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L AGM Information 2016

Jul 11, 2016

51828_rns_2016-07-11_220e9ca5-95a4-4d79-93a4-e2465022184a.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股票代碼: 1471

==> picture [68 x 6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首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Solytech Enterprise Corporation

一○五年股東常會 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 picture [511 x 26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一 開 會 日 期: 中 華 民 國 ○ 五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開 會 地 點: 新北市五股區五權路 1 ( 工商展覽中心二樓 A )

【承認事項】

一
第案董事會提
  • 案 由: 104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一、本公司 104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合併財務報表暨個體財務報表業經 105 3 25 日第十一屆第四次董事會決議通過,其中合併財務報表暨個體財務報表並經資誠 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徐聖忠會計師及徐永堅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出具無保留意見之 查核報告在案,上述決算表冊已送請監察人查核完竣。

    • 二、 104 年度之營業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及合併財務報表暨個體財務報表,請參 閱議事手冊。
決議:

第 二 案 董事會 提 案 由: 104 年度盈虧撥補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一、本公司 104 年度盈虧撥補議案,業經 105 3 25 日第十一屆第四次董事會決 議通過並送請監察人查核完竣。

    • 二、 104 年度盈虧撥補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決議:

【討論事項】

一
第案董事會提
案由: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提請討論。
  • 說 明:一、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拓展業務需要,並支應公司未來營運之資金需求,以提 高公司自有資本比率及強化財務結構、提升公司營運成效及整體競爭力,擬辦理 私募發行普通股 5 仟萬股為上限。

    •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6 」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 規定,爰將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應說明事項如下:

( ) 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 本次私募價格,以不得低於定價日前 1 3 5 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 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 股價,或定價日前 30 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 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 成訂定之,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 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前述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符合「公 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故應屬合理。

  2. 因本公司近期普通股收盤價低於股票面額,致使本次私募普通股認股價格 可能低於股票面額,如造成公司累積虧損增加對股東權益產生影響,將視 未來公司營運及市場狀況,以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或日後營運之收益以盈餘 或資本公積彌補虧損方式處理。

  • ( ) 特定人選擇之方式: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6 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擬參與私募之內部人或關係人名單:
應募人姓 名 選擇方式與目的 與公司之關係
係考量其本身對本公司營運已有一定程度了解,若能參與私募應能較順利於短期內挹注本公司營運所需資金,強化公司經營體質及競爭力。 本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
本公司董事暨營運長
林大鈞 本公司副總經理
黃稟洲 本公司副總經理

( ) 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1. 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評估資金市場及募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 行成本,故擬以私募方式於適當時機向特定人募集資金,以達到迅速挹注 所需資金之目的。

  2. 私募之額度:以私募發行普通股 5 仟萬股為上限,並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 年內分二次辦理。

3. 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如下表:

次數 預計私募股數 資金用途 預計達成效益
4仟萬股 充實營運資金、拓展業務需要,並支應配合公司未來營運之資金需求。 強化公司財務結構、提升公司營運成效及整體競爭力。
1仟萬股
  • 三、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本次私募之 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外,均不得自由 轉讓,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滿三年之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請補辦公開發行程 序及上市交易。

  • 四、本次以私募計劃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價格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 行條件、計劃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 他一切有關發行計劃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 訂定與辦理,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 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 五、擬提請股東會通過本私募案,並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 關發行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契約或文件、辦理一切有關發行本次私募普通股所需事 宜。

  • 六、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董事會決議辦理私 募前一年內經營權發生重大變動或辦理私募引進策略性投資人後,將造成經營權 發生重大變動者,應洽請證券承銷商出具辦理私募必要性與合理性之評估意見。 依規定洽請證券承銷商出具辦理私募必要性及合理性之評估意見,請參閱議事手 冊。

決議:
第二案董事會提
  • 案 由:擬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一、配合主管機關法令修正及實際作業需要,擬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 二、「公司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決 議:

第三案董事會提
  • 案 由:擬修正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一、配合應將電子投票方式列為表決權行使管道之一,擬修正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 則」部分條文。

    • 二、「股東會議事規則」修正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決 議:

【選舉事項】

一
第案董事會提

案 由:補選一席獨立董事案,提請 選舉。

  • 說 明:一、本公司於 104 6 24 日經股東常會選任獨立董事二名,其中黃冠榕先生因個 人事務繁忙,於 105 3 24 日請辭生效。

    • 二、為落實公司治理,於本 (105) 年股東常會補選獨立董事一名,新任獨立董事自選任後隨 即就任,任期自 105 6 30 日起至 107 6 23 日止。

    • 三、依本公司章程第十五條之ㄧ規定,獨立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度,業經 105 5

      • 12 日第十一屆第五次董事會審查通過,相關學歷、經歷及持股資料,如下表所示:
姓名 學歷 經歷 持有股數
鐘翊豪 中原大學會計學系 (1)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2)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4)匯聯會計師事務所(現職) 0

選舉結果:

【其他議案】

  • 第 案 董事會 提

  • 案 由:擬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一、依公司法第 209 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 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 二、獨立董事候選人鐘翊豪目前擔任「英屬蓋曼群島商楷捷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獨 立董事」,爰依法提請股東會同意,自新任獨立董事就任之日起解除其競業禁止 之限制。

決 議:

【臨時動議】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