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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PHAR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Jun 2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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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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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34 杏輝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5/06/21 發言時間 15:20:04
發言人 樓怡美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0-3688
主旨 10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之競業禁止案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5/06/21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5/06/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李易達
獨立董事 賴博雄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以代表已發行 
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