可靠估 計、不持續參與商品之管理及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加以認列。若折扣很有可能發 生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則於銷售認列時予以認列作為收入之減項。

2.租金收入

投資性不動產產生之租金收益於租賃期間按直線法認列,所給與之租賃誘因視 為全部租賃收益之一部分,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為租金收入之減少。轉租不 動產產生之收益認列於營業收入項下。

(十八)員工福利

  1. 確定提撥計書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勞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員 工福利費用。

  1. 確定福利計書

非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福利計畫為確定福利計畫。本公司於確定福利退休金 計畫下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 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任何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及各項計書資產之公允價值均予 以減除。折現率係以到期日與本公司淨義務期限接近,且計價幣別與預期支付福利 金相同之高品質公司債之市場殖利率於財務報導日之利率為主。

$\sim$ 19 $\sim$

企業淨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本公司有 利時,認列資產係以任何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及未來得以從該計書退還之資金 或減少未來對該計書之提撥等方式所可獲得經濟效益現值之總額為限。計算經濟效 益現值時應考量任何適用於本公司任何計書之最低資金提撥需求。一項效益若能在 計書期間內或計畫負債清償時實現,對本公司而言即具有經濟效益。

當計畫內容之福利改善,因員工過去服務使福利增加之部分以直線法於福利之 平均既得期間認列為損益。如福利立即既得,相關費用立即認列為損益。

本公司所有確定福利計書續後產生之精算損益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捐益。

本公司於縮減或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縮減或清償損益。縮減或清 償損益包括任何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任何先前未 認列之相關精算損益及前期服務成本。

  1.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以未折現之基礎衡量,且於提供相關服務時認列為費用。 有關短期現金紅利或分紅計畫下預期支付之金額,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本 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為負 債。

(十九)所得税

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 損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 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的調整。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 (損失)者。

2.因投資子公司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3.商譽之原始認列。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並以報導日之法定稅 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本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1)同一纳税主體;或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於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日 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

(二十)共同控制下之企業合併(組織重組)

依財團法人會計研究基金會(下稱基金會)民國102年1月8日發佈之IFRS問答集, 有關「共同控制下企業合併之處理疑義」所述,由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企業 合併,對於共同控制下之企業合併並無明確規定,故仍應適用我國已發布之相關解釋 函之規定,採用帳面價值法,並視為自始合併而重編前期比較財務報表。

除與發行債務或權益工具相關者外,與企業合併相關之交易成本均應於發生時立 即認列為本公司之費用。

(廿一)每股盈餘

本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本公司基本 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 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 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

(廿二)部門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體財務報告不揭露部門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 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 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當局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個體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有重大影響之資訊,請詳附 註六(六)投資性不動產之分類。

對於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中,存有重大風險將於未來次一年度造成重大調整之相關 資訊,請詳附註六(九)負債準備及附註六(十一)員工福利之確定福利義務之衡量。

$\sim$ 21 $\sim$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03.12.31 102.12.31
現金及零用金 565 448
活期存款 175,938 1,695,874
支票存款 2,508 1.473
定期存款 66,900
現金流量表所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179.011 1,764,695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十七)。 (二)存貨-建設業

103.12.31 102.12.31
\$ 1,180,416
1,324,046
2,116,992
S 4,621,454
2,495,400
652,307
197,023
3,344,730
  • 1.於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本公司認列為銷貨成本及費用之存貨成本分別為 1,920,010千元及3,393,760千元。
  • 2.於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本公司均無因存貨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而認列之存 貨跌價損失及因淨變現價值增加而減少認列之銷貨成本。
  • 3.於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本公司在建房地分別依2.07%及1.92%之資本化利 率計算,其利息資本化之金額,請詳六(十六)。
  • 4.截至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存貨已提供作為借款質押 擔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八。
  • 5.於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關本公司承租地上權利而於未來之 應付租賃款請詳附註六(十)。
  • (三)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103.12.31 102.12.31
子公司 \$ 1,498,362 318,858
關聯企業 19.931 9,944
聯合控制個體 625,206 629,088
\$ 2,143.499 957,890

$1.72$ 司

請參閱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2. 關聯企業

本公司持有關聯企業20%之有表決權股份,具重大影響力。於民國一〇三年度 及一〇二年度,本公司所享有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彙總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本公司所享有關聯企業本期淨利之份額

本公司之關聯企業其財務資訊彙總如下,該等財務資訊並未依本公司持有之所 有權比例作調整:

103.12.31 102.12.31

資産
99,726 54,778


70 5,058
103年度 102年度

Л
本期淨損 (63) (31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13) (6)

本公司並無任何與其他投資者共同承擔關聯企業之或有負債,或對關聯企業之 負債負有個別責任而產生之或有負債;且本公司關聯企業將資金移轉予本公司之能 力並未受有重大限制。

3.聯合控制個體

本公司之合資投資標的為MASQUE ENTERPRISES LIMITED (B.V.I.) (下稱 MASQUE),本公司持有60%之股權。有關MASQUE之財務資訊彙總如下,該等財 務資訊並未依本公司持有之所有權比例調整:

103.12.31 102.12.31
流動資產 83,000
\$
263,037
非流動資產 959,180 785,523
\$
1,042,180
1,048,560
流動負債 S
170
80
103年度 102年度

S
(47, 138)
(31,249)

本公司並無任何因合資權益而發生之或有負債、與其他合資控制者共同發生之 或有負債,及應承擔合資本身之或有負債,且本公司並無義務承擔合資中其他合資 控制者應承擔之負債。

另,於民國一〇二年四月間,MASQUE之子公司成都漢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以下稱成都漢飛)已取得當地與四川省成都市郫縣國土資源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 使用權出讓合同」,出讓年期為自依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住宅70年、商業40年,價 款計人民幣146.517千元;另為完成前述使用權之出讓辦理,成都漢飛已依當地規定 繳納相關稅負計人民幣5.205千元,及其他相關必要支出;其中屬本公司所承擔之份 額約為467,389千元。

3.於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上述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均未有提供 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四)取得子公司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三年四月向MARRICH TECHNOLOGY LIMITED (B.V.I.)購買 所持有之Great Harbor Limited (SAMOA)51%之股權,並於民國一〇三年第二季完成法 定程序,而取得對該公司之控制。

上述子公司股權收購之移轉對價為現金,其交易金額及所取得淨資產收購日依公 允價值認列情形如下:

取得之可辨認資產與承擔之負債 公允價值
現金及約當現金 869,130
2
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及預付款項 94,709

2,495,61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856
其他非流動資產 53
長短期借款 (726, 088)
應付帳款、應付費用及其他應付款 (692,856)
可辨認淨資產之公允價值 2,043,415
取得股權百分比 51%
取得股權淨值 1,042,142
移轉對價一現金 1,044,112

若於收購日起一年內取得於收購日已存在之事實及環境相關之新資訊,可辨識出 對以上負債準備之調整,或於收購日存在有任何額外之負債準備,則將修改收購之會 計處理。截至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並未取得有關前述可能調負 債準備之新資訊。

上述收購交易所發生之外部法律費用及實地實查成本計114千元。該等費用皆認 列為當期綜合損益表之管理費用。

(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本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折舊及減損損失變動明細如下:


Ŧ
房屋及建築 辦公設備 運輸設備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 116,000 80,384 735 4,854 201,973

610 91 701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S 116,000 80,994 826 4,854 202,674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 116,000 78,129 276 4,096. 198,501
組織重整影響數 131 758 889

2,255 328 2,583
民國102年12月31日餘額 S 116,000 80,384 735 4,854 201,973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 38,200 40,840 152 2,263 81,455
當期折舊 4,628 143 872 5,643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S 38,200 45,468 295 3,135 87,098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 38,200 36,177 45 1,422 75,844
當期折舊 4,663 107 841 5,611
民國102年12月31日餘額 S 38,200 40,840 152 2,263 81,455
帳面價值:
民國103年12月31日 S 77,800 35,526 531 1,719 115,576
民國102年12月31日 \$ 77,800 39,544 583 2,591 120,518

於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已提供部分不動產作為借款 及融資額度擔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八。

(六)投資性不動產

合併公司投資性不動產之變動明細如下:

土地及改良物 房屋及建築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 82,020 15,698 97,718
自存貨轉入 1,074,973 1,074,973
其他轉(出)入 (1,007) (7,631) (8,638)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S 81,013 1,083,040 1,164,053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 67,355 15,698 83,053
組織重整影響數 13,946 719 14,665
其他轉(出)入 719 (719)
民國102年12月31日餘額 ς 82,020 15,698 97,718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 10,071 8,682 18,753
本年度折舊 19,146 19,146
淨額調整 (8,638) (8,638)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S 10,071 19,190 29,261

$\sim$ 25 $\sim$

土地及改良物 房屋及建築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 8,190 8,190
本年度折舊 492 492
減損損失 10,071 10,071
民國102年12月31日餘額 Я 10,071 8,682 18,753
帳面金額:
民國103年12月31日 S 70,942 1,063,850 1,134,792
民國102年12月31日 71,949 7,016 78,965
公允價值:
民國103年12月31日 S 1,811,062
民國102年12月31日 \$ 101,527

本期折舊金額請詳附註十二(一)。

本期「昇陽寓見」完工,採地上權房屋租賃方式,期間約47年,爰予轉列投資性 不動產。另該案地上權係於民國一〇〇年八月與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簽訂「新北市板橋 區光環段5地號之國有土地設定地上權開發案」契約,存續期間至民國一五〇年十月 止,共五十年,每年需支付之地租依公告地價計算,並每三年依公告地價調整。

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係以獨立評價人員(具備經認可之相關專業資格)或由本 公司以比較法(参酌房屋仲介成交行情及內政部實價登錄等資訊)綜合考量後之評價為 基礎。

於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已提供部份投資性不動產作 為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八。

(七)短期借款

本公司短期借款明细如下:

103.12.31 102.12.31
無擔保銀行借款 444,340 256,000
擔保銀行借款 413.273 1,457,273

857,613 1,713,273
尚未使用額度 3,090,360 1,570,000
利率區間 $1.76\% \sim 2.7\%$ $1.845\% \sim 2.70\%$

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有關流動性風險之暴 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十七)。

(八)應付短期票券

本公司應付短期票券之明細如下:

103.12.31
保證或承兌機構 利率區間
應付商業本票 中華票券 2.038% \$
20,000
減:應付短期票券折價

19.991

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應付短期票券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有關流動性風險 資訊,請詳附註六(十七)。

(九)負債準備

1.保固準備

103.12.31 102.12.31
流動 \$ 2.752 2.752
非流動 55,320 43,200
期末餘額 S 58,072 45.952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保固準備變動表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流動 非流動 流動 非流動
期初餘額 \$
2,752
43,200 18,200
當期新增 ٠ 12,500 2,752 25,000
當期使用 $\overline{\phantom{a}}$ (380)
期末餘額 \$
2,752
55,320 2,752 43,200

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本公司之保固負債準備主要與銷售房地及承攬工 程等相關。保固負債準備係依據類似房地及工程之歷史保固資料估計,本公司預期 該負債多數係將於銷售或勞務完成之次一年度起陸續發生。

  1. 法律事項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間與他人簽訂債權受讓協議,並由其將持有該開發案之 土地抵押設定予本公司作為擔保;後於民國九十九年間,本公司再與他人簽訂債權 轉讓計200,000千元,並變更抵押權設定至他人名下。本公司因前述受讓及轉讓而分 别支付及收取之價金分別為105,000千元(帳列其他預付款)及125,000千元(帳列其他 預收款)。於民國一〇二年度,本公司已與他人結清上述債權受讓交易餘額,並將 產生之收入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十)營業租賃

1.承租人租賃

有關本公司之重大營業租賃契約,其未來應付租金情形如下:

103.12.31 102.12.31
一年內 8,927 9,521
一年至五年 16,699 9,350
五年以上 98.926 101,294
124.552 120.165

$\sim$ 27 $\sim$

本公司以營業租賃承租數個辦公室、小客車及土地地上權等。租賃期間通常為 一至三年,並附有於租期屆滿之續租權。租金給付每五年調增以反映市場租金,部 分租賃依常地物價指數變動支付額外租金。另,屬土地地上權租賃期間為五十年, 每年租金係按當年度公告現值支付租金。上述未來應付租金係依財務報導日之現時 義務評估,並依民國一〇三年度公告現值計算之,尚未考量未來公告現值漲幅。

本公司土地地上權租賃係於民國一〇〇年八月與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簽訂「新北 市板橋區光環段5地號之國有土地設定地上權開發案」契約,存續期間至民國一五 ○年十月止,共五十年,每年需支付之權利金依公告地價計算,並每三年依公告地 價調整之。

2.出租人租賃

本公司以營業租賃出租其投資性不動產,請詳附註六(六)。不可取消租賃期間 之未來應收最低租賃款情形如下:

105.12.51 102.12.51
一年內 6.495 3,797
一年至五年 14.709 7,339
五年以上 114,441 $\rightarrow$
135,645 11,136

(十一)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書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劃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102.12.31
\$
٠
\$

義務現值總計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已認列之確定福利義務負債(資產)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準 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薪 資計算。另,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二年三月二十一日合併昇陽開發前,業與全數員工 協議結算年資,並於民國一〇二年八月將前述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結清,計產生利 益96千元,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1)計畫資產組成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勞 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運用 ,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 益。

(2)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〇二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管理費用

$102 #$
Ж 27,613

(3)精算假設

民國一〇二年度,本公司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以加權平均表達)如下:

102年度
12月31日折現率
1月1日計畫資產預期報酬
未來薪資增加 %

(4)經驗調整之歷史資訊

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確定福利義務淨負債 確定福利計畫現值金額之經驗調整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金額之經驗調整

102.12.31 101.12.31 101.1.1
Ś 63,722 63,830
(4,282) (41,224)
S 59,440 22,606
\$ 1,434
S 165

2.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00%之 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於此計畫下本公司提撥固定金 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 為3,540千元及3,973千元,並已分別提撥3,197千元及3,389千元於勞工保險局。

(十二)所得税

1.本公司之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產生 \$
25,582
94,353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4,968
土地增值稅 24,263 14,177
54,813 108,530
遞延所得稅利益
當期產生者 (2,060) (16, 481)
所得稅費用 52,753 92,049

2.本公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之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外幣財務報表換算調整 103年度
(10, 094)
102年度
(1, 640)
3.本公司之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稅前淨利 1,469,457 1,898,878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249,808 322,809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392) 7,254
虧損扣抵 (2,048)
土地免税所得 (221,219) (180, 056)
未分配盈餘加徵10% 4,799
其他 24,556 (60, 709)

52,753 92,049
1 语 2.1 4.1 43 - 33 文 卫 么 佳

4.逃延所得税资產及負債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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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負債準備
遞延所得稅資產: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 7,344
借記(貸記)損益表 2,060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9,404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 36,253
借記(貸記)損益表 (28,909)
民國102年12月31日 7,344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其他 合計
遞延所得稅負債:
ወ መ1ለባ ⁄r 1 11 1 - እኢጵድ . $\sim$ $\sim$ $\sim$
処天 / / 11 17∪ 只 l只 '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 1,640 m. 1,640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10,094 10,094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S 11,734 11,734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 $\blacksquare$ 45,390 45,390
借記(貸記)損益表 (45,390) (45,390)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1.640 1,640
民國102年12月31日餘額 S 1,640 1,640

5.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〇一年度。

6.本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如下:

103.12.31 102.12.31
屬民國八十六年度以前之未分配盈餘 S 10.988 10,988
屬民國八十七年度以後之未分配盈餘 1,017,127 (404,409)
1,028,115 (393,421)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141,746 26,811
$103$ 年度 $($ 預計 $102 - \frac{1}{2}$ (實際)
對中華民國居住者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12.57 % $\%$

前述兩稅合一相關資訊係依據財政部民國一〇二年十月十七日台財稅第 10204562810號函規定處理之金額。

(十三)資本及其他權益

民國一〇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及實收股本總額分別為1,350,000千元 及1.298.000千元,每股面額10元,分別為135.000千股及129,800千股。於民國一〇二 年三月二十一日經合併發行新股179,160千股及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經董事會通過辦理 現金增資50,000千股後,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額定及實收股本 總額分別為5,000,000千元及3,523,143千元。

102年 亩

100 / 1 ሰታ

エリコ ナーノシー エリムーイン
1月1日期初餘額 352,314 129,800
組織重整之合併追溯調整 (6,646)
被收購者之法定資本 352,314 123,154
組織重整之合併發行新股暨註銷庫藏股 179,160
現金增資 50,000
12月31日期末餘額 352,314 352,314

1.普通股之發行

本公司以民國一〇二年三月二十一日為合併基準日發行新股合併他公司,總計 發行179,160千股,以面額發行,此項增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並於同 年四月三日完成相關法定登記程序。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經董事會決議以現金發行普通股500.000 千元,每股面額10元,計50,000千股,每股發行價格25元。此項增資案業經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並以民國一〇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為增資基準日,所有發行股 份之股款均已收取,且相關法定程序已辦理完竣,並列於權益項下。

  1. 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103.12.31 102.12.31
發行股票溢價 750,000 750,000
現金增資員工認股 2.983 2,983
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49.356 49,356
802,339 802,339

依民國一〇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 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 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 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 超過實收資本額10%。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當期淨利,應先彌補虧損,如尚有餘額應依 法提列10%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盈 餘加計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數及當年度未分配盈餘調整數,為累積可分配盈餘, 由董事會提撥適當數額,擬具盈餘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惟其中員工紅 利不低於2%、不高於10%及董事、監察人酬勞不高於3%,其餘全部分派股東紅利 ;其中現金股利應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百分之十。

本公司現處於業務擴充階段,董事會對於盈餘分派議案之擬具,應考慮公司未 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之需求,得優先保留所需資金嗣以後年度有充足資金時再 行分派。

(1)法定盈餘公積

依民國一〇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10%為法定 盈餘公積,直至與資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 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25%部分為限。

(2)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於首次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未有因選擇適用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第一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豁免項目,而依規定以轉換 日公允價值作為認定成本而增加保留盈餘之金額之情形,故免依金管會民國101年 4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令規定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3)盈餘分配

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27.000千元及 7,000千元,係以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稅後淨利及公司章程所訂盈餘分配方式、 順序及員工紅利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分配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當期營業成 本或營業費用。本公司民國一〇二年度稅後淨利則預計依章程規定,優先彌補帳 載累計虧損,故未予估列員工紅利及董監人酬勞。

民國一〇三年度之員工紅利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及分派予業主之股利,尚待 董事會擬議及股東會決議,相關資訊可俟相關會議召開後,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杳 詢,若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則列為民國一〇四年度 之損益。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二年三月七日經股東常會決議民國一〇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有關分派予業主之股利如下:

------------ 年 座
. . --
配股率
ына

72
Œ 11. ብሰ

註:上述101年度盈餘分派案係法律上消滅公司一昇陽建設(會計上收購者)之資訊 ;至法律上存續公司一昇陽開發(會計上被收購者)其101年度盈餘經其股東會 於民國102年6月25日決議不分派,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等查詢之。

國外營運機構

4.其他權益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兒換差額


民國103年1月1日 \$ 8,009 (1, 914) 6,095
本公司 49,280 49,280
子公司 1,914 1,914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S 57,289 57,289
民國102年1月1日 \$ (2,783) (2,783)
本公司 8,009 8,009
子公司 869 869
民國102年12月31日餘額 8,009 (1, 914) 6,095

(十四)每股盈餘

本公司基本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1.416,704 1,806,829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352,314 285,326
4.02 6.33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1,416,704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352,314
員工股票紅利之影響 1,327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353,641
4.01

民國一〇二年度,係優先彌補帳載累計虧損,未予估列員工紅利,致無稀釋效果 , 故無須揭露稀釋每股盈餘。

(十五)收 入

本公司之收入明細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房地銷售收入 \$ 4,027,032 5,767,864
投資性不動產租金收入 9,064 5,305
其他營業收入 25,932 238
已實現利息收入 1.717
S 4,063,745 5,773,407

(十六)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本公司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mathcal{L}_{\mathcal{A}}$

103年度
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1.991 2,005
放款及其他利息收入 89. 7.990
2,882 9,995

2.其他利益及損失

本公司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外幣兌換利(益) $\overline{s}$ 486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利益 26 417 減損損失 $(169, 404)$ $(10,071)$ 其他支出 $(9,461)$ $(2,573)$ 債權轉讓結清收入 19,048 其他收入 1,303 46,874 $(177,050)$ $\mathbb{S}$ 53,695 3.財務成本 本公司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利息費用 13,260 42,476
減:利息資本化 (3,283) (13,621)
0.077 70 OEE

(十七)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之種類

$(1)$ 金融資產

103.12.31 102.12.31
放款及應收款: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79,011 1,764,695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45,860 230,931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287,011 422,295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4.224 1,708

516,106 2,419,629

516,106 2,419,629
$(2)$ 金融負債
103.12.31 102.12.31
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857,613 1,713,273
應付短期票券 19,991
應付款項(含其他應付款) 431,400 746,492

1,309,004

1,309,004

S

2,459,765

2,459,765

應付款項(含其他應付款) 小 計 計 合

$\sim$ 35 $\sim$

2.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及 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最大信用暴險金額分別為516,106千元及2,419,629千元

(2)減損損失

報導日應收款項之帳齡分析為:

103.12.31 102.12.31




未逾期 ۰υ 45,860 $\blacksquare$ 226,983
逾期91~360天 $\overline{\phantom{a}}$ $\overline{\phantom{a}}$ $\bullet$
逾期超過一年 3,948
۵J. 45,860 230,931

3.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6個月
帳面金額 現金流量 以内 6-12個月 1-2年 2-5年 超過5年
103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擔保銀行借款 \$
413,273
447,043 6,555 78,453 21,146 329,209 11,680
無擔保銀行借款 444,340 450,505 108,799 341,706
應付短期票券 19,991 20,000 20,000
應付款項 431.400 431,400 215,910 115,490 100.000
\$1,309,004 1,348,948 351,264 535,649 121,146 329,209 11,680
102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擔保銀行借款 \$
1,457,273
1,464,090 1,254,594 175,431 4,637 13,406 16,022
無擔保銀行借款 256,000 258,127 252,126 6,001
應付款項 746.492 746.492 597,268 148,224 1,000
\$2,459,765 2,468,709 2,103,988 329,656 5,637 13,406 16,022

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 顯著不同。

  1. 匯率風險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皆未有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 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5.利率分析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 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 本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1%,此亦 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1%,於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民國一〇三 年度及一〇二年度之淨利將減少或增加8,776千元及17,133千元。

6.公允價值

(1)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

本公司之管理階層認為本公司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於個 體財務報表中之帳面金額皆趨近於其公允價值,未有重大差異。

(2)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本公司對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依下列方式決定:

a.上市(櫃)公司股票等係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及金融 負債,其公允價值係分別參照市場報價決定。

b.除上述外之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依照以現金流量折現分析 為基礎之一般公認定價模式決定。

(3)公允價值層級

本公司皆以第一級分析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所稱第一級係指相同資 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十八)財務風險管理

1.概 要

本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 信用風險

(2)流動性風險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本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本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 、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個體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董事會全權負責及監督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架構。董事會負責及控管本公司之風 險管理政策,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運作。

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係為辨認及分析本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設定適當風險 限額及控制,並監督風險及風險限額之遵循。風險管理政策及系統係定期覆核以反 映市場情況及本公司運作之變化。本公司透過訓練、管理準則及作業程序,以發展 有紀律且具建設性之控制環境,使所有員工了解其角色及義務。

本公司設有監察人監督管理階層如何監控本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之遵循, 及覆核本公司對於所面臨風險之相關風險管理架構之適當性。內部稽核人員協助本 公司監察人扮演監督角色。該等人員進行定期及例外覆核風險管理控制及程序,並 將覆核結果報告管理階層。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 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本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1)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本公司之信用風險暴險主要受每一客戶個別狀況影響。惟未有重大顯著集中 之盧;且本公司係透過公開市場與信用良好之交易相對人往來,預期交易相對人 不致發生違約,故發生信用風險之可能性低微。

本公司之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之主要對象為一般客戶。若有被評定為高風 险之客户則被歸屬於受限制客戶名單並予監控,且未來與該等客戶之銷售須將以 預收基礎為之。

本公司設置有備抵呆帳帳戶以反映對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已發生損失之估 計。借抵帳戶主要組成部分包含了與個別重大暴險相關之特定損失組成部分,及 為了相似資產群組之已發生但尚未辨認之損失所建立之組合損失組成部分。組合 損失備抵帳戶係根據相似金融資產之歷史付款統計資料決定。

$(2)$ 投

銀行存款、固定收益投資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本公司財務部門 衡量並監控。由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資等 級及以上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 用風險。

$(3)$ 保 詩

本公司政策規定僅能提供財務保證予具控制力之子公司。截至民國一〇三年 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已提供之對外背書保證分別為零元及988.000 千元。

4.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本公司營運並減輕 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本公司管理階層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使用狀況並確保借款合約 條款之導循。

銀行借款對本公司而言係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未動用之短期銀行融資額度分別為3,090,360千元及1,570,000千 元。

5.市場風除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本公 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暴 險程度於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本公司並無為管理市場風險而從事任何衍生工具交易。

(1) 匯率風險

借款利息係以借款本金幣別計價。一般而言,借款幣別係與本公司營運產生 之現金流量之幣別相同,主要係新台幣。於此情況,提供經濟避險而無須簽訂衍 生工具,因此本公司並未採用避險會計。

(2)利率風險

本公司藉由維持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組合並定期評估,以確保採用最符合 成本效益之策略。

(3)其他市價風險

本公司未積極交易上市櫃權益證券,故未有重大權益價格暴險。

(十九)資本管理

董事會之政策係維持健全之資本基礎,以維繫投資人、債權人及市場之信心以及 支持未來營運之發展。資本總額係權益之全部組成部(亦即本公司之股本、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及非控制權益)加上淨負債。董事會控管資本報酬率,同時控管普通股股 利水準。

報導日之合併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103.12.31 102.12.31
負債總額 \$
1,453,716
4,000,717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179, 011) (1,764,695)
淨負債 1,274,705 2,236,022
權益總額 5.898,377 4,425,647
調整後資本 7,173,082 6,661,669
負債資本比率 17.77 % 33.57 %

$\sim$ 39 $\sim$

(二十)共同控制下的企業合併(組織重整)

1.如財務報告附註一所述,昇陽開發於民國一〇二年三月二十一日以發行新股合併昇 陽建設100%之股份,法律上係以昇陽開發為存續公司,並於合併生效後更名為昇陽 建設(原昇陽開發)。

本公司預計透過上述企業併購,結合雙方人才、核心能力、競爭優勢及品牌效 益,以提昇經營績效。

  • 2.此項收購交易所發生之外部法律費用及實地審查成本計3,749千元,該等費用認列於 合併綜合損益表之「營業費用」項下。
  • 3.於合併前,昇陽建設(會計上收購者)已對昇陽開發(會計上被收購者)具控制力而將 其納入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個體,故此項收購截至民國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其營運結果對合併公司之合併收入及淨利尚無重大影響。另,自收購日起至財務報 導日止,昇陽開發(會計上被收購者)收入及淨損歸屬於昇陽建設(會計上收購者)者 分別為10.018千元及689千元。
  • 4.如財務季報告附註一及一〇二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三)所述,上述合併案依基 金會民國一〇二年一月八日發佈之問答集規定,視為共同控制下之企業合併,並採 用帳面價值法作為自昇陽開發(法律上收購者)所取得資產及承擔負債之入帳基礎。 除前述外,雙方並未有其他或有對價、替代之股份基礎給付報酬、或既存關係之結 清等約定。

本公司於收購日取得之可辨認資產與承擔之負債之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投資性不動產 14,665 $\mathbf{\$}$

其他資產 1,447
採權益法之投資 43,933
遞延所得稅資產 2,352
透過損益衡量公平價值之金融資產 90,125
存貨 1,614,193
應收帳款及其他流動資產 15,741
現金及約當現金 368,128
長短期借款 (336,081)
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 (137, 947)
預收款及其他負債 (11,686)
1,664,870
S

5.合併公司上述收購案係採帳面價值法,故未認列商譽或廉價購買利益。

七、關係人交易

(一)母子公司間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明细如下:

業主權益(持股%)

設立地 103.12.31 102.12.31
新東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新東陽營造) 台灣 70.11 % 70.11 %
昇陽國際置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國際置地) 台灣 100.00% 100.00 %
昇陽置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昇陽置地) 台灣 100.00% 100.00 %
Great Harbor Limited(以下稱G.H.)(註1) 薩摩亞 51.00 % $\%$
昇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昇陽開發) 台灣 註2 註2

註1:為配合集團業務發展,於民國一〇三年四月透過投資第三地區公司G.H.以間接赴大陸 地區參與投資成都盛陽,於民國一〇三年四月起陸續匯出投資款,業已全數支付。 註2:業於民國一〇二年三月二十一日與本公司合併。

(二)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為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之最終控制者。

(三)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銷售商品予關係人

本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本公司之主要管理階層 $\qquad \qquad$ 89,351
其他關係人 $\blacksquare$ 6.605
$\sim$ 95 956

本公司銷售予關係人之銷貨條件則與一般銷售價格無顯著不同。 2.本公司發包工程或設計予關係人之金額如下:

103年度 性質 合約總價 本期計價金額 已計價金額 本期進貨
子公司 發包工程 \$ 309,275 73,354 309,275 73,354
其他關係人 發包工程 7.025 5.058 5.058 5,058
316,300 78,412 314,333 78,412
其他關係人 建築設計 32,529 3.542 14,224 3,542
102年度 性質 合約總價 本期計價金額 已計價金額 本期進貨
子公司 發包工程 \$ 890,245 459,949 827,094 459,949
其他關係人 發包工程 161.592 106.740 161.592 106,740
1,051,837 566,689 988,686 566,689
其他關係人 建築設計 54,234 13,181 32,387 13,181

本公司對上述公司之進貨價格與本公司向一般廠商之進貨價格無顯著不同。其 付款期限為一至二個月,與一般廠商並無顯著不同。

3.債權債務情形

本公司與關係人間之債權債務情形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03.12.31 102.12.31
應收帳款 子公司 S 20,076 250
其他應收款 $^{\prime\prime}$ 651
應付票據 其他關係人 2,099
應付帳款 子公司 49,602 234.710
$^{\prime\prime}$ 其他關係人 8,185 48,129
其他應付款 本公司之主要管理階層 257 337
$\eta$ 其他關係人 458
S 78,771 285,983

4.於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本公司與關係人間之租賃情形如下:

103年度 標的物
收付方式 租金(支出)收入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者 台北市忠孝東路部分辦公室 102.01.01~103.12.31 一次支付 (1,224)
其他關係人 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289號11樓 103.01.01~103.12.31 $^{\prime\prime}$ (2,263)
子公司 台北市忠孝東路部分辦公室 103.01.01~103.12.31 一次收足 3,620
Ħ 台北市仁爱段一小段23地號停 103.01.01~103.12.31 Ħ 137
車位
$\boldsymbol{H}$ 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289號11樓 103.01.01~104.12.31 $\boldsymbol{\eta}$ 17
$\boldsymbol{\mu}$ $^{\prime\prime}$ $\boldsymbol{\mathcal{H}}$ $\boldsymbol{\eta}$ 17
102年度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者 台北市忠孝東路部分辦公室 102.01.01~103.12.31 一次支付 (1,224)
其他關係人 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289號11樓 102.01.01~102.12.31 $\boldsymbol{\mathcal{U}}$ (2,063)
子公司 台北市忠孝東路部分辦公室 102.01.01~102.12.31 一次收足 3,553
$\boldsymbol{\mu}$ 台北市仁爱段一小段23地號停 102.01.01~102.12.31 $\eta$ 137
車位
$\boldsymbol{\eta}$ 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289號11樓 101.10.22~102.12.11 Н 17
Н. " 17

$\sim$ 42 $\sim$

  1. 對關係人放款

本公司資金貸與關係人實際動支情形如下:

103年度
實際動支
關係人名稱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利率
子公司 250,000 250,000 $\bullet$ 2.896% 利息收入
836
102年度
實際動支
關係人名稱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利率 利息收入
1,051
子公司 93,000 93,000 93,000 2.896%

6.向關係人借款

本公司向關係人借款金額如下:

實際動支
關係
夕谷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利率 利息岁出
子公司 ۰п 950
88
88.950 $\sim$ $\sim$ $\overline{\phantom{0}}$

本公司向關係人借入資金,已於民國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全數還浩。

7.本公司與關係人簽訂業務委託經營契約,由本公司派員協助其營建個案之工作事項 ,並按月以固定酬勞方式計價。於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之金額分別為

21,697千元及2,829千元。

8.委託服務

於民國一〇二年度,本公司將待售房地委託關係人進行廣告業務企劃、銷售等 事宜,約訂俟過戶交屋後,依成交價支付2%~5.5%之服務費用,實際銷售完成按服 務費用之50%開立現金票;交屋後另開立餘50%之現金票。於民國一〇二年度,本 公司已認列服務費用為10,118千元(帳列推銷費用一廣告費)。

  • 9.其他
  • (1)於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因發包工程予子公司及其他 關係人而收取之存入保證票據金額分別為172.752千元、185.227千元及28.234千元 、29,869千元。
  • (2)於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因放款子公司而收取之存入 保證票據金額分別為零千元及250,000千元。
  • (3)於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為關係人子公司之工程履約 保證提供背書保證金額分別為零元及988,000千元。
  • (4)於民國一〇二年十二月間,本公司與關係人簽訂合資興建大樓之投資協議書,就 都市更新案中之共同負擔費用約定雙方各依40%及60%之比例共同負擔。

(四)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96,284 9,663
退職後福利 708 .393
96.992 14,056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103.12.31 102.12.3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銀行借款 105,155 108,906
投資性不動產 1,112,836 56,899
存貨-建設業 11 2.410,917 1,868,679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工程履約保固 796
3.628,908 2,035,280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或有負債:

1.本公司為所推出工程與客戶簽訂之預售及成屋之銷售合約價款如下:

103.12.31 102.12.31
已簽訂之銷售合約價款 157,486
\$
3,898,117
已依約收取金額 72,193 1,388,888
2.本公司未使用信用狀之額度如下:
103.12.31 102.12.31
未使用之信用狀 50,000 20,000
3.本公司依工程合建等而提供之存出保證金如下:
103.12.31 102.12.31
依约已存出之保證金 415,774 421,499

(二)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原昇陽建設於99年間分別與吳君等四人及吳君與皇興建設(股)公司等地主,就淡 水天生段及紅毛城段數筆土地分別簽定二份合作興建契約,為整合合建基地毗鄰土地 ,並分別依約支付及預付保證金共計240,000千元及100,000千元。前述該等地主向原 昇陽建設等人預支之保證金等,除按月計息外,並以取得之土地設定第二順位最高限 額抵押權予原昇陽建設為擔保。惟嗣後因該等地主均未依約完成合建之應辦事務及按 月付息,經原昇陽建設通知該等地主終止契約,並請求返還保證金及積欠利息等後, 復於103年間向法院聲請拍賣抵押物,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之非訟法院,以抵押物拍 賣之聲請為非訟程序,不為實體審查為由駁回前述二案之聲請後,昇陽建設復對前述 二案提出抗告亦裁定駁回,目前刻由本公司研議後續必要之法律程序。經本公司評估 , 基於穩健保守原則, 已先行提列滅損損失161.763千元。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103年度 102年度


屬於營業

本者
屬於營業

用者

屬於營業
本者
屬於營業

用者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260,335 260,335 139,166 139,166
勞健保費用 6,300 6,300 9,568 9,568
退休金費用 3,540 3,540 31,586 31,586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6,219 6,219 3,536 3,536
折舊費用 19,146 5,643 24,789 45 6,058 6,103
折耗費用
攤銷費用 273 273 458 458

(一)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度平均員工人數分別為72人及70人。

$\sim$ 45 $\sim$

(二)營運之季節性:

本公司之營運不受季節性或週期性因素影響。

(三)財務報告重編

承附註四(二).3說明,本公司重編後民國一〇二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影響數如下 所列:

102.12.31
會計科目 重編前 重編後 影響金額
存貨ー建設業 \$ 4,756,012 4,621,454 (134, 558)
投資性不動產 84,175 78,965 (5,210)
總資產 4,840,187 4,700,419 (139,768)
保留盈餘 233,838 94,070 (139,768)
股東權益 233,838 94,070 (139,768)
1በዓፉ ቅ
重編前 重編後 影響金額
\$ 3,476,398 3,394,323 (82,075)
(11,754) (12, 227) (473)
S 81,602
6.05 6.33 0.28
工业工一度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〇三年度本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 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 資金貸與他人:
稿装】 貸出責金 貸典 往来 无否
為關
本期表 期末 黄原動 利率 黄金
貸典
業務往 有短期融 提列债
通資金必 抵呆帳

-55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
黄金贷典
總限额

對象 斜目 住人 高金額 徐颖 支金额 医間 挂冒 来金额 妻之原因
玄麓 凡 額
æ.
(註)
0 昇陽建設 昇陽量地 其他應收 100,000 短期融 營運週韓 - - 1,179,675 2,359,351
通責金
0 弄陽國際 150.000 - 短期融 学運週韓 - - 179,675 2.359,351
置地 通資金

註:本公司對外資金貸與之總限額不得超過淨值之百分之四十,其中對單一企業貸與總限額不得 超過當期淨值之百分之二十,如因業務關係從事資金貸與者,則不得超過最近一年度與本公 司交易之總額。

2.為他人背書保證:

背言保 被背有保证对象 封里一全 本期最高 期末背 实际动 以财產擔 累计背音保证金 背書保 屠母公司 属子公司 层封大陸
提考公
司名建
公司名称 M 業資書保
球压箱
背書保證
35
書保證 保之背書
保持会新
額佔最近期財務
轻表洋值之比率
经最高
限額(註
對子公司
非量症体
對母公司
背套保证
地区背害
0 昇陽建設 新東陽營造 5,898,377 988,000 the contract of the contract of the contract of the contract of the contract of the contract of the contract of $\overline{\phantom{0}}$ 5,898,377

註:本公司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為限,其中對單一企業之背書保證限額不得超過本 公司淨值,對各企業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150%為限。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無。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ddot{\cdot}$

單位:新台幣千元

有價證券 帳列 交易
--
買丶責
之公司
颗及
44
科目 對象 關係 股數 全额 股數 金额 股數 售價 帳面
成本
爽分
損益
股數 全额
昇陽建設 Great Harbor 採用權益法
之投資
- - 16 1.044.112 - 16 1,044,112
Limited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取得不動產 取產 交易 價款支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 ,其前次移轉資料! 價格決 取得日 其他
交易對象 開係 奥發行人 移样 定之孚 的及使 約定
之公司 名称 發生日 金額 付情形 所有 刷像

в
考依撞 用情形 事項
昇陽建設 城中段一 103.03 \$1,410,000 1,410,000 莊君、林君 非關係人 控償 營建用地
小段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〇三年度本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所在 主要營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资公司 本期認列之

z
綿
Æ
地区 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数/
單位(千)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住2)
投資損益 備註
昇陽建設 新柬陽營造 台灣 土木建築工程承§
攪業等
108,700 108,700 11,358 70.11 % 192,091 30,281 47.974
$\mathbf{u}$ 昇陽國際置地
(註1)
台灣 住宅及不動産開
發租售業等
180,000 80,000 18,000 100.00% 168,710 (7, 197) (7, 197)
昇陽置地
(註1)
台灣 住宅及不動産開
發租售業等
70,000 50,000 7,000 100.00 % 65.060 (3,591) (3, 591)
统富開發
(tt)
台灣 住宅及不動產閥
發租售業等
20,000 10,000 2.000 20.00 % 19,931 (63) (13)
Masque 英屬維
京群島
一般投資業 633.875 633,875 2 60.00% 625,206 (47, 138) (28, 283)
Great Harbor
Limited
薩摩亞 一般投資業 1,044,112 16 51.00 % 1,072,501 (102, 136) (6, 583)
新東陽營造 上陽建設 台灣 住宅及不動產開
發祖售業等
1.250 1,250 125 50.00 % 1,665

註1:係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二年三月二十一日合併昇陽開發而取得(概括承受)。 註2:係含投資前之本期損益。

(三)大陸投資資訊:

1.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等相關資訊:

大陸被投資 主要營業 投资 本期期初自
台湾医出系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资金额
本期期末自
台湾医出系
被投资公司 本公司直接 表问接投资 本期認
列投资
期末投
黄铁面
梭至本期
上巳區回
公司名称 в 責本額 オ式 精投資金額 医出 收回 積投資金額 本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 4
投资收益
成都漢飛房地產 住宅及不動產 2
隔壁有限公司
開發租售業等] 1.044.450.
(US33,000)
ti l 683.640
(US21,600) US
683.640
(US21.600)[
(40.912)
(US1.350)
60.00 % (24.547)
(US810)
575,524
(US18.184)
成都盛陽房地產 房地產開發
開發有限公司
$1,550,850$ $\text{Hz}$ $\cdot$ 3
(US49.000)
1,091,925
(US34,500)
1.091.925
(US34,500)
(64.182)
(CNY13.077)
51.00 % 14.160 722,020
(CNY2.885) (CNY141.795)

註1:係本公司持有之合資公司再轉投資公司。

註2:本公司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GreatHarborLimited.間接對大陸投資成都盛陽房地產開發有限 公司。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投資金額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1,775,565
(US56,100)
1,787,909
(US56.490)
3.539.026

註:本年所列金額係按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匯率US\$1=NT\$31.65, US\$1=RMB\$0.161換算。

3.與大陸被投資公司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於編製 合併報告時業已沖銷),請詳「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之說明。

十四、部門資訊

請詳民國一〇三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mathcal{L}^{\text{max}}_{\text{max}}$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一)。

存貨明細表



待售房地 現代名園 \$ 2,656
昇陽之冠 139,242
未來之光 17,517
京手作 37,608
小計 197,023
在建工程 永昌段 91,076
漢口街 190,507
逸仙B案 312,910
其他 57,814
小計 652,307
營建用地 龍泉段 128,320
延平段 73,558
行義段 45,060
金華段 26,111
永吉段 97,740
豐年段 638,174
公園段 49,700
城中段 1,418,557
逸仙段 18,180
小計 2,495,400
合計 \$ 3,344,730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明細表

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合建保證金 漁人碼頭 240,000
\$
$^{\prime\prime}$ 紅毛城 100,000
$^{\prime\prime}$ 逸仙段 43,200
$^{\prime\prime}$ 三民段 23,589
$^{\prime\prime}$ 福星段 25,175
$^{\prime\prime}$ 新莊 12,180
$^{\prime\prime}$ 其他 19,178
463,322
減:合建保證金折現 (6,907)
減:累計減損損失 (169, 404)
287 011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〇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波少 期末餘額 市價或股權淨值 提供携留
或質
名稱 殿数 全额 股数
股款
股数 持股比例 全额 旱價 總價 打情形
新柬陽營造 11,357,999 \$ 194.161 $\blacksquare$ 54,720 56,790 11,357,999 70.11 % 192,091 $\overline{\phantom{0}}$ 192,091
昇陽國際量 8,000,000 76.046 10,000 100,000 ٠ 7,336 8,010,000 100.00 % 168,710 ٠ 168,710 ۰
地(註3)
弄陽量地 5,000,000 48,651 2,000 20,000 ٠ 3,591 5,002,000 100.00 % 65,060 $\overline{\phantom{a}}$ 65,060 ,
$(\pm 3)$
統審開發 1,000,000 9,944 1,000 10,000 $\blacksquare$ 13 1,001,000 20.00 % 19,931 $\bullet$ 19,931 ۰
(113)
MASQUE 2,160 629,088 ۰ 24,401 ٠ 28,283 2,160 60.00 % 625,206 $\hat{\phantom{a}}$ 625,206 n
G.H. $\blacksquare$ 16,320 1,079,084 $\blacksquare$ 6,583 16,320 51.00 % 1,072,501 $\overline{\phantom{0}}$ 1,072,501 ×
s. 957,890 1,288,205 $\frac{102,596}{2}$ 2,143,499 2,143.499

註:1.本期增加係認列採用權益法認列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利益21,230千元、未 實現利益26,744千元、增資投資1,174,112千元、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59,373千元及其他綜合損益6,746千元。

2.本期減少係認列採用權益法認列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損失45,667千元、被 投資公司發放現金股利56,790千元及聯屬公司間未實現銷貨毛利139千元。

銀行借款明細表

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借款行庫 摘要 借款金額 到期日
抵押或擔保
A 信用借款 $\overline{\mathbb{S}}$
104,340
103.08.29~108.02.28 2.450 %
$\bf{B}$ $^{\prime\prime}$ 100,000 103.05.15~104.05.15 1.980 %
$\mathbf D$ 抵押借款 31,940 103.11.25~104.11.25 2.700 % 營建用地-龍泉段
Е $^{\prime\prime}$ 31,333 101.11.01~111.11.01 2.100 % 在建房地-永昌段
${\bf F}$ 信用借款 10,000 103.12.25~104.06.23 2.695 %
G $\boldsymbol{\mathit{H}}$ 30,000 103.12.25~104.01.22 1.850 %
H $\boldsymbol{\mathcal{H}}$ 20,000 103.11.03~104.04.30 1.945 %
I $\cdot$ n 60,000 103.10.24~104.01.23 1.970 %
J $^{\prime\prime}$ 90,000 103.10.08~104.05.22 2.100 %
II 抵押借款 300,000 103.05.02~108.05.02 2.300 % 營建用地-城中段
$\mathbf K$ 信用借款 30,000 103.12.29~104.03.29 2.250 %
Г 抵押借款 10,000 103.06.10~105.12.09 2.188 % 營建用地-豐年段
M $^{\prime\prime}$ 40,000 103.12.24~104.06.22 1.760 % 待售房地-現代名園
857,613
s

預收款項明細表





預收房地款 昇陽之冠 600
預收租金 昇陽寓見 71,593
$^{\prime\prime}$ 52
小計 71,645
合計 72,245

營業收入明細表

$\sim$ $^{-1}$

$\mathcal{A}$

$\sim$ $\sim$

$\Delta \sim 10$

民國一〇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土地收入 昇陽九樂 21,740
T
昇陽麗石 2,481,440
昇陽之冠 116,820
寬域 23,171
花博苑 26,870
2,670,041
房屋收入 昇陽九樂 35,521
昇陽麗石 1,196,242
昇陽之冠 95,762
寬域 14,675
花博苑 14,791
1,356,991
小計 4,027,032
租賃收入 9,064
已實現利息收入 1,717
其他營業收入 25,932
合計 S.
4,063,745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一〇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土地成本 昇陽九樂 \$
13,884
昇陽麗石 776,776
昇陽之冠 52,368
寬域 19,491
花博苑 21,961
884,480
房屋成本 昇陽九樂 26,186
昇陽麗石 922,145
昇陽之冠 62,667
寬域 9,690
花博苑 14,800
1,035,488
小計 1,919,968
租賃成本 19,146
其他營業成本 42
合計 \$
1,939,156

推銷費用明細表

民國一〇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推銷費用 管理及總務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薪資支出 \$
61,200
202,674 263,874
租金支出 48 11,508 11,556
文具用品 65 677 742
旅費 64 2,989 3,053
運費 $\overline{2}$ 39 41
郵電費 8 928 20 956
修繕費 22 774 187 983
廣告費 10,557 385 2,072 13,014
水電費 218 905 156 1,279
保險費 155 6,975 5 7,135
交際費 265 6,900 7,165
捐贈 7,897 7,897
稅捐 2,017 2,920 368 5,305
折舊 2,224 3,419 5,643
各項攤提 273 273
伙食費 1,544 1,544
職工福利 4,062 4,062
訓練費 613 613
佣金支出 110,884 110,884
勞務費 98 10,557 54 10,709
雜項購置 647 647
什費 2,452 13,263 65 15,780
S
188,055
278,754 6,346 473,155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明細表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十六)。

$\bar{z}$

$\sim$

$\sim$ $\sim$

$\mathcal{L}_{\mathb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