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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ER MICROELECTRONICS(GUANGZHOU)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1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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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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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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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智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对慧智微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 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62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430.0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20.92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3,596.65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0,763.76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2,832.8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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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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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月 10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 验〔2023〕7-58 号)。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
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 发行名称 |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3年5月10日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13,596.65万元 | ||
| 募集资金净额 | 102,832.89万元 | ||
| 超募资金总额 | 不适用 □适用,______万元 |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项目名称 | 累计投入进度 (%)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时间 |
| 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 |
87.44 | 2026年6月 | |
|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 |
91.87 | 2026年6月 | |
| 补充流动资金 | 77.19 | 不适用 | |
|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 施 |
□是 否 |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数据。
(四)投资方式
1 、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 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 、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审议的投资额度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 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 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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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六)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进度合理选择现金管理产品,不会 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七)最近 12 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最近12个月内(2025年4月18日至2026年4月17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现金管理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万元) |
实际收回本 金(万元) |
实际收益(万 元) |
尚未收回本金 金额(万元) |
|---|---|---|---|---|---|
| 1 | 普通大额存单 | 11,000.00 | 2,000.00 | 141.77 | 9,000.00 |
| 2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10,000.00 | 18.01 | - |
| 合计 | 159.78 | 9,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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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14,000.00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7.75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 | -31.93 |
|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 20,000.00 |
|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 9,000.00 |
|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 11,000.00 |
注1:上表中实际投入金额按2025年4月18日至2026年4月17日期间最高余额计算 注2:上表中实际收益按照2025年4月18日至2026年4月17日期间赎回并确认的金额计算; 注3:上表中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按照2025年4月18日至2026年4月17日期间单日 最高余额计算;
注4:最近一年净资产、净利润为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注5: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为最近一次授权额度,使用期限自2025年4月25日起12个月 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 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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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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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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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核算。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有利于进一步 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慧智微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 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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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 __
彭海娇 张 辉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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