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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Annual Report 2017

Nov 1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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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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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6 年度及 105 年度

(股票代碼 1471)

公司地址:新北市五股區五權七路十八號三樓

電 話:(02)2299-1907

首 利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國 106 年度及 105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 錄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聲明書 4
四、 會計師查核報告 5 ~ 10
五、 合併資產負債表 11 ~ 12
六、 合併綜合損益表 13
七、 合併權益變動表 14
八、 合併現金流量表 15
九、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6 ~ 53
(一) 公司沿革 16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6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6 ~ 19
(四)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9 ~ 27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8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8 ~ 42
(七) 關係人交易 43 ~ 45
(八) 質押之資產 45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45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45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45
(十二)其他 45 ~ 51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51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51 ~ 53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 106 年度(自民國 106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 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 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 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首 利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06

12 月
31 日
%
105
12 月
31 日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375,878 17 \$ 421,485 17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三)及七 506,717 23 382,897 16
1200 其他應收款 198,121 9 54,816 2
130X 存貨 六(四) 105,548 5 133,819 6
1410 預付款項 30,345 1 19,831 1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六(一) 13,833 1 20,524 1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1,230,442 56 1,033,372 43
非流動資產
152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六(二) - - 124,570 5
15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 六(五)
115,354 5 103,354 4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六) 19,642 1 87,626 3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七)及八 570,537 26 719,581 30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六(八)及八 192,524 9 198,104 8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二十三) 2,029 - 19,249 1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十) 79,187 3 137,600 6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979,273 44 1,390,084 57
1XXX 資產總計 \$ 2,209,715 100 \$ 2,423,456 100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附註 106

12 月
31 日
%
105
12 月
31 日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十一) \$ 357,295 16 \$ 200,000 8
2150 應付票據 334 - 419 -
2170 應付帳款 224,257 10 303,768 13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125,285 6 - -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十二) 143,334 6 116,718 5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867 - 2,606 -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14,410 1 17,897 1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865,782 39 641,408 27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三) 2,209 - 2,161 -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3,481 - 3,523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5,690 - 5,684 -
2XXX 負債總計 871,472 39 647,092 27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六(十四)
3110 普通股股本 1,504,145 68 2,014,677 83
資本公積 六(十五)
3200 資本公積 3,763 - 44,292 2
保留盈餘 六(十六)
3350 待彌補虧損 ( 254,945) ( 11) ( 385,797) ( 16)
其他權益 六(十七)
3400 其他權益 80,382 4 79,546 3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
1,333,345 61 1,752,718 72
36XX 非控制權益 六(十八) 4,898 - 23,646 1
3XXX 權益總計 1,338,243 61 1,776,364 73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2,209,715 100 \$ 2,423,456 100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06
105
項目 附註 %
%
4000 營業收入 \$ 1,270,463 100
\$
1,187,138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四) ( 1,343,555)( 106)( 1,245,438)( 105)
5900 營業毛損 ( 73,092)( 6)( 58,300)( 5)
營業費用 六(二十一)
6100 推銷費用 ( 33,419)( 3)( 38,253)( 3)
6200 管理費用 ( 211,267)( 17)( 235,993)( 20)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31,163)( 2)( 22,652)( 2)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275,849)( 22)( 296,898)( 25)
6900 營業損失 ( 348,941)( 28)( 355,198)( 3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六(十九)及七 49,556 4 24,959 2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 ( 73,241)( 6)( 55,173)( 5)
7050 財務成本 ( 6,090) -
(
681) -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 六(六)
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 77,050)( 6) -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106,825)( 8)( 30,895)( 3)
7900 稅前淨損 ( 455,766)( 36)( 386,093)( 33)
7950 所得稅(費用)利益 六(二十三) ( 14,523)( 1) 1,034 -
8200 本期淨損 (\$ 470,289)( 37)(\$ 385,059)( 33)
其他綜合損益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 658) -
(\$
737) -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六(十七)
算之兌換差額 ( 17,930)( 1)( 101,334)( 8)
836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 六(二)(十七)
評價損益 18,766 1
(
44,512)( 4)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178 -
(\$
146,583)( 12)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470,111)( 37)(\$ 531,642)( 45)
淨損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451,014)( 35)(\$ 385,060)( 33)
8620 非控制權益 ( 19,275)( 2) 1 -
合計 (\$ 470,289)( 37)(\$ 385,059)( 33)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450,836)( 35)(\$ 531,643)( 45)
8720 非控制權益 ( 19,275)( 2) 1 -
合計 (\$ 470,111)( 37)(\$ 531,642)( 45)
每股虧損 六(二十四)
9750 基本每股虧損 (\$ 2.32)(\$ 1.91)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13~



民國



106
年及



105







1

1




日至
12




31

單位:新台幣仟元


普 通股股 本 資 本公積 -
發 行 溢 價
資 本公積 -
庫 藏 股 票
資 本公積 -
認 列權益 之

法 定 盈 餘
待 彌 補 虧 損 國 外營運 機
構 財務報 表
換 算之兌 換
備 供出售 金
融 資產未 實

非 控制權 益

民 國 105 年 度
1

1
日餘額
\$
2,014,677
\$ 393,054 \$ 3,709 \$ - \$ 5,236 (\$ 357,707
)
\$ 199,646 \$ 25,746 \$ 2,284,361 \$ - \$ 2,284,361
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
六(十六) - - - - ( 5,236
)
5,236 - - - - -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六(十六) - ( 352,471
)
- - - 352,471 - - - - -
本期淨損 - - - - - ( 385,060
)
- - ( 385,060
)
1 ( 385,059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六(十七) - - - - - ( 737
)
( 101,334
)
( 44,512
)
( 146,583
)
- ( 146,583
)
非控制權益變動 六(十八) - - - - - - - - - 23,645 23,645
12

31
日餘額
\$
2,014,677
\$ 40,583 \$ 3,709 \$ - \$ - (\$ 385,797
)
\$ 98,312 (\$ 18,766
)
\$ 1,752,718 \$ 23,646 \$ 1,776,364
民 國 106 年 度
1

1
日餘額
\$
2,014,677
\$ 40,583 \$ 3,709 \$ - \$ - (\$ 385,797
)
\$ 98,312 (\$ 18,766
)
\$ 1,752,718 \$ 23,646 \$ 1,776,364
現金增資 六(十四) 50,000 - - - - ( 22,300
)
- - 27,700 - 27,700
減資彌補虧損 六(十
四)(十六)
(
560,532
)
- - - - 560,532 - - - - -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六(十六) - ( 40,583
)
( 3,709
)
- - 44,292 - -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
企業及合資股權淨
值之變動數
- - - 3,763 - - - - 3,763 - 3,763
本期淨損 - - - - - ( 451,014
)
- - ( 451,014
)
( 19,275
)
( 470,289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六(十七) - - - - - ( 658
)
( 17,930
)
18,766 178 - 178
非控制權益變動 六(十八) - - - - - - - - - 527 527
12

31
日餘額
\$
1,504,145
\$ - \$ - \$ 3,763 \$ - (\$ 254,945
)
\$ 80,382 \$ - \$ 1,333,345 \$ 4,898 \$ 1,338,243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14~

附註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6 1 1 105 1 1
1 2 3 1 1 2 3 1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損 ( \$ 455,766 )
( \$
386,093 )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含投資性不動產) 六(二十)(二十一) 91,728 118,082
攤銷費用 六(二十一) 20,514 9,349
減損損失 六(二十) 48,311 47,756
呆帳費用提列數 33,830 7,244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六(二十) 3,246 359
處分投資利益 六(二十) ( 7,488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77,050 -
應付帳款轉列收入 ( 5,213 ) -
其他應付款轉列收入 ( 2,222 ) -
利息收入 六(十九) ( 3,916 )
(
2,024 )
股利收入 六(十九) ( 4,341 )
(
4,768 )
利息費用 6,090 68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帳款 ( 118,634 )
(
15,571 )
其他應收款 ( 54,160 )
(
16,002 )
存貨 26,009
(
34,114 )
預付款項 ( 10,514 ) 4,554
其他非流動資產 2,770
(
7,439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 ( 85 )
(
162 )
應付帳款 53,665 10,201
其他應付款 73,521 2,741
其他流動負債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
(
(
778 )
226,383 )
(
25,182
240,024 )
收取之利息 3,448 2,021
收取之股利
支付之利息
( 4,341
5,974 )
(
4,768
582 )
支付之所得稅 ( 1,538 )
(
1,335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226,106 )
(
235,152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150,824 -
其他應收款增加 ( 89,752 ) -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6,662 13,010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12,000 )
(
103,300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六) -
(
87,626 )
出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7,824 92,328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二十五) ( 51,109 )
(
65,927 )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
(
6,917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12,449
(
158,432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155,145 150,000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 - 176
非控制權益變動 527 23,645
現金增資 27,700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83,372 173,821
匯率影響數 ( 15,322 )
(
54,680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 45,607 )
(
274,443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421,485 695,928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375,878
\$
421,485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新 台幣仟 元 (除特別註 明者外 )

一、 公司沿革

首利實業 股份有 限公司 (以下簡 稱「 本公 司」)設 立於民國 71 年 10 月 21 日,本 公司及子公司 (以下簡稱「本集團」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電 源 供 應 器 、 電 腦 機 殼 及 電子零組 件製造 銷售等 業務。

二、 通過財務 報告之 日期及 程序

本合併財 務報告 已於民國 107 年 3 月 29 日經董事 會通過 後發布 。

三、 新發布及 修訂準 則及解 釋之適 用

(一)已採用金 融監督 管理委 員會 (以 下簡稱 「 金管會」 )認可之 新發布 、修 正 後 國際財務 報導準 則之影 響

下表彙列 金管會 認可之 民國 106 年適用 之國際財 務報導 準則之 新發布 、修 正及修訂 之準則 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第12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 民國105年1月1日
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之例外規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處 民國105年1月1日
理」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 民國105年1月1日
法之闡釋」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金」 民國103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民國10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 民國103年1月1日
之持續適用」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民國103年1月1日
2010-2012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3年7月1日
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3年7月1日
2012-2014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5年1月1日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二)尚未採用 金管會 認可之 新發布 、修正 後 國際財務 報導準 則之影 響

下表彙列 金管會 認可之 民國 107 年適用 之國際財 務報導 準則之 新發布 、修 正及修訂 之準則 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及 民國107年1月1日
衡量」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 民國107年1月1日
『保險合約』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適
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 民國107年1月1日
『客戶合約之收入』之闡釋」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民國106年1月1日
認列」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列」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民國107年1月1日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 民國107年1月1日
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 民國106年1月1日
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 民國107年1月1日
業及合資」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 1.國際財 務報導 準則第 9 號「 金融工 具 」
  • (1)金融資 產債務 工具按 企業之 經營模 式 及合約現 金流量 特性判 斷,可 分 類為透過 損益按 公允價 值衡量 之金融 資 產、透過 其他綜 合損益 按公允 價值衡量 之金融 資產及 按攤銷 後成本 衡 量之金融 資產; 金融資 產權益 工具分類 為透過 損益按 公允價 值衡量 之 金融資產 ,除非 企業作 不可撤 銷之選擇 將非交 易目的 之權益 工具的 公 允價值認 列於其 他綜合 損益。
  • (2)金融資 產債務 工具之 減損評 估應採 預 期信用損 失模式 ,於每 一資產 負 債表日評 估該工 具之信 用風險 是否有 顯 著增加,以適用 12 個月 之預期 信 用 損 失 或 存 續 期 間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於 發 生 減 損 前 之 利 息 收 入 按 資 產帳面總 額估計 );或是否 業已發 生減損,於發生減損 後之利 息收入 按 提列備抵 呆帳後 之帳面 淨額估 計。應收帳 款 (不包含 重大財 務組成 部分 ) 應按存續 期間之 預期信 用損失 衡量備 抵 損失。

  • (3)一般避 險會計 之修正 使會計 處理與 企 業之風險 管理政 策更為 一致, 開 放 非 金 融 項 目 之 組 成 部 分 及 項 目 群 組 等 得 作 為 被 避 險 項 目 , 刪 除 80%~125%高度有 效避險 之門檻 ,並新 增 在企業之 風險管 理目標 不變之 情況下得 以重新 平衡被 避險項 目及避 險 工具之避 險比率 。

  • 2.國際財 務報導 準則第 15 號「 客戶合 約 之收入」

國際財務 報導準 則第 1 5 號「 客戶合 約 之收入」 取代國 際會計 準則第 11 號「建造合 約」、國 際會計 準則第 18 號「收入」以及 其相關 解釋及 解釋公 告。按準則規 定收入 應於客 戶取得 對商 品或勞務 之控制 時認列,當 客戶已 具 有 主 導 資 產 之 使 用 並 取 得 該 資 產 之 幾 乎 所 有 剩 餘 效 益 之 能 力 時 表 示 客 戶取得對 商品或 勞務之 控制。

此準則之 核心原 則為「 企業認 列收入 以描 述對客戶 所承諾 之商品 或勞務 之 移轉,該 收入之 金額反 映該等 商品或 勞 務換得之 預期有 權取得 之對價」。 企 業 按 核 心 原 則 認 列 收 入 時 需 運 用 下 列 五 步 驟 來 決 定 收 入 認 列 的 時 點 及 金額:

  • 步驟 1:辨認 客戶合 約。
  • 步驟 2:辨認 合約中 之履約 義務。
  • 步驟 3:決定 交易價 格。
  • 步驟 4:將交 易價格 分攤至 合約中 之履 約義務。
  • 步驟 5:於( 或隨) 企業滿 足履約 義務 時認列收 入。

此外,準則亦 包括一 套整合 性之揭 露規 定,該等規定 將使企 業對財 務報表 使用者提 供有關 客戶合 約所產 生之收 入 與現金流 量之性 質、金額、時 間及 不確定性 之綜合 資訊。

3.國際財 務報導 準則第 15 號之 修正「 國際財務 報導準 則第 15 號『客 戶合 約之收入 』之闡 釋」

此 修 正 釐 清 如 何 辨 認 合 約 中 的 履 約 義 務 (即 承 諾 移 轉 商 品 或 勞 務 予 客 戶);如何決定企 業為主 理人 (提供商 品或 勞務 )或代 理人(負責安 排商品 或 勞務之提 供);以 及決定 由授權 取得之 收 入應於某 一時點 或於一 段期間 內 認列。除上述 之釐清 外,此修正 尚包含 兩項新增 的簡化 規定,以降 低企業 首次適用 新準則 時之成 本及複 雜度。

(三)國際會計 準則理 事會已 發布但 尚未經 金 管會認可 之國際 財務報 導準則 之影 響

下表彙列 國際會 計準則 理事會 已發布 但 尚未納入 金管會 認可之 國際財 務報 導準則之 新發布 、修正 及修訂 之準則 及 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修正「具負補償之提前還款特性」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民國110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計畫之修正、縮減或清償」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關聯企業與合資之長期權益」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不確定性之所得稅處理」
民國108年1月1日
民國108年1月1日
2015-2017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8年1月1日

除 下 列 所 述 者 外 ,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效並無 重大影 響,相 關影響 金額待 評 估完成時 予以揭 露:

  • 1.國際財 務報導 準則第 16 號「 租賃」 國際財務 報導準 則第 16 號「租賃 」取代 國際會計 準則第 17 號「租 賃」及 其相關解 釋及解 釋公告。此準 則規定 承租 人應認列 使用權 資產及 租賃負 債 (除租賃 期間短於 12 個 月或低 價值標 的 資產之租 賃外);出租人 會計處 理 仍相同, 按營業 租賃及 融資租 賃兩種 類 型處理, 僅增加 相關揭 露。
  • 2.國際會 計準則第 28 號 之修正 「關聯 企 業與合資 之長期 權益」

此 修 正 釐 清 實 質 上 構 成 企 業 對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淨 投 資 一 部 分 之 任 何 長 期 權益,應 先適用 國際財 務報導 準則第 9 號,再適 用國際 會計準 則第 28 號 認列損失 之相關 規定。

四、 重要會計 政策之 彙總說 明

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 策在所有 報導期 間一致 地適用 。

(一)遵循聲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與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務報導 準則、國 際會計 準則、解 釋及 解釋公告( 以下 簡 稱 I FRSs)編 製 。

  • (二)編製基礎
  • 1.除下列 重要項 目外, 本合併 財務報 告 係按歷史 成本編 製:
    • (1)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備 供出售 金融資 產 。

(2)按退休 基金資 產減除 確定福 利義務 現 值之淨額 認列之 確定福 利負債 。

2.編製符合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 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 (以下簡稱 IFRS s)之財 務報告 需要使 用 一些重要 會計估 計,在 應用本 集 團 的 會 計 政 策 過 程 中 亦 需 要 管 理 階 層 運 用 其 判 斷 , 涉 及 高 度 判 斷 或 複 雜 性 之 項 目 , 或 涉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重 大 假 設 及 估 計 之 項 目 , 請 詳 附 註 五 說明。

(三)合併基礎

1.合併財 務報告 編製原 則

(1)本集 團將所 有子公 司納 入合併 財務報 告編製之 個體 。子公 司指受 本集 團控制之 個體( 包括結 構型個 體),當 本 集團暴露 於來自 對該個 體之參 與之變動 報酬 或對該 等變動 報酬 享有權 利,且透 過對 該個體 之權力 有 能力影響 該等 報酬時 ,本集 團即 控制該 個體。子 公司 自本集 團取得 控 制之日起 納入合 併財務 報告, 於喪失 控 制之日起 終止合 併。

  • (2)集團內 公司間 之交易 、餘額 及未實 現 損益業已 銷除。
  • (3)損益 及其他 綜合損 益各 組成部 分歸屬 於母公司 業主 及非控 制權益 ;綜 合損益總 額亦 歸屬於 母公司 業主 及非控 制權益, 即使 因而導 致非控 制 權益發生 虧損餘 額 。
  • (4)對子公 司持股 之變動 若未導 致喪失 控 制(與非 控制權 益之交 易),係 作 為權益交 易處 理,亦 即視為 與業 主間進 行之交易 。非 控制權 益之調 整 金額與所 支付或 收取對 價之公 允價值 間 之差額係 直接認 列於權 益。
  • 2.列入合 併報表 之子公 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說明
首利實業股份有
限公司
AMPLE CROWN
INTERNATIONAL
LTD.
控股公司 100 100
首利實業股份有
限公司
豐寅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投資公司 100 100
AMPLE CROWN
INTERNATIONAL
LTD.
SUNTECH
TRADING LTD.
轉單公司 100 100
AMPLE CROWN
INTERNATIONAL
LTD.
COSMOS
TREASURE
HOLDINGS LTD.
控股公司 100 100
AMPLE CROWN
INTERNATIONAL
LTD.
GIANT
TREASURE
LIMITED
控股公司 100 100 註2
AMPLE CROWN
INTERNATIONAL
LTD.
LAND TYCOON
LIMITED
控股公司 100 100 註2
AMPLE CROWN
INTERNATIONAL
LTD.
SURE VIVA
LIMITED
控股公司 100 100 註2
COSMOS TREASURE
HOLDINGS LTD.
TOP RICH INC. 電腦機殼
之買賣
100 100
COSMOS TREASURE
HOLDINGS LTD.
PREMIER
ACTION
TRADING LTD.
控股公司 100 100
TOP RICH INC. 東莞順晟電腦
實業有限公司
電腦機殼
之生產
100 100
所持股權百分比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說明
TOP RICH INC. 東莞首利科技
有限公司
電源供應
器之生產
100 - 註1
PREMIER ACTION
TRADING LTD.
成翔電子(東
莞)有限公司
電源供應
器之生產
100 100
PREMIER ACTION
TRADING LTD.
東莞首利科技
有限公司
電源供應
器之生產
- 100 註1
東莞順晟電腦實
業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順晟
科技有限公司
電子系統
設備開發
與銷售
75 75 註3
  • 註 1:東 莞首利 科技有 限公司 原屬 PREMIER ACTION TRADING LTD.持 股 100% 之子公司 ,民 國 106 年 6 月 組織重 整 為 TOP RICH INC.持 股 100% 之子公司 。
  • 註 2:民國 105 年 5 月已登 記設立 完成 。
  • 註 3:民國 105 年 10 月已登 記設立 完成 。
  • 3.未列入 合併財 務報告 之子公 司:無 。
  • 4.子公司 會計期 間不同 之調整 及處理 方 式 :無。
  • 5.重大限 制:無 。
  • 6.對本集 團具重 大性之 非控制 權益之 子 公司 :無 。
  • (四)外幣換算
  • 1.本 集 團 內 每 一 個 體 之 財 務 報 告 所 列 之 項 目 , 均 係 以 該 個 體 營 運 所 處 主 要 經 濟 環 境 之 貨 幣 ( 即 功 能 性 貨 幣 ) 衡 量 。 本合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以 本 公 司 之 功能性貨 幣「 新 台幣」 作為表 達貨幣 列 報。
  • 2.外幣交 易及餘 額
    • (1)外幣交 易採用 交易日 或衡量 日之即 期 匯率換算 為功能 性貨幣 ,換算 此 等交易產 生之 換 算差額 認列為 當期損 益 。
    • (2)外幣貨 幣性資 產及負 債餘額 ,按資 產 負債表日 之即期 匯率評 價調整 , 因調整而 產生之 換算差 額認列 為當期 損 益。
    • (3)外幣非 貨幣性 資產及 負債餘 額 ,屬 透 過損益按 公允價 值衡量 者,按 資 產負債表 日之即 期匯率 評價調 整,因 調 整而產生 之兌換 差額認 列為當 期損益; 屬透過 其他綜 合損益 按公允 價 值衡量者 , 按資 產負債 表日之 即期匯率 評價調 整,因 調整而 產生之 兌 換差額認 列 於其 他綜合 損益項 目;屬非 按公允 價值衡 量者, 則按初 始 交易日之 歷史匯 率衡量 。

(4)所有兌 換損益 於 損益 表之「 其他利 益 及損失 」 列報。

  • 3.國外營 運機構 之換算
  • (1)功能性 貨幣與 表達貨 幣不同 之所有 集 團個體 及 關聯企 業,其 經營結 果 和財務狀 況以下 列方式 換算為 表達貨 幣 :
    • A.表達 於每一 資產負 債表 之資產 及負債 係以該資 產負 債表日 之收盤 匯

率換算;

B.表達於 每一綜 合損益 表之收 益及費 損 係以當期 平均匯 率換算 ;及 C.所有因 換算而 產生之 兌換差 額認列 為 其他綜合 損益。

  • (2)當部分 處分或 出售之 國外營 運機構 為 子公司時 ,係按 比例將 認列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累 計 兌 換 差 額 重 新 歸 屬 予 該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非 控 制 權 益。惟當 本集團 即使仍 保留對 前子公 司 之部分權 益,但 已喪失 對國外 營運機構 屬子公 司之控 制,則 係以處 分 對國外營 運機構 之全部 權益處 理。
  • (五)資產負債 區分流 動及非 流動之 分類標 準
  • 1.資產符 合下列 條件之 一者, 分類為 流 動資產:
    • (1)預期將 於正常 營業週 期中實 現該資 產 ,或意圖 將其出 售或消 耗者。
    • (2)主要為 交易目 的而持 有者。
    • (3)預期於 資產負 債表日 後十二 個月內 實 現者。
    • (4)現金或 約當現 金,但 於資產 負債表 日 後 至少十 二個月 交換或 用以清 償 負債受到 限制者 除外。

本集團將 所有不 符合上 述條件 之資產 分 類為非流 動。

  • 2.負債符 合下列 條件之 一者, 分類為 流 動負債:
  • (1)預期將 於正常 營業週 期中清 償者。
  • (2)主要為 交易目 的而持 有者。
  • (3)預期於 資產負 債表日 後十二 個月內 到 期清償者 。
  • (4)不能無 條件將 清償期 限遞延 至資產 負 債表日後 至少十 二個月 者。負 債 之條款, 可能依 交易對 方之選 擇,以 發 行權益工 具而導 致清償 者,不 影響其分 類。

本集團將 所有不 符合上 述條件 之負債 分 類為非流 動。

(六)約當現金

約 當 現 金 係 指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 , 該 投 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甚 小 。 定 期 存 款 符 合 前 述 定 義 且 其 持 有 目 的 係 為 滿 足 營 運上之短 期現金 承諾者 ,分類 為約當 現 金。

  • (七)備供出售 金融資 產
  • 1.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指 定 為 備 供 出 售 或 未 被 分 類 為 任 何 其 他 類 別 之 非 衍 生金融資 產。
  • 2.本集團 對於符 合交易 慣例之 備供出 售 金融資產 係採用 交易日 會計。
  • 3.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續 後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其 公 允 價 值 之 變 動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對 於 持 有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 或 與 此 種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權 益 工 具 連 結 且 須 以 交 付 該 等 權 益 工 具 交 割 之 衍 生 工 具 , 當 其 公 允 價 值 無 法 可靠衡量 時,本 集團將 其列報 為「以 成 本衡量之 金融資 產」。

(八)應收款

係 屬 原 始 產 生 之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 係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就 商 品 銷 售 或 服 務 提 供 所 產 生 之 應 收 客 戶 款 項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後 續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扣 除 減 損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 惟 屬 未 付 息 之 短 期 應 收 帳 款 , 因折現影 響不重 大,後 續以原 始發票 金 額衡量。

(九)金融資產 減損

  • 1.本 集 團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評 估 是 否 已 經 存 在 減 損 之 任 何 客 觀 證 據 , 顯 示 某 一 或 一 組 金 融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後 發 生 一 項 或 多 項 事 項 ( 即 「 損 失 事 項 」), 且 該 損 失 事 項 對 一 金 融 資 產 或 一 組 金 融 資 產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具有能 可靠估 計之影 響。
  • 2.本集團 用以決 定是否 存在減 損損失 之 客觀證據 如下:
  • (1)發行人 或債務 人之重 大財務 困難;
  • (2)違約, 諸如利 息或本 金支付 之延滯 或 不償付;
  • (3)本集團 因與債 務人財 務困難 相關之 經 濟或法 律 理由, 給予債 務人原 不 可能考量 之讓步 ;
  • (4)債務人 將進入 破產或 其他財 務重整 之 可能性大 增;
  • (5)由於財 務困難 而使 該 金融資 產之活 絡 市場消失 ;
  • (6)可觀察 到之資 料顯示 ,一組 金融資 產 之估計未 來現金 流量於 該等資 產 原始認列 後發生 可衡量 之減少 ,雖然 該 減少尚無 法認定 係屬該 組中之 某個別金 融資產 ,該等 資 料包 括該組 金 融資產之 債務人 償付狀 況之不 利變化, 或與該 組 金融 資產中 資產違 約 有關之全 國性或 區域性 經濟情 況;
  • (7)發行人 所處營 運之技 術、市 場、經 濟 或法令環 境中所 發生具 不利影 響 之重大改 變的資 訊,且 該證據 顯示可 能 無法收回 該權益 投資之 投資成 本;或
  • (8)權益工 具投資 之公允 價值大 幅或持 久 性下跌 至 低於成 本。
  • 3.本 集 團 經 評 估 當 已 存 在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且 已 發 生 減 損 損 失 時 , 按 以 下 各類別處 理:
  • (1)以攤銷 後成本 衡量之 金融資 產

係以該 資產帳 面金額 與估 計未來 現金流 量按該金 融資 產原始 有效利 率 折現之 現值間 之差額 , 認 列減損 損失於 當期損益 。當 後續期 間減損 損 失金額 減少, 且該減 少能 客觀地 與認列 減損後發 生之 事項相 連結, 則 先前認 列之減 損損失 在未 認列減 損情況 下於迴轉 日應 有之攤 銷後成 本 之限額 內於當 期損益 迴轉 。認列 及迴轉 減損損失 之金 額係藉 由備抵 帳 戶調整資 產之帳 面金額 。

(2)以成本 衡量之 金融資 產

係以該 資產帳 面金額 與估 計未來 現金流 量按類似 金融 資產之 現時市 場 報酬率 折現之 現值間 之差 額,認 列減損 損失於當 期損 益。此 類減損 損 失續後 不得迴 轉。認 列減 損損失 之金額 係藉由備 抵帳 戶調整 資產之 帳 面金額。

(3)備供出 售金融 資產

係以該資 產之 取得成 本 (減 除任何 已償 付 之本金及 攤銷 數 )與 現時公 允 價值間 之差額 ,再減 除該 金融資 產先前 列入損益 之減 損損失 ,自其 他 綜合損 益重分 類至當 期損 益。屬 債務工 具投資者 ,當 其公允 價值於 後 續期間 增加, 且該增 加能 客觀地 連結至 減損損失 認列 後發生 之事項 , 則該減 損損失 於當期 損益 迴轉。 屬權益 工具投資 者, 其已認 列於損 益 之減損 損失不 得透過 當期 損益迴 轉。認 列及迴轉 減損 損失之 金額係 藉 由備抵帳 戶調整 資產之 帳面金 額。

(十)金融資產 之除列

本集團於 符合下 列情況 之一時 ,將除 列 金融資產 :

  • 1.收取來 自金融 資產現 金流量 之合約 權 利失效。
  • 2.移 轉 收 取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 且 業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所 有 權 之 幾乎所有 風險及 報酬。
  • 3.移轉收 取金融 資產現 金流量 之合約 權 利,惟未 保留對 金融資 產之控 制。
  • (十一)營業租賃(出租人 )

營 業 租 賃 係 指 融 資 租 賃 以 外 之 租 賃 。 租 賃 收 益 ( 扣 除 給 予 承 租 人 之 任 何 誘因)於 租賃期 間內按 直線法 攤銷認 列 為當期損 益 。

(十二)存貨

存 貨 按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者 衡 量 , 成 本 依 加 權 平 均 法 決 定 。 製 成 品 及 在 製 品 之 成 本 包 括 原 料 、 直 接 人 工 、 其 他 直 接 成 本 及 生 產 相 關 之 製 造 費用(按正 常產能 分攤),惟 不包括 借款 成本。比較 成本與 淨變現 價值孰 低 時 , 採 逐 項 比 較 法 ,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指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至完工 尚須投 入之估 計成本 及 相關 變 動銷售費 用後之 餘額。

  • (十三)採用權益 法之投 資 /關聯 企業
  • 1.關 聯 企 業 指 所 有 本 集 團 對 其 有 重 大 影 響 而 無 控 制 之 個 體 , 一 般 係 直 接 或間接持 有其 20%以 上表決 權之股 份。本 集團對關 聯企業 之投資 採用權 益法處理 ,取得 時依成 本認列 。
  • 2.本 集 團 對 關 聯 企 業 取 得 後 之 損 益 份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對 其 取 得 後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則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如 本 集 團 對 任 一 關 聯 企 業 之 損 失 份 額 等 於 或 超 過 其 在 該 關 聯 企 業 之 權 益 ( 包 括 任 何 其 他 無 擔 保 之應收款), 本集團 不認列 進一步 之損失 ,除非本集 團對該 關聯企 業發 生法定義 務、推 定義務 或已 代 其支付 款 項。
  • 3.當 關 聯 企 業 發 生 非 損益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權 益 變 動 且 不 影 響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持 股 比 例 時 , 本集團 將 所 有 權 益 變 動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為 「 資 本 公 積」。
  • 4.本 集 團 與 關 聯 企 業 間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業 已 依 其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權 益 比 例 銷 除 ; 除 非 證 據 顯 示 該 交 易 所 轉 讓 之 資 產 已 減 損 , 否 則 未 實 現 損 失 亦 予 以 銷 除 。 關 聯 企 業 之 會 計 政 策 已 作 必 要 之 調 整 , 與 本 集 團 採用之政 策一致 。

  • 5.當 集 團 處 分 關 聯 企 業 時 , 如 喪 失 對 該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 對 於 先 前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與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關 之 所 有 金 額 , 其 會 計 處 理 與 本 集團若直 接處分 相關資 產或負 債之基 礎 相同,亦 即 如先前 認列為其 他綜 合損益之利益 或損失,於處分 相關資產 或 負債時將被重 分類為損 益,則當 喪失對關聯企 業之重大 影響時,將 該利益 或損失自權益 重分類為 損益。如 仍 對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重 大 影 響 , 僅 按 比 例 將 先 前 在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中 認 列 之金額依 上述方 式轉出 。

  • (十四)不動產、 廠房及 設備
  • 1.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係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 並 將 購 建 期 間 之 有 關 利息資本 化。
  • 2.後 續 成 本 只 有 在 與 該 項 目 有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團 , 且 該 項 目 之 成 本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 才 包 括 在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或 認 列 為 一 項 單 獨 資 產 。 被 重 置 部 分 之 帳 面 金 額 應 除 列 。 所 有 其 他 維 修 費 用 於 發 生時認列 為當期 損益。
  • 3.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後 續 衡 量 採 成 本 模 式 , 除 土 地 不 提 折 舊 外 , 其 他 按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以 直 線 法 計 提 折 舊 。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各 項 組 成 若屬重大 ,則單 獨提列 折舊。
  • 4.本 集 團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對 各 項 資 產 之 殘 值 、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 進 行 檢 視 , 若 殘 值 及 耐 用 年 限 之 預 期 值 與 先 前 之 估 計 不 同 時 , 或 資 產 所 含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預 期 消 耗 型 態 已 有 重 大 變 動 , 則 自 變 動 發 生 日起依國 際會計 準則第 8 號 「會計 政策 、會計估 計變動 及錯誤 」之會 計估計變 動規定 處理。 各項資 產之耐 用 年限 如下 :
房屋及建 築 5
~ 45
機器設備 2
~ 10
其他 2
~ 10

(十五)投資性不 動產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以 取 得 成 本 認 列 , 後 續 衡 量 採 成 本 模 式 。 除 土 地 外 , 按 估 計耐用年 限以直 線法提 列折舊 ,耐用 年 限為 45 年。

(十六)非金融資 產減損

本 集 團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針 對 有 減 損 跡 象 之 資 產 , 估 計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 當 可回收 金 額 低 於 其 帳 面 價 值 時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可 回 收 金 額 係 指 一 項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減 處 分 成 本 或 其 使 用 價 值 , 兩 者 較 高 者 。 當 以 前 年 度 已 認 列 資 產 減 損 之 情 況 不 存 在 或 減 少 時 , 則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 惟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而 增 加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若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情 況 下 減 除 折舊或攤 銷後之 帳面金 額 。

(十七)借款

借 款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扣 除 交 易 成 本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 後 續 就 扣 除 交 易 成 本 後 之 價 款 與 贖 回 價 值 之 任 何 差 額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於 借款期間 內衡量 。

(十八)應付帳款 及票據

應 付 帳 款 及 票 據 係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自 供 應 商 取 得 商 品 或 勞 務 而 應 支 付 之 義 務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後 續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 惟 屬 未 付 息 之 短 期 應 付 帳 款 , 因 折 現 影 響 不 重 大 , 後 續 以 原 始 發票金額 衡量。

(十九)金融負債 之除列

本集團於 合約所 載之義 務履行 、取消 或 到期時, 除列金 融負債 。

  • (二十)員工福利
  • 1.短期員 工福利

短期員工 福利係 以預期 支付之 非折現 金 額衡量,並於 相關服 務提供 時認 列為費用 。

  • 2.退休金
  • (1)確定提 撥計畫

對於確 定提撥 計畫 ,係依 權責發 生基 礎 將應提 撥之退 休基 金數額 認 列為當 期之退 休金 成本。 預付提 撥金 於 可退還 現金或 減少 未來給 付 之範圍內 認列為 資產。

  • (2)確定福 利計劃
  • A.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下 之 淨 義 務 係 以 員 工 當 期 或 過 去 服 務 所 賺 得 之 未 來福利金 額折現 計算,並以資 產負債 表 日之確定 福利義 務現值 減 除計畫資 產之公 允價值。確定 福利淨 義 務每年由 精算師 採用預 計 單位福利 法計算,折現 率則參 考資產 負 債表日 與 確定福 利計畫 之 貨幣及期 間一致 之高品 質公司 債之市 場 殖利率決 定;在 高品質 公 司 債 無 深 度 市 場 之 國 家 , 係 使 用 政 府 公 債 (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市場殖利 率。
  • B.確 定 福 利 計 畫 產 生 之 再 衡 量 數 於 發 生 當 期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並表 達於保 留盈餘 。
  • 3.離職福 利

離 職 福 利 係 於 正 常 退 休 日 前 終 止 對 員 工 之 聘 僱 或 當 員 工 決 定 接 受 公 司 之福利邀 約以換 取聘僱 之終止 而提供 之 福利。本集團 係於不 再能撤 銷離 職福利之 要約或 於認列 相關重 組成本 之 孰早者時 認列費 用。不預期 在資 產負債表 日後 12 個月全 部清償 之福利 應 予以折現 。

4.員工酬 勞及董 監酬勞

員工酬勞 及董監 事酬勞 係於具 法律或 推 定義務且 金額可 合理估 計時,認 列為費用 及負債。嗣後 決 議實際 配發金 額與估列 金額有 差異時,則按會 計估計變 動處理 。

(二十一)所得稅

  • 1.所 得 稅 費 用 包 含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 除 與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有 關 之 所 得 稅 分 別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外,所 得稅係 認列於 損益。
  • 2.本 集 團 依 據 營 運 及 產 生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家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計 算 當 期 所 得 稅 。 管 理 階 層 就 適 用 所 得 稅 相 關 法 規 定 期 評 估 所 得 稅 申 報 之 狀 況 , 並 在 適 用 情 況 下 根 據 預 期 須 向 稅 捐 機 關 支 付 之 稅 款 估 列 所 得 稅 負 債 。 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 10%之所得 稅,嗣盈 餘產生 年度之 次年 度於股東 會通過 盈餘分 派案 後,始就 實際盈餘 之分 派 情形,認列 10%之未分配 盈 餘 所 得 稅 費 用 。
  • 3.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法 , 按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課 稅 基 礎 與 其 於 合 併 資產負債 表 之 帳 面 金 額 所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認 列 。 若 遞 延 所 得 稅 源 自 於 交 易 ( 不 包 括 企 業 合 併 ) 中 對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原 始 認 列 , 且 在 交 易 當 時 未 影 響 會 計 利 潤 或 課 稅 所 得 (課 稅 損 失 ), 則 不 予 認 列 。 若 投資子公司 及 關 聯 企 業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 本 集 團 可 以 控 制 暫 時 性 差 異 迴 轉 之 時 點 , 且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不 會 迴 轉 者 則 不 予 認 列 。 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法,並於 有 關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實 現 或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清 償 時 預 期適用之 稅率( 及稅法 )為準 。
  • 4.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用 以 抵 減 未 來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 並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重 評 估 未 認 列 及 已 認 列 之 遞 延 所得稅資 產。
  • 5.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所 認 列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互 抵 且 有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且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由 同 一 稅 捐 機 關 課 徵 所 得 稅 之 同 一 納 稅 主 體 、 或 不 同 納 稅 主 體 產 生 但 各 主 體 意 圖 以 淨 額基礎清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債互抵 。
  • (二十二)收入認列

本 集 團 製 造 並 銷 售 機 殼 及 電 源 供 應 器 相 關 產 品 。 收 入 係 正 常 營 業 活 動 中 對 集 團 外 顧 客 銷 售 商 品 已 收 或 應 收 對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 以 扣 除 增 值 稅 、 營 業 稅 、 銷 貨 退 回 、 數 量 折 扣 及 折 讓 之 淨 額 表 達 。 商 品 銷 售 於 商 品 交 付 予 買 方 、 銷 貨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且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企 業 時 認 列 收 入 。 當 與 所 有 權 相 關 之 重 大 風 險 與 報 酬 已 移 轉 予 顧 客 , 本 集 團 對 商 品 既 不 持 續 參 與 管 理 亦 未 維 持 有 效 控 制 且 顧 客 根 據 銷 售 合 約 接 受 商 品 , 或 有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所 有 接 受 條 款 均 已 符 合 時 , 商 品 交 付 方 屬發生。

(二十三)營運部門

本 集 團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與 提 供 給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內 部 管 理 報 告 採 一 致 之 方 式 報 導 。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負 責 分 配 資 源 予 營 運 部 門 並 評 估 其 績 效,經辨 識本集 團之主 要營運 決策者 為 董事會。

  • 五、 重大會計 判斷、 估計及 假設不 確定性 之 主要來源
  • 本集團 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已運用其判斷以決定所採用之會計政 策,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 及假設。所作出之重大會計估計與假設可能與實際結果存有差異,將考量歷史 經驗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 該 等 估 計 及 假 設 具 有 導 致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風險。 請 詳 下 列 對 重 大 會 計 判 斷 、 估 計 與 假 設 不 確定性之 說明:
  • (一)會計政策 採用之 重要判 斷

本集團未 有重大 會計政 策採用 之會計 判 斷 。

  • (二)重要會計 估計及 假設
  • 1.有形資 產減損 評估

資產減損 評估過 程中,本集團 需依賴 主觀 判斷並依 據資產 使用 模 式及產 業 特性,決定特 定資產 群組之 獨立現 金流 量、資產耐 用 年數及 未來可 能產生 之收益與 費損,任何由 於經濟 狀況之 變遷 或 集團策 略所帶 來的估 計改變 均 可能在未 來造成 重大減 損。 截 至 民 國 106年 1 2月 31日 止 , 本 集 團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帳 面 金 額 為 \$570,537。

2.存貨之 評價

由於存貨 須以成 本與淨 變現價 值孰低 者 計價,故本集團 必須運 用判斷 及估 計決定資 產負債 表日存 貨之淨 變現價 值。由於科技快 速變遷,本集團 評估 資產負債 表日存 貨因正 常損耗、過 時陳 舊或無市 場銷售 價值之 金額,並將 存貨成本 沖減至 淨變現 價值。此存貨 評價 主要係依 未來特 定期間 內之產 品 需求為估 計基礎 , 故可 能產生 重大變 動 。

截至民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集 團 存貨之帳 面金額 為 \$105,548。

3.應收款 減損評 估

本集團針 對個別 應收帳 款評估 若有已 發 生減損損 失之客 觀證據,並評 估未 來帳款可 回收性 後,即認列 減損損 失。任何全球 經濟環 境、產業環 境的變 遷均可能 在未來 對本集 團評估 應收帳 款 造成重大 調整。

截至民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止,本 集團 應收款項 之帳面 金額為 \$506,717。

六、 重要會計 項目之 說明

(一)現金及約 當現金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2,963
\$
3,345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372,915 418,140
合計 \$
375,878
\$
421,485

1.本 集 團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集 團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散信用 風險, 預期發 生違約 之可能 性 甚低。

2.本集團 未有將 現金及 約當現 金提供 質 押之情形 。

3.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2 月 31 日未符 合約當現 金定義 之定期 存款分 別為 \$0 及\$19,334,業已 轉列「 其他流 動資 產」項下 。

(二)備供出售 金融資 產 -流動 /非流 動

105年12月31日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上櫃公司股票 \$ 143,336
評價調整 ( 18,766)
\$ 124,570

1.本公司 之子公 司豐寅 投資股 份有限 公 司民國 106 年第三 季全數 出售備 供 出售金融 資產, 處分利 益計 \$7,488, 表 列「其他 利益及 損失」。

2.本集團 民國 106 年度及 105 年 度因公 允價值變 動認列 於其他 綜合損 益之 金額分別 為利益 \$18,766 及 損失\$44,512。

  • 3.本集團 投資債 務工具 之對象 的信用 品 質良好。
  • (三)應收帳款(含關係 人)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應收票據 \$ 11,952 \$
50,652
應收帳款 496,996 500,850
減:備抵呆帳 ( 2,231)
(
168,605)
\$ 506,717 \$
382,897
  • 1.本 集 團 應 收 帳 款 之 信 用 品 質 及 帳 齡 分 析 情形請詳 附 註 十 二 信 用 風 險 之 說 明。
  • 2.本集團 並未持 有任何 的擔保 品。

(四)存貨

106 12 31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83,676
(\$ 11,880) \$ 71,796
在製品 9,984 ( 1,969) 8,015
製成品 27,798 ( 2,262) 25,536
商品 201 - 201
合計 \$
121,659
(\$ 16,111) \$ 105,548
105 12 31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67,814
(\$ 10,104) \$ 57,710
在製品 17,404 ( 1,401) 16,003
製成品 63,166 ( 3,411) 59,755
商品 351 - 351

本集團當 期認列 為費損 之存貨 成本:

106年度 105年度
已出售存貨成本 \$ 1,325,808 \$ 1,201,368
未分攤之製造費用 13,754 40,454
存貨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2,376 ( 235)
存貨報廢損失 2,099 3,979
存貨盤盈 ( 482) ( 128)
\$ 1,343,555 \$ 1,245,438

民國105年 度因出 售部分 淨變現 價值低 於 成本之存 貨,導致存 貨淨變 現價值 回升而認 列為銷 貨成本 減少。

(五)以成本衡 量之金 融資產 -非流動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信力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65,300
\$
53,300
福邦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50,000
華志創投股份有限公司 54 54
\$
115,354
\$
103,354
  • 1.本 集 團 持 有 之 股 票 投 資 依 據 投 資 之 意 圖 應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惟 因 該 標 的 非 於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交 易 , 且 無 法 取 得 足 夠 之 類 似 公 司 之 產 業 資 訊 及 被 投 資 公 司 之 相 關 財 務 資 訊 , 因 此 無 法 合 理 可 靠 衡 量 該 些 標 的 之 公 允價值, 因此分 類為「 以成本 衡量之 金 融資產 」。
  • 2.本集團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2 月 31 日以成本 衡量之 金融資 產未有 提供 質押之情 況。

(六)採用權益 法之投 資

1.關聯企 業

(1)本集團 重大關 聯企業 之基本 資料如 下 :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約定 約定 關係
子公司 主要 持股 持股 衡量

營業場所 金額 百分比 金額 百分比 性質 方法
河南首翔電子 中國大陸 \$19,642 45.33% \$87,626 49% 註2 權益法
有限公司(註1)

1:河南首 翔電子有 限公司 原名係
河南 極智聯合 電子有 限公司

2:持有
20%以 上表決 權。

(2)本集團 重大關 聯企業 之彙總 性財務 資 訊如下 :

資產負債 表

河南首翔電子有限公司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 \$ 551,051 \$ 24,713
非流動資產 93,785 160,834
流動負債 ( 510,000) ( 95)
非流動負債 ( 91,504) ( 6,954)
淨資產總額 \$ 43,332 \$ 178,498
占關聯企業淨資產之份額 \$ 19,642 \$ 87,626
關聯企業帳面價值 \$ 19,642 \$ 87,626
綜合損益 表
河南首翔電子有限公司
106年度
收入 \$ 96,564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159,827)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59,827)
(七)不動產、 廠房及 設備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其他 合計
106年1月1日
成本 \$21,687
-
( \$1,224,694
779,949)
\$1,253,390
( 1,023,579)
\$151,797
( 128,459)
\$2,651,568
累計折舊及減損 \$21,687 \$ 444,745 \$ 229,811 \$ 23,338 \$ ( 1,931,987)
719,581
106年
1月1日 \$21,687 \$ 444,745 \$ 229,811 \$ 23,338 \$ 719,581
增添
處分
-
-
132
-
( 6,971
11,037)
( 1,599
33)
( 8,702
11,070)
減損損失 - ( 20,366) ( 27,337) ( 604) ( 48,307)
重分類 - - ( 46) 46 -
折舊費用 - ( 36,051) ( 44,782) ( 6,539) ( 87,372)
淨兌換差額 - ( 6,303) ( 4,340) ( 354) ( 10,997)
12月31日 \$21,687 \$ 382,157 \$ 149,240 \$ 17,453 \$ 570,537
106年12月31日
成本 \$21,687 \$1,209,417 \$1,103,838 \$146,497 \$2,481,439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827,260) ( 954,598) ( 129,044) ( 1,910,902)
\$21,687 \$ 382,157 \$ 149,240 \$ 17,453 \$ 570,537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其他 合計
105年1月1日
成本 \$21,687 \$1,332,557 \$1,609,917 \$162,008 \$3,126,169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797,075) ( 1,259,583) ( 132,967) ( 2,189,625)
\$21,687 \$ 535,482 \$ 350,334 \$ 29,041 \$ 936,544
105年
1月1日 \$21,687 \$ 535,482 \$ 350,334 \$ 29,041 \$ 936,544
增添 - - 97,924 10,503 108,427
處分 - - ( 92,912) ( 27) ( 92,939)
減損損失 - ( 12,099) ( 34,905) ( 747) ( 47,751)
重分類 - 2,802 2,190 ( 4,992) -
折舊費用 - ( 40,121) ( 65,056) ( 8,247) ( 113,424)
淨兌換差額 - ( 41,319) ( 27,764) ( 2,193) ( 71,276)
12月31日 \$21,687 \$ 444,745 \$ 229,811 \$ 23,338 \$ 719,581
105年12月31日
成本 \$21,687 \$1,224,694 \$1,253,390 \$151,797 \$2,651,568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779,949) ( 1,023,579) ( 128,459) ( 1,931,987)
\$21,687 \$ 444,745 \$ 229,811 \$ 23,338 \$ 719,581

以不動產 、廠房 及設備 提供擔 保之資 訊 ,請詳附 註八之 說明。

(八)投資性不 動產

土地 房屋及建築 合計
106年1月1日
成本 \$
81,152
\$ 129,739 \$ 210,891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12,787) ( 12,787)
\$
81,152
\$ 116,952 \$ 198,104
106年
1月1日 \$
81,152
\$ 116,952 \$ 198,104
折舊費用 - ( 4,356) ( 4,356)
淨兌換差額 - ( 1,224) ( 1,224)
12月31日 \$
81,152
\$ 111,372 \$ 192,524
106年12月31日
成本 \$
81,152
\$ 128,478 \$ 209,630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17,106) ( 17,106)
\$
81,152
\$ 111,372 \$ 192,524
土地 房屋及建築 合計
105年1月1日
成本 \$
81,152
\$ 138,804 \$ 219,956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8,731) ( 8,731)
\$
81,152
\$ 130,073 \$ 211,225
105年
1月1日 \$
81,152
\$ 130,073 \$ 211,225
折舊費用 ( 4,658) ( 4,658)
淨兌換差額 - ( 8,463) ( 8,463)
12月31日 \$
81,152
\$ 116,952 \$ 198,104
105年12月31日
成本 \$
81,152
\$ 129,739 \$ 210,891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12,787) ( 12,787)
\$
81,152
\$ 116,952 \$ 198,104
1.投資性 不動產 之租金 收入及 直接營 運 費用:
106年度 105年度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
13,372
\$
13,438
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動產所發
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
4,252
\$
4,305
當期未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動產所
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
104
\$
353

2.本集團 持有之 投資性 不動產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2 月 31 日之 公允價 值 分別為\$217,772 及\$217,456, 上開公 允 價值係根 據鑑價 報告並 參考相 關 資 產 鄰 近 地 區 類 似 不 動 產 之 市 場 交 易 價 格 評 估 而 得 , 結 果 屬 第 三 等 級 公 允價值。

3.以投資 性不動 產提供 擔保之 資訊, 請 詳附註八 之說明 。

(九)非金融資 產減損

1.本集團 民國 106 年度 及 105 年度所 認列之減 損損失 分別為\$48,311 及 \$47,756, 明細如 下:

106年度 105年度
認列於當期損益 認列於當期損益
減損損失-房屋及建築 \$
20,366
\$
12,099
減損損失-機器設備 27,337 34,905
減損損失-其他資產 604 747
減損損失-其他非流動資產 4 5
\$
48,311
\$
47,756

2.上述減 損損失 按部門 別予以 揭露之 明 細如下:

106年度 105年度
認列於當期損益 認列於當期損益
電源供應器 \$
48,311
\$
47,756

3.本 集 團 以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減 除 處 分 成 本 評 估 可 回 收 金 額 , 係 依 獨 立 評 價 專 家 之 評 價 結 果 , 該 評 價 採 用 成 本 法 , 重 置 成 本 採 物 價 指 數 法 或 以 詢問機器 製造商 新市價 來確認 重置成 本 。

(十)其他非流 動資產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土地使用權 \$
60,031
\$
62,450
預付退休金 11,926 12,706
遞延費用 6,675 21,750
其他 555 40,694
\$
79,187
\$
137,600

本集團民國 92 年至 94 年 間與中 華人民 共和國政 府簽訂 位於中 華人民 共和 國之設定 土地使 用權合 約,租 用年限 均 為 50 年。

(十一)短期借款

借款性質 106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 245,000 1.500%~1.990%
擔保借款 112,295 4.4517%~5.307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57,295
借款性質 105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 200,000 1.200%~1.615%

1.有關短 期借款 授信額 度,係由董 事長 提供連帶 擔保之,請 參閱 附 註 七 。 2.本集團 短期借 款之質 押說明 請參閱 附 註八。

(十二)其他應付 款

106年12月31日
代採購款 \$
71,310
\$ -
應付薪資及獎金 29,884 35,795
銷項稅額 13,106 7,028
其他 29,034 73,895
\$
143,334
\$ 116,718

(十三)退休金

1.確定福 利計畫

  • (1)本公 司及國 內子公 司依據 「勞動 基準 法」之規 定,訂 有確定 福利之 退休辦法 ,適用 於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施「勞 工退休 金條例 」前 所有正式 員工之 服務年 資,以及 於實施 「勞工退休 金條例 」後選 擇 繼續適用 勞動基 準法員 工之後 續服務 年 資。員工 符合退 休條件 者, 退休金之 支付係 根據服 務年資 及退休前 6 個月之平均 薪資計 算, 15 年以內(含 )的服 務年資 每滿一 年給予 兩 個基數, 超過 15 年之服務 年資每滿 一年給 予一個 基數, 惟累積 最 高以 45 個 基數為 限。本公 司按月就 薪資總額 2%提撥退 休基金,以 勞工退休 準備金 監督委 員會 之名義專 戶儲存 於台灣 銀行。另 本 公司 於每年年 度終了 前,估算 前 項勞工退 休準備 金專戶 餘額,若該 餘額 不足給付 次一年 度內預 估符 合退休條 件之勞 工依前 述計算 之退休 金 數額,本公 司將於 次年度三 月底前一 次提撥 其差額 。
  • (2)資產負 債表認 列之金 額如下 :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14,781
\$
13,718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26,707)
(
26,424)
淨確定福利資產 (\$ 11,926)
(\$
12,706)
(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

(3)淨確定 福利 資 產之變 動如下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資產
106年
1月1日餘額 \$ 13,718 (\$ 26,424) (\$ 12,706)
當期服務成本 300 - 300
利息費用(收入) 192 ( 370) ( 178)
14,210 ( 26,794) ( 12,584)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 - 87 87
(註)
財務假設變動 473 - 473
影響數
經驗調整 98 - 98
571 87 658
支付退休金 - - -
12月31日餘額 \$ 14,781 (\$ 26,707) (\$ 11,926)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資產
105年
1月1日餘額 \$ 14,456 (\$ 27,960) (\$ 13,504)
當期服務成本 291 - 291
利息費用(收入) 246 ( 476) ( 230)
14,993 ( 28,436) ( 13,443)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 - 212 212
(註)
財務假設變動 355 - 355
影響數
經驗調整 170 - 170
525 212 737
支付退休金 ( 1,800) 1,800 -
12月31日餘額 \$ 13,718 (\$ 26,424) (\$ 12,706)

註:不包 括包含 於利息 收入或 費用之 金 額。

  • (4)本公 司之確 定福利 退休計 畫基金 資產 ,係由臺 灣銀行 按該基 金 年度 投資運用 計畫所 定委託 經營項 目之比 例 及金額範 圍內,依 勞工退休 基 金 收 支 保 管 及 運 用 辦 法 第 六 條 之 項 目 ( 即 存 放 國 內 外 之 金 融 機 構,投資國 內外上 市、上櫃 或私募 之權 益證券及 投資國 內外不 動產 之證券化 商品等) 辦理委 託經營, 相關 運用情形 係由勞 工退休 基金 監理會進 行監督。 該基金 之運用 ,其每 年決算分 配之最 低收益, 不 得低於依 當地銀 行二年 定期存 款利率 計 算之收益, 若有不 足,則經 主管機關 核准後 由國庫 補足。因本 公司 無權參與 該基金 之運作 及管 理,故無 法依國 際會計 準則第 19 號第 142 段規定 揭露計 劃資產公 允價值之 分類。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2 月 31 日構成該基 金總資 產 之公允價 值,請 詳政府 公告之 各年度 之 勞工退休 基金運 用報告 。
  • (5)有關退 休金之 精算假 設彙總 如下:
106年度 105年度
折現率 1.00% 1.40%
未來薪資增加率 2.00% 2.00%
對於未來 死亡率 之假設 係按照 各國已 公 布的統計 數字及 經驗估 計。

因採用之 主要精 算假設 變動而 影響之 確 定福利義 務現值 分析如 下: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率
增加0.25% 減少0.25% 增加0.25% 減少0.25%
106年12月31日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
值之影響 (\$
299)
\$
308
\$
268
(\$
261)
105年12月31日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
值之影響 (\$
297)
\$
307
\$
270
(\$
263)
上述之 敏感度 分析 係基於 其他假 設不 變 的情況 下分析 單一 假設變 動
之影響 。實務 上許 多假設 的變動 則可 能 是連動 的。敏 感度 分析係 與
計算資產 負債表 之淨退 休金負 債所採 用 的方法一 致。
本期編製 敏感度 分析所 使用之 方法與 假 設與前期 相同。
(6)本集團 民國
107
年度
預計無 須提撥 基 金予退休 計劃
  • (7)截至民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止 ,該退 休計畫之 加權平 均存續 期間為 10 年。
  • 2.確定提 撥計畫
  • (1)自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起,本 公司及 國內子公 司依據「 勞工退 休金條 例 」, 訂 有 確 定 提 撥 之 退 休 辦 法 , 適 用 於 本 國 籍 之 員 工 。 本 公 司 及 國內子公 司就員 工選擇 適用「勞 工退休 金條例」所 定之勞 工退休 金 制 度 部 分 , 每 月 按 薪 資 之 6 %提 繳 勞 工 退 休 金 至 勞 保 局 員 工 個 人 帳 戶,員工退 休金之 支付依員 工個人 之退 休金專戶 及累積 收益之 金額 採月退休 金或一 次退休 金方式 領取。
  • (2)成翔 電子、 東莞首 利、順 晟電腦 和深 圳前海順 晟按中 華人民 共和國 政 府 規 定 之 養 老 保 險 制 度 每 月 依 當 地 員 工 薪 資 總 額 之 一 定 比 率 提 撥養老保 險金,民國 106 年度及 105 年 度,其提 撥比率為 8%。每位 員工之退 休金由 政府管 理統籌 安排,本 集團除按 月提撥 外,無進 一 步義務。
  • (3)民國 106 年 度及 105 年 度,本 集團依 上開退休 金辦法 認列之 退休金 成本分別 為 \$15,197 及\$19,046。
  • (十四)股本
  • 1.截至民 國 106 年 1 2 月 31 日 止,本 公 司額定資 本額為 \$2,500,000, 分 為 250,000 仟股(含員工 認股權 憑證可 認 購股數 14,900 仟 股),實收 資 本額為\$1,504,145,核准發行 流通在 外 普通股股 數為 150,41 4,536 股 , 每股面額 新台幣 10 元。 本公司 已發行 股 份之股款 均已收 訖。

本公司普 通股期 初與期 末流通 在外股 數 調節如下 :

106年(仟股) 105年(仟股)
1月1日 201,468 201,468
現金增資-私募 5,000 -
減資彌補虧損 (
56,053)
-
12月31日 150,415 201,468
  • 2.本 公 司 民 國 106年 6月 27日 股 東 會 決 議 以 私 募 方 式 辦 理 現 金 增 資 , 私 募 基準日為 民國106年11月 17日,現 金增資 用途為增 加營運 資金, 私 募股 數 以 50,000仟 股 為 上 限 , 預 計 每 股 認 購 價 格 為 5.54元 , 並 於 股 東 會 決 議日起一 年內分 二次辦 理, 此增 資案已 募得 \$27,700,並辦 理變更 登記 完 竣 ; 本 次 私 募 普 通 股 之 權 利 義 務 除 證 交 法 規 定 有 流 通 轉 讓 之 限 制 且 須 於 交 付 日 滿 三 年 並 補 辦 公 開 發 行 後 才 能 申 請 上 市 掛 牌 交 易 外 , 餘 與 其他之已 發行普 通股同 。
  • 3.本公司 民國 106 年 8 月 11 日 董事會 及民國 106 年 9 月 29 日 股東臨 時 會決議通 過辦理 減資彌 補虧損, 減資金 額為 \$560,532,共計 56,053 仟 股,減資 比率為 27.82%,民國 106 年 10 月 31 日經主管機關 核准, 民 國 106 年 12 月 8 日已辦理變更 登記完 竣 。
  • (十五)資本公積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之 資 本 公 積 , 除 得 用 於 彌 補 虧 損 外 , 於 公 司 無 累 積 虧 損 時 ,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 另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之 相 關 規 定 , 以 上 開 資 本 公 積 撥 充 資 本 時 , 每 年 以 其 合 計 數 不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十 為 限 。 公 司 非於盈餘 公積填 補資本 虧損仍 有不足 時 ,不得以 資本公 積補充 之 。

  • (十六)保留盈餘(待彌補 虧損)
  • 1.本公司 年度決 算稅後 純益, 依下列 順 序分派之 :
    • (1)撥補虧 損。
    • (2)提列百 分之十 為法定 盈餘公 積。
    • (3)其他依 法令規 定提列 特別盈 餘公積 。
    • 董事會就 其可分 配盈餘 擬具分 派議案 , 提請股東 會決議 分派之 。
  • 2.本 公 司 處 於 產 業 環 境 多 變 , 企 業 生 命 週 期 正 值 成 長 階 段 並 朝 多 角 化 發 展 之 際 , 考 量 本 公 司 未 來 資 金 需 求 、 長 期 財 務 規 劃 及 股 東 對 現 金 流 入 之 需 求 , 若 公 司 股 東 會 決 議 發 放 股 東 股 利 時 , 其 中 現 金 股 利 以 不 超 過 股 利 總 數 之 百 分 之 五 十 。 惟 此 項 現 金 股 利 發 放 比 率 得 視 當 年 度 實 際 獲 利及資金 狀況, 由董事 會擬具 分配方 案 後,經股 東會決 議後調 整之。
  • 3.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外 , 不 得 使 用 之 , 惟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者 , 以 該 項 公 積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百分之 二十五 之部分 為限。
  • 4.本 公 司 分 派 盈 餘 時 , 依 法 令 規 定 須 就 當 年 度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 餘 額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始 得 分 派 , 嗣 後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 餘 額迴轉時 ,迴轉 金額得 列入可 供分派 盈 餘中。
  • 5.本公司 民國 106 年 9 月 29 日股東臨 時 會決議通 過辦理 減資彌 補虧損, 減資金額 為\$560,532, 共計 56,053 仟 股,減資 比率為 27.82%,民國 106 年 10 月 31 日 經主管 機關核 准, 民 國 106 年 12 月 8 日 已辦理 變更 登記完竣 。
  • 6.本 公 司 民 國 106年 6月 27日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民 國 105年 度 以 資 本 公 積 \$44,292彌 補 累 積 虧 損 。 民 國 105年 6月 3 0日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民 國 104 年度以法 定盈餘 公積 \$5,236及 資本公 積\$352,471彌 補累積 虧損。

上述民國 105 年度 及 104 年 度虧損 撥補 案與本公 司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3 月董事會決 議並無 差異。

7.有關員 工酬勞 及董監 酬勞資 訊, 請 詳 附註六、( 二十二 )。 (十七)其他權益 項目

備供出售投資 外幣換算 總計
106年1月1日 (\$ 18,766) \$ 98,312 \$ 79,546
外幣換算差異數 - ( 17,930) ( 17,930)
權益工具評價調整 18,766 - 18,766
106年12月31日 \$ - \$ 80,382 \$ 80,382
備供出售投資 外幣換算 總計
105年1月1日 \$ 25,746 \$ 199,646 \$ 225,392
外幣換算差異數 - ( 101,334) ( 101,334)
權益工具評價調整 ( 44,512) - ( 44,512)
105年12月31日 (\$ 18,766) \$ 98,312 \$ 79,546
(十八)非控制權 益
106年度 105年度
期初餘額 \$ 23,646 \$ -
非控制權益淨利 ( 19,275) 1
非控制權益變動 527 23,645
期末餘額 \$ 4,898 \$ 23,646
(十九)其他收入
106年度 105年度
租金收入 \$ 25,570 \$ 15,801
應付款項轉列收入 7,435 70
股利收入 4,341 4,768
利息收入 3,916 2,024
其他收入 8,294 2,296
合計 \$ 49,556 \$ 24,959
(二十)其他利益 及損失
106年度 105年度
減損損失 (\$ 48,311) (\$ 47,756)
淨外幣兌換損失 ( 23,391) ( 1,421)
處分投資利益 7,488 -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 3,246) ( 359)
投資性不動產折舊費用 ( 4,356) ( 4,658)
什項支出 ( 1,425) ( 979)
合計 (\$ 73,241) (\$ 55,173)

(二十一)費用性質 之額外 資訊

106年度 105年度
員工福利費用 \$
280,839
\$
407,664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87,372 113,424
其他非流動資產攤銷費用 20,514 9,349
\$
388,725
\$
530,437
(二十二)員工福利 費用
106年度 105年度
薪資費用 \$
238,155
\$
353,733
勞健保費用 9,472 10,967
退休金費用 15,319 19,107
其他用人費用 17,893 23,857
\$
280,839
\$
407,664

1.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本 公 司 依 當 年 度 獲 利 狀 況 扣 除 累 積 虧 損 後 , 如 尚有餘額 ,應提 撥員工 酬勞 5%~10%,董 事及監察 人酬勞 不高於 3%。 2.本公司 民國 106 年度及 105 年 度均為 淨損且截 至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2 月 31 日 止仍屬 累積虧 損,依 公司 章程規定 ,未予 估列各 該期 間員工酬 勞及董 監酬勞 。

民國 105 年度 為累積 虧損, 經董事 會決 議未實際 配發員 工酬勞 及董 監酬勞。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監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可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站查詢 。

(二十三)所得稅

1.所得稅 費用

106年度 105年度
當期所得稅:
年初至當期末產生之應付所得 \$ 1,868 \$ 1,339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 ( 4,613) 320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17,268 ( 2,693)
所得稅費用(利益) \$ 14,523 (\$ 1,034)

2.所得稅 費用與 會計利 潤關係 之說明 :

106年度 105年度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註) (\$ 74,437) (\$
62,028)
永久性差異之所得稅影響 9,582
(
4,444)
暫時性未認列遞延所得稅
資產之影響 83,991 64,689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 ( 4,613) 749
所得稅費用(利益) \$ 14,523 (\$
1,034)

註:適用 稅率之 基礎係 按相關 國家所 得 適用之稅 率計算 。

3.因暫時 性差異 而產生 之各遞 延所得 稅 資產或負 債金額 如下:

106年
認列於其他
1月1日 認列於損益 綜合淨利 12月31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未實現兌換損失 \$
1,608
(\$
595)
\$
-
\$
1,013
備抵呆帳超限數 13,861 (
13,861)
- -
其他 3,780 (
2,764)
- 1,016
\$
19,249
(\$
17,220)
\$
-
\$
2,029
遞延所得稅負債:
未實現兌換利益
預付退休金成本
\$
-
\$
-
\$
-
\$
-
其他 (
2,161)
-
133
(
181)
-
-
(
2,028)
(
181)
(\$
2,161)
(\$
48)
\$
-
(\$
2,209)
105年
認列於其他
1月1日 認列於損益 綜合淨利 12月31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未實現兌換損失 \$
-
\$
1,608
\$
-
\$
1,608
備抵呆帳超限數 14,506 (
645)
- 13,861
其他 4,119 (
339)
- 3,780
\$
18,625
\$
624
\$
-
\$
19,249
遞延所得稅負債:
未實現兌換利益 (\$
2,079)
\$
2,079
\$
-
\$
-
預付退休金成本
其他
(
2,147)
(
4)
(
14)
4
-
-
(
2,161)
-
(\$
4,230)
\$
2,069
\$
-
(\$
2,161)

4.本 公 司 尚 未 使 用 之 課 稅 損 失 之 有 效 期 限 及 未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相 關金額如 下:

106年12月31日
未認列遞延
發生年度 申報數/核定數 尚未抵減金額 所得稅資產部分 最後扣抵年度
101年 核定數 \$ 28,709 \$ 28,709 111年
104年 核定數 63,671 63,671 114年
105年 申報數 61,264 61,264 115年
106年 預計申報數 74,608 74,608 116年
\$ 228,252 \$ 228,252
未認列遞延
發生年度 申報數/核定數 尚未抵減金額 所得稅資產部分 最後扣抵年度
101年 核定數 \$
28,709
\$
28,709
111年
104年 核定數 63,671 63,671 114年
105年 申報數 61,264 61,264 115年
\$
153,644
\$
153,644

105年12月31日

5.未認列 為遞延 所得稅 資產之 可減除 暫 時性差異 :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1,473,023
\$ 1,120,932

上述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係本公司評估投資大陸子公司之長期股權投 資 帳 面 價 值 與 課 稅 基 礎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不 會 處 分 子 公 司,故未 認列遞 延所得 稅資產 。

  • 6.本公司 營利事 業所得 稅業經 稅捐稽 徵 機關核定 至民國 104 年 度。
  • 7.因民國 107年 2月 公 布 生 效 之 台 灣 所 得 稅 法 修 正 內 容 業 已 廢 除 兩 稅 合 一制度相 關規定,故不 予揭露 民國 106年 12月31日 之未分 配盈餘、股 東 可 扣 抵 帳 戶 餘 額 及 預 計 民 國 106年 度 盈 餘 分 配 之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相關資訊 。
  • 8.民 國 105年 12月 31日 , 本 公 司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帳 戶 餘 額 為 \$34,956, 民國105年 度為累 積虧損,無 可供分配 之 盈餘,故 無實際 股東可 扣抵 比率。

(二十四)每股虧損

106年度 105年度
基本每股虧損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損 (\$ 451,014) (\$ 385,060)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仟股) 194,713 201,468
基本每股虧損(元) (\$ 2.32) (\$ 1.91)

(二十五)現金流量 補充資 訊

僅有部分 現金支 付之投 資活動 :

106年度 105年度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8,702 \$ 108,427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42,766 266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359) ( 42,766)
本期支付現金 \$ 51,109 \$ 65,927

七、 關係人交 易

(一)關係人之 名稱及 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集團關係
河南首翔電子有限公司 關聯企業
深圳前海成翔科技有限公司 關聯企業
東莞首翔電子有限公司 關聯企業
鄭傑 本集團之董事長
(二)與關係人 間之重 大交易 事項
1.營業收 入
106年度
105年度
商品銷售:
關聯企業 \$ 75,248
2.進貨
106年度
商品購買:
河南首翔 \$ 146,599
3.其他收 入
106年度
租金收入:
關聯企業 \$ 10,060
其他收入:
關聯企業 1,144
管理服務收入:
關聯企業
1,660
合計 \$ 12,864
本集團出 租廠房 予關係 人,合 約期間 係 民國

3

31
105
日,價格由雙 方議定 ,本集 團 依合約每 月向關 係人收 取租金 。

12

1
日至民國
107
4.應收關 係人款 項
106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關聯企業 \$ 18,743
其他應收款:
關聯企業 \$ 14,658
應收關係 人款項 主要來 自代墊 水電費 及 委託代工 之應收 款,款項並無 抵押
及附息。

5.應付關 係人款 項

106年12月31日

應付帳款:

河南首翔 \$ 125,285

應付關係 人款項 主要來 自進貨 交易,其 付款條件 為月結 60 天後收 150 天 票據。

6.代採購

106年度
代採購金額 期末應收淨額(註)
代採購:
河南首翔 \$
86,036
\$ 70,201
註:表列 其他應 收款
7.財產交 易
處分不動 產、廠 房及設 備
:
106年度
處分價款 處分(損)益
關聯企業 \$
92
\$ 87
8.資金貸 與關係 人
對關係人 放款
A.期末餘 額: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河南首翔 \$ 91,504
B.利息收 入
106年度
利息收入
河南首翔 \$ 2,789
106年12月31日
期末應收利息
河南首翔 \$ 549

9.關係人 提供背 書保證 情形

截至民國106年及 105年1 2月31日止,本集 團董事長 為短期 借款提 供連帶 保 證之。

(三)主要管理 階層薪 酬資訊

106年度 105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11,653 \$ 11,531
退職後福利 229 229
合計 \$ 11,882 \$ 11,760

八、 質押之資 產

本集團之 資產提 供擔保 明細如 下:

資產項目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擔保用途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土地 \$ 21,687 \$ 21,687 短期借款額度擔保
-房屋及建築 141,221 38,137 短期借款及綜合額度擔保
投資性不動產
-土地 81,152 - 短期借款及綜合額度擔保
-房屋及建築 28,694 - 短期借款及綜合額度擔保
其他非流動資產
-土地使用權 27,092 - 短期借款及綜合額度擔保
\$ 299,846 \$ 59,824
  • 九、 重大或有 負債及 未認列 之合約 承諾
  • (一)或有事項
    • 無此事項 。
  • (二)承諾事項
    • 已簽約但 尚未發 生之資 本支出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8,202 \$ 72,419

十、 重大之災 害損失

無此事項 。

十一、 重大之期 後事項

無此事項 。

  • 十二、 其他
  • (一)資本風險 管理

本 集 團 之 資 本 管 理 目 標 , 係 為 保 障 集 團 能 繼 續 經 營 , 維 持 最 佳 資 本 結 構 以 降 低 資 金 成 本 , 並 為 股 東 提 供 報 酬 。 本 集 團 可 能 會 藉 由 調 整 支 付 予 股 東 之 股 利 金 額 、 發 行 新 股 或 出 售 資 產 以 降 低 債 務 來 達 成 調 整 及 維 持 資 本 結構之目 的。

(二)金融工具

1.金融工 具公允 價值資 訊

本集團 非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包 含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應 收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 短 期 借 款 、 應 付 票 據 、 應 付 帳 款 及 其他應付 款)的帳 面金額 係公允 價值之 合 理近似值;以 成本衡 量之金 融 資 產 因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公 開 報 價 , 且 公 平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 故 未 予 揭 露 其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 另 依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請 詳附註十 二、(三 )。

  • 2.財務風 險管理 政策
  • (1)本集團 採用全 面風險 管理與 控制系 統,以清楚 辨認、衡量 並控制 本 公司所有 各種風 險(包 含市場 風險、信 用風險、流動性 風險及 現金 流量風險 )使 本 集團之 管理階 層能有 效 從事控制 並衡量 市場風 險、 信用風險 、流動 性風險 及現金 流量風 險 。
  • (2)本集團 管理當 局為能 有效控 管各種 市 場風險管 理目標,會 適當考 量 經濟環境、競爭狀 況及市 場價值風 險之 影響,以達 到最佳 化之風 險 部位、維 持適當 流動性 部位及 集中管 理 所有市場 風險。
  • 3.重大財 務風險 之性質 及程度
  • (1)市場風 險
    • 匯率風險
    • A.本集 團係跨 國營 運,因 此受多 種不 同 貨幣所 產生之 匯率 風險, 主 要為美 元及人 民幣 。相 關匯率 風險 來自 未來之 商業交 易、 已認列 之資產與 負債, 及對國 外營運 機構之 淨 投資。
    • B.本集 團管理 階層 已訂定 政策, 規定 集 團內各 公司管 理相 對其功 能 性貨幣 之匯率 風險 。集 團內各 公司 應透 過集團 財務部 就其 整體匯 率風險 進行避 險。 為管 理 來自 未來 商業 交易及 已認列 資產 與負債 之匯率 風險, 集團 內各 公司透 過集 團財 務部採 用遠期 外匯 合約進 行。當 未來商 業交 易、 已認列 資產 或負 債係以 非該個 體之 功能性 貨幣之外 幣計價 時,匯 率風險 便會產 生 。
    • C.本 集 團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本 公 司 及 部 分 子 公 司 之功能性 貨幣為 台幣、部分 子公司 之功 能性貨幣 為 人民 幣),故受 匯率波 動之影 響, 具重 大匯率 波動 影響 之外幣 資產及 負債 資訊如 下:
106年12月31日
外幣 帳面金額 敏感度分析
(外幣:功能性貨幣) (仟元) 匯率 (新台幣) 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16,384 29.771 \$ 487,768 1% \$ 4,878
非貨幣性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
人民幣:新台幣 \$123,406 4.5752 \$ 564,607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10,844 29.771 \$ 322,837 1% \$ 3,228
美金:人民幣 3,711 6.5071 110,480 1% 1,105
105年12月31日
外幣 帳面金額 敏感度分析
(外幣:功能性貨幣) (仟元) 匯率 (新台幣) 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27,690 32.223 \$
892,255
1% \$ 8,923
非貨幣性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
人民幣:新台幣 \$223,566 4.6363 \$1,036,519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21,427 32.223 \$
690,442
1% \$ 6,904
美金:人民幣 3,103 6.9501 99,988 1% 1,000
D.本集團貨幣性項目因匯率波動具重大影響之未實現兌換損
明如下:

106年度
兌換損益
外幣(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29.771 (\$ 9,738)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29.771 \$ 3,573 美金:人民幣 (人民幣 124) 6.5071 567

105年度
兌換損益
外幣(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32.223 \$ 9,253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32.223 (\$ 10,004)
美金:人民幣 (人民幣 1,316) 6.9501 ( 6,101)

價格風險

  • A.由於本集團持有之投資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中係分類為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因此本 集團暴 露於權 益工具 之價格風 險。本集 團未有 商品價格 風險之 暴險。為 管理權 益工具 投資之價 格風險,本集團 將 其 投 資 組 合 分 散 , 其 分 散 之 方 式 係 根 據 本 集 團 設 定 之 限 額 進 行。
  • B.本集團 主要投 資於國 內上市 櫃及未 上 市櫃之權 益工具,此等 權益 工具之價 格會因 該投資 標的未 來價值 之 不確定性 而受影 響。若該 等權益工 具價格 上升或 下跌 1%,而其他 所有因素 維持不 變之情 況 下,民國106年度及 105年 度股東 權益之 影響因分 類為備 供出售 之 權益工具 之利益 或損失 分別減 少或增 加 \$0及\$1,246。

利率風險

  • A.本集團 之利率 風險來 自短期 借款。按 浮動利率 發行之 借款使 本集 團承受現 金流量 利率風 險,部分 風險被 按浮動利 率持有 之現金 及 約當現金 抵銷。按 固定利 率發行 之借款 則使本集 團承受 公允價 值 利率風險 。
  • B.民國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 ,若新 台 幣借款利 率增加 或減少 1%, 在所有其 他因素 維持不 變之情 況下,民 國106年度 及105年度之 稅 後淨利將 分別減 少或增 加\$2,966及\$1,660,主要係因 浮動利 率借 款導致利 息費用 增加 /減 少。

(2)信用風 險

A.信用風險係本集團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 義務而產 生財務 損失之 風險。本 集團依 內部明定 之授信 政策,集 團內各營 運個體 於訂定 付款及 提出交 貨 之條款與 條件前,須就其 每一新客 戶進行 管理及 信用風 險分析。內部風險 控管係 透過考 慮 其財務狀 況、過往經驗 及其他 因素,以 評估客戶 之信用 品質。個 別風險之 限額係 董事會 依內部 或外部 之 評等而制 訂,並定 期監控 信用額度 之使用。主要信 用風險 來自現 金及約當 現金、衍 生金融 工具,及存 放於銀 行與金 融機構 之存款,亦有來自 顧客之 信用風 險,並包括尚未 收現之 應收帳 款。對銀 行及金融 機構而 言,僅有 信用評等 良好之 機構, 才會被 接納為 交 易對象。

B.民國 106 年度及 105 年度,並無 超出 信用限額 之情事,且管理 階 層不預期 會受交 易對手 之不履 約而產 生 任何重大 損失。

C.本集團 未逾期 且未減 損金融 資產之 信 用品質資 訊如下 :

106年12月31日
群組1 群組2 群組3 合計
應收帳款 \$
161,312
\$
246,033
\$
34,755
\$
442,100
105年12月31日
群組1 群組2 群組3 合計
應收帳款 \$
39,860
\$
244,448
\$
66,947
\$
351,255
信用管理 年度考 核係針 對信用 品質衡 量 為分類基 準,於每年 年初

進行,依客 戶往來 時間、應收帳款 天期、信 用額度 及逾期 情形等 要素綜合 評估後 共分類成 3 個 群組:

群組1:信 用品質 普通 。

群組2:信 用品質 次優 。

群組3:信 用品質 優良 。

D.本集團 已逾期 惟未減 損金融 資產之 帳 齡分析資 訊如下 :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30天內 \$
46,393
\$ 12,539
31-60天 8,235 8,966
61-120天 6,448 4,248
121-365天 3,541 5,889
\$
64,617
\$ 31,642

以上係以 逾期天 數為基 數進行 之帳齡 分 析。

E.已減損 金融資 產之變 動分析 :

(a)民 國 106 年 及 105 年 1 2 月 31 日止 ,本集團 與上述 減損相 關 之應收帳 款(含其 他應收 款 )合 計分別 為\$47,039 及\$180,743。

(b)備抵呆 帳變動 表如下 :

106年 105年
個別評估之 個別評估之
減損損失 減損損失
1月1日 \$ 180,743 \$ 174,910
提列(迴轉)減損損失淨額 33,830 7,244
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款項 ( 157,167) ( 175)
匯率影響數 ( 10,367) ( 1,236)
12月31日 \$ 47,039 \$ 180,743

(3)流動性 風險

  • A.現金流量預測是由集團內各營運個體執行,並由集團財務部彙 總。集團財 務部監 控集團 流動資 金需求 之預測,確 保其有 足夠資 金得以支 應營運 需要,並 在任何 時候維 持足夠之 未支用 的借款 承 諾額度, 以使集 團不致 違反相 關之借 款 限額或條 款。
  • B.各營運 個體所 持有之 剩餘現 金,在 超 過營運資 金之管 理所需 時, 將轉撥回 集團財 務部。集 團財務 部則將 剩餘資金 投資於 附息之 活 期存款、定期存 款、貨幣市 場存款 及有 價證券,其所選 擇之工 具 具有適當 之到期 日或足 夠流動 性,以因 應上述預 測並提 供充足 之 調度水位 。
  • C.本集團 之非衍 生性金 融負債 按相關 日 期予以分 組,非衍生金 融負 債係依據 資產負 債表日 至合約 到期日 之 剩餘期間 進行分 析;衍生 金 融 負 債 係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至 預 期 到 期 日 之 剩 餘 期 間 進 行 分 析。截至民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及 10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集團 非衍生金 融負債,除其 他非流 動負債 外,包 含短期借款、應 付票 據、應付 帳款及 其他應 付款至 到期日 之 天數皆小於 365 天。
  • D.本集團 並不預 期到期 日分析 之現金 流 量發生時 點會顯 著提早,或 實際金額 會有顯 著不同 。
  • (三)公允價值 資訊
  • 1.本集團 非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十 二 、 (二 )1.說明。 本 集 團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的 公 允 價 值資訊請 詳附註 六、(八 )說明 。
  • 2.為 衡 量 金 融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評 價 技 術 的 各 等 級 定 義 如 下:
    • 第 一 等 級 : 企 業 於 衡 量 日 可 取 得 之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未經調整 )。 活 絡 市 場 係 指 有 充 分 頻 率 及 數 量 之 資 產 或 負 債 交 易 發 生 , 以 在 持 續 基 礎 上 提 供 定 價 資 訊 之 市 場 。 本 集 團投資之 上市櫃 股票投 資 的公 允價值 皆 屬之。
    • 第 二 等 級 : 資 產 或 負 債 直 接 或 間 接 之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 但 包 括 於 第 一 等 級之報價 者除外 。
    • 第三等級 :資產 或負債 之不可 觀察輸 入 值。
  • 3.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以公 允價值 衡 量之金融 工具, 本集團 依資產 及 負 債 之 性 質 、 特 性 及 風 險 及 公 允 價 值 等 級 之 基 礎 分 類 ,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民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帳載未 有備供 出 售金融資 產 ):
105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 124,570 \$
-
\$
-
\$ 124,570

4.本集團 用以衡 量公允 價值所 使用之 方 法及假設 說明如 下:

本集團 採 用 市 場 報 價 作 為 公 允 價 輸 入 值 (即第一等級 )者 , 依 工 具 之 特 性,上市(櫃)及 興櫃公 司股票 之市場 報 價為收盤 價。

5.民國 106 年度及 105 年度無 第一等 級 與第二等 級間之 任何移 轉。

十三、 附註揭露 事項

下列本公司與子公司相互間交易事項於編制合併報表時已沖銷,以下揭露資 訊供參考 。

(一)重大交易 事項相 關資訊

  • 1.資金貸 與他人 : 請詳 附表一 。
  • 2.為他人 背書保 證: 請 詳附表 二。
  •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不 包 含 投 資 子 公 司 、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控 制 部 分):請詳 附表三 。
  •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之二十 以上: 無此情 形。
  • 5.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情形。
  • 6.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情形。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請詳 附表四 。
  • 8.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請 詳 附表五。
  • 9.從事衍 生工具 交易: 無此情 形。
  • 10.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請詳 附表六 。
  • (二)轉投資事 業相關 資訊

被投資公 司名稱、 所在地 區等相 關資訊 (不包含大 陸被投 資公司): 請詳 附表七。

  • (三)大陸投資 資訊
  • 1.基本資 料:請 詳附表 八。
  • 2.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 重 大交易事 項:請 詳附表 六 。

十四、 營運部門 資訊

(一)一般性資 訊

本 集 團 主 要 經 營 項 目 係 為 電 源 供 應 器 、 電 腦 機 殼 、 網 通 (含貿易 )及 電 子 零組件等 產 品 之 研 發 、 製 造 、 銷 售 及 售 後 服 務 等 , 營 運 決 策 者 並 以 產 品 別 角 度 經 營 各 項 業 務 , 視 各 產 品 別 屬 性 及 需 求 開 發 差 異 化 產 品 拓 展 業 務。民國 106 年 新增網 通(含貿 易)部 門 ,係沿用原 LCD 電源供 應廠之 廠 房 設 備 做 為 生 產 基 地 , 承 接 網 路 通 訊 及 貿 易 訂 單 , 故 目 前 主 要 區 分 為 電 源供應器 、 電 腦 機 殼 、 網 通 (含 貿 易 )及 電 子 零 組 件 等 部 門 。 經 判 斷 本 集 團之電源 供應器 部門、電 腦機殼 部門及 網通(含貿 易)部 門為應 報導部 門 。 各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係 依 照 本 集 團 之 會 計 政 策 編 製 。 營 運 決 策 者 主 要 係 根 據 各營運部 門之收 入及營 業損益 作為評 估 績效及分 配資源 之指標 。

(二)部門損益 、資產 與負債 之資訊

提供予主 要營運 決策者 之應報 導部門 資 訊如下:

電源供應器 電腦機殼 網通(含貿易)
106年度
外部收入淨額 \$ 370,365
\$
418,684 \$ 481,414 \$ 1,270,463
內部部門收入 75 13,248 - 13,323
部門收入 \$ 370,440
\$
431,932 \$ 481,414 \$ 1,283,786
部門損益 (\$ 136,281)
(\$
84,966) (\$ 127,694) (\$ 348,941)
折舊及攤銷 \$ 43,747
\$
29,328 \$ 39,167 \$ 112,242
電源供應器 電腦機殼
105年度
外部收入淨額 \$ 491,444 \$ 695,694 \$ 1,187,138
內部部門收入 - 17,442 17,442
部門收入 \$ 491,444 \$ 713,136 \$ 1,204,580
部門損益 (\$ 365,024) \$ 9,826 (\$ 355,198)
折舊及攤銷 \$ 108,601 \$ 18,830 \$ 127,431

(三)部門損益 之調節 資訊

本 期 應 報 導 部 門 收 入 與 企 業 收 入 及 應 報 導 部 門 之 部 門 損 益 與 繼 續 營 業 部 門稅前損 益調節 如下:

106年度 105年度
應報導部門收入合計數 \$ 1,283,786 \$ 1,204,580
銷除部門間收入 ( 13,323) ( 17,442)
企業收入 \$ 1,270,463 \$ 1,187,138
106年度 105年度
應報導部門損益 (\$ 348,941) (\$ 355,198)
其他營運部門損益 - -
營運部門合計 ( 348,941) ( 355,198)
營業外收支 ( 106,825) ( 30,895)
稅前淨損 (\$ 455,766) (\$ 386,093)

(四)產品別之 資訊

106年度 105年度
電腦機殼 \$ 417,468 \$ 684,921
電子零件買賣 363,496 -
PC電源供應器 265,978 386,438
光纖數據機 149,474 -
其他 74,047 115,779
合計 \$ 1,270,463 \$ 1,187,138

(五)地區別資 訊

本集團民國 1 06 年度及 105 年 度地區 別 資訊如下 :

106年度 105年度
收入 非流動資產 收入 非流動資產
\$
807,997
\$ 657,215 \$ 437,394 \$ 826,903
222,242 - 258,704 -
90,210 - 276,562 -
39,853 172,552 44,865 174,982
110,161 - 169,613 -
\$
1,270,463
\$ 829,767 \$ 1,187,138 \$ 1,001,885

(六)重要客戶 資訊

本集團民 國 106 年度及 105 年 度佔損 益表銷貨 收入 10%以上 客戶明細 如 下:

106年度 105年度
收入 部門 收入 部門
\$
287,638
網通(含貿易)
A
\$
346,564
電腦機殼
149,474 網通(含貿易)
B
148,932 電腦機殼
143,246 電腦機殼 -
\$
580,358
\$
495,496

資金貸與他人

民國1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是否 有短期融
貸出資金 往來項目 為關 本期 個別子公司本月增(減)金額 資金貸 業務 通資金必 提列備抵 擔保品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
編號 之公司 貸與對象 往來項目 係人 最高金額 因業務往來 短期融通資 期末餘額 實際動支 利率區間 與性質 往來金額 要之原因 呆帳金額 名稱 價值 資金貸與限額 總限額 備註
1 東莞順晟電腦
實業有限公司
河南首翔電子
有限公司
其他應收款 \$ 91,536 \$
-
\$
754
\$ 91,504 \$ 91,504 4.30% 短期融
通資金
\$ - 營運週轉 \$
-
- \$ - \$
400,004
\$ 533,338
2 成翔電子(東
莞)有限公司
東莞首利科技
有限公司
其他應收款 \$ 27,451 \$
-
\$ 27,451 \$ 27,451 \$ 27,451 2.00% 短期融
通資金
\$ - 營運週轉 \$
-
- - \$
400,004
\$ 533,338

註: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程序」資金貸與總額及個別對象之限額規定如下:

(1)資金貸與有業務往來公司或行號者及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知公司或行號者,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百分之三十為限。 (2)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之百之國外公司間,因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從事資金貸與,其貸與總額以不超過貸與公司淨值百分之六十,對個別公司之貸與金額以不超過貸與公司淨值 百分之一百。且融通期間以1年為限。

首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1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被背書保證對象 以財產擔保 累計背書保證金 屬母公司對 屬子公司對
背書保證者 對單一企業 本期最高 期末背書 實際動支 之背書保證 額佔最近期財務 背書保證 子公司背書 母公司背書 屬對大陸地
編號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關係 背書保證限額 背書保證餘額 保證餘額 金額 金額 報表淨值之比率 最高限額 保證 保證 區背書保證 備註
0 首利實業股份有限
公司
SUNTECH
TRADING
LIMITED
為本公司間
接轉投資之
子公司
\$
666,673
\$
168,835
\$
158,430
\$
-
\$
-
11.88 \$
666,673
Y N N
0 首利實業股份有限
公司
TOP RICH INC. 為本公司間
接轉投資之
子公司
\$
666,673
\$
67,534
\$
63,372
\$
-
\$
-
4.75 \$
666,673
Y N N
0 首利實業股份有限
公司
東莞順晟電腦
實業有限公司
為本公司間
接轉投資之
子公司
\$
666,673
\$
327,033
\$
327,033
\$ 112,295 \$
-
24.53 \$
666,673
Y N Y

註:以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定,對本公司持有股權達50%以上之子公司背書保證限額為淨值之50%為限,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告淨值之50%為限。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民國1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與有價證券發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備註
首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華志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5,435 \$
54
1.09% \$
54
首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信力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2,860,560 65,300 15.38% 65,300
首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福邦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5,000,000 50,000 6.87% 50,000

註:本公司持有之標的因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平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故以成本衡量。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
-- -- -- -- -- --------------- -- -- -- -- -- -- --
交易情形 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進(銷)貨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關係 進(銷)貨 金額 佔總進(銷)貨
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價 授信期間 餘額 佔總應收(
付)票據、帳
款之比率
備註
首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TOP RICH INC. 本公司間接
轉投資之子
公司
進貨 \$
386,508
62% 月結30天,實
際款項支付視
其購料等營運
需求調整
採議定價格 一般廠商交易
條件為月結
30~60天
(\$ 165,380) 100%
首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SUNTECH TRADING LTD. 本公司間接
轉投資之子
公司
進貨 234,241 38% 月結30天,實
際款項支付視
其購料等營運
需求調整
採議定價格 一般廠商交易
條件為月結
30~60天
- 0%
TOP RICH INC. 東莞順晟電腦實業有限公司 本公司間接
轉投資之子
公司
進貨 386,508 100% 月結30天,實
際款項支付視
其購料等營運
需求調整
採議定價格 一般廠商交易
條件為月結
30~60天
( 156,814) 100%
SUNTECH TRADING LTD. 成翔電子(東莞)有限公司 本公司間接
轉投資之子
公司
進貨 234,241 100% 月結30天,實
際款項支付視
其購料等營運
需求調整
採議定價格 一般廠商交易
條件為月結
30~60天
- 0%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06年12月31日

附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期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關係 週轉率 金額 處理方式 後收回金額(註) 提列備抵呆帳金額
TOP RICH INC. 首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間接轉
投資公司
\$
165,380
1.51 \$
-
- \$
53,853
\$ -
東莞順晟電腦實業有限公司 TOP RICH INC. 本公司之間接轉
投資公司
156,814 1.58 - - 54,257 -

註:本公司視轉投資公司間營運週轉情形而支付款項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民國1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六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註1)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2)
科目 金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
之比率
(註3)
0 首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TOP RICH INC. 1 進貨 \$
386,508
註5 30%
0 首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TOP RICH INC. 1 應付帳款 165,380 註5 7%
0 首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SUNTECH TRADING LIMITED 1 進貨 234,241 註5 18%
1 TOP RICH INC. 東莞順晟電腦實業有限公司 3 進貨 386,508 註5 30%
1 TOP RICH INC. 東莞順晟電腦實業有限公司 3 應付帳款 156,814 註5 7%
2 SUNTECH TRADING LIMITED 成翔電子(東莞)有限公司 3 進貨 234,241 註5 18%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母公司填0。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子公司部分無須重複揭露; 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ㄧ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3: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項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項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4:上開母公司與子公司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揭露標準為進、銷貨性質及其金額及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註5:進貨之價格採雙方議定,付款條件為月結30天。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七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本 本期認列之投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期損益 資損益 備註
首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AMPLE CROWN INTERNATIONAL
LTD.
薩摩亞 控股公司 \$ 2,043,841 \$ 2,043,841 64,320,001 100 \$
570,818
(\$
337,923)
(\$
337,923)
首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豐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投資公司 14,500 145,000 1,450,000 100 27,559 11,823 11,823
AMPLE CROWN INTERNATIONAL
LTD.
SUNTECH TRADING LTD. 薩摩亞 轉單公司 - - 1 100 23,815 (
1,998)
(
1,998)
AMPLE CROWN INTERNATIONAL
LTD.
COSMOS TREASURE HOLDING
LTD.
英屬維京群
控股公司 2,043,841 2,043,841 64,320,000 100 547,003 (
335,925)
(
335,925)
AMPLE CROWN INTERNATIONAL
LTD.
GIANT TREASURE LIMITED 薩摩亞 控股公司 - - 1 100 - - -
AMPLE CROWN INTERNATIONAL
LTD.
LAND TYCOON LIMITED 薩摩亞 控股公司 - - 1 100 - - -
AMPLE CROWN INTERNATIONAL
LTD.
SURE VIVA LIMITED 薩摩亞 控股公司 - - 1 100 - - -
COSMOS TREASURE HOLDING
LTD.
PREMIER ACTION TRADING
LTD.
薩摩亞 控股公司 1,425,391 1,425,391 44,820,000 100 504,322 (
121,954)
(
121,954)
COSMOS TREASURE HOLDING
LTD.
TOP RICH INC. 薩摩亞 電腦機殼之銷售 618,450 618,450 19,500,000 100 42,681 (
213,971)
(
213,971)

首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基本資料 民國1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八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投資方式 本期期初自台
灣匯出累積投
本期匯出或收回
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台
灣匯出累積投
被投資公司本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本期認列投資
損益
期末投資帳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註1) 資金額 匯出 收回 資金額 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註2) 面金額 投資收益 備註
成翔電子(東莞)有限公
生產和銷售電源供
應器、變壓器、轉
換器及其他電腦用
電子產品
\$
872,886
2 \$
872,886
\$
-
\$
-
\$
872,886
(\$
45,364)
100 (\$
45,364)
\$ 503,148 \$
-
東莞順晟電腦實業有限
公司
電腦機殼之生產 580,535 2 580,535 - - 580,535 (
133,439)
100 ( 133,439) 408,124 -
東莞首利科技有限公司 生產和銷售電源供
應器、變壓器、轉
換器及其他電腦用
電子產品
461,451 2 461,451 - - 461,451 (
154,718)
100 (
154,718)
( 381,005)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 依經濟部投審會
灣匯出赴大陸地區 經濟部投審會 規定赴大陸地區
公司名稱 投資金額 核准投資金額 投資限額 備註
首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1,914,872
\$
1,914,872
\$
800,007
註4

註1: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1).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2).透過第三地區公司AMPLE CROWN INTERNATIONAL LTD.再投資大陸

(3).其他方式

3.1本公司經由大陸地區投資事業之再轉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為深圳前海順晟科技有限公司、河南首翔電子有限公司、東莞首翔電子有限公司及深圳前海成翔科技有限公司,除該大陸地區投資事業為控股公司, 其再轉投資應事先向經濟部投審會申請許可外,其他轉投資無須向投審會申請。

註2:本期認列投資損益欄中,係依大陸被投資公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認列。

註3:本表相關數字應以新臺幣列示。涉及外幣者,則以財務報告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註4:本公司以前年度取得工業局核發之營運總部認定函,依金管會「放寬國內企業募資赴大陸投資限制」方案,於該期間內得不受其投資限額之限制進行大陸地區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