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L — AGM Information 2017
Oct 11, 2017
51828_rns_2017-10-11_d4b73acf-bb26-433d-b321-8d7c80dcdc60.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股票代碼: 1471
==> picture [68 x 6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首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Solytech Enterprise Corporation
一○六年股東常會
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開 會 日 期: 中華民國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開 會 地 點: 新北市五股區五權路 1 號 ( 工商展覽中心二樓 A 廳
【承認事項】
一
第案董事會提
-
案 由: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一、本公司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合併財務報表暨個體財務報表業經106年3月28日 第十一屆第八次董事會決議通過,其中合併財務報表暨個體財務報表並經資誠聯 合會計師事務所徐聖忠會計師及徐永堅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 核報告在案,上述決算表冊已送請監察人查核完竣。 -
二、105年度之營業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及合併財務報表暨個體財務報表,請參閱 議事手冊。
決議:
第 二 案 董事會 提 案 由: 105 年度盈虧撥補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一、本公司105年度盈虧撥補議案,業經106年3月28日第十一屆第八次董事會決 議通過並送請監察人查核完竣。 -
二、105年度盈虧撥補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決議:
【討論事項】
一
第案董事會提
-
案 由:擬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一、茲為因應主管機關規定及本公司實務作業需要,擬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 條文。 -
二、「公司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決 議:
第二案董事會提
-
案 由: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一、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拓展業務需要,並支應公司未來營運之資金需求,以提 高公司自有資本比率及強化財務結構、提升公司營運成效及整體競爭力,擬以私 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並以5仟萬股為上限。 -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 定,爰將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應說明事項如下:
一 ( ) 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價格,以不得低於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 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 股價,或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 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 成訂定之,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 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前述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符合「公 。
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故應屬合理
-
因本公司近期普通股收盤價低於股票面額,致使本次私募普通股認股價格 可能低於股票面額,如造成公司累積虧損增加對股東權益產生影響,將視 未來公司營運及市場狀況,以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或日後營運之收益以盈餘 或資本公積彌補虧損方式處理。 -
(
二)特定人選擇之方式: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擬參與私募之內部人或關係人名單:
應募人姓名 |
選擇方式與目的 |
與公司之關係 |
|---|---|---|
鄭 傑 |
係考量其本身對本公司營運已有一定程度了解,若能參與私募應能較順利於短期內挹注本公司營運所需資金,強化公司經營體質及競爭力。 |
本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 |
鄭 翔 |
本公司董事暨營運長 |
|
林大鈞 |
本公司副總經理 |
|
黃稟洲 |
本公司副總經理 |
( 三 ) 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
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評估資金市場及募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 行成本,故擬以私募方式於適當時機向特定人募集資金,以達到迅速挹注 所需資金之目的。 -
私募之額度:以私募發行普通股5仟萬股為上限,並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 年內分二次辦理。 -
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如下表:
次數 |
預計私募股數 |
資金用途 |
預計達成效益 |
|---|---|---|---|
一 |
4仟萬股 |
充實營運資金、拓展業務需要,並支應配合公司未來營運之資金需求。 |
強化公司財務結構、提升公司營運成效及整體競爭力。 |
二 |
1仟萬股 |
-
三、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本次私募之 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外,均不得自由 轉讓,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滿三年之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請補辦公開發行程 序及上市交易。 -
四、本次以私募計劃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價格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 行條件、計劃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 他一切有關發行計劃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 訂定與辦理,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 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
五、擬提請股東會通過本私募案,並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 關發行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契約或文件、辦理一切有關發行本次私募普通股所需事 宜。
決議:
第三案董事會提
-
案 由:擬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一、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106年2月9日以金管證發字第1060001296號 令,公布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擬修正本公司「取得 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
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正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決 議:
-
第 四 案 董事會 提 -
案 由:擬修正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一、本公司因實務作業需要,擬修正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二、「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正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
決 議: -
第 五 案 董事會 提 -
案 由:擬修正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一、本公司因實務作業需要,擬修正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二、「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正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
決 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