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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CREATE ELECTRONICS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8

Mar 14, 2008

57142_rns_2008-03-14_a6c0250d-4a49-4fda-9a2b-d5f3dfe126d2.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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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审阅和 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及时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 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进 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下称年审注册 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 料。

第四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 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 字。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年报中就年度内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第六条 本工作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七条 本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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