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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KO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6
May 1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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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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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1
三晃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及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公司地址:台中市西區中興街229號5樓
公司電話:(04)2321-5616
1
合併財務報告
目 錄
| 項 目 | 頁 次 |
|---|---|
| 一、封面 | 1 |
| 二、目錄 | 2 |
| 三、會計師核閱報告 | 3 |
| 四、合併資產負債表 | 4 - 5 |
| 五、合併綜合損益表 | 6 |
| 六、合併權益變動表 | 7 |
| 七、合併現金流量表 | 8 - 9 |
| 八、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
| (一)公司沿革 | 10 |
|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10 |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10 - 12 |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13 - 31 |
|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32 - 33 |
|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33 - 48 |
| (七)關係人交易 | 49 - 50 |
| (八)質押之資產 | 50 |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50 |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50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50 |
| (十二)其他 | 51 - 60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
|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61 |
|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62 |
| 3.大陸投資資訊 | 62 |
| (十四)部門資訊 | 62 |
2
EY安永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40756 台中市市政北七路186號26樓
26F, No.186, Shizheng N. 7th Road,
Taichung City, Taiwan, R.O.C
Tel: 886 4 2259 8999 Fax: 886 4 2259 7999 ey.com/zh_tw
會計師核閱報告
三晃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前言
三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係依據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表作成結論。
範圍
本會計師係依照核閱準則2410號「財務報表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核閱合併財務報表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務與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作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表示查核意見。
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並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三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之情事。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140351528號
金管證審字第1030025503號
柯雅婷 柯雅婷

會計師:
黃子評 黃子評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三菱化妥煙公司
三菱化妥煙公司
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一一四年六月三十一日及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金額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資產 | 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 |||||
|---|---|---|---|---|---|---|---|---|
| 代碼 | 會計項目 | 附註 | 金額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四及六.1 | $352,808 | 12 | $504,789 | 16 | $396,580 | 12 |
| 1136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四及六.2 | 64,884 | 2 | 115,810 | 4 | - | -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 | 四及六.12 | 7,032 | - | 7,542 | - | 9,038 |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 | 四、六.3及12 | 266,730 | 10 | 236,321 | 8 | 401,834 | 13 |
| 130x | 存貨 | 四及六.4 | 572,863 | 20 | 601,706 | 20 | 723,282 | 22 |
| 1410 | 預付款項 | 46,930 | 2 | 45,262 | 1 | 42,625 | 1 | |
| 1470 | 其他流動資產 | 十二 | 4,265 | - | 2,239 | - | 4,407 |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1,315,512 | 46 | 1,513,669 | 49 | 1,577,766 | 48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17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四、十二及十三 | 43,066 | 2 | 47,003 | 2 | 105,429 | 3 |
| 1535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四、六.2及八 | 2,800 | - | 2,800 | - | 2,800 |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四、六.5及八 | 1,273,603 | 45 | 1,302,926 | 42 | 1,353,644 | 41 |
| 1755 | 使用權資產 | 四、六.13及七 | 81,637 | 3 | 83,868 | 3 | 88,085 | 3 |
| 1780 | 無形資產 | 四 | 2,418 | - | 2,678 | - | 2,176 |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四及六.17 | 94,254 | 3 | 96,021 | 3 | 81,607 | 3 |
| 1915 | 預付設備款 | 14,546 | 1 | 12,314 | 1 | 35,715 | 1 | |
| 1975 |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 | 9,173 | - | 8,741 | - | 7,414 | - | |
| 199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四 | 11,144 | - | 11,356 | - | 13,863 | 1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1,532,641 | 54 | 1,567,707 | 51 | 1,690,733 | 52 | |
| 1xxx | 資產總計 | $2,848,153 | 100 | $3,081,376 | 100 | $3,268,499 | 100 |
(接下頁)
董事長:黃亭棟

經理人:張俊彬

會計主管:王聖惠

三是
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金額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負債及權益 | 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 |||||
|---|---|---|---|---|---|---|---|---|
| 代碼 | 會計項目 | 附註 | 金額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2100 | 流動負債 | |||||||
| 短期借款 | 四及六.6 | $150,233 | 5 | $251,181 | 8 | $85,939 | 3 | |
| 212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 四及十二.8 | ||||||
| -流動 | 16 | - | 145 | - | 229 | - | ||
| 2130 | 合約負債-流動 | 四及六.11 | 51,311 | 2 | 78,411 | 3 | 36,945 | 1 |
| 2150 | 應付票據 | 182 | - | 104 | - | 152 | - | |
| 2170 | 應付帳款 | 170,671 | 6 | 156,131 | 5 | 195,982 | 6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六.7 | 105,608 | 4 | 154,905 | 5 | 126,354 | 4 |
| 2280 | 租賃負債-流動 | 四、六.13及七 | 32,193 | - | 32,208 | 1 | 30,060 | 1 |
| 2320 |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 四及六.8 | 129,672 | 5 | 122,016 | 4 | 170,240 | 5 |
| 2399 | 其他流動負債 | 十二及十三 | 556 | - | 197 | - | 562 |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640,442 | 22 | 795,298 | 26 | 646,463 | 20 | |
| 非流動負債 | ||||||||
| 2540 | 長期借款 | 四及六.8 | 479,750 | 17 | 515,996 | 17 | 595,538 | 18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四及六.17 | 72,784 | 3 | 72,514 | 2 | 72,996 | 2 |
| 2580 | 租賃負債-非流動 | 四、六.13及七 | 47,994 | 2 | 50,238 | 2 | 56,608 | 2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600,528 | 22 | 638,748 | 21 | 725,142 | 22 | |
| 2xxx | 負債總計 | 1,240,970 | 44 | 1,434,046 | 47 | 1,371,605 | 42 | |
| 31xx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
| 3100 | 股本 | 六.10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1,848,841 | 65 | 1,848,841 | 60 | 1,848,841 | 57 | |
| 3200 | 資本公積 | 六.10 | 42,255 | 1 | 42,255 | 1 | 42,255 | 1 |
| 3300 | 保留盈餘 | 六.10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35,199 | 1 | 35,199 | 1 | 86,893 | 3 | |
| 3350 | 待價補虧損 | (313,782) | (11) | (275,756) | (9) | (91,728) | (3) | |
| 保留盈餘合計 | (278,583) | (10) | (240,557) | (8) | (4,835) | - | ||
| 3400 | 其他權益 | (5,330) | - | (3,209) | - | 10,633 | - | |
| 3xxx | 權益總計 | 1,607,183 | 56 | 1,647,330 | 53 | 1,896,894 | 58 | |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2,848,153 | 100 | $3,081,376 | 100 | $3,268,499 | 100 |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黃亭棣

經理人:張俊彬

會計主管:王聖惠

三昊社
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六年十月
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六年十月
(金額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代碼 | 會 計 項 目 | 附註 | 一一五年一月一日至 三月三十一日 | 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 三月三十一日 |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 | 四、六.11及七 | $393,220 | 100 | $504,910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14 | (415,375) | (106) | (501,651) | (99) |
| 5900 | 營業毛(損)利 | (22,155) | (6) | 3,259 | 1 | |
| 6000 | 營業費用 | 六.14 | ||||
| 6100 | 推銷費用 | (10,037) | (3) | (14,269) | (3) | |
| 6200 | 管理費用 | (22,333) | (6) | (22,928) | (5)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9,506) | (2) | (11,027) | (2) | |
| 6450 |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 六.12 | 432 | - | 831 | - |
| 營業費用合計 | (41,444) | (11) | (47,393) | (10) | ||
| 6900 | 營業損失 | (63,599) | (17) | (44,134) | (9)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六.15及七 | ||||
| 7100 | 利息收入 | 886 | - | 245 | - | |
| 7010 | 其他收入 | 747 | - | 1,065 | -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3,038 | 1 | 4,115 | 1 | |
| 7050 | 財務成本 | (4,882) | (1) | (5,102) | (1)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211) | - | 323 | - | ||
| 7900 | 稅前淨損 | (63,810) | (17) | (43,811) | (9)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利益 | 四及六.17 | (2,037) | (1) | 45 | - |
| 8200 | 本期淨損 | (65,847) | (18) | (43,766) | (9)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 | 六.16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投資未實現評價利益 | 25,700 | 7 | 2,010 | -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25,700 | 7 | 2,010 | -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40,147) | (11) | $(41,756) | (9) | |
| 每股虧損(元) | 四及六.18 | |||||
| 9750 | 基本每股虧損 | $(0.36) | $(0.24) | |||
| 9850 | 豬釋每股虧損 | $(0.36) | $(0.24) |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黃亭標

經理人:張俊彬

會計主管:王聖惠

三菱電機有限公司
財務部
公益事業
民間一一五年度
三十年1月15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金額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項 目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權益總額 | |||||
|---|---|---|---|---|---|---|---|
| 股本 | 資本公積 | 保留盈餘 | 其他權益項目 | ||||
| 法定盈餘公積 | 待彌補虧損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 |||||
| A1 |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1,848,841 | $42,255 | $86,893 | $(51,694) | $12,355 | $1,938,650 |
| D1 | 民國114年第一季淨損 | (43,766) | (43,766) | ||||
| D3 | 民國114年第一季其他綜合損益 | 2,010 | 2,010 | ||||
| D5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43,766) | 2,010 | (41,756) |
| Q1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3,732 | (3,732) | - | |||
| Z1 | 民國114年3月31日餘額 | $1,848,841 | $42,255 | $86,893 | $(91,728) | $10,633 | $1,896,894 |
| A1 | 民國115年1月1日餘額 | $1,848,841 | $42,255 | $35,199 | $(275,756) | $(3,209) | $1,647,330 |
| D1 | 民國115年第一季淨損 | (65,847) | (65,847) | ||||
| D3 | 民國115年第一季其他綜合損益 | 25,700 | 25,700 | ||||
| D5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65,847) | 25,700 | (40,147) |
| Q1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27,821 | (27,821) | - | |||
| Z1 | 民國115年3月31日餘額 | $1,848,841 | $42,255 | $35,199 | $(313,782) | $(5,330) | $1,607,183 |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黃亭棟

經理人:張俊彬

會計主管:王聖惠

三菱電機有限公司
区域:上海市
区域:上海市
区域:上海市
区域:上海市
区域:上海市
区域:上海市
区域:上海市
(金額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金額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代碼 | 項 目 | 一一五年一月一日 至三月三十一日 | 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 三月三十一日 |
|---|---|---|---|
| AAAA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A10000 | 本期稅前淨損 | $(63,810) | $(43,811) |
| A20000 | 調整項目: | ||
| A20010 | 收益費損項目: | ||
| A20100 | 折舊費用(含帳列其他利益及損失) | 54,387 | 57,494 |
| A20200 | 攤銷費用(含帳列其他費用) | 1,902 | 2,350 |
| A20300 |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 (432) | (831) |
| A2040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之淨利益 | (129) | (173) |
| A20900 | 利息費用 | 4,882 | 5,102 |
| A21200 | 利息收入 | (886) | (245) |
| A22500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95) | (78) |
| A30000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A31130 | 應收票據減少(增加) | 510 | (895) |
| A31150 | 應收帳款增加 | (30,367) | (26,190) |
| A31200 | 存貨減少 | 28,843 | 53,434 |
| A31230 | 預付款項(增加)減少 | (1,668) | 30,737 |
| A31240 |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 (2,050) | (2,514) |
| A32125 | 合約負債(減少)增加 | (27,100) | 36,314 |
| A32130 | 應付票據增加(減少) | 78 | (2) |
| A32150 | 應付帳款增加(減少) | 14,540 | (17,347) |
| A32180 | 其他應付款減少 | (46,854) | (27,224) |
| A32230 |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 | 359 | 361 |
| A322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減少 | (432) | (681) |
| A33000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入 | (68,322) | 65,801 |
| A33100 | 收取之利息 | 1,005 | 283 |
| A33300 | 支付之利息 | (5,706) | (5,069) |
| A33500 | (支付)退還之所得稅 | (95) | 2,945 |
| AAAA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 (73,118) | 63,960 |
(接下頁)
董事長:黃亭棣

經理人:張俊彬

會計主管:王聖惠

三菱電機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一一五年及一月份第十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金額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代碼 | 項 目 | 一一五年一月一日
至三月三十一日 | 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
三月三十一日 |
| --- | --- | --- | --- |
| BBBB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B00020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9,636 | 7,096 |
| B00040 |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402,936) | - |
| B00050 |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453,862 | 500 |
| B02700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2,827) | (15,826) |
| B028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95 | 101 |
| B04500 | 取得無形資產 | (318) | (660) |
| B067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721) | (943) |
| B07100 | 預付設備款增加 | (7,332) | (3,034) |
| BBBB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59,459 | (12,766) |
| CCCC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C00100 | 短期借款增加 | 82,281 | 106,728 |
| C00200 | 短期借款減少 | (183,229) | (143,669) |
| C01700 | 償還長期借款 | (28,590) | (59,876) |
| C04020 | 租賃本金償還 | (8,784) | (8,714) |
| CCCC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38,322) | (105,531) |
| EEEE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 (151,981) | (54,337) |
| E00100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504,789 | 450,917 |
| E00200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352,808 | $396,580 |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黃亭棣

經理人:張俊彬

會計主管:王聖惠

三晃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及
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三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設立於民國六十三年十二月,主要業務為以下產品之製造加工買賣暨有關原料產品之進出口貿易及有關業務之經營投資等:
- 植物及環境保護用藥;
- 特用化學品:交聯劑、無鹵阻燃劑、電子化學品、抗氧化劑;
- 高分子產品:接著劑、消光劑、亮光劑、熱可塑性聚氨脂、熱可塑性彈性體;
- 紫外線吸收劑。
本公司股票自民國八十五年五月起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其註冊地及主要營運據點位於台中市大里區仁化里仁美路139號。並已於民國一〇九年四月三十日奉經濟部核准變更營業登記地址至台中市西區中興街229號5樓。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三月三十日合併國慶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慶公司),國慶公司設立於民國六十六年四月,主要業務為各種植物保護用藥原體、特用化學品及塑膠原料等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於民國九十八年十月登錄為興櫃股票。本公司為整合資產設備、生產研發、行銷通路及產品組合,以提升效率及競爭力與國慶公司合併,以本公司為存續公司,概括承受國慶公司所有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本集團)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報告業經董事會於民國一一五年五月十一日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首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而產生之會計政策變動:
本集團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已認可且自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以後開始之會計年度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或解釋公告,新準則及修正之首次適用對本集團並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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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截至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為止,本集團未採用下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準則或解釋:
| 項次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之生效日 |
|---|---|---|
| 1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合併財務報表」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決定 |
| 2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8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露」 | 民國 116 年 1 月 1 日 (註) |
| 3 | 揭露倡議—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9 號) | 民國 116 年 1 月 1 日 |
| 4 | 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之表達貨幣(國際會計準則第 21 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29 號之修正) | 民國 116 年 1 月 1 日 |
(註) 金管會於民國114年9月25日發布我國於117年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之新聞稿;另我國企業如有提前適用之需求,亦得於金管會認可後,選擇提前適用。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此計畫係為處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與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間,有關以子公司作價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而喪失控制之不一致。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規定投入非貨幣性資產以交換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益時,應依順流交易之處理方式銷除所產生利益或損失之份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則規定應認列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之全數利益或損失。此修正限制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前述規定,當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所定義為業務之資產出售或投入時,其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應全數認列。
此修正亦修改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使得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當出售或投入不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所定義業務之子公司時,其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僅就非屬投資者所享有份額之範圍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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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露」
此準則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之表達」,主要改變如下:
(a) 提升損益表之可比性
於損益表中將收益及費損分類至營業、投資、籌資、所得稅或停業單位等五個種類,其中前三個是新的分類,以改善損益表之結構,並要求所有企業提供新定義之小計(包括營業利益)。藉由提升損益表之結構及新定義之小計,能讓投資者於分析企業間之財務績效時能有一致之起點,並更容易對企業進行比較。
(b) 增進管理績效衡量之透明度
要求企業揭露與損益表相關之企業特定指標(稱為管理階層績效衡量)之解釋。
(c) 財務報表資訊有用之彙總
對決定財務資訊之位置係於主要財務報表或附註建立應用指引,此項改變預計提供更詳細及有用之資訊。要求企業提供更透明之營業費用資訊,以協助投資者尋找及了解其所使用之資訊。
(3) 揭露倡議—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9號)
此新準則及其修正簡化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之揭露,並開放符合定義之子公司自行選擇適用此準則。
(4) 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之表達貨幣(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9號之修正)
此修正包括:
(a) 釐清當報導個體功能性貨幣非為高度通貨膨脹經濟下換算成高度通貨膨脹經濟下表達貨幣時,其經營結果及財務狀況應以最近期財務狀況表日之收盤匯率換算。
(b) 對於前述情況下,後續表達貨幣不再為高度通貨膨脹經濟下時,報導個體不應對前期報表金額重新進行換算。
(c) 當功能性貨幣與表達貨幣皆為高度通貨膨脹經濟下,報導個體應按國際會計準則第29號第34段進行相關之會計處理。
以上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準則或解釋,其實際適用日期以金管會規定為準,本集團除現正評估(2)之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之潛在影響,暫時無法合理估計前述準則或解釋對本集團之影響外,其餘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對本集團並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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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 遵循聲明
本集團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
2. 編製基礎
合併財務報表除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係以歷史成本為編製基礎。除另行註明者外,合併財務報表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3. 合併概況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原則
當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者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透過其對被投資者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控制即達成。特別是,本公司僅於具有下列三項控制要素時,本公司始控制被投資者:
(1) 對被投資者之權力(亦即具有賦予其現時能力以主導攸關活動之既存權利)
(2) 來自對被投資者之參與之變動報酬之暴險或權利,及
(3) 使用其對被投資者之權力以影響投資者報酬金額之能力
當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少於多數之被投資者表決權或類似權利時,本公司考量所有攸關事實及情況以評估其是否對被投資者具有權力,包括:
(1) 與被投資者其他表決權持有人間之合約協議
(2) 由其他合約協議所產生之權利
(3) 表決權及潛在表決權
當事實及情況顯示三項控制要素中之一項或多項發生變動時,本公司即重評估是否仍控制被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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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子公司自收購日(即本集團取得控制之日起),即全部編入合併報表中,直到喪失對子公司控制之日為止。子公司財務報表之會計期間及會計政策與母公司一致。所有集團內部帳戶餘額、交易、因集團內部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內部利得與損失及股利,係全數銷除。
對子公司持股之變動,若未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則該股權變動係以權益交易處理。
子公司綜合損益總額係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產生虧損餘額亦然。
若本公司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則
(1) 除列子公司之資產(包括商譽)和負債;
(2) 除列任何非控制權益之帳面金額;
(3) 認列取得對價之公允價值;
(4) 認列所保留任何投資之公允價值;
(5) 重分類母公司之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金額為當期損益,或依其他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規定直接轉入保留盈餘;
(6) 認列所產生之差額為當期損益。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主體如下:
| 投資公司名稱 | 子公司名稱 | 主要業務 | 所持有權益百分比 | ||
|---|---|---|---|---|---|
| 115.03.31 | 114.12.31 | 114.03.31 | |||
| 本公司 | 國慶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
| (國慶開發公司) | 化學溶劑、工業添加劑、其他化學原材料及其製品批發 | 100% | 100% | 100% |
- 外幣交易
本集團之合併財務報表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集團內的每一個體係自行決定其功能性貨幣,並以該功能性貨幣衡量其財務報表。
集團內個體之外幣交易係以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其功能性貨幣記錄。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以該日收盤匯率換算;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以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以原始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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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除下列所述者外,因交割或換算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損益:
(1) 為取得符合要件之資產所發生之外幣借款,其產生之兌換差額若視為對利息成本之調整者,為借款成本之一部分,予以資本化作為該項資產之成本。
(2) 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外幣項目,依金融工具之會計政策處理。
(3) 構成報導個體對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一部分之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原始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淨投資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
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換組成部分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換組成部分認列為損益。
- 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與負債係以該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因換算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國外營運機構時,將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權益項下之單獨組成部分之累計兌換差額,於認列處分損益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涉及對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喪失控制之部分處分,及部分處分對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聯合協議之權益後,所保留之權益係一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金融資產者,亦按處分處理。
在未喪失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按比例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兌換差額重新歸屬予該國外營運機構之非控制權益,而不認列為損益;在未喪失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聯合協議時,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本集團因收購國外營運機構產生之商譽及對其資產與負債帳面金額所作之公允價值調整,視為該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並以其功能性貨幣列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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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則分類為非流動資產: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
(4)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則分類為非流動負債: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
(4)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不具有將該負債之清償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
-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係庫存現金、活期存款及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定期存款或投資。
-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集團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適用範圍之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係依公允價值衡量,直接可歸屬於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除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外)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係從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加計或減除。
(1) 金融資產之認列與衡量
本集團所有慣例交易金融資產之認列與除列,採交易日會計處理。
本集團以下列兩項為基礎將金融資產分類為後續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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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
B. 金融資產之合約現金流量特性。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之金融資產,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並以應收票據、應收帳款、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其他應收款等項目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A. 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持有金融資產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
B. 金融資產之合約現金流量特性: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此等金融資產(不包括涉及避險關係者)後續以攤銷後成本【原始認列時衡量之金額,減除已償付之本金,加計或減除該原始金額與到期金額間差額之累積攤銷數(使用有效利息法),並調整備抵損失】衡量。於除列、透過攤銷程序或認列減損利益或損失時,將其利益或損失認列於損益。
以有效利息法(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或下列情況計算之利息,則認列於損益:
A. 如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以信用調整後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
B. 非屬前者,惟後續變成信用減損者,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之金融資產,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並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A. 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金融資產。
B. 金融資產之合約現金流量特性: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此類金融資產相關損益之認列說明如下:
A. 除列或重分類前,除減損利益或損失與外幣兌換損益認列於損益外,其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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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B. 除列時,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積利益或損失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作為重分類調整。
C. 以有效利息法(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或下列情況計算之利息,則認列於損益:
(a) 如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以信用調整後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
(b) 非屬前者,惟續後變成信用減損者,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
此外,對於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適用範圍之權益工具,且該權益工具既非持有供交易,亦非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企業合併中之收購者所認列之或有對價,於原始認列時,選擇(不可撤銷)將其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中之金額後續不得移轉至損益(處分該等權益工具時,將列入其他權益項目之累積金額,直接轉入保留盈餘),並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投資之股利則認列於損益,除非該股利明顯代表部分投資成本之回收。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除前述符合特定條件而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外,金融資產均採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並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此類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該認列為損益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資產所收取之任何股利或利息。
(2) 金融資產減損
本集團對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係以預期信用損失認列並衡量備抵損失。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係將備抵損失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且不減少該投資之帳面金額。
本集團以反映下列各項之方式衡量預期信用損失:
A. 藉由評估各可能結果而決定之不偏且以機率加權之金額。
B. 貨幣時間價值。
C. 與過去事項、現時狀況及未來經濟狀況預測有關之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於資產負債表日無須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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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量備抵損失之方法說明如下:
A. 按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包括金融資產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未顯著增加,或於資產負債表日判定為信用風險低者。此外,亦包括前一報導期間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但於本期資產負債表日不再符合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之條件者。
B.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包括金融資產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或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
C. 對於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範圍內之交易所產生之應收帳款或合約資產,本集團採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
D. 對於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範圍內之交易所產生之應收租賃款,本集團採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
本集團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比較金融工具於資產負債表日與原始認列日之違約風險之變動,評估金融工具於原始認列後之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另與信用風險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3) 金融資產除列
本集團持有之金融資產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除列:
A. 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
B. 已移轉金融資產且將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移轉予他人。
C. 既未移轉亦未保留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但已移轉對資產之控制。
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加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4)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集團發行之負債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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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集團於資產減除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集團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複合工具
本集團對所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依其合約條款確認金融負債及權益組成要素。另對所發行之轉換公司債,係於區分權益要素前評估嵌入之買、賣權之經濟特性及風險是否與主債務商品緊密關聯。
不涉及衍生工具之負債部分,其公允價值使用性質相當且不具轉換特性債券之市場利率評估,於轉換或贖回清償前,此部分金額分類為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至於其他與主契約經濟特性風險不緊密關聯之嵌入式衍生工具部分(例如嵌入之買回權及贖回權經確認其執行價格無法幾乎等於債務商品於每一執行日之攤銷後成本),除屬權益組成要素外,分類為負債組成要素,並於後續期間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權益要素之金額則以轉換公司債公允價值減除負債組成部分決定之,其帳面金額於後續之會計期間不予重新衡量。若所發行之轉換公司債不具權益要素,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混合工具之方式處理。
交易成本依照原始認列可轉換公司債分攤予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之比例,分攤至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
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該轉換公司債到期前要求行使轉換權利時,先將負債組成要素之帳面金額調整至轉換當時應有之帳面金額,作為發行普通股之入帳基礎。
金融負債
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適用範圍之金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或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及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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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分類為持有供交易:
A. 其取得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
B. 於原始認列時即屬合併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分,且有近期該組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型態之證據;或
C. 屬衍生工具(財務保證合約或被指定且有效之避險工具之衍生工具除外)。
對於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式衍生工具之合約,可指定整體混合(結合)合約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當符合下列因素之一而可提供更攸關之資訊時,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A. 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B. 一組金融負債或一組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合併公司內部提供予管理階層之該投資組合資訊,亦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此類金融負債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該認列為損益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負債所支付之任何利息。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應付款項及借款等,於原始認列後,續後以有效利息法衡量。當金融負債除列及透過有效利息法攤提時,將其相關損益及攤銷數認列於損益。
攤銷後成本之計算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及交易成本。
金融負債之除列
當金融負債之義務解除、取消或失效時,則除列該金融負債。
當本集團與債權人間就具重大差異條款之債務工具進行交換,或對現有金融負債之全部或部分條款作重大修改(不論是否因財務困難),以除列原始負債並認列新負債之方式處理,除列金融負債時,將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括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於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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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已認列金額目前具互抵之法律行使權利且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能予以互抵並以淨額列示於資產負債表。
- 衍生工具
本集團所持有或發行之衍生工具係用以規避匯率風險及利率風險,其中屬指定且為有效避險者,於資產負債表列報為避險之金融資產或負債;其餘非屬指定且為有效避險者,則於資產負債表列報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衍生工具之原始認列係以衍生工具合約簽訂日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於續後採公允價值衡量。當衍生工具之公允價值為正數時,為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為負數時,則為金融負債。衍生工具公允價值變動直接認列於損益,惟涉及避險且屬有效部分者,則依避險類型認列於損益或權益項下。
主契約為非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者,當嵌入於主契約之衍生工具,其經濟特性及風險與主契約並非緊密關聯,且主契約非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該嵌入式衍生工具應視為獨立之衍生工具處理。
- 公允價值衡量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某一資產所能收取或移轉某一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公允價值衡量假設該出售資產或移轉負債之交易發生於下列市場之一:
(1) 該資產或負債之主要市場,或
(2) 若無主要市場,該資產或負債之最有利市場
主要或最有利市場必須是集團所能進入以進行交易者。
資產或負債之公允價值衡量係使用市場參與者於定價資產或負債時會使用之假設,其假設該等市場參與者依其經濟最佳利益為之。
非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衡量考量市場參與者藉由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使用或藉由將該資產出售予會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使用之另一市場參與者,以產生經濟效益之能力。
本集團採用在相關情況下適合且有足夠資料可得之評價技術以衡量公允價值,並最大化攸關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且最小化不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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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存貨
存貨按逐項比較之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法評價。
成本指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或可供生產狀態及地點所產生之成本:
原物料一以實際進貨成本,採加權平均法。
製成品及在製品一包括直接原料、直接人工及製造費用,但不包含借款成本。
淨變現價值指在正常情況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後之餘額。
勞務提供係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規定處理,非屬存貨範圍。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集團對關聯企業之投資除分類為待出售資產外,係採用權益法處理。關聯企業係指本集團對其有重大影響者。
於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於資產負債表之列帳,係以成本加計取得後本集團對該關聯企業淨資產變動數依持股比例認列之金額。對關聯企業投資之帳面金額及其他相關長期權益於採用權益法減少至零後,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關聯企業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及負債。本集團與關聯企業間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損益,則依其對關聯企業之權益比例銷除。
當關聯企業之權益變動並非因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項目而發生且不影響本集團對其持股比例時,本集團係按持股比例認列相關所有權權益變動。因而所認列之資本公積於後續處分關聯企業時,係按處分比例轉列損益。
關聯企業增發新股時,本集團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投資比例發生變動,因而使本集團對該關聯企業所享有之淨資產持份發生增減者,以「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調整該增減數。於投資比例變動為減少時,另將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相關項目,依減少比例重分類至損益或其他適當科目。前述所認列之資本公積於後續處分關聯企業時,係按處分比例轉列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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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關聯企業之財務報表係就與集團相同之報導期間編製,並進行調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本集團之會計政策一致。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依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規定確認是否有客觀證據顯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發生減損,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本集團即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之規定以關聯企業之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間之差異數計算減損金額,並將該金額認列於對關聯企業之損益中。前述可回收金額如採用該投資之使用價值,本集團則依據下列估計決定相關使用價值:
(1) 本集團所享有關聯企業估計未來產生現金流量現值之份額,包括關聯企業因營運所產生之現金流量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得之價款;或
(2) 本集團預期由該投資收取股利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產生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
因構成投資關聯企業帳面金額之商譽組成項目,並未單獨認列,故無須對其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商譽減損測試之規定。
當喪失對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時,本集團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並認列所保留之投資部分。喪失重大影響時,該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與所保留投資之公允價值加計處分所得價款間之差額,則認列為損益。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認列基礎,並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後列示,前述成本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拆卸、移除及復原其所在地點之成本及因未完工程所產生之必要利息支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各項組成若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項目須被定期重置,本集團將該項目視為個別資產並以特定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分別認列。該等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除列規定予以除列。重大檢修成本若符合認列條件,係視為替換成本而認列為廠房及設備帳面金額之一部分,其他修理及維護支出則認列至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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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資產之估計耐用年限計提:
| 資產項目 | 耐用年限 |
|---|---|
| 土地改良物 | 5 ~ 20年 |
| 房屋及建築 | 2 ~ 60年 |
| 機器設備 | 1 ~ 25年 |
| 運輸設備 | 3 ~ 10年 |
| 其他設備 | 1 ~ 20年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項目或任一重要組成部分於原始認列後,若予處分或預期未來不會因使用或處分而有經濟效益之流入,則予以除列並認列營業外損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係於每一財務年度終了時評估,若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該變動視為會計估計值變動。
- 租賃
本集團就合約成立日評估該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該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為評估合約是否轉讓對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本集團評估在整個使用期間是否具有下列兩者:
(1) 取得來自使用已辨認資產之幾乎所有經濟效益之權利;及
(2) 主導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權利。
對於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者,本集團將合約中每一租賃組成部分作為單獨租賃,並與合約中之非租賃組成部分分別處理。對於合約包含一項租賃組成部分以及一項或多項之額外租賃或非租賃組成部分者,本集團以每一租賃組成部分之相對單獨價格及非租賃組成部分之彙總單獨價格為基礎,將合約中之對價分攤至該租賃組成部分。租賃及非租賃組成部分之相對單獨價格,以出租人(或類似供應者)分別對該組成部分(或類似組成部分)收取之價格為基礎決定。若可觀察之單獨價格並非隨時可得,本集團最大化可觀察資訊之使用以估計該單獨價格。
集團為承租人
除符合並選擇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外,當本集團係租賃合約之承租人時,對所有租賃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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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集團於開始日,按於該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衡量租賃負債。若租賃隱含利率容易確定,租賃給付使用該利率折現。若該利率並非容易確定,使用承租人增額借款利率。於開始日,計入租賃負債之租賃給付,包括與租賃期間內之標的資產使用權有關且於該日尚未支付之下列給付:
(1) 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減除可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2) 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原始衡量);
(3) 殘值保證下承租人預期支付之金額;
(4) 購買選擇權之行使價格,若本集團可合理確定將行使該選擇權;及
(5) 租賃終止所須支付之罰款,若租賃期間反映承租人將行使租賃終止之選擇權。
開始日後,本集團按攤銷後成本基礎衡量租賃負債,以有效利率法增加租賃負債帳面金額,反映租賃負債之利息;租賃給付之支付減少租賃負債帳面金額。
本集團於開始日,按成本衡量使用權資產,使用權資產之成本包含:
(1) 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
(2) 於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賃給付,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3) 承租人發生之任何原始直接成本;及
(4) 承租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點,或將標的資產復原至租賃之條款及條件中所要求之狀態之估計成本。
使用權資產後續衡量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列示,亦即適用成本模式衡量使用權資產。
若租賃期間屆滿時標的資產所有權移轉予本集團,或若使用權資產之成本反映本集團將行使購買選擇權,則自開始日起至標的資產耐用年限屆滿時,對使用權資產提列折舊。否則,本集團自開始日起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對使用權資產提列折舊。
本集團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判定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減損並處理任何已辨認之減損損失。
除符合並選擇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外,本集團於資產負債表列報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並於綜合損益表分別列報與租賃相關之折舊費用及利息費用。
本集團對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選擇按直線基礎或另一種有系統之基礎,將有關該等租賃之租賃給付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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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為出租人
本集團於合約成立日將其每一租賃分類為營業租賃或融資租賃。租賃如移轉附屬於標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係分類為融資租賃;若未移轉,則分類為營業租賃。於開始日,本集團於資產負債表認列融資租賃下所持有之資產,並按租賃投資淨額將其表達為應收融資租賃款。
對於合約包含租賃組成部分以及非租賃組成部分,本集團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規定分攤合約中之對價。
本集團按直線基礎或另一種有系統之基礎,將來自營業租賃之租賃給付認列為租金收入。對於營業租賃之非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於發生時認列為租金收入。
- 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以成本衡量。透過企業合併取得之無形資產成本為收購日之公允價值。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後,係以其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作為帳面金額。不符合認列條件之內部產生無形資產不予資本化,而係於發生時認列至損益。
無形資產之耐用年限區分為有限及非確定耐用年限。
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其耐用年限內攤銷,並於存有減損跡象時進行減損測試。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係至少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時進行複核。若資產之預估耐用年限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或未來經濟效益消耗之預期型態已發生改變,則攤銷方法或攤銷期間將予以調整並視為會計估計值變動。
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不予攤銷,但於每一年度依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層級進行減損測試。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每期評估是否有事件及情況繼續支持該資產之耐用年限仍屬非確定。若耐用年限由非確定改為有限耐用年限時,則推延適用。
無形資產之除列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係認列至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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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非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所有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之資產是否存有減損跡象。如有減損跡象或須針對某一資產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本集團即以個別資產或資產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進行測試。減損測試結果如資產或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大於其可回收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為淨公允價值或使用價值之較高者。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針對商譽以外之資產,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先前已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如存有此等跡象,本集團即估計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可回收金額因資產之估計服務潛能變動而增加時,則迴轉減損。惟迴轉後帳面金額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商譽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或群組,不論有無減損跡象,係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減損測試結果如須認列減損損失,則先行減除商譽,減除不足之數再依帳面金額之相對比例分攤至商譽以外之其他資產。商譽之減損,一經認列,嗣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迴轉。
繼續營業單位之減損損失及迴轉數係認列於損益。
17.退職後福利計畫
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員工退休辦法適用於所有正式任用之員工,員工退休基金全數提存於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管理,並存入退休基金專戶,由於上述退休金係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存入,與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完全分離,故未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中。國外子公司及分公司員工退休辦法係依當地法令規定辦理。
對於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每月負擔之員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所提撥之金額認列為當期費用;國外子公司及分公司則依當地特定比例提撥並認列為當期費用。
對於屬確定福利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依據預計單位福利法於年度報導期間結束日按精算報告提列。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包括計畫資產報酬與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並減除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以及精算損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於發生時,列入其他綜合損益項下,並立即認列於保留盈餘。前期服務成本為計畫修正或縮減所產生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數,且於下列兩者較早之日期認列為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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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當計畫修正或縮減發生時;及
(2)當集團認列相關重組成本或離職福利時。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係由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乘以折現率決定,兩者均於年度報導期間開始時決定,再考量該期間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因提撥金及福利支付產生之任何變動。
期中期間之退休金成本則採用前一年度結束日依精算決定之退休金成本率,以年初至當期末為基礎計算,並針對該結束日後之重大市場波動,及重大縮減、清償或其他重大一次性事項加以調整並予以揭露。
18.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條件係因過去事件所產生之現時義務(法定義務或推定義務),於清償義務時,很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且該義務金額能可靠估計。當本集團預期某些或所有負債準備可被歸墊時,只有當歸墊幾乎完全確定時認列為單獨資產。若貨幣時間價值影響重大時,負債準備以可適當反映負債特定風險之現時稅前利率折現。負債折現時,因時間經過而增加之負債金額,認列為借款成本。
若義務事項係於一段期間發生,則公課支付負債係逐漸認列。
19.收入認列
本集團與客戶合約之收入主要為銷售商品,會計處理分別說明如下:
銷售商品
本集團製造並銷售商品,於承諾之商品運送至客戶端且客戶取得其控制(即客戶主導該商品之使用並取得該商品之幾乎所有剩餘效益之能力)時認列收入,其銷售商品之交易,以合約敘明之價格為基礎認列收入,通常附有數量折扣(以特定期間累積銷售總額為基礎)。因此,收入以合約敘明之價格為基礎,並減除估計之數量折扣金額。本集團以累積經驗並採期望值估計數量折扣產生之變動對價,惟其範圍僅限於與變動對價相關之不確定性於後續消除時,所認列之累計收入金額高度很有可能不會發生重大迴轉之部分。在協議之特定期間,對預期之數量折扣亦相對認列退款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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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集團銷售商品交易之授信期間為30天~150天,大部分合約於商品移轉控制且具有無條件收取對價之權利時,即認列應收帳款,該等應收帳款通常期間短且不具重大財務組成部分;然有部分合約,由於簽約時即先向客戶收取部分對價,本集團承擔須於續後提供履約之義務,故認列為合約負債。
本集團前述合約負債轉列收入之期間通常不超過一年,並未導致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產生。
20.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的借款成本,予以資本化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其他所有借款成本則認列為發生期間之費用。借款成本係包括與舉借資金有關而發生之利息及其他成本。
21.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利益)係指包含於決定本期損益中,與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有關之彙總數。
當期所得稅
與本期及前期有關之本期所得稅負債(資產),係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衡量。當期所得稅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之項目有關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權益而非損益。
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之日列為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就報導期間結束日,資產與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負債表之帳面金額間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計算。
除下列兩者外,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予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
(1) 商譽之原始認列;或非屬企業合併交易所產生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既不影響課稅所得(損失),且於交易當時並未產生相等之應課稅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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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聯合協議權益所產生,其迴轉時點可控制且於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不會迴轉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除下列兩者外,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未使用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於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認列:
(1) 與非屬企業合併交易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關,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損失),且於交易當時並未產生相等之應課稅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2) 與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聯合協議權益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關,僅於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迴轉且迴轉當時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之範圍內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並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衡量係反映報導期間結束日預期回收資產或清償負債帳面金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遞延所得稅與不列於損益之項目有關者,亦不認列於損益,而係依其相關交易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予以重新檢視並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僅於本期所得稅資產及本期所得稅負債之互抵具有法定執行權,且遞延所得稅係屬同一納稅主體並與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之所得稅有關時,可予互抵。
依「國際租稅變革-支柱二規則範本(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暫時性例外之規定,因此不得認列支柱二所得稅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亦不得揭露其相關資訊。
期中期間之所得稅費用,係以當年度預期總盈餘所適用之稅率予以應計及揭露,亦即將估計之年度平均有效稅率應用至期中期間之稅前利益。對年度平均有效稅率之估計僅包含當期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則與年度財務報導一致,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所得稅」之規定認列及衡量。當期中發生稅率變動時,則將稅率變動對遞延所得稅之影響一次認列於損益、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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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須於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判斷、估計及假設,此將影響收入、費用、資產與負債報導金額及或有負債之揭露。然而,這些重大假設與估計之不確定性可能導致資產或負債之帳面金額須於未來期間進行重大調整之結果。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對有關未來所作之假設及估計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資訊,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一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茲說明如下:
(1) 應收款項-減損損失之估計
本集團應收款項減損損失之估計係採用存續期間預計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將依據合約可收取之合約現金流量(帳面金額)與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評估前瞻資訊)兩者間差額之現值為信用損失,惟短期應收款之折現影響不重大,信用損失以未折現之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大減損損失,請詳附註六.3及12。
(2) 存貨
存貨淨變現價值之估計值係考量存貨發生毀損、全部或部分過時或售價下跌等情況,以估計時可得之存貨預期變現金額之最可靠證據為之,請詳附註六.4。
(3)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當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價值無法由活絡市場取得時,公允價值將運用評價技術來決定,包括收益法(例如現金流量折現模式)或市場法,這些模式所用之假設變動將會影響所報導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請詳附註十二。
(4) 退職後福利計畫
退職後福利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取決於精算評價。精算評價牽涉各種不同假設,包括:折現率及預期薪資之增減變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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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所得稅
所得稅的不確定性存在於對複雜稅務法規之解釋、產生未來課稅所得的金額及時點。由於廣泛的國際商業關係與契約的長期性和複雜性,其實際結果與所作假設間產生之差異,或此等假設於未來之改變,可能迫使將已入帳的所得稅利益和費用於未來予以調整。對所得稅之提列,係依據本集團營業所在各國之稅捐機關可能的查核結果,所作之合理估計。所提列的金額是基於不同因素,例如:以往稅務查核經驗及課稅主體與所屬稅捐機關對稅務法規解釋之不同。此解釋之差異,因集團個別企業所在地之情況,而可能產生各種議題。
未使用之課稅損失與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係於未來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或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之範圍內,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決定遞延所得稅資產可認列之金額係以未來課稅所得及應課稅暫時性差異可能發生之時點及水準併同未來之稅務規劃策略為估計之依據。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15.3.31 | 114.12.31 | 114.3.31 | |
|---|---|---|---|
| 庫存現金 | $57 | $57 | $58 |
| 零用金 | 245 | 245 | 245 |
| 銀行存款 | 352,506 | 504,487 | 396,277 |
| 合 計 | $352,808 | $504,789 | $396,580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115.3.31 | 114.12.31 | 114.3.31 | |
|---|---|---|---|
| 商業本票 | $64,884 | $115,810 | $- |
| 質押定期存款 | 2,800 | 2,800 | 2,800 |
| 小 計 | 67,684 | 118,610 | 2,800 |
| 減:備抵損失 | - | - | - |
| 合 計 | $67,684 | $118,610 | $2,800 |
| 流 動 | $64,884 | $115,810 | $- |
| 非流動 | 2,800 | 2,800 | 2,800 |
| 合 計 | $67,684 | $118,610 | $2,800 |
本集團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提供擔保之情事詳附註八,信用風險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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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應收帳款淨額
| 115.3.31 | 114.12.31 | 114.3.31 | |
|---|---|---|---|
| 應收帳款(總額) | $266,730 | $236,363 | $402,385 |
| 減:備抵損失 | - | (42) | (551) |
| 應收帳款淨額 | $266,730 | $236,321 | $401,834 |
本集團之應收帳款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本集團對客戶之授信期間通常為30天至150天。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應收款項帳面金額,經評估其收現可能性高,有關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第一季備抵損失相關資訊詳附註六.12,信用風險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應收帳款確定無法收回者,已轉列催收款項並提列100%備抵損失,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轉列金額分別為24,881仟元、25,271仟元及25,808仟元。
- 存貨
| 115.3.31 | 114.12.31 | 114.3.31 | |
|---|---|---|---|
| 原物料 | $157,170 | $154,800 | $227,402 |
| 在製品 | 5,237 | 29,977 | 13,791 |
| 製成品 | 391,282 | 401,000 | 452,221 |
| 商品 | 19,174 | 15,929 | 29,868 |
| 淨額 | $572,863 | $601,706 | $723,282 |
本集團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第一季認列為銷貨成本之存貨成本分別為415,375仟元及501,651仟元,包括存貨回升利益分別為6,361仟元及14,445仟元。
本集團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第一季認列回升利益係因原先提列跌價之部分存貨已陸續消化庫存,因而出現存貨回升利益。
前述存貨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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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15.1.1-115.3.31 | ||||||||
|---|---|---|---|---|---|---|---|---|
| 土地 | 土地改良物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運輸設備 | 其他設備 | 未完工程 | 合計 | |
| 成本: | ||||||||
| 115.1.1 | $465,109 | $3,083 | $1,026,323 | $2,722,110 | $17,106 | $371,702 | $960 | $4,606,393 |
| 增添 | - | - | 4,235 | 5,751 | 810 | 412 | - | 11,208 |
| 處分 | - | - | (185) | (1,682) | - | (412) | - | (2,279) |
| 重分類 | - | - | 708 | 4,095 | 297 | - | - | 5,100 |
| 115.3.31 | $465,109 | $3,083 | $1,031,081 | $2,730,274 | $18,213 | $371,702 | $960 | $4,620,422 |
| 折舊及減損: | ||||||||
| 115.1.1 | $- | $2,549 | $674,825 | $2,321,982 | $13,471 | $290,640 | $- | $3,303,467 |
| 折舊 | - | 23 | 10,616 | 29,887 | 254 | 4,851 | - | 45,631 |
| 處分 | - | - | (185) | (1,682) | - | (412) | - | (2,279) |
| 重分類 | - | - | - | - | - | - | - | - |
| 115.3.31 | $- | $2,572 | $685,256 | $2,350,187 | $13,725 | $295,079 | $- | $3,346,819 |
| 114.1.1-114.3.31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土地 | 土地改良物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運輸設備 | 其他設備 | 未完工程 | 合計 | |
| 成本: | ||||||||
| 114.1.1 | $465,109 | $3,083 | $1,022,169 | $2,651,626 | $17,651 | $365,185 | $- | $4,524,823 |
| 增添 | - | - | 2,190 | 12,810 | - | 2,990 | - | 17,990 |
| 處分 | - | - | - | (1,686) | - | (931) | - | (2,617) |
| 重分類 | - | - | - | 2,953 | - | 1,277 | - | 4,230 |
| 114.3.31 | $465,109 | $3,083 | $1,024,359 | $2,665,703 | $17,651 | $368,521 | $- | $4,544,426 |
| 折舊及減損: | ||||||||
| 114.1.1 | $- | $2,443 | $634,875 | $2,221,829 | $13,210 | $272,493 | $- | $3,144,850 |
| 折舊 | - | 33 | 11,058 | 32,026 | 228 | 5,181 | - | 48,526 |
| 處分 | - | - | - | (1,663) | - | (931) | - | (2,594) |
| 重分類 | - | - | - | - | - | - | - | - |
| 114.3.31 | $- | $2,476 | $645,933 | $2,252,192 | $13,438 | $276,743 | $- | $3,190,782 |
| 淨帳面金額: | ||||||||
| 115.3.31 | $465,109 | $511 | $345,825 | $380,087 | $4,488 | $76,623 | $960 | $1,273,603 |
| 114.12.31 | $465,109 | $534 | $351,498 | $400,128 | $3,635 | $81,062 | $960 | $1,302,926 |
| 114.3.31 | $465,109 | $607 | $378,426 | $413,511 | $4,213 | $91,778 | $- | $1,353,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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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本集團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第一季均未有因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而需利息資本化之情形。
(2) 本集團建築物之重大組成部分主要為主建物、空調設備及電梯等,並分別按其耐用年限60年、5年及15年提列折舊;機器設備主要為新式製程設備、配管工程設備及擴產之設備等,分別按其耐用年限10年、5年及7年提列折舊。
(3) 由於法令限制,本集團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帳列土地部份屬農地而所有權暫以他人名義登記之金額皆為7,011仟元,本集團已就各該土地取得設定他項權利證明書。
(4)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 短期借款
| 115.3.31 | 114.12.31 | 114.3.31 |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90,233 | $111,181 | $85,939 |
| 擔保銀行借款 | 60,000 | 140,000 | - |
| 合 計 | $150,233 | $251,181 | $85,939 |
| 115.3.31 | 114.12.31 | 114.3.31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利率區間 | 1.825%~4.831% | 1.825%~5.169% | 1.825%~5.22% |
| 擔保銀行借款利率區間 | 1.975% | 1.875%~1.975% | - |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尚未使用之短期借款額度分別約為556,532仟元、461,304仟元及662,827仟元。
- 其他應付款
| 115.3.31 | 114.12.31 | 114.3.31 | |
|---|---|---|---|
| 應付薪資及獎金 | $33,625 | $53,421 | $36,268 |
| 應付整治計畫費用 | 9,980 | 28,284 | 20,373 |
| 應付水電費 | 8,815 | 7,778 | 9,945 |
| 應付設備款 | 4,680 | 6,299 | 7,272 |
| 其 他 | 48,508 | 59,123 | 52,496 |
| 合 計 | $105,608 | $154,905 | $126,354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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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長期借款
(1)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長期借款餘額明細如下:
| 借款性質 | 債權人 | 115.3.31 | 114.12.31 | 114.3.31 | 償還期間及辦法 |
|---|---|---|---|---|---|
| 擔保借款 | 第一商業銀行 | $ - | $ - | $8,260 | 自民國一一一年八月五日至一一四年五月五日,每三個月為一期,分十二期攤還。 |
| 擔保借款 | 第一商業銀行 | 58,300 | 66,640 | 91,660 | 自民國一一一年十月七日至一一六年十月七日,前二十四個月為寬限期,利息按本 金餘額每月計息繳納,自一一三年一月七日起,每三個月為一期,分十二期攤還。 |
| 信用借款 | 台北富邦銀行 | - | - | 5,000 | 自民國一〇九年十二月一日至一一四年九月一日,每三個月為一期,分二十期攤還。 |
| 信用借款 | 台北富邦銀行 | 18,000 | 19,500 | 24,000 | 自民國一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至一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每三個月為一期,分二十期攤還。 |
| 信用借款 | 王道商業銀行 | - | - | 6,889 | 自民國一一二年七月十五日至一一四年七月十五日,每三個月為一期,分九期攤還。 |
| 信用借款 | 王道商業銀行 | - | - | 19,778 | 自民國一一二年七月十五日至一一四年七月十五日,每三個月為一期,分九期攤還。 |
| 信用借款 | 合作金庫銀行 | 37,500 | 43,750 | 62,500 | 自民國一一一年八月十九日至一一六年八月十九日,每三個月為一期,分十六期攤還。 |
| 信用借款 | 華南商業銀行 | 62,500 | 68,750 | 87,500 | 自民國一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至一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每三個月為一期,分十六期攤還。 |
| 擔保借款 | 台灣銀行 | 33,333 | 35,417 | 41,667 | 自民國一一二年八月一日至一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每三個月為一期,分二十四期攤還。 |
| 擔保借款 | 台灣銀行 | 46,667 | 49,583 | 58,333 | 自民國一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至一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每三個月為一期,分二十四期攤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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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借款性質 | 債權人 | 115.3.31 | 114.12.31 | 114.3.31 | 償還期間及辦法 |
|---|---|---|---|---|---|
| 擔保借款 | 台灣銀行 | 20,000 | 21,250 | 25,000 | 自民國一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至一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每三個月為一期,分二十四期攤還。 |
| 擔保借款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 280,000 | 280,000 | 300,000 | 自民國一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至一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首次動用後前二十四個月為還本寬限期,自第二十五個月起於每三個月為一期,分三十三期攤還。 |
| 信用借款 | 玉山銀行 | 7,605 | 7,605 | 12,675 | 自民國一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至一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每三個月為一期,分二十期攤還。 |
| 信用借款 | 玉山銀行 | 6,670 | 6,670 | 8,050 | 自民國一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至一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每三個月為一期,分四十期攤還。 |
| 信用借款 | 玉山銀行 | 11,986 | 11,986 | 14,466 | 自民國一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至一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每三個月為一期,分四十期攤還。 |
| 信用借款 | 玉山銀行 | 26,861 | 26,861 | - | 自民國一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至一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每三個月為一期,分二十八期攤還。 |
| 小計 | 609,422 | 638,012 | 765,778 | ||
|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129,672) | (122,016) | (170,240) | ||
| 一年以上到期之長期借款 | $479,750 | $515,996 | $595,538 | ||
| 115.3.31 | 114.12.31 | 114.3.31 | |||
| 借款利率區間 | 2.00%~2.42% | 2.00%~2.42% | 2.00%~2.42% |
(2)本集團與銀行之借款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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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退職後福利計畫
確定提撥計畫
本集團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第一季認列確定提撥計畫之費用金額分別為3,724仟元及4,045仟元。
確定福利計畫
本集團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第一季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費用金額分別為274仟元及98仟元。
- 權益
(1) 普通股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之額定股本為 2,500,000 仟元,每股面額 10 元,分為 250,000 仟股,已發行 184,884 仟股,實收資本額為 1,848,841 仟元。
截至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之額定股本為 2,500,000 仟元,每股面額 10 元,已發行股數為 184,884 仟股,實收資本額為 1,848,841 仟元。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六年八月、民國一〇一年五月及十二月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分別辦理私募普通股 30,000 仟股、5,000 仟股及 5,000 仟股,其增資基準日分別為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七日、民國一〇一年十月三十日及十二月五日。前述私募普通股於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因辦理減資彌補虧損依持股比例註銷股份 12,449 仟股、於民國一〇五年三月因合併而銷除私募普通股 5,000 仟股及於民國一〇九年十二月因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本依持股比例註銷股份 3,383 仟股。
上述私募有價證券及其後續配股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第一項第三款自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民國九十六年十月二十六日、民國一〇一年十二月五日及民國一〇二年一月十日)起持有三年後,依據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始得於公開市場上自由轉讓。
截至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私募普通股流通在外股數為 19,168 仟股,每股面額 10 元,尚未辦理公開發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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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 資本公積
依法令規定,資本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外,不得使用,公司無虧損時,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產生之資本公積,每年得以實收資本之一定比率為限撥充資本,前述資本公積亦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現金分配。資本公積明細如下:
| 115.3.31 | 114.12.31 | 114.3.31 | |
|---|---|---|---|
| 庫藏股票交易 | $25,170 | $25,170 | $25,170 |
| 合併溢額 | 15,188 | 15,188 | 15,188 |
|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1,897 | 1,897 | 1,897 |
| 合 計 | $42,255 | $42,255 | $42,255 |
(3) 盈餘分派及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
① 提繳稅捐
② 彌補虧損
③ 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
④ 其他依法令規定或依主管機關命令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⑤ 餘額併同前期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
分配股利之政策,須配合公司長期資本規劃,以求永續經營、穩定成長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股東股利之發放,其中每年發放之現金股利不得低於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合計數之百分之二十。
依公司法規定,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總額已達實收資本額為止。法定盈餘公積得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得以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放新股或現金。
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依法令規定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已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餘額與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差額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權益減項淨額有迴轉時,得就其他權益減項淨額迴轉部分,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分派盈餘。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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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公司依金管會於民國一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發布之金管證發字第1090150022號函令規定,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帳列未實現重估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於轉換日因選擇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豁免項目而轉入保留盈餘部分,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本公司因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資產時,得就原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分派盈餘。本公司未有首次採用而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情形,故此函令對本公司無影響。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六日及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十一日之董事會及股東常會,分別擬議及決議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盈虧指撥及分配案及每股股利,列示如下:
| 盈餘指撥及分配案 | 每股股利(元) | |||
|---|---|---|---|---|
| 一一四年度 | 一一三年度 | 一一四年度 | 一一三年度 | |
| 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 $ - | $(51,694) | $ - | $ - |
有關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估列基礎及認列金額之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14。
11. 營業收入
本集團主係銷售產製之商品,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第一季與客戶合約之收入相關資訊如下:
(1) 收入細分
| | 一一五年
第一季 | 一一四年
第一季 |
| --- | --- | --- |
| 商品銷售收入 | $393,220 | $504,910 |
本集團係於商品之控制移轉與買方時認列收入,故屬某一時點滿足履約義務型態。
(2) 合約餘額
合約負債—流動
| 115.3.31 | 114.12.31 | 114.3.31 | 114.1.1 | |
|---|---|---|---|---|
| 銷售商品 | $51,311 | $78,411 | $36,945 | $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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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集團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第一季合約負債餘額重大變動之說明如下:
| | 一一五年
第一季 | 一一四年
第一季 |
| --- | --- | --- |
| 期初餘額本期轉列收入 | $(48,859) | $(631) |
| 本期預收款增加(扣除本期發生並轉列收入) | 21,759 | 36,945 |
(3) 分攤至尚未履行之履約義務之交易價格
無此情事。
(4) 自取得或履行客戶合約之成本中所認列之資產
無此情事。
-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 | 一一五年
第一季 | 一一四年
第一季 |
| --- | --- | --- |
| 營業費用-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應收帳款 | $432 | $831 |
與信用風險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本集團之應收款項(包含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催收款)皆採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評估備抵損失金額之相關說明如下:
115.3.31
| | 未逾期
(註) | 逾期天數 | | | | | 合計 |
| --- | --- | --- | --- | --- | --- | --- | --- |
| | | 30天內 | 31-90天 | 91-180天 | 181-365天 | 365天以上 | |
| 總帳面金額 | $273,762 | $- | $- | $- | $- | $24,881 | $298,643 |
| 損失率 | -% | 5-10% | 15-20% | 40-60% | 70-90% | 100% | |
| 存續期間預期
信用損失 | - | - | - | - | - | (24,881) | (24,881) |
| 帳面金額 | $273,762 | $- | $- | $- | $- | $- | $273,762 |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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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14.12.31
| | 未逾期
(註) | 逾期天數 | | | | | 合計 |
| --- | --- | --- | --- | --- | --- | --- | --- |
| | | 30天內 | 31-90天 | 91-180天 | 181-365天 | 365天以上 | |
| 總帳面金額 | $243,489 | $416 | $ - | $ - | $ - | $25,271 | $269,176 |
| 損失率 | -% | 5-10% | 15-20% | 40-60% | 70-90% | 100% | |
| 存續期間預期
信用損失 | - | (42) | - | - | - | (25,271) | (25,313) |
| 帳面金額 | $243,489 | $374 | $ - | $ - | $ - | $ - | $243,863 |
114.3.31
| | 未逾期
(註) | 逾期天數 | | | | | 合計 |
| --- | --- | --- | --- | --- | --- | --- | --- |
| | | 30天內 | 31-90天 | 91-180天 | 181-365天 | 365天以上 | |
| 總帳面金額 | $405,710 | $5,713 | $ - | $ - | $ - | $25,808 | $437,231 |
| 損失率 | -% | 5-10% | 15-20% | 40-60% | 70-90% | 100% | |
| 存續期間預期
信用損失 | - | (551) | - | - | - | (25,808) | (26,359) |
| 帳面金額 | $405,710 | $5,162 | $ - | $ - | $ - | $ - | $410,872 |
註:本集團之應收票據皆屬未逾期。
本集團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第一季之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催收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資訊如下:
| 應收票據 | 應收帳款 | 催收款項 | 合計 | |
|---|---|---|---|---|
| 115.1.1 | $ - | $42 | $25,271 | $25,313 |
| 本期增加(迴轉)金額 | - | (42) | (390) | (432) |
| 115.3.31 | $ - | $ - | $24,881 | $24,881 |
| 114.1.1 | $ - | $943 | $26,247 | $27,190 |
| 本期增加(迴轉)金額 | - | (392) | (439) | (831) |
| 114.3.31 | $ - | $551 | $25,808 | $26,359 |
- 租賃
本集團為承租人
本集團承租多項不同之資產,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築、運輸設備及其他設備。各個合約之租賃期間介於2年至10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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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之影響說明如下:
A. 資產負債表認列之金額
(a) 使用權資產
成本:
| 土地 | 房屋及建築 | 運輸設備 | 合計 | |
|---|---|---|---|---|
| 115.1.1 | $85,843 | $89,973 | $2,864 | $178,680 |
| 增添 | - | 5,692 | 833 | 6,525 |
| 處分 | - | (5,843) | - | (5,843) |
| 115.3.31 | $85,843 | $89,822 | $3,697 | $179,362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土地 | 房屋及建築 | 運輸設備 | 合計 | |
| 115.1.1 | $59,862 | $33,622 | $1,328 | $94,812 |
| 折舊 | 2,440 | 6,014 | 302 | 8,756 |
| 處分 | - | (5,843) | - | (5,843) |
| 115.3.31 | $62,302 | $33,793 | $1,630 | $97,725 |
成本:
| 土地 | 房屋及建築 | 運輸設備 | 合計 | |
|---|---|---|---|---|
| 114.1.1 | $85,700 | $112,132 | $3,872 | $201,704 |
| 增添 | 1,689 | 3,325 | - | 5,014 |
| 處分 | (1,602) | (25,315) | (1,535) | (28,452) |
| 114.3.31 | $85,787 | $90,142 | $2,337 | $178,266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土地 | 房屋及建築 | 運輸設備 | 合計 | |
| 114.1.1 | $52,731 | $54,653 | $2,281 | $109,665 |
| 折舊 | 2,432 | 6,221 | 315 | 8,968 |
| 處分 | (1,602) | (25,315) | (1,535) | (28,452) |
| 114.3.31 | $53,561 | $35,559 | $1,061 | $90,181 |
淨帳面金額:
| 115.3.31 | $23,541 | $56,029 | $2,067 | $81,637 |
|---|---|---|---|---|
| 114.12.31 | $25,981 | $56,351 | $1,536 | $83,868 |
| 114.3.31 | $32,226 | $54,583 | $1,276 | $88,085 |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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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b) 租賃負債
| 115.3.31 | 114.12.31 | 114.3.31 | |
|---|---|---|---|
| 流動 | $32,193 | $32,208 | $30,060 |
| 非流動 | 47,994 | 50,238 | 56,608 |
| 合計 | $80,187 | $82,446 | $86,668 |
本集團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第一季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請詳附註六、15(4)財務成本;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租賃負債之到期分析請詳附註十二、5流動性風險管理。
B. 承租人與租賃活動相關之收益及費損
| 一一五年 | 一一四年 |
|---|---|
| 第一季 | 第一季 |
| $885 | $1,442 |
C. 承租人與租賃活動相關之現金流出
本集團於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第一季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分別為10,088仟元及10,579仟元。
- 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如下:
| 功能別
性質別 | 115.1.1~115.3.31 | | | 114.1.1~114.3.31 | | |
| --- | --- | --- | --- | --- | --- | --- |
| | 屬於營業
成本者 | 屬於營業
費用者 | 合計 | 屬於營業
成本者 | 屬於營業
費用者 | 合計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 | | |
| 薪資費用 | $55,052 | $19,861 | $74,913 | $58,644 | $22,394 | $81,038 |
| 勞健保費用 | 6,423 | 2,102 | 8,525 | 7,057 | 2,155 | 9,212 |
| 退休金費用 | 2,891 | 1,107 | 3,998 | 3,066 | 1,077 | 4,143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3,990 | 981 | 4,971 | 4,462 | 1,041 | 5,503 |
| 折舊費用 | 50,611 | 3,776 | 54,387 | 53,437 | 4,057 | 57,494 |
| 攤銷費用 | 740 | 1,065 | 1,805 | 995 | 922 | 1,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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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3%為員工酬勞勞(其中不低於獲利之1.5%應為基層員工分配酬勞),不高於1%為董事酬勞。但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述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有關董事會通過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相關資訊,請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本公司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第一季因營運虧損,故未估列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15.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 利息收入
| | 一一五年
第一季 | 一一四年
第一季 |
| --- | --- | --- |
| 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886 | $245 |
(2) 其他收入
| | 一一五年
第一季 | 一一四年
第一季 |
| --- | --- | --- |
| 租金收入 | $170 | $170 |
| 什項收入 | 577 | 895 |
| 合 計 | $747 | $1,065 |
(3) 其他利益及損失
| | 一一五年
第一季 | 一一四年
第一季 |
| --- | --- | --- |
| 淨外幣兌換利益 | $2,816 | $3,864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 (負債)利益(註) | 129 | 173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95 | 78 |
| 什項支出 | (2) | - |
| 合 計 | $3,038 | $4,115 |
註:係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負債)評價調整所產生。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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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4) 財務成本
| | 一一五年
第一季 | 一一四年
第一季 |
| --- | --- | --- |
| 銀行借款之利息 | $(4,463) | $(4,679) |
| 租賃負債之利息 | (419) | (423) |
| 合計 | $(4,882) | $(5,102) |
- 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
(1) 民國一一五年第一季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 | 當期產生 | 當期重分
類調整 | 其他綜合
損益 | 所得稅利益
(費用) | 稅後金額 |
| --- | --- | --- | --- | --- |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 | |
| 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 $25,700 | $- | $25,700 | $- | $25,700 |
(2) 民國一一四年第一季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 | 當期產生 | 當期重分
類調整 | 其他綜合
損益 | 所得稅利益
(費用) | 稅後金額 |
| --- | --- | --- | --- | --- |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 | |
| 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 $2,010 | $- | $2,010 | $- | $2,010 |
- 所得稅
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第一季所得稅費用主要組成如下:
A.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 | 一一五年
第一季 | 一一四年
第一季 |
| --- | --- |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利益: | | |
| 當期應付所得稅 | $- | $- |
| 以前年度所得稅調整 | - | 2,966 |
| 遞延所得稅費用: | | |
| 與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其迴轉有關之 | | |
| 遞延所得稅 | (2,037) | (2,921) |
| 所得稅(費用)利益 | $(2,037)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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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B.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 | 一一五年
第一季 | 一一四年
第一季 |
| --- | --- | --- |
| 遞延所得稅利益(費用): |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之
份額 | $ - | $ - |
|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關之所得稅 | $ - | $ - |
C.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
截至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之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如下:
| 所得稅申報或核定情形 | |
|---|---|
| 本公司 | 核定至民國一一三年度 |
| 子公司-國慶開發公司 | 核定至民國一一三年度 |
18.每股虧損
基本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期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除以當期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稀釋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期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除以當期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加上所有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轉換為普通股時將發行之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
| | 一一五年
第一季 | 一一四年
第一季 |
| --- | --- | --- |
| 基本每股虧損 |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損(仟元) | $(65,847) | $(43,766) |
| 基本每股虧損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仟股) | 184,884 | 184,884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基本每股虧損(元) | $(0.36) | $(0.24) |
本公司稀釋每股虧損與基本每股虧損之計算結果一致。
於報導期間後至財務報表通過發布前,並無任何重大改變期末流通在外普通股或潛在普通股股數之其他交易。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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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七、關係人交易
於財務報導期間內與本集團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 關係人名稱 | 與本集團之關係 |
|---|---|
| 凱棣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長 |
| 美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為該公司之董事 |
| 翹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為該公司之董事 |
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 租賃-關係人
(1)租金收入
凱棣股份有限公司
| 一一五年 | 一一四年 |
|---|---|
| 第一季 | 第一季 |
| $137 | $137 |
本集團出租廠房予本集團之關係人,其租金之決定及收取方式係參酌市場一般條件訂定。
(2)使用權資產
美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15.3.31 | 114.12.31 | 114.3.31 |
|---|---|---|
| $22,013 | $24,143 | $30,534 |
(3)租賃負債
美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15.3.31 | 114.12.31 | 114.3.31 |
|---|---|---|
| $22,435 | $24,634 | $31,183 |
(4)利息費用
美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一一五年 | 一一四年 |
|---|---|
| 第一季 | 第一季 |
| $87 | $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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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預收款項
| 115.3.31 | 114.12.31 | 114.3.31 | |
|---|---|---|---|
| 凱棣股份有限公司 | $432 | $ - | $432 |
- 本集團主要管理人員之薪酬
| | 一一五年
第一季 | 一一四年
第一季 |
| --- | ---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2,119 | $2,094 |
| 退職後福利 | 67 | 64 |
| 合 計 | $2,186 | $2,158 |
八、質押之資產
本集團計有下列資產作為擔保品:
| 項 目 | 帳面金額 | 擔保債務內容 | ||
|---|---|---|---|---|
| 115.3.31 | 114.12.31 | 114.3.31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建築物 | ||||
| 及機器設備 | $489,654 | $491,085 | $493,298 | 長、短期借款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非流動 | 2,800 | 2,800 | 2,800 | 天然氣配管保證金 |
| 合 計 | $492,454 | $493,885 | $496,098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截至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本集團尚有下列或有負債未列入財務報表中:
截至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本集團已開立未使用信用狀金額為 8,645 仟元。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事項。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此事項。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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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十二、其他
- 金融工具之種類
| 金融資產 | 115.3.31 | 114.12.31 | 114.3.31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43,066 | $47,003 | $105,429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不含庫存現金及零用金) | 352,506 | 504,487 | 396,277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67,684 | 118,610 | 2,800 |
| 應收票據 | 7,032 | 7,542 | 9,038 |
| 應收帳款 | 266,730 | 236,321 | 401,834 |
| 其他應收款(帳列其他流動資產) | 3,823 | 1,805 | 2,912 |
| 小 計 | 697,775 | 868,765 | 812,861 |
| 合 計 | $740,841 | $915,768 | $918,290 |
| 金融負債 | 115.3.31 | 114.12.31 | 114.3.31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 $16 | $145 | $229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短期借款 | 150,233 | 251,181 | 85,939 |
| 應付票據及帳款 | 170,853 | 156,235 | 196,134 |
| 其他應付款 | 105,608 | 154,905 | 126,354 |
|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 609,422 | 638,012 | 765,778 |
| 租賃負債 | 80,187 | 82,446 | 86,668 |
| 小 計 | 1,116,303 | 1,282,779 | 1,260,873 |
| 合 計 | $1,116,319 | $1,282,924 | $1,261,102 |
-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
本集團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主要為管理營運活動相關之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本集團依集團之政策及風險偏好,進行前述風險之辨認、衡量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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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集團對於前述財務風險管理已依相關規範建立適當之政策、程序及內部控制,重要財務活動須經董事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覆核。於財務管理活動執行期間,本集團須確實遵循所訂定之財務風險管理之相關規定。
3. 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金融工具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其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波動之風險。本集團市場風險主要包括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例如權益工具)。
實務上極少發生單一風險變數單獨變動之情況,且各風險變數之變動通常具關聯性,惟以下各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並未考慮相關風險變數之交互影響。
匯率風險
本集團匯率風險主要與營業活動(收入或費用所使用之貨幣與本集團功能性貨幣不同時)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有關。
本集團之應收外幣款項與應付外幣款項之部分幣別相同,此時,部位相當部分會產生自然避險效果,針對部分外幣款項則使用遠期外匯合約以管理匯率風險,基於前述自然避險及以遠期外匯合約之方式管理匯率風險不符合避險會計之規定,因此未採用避險會計;另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係屬策略投資,因此,本集團未對此進行避險。
本集團匯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主要外幣貨幣性項目,其相關之外幣升值/貶值對本集團損益之影響。本集團之匯率風險主要受美金及人民幣匯率波動影響,敏感度分析資訊如下:
(1) 新台幣對美金升值/貶值1%時,對本集團於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第一季之淨利將分別減少/增加1,453仟元及2,177仟元;權益則無影響。
(2) 新台幣對人民幣升值/貶值1%時,對本集團於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第一季之淨利將分別減少/增加54仟元及55仟元;權益則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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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係因市場利率之變動而導致金融工具公允價值或未來現金流量波動之風險,本集團之利率變動風險主要係來自於浮動利率借款及固定利率借款。
有關利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利率暴險項目,包括浮動利率投資、浮動利率借款及利率交換合約,並假設持有一個會計年度,當利率上升/下降十個基本點,對本集團於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第一季之損益將分別減少/增加190仟元及213仟元。
權益價格風險
本集團持有未上市櫃之權益證券,其公允價值會因該等投資標的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本集團持有之未上市櫃權益證券,包含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類別。權益證券之投資組合資訊需定期提供予本集團之高階管理階層,董事會則須對所有之權益證券投資決策進行複核及核准。
其他權益工具或與權益工具連結之衍生工具之公允價值層級屬第三等級者,敏感度分析資訊請詳附註十二、9。
4.信用風險管理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所載之義務,並導致財務損失之風險。本集團之信用風險係因營業活動(主要為應收帳款及票據)及財務活動(主要為銀行存款及各種金融工具)所致。
本集團各單位係依循信用風險之政策、程序及控制以管理信用風險。所有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評估係綜合考量該交易對手之財務狀況、信評機構之評等、以往之歷史交易經驗、目前經濟環境以及本集團內部評等標準等因素。本集團亦於適當時機使用某些信用增強工具(例如預收貨款及信用狀等),以降低特定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前十大客戶應收款項占本集團應收款項餘額之百分比分別為 74%、70% 及 67%,其餘應收款項之信用集中風險相對並不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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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集團之財務部依照集團政策管理銀行存款、固定收益證券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由於本集團之交易對象係由內部之控管程序決定,屬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有投資等級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另本集團於評估無法合理預期將收回金融資產時(例如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或已破產),則予以沖銷。
5.流動性風險管理
本集團藉由現金及約當現金、高流動性之有價證券及銀行借款以維持財務彈性。下表係彙總本集團金融負債之合約所載付款之到期情形,依據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並以其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所列金額亦包括約定之利息。以浮動利率支付之利息現金流量,其未折現之利息金額係依據報導期間結束日殖利率曲線推導而得。
非衍生金融負債
| 短於一年 | 二至三年 | 四至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計 | |
|---|---|---|---|---|---|
| 115.3.31 | |||||
| 短期借款 | $153,459 | $ - | $ - | $ - | $153,459 |
| 應付票據及帳款 | 170,853 | - | - | - | 170,853 |
| 長期借款 | 132,465 | 209,556 | 100,361 | 209,823 | 652,205 |
| 租賃負債 | 33,461 | 43,815 | 5,177 | - | 82,453 |
| 114.12.31 | |||||
| 短期借款 | $258,312 | $ - | $ - | $ - | $258,312 |
| 應付票據及帳款 | 156,235 | - | - | - | 156,235 |
| 長期借款 | 124,643 | 230,817 | 108,852 | 219,009 | 683,321 |
| 租賃負債 | 33,506 | 47,182 | 4,092 | - | 84,780 |
| 114.3.31 | |||||
| 短期借款 | $87,728 | $ - | $ - | $ - | $87,728 |
| 應付票據及帳款 | 196,134 | - | - | - | 196,134 |
| 長期借款 | 173,867 | 273,539 | 135,539 | 234,749 | 817,694 |
| 租賃負債 | 31,381 | 43,541 | 14,547 | - | 89,4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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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衍生性金融資產(負債)
| 短於一年 | 二至三年 | 四至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計 | |
|---|---|---|---|---|---|
| 115.3.31 | |||||
| 流 入 | $6,380 | $ - | $ - | $ - | $6,380 |
| 流 出 | (6,396) | - | - | - | (6,396) |
| 淨 額 | $(16) | $ - | $ - | $ - | $(16) |
| 114.12.31 | |||||
| 流 入 | $18,983 | $ - | $ - | $ - | $18,983 |
| 流 出 | (19,128) | - | - | - | (19,128) |
| 淨 額 | $(145) | $ - | $ - | $ - | $(145) |
| 114.3.31 | |||||
| 流 入 | $36,967 | $ - | $ - | $ - | $36,967 |
| 流 出 | (37,196) | - | - | - | (37,196) |
| 淨 額 | $(229) | $ - | $ - | $ - | $(229) |
6.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調節
民國一一五年第一季之負債之調節資訊:
| | 短期借款 | 長期借款
(含一年內到期) | 租賃負債 | 來自籌資活動
之負債總額 |
| --- | --- | --- | --- | --- |
| 115.1.1 | $251,181 | $638,012 | $82,446 | $971,639 |
| 現金流量 | (100,948) | (28,590) | (8,784) | (138,322) |
| 非現金流量 | - | - | 6,525 | 6,525 |
| 115.3.31 | $150,233 | $609,422 | $80,187 | $839,842 |
民國一一四年第一季之負債之調節資訊:
| | 短期借款 | 長期借款
(含一年內到期) | 租賃負債 | 來自籌資活動
之負債總額 |
| --- | --- | --- | --- | --- |
| 114.1.1 | $122,880 | $825,654 | $90,368 | $1,038,902 |
| 現金流量 | (36,941) | (59,876) | (8,714) | (105,531) |
| 非現金流量 | - | - | 5,014 | 5,014 |
| 114.3.31 | $85,939 | $765,778 | $86,668 | $938,385 |
55
三晃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7.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1)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資產所能收取或移轉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本集團衡量或揭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A.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應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負債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主要係因此類工具之到期期間短。
B.於活絡市場交易且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公允價值係參照市場報價決定(包括上市櫃股票)。
C.無活絡市場交易之權益工具(例如,上市櫃私募股票、無活絡市場之公開發行公司股票及未公開發行公司股票)採市場法估計公允價值,係以相同或可比公司權益工具之市場交易所產生之價格及其他攸關資訊(例如缺乏流通性折價因素、類似公司股票本益比、類似公司股票股價淨值比等輸入值)推估公允價值。
D.無活絡市場報價之債務類工具投資、銀行借款、應付公司債及其他非流動負債,公允價值係以交易對手報價或評價技術決定,評價技術係以現金流量折現分析為基礎決定,其利率及折現率等假設主要係參考類似工具相關資訊(例如櫃買中心參考殖利率曲線、Reuters商業本票利率平均報價及信用風險等資訊)。
(2)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本集團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趨近於公允價值。
(3)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相關資訊
本集團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資訊請詳附註十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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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8.衍生工具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持有未符合避險會計且尚未到期之衍生工具相關資訊如下:
遠期外匯合約係為管理部分交易之暴險部位,但未指定為避險工具。本集團承作之遠期外匯合約交易情形如下:
| 項目 | 交易金額 | 到期期間 |
|---|---|---|
| 115.3.31 | ||
| 遠期外匯合約 | 賣出美金200仟元 | 115年03月19日至115年06月05日 |
| 114.12.31 | ||
| 遠期外匯合約 | 賣出美金610仟元 | 114年11月13日至115年03月06日 |
| 114.3.31 | ||
| 遠期外匯合約 | 賣出美金1,126仟元 | 114年03月11日至114年06月27日 |
9.公允價值層級
(1)公允價值層級定義
以公允價值衡量或揭露之所有資產及負債,係按對整體公允價值衡量具重要性之最低等級輸入值,歸類其所屬公允價值層級。各等級輸入值如下:
第一等級: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
第二等級: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之報價者除外。
第三等級: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對以重複性基礎認列於財務報表之資產及負債,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重評估其分類,以決定是否發生公允價值層級之各等級間之移轉。
(2)公允價值衡量之層級資訊
本集團未有非重複性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重複性資產及負債之公允價值層級資訊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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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115.3.31 | 第一等級 | 第二等級 | 第三等級 | 合計 |
|---|---|---|---|---|
|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之權益工具 | $ - | $ - | $43,066 | $43,066 |
|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負債: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遠期外匯合約 | $ - | $16 | $ - | $16 |
| 114.12.31 | 第一等級 | 第二等級 | 第三等級 | 合計 |
|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之權益工具 | $ - | $ - | $47,003 | $47,003 |
|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負債: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遠期外匯合約 | $ - | $145 | $ - | $145 |
| 114.3.31 | 第一等級 | 第二等級 | 第三等級 | 合計 |
|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之權益工具 | $ - | $ - | $105,429 | $105,429 |
|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負債: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遠期外匯合約 | $ - | $229 | $ - | $229 |
| 公允價值層級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
於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第一季間,本集團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及負債,並無公允價值層級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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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重複性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
本集團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及負債屬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者,期初至期末餘額之調節列示如下:
| 資產 |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股票 | ||
| 115.1.1~115.3.31 | 114.1.1~114.3.31 | |
| 期初餘額 | $47,003 | $104,178 |
| 認列總利益(損失):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列報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 1,445 | 1,251 |
| 處分 | (5,382) | - |
| 期末餘額 | $43,066 | $105,429 |
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資訊
本集團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用於公允價值衡量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如下表所列示:
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 重大 | 輸入值與 | 輸入值與公允價值關係 | |||
|---|---|---|---|---|---|
| 評價技術 | 不可觀察輸入值 | 量化資訊 | 公允價值關係 | 之敏感度分析價值關係 | |
| 金融資產: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股票 | 資產法 | 缺乏流通性折價 | 30% | 缺乏流通性之程度越高,公允價值估計數越低 | 當缺乏流通性之百分比上升(下降)10%,對本集團權益將減少/增加4,307仟元 |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重大 | 輸入值與 | 輸入值與公允價值關係 | |||
|---|---|---|---|---|---|
| 評價技術 | 不可觀察輸入值 | 量化資訊 | 公允價值關係 | 之敏感度分析價值關係 | |
| 金融資產: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股票 | 資產法 | 缺乏流通性折價 | 30% | 缺乏流通性之程度越高,公允價值估計數越低 | 當缺乏流通性之百分比上升(下降)10%,對本集團權益將減少/增加4,700仟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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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民國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 重大 | 輸入值與 | 輸入值與公允價值關係 | |||
|---|---|---|---|---|---|
| 評價技術 | 不可觀察輸入值 | 量化資訊 | 公允價值關係 | 之敏感度分析價值關係 | |
| 金融資產: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 |||||
| 量之金融資產 | |||||
| 股票 | 資產法 | 缺乏流通性折價 | 30% | 缺乏流通性之程度越高,公允價值估計數越低 | 當缺乏流通性之百分比上升(下降)10%,對本集團權益將減少/增加10,543仟元 |
第三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流程
本集團財務部門負責進行公允價值驗證,藉獨立來源資料使評價結果貼近市場狀態、確認資料來源係獨立、可靠、與其他資源一致以及代表可執行價格,並於每一報導日依據集團會計政策須作重衡量或重評估之資產及負債之價值變動進行分析,以確保評價結果係屬合理。
10. 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
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 115.3.31 | 114.12.31 | 114.3.31 | ||||||||||
|---|---|---|---|---|---|---|---|---|---|---|---|---|
| 外 | 幣 | 匯率 | 新台幣 | 外 | 幣 | 匯率 | 新台幣 | 外 | 幣 | 匯率 | 新台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 | $5,448 | 31.99 | $174,282 | $6,193 | 31.43 | $194,646 | $7,602 | 33.21 | $252,462 | |||
| 人民幣 | 1,170 | 4.63 | 5,417 | 1,770 | 4.50 | 7,965 | 1,200 | 4.57 | 5,484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 | $907 | 31.99 | $29,015 | $3,046 | 31.43 | $95,736 | $1,045 | 33.21 | $34,704 |
本集團於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第一季之外幣兌換利益分別為2,816仟元及3,864仟元。
11. 資本管理
本集團資本管理之最主要目標,係確認維持健全之信用評等及良好之資本比率,以支持企業營運及股東權益之極大化。本集團依經濟情況以管理並調整資本結構,可能藉由調整股利支付、返還資本或發行新股以達成維持及調整資本結構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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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無此事項。
(2)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此事項。
(3)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 持有之公司 |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 與有價證券發
行人之關係 | 帳列科目 | 期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單位數/股數 | 帳面金額 | 比率% | 公允價值 | |
| 三晃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 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非關係人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162,734 | $3,534 | 0.20% | $3,534 | |
|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3,901,981 | 39,532 | 12.97% | 39,532 | |
| | 第一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 非關係人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6,155 | - | 0.87% | - | |
| | Global Graphene Group, Inc. | 非關係人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368,898 | - | 1.85% | - | |
| | 雅藝股份有限公司 | 非關係人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1,000 | - | 0.01% | - | |
| | 光球環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非關係人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1 | - | 0.05% | - | |
| | POWER RICH | 非關係人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 | | | |
| | | | 合 計 | | $43,066 | | $43,066 | |
| | | | | | | | | |
(4)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交易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此事項。
(5)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此事項。
(6)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無此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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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主要營業項目、原始投資金額、期末持股情形、本期損益及認列之投資損益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 投資公司名稱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所在地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 本公司認列之投資(損)益 | 備註 | |||
|---|---|---|---|---|---|---|---|---|---|---|---|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數 | 比率 | 帳面金額 | |||||||
| 本公司 | 三晃生物公司 | 台灣 | 生物技術服務業 | $60,000 | $60,000 | 1,674,044 | 22.32% | $ - | $ - | $ - | |
| 本公司 | 晟琦科技公司 | 台灣 | 合成樹脂及塑膠製造業 | $14,360 | $14,360 | 1,640,000 | 41.00% | $ - | $ - | $ - | |
| 本公司 | 國慶開發公司 | 台灣 | 化學溶劑、工業添加劑、其他化學原材料及其製品批發 | $2,000 | $2,000 | 200,000 | 100% | $1,627 | $2 | $2 |
- 大陸投資相關資訊: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無此事項。
十四、部門資訊
本集團之業務主要為各種植物保護用藥原體、特用化學品及塑膠原料等之製造加工及買賣產品;本集團營運決策者係以單一營運單位覆核公司整體營運結果,以制定公司資源之決策並評估公司整體之績效,而未區分部門別,故為單一營運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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