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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ko Ink Co., Ltd.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1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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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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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1721

三晃股份有限公司
SUNKO INK CO., LTD.

民國 115 年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 115 年 6 月 16 日(星期二)

開會地點:台中市大里區仁美路 139 號(大里廠研發大樓)


三晃股份有限公司
115 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

目錄

壹、開會議程 1
一、報告事項 2
二、承認事項 3
三、討論事項 5
四、其他議案 6
五、臨時動議 6

貳、附件
一、114 度營業報告書 7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 114 度決算報告書 12
三、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之酬金表 13
四、114 年度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14
五、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對照表 34
六、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對照表 39
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資料表 41

參、附錄
一、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42
二、本公司章程 46
三、本公司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51


三晃股份有限公司
115年股東常會議程

時間:中華民國115年6月16日(星期二),上午9時整。
地點:台中市大里區仁美路139號(大里廠研發大樓)。
一、 宣佈開會。
二、 主席致開會詞。
三、 報告事項
(1) 114年度營業報告。
(2) 審計委員會審查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 114年度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4) 114年度董事領取之酬金報告。
四、 承認事項
(1) 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提請承認。
(2) 114年度虧損撥補案,提請承認。
五、 討論事項
(1)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謹提請討論。
(2) 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謹提請討論。
六、 其他議案
(1) 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討論。
七、 臨時動議
八、 散會


報告事項

第一案

案 由:114年度營業報告,報請 公鑑。

說明:114年度營業報告,請參閱本手冊P7(附件一)。

第二案:

案 由:審計委員會審查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報請 公鑑。

說明:審計委員會審查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請參閱本手冊 P12(附件二)。

第三案:

案 由:114年度背書保證情形報告,報請 公鑑。

說明:本公司114年度無背書保證情形。

第四案:

案 由:114年度董事領取之酬金報告,報請 公鑑。

說明:

  1. 本公司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依所擔負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敘明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

(1)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董事之報酬,授權董事會依同業通常水準支付,並依其對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之價值議定之。

(2) 公司章程中亦明訂不高於年度獲利之 1%作為董事酬勞,依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之規定,董事酬勞之給付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與個人表現、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並依「薪資報酬管理辦法」辦理,原則如下:

① 現行董事報酬包含月酬勞、車馬費及董事酬勞。

② 獨立董事皆擔任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之委員,訂有每月定額之報酬。

③ 董事車馬費為定額給付,於每次出席董事會時支付。

④ 董事酬勞之分配依所屬當年度各董事任職日數比例分配。

  1. 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之酬金,請參閱本手冊P13(附件三)。

2


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案)

案 由: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提請承認。

說明:

  1. 本公司 114 年度財務報表,業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柯雅婷會計師及黃子評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書,財務報表併同營業報告書送交審計委員會審查,並出具審查報告書在案。
  2. 會計師之查核報告及財務報表等,請參閱本手冊 P14(附件四)。

決議:

第二案(董事會提案)

案 由:114年度虧損撥補案,提請承認。

說明:

  1. 本公司 114 年度虧損撥補案,業經審計委員會審查完竣並經第十九屆第七次董事會通過在案。
  2. 本公司民國 114 年稅後淨損為新台幣 339,638,816 元,減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新台幣 1,008,971 元,加計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新台幣 64,891,331 元,期末累計虧損為新台幣 275,756,456 元。
  3. 114年度盈虧撥補表,請參閱下頁。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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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晃股份有限公司

盈虧撥補表

民國一一四年度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金額 備 註
小 計 合 計
期初未分配盈餘 $ -
民國114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 $(1,008,971)
民國114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64,891,331
民國114年度稅後淨損 (339,638,816) (275,756,456)
期末累積虧損 $(275,756,456)

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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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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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


討論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案)

案 由: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謹提請討論。

說明:

  1. 金管證發字第 1140383333 號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五條。本次法規修正重點摘要如下:

(1) 放寬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五百億元之公司與非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供營業使用之設備之公告申報標準。

(2) 放寬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五百億元之公司與非關係人取得或處分公債、普通公司債及未涉及股權之一般金融債券之公告申報標準。

(3) 明定公司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及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五百億元之計算方式。

  1. 依據本次法規修正,爰配合修正辦法相關條文,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與修正後之「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請參閱本手冊 P34(附件五)。

決議:

第二案(董事會提案)

案 由: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謹提請討論。

說明:

  1. 本公司因產品逐步轉向電子業相關化學品領域發展,為使公司名稱符合未來發展願景並提升市場辨識度與改變企業形象,擬變更公司中文名稱為「國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維持不變。

  2. 為配合公司名稱變更,擬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本手冊 P39(附件六)。

決議:


其他議案

第一案(董事會提案)

案 由: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謹提請討論。

說明:

  1. 依公司法第 209 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許可」。
  2. 董事及法人董事指派之代表人,如有公司法 209 條競業禁止行為,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依法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3. 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詳細資料請參閱本手冊 P41(附件七),擬提請股東會許可解除對該等董事自就任各該同業公司董事或經理人之日起之限制。

決議:

臨時動議

散會

6


附件一

114年度營業報告書

一、民國114年度營業結果說明

本公司 114 年度個體營收淨額與合併營收淨額均為 1,774,757 仟元,合併稅後淨損 339,639 仟元,其中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稅後淨損為 339,639 仟元,合併稅後基本每股虧損與稀釋每股虧損均為新台幣 1.84 元。

114 年全球景氣受到地緣政治與美國對等關稅影響下復甦狀況不如預期,石化產業今年度仍是處於產能過剩,同業為去化庫存降價求售,低價競爭的結果使利潤大幅下跌,為此日、韓石化業紛紛進行產能整併縮減規模,中國 2025 年也發布計畫逐步對老舊高污染效率低下的產線進行政策性的關廠,此政策未來或許會漸漸的緩解市場供需失衡的狀況,在產業上游無利可圖之下越來越多的資本投資逐漸從上游向下游轉移,這個移轉的現象也造成了下游特用化學品競爭加劇。台灣傳統石化產品已面臨不轉型就淘汰的壓力,為了脫離傳統大宗化學品的紅海,業者陸續轉向發展與電子半導體相關的化學品發展,近二年我們積極進行數項新產品開發,主要包含高值化產品(Triazine 系列抗 UV 劑)、電子業化學品(新型含磷阻燃劑、樹脂原材料 BMI 與 PPE)、特殊精密化學,期望透過產品的轉型改善營運狀況盡早走出谷底。

(一)營業計劃實施成果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114年度 113年度 增(減)情形
金額 比率%
營業收入淨額 1,774,757 2,286,720 (511,963) (22.39)
營業成本 1,904,370 2,280,331 (375,961) (16.49)
營業毛(損)利 (129,613) 6,389 (136,002) (2,128.69)
營業費用 204,524 189,173 15,351 8.11
營業損失 (334,137) (182,784) 151,353 82.80
營業外支出淨額 (20,192) (3,101) 17,091 551.14
稅前虧損 (354,329) (185,885) 168,444 90.62
稅後虧損 (339,639) (182,576) 157,063 86.03

(二)預算執行情形

本公司 114 年度未公開財務預測,故無預算達成情形。


(三)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分析項目 114年度 113年度
獲利能力 資產報酬率(%) (9.94) (4.50)
股東權益報酬率(%) (18.94) (9.02)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比率(%) (19.16) (10.05)
純益率(%) (19.14) (7.98)
基本每股盈餘(元) (1.84) (0.98)
稀釋每股盈餘(元) (1.84) (0.98)

(四)研究發展狀況

  1. 研發費用如下: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114年度 113年度 112年度
研發費用 42,323 45,872 47,468
佔營收比例 2.38% 2.01% 2.17%
  1. 近期研發成果
大類別 項 目 研發成果
特用化學品系列 1. 無菌阻燃劑衍生物的發展與推廣 ● 完成 SPV-090 試車。
● 完成 DP-7000 試車。
● 完成 KFR-2022AP 試車。
● 完成 DP-7000 新化學物質申請
● 完成 DP-7000 申請 CAS no.
● 與光電產業客戶合作開發 5G 阻燃劑;完成下列製造技術驗證
➤ DOPO-2AE(Et)
➤ DOPO-2AE(MM)
➤ SPS-100 提純 trim(KFR-1300)
➤ DOPO-BMI
➤ BMI-F
➤ DQE-1
➤ DEP-10, DEP-20, DEP-30
2. Triazine 系紫外線吸收劑新產品工業化技術研究 ● KC1164 製造技術驗證
● KSORB 400 送樣認證合格
3. 現有製程優化/減廢 ● 改進 Carzol 有機廢液回收方式,減少廢水產出及相對應處理成本;完成實驗室驗證與工廠試車,上線實用
4. 其他 ● AP 濕化半成品製造技術驗證&送樣

大類別 項 目 研發成果
高分子系列 1. 環境友善 (Eco-friendly) 熱塑性彈性體新產品與製程開發 ● SK TPU 701、70588、7016 產品製程優化及調整,以符合相關客戶需求。
● 矽氫烷動態交聯之 TPV KP800 系列上線量產,已獲客戶認證採用。
● 高流動射出級 KP 502 系列 TPV 開發完成,已獲客戶認證採用。

二、115年度營業計劃概要

(一)經營策略及方針

  1. 加速新產品開發、上市。
  2. 植物保護用藥、高分子彈性體新製程開發。
  3. 回收再利用與減廢,降低環保成本。

(二)重要產銷策略

  1. 銷售政策

(1) 加強客戶關係維護,提升銷售量及市占率。
(2) 配合客戶需求開發新規格、新產品。
(3) 開發、行銷自有專利產品。
(4) 穩定銷售提升產能利用率。

  1. 生產政策

(1) 落實工安降低事故風險。
(2) 穩定原料供應鏈與產品供給。
(3) 強化品質提升客戶滿意度。
(4) 優化製程、節能減廢。

三、未來發展策略

  1. 發展下一代 AI 伺服器及高速通訊設備所需的化學原材料。
  2. 與同業策略合作開發高附加價值化學品並達到快速導入市場。
  3. 以國內製造作為優勢,開發特殊精密化學品業務。
  4. 以專業化學研發製造能力拓展加工服務、改質服務、設計代工(ODM)新業務。
  5. 研發新製程與製程技術提升以降低生產成本。

四、技術及研發概況

(一)研發與核心策略

本公司之研發策略緊扣全球化學品發展脈動,研發策略核心聚焦於開發「具備高價值化」且「具相對技術門檻」之關鍵化學品,確保公司產品的前瞻性與競爭力。

我們高度重視技術研發的新穎性,並審慎評估其在產業鏈中的實際應用潛力與成長曲線,確保技術投資能創造最大市場價值。

將客戶視為重要的策略夥伴。透過緊密的市場溝通與需求洞察,我們積極與下游客戶展開共

9


同開發(Co-development)專案。此合作模式使我們能針對客戶特定挑戰提供客製化解決方案,共同設計符合其目標的產品,創造專屬的價值鏈,進而建立穩固的客戶黏性與生態壁壘

(二)研發團隊核心優勢與業務範疇

我們的核心開發團隊由有機合成與高分子化學領域的技術專才組成,具備堅實的研發底蘊。透過整合「資深化學品製造經驗的生產團隊」與「具備敏銳市場洞察力的商貿人才」,我們成功建立起從上游研發、中游生產製造(含代工服務),乃至下游市場銷售的完整垂直整合能力。

(三)主要產品概況

三是產品範疇廣泛,涵蓋:PU、POLYOL、TPU、TPV、特殊塑膠、植物與環境用藥、原料藥、橡塑膠抗氧化劑、抗UV劑、聚烯烴成核劑、PCB還原劑、橡塑膠交聯輔助劑、特用阻燃劑等多元化學材料與特用化學品。

(四)未來研發主軸

在特用化學品領域以「新結構、新製程、新配方與新應用」為主要研究目標,透過解決客戶問題點來驅動成長。

在高分子材料領域將以「提高性能、綠色環保、回收再利用及降低能耗」為核心開發主軸,這些方向均緊扣終端市場與主要客戶對永續供應鏈的需求。

我們將持續深化在綠色化學與永續材料領域的佈局,以開發低污染、低耗能製程技術為企業責任,目標成為亞太地區特用化學品領域的領導者,驅動產業邁向更綠色的未來。

(五)115年度產品開發計畫

類別 項 目
特用化學品 ● 磷系特用阻燃劑新產品開發
● K-SORB Triazine 系紫外線吸收劑新產品工業化技術開發
● K-CURE 橡塑膠交聯輔助劑應用&配方開發
● 節能減廢之相關技術開發與對應製程改善
高分子 ● TPU 新材料開發、應用與再循環研究
● TPV、TPE 功能型彈性體新產品開發、應用與再循環研究
● ETPU、ETPV 可發泡彈性體新產品開發、應用與再循環研究

五、115年產品預計銷售量

主要產品 分類 預算銷售數量
數量(噸)
抗氧化劑 特用化學 1,560
熱可塑性塑膠粒(TPU) 高分子 2,228
熱可塑性彈性體(TPV)
多元醇(POLYOL)及 PU 高分子 955
植物及環境保護用藥 植物及環境保護用藥 470
其他特用化學品(交聯劑、無齒阻燃劑、電子化學品、成核劑) 特用化學 3,297
其他類 其他 737
合計 9,247

六、受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1. 依據 2025 年 10 月最新一期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對於世界經濟展望,預估全球經濟增速將從 2024 年的 3.3% 下降到 2025 年的 3.2% 和 2026 年的 3.1%,顯示全球經濟復甦動能不足。
  2. 地緣政治風險影響供應鏈與經濟成長。
  3. 石化產業產能過剩,產品售價大幅下跌。
  4. 川普就職造成市場充滿不確定性。
  5. 台灣缺少貿易協定,在國際市場因關稅造成競爭力下降。
  6. 電費、工資調漲使營運成本大幅增加。
  7. 環保法規加嚴及廢棄物處理費用高漲使營業成本增加。

最後感謝各位蒞臨今日的股東會。謝謝!

敬祝 各位股東先進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董事長:
簡經理:
會計主管:

11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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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造具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合併財務報表、個體財務報表及虧損撥補議案等,其中合併財務報表及個體財務報表業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柯雅婷、黃子評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書。上述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表、合併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符,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繕具報告,報請鑑核。

此致

本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三晃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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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召集人:盧玉華

王海華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六日


附件三

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

職稱 姓名 董事酬金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有無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酬金
報酬(A) 退職退休金(B) 董事酬勞(C) 業務執行費用(D) 薪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 退職退休金(F) 員工酬勞(G)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董事長 凱婕(股)公司代表人:黃亭婕 - - - - - - 40 40 (0.01) (0.01) 2,817 2,817 - - - - - - (0.84) (0.84) -
董事 凱婕(股)公司代表人:黃偉賢 - - - - - - 40 40 (0.01) (0.01) 2,016 2,016 100 100 - - - - (0.63) (0.63) -
董事 翟麗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林玉萍 - - - - - - 35 35 (0.01) (0.01) - - - - - - - - (0.01) (0.01) -
董事 翟麗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黃昭維 - - - - - - 40 40 (0.01) (0.01) 1,176 1,176 60 60 - - - - (0.38) (0.38) -
獨立董事(註1) 李世仁 214 214 - - - - 15 15 (0.07) (0.07) - - - - - - - - (0.07) (0.07) -
獨立董事(註1) 鄧炎崇 214 214 - - - - 15 15 (0.07) (0.07) - - - - - - - - (0.07) (0.07) -
獨立董事(註1) 林彥廷 215 215 - - - - 10 10 (0.07) (0.07) - - - - - - - - (0.07) (0.07) -
獨立董事(註2) 盧玉華 267 267 - - - - 25 25 (0.09) (0.09) - - - - - - - - (0.09) (0.09) -
獨立董事(註2) 何建興 267 267 - - - - 25 25 (0.09) (0.09) - - - - - - - - (0.09) (0.09) -
獨立董事(註2) 鐘凱勳 267 267 - - - - 25 25 (0.09) (0.09) - - - - - - - - (0.09) (0.09) -
  1. 請敘明獨立董事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依所負擔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敘明與給付酬金金額數之關聯性:本公司董事執行職務時,不論公司營業盈虧,公司得支付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由薪酬委員會議審議通過,董事會議定;如公司有盈餘時,另依公司章程發放。
  2. 除上表揭露外,最近年度公司董事提供服務(如擔任母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轉投資事業非屬員工之顧問)領取之酬金:無

註1:該獨立董事自114/6/11起卸任。
註2:該獨立董事自114/6/11起新任。
註3:(C)(G)為擬議數。


附件四

EY安永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40756 台中市市政北七路186號26樓
26F, No.186, Shizheng N. 7th Road,
Taichung City, Taiwan, R.O.C

Tel: 886 4 2259 8999
Fax: 886 4 2259 7999
ey.com/zh_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三晃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三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三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三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三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EY安永

應收帳款減損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三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應收帳款及備抵損失之帳面金額分別為新台幣236,363仟元42仟元,應收帳款淨額占合併資產總額 $8\%$ ,對於三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係屬重大。應收帳款備抵損失評估所採用的政策涉及管理階層之重大判斷,故本會計師將其決定為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瞭解並測試管理階層針對應收帳款管理所建立之內部控制的有效性;評估管理階層制定備抵損失提列政策之合理性,包括瞭解管理階層依歷史經驗、現時市場情況及預測未來經濟狀況評估預期損失率之相關資料;檢視期末準備矩陣,個別信用群組分類是否適當、評估管理階層之預期信用損失損失率合理性,並重新計算提列應收帳款備抵損失之正確性;針對較長天期之應收帳款評估個別應收帳款減損之合理性及期後收款情形。本會計師亦考量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五及附註六中應收帳款有關揭露的適當性。

存貨評價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三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存貨淨額為新台幣601,706仟元,占資產總額 $20\%$ ,其中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估列主要為原料及製成品之存貨。其存貨評價主要係依產品物理特性對於品質的影響及未來特定期間內產品之需求為估計基礎,由於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估計涉及管理階層之重大判斷,故本會計師將其決定為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瞭解管理階層針對呆滯及過時存貨所建立之內部控制;評估管理階層制定存貨評價政策之依據;選擇重大庫存地點執行觀察存貨盤點;測試存貨庫齡表之存貨庫齡區間正確性;選取樣本執行存貨成本價格測試;抽核存貨之進貨和銷貨相關憑證,以評估存貨淨變現價值合理性。本會計師亦考量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五及附註六中存貨有關揭露的適當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三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三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三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EY安永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三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三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三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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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Y安永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三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其他

三晃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140351528號

金管證審字第1030025503號

柯雅婷 柯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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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黃子評 黃子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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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六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三菱財閥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資產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
1100 流動資產
1136 現金及約當現金 四及六.1 $504,789 16 $450,917 13
115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四及六.2 115,810 4 500 -
1170 應收票據淨額 四及六.12 7,542 - 8,143 -
130x 應收帳款淨額 四、六.3及12 236,321 8 375,251 11
1410 存貨 四及六.4 601,706 20 776,716 23
1470 預付款項 45,262 1 73,362 2
11xx 其他流動資產 十二 2,239 - 1,911 -
流動資產合計 1,513,669 49 1,686,800 49
1517 非流動資產
1535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四及十三 47,003 2 110,515 3
160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四、六.2及八 2,800 - 2,800 -
1755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四、六.5及八 1,302,926 42 1,379,973 40
1780 使用權資產 四、六.13及七 83,868 3 92,039 3
1840 無形資產 2,678 - 2,059 -
1915 遞延所得稅資產 四及六.17 96,021 3 84,660 3
1975 預付設備款 12,314 1 36,911 1
1990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 四及六.9 8,741 - 6,733 -
15xx 其他非流動資產 11,356 - 14,289 1
非流動資產合計 1,567,707 51 1,729,979 51
1xxx 資產總計 $3,081,376 100 $3,416,779 100

(接下頁)

董事長:黃亭棣

李祐輝

經理人:張俊彬

會計主管:王聖惠


三星科技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四十一個月八: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負債及權益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
2100 流動負債
2120 短期借款 四及六.6 $251,181 8 $122,880 4
213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四及十二.8 145 - 402 -
2150 合約負債-流動 四及六.11 78,411 3 631 -
2170 應付票據 104 - 154 -
2200 應付帳款 156,131 5 213,329 6
2230 其他應付款 六.7 154,905 5 151,381 4
2260 租賃負債-流動 四、六.13及七 32,208 1 29,818 1
230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四及六.8 122,016 4 195,038 6
2320 其他流動負債 十二及十三 197 - 201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795,298 26 713,834 21
2540 非流動負債
2570 長期借款 四及六.8 515,996 17 630,616 18
258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四及六.17 72,514 2 73,129 2
25xx 租賃負債-非流動 四、六.13及七 50,238 2 60,550 2
2xx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638,748 21 764,295 22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3100 股本 六.10
3110 普通股股本 1,848,841 60 1,848,841 54
3200 資本公積 六.10 42,255 1 42,255 1
3300 保留盈餘 六.10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5,199 1 86,893 3
3350 待備補虧損 (275,756) (9) (51,694) (2)
保留盈餘合計 (240,557) (8) 35,199 1
3400 其他權益 (3,209) - 12,355 1
3xxx 權益總計 1,647,330 53 1,938,650 57
負債及權益總計 $3,081,376 100 $3,416,779 100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黃亭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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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張俊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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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王聖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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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菱電機有限公司

1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〇〇年四月六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每股盈餘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代碼 會 計 項 目 附註 一一四年度 一一三年度
金 額 % 金 額 %
4000 營業收入 四、六.11及七 $1,774,757 100 $2,286,720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14 (1,904,370) (107) (2,280,331) (100)
5900 營業毛(損)利 (129,613) (7) 6,389 -
6000 營業費用 六.14
6100 推銷費用 (50,428) (3) (55,217) (2)
6200 管理費用 (113,650) (7) (89,585) (4)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42,323) (2) (45,872) (2)
645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六.12 1,877 - 1,501 -
營業費用合計 (204,524) (12) (189,173) (8)
6900 營業損失 (334,137) (19) (182,784) (8)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六.15及七
7100 利息收入 3,574 - 5,414 -
7010 其他收入 7,247 - 7,440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10,311) - 11,270 1
7050 財務成本 (20,702) (1) (27,225) (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20,192) (1) (3,101) -
7900 稅前淨損 (354,329) (20) (185,885) (8)
7950 所得稅利益 四及六.17 14,690 1 3,309 -
8200 本期淨損 (339,639) (19) (182,576) (8)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六.16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1,261) - 2,167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利益 49,328 3 11,797 1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252 - (433)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48,319 3 13,531 1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291,320) (16) $(169,045) (7)
每股虧損(元) 四及六.18
9750 基本每股虧損 $(1.84) $(0.98)
9850 稀釋每股虧損 $(1.84) $(0.98)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黃亭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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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張俊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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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王聖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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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晃機械創新公司
教育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〇年一月九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項 目 附註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權益總額
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項目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待備補虧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A1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六.10 $1,848,841 $42,255 $86,893 $3,366 $125,782 $558 $2,107,695
B3 112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3,366) 3,366 -
D1 113年度淨損 (182,576) (182,576)
D3 113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六.16 1,734 11,797 13,531
D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180,842) 11,797 (169,045)
Z1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1,848,841 $42,255 $86,893 $- $(51,694) $12,355 $1,938,650
A1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六.10 $1,848,841 $42,255 $86,893 $- $(51,694) $12,355 $1,938,650
B13 11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法定盈餘公積備補虧損 (51,694) 51,694 -
D1 114年度淨損 (339,639) (339,639)
D3 114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六.16 (1,009) 49,328 48,319
D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340,648) 49,328 (291,320)
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64,892 (64,892) -
Z1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1,848,841 $42,255 $35,199 $- $(275,756) $(3,209) $1,647,330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黃亭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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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張俊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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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王聖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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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公司

2019年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四年十月三日

第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代碼 項 目 一一四年度 一一三年度
AAAA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期稅前淨損 $(354,329) $(185,885)
A20000 調整項目: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含帳列其他利益及損失) 226,159 238,747
A20200 攤銷費用(含帳列其他費用) 11,638 8,998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1,877) (1,501)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之淨(利益)損失 (527) 402
A20900 利息費用 20,702 27,225
A21200 利息收入 (3,574) (5,414)
A21300 股利收入 (2,226) (2,778)
A22500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992 364
A29900 其他 (130) -
A300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A31130 應收票據減少 601 17,352
A31150 應收帳款減少 139,832 33,935
A31180 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 (739) 256
A31200 存貨減少 175,010 102,939
A31230 預付款項減少(增加) 28,100 (20,636)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484 (279)
A32125 合約負債增加(減少) 77,780 (24,674)
A32130 應付票據減少 (50) (72)
A32150 應付帳款(減少)增加 (57,198) 28,410
A32180 其他應付款增加(減少) 1,540 (13,545)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減少 (4) (5)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減少 (3,269) (2,918)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258,915 200,921
A33100 收取之利息 3,501 5,330
A33200 收取之股利 2,226 2,778
A33300 支付之利息 (19,911) (27,683)
A33500 退還之所得稅 2,966 -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247,697 181,346

(接下頁)

董事長:黃亭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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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張俊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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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王聖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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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昊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公司

2017年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五年全民決出第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代碼 項 目 一一四年度 一一三年度
B00020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40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12,840 -
B0005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83,744) (500)
B00100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68,434 2,000
B00200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8,654 -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62,786) (66,071)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480 267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2,804) (2,020)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5,545) (4,477)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26,839) (17,956)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99,564) (88,757)
CCCC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646,338 681,716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518,037) (721,748)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32,700 130,000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220,342) (212,928)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34,920) (36,459)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94,261) (159,419)
EEEE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53,872 (66,830)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450,917 517,747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504,789 $450,917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黃亭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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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張俊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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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王聖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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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Y安永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40756 台中市市政北七路186號26樓
26F, No.186, Shizheng N. 7th Road,
Taichung City, Taiwan, R.O.C

Tel: 886 4 2259 8999
Fax: 886 4 2259 7999
ey.com/zh_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三晃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三晃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三晃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三晃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三晃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EY安永

應收帳款減損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三晃股份有限公司應收帳款及備抵損失之帳面金額分別為新台幣236,363仟元及42仟元,應收帳款淨額占資產總額 8%,對於三晃股份有限公司係屬重大。應收帳款備抵損失評估所採用的政策涉及管理階層之重大判斷,故本會計師將其決定為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瞭解並測試管理階層針對應收帳款管理所建立之內部控制的有效性;評估管理階層制定備抵損失提列政策之合理性,包括瞭解管理階層依歷史經驗、現時市場情況及預測未來經濟狀況評估預期損失率之相關資料;檢視期末準備矩陣,個別信用群組分類是否適當、評估管理階層之預期信用損失損失率合理性,並重新計算提列應收帳款備抵損失之正確性;針對較長天期之應收帳款評估個別應收帳款減損之合理性及期後收款情形。本會計師亦考量個體財務報表附註五及附註六中應收帳款有關揭露的適當性。

存貨評價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三晃股份有限公司存貨淨額為新台幣601,706仟元,占資產總額 20%。其中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估列主要為原料及製成品之存貨。其存貨評價主要係依產品物理特性對於品質的影響及未來特定期間內產品之需求為估計基礎,由於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估計涉及管理階層之重大判斷,故本會計師將其決定為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瞭解管理階層針對呆滯及過時存貨所建立之內部控制;評估管理階層制定存貨評價政策之依據;選擇重大庫存地點執行觀察存貨盤點;測試存貨庫齡表之存貨庫齡區間正確性;選取樣本執行存貨成本價格測試;抽核存貨之進貨和銷貨相關憑證,以評估存貨淨變現價值合理性。本會計師亦考量個體財務報表附註五及附註六存貨有關揭露之適當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三晃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三晃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三晃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EY安永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三晃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三晃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三晃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EY安永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三晃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140351528號

金管證審字第1030025503號

柯雅婷 柯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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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黃子評 黃子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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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六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資產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
1100 流動資產
1136 現金及約當現金 四及六.1 $504,065 16 $450,669 13
115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四及六.2 115,810 4 - -
1170 應收票據淨額 四.六.12 7,542 - 8,143 -
130x 應收帳款淨額 四、六.3及12 236,321 8 375,251 11
1410 存貨 四及六.4 601,706 20 776,716 23
1470 預付款項 44,891 1 72,991 2
11xx 其他流動資產 十二 2,236 - 1,902 -
流動資產合計 1,512,571 49 1,685,672 49
1517 非流動資產
1555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四及十三 47,003 2 110,515 3
155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四、六.2及八 2,800 - 2,800 -
160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624 - 1,615 -
1755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四、六.5及八 1,302,926 42 1,379,973 40
1780 使用權資產 四、六.13及七 83,868 3 92,039 3
1840 無形資產 2,678 - 2,059 -
1915 遞延所得稅資產 四及六.17 95,494 3 84,133 3
1975 預付設備款 12,314 1 36,911 1
1990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 四及六.9 8,741 - 6,733 -
15xx 其他非流動資產 11,357 - 14,289 1
非流動資產合計 1,568,805 51 1,731,067 51
1xxx 資產總計 $3,081,376 100 $3,416,739 100

(接下頁)

董事長:黃亭棣

李婕婷

經理人:張俊彬

會計主管:王聖惠

聖慧惠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負債及權益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四及六.6 $251,181 8 $122,880 4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四及十二.8 145 - 402 -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四及六.11 78,411 3 631 -
2150 應付票據 104 - 154 -
2170 應付帳款 156,131 5 213,329 6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7 154,905 5 151,341 4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四、六.13及七 32,208 1 29,818 1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四及六.8 122,016 4 195,038 6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十二及十三 197 - 201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795,298 26 713,794 21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四及六.8 515,996 17 630,616 18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四及六.17 72,514 2 73,129 2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四、六.13及七 50,238 2 60,550 2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638,748 21 764,295 22
2xxx 負債總計 1,434,046 47 1,478,089 43
31xx 權益
3100 股本 六.10
3110 普通股股本 1,848,841 60 1,848,841 54
3200 資本公積 六.10 42,255 1 42,255 1
3300 保留盈餘 六.10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5,199 1 86,893 3
3350 待備補虧損 (275,756) (9) (51,694) (2)
保留盈餘合計 (240,557) (8) 35,199 1
3400 其他權益 (3,209) - 12,355 1
3xxx 權益總計 1,647,330 53 1,938,650 57
負債及權益總計 $3,081,376 100 $3,416,739 100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黃亭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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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張俊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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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王聖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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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六年

民國一一四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每股數按第一項目總數等仟元為單位)

代碼 會 計 項 目 附註 一一四年度 一一三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 四、六.11及七 $1,774,757 100 $2,286,720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14 (1,904,370) (107) (2,280,331) (100)
5900 營業毛(損)利 (129,613) (7) 6,389 -
6000 營業費用 六.14
6100 推銷費用 (50,428) (3) (54,330) (2)
6200 管理費用 (113,650) (7) (89,373) (4)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42,323) (2) (45,872) (2)
645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六.12 1,877 - 1,501 -
營業費用合計 (204,524) (12) (188,074) (8)
6900 營業損失 (334,137) (19) (181,685) (8)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六.15及七
7100 利息收入 3,564 - 5,390 -
7010 其他收入 7,247 - 7,440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10,310) - 11,135 1
7050 財務成本 (20,702) (1) (27,225) (1)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9 - (94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20,192) (1) (4,200) -
7900 稅前淨損 (354,329) (20) (185,885) (8)
7950 所得稅利益 四及六.17 14,690 1 3,309 -
8200 本期淨損 (339,639) (19) (182,576) (8)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六.16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1,261) - 2,167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
具投資未實現評價利益 49,328 3 11,797 1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252 - (433)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48,319 3 13,531 1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291,320) (16) $(169,045) (7)
每股虧損(元) 四及六.18
9750 基本每股虧損 $(1.84) $(0.98)
9850 稀釋每股虧損 $(1.84) $(0.98)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黃亭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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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張俊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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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王聖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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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八年三月,由生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由該年度負債券單位)

項 目 附註 權益 權益總額
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項目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待彌補虧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A1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六.10 $1,848,841 $42,255 $86,893 $3,366 $125,782 $558 $2,107,695
B3 112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3,366) 3,366 -
D1 113年度淨損 (182,576) (182,576)
D3 113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六.16 1,734 11,797 13,531
D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180,842) 11,797 (169,045)
Z1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1,848,841 $42,255 $86,893 $- $(51,694) $12,355 $1,938,650
A1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六.10 $1,848,841 $42,255 $86,893 $- $(51,694) $12,355 $1,938,650
B13 11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六.10 (51,694) 51,694 -
D1 114年度淨損 (339,639) (339,639)
D3 114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六.16 (1,009) 49,328 48,319
D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340,648) 49,328 (291,320)
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64,892 (64,892) -
Z1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1,848,841 $42,255 $35,199 $- $(275,756) $(3,209) $1,647,330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黃亭棣

經理人:張俊彬

會計主管:王聖惠

31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四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代碼 項 目 一一四年度 一一三年度
AAAA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期稅前淨損 $(354,329) $(185,885)
A20000 調整項目: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含帳列其他利益及損失) 226,159 238,747
A20200 攤銷費用(含帳列其他費用) 11,638 8,999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1,877) (1,501)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之淨(利益)損失 (527) 402
A20900 利息費用 20,702 27,225
A21200 利息收入 (3,564) (5,390)
A21300 股利收入 (2,226) (2,778)
A224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損失之份額 (9) 940
A22500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992 364
A29900 其他 (130) -
A300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A31130 應收票據減少 601 17,352
A31150 應收帳款減少 139,832 51,890
A31180 其他應收款增加 (746) (403)
A31200 存貨減少 175,010 102,939
A31230 預付款項減少(增加) 28,100 (20,633)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485 (280)
A32125 合約負債增加(減少) 77,780 (24,674)
A32130 應付票據減少 (50) (72)
A32150 應付帳款(減少)增加 (57,198) 28,410
A32180 其他應付款增加(減少) 1,580 (13,142)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減少 (4) (4)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減少 (3,269) (2,918)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258,950 219,588
A33100 收取之利息 3,491 5,309
A33200 收取之股利 2,226 2,778
A33300 支付之利息 (19,911) (27,683)
A33500 退還之所得稅 2,966 -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247,722 199,992

(接下頁)

董事長:黃亭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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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張俊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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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王聖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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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內,共計生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代碼 項 目 一一四年度 一一三年度
BBBB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20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12,840 -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83,744) -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67,934 -
B00100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8,254) -
B00200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8,654 -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62,786) (66,071)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480 267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2,804) (2,020)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5,546) (4,477)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26,839) (17,956)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00,065) (90,257)
CCCC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646,338 681,716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518,037) (721,748)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32,700 130,000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220,342) (212,928)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34,920) (36,459)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94,261) (159,419)
EEEE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53,396 (49,684)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450,669 500,353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504,065 $450,669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黃亭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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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張俊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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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王聖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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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三晃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新舊條文修訂對照表

文件編號 A-OR-04 文件名稱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修正版本 3 發行日期 2026年06月16日
修正前(13版) 修正後(14版)
第二條:本處理程序所稱之資產範圍如下:一、股票、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國內受益憑證、海外共同基金、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受益證券及資產基礎證券等長、短期投資。二、不動產(含土地、房屋及建築、投資性不動產、營建業之存貨)及設備。三、會員證。四、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特許權等無形資產。五、使用權資產。六、金融機構之債權(含應收款項、買匯貼現及放款、催收款項)。七、衍生性商品。八、依法律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而取得或處分之資產。九、其他重要資產。 第二條:本處理程序所稱之資產範圍如下:一、股票、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表彰基金之有價證券、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受益證券及資產基礎證券等投資。二、不動產(含土地、房屋及建築、投資性不動產、營建業之存貨)及設備。三、會員證。四、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特許權等無形資產。五、使用權資產。六、金融機構之債權(含應收款項、買匯貼現及放款、催收款項)。七、衍生性商品。八、依法律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而取得或處分之資產。九、其他重要資產。
第四條:取得或處分本處理程序所定之資產,應行公開資訊之程序如下:一、應公告申報項目及公告申報標準(一)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或與關係人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外之其他資產且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總資產百 第四條:取得或處分本處理程序所定之資產,應行公開資訊之程序如下:一、應公告申報項目及公告申報標準(一)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或與關係人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外之其他資產且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總資產百

第1版/發行日期:2016/04/01

D-MR-031


三晃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新舊條文修訂對照表

文件編號 A-OR-04 文件名稱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修正版本 3 發行日期 2026年06月16日
修正前(13版) 修正後(14版)
分之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但買賣國內公債、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購或買回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國內貨幣市場基金,不在此限。 (二)進行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三)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損失達所定處理程序規定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四)取得或處分之資產總額屬供營業使用之設備或其使用權資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並達下列規定之一: 1.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未達新臺幣一百億元時,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 2.本公司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時,交易金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 (五)經營營建業務時取得或處分供營建使用之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其中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者,處分自行興建完工建案之不動產,且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者,交易金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 (六)以自地委建、租地委建、合建分屋、合建 分之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但買賣國內公債、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購或買回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國內貨幣市場基金,不在此限。 (二)進行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三)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損失達所定處理程序規定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四)取得或處分之資產總額屬供營業使用之設備或其使用權資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並達下列規定之一: 1.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未達新臺幣一百億元時,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 2.本公司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未達五百億元時,交易金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 3.本公司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五百億元以上時,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以上。 (五)經營營建業務時取得或處分供營建使用之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其中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者,處分自行興建完工建案之不動產,且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者,交易金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 (六)以自地委建、租地委建、合建分屋、合建

第1版/發行日期:201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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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新舊條文修訂對照表

文件編號 A-OR-04 文件名稱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修正版本 3 發行日期 2026年06月16日
修正前(13版) 修正後(14版)
分成、合建分售方式取得不動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以公司預計投入之金額為計算基準)。 分成、合建分售方式取得不動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公司預計投入之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七)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五百億元以上時,於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債、普通公司債及未涉及股權之一般金融債券(不含次順位債券),非屬第八目但書所列情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以上。
(七)除前六目以外之資產交易、金融機構處分債權或從事大陸地區投資,其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1. 買賣國內公債或信用評等不低於我國主權評等等級之外國公債。
2. 本公司專營投資業務時,於海內外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營業處所所為之有價證券買賣,或於國內初級市場認購外國公債或募集發行之普通公司債及未涉股權之一般金融債券(不含次順位債券),或申購或買回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期貨信託基金,或申購或賣回指數投資證券。
3. 買賣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購或買回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 (八)除前七目以外之資產交易、金融機構處分債權或從事大陸地區投資,其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1. 買賣國內公債或信用評等不低於我國主權評等等級之外國公債。
2. 本公司專營投資業務時,於海內外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營業處所所為之有價證券買賣,或於國內初級市場認購外國公債或募集發行之普通公司債及未涉股權之一般金融債券(不含次順位債券),或申購或買回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期貨信託基金,或申購或賣回指數投資證券。
3. 買賣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購或買回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
(以下略) (以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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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編號 A-OR-04 文件名稱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修正版本 3 發行日期 2026年06月16日
修正前(13版) 修正後(14版)
第六條:本公司向關係人交易之處理程序如下: 一、~四略 五、交易成本之合理性評估 (一)~(四)略 (五)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如經按本款前二目規定評估結果均較交易價格為低者,應辦理下列事項。且本公司及對本公司之投資採權益法評價之公開發行公司經前述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者,應俟高價購入或承租之資產已認列跌價損失或處分或終止租約或為適當補償或恢復原狀,或有其他證據確定無不合理者,並經金管會同意後,始得動用該特別盈餘公積。 1.本公司應就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交易價格與評估成本間之差額,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予以分派或轉增資配股。對本公司之投資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者如為公開發行公司,亦應就該提列數額按持股比例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2.審計委員會應依公司法第二百十八條規定辦理。 3.應將本條第五款第(五)目之1及2處理情形提報股東會,並將交易詳細內容揭露於年報及公開說明書。 第六條:本公司向關係人交易之處理程序如下: 一、~四略 五、交易成本之合理性評估 (一)~(四)略 (五)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如經按本款前二目規定評估結果均較交易價格為低者,應辦理下列事項: 1.本公司應就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交易價格與評估成本間之差額,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予以分派或轉增資配股。對本公司之投資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者如為公開發行公司,亦應就該提列數額按持股比例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2.審計委員會應依公司法第二百十八條規定辦理。 3.應將本條第五款第(五)目之1及2處理情形提報股東會,並將交易詳細內容揭露於年報及公開說明書。

第1版/發行日期:201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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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新舊條文修訂對照表

文件編號 A-OR-04 文件名稱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修正版本 3 發行日期 2026年06月16日
修正前(13版) 修正後(14版)
第十二條:本作業程序應依相關規定經審計委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再提報股東會同意後施行,修正時亦同。如有董事表示異議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公司並應將董事異議資料送審計委員會。本公司已設置獨立董事者,將『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提報董事會討論時,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見,如有反對意見或保留意見,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 者,應俟高價購入或承租之資產已認列跌價損失或處分或終止租約或為適當補償或恢復原狀,或有其他證據確定無不合理者,並經金管會同意後,始得動用該特別盈餘公積。 第十二條:本作業程序應依相關規定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再提報股東會同意後施行,修正時亦同。如有董事表示異議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公司並應將董事異議資料送審計委員會。本公司已設置獨立董事者,將『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提報董事會討論時,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見,如有反對意見或保留意見,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 第十三條:附則 新增第十三次修訂歷程

第1版/發行日期:201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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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三晃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新舊條文修訂對照表

文件編號 文件名稱 公司章程
修正版本 40 發行日期 1 1 5 年 6 月 1 6 日
修正前(39版) 修正後(40版)
第一條: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組織,定名為三晃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為 SUNKO INK CO.,LTD. 第一條: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組織,定名為國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為 SUNKO INK CO.,LTD.
第二條:
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01. C301010 紡紗業
02. C801010 基本化學工業
03. C801030 精密化學材料製造業
04. C801060 合成橡膠製造業
05. C801100 合成樹脂及塑膠製造業
06. C801110 肥料製造業
07. C801990 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
08. C802041 西藥製造業
09. C802070 農藥製造業
10. C802080 環境用藥製造業
11. C802100 化粧品製造業
12. C802120 工業助劑製造業
13. C802170 毒性化學物質製造業
14. C802200 塗料、油漆、染料及顔料製造業
15. C802990 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
16. C805010 塑膠皮、布、板、管材製造業
17. C805020 塑膠膜、袋製造業
18. C805030 塑膠日用品製造業
19. C805990 其他塑膠製品製造業
20. F107010 漆料、塗料批發業
21. F107020 染料、顔料批發業
22. F107040 農藥批發業
23. F107050 肥料批發業
24. F107060 毒性化學物質批發業
25. F107080 環境用藥批發業 第二條:
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01. C301010 紡紗業
02. C801010 基本化學工業
03. C801030 精密化學材料製造業
04. C801060 合成橡膠製造業
05. C801100 合成樹脂及塑膠製造業
06. C801110 肥料製造業
07. C801990 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
08. (刪除)
09. C802070 農藥製造業
10. C802080 環境用藥製造業
11. C802100 化粧品製造業
12. C802120 工業助劑製造業
13. C802170 毒性化學物質製造業
14. C802200 塗料、油漆、染料及顔料製造業
15. C802990 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
16. C805010 塑膠皮、布、板、管材製造業
17. C805020 塑膠膜、袋製造業
18. C805030 塑膠日用品製造業
19. C805990 其他塑膠製品製造業
20. F107010 漆料、塗料批發業
21. F107020 染料、顔料批發業
22. F107040 農藥批發業
23. F107050 肥料批發業
24. F107060 毒性化學物質批發業
25. F107080 環境用藥批發業

第1版/發行日期:201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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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新舊條文修訂對照表

文件編號 文件名稱 公司章程
修正版本 40 發行日期 1 1 5 年 6 月 1 6 日
修正前(39版) 修正後(40版)
26. F107170 工業助劑批發業
27. F107190 塑膠膜、袋批發業
28. F107200 化學原料批發業
29. F107990 其他化學製品批發業
30. F108040 化粧品批發業
31. F207010 漆料、塗料零售業
32. F207020 染料、顔料零售業
33. F207040 農藥零售業
34. F207050 肥料零售業
35. F207060 毒性化學物質零售業
36. F207080 環境用藥零售業
37. F207170 工業助劑零售業
38. F207190 塑膠膜、袋零售業
39. F207200 化學原料零售業
40. F207990 其他化學製品零售業
41. F208040 化粧品零售業
42. F211010 建材零售業
43. F213080 機械器具零售業
44.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45.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26. F107170 工業助劑批發業
27. F107190 塑膠膜、袋批發業
28. F107200 化學原料批發業
29. F107990 其他化學製品批發業
30. F108040 化粧品批發業
31. F207010 漆料、塗料零售業
32. F207020 染料、顔料零售業
33. F207040 農藥零售業
34. F207050 肥料零售業
35. F207060 毒性化學物質零售業
36. F207080 環境用藥零售業
37. F207170 工業助劑零售業
38. F207190 塑膠膜、袋零售業
39. F207200 化學原料零售業
40. F207990 其他化學製品零售業
41. F208040 化粧品零售業
42. F211010 建材零售業
43. F213080 機械器具零售業
44.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45.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三十三條:
(略)
第四十次修訂於民國一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第1版/發行日期:201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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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

解除董事競業禁止資料表

姓名 兼職公司名稱 兼職公司職務 備註
盧玉華 普大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41


附錄一

三晃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議事規則

第一條:本公司股東會之議事規則,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規則之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徵求人、受託代理人(以下簡稱股東)報到時間、報到處地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不受前項召開地點之限制。

前項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處應有明確標示,並派適足適任人員辦理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會議前三十分鐘,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受理報到,完成報到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

本公司應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簽到,或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及視訊會議平台報到股數計算之。本公司採行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本公司得將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權數計入前項之出席股數。

本公司應將議事手冊、年報、出席證、發言條、表決票及其他會議資料,交付予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有選舉董事者,應另附選舉票。

前項之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本公司於股東會開會當日應依下列方式提供股東參閱:

(1)召開實體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2)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並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視訊會議平台。
(3)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視訊會議平台。

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出席股東會之代表人不限於一人。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向本公司登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將議事手冊、年報其他相關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

第三條: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並同時公布無表決權數及出席股份數等。

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由主席宣布流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另應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公告流會。

前項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依第二條向本公司重行登記。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股東會表決。

42


第四條:股東會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前條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

其代理依公司法之規定辦理。由董事代理者,以任職六個月以上,並瞭解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之常務董事或董事擔任之。主席如為法人董事之代表人者,亦同。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一、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佈散會。

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佈散會者,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第五條:開會之過程應全程錄音或錄影,並至少保存一年。會議進行中,主席得酌定時間宣佈休息。

前項影音資料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對股東之註冊、登記、報到、提問、投票及公司計票結果等資料進行記錄保存,並對視訊會議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資料及錄音錄影,本公司應於存續期間妥善保存,並將錄音錄影提供受託辦理視訊會議事務者保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宜對視訊會議平台後台操作介面進行錄音錄影。

第六條:出席股東發言時,須先以發言條填明股東戶號及姓名,由主席定其發言之先後。

第七條:討論議案時,應依議程排定之順序討論,若有違背程序或超出議題以外者,主席可即制止其發言。

第八條:出席股東發言,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但經主席許可者,得延長三分鐘,逾時主席得停止其發言。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得於主席宣布開會後,至宣布散會前,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文字方式提問,每次提問以二百字為限;前項提問未違反規定或未超出議案範圍者,宜將該提問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為周知。

第九條:同一議案,每人發言不得超過兩次。

第十條:討論議案時,主席得於適當時間宣告討論終結,必要時並得宣告終止討論,主席即提付表決。

第十一條: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二項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採行以電子方式並得採行以書面方式行使其表決權;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故本公司宜避免提出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送達公司,意思表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如欲親自或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如以

43


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應逐案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布出席股東之表決權總數後,由股東逐案進行投票表決,並於股東會召開後當日,將股東同意、反對及棄權之結果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及視為否決,勿庸在行表決。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股東會表決或選舉議案之計票作業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之,且應於計票完成後,當場宣布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併作成紀錄。

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益關係致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理其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

本公司召開股東視訊會議,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於主席宣布開會後,應透過視訊會議平台進行各項議案表決及選舉議案之投票,並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前完成,逾時者視為棄權。

股東會議視訊會議召開者,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後,為一次性計票,並宣布表決及選舉結果;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以依第二條規定登記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得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出修正或對原議案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第十一條: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任規範辦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結果,包含當選董事之名單與其當選權數。

第十二條:股東會之決議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其議事錄除依前項規定應記載事項外,並應記載股東會之開會起迄時間、會議之召開方式、主席及紀錄之姓名,及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時之處理方式及處理情形。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除應依前項規定辦理外,並應於議事錄載明,對於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股東提供之替代措施。

第十三條: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本公司股東會召開方式之變更應經董事會決議,並最遲於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寄發前為之。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開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事項等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二十一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製作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但本公司於最近會計年度終了日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一百億元以上或最近會計年度召開股東常會其股東名簿記載之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百分之三十以上者,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完成前開電子檔案之傳送。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委任之專業股務代理機構。

徵求人徵得之股數、受託代理人代理之股數及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出席之股數,本公司應於股東會開會當日,依規定格式編造之統計表,於股東會場內為明確之揭示;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至少應於會議開

44


始前三十分鐘,將前述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宣布開會時,應將出席股東股份總數,揭露於視訊會議平台。如開會中另有統計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者,亦同。

第十四條: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於投票結束後,即時將各項議案表決結果及選舉結果,依規定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應於主席宣布散會後,持續揭露至少十五分鐘。

第十五條: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主席及記錄人員應在國內之同一地點,主席並應於開會時宣布該地點之地址。

第十六條: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得於會前提供股東簡易連線測試,並於會前及會議中即時提供相關服務,以協助處理通訊之技術問題。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主席應於宣布開會時,另行宣布除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四項所定無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情事外,於主席宣布散會前,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持續達三十分鐘以上時,應於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之日期,不適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

發生前項應延期或續行會議,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依規定應延期或續行會議,已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並完成報到之股東,未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者,其於原股東會出席之股數、已行使之表決權及選舉權,應計入延期或續行會議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表決權數及選舉權數;依規定辦理股東會延期或續行集會時,對已完成投票及計票,並宣布表決結果或董事當選名單之議案,無須重行討論及決議。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發生第二項無法續行視訊會議時,如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仍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者,股東會應繼續進行,無須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

發生前項應繼續進行會議之情事,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股東,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惟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

本公司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應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七項所列規定,依原股東會日期及各該條規定辦理相關前置作業。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十二條後段及第十三條第三項、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五第二項、第四十四條之十七第一項所定期間,本公司應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之股東會日期辦理。

第十七條:會議進行中如遇空襲警報時,即宣佈停止開會或者暫停開會,各自疏散,俟警報解除一小時後繼續開會。

第十八條: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對於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提供適當替代措施。

第十九條: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本章程訂定於民國八十年五月二十五日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五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十四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四日

第五次修正於民國一百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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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三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組織,定名為三晃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為SUNKO INK CO.,LTD.

第二條: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1. C301010 紡紗業
  2. C801010 基本化學工業
  3. C801030 精密化學材料製造業
  4. C801060 合成橡膠製造業
  5. C801100 合成樹脂及塑膠製造業
  6. C801110 肥料製造業
  7. C801990 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
  8. C802041 西藥製造業
  9. C802070 農藥製造業
  10. C802080 環境用藥製造業
  11. C802100 化粧品製造業
  12. C802120 工業助劑製造業
  13. C802170 毒性化學物質製造業
  14. C802200 塗料、油漆、染料及顔料製造業
  15. C802990 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
  16. C805010 塑膠皮、布、板、管材製造業
  17. C805020 塑膠膜、袋製造業
  18. C805030 塑膠日用品製造業
  19. C805990 其他塑膠製品製造業
  20. F107010 漆料、塗料批發業
  21. F107020 染料、顔料批發業
  22. F107040 農藥批發業
  23. F107050 肥料批發業
  24. F107060 毒性化學物質批發業
  25. F107080 環境用藥批發業
  26. F107170 工業助劑批發業
  27. F107190 塑膠膜、袋批發業
  28. F107200 化學原料批發業
  29. F107990 其他化學製品批發業
  30. F108040 化粧品批發業
  31. F207010 漆料、塗料零售業
  32. F207020 染料、顔料零售業
  33. F207040 農藥零售業
  34. F207050 肥料零售業
  35. F207060 毒性化學物質零售業
  36. F207080 環境用藥零售業
  37. F207170 工業助劑零售業
  38. F207190 塑膠膜、袋零售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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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F207200 化學原料零售業
  2. F207990 其他化學製品零售業
  3. F208040 化粧品零售業
  4. F211010 建材零售業
  5. F213080 機械器具零售業
  6.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7.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三條:本公司設總公司於台中市,必要時得經董事會決議,依法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

第四條:本公司因業務之需要,依「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定之對象及額度,得為對外保證。

第二章 股份

第五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貳拾伍億元,分為貳億伍仟萬股,每股新台幣拾元,分次發行。

第六條:本公司股票用記名式,由董事三人以上簽名或蓋章,並編列號碼加蓋公司印信,經主管機關核定之發行簽證機構簽證後依法發行之。本公司發行之記名式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但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第七條:刪除該條文。

第八條:刪除該條文。

第九條:刪除該條文。

第十條:每屆股東常會前六十日內、臨時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

第十一條:本公司股票事務之處理辦法悉依主管機關之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章 股東會

第十二條: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召開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臨時會於必要時依相關法令召集之;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經濟部公告之方式為之。

第十三條: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依公司法第一七條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五條之一規定,出具委託書簽名或蓋章,委託代理人出席。

第十四條:股東會開會時,以董事長為主席,遇董事長缺席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未指定時,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第十五條:公司各股東,除受限制及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公司依公司法自己持有之股份,無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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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十七條: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為之。議事錄應記載會議的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式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議事錄在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第四章 董事會

第十八條:本公司設董事五~九人,任期為三年,採候選人提名制,股東應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連選得連任。董事候選人提名之受理方式及公告等相關事宜,悉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本公司得為董事於任期内就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為其購買責任保險。

第十八條之一: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規定設置獨立董事,前項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席次不得少於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

董事之選舉,每一股份有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配選舉數人,由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較多者當選董事,獨立董事與非獨立董事應一併進行選舉,分別計算當選名額。

第十八條之二: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之職權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暨其他相關法令及公司規章之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或獨立董事全體解任時,董事會應於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其任期以補原任之期限為限。獨立董事因故解任,致人數不足章程規定者,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

第二十條:董事任期屆滿而不及改選時,延長其執行職務,至改選董事就任時為止,但主管機關依職權限期令公司改選;屆期仍不改選者,自限期屆滿時,當然解任。

第二十一條:董事組織董事會,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董事長一人,以同一方式互選一人為副董事長,依照法令、章程、股東會及董事會之決議執行本公司一切事務。

第二十一條之:本公司董事不受公司法第二〇九條競業限制規定之限制,惟本條僅適用於本章程第二條第十一項至第二十三項。並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第二十二條:本公司經營方針及其他重要事項,以董事會決議之,董事會除每屆第一次董事會依公司法第二〇三條規定召集外,其餘由董事長召集並任為主席,董事長不能執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時由董事互推一人代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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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條:董事會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須有董事過半數之出席,以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時,得出具委託書,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董事會。但以一人受一人之委託為限。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至少每季召開一次,召集時應載明事由,於七日前通知各董事;但有緊急情事時,得隨時召集之。董事會召集通知得以傳真、電子方式為之。

第二十四條:董事會之議事,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董事,議事錄應記載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議事錄應與出席董事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一併保存於本公司。

第二十五條:監察人制度於審計委員會成立之日廢除之。由審計委員會或審計委員會之成員負責執行公司法、證券交易法、暨其他法令規定監察人之職權。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董事執行本公司職務時,不論公司營業盈虧,公司得支給報酬,其報酬授權董事會依同業通常水準支給並依其對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之價值議定之。

第五章 經理及職員

第二十六條:本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應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

第二十七條:本公司得經董事會依章程第二十三條規定決議,依公司組織架構設為配合公司營運或管理上需求之經理人,上述經理人各得有一人或數人。

第二十八條:本公司其他職員之任免依公司管理制度之人事管理規則辦理之。

第六章 決算

第二十九條:本公司於會計年度終了,應由董事會編造下列各項表冊,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請股東常會承認:

一、營業報告書。二、財務報表。三、盈餘分派或虧損彌補之議案。

第三十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係指扣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稅前淨利),應依法提撥獲利 3% 為員工酬勞(其中不低於獲利之 1.5% 應為基層員工分配酬勞)及不高於 1% 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提股東會報告。

第三十條: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 10% 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及依法令規定提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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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前期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

本公司基於永續經營之理念,除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外,每年股利分派於每年股東常會前由董事會依據經營結果、財務狀況及資本規劃情形,擬訂盈餘分派方式(含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及金額,其中現金股利比率不低於股利總額百分之二十。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公司組織規程及辦事細則由董事會另定之。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未訂事項,悉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四年六月三十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五年五月十八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六年八月三十日;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七年十一月十日;

第五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九年九月五日;

第六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九年十月十四日;

第七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年四月四日;

第八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年八月二日;

第九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四年五月五日;

第十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五年六月十九日;

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六年六月三十日;

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八月十五日;

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九月三日;

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九年十月十七日;

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年五月二十五日;

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二年六月十二日;

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五月十四日;

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八月十二日;

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四年五月十七日;

第二十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四年六月十日;

第二十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五年三月二日;

第二十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第二十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四日;

第二十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第二十六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第二十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二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五日;

第二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六日;

第三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五日;

第三十一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四日;

第三十二次修訂於民國一〇〇年六月三十日;

第三十三次修訂於民國一〇一年六月十四日;

第三十四次修訂於民國一〇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第三十五次修訂於民國一〇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三十六次修訂於民國一〇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第三十七次修訂於民國一〇五年五月四日;

第三十八次修訂於民國一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第三十九次修訂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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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三晃股份有限公司
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民國一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停止過戶日)

職稱 姓名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董事長 凱棣股份有限公司 10,810,010 5.85%
董事 翹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6,503,902 3.52%
獨立董事 盧玉華 0 0.00%
獨立董事 何建興 0 0.00%
獨立董事 鍾凱勳 0 0.00%
全體董事持股合計 17,313,912 9.36%
備註:
本公司全體董事法定應持有股數為11,093,045股,截至115年4月18日止全體董事持有股數為17,313,912股。(本公司獨立董事三人,獨立董事外之全體董事依比率計算之持股成數降為百分之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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