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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PHAR Annual Report 2016

Nov 14, 2016

51911_rns_2016-11-14_553ac103-cfaf-4547-9a83-153028a9a27d.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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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1734

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105年及104年度

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宜蘭縣冬山鄉中山村中山路 84 號
  • 電 話:(03)958-1101

頁次
一、封面 -
二、目錄 -
三、聲明書 -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 -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1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2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3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4~5
九、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6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6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6~10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0~25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6~27
(六)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27~49
(七)關係人交易 49
(八)質押之資產 49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49~50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50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50
(十二)其他 51~57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57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58
3、大陸投資資訊 58
(十四)部門資訊 58~59

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105年度(自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 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與依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第10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 報告中均已揭露, 差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

特此聲明

董事長:李志文

中華民國 106 年 3 月 $20$ $\Box$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Crowe Horwath (TW) CPAs Member Crowe Horwath Interna

10541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9號10樓 10F., No.369, Fusing N. Rd., Songshan Dist., Taipei City 10541, Taiwan TEL: +886-2-8770-5181 FAX: +886-2-8770-5191 www.crowehorwath.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八鑒:

杳核意見.

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之合併 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 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杳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 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民國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05年及104年1 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杳 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 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 範,與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 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 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民國105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 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 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5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關 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存貨之評價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及其會計估計、假設不確定性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 附註四(八)及附註五(二)。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各式藥品及保健食 品之製造與銷售。由於製藥產業受法規制度之限制成本增加,銷售價格受健保給 付制度之影響使藥品價格低廉;保健食品受市場價格競爭及廣告推銷投入效益等 因素導致存貨售價可能產生波動。管理階層評估存貨之淨變現價值涉及重大判斷, 因此本會計師將存貨之評價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因應之杳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執行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瞭解及評估存貨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有效性。

  2. 進行存貨抽盤, 確認並評估存貨是否存在過時或損毀之情事。

    1. 取得存貨庫齡報表分析存貨庫齡變化情形,並抽核存貨異動之紀錄,驗證所採 用存貨庫齡資料之正確性。
    1. 評估其存貨提列跌價或呆滯提列政策之合理性,抽核最近存貨銷售價格以評估 存貨淨變現價值之合理性。
    1. 取得存貨後續衡量之評估文件,評估是否已按既定之會計政策衡量,並檢視管 理階層針對有關存貨衡量之揭露是否允當。

收入之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及其會計估計、假設不確定性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 附註四 (十六)及附註五(二)。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部分產品基於銷貨合約條款提供產 品折讓或年度銷貨獎勵,管理階層收入認列衡量時已扣除相關合約折讓及獎勵採 淨額認列,因此本會計師將收入之認列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因應之杳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執行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評估收入認列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有效性。

  2. 抽核銷售合約以驗證銷貨收入認列紀錄與合約條件是否相符,並評估應估列之 備抵銷貨折讓與銷貨獎勵金負債準備之允當性。

  3. 評估管理階層針對銷售折讓或年度銷貨獎勵之會計處理及揭露是否允當。

無形資產之減損

有關無形資產減損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十一)非金融資產 減損;無形資產減損評估之重要會計估計及假設,請詳個合併務報表附註五(二)。 關鍵查核事項說明:

截至民國105年12月31日止,合併資產負債表之無形資產為304,003仟元,佔 合併資產總額5%,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於每一資產自債表日應 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無形資產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需估 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則公司估計該資產 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因對可回收金額之計算涉及諸多假設及估計, 其方法將直接影響減損損失認列之金額,是以為一關鍵查核事項。

因應之杳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1. 取得管理階層依各現金產生單位自行評估之資產減損評估表;

  2. 評估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管理階層辨識減損跡象之合理 性,及其所使用之假設及敏感性,包括現金產生單位區分、現金流量預測、上 市機率、折現率等是否適當。

其他事項

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105年及104年度之個體財務報 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 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 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 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 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及監察 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杳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杳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 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杳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 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 有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 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 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 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 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1. 對與杳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 序,惟其目的非對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 示意見。
    1.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 性。
    1.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 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 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 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 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 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 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1. 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 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1.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 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 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 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 以及重大 杳核發現 (印括於杳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 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 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民國105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 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 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 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4.12.31
105.12.31
$\frac{9}{6}$


$\frac{9}{6}$


S
326,000
69
5
312,000
$\leftrightarrow$
く・(川十)に
$\overline{\phantom{a}}$
55,368
849
3
151,859
S
185, 143
Ą
238,030
4
248, 483
$\mathbf{I}$
23,642
$\mathbf{I}$
12, 140
k(ニ++)
2
133, 369
2
81,090
$\overline{\phantom{a}}$
76,794
$\overline{a}$
75,045
六(十四)六(四十)
17,266
18,802
16
1,022,328
15
933, 552
$\cdots$ $\overline{17}$
1,053,501
$\overline{a}$
1, 212, 349
六(十四)、八
2
139, 213
2
99, 249
$\pi(+\underline{\pi})$
$\sim$
149, 511
2
110, 420
六(十六)
61,710
68,791
22
1, 403, 935
24
1,490,809
$38\,$
2, 426, 263
$\sqrt{3}9$
2, 424, 361
25
1, 612, 712
27
1,677,221
$\pi(+t)$
$\overline{19}$
1,199,760
$\frac{8}{10}$
1,156,913
k(+)
2
175, 851
S
177, 246
$\pi(+\hbar)$
$\overline{\phantom{a}}$
37,951
$\overline{ }$
37,951
$\pi(+\hbar)$
$\sim$
138,790
69, 232
$\star$ (+ $\star$ )

352, 592
S
284, 429
$\overline{ }$
53,808
26,832
$\pi(2+1)$
$\mathbb{S}^0$
3, 218, 872
$50\,$
3,091,731
12
741,519
$\equiv$
690, 326
六(ニ+ー)
62
3,960,391
$\overline{6}$
3,782,057
100
6,386,654
$\leftrightarrow$
100
6, 206, 418
69
麗麗
课书信有限公司决其子公司
Ē
105年/凤记年12月
着手睡觉
£






$\prec$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2100
應付票據
2150
應付帳款
2170
其他應付款
2200
本期所得税負債
2230
预收款项
2310
一年或一营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2320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2399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
2540
長期應付款
2612
净確定福利負債一非流動
2640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2670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合計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3100
資本公積
3200
保留盈餘
3300
法定盈餘公積
3310
特別盈餘公積
3320
未分配盈餘
3350
保留盈餘合計 其他權益
3400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31xx
非控制權益
36xx
權益合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 相基 會計主管:
45
經理人:
神童
Fist
杏樟藥品
2.31
104.1
105, 12, 31
$\frac{9}{6}$


$\frac{9}{6}$


$\overline{14}$
917,006

$\frac{8}{10}$
1,094,920
69
$\blacksquare$
6,628
6,660
2
99,900
$\overline{ }$
38, 552
99, 315
2
144,605
$\rm ^{\circ}$
396, 948
$\circ$
403, 120
53,019
10,385
$\Box$
697, 559
$\overline{10}$
611,564
$\overline{\phantom{0}}$
46, 461
$\overline{\phantom{0}}$
50, 552
3,643
2,481
36
2,320,479
38
2,362,839
238, 337
2
90, 435
53
3,386,624
54
3, 357, 714
S
334, 928
ç
304,003
$\overline{\phantom{a}}$
25, 238
$\overline{\phantom{a}}$
32, 942
8,140
$\,$ $\,$
3,230
13,780
$\,$ I
9,587
27, 244
24, 512
31,884
21, 156
64
4,066,175
62
3, 843, 579
100
6,386,654
$\leftrightarrow$
100
6, 206, 418
⊷∣
董事長:

$\star(-)$ $\tilde{\pi}(-)$ $\pi(\Xi)$ 六(四) $\dot{\pi}(\mathbf{H})$ $\star$ $(\star)$ $\star$ ( $\pm$ ) ホ(八) $\dot{\pi}(\dot{-})$ 六(九) 六(十)+(十) $\star$ (+-) 六(二十七) く・(1+)に

流動資產 现金及约當現金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流動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流動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其他應收款 存貨 预付款项 其他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無形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
预付设備款 存出保證金
1920
長期預付租金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1-$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5年度 104年度
代碼項 目 附
% %
4000 營業收入 六(ニ十二) \$ 2, 133, 511 100 $\mathbb{S}$ 2, 187, 401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七)、六(二十五) ( $1, 343, 598$ )
$\left($
63) $\left($ $1, 401, 418$ ) 64)
5900 營業毛利 789, 913 37 785, 983 36
營業費用 六(二十五)、七(一)
6100 推銷費用 $319,519$ ) ( $15$ ) ( 312,049 ( ) 14
6200 管理費用 $229, 947$ ) ( $11$ ) ( $258, 802$ ) ( $12$ )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382, 605$ ) ( 18 ) ( $343, 399$ ) ( $16$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932, 071
$\rightarrow$
-
44) - ( 914, 250 42 )
6900 營業損失 142, 158
$\lambda$
7) 128, 267 6)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六(二十三) 57,860 3 74.950 3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四) $\overline{(\ }$ $6,444$ ) ( $-$ ) 15, 332 $\mathbf{1}$
7050 財務成本 六(二十六) $\left($ $21,799$ ) ( $1$ ) ( $20,674$ ) ( 1)
7225 處分投資利益 77,617 3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07, 234 5 69,608 $\mathbf{3}$
7900 税前淨損 $34,924$ ) ( $2)$ ( $58,659$ ) ( 3)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二十七) 29, 249 )
- (
$1$ ) 24,870
$\lambda$
1
8200 本期淨損 C $64, 173$ ) ( 3 $\left($ 83,529 ) ( $4$ )
其他綜合損益 六(二十八)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12,055 $3, 708$ ) ( $-$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84,595$ ) ( 4 ) ( $34,849$ ) ( 2)
836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overline{(\ }$ $58, 304$ ) ( 2) 128, 171 6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11,031 $\overline{\phantom{a}}$ 4,780
131,868 ) $6$ ) 98, 102 $\overline{4}$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119,813
$\lambda$
6 94, 394 $\overline{4}$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183,986
$\lambda$
9) $\mathbf{\$}$ 10,865
8600 淨損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六(二十九) \$ 16, 545 $\mathbf{1}$ \$ 13,952 $\mathbf{1}$
8620 非控制權益 $80, 718$ ) ( 4 ) $\left($ 97,481) 5)
$($ \$ 64, 173 ) ( $3$ ) $($ \$ 83,529 4
870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 $52,040$ ) ( 3) \$ 43,659 $\mathbf{2}$
8720 非控制權益 $131, 946$ ) ( $6$ ) 32,794) $2$ )
$($ \$ $183, 986$ ) $9$ ) \$ 10,865
每股盈餘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六(二十九) $.$ \$ 0.10 \$ 0.08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

杏樟藥品工
雪雪
(相)
GRES 子公司
民國105年 三里制造 白至丑 FEB
單位:新台幣仟元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S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
E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overline{\mathbf{m}}$

$\ast$
$\frac{1}{2}$


$\ddot{\mathcal{H}}$
#
公積
¢
$\ast$

$\overline{\mathcal{L}}$
¥








$\boldsymbol{\mathcal{N}}$






$\frac{\mu}{m}$
$\ddot{}$



¥


104.1.1 林頼 1, 612, 712
69
1, 199, 760
49 69
511
159,
69
37,951
273,903 27,628
69
7,235
$\frac{6}{5}$
3, 304, 230
$\bullet$
$\overline{\phantom{0}}$
49
774, 313
4,078,543
盈餘指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overline{1}$ 340
16,
I $16, 340$ ) I $\mathbf{I}$
普通股现金股利 J $129, 017$ ) J $\mathbf{I}$ 129,017 $\overline{\phantom{a}}$ $\widehat{\phantom{1}}$
129,017
本期淨利 $\overline{\phantom{a}}$ $\overline{1}$ $\overline{\phantom{a}}$ 13,952 $\overline{\phantom{a}}$ 13,952 $97,481$ ) ( 83, 529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overline{1}$ 3,708 23, 308 56,723 29,707 64,687 94,394
本期综合損益總額 10,244 23,308 56,723 43,659 32,794 10,865
104.12.31徐颖 1, 612, 712 1, 199, 760 851
175,
37,951 138,790 4,320 49, 488 3, 218, 872 741, 519 3,960,391
盈餘指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overline{1}$ $\overline{1}$ 395
$\overline{ }$
$\overline{\phantom{0}}$
1,395
I
普通股現金股利 $\overline{\phantom{a}}$ $\mathbf{I}$ 32, 254 32, 254 I 32, 254
普通股股票股利 64,509 $\mathbf{I}$ 64,509 $\overline{1}$ $\overline{\phantom{a}}$ 1 $\overline{\phantom{a}}$
本期淨利 $\mathbf{I}$ $\mathbf{I}$ $\mathbf{I}$ 16,545 1 16,545 80, 718 ) ( 64, 173
本期其他综合損益 $\mathbf{I}$ 12,055 $53, 879$ ) $26, 761$ ) ( $68,585$ ) ( 51, 228 119,813
本期综合損益總額 28,600 53,879 ) 26,761 ( $52,040$ ) ( $131, 946$ ) ( 183,986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17,211$ $\,$ $\,$ $\,$ $\,$ $\,$ $\,$ $\,$ $\,$ $\overline{\phantom{a}}$ ł $\mathbf{I}$ $17,211$ ) ( $81,591$ ) ( 98,802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 $\,$ l $\check{}$ $25,636$ ) T 1 $\overline{\phantom{a}}$ $\overline{\phantom{a}}$ 25,636 168,763 143, 127
非控制權益減少 $\overline{1}$ $\mathbf{I}$ 1 $\overline{\phantom{a}}$ $\mathbf{I}$ T $6,419$ ) 6,419
105.12.31 株 1,677,221
1, 156, 913
$\bullet$ se
246
177.

37,951
69,232 49,559
$\frac{3}{2}$
22, 727
3,091,731
$\leftrightarrow$
690, 326
3,782,057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mathbf{F}$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Ho

D

$-8 -$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5年度 104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損 $($ \$ $34,924$ ) (\$) 58,659)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181, 865 182, 307
攤銷費用 77, 473 44,825
呆帳費用提列(轉列收入)數(含備抵折讓與退回) $1,817$ ) 950
利息費用 21,799 20,674
利息收入 $\big($ 8, 112 $)$ ( 12,526 $\rightarrow$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1,829 $\left($ 76 $\big)$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列費用數 333 590
處分投資利益 77,617 )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2,791 3,419
非金融資產減損迴轉利益 $\left($ 68 $)$ ( 68 $\big)$
長期應付款外幣評價 ( $10, 249$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應收票據增加 ( $45, 290$ ) ( $15, 714$ )
應收帳款增加 $\big($ 3,960 $)$ ( 19,742 $\rightarrow$
其他應收款減少 42, 253 29,893
存貨減少 85, 995 164, 313
預付款項(增加)減少 4,091) 3,645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1,162 $\overline{a}$ $1,429$ )
應付票據減少 ( 54, 519 $)$ ( 69, 287 $\rightarrow$
應付帳款增加 33, 284 53, 378
其他應付款減少 6,006 4, 445
預收款項減少 52, 279 ) ( 5,462 $\big)$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 1,536 14,891
淨確定福利負債減少 C $27,036$ ) ( 1,528)
其他營業負債增加 1,388 49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137, 752 339, 329
收取之利息 8,493 12,338
支付之利息 $20,097.$ ) ( $20, 723$ )
支付之所得稅 $38,964$ ) ( 50, 411)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87, 184 280, 533

(接 下 頁)

(承 前 頁)

105年度 104年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167, 183
(取得)處分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61, 348 $\left($ 42,802 $\big)$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2,791 $)$ ( $3,419$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10,619 $)$ ( 283, 383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4,863 342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4,193 $\left($ 4, 413 $\big)$
取得無形資產 $\left($ 11,937 $)$ ( $120, 497$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23, 146 $)$ ( $17,956$ )
預付設備款增加 2, 293 $\left($ 8, 161)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3, 199 $\left($ 480, 289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 ( 14,000 $\left( \begin{array}{c} 1 \ 2 \end{array} \right)$ $6,000$ )
舉借長期借款 280,000 240,000
償還長期借款 ( 120, 921 $\left($ $231,035$ )
存入保證金增加 7,233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33, 435 $\big)$ 1,835
發放現金股利 $32, 254$ ) ( $129,017$ )
子公司現金增資 143, 127
取得子公司股權 98,802 $\rightarrow$
非控制權益變動 261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130,687 124, 217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26,758 22, 120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177, 914 346,093)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917,006 1, 263, 099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094,920 \$ 917,006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sim$

經理人: 1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金額除特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民國 66 年 7 月 2 日依公司法及有 關法令設立,主要係從事各種西藥、中藥、藥用化妝品、營養品、清潔液之製造、加工 及買賣等業務。

本公司之股票自民國 89 年 10 月 17 日起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 櫃買賣,並於民國 91 年 8 月 26 日起轉至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掛牌買賣。註冊 地及主要營運據點位於宜蘭縣冬山鄉中山村中山路 84 號。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 106 年 3 月 20 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訂後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之影響:無。
  • (二)尚未採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管會發布之金管證審字第 1050050021 號及第 1050026834 號函,合併 公司將自民國 106 年度開始適用下列業經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發布且經金 管會認可民國 106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解釋 (IFRIC)及解釋公告(SIC)(以下簡稱 IFRSs)及相關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修正規定: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發布之生效日(註 1)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
年 7 月 1 日 (註 2)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
年 7 月 1 日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6
年 1 月 1 日 (註 3)
IFRS 10、IFRS 12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
表之例外規定」
2016
年 1 月 1 日
IFRS 11
之修正「聯合營運權益之取得」
2016
年 1 月 1 日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發布之生效日(註 1)

IFRS 14「管制遞延帳戶」 2016
年 1 月 1 日
IAS 1 2016
之修正「揭露倡議」 年 1 月 1 日
IAS 16 2016
及 IAS 38 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年 1 月 1 日
IAS 16 2016
及 IAS 41 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年 1 月 1 日
IAS 19 2014
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金」 年 7 月 1 日
IAS 36 2014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年 1 月 1 日
IAS 39 2014
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之持續適用」 年 1 月 1 日
IFRIC 21「公課」 2014
年 1 月 1 日
  • 註 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期以後開始之 年度期間生效。
  • 註 2:給與日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開始適用 IFRS 2 之修 正;收購日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之企業合併開始適用 IFRS 3 之修正; IFRS 13 於修正時即生效。其餘修正係適用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 年度期間。
  • 註 3:除 IFRS 5 之修正推延適用於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外,其 餘修正係追溯適用於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將不致造成合併公 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1.IAS 36「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之修正

IASB於發布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時,同時修正IAS 36「資產減損」之 揭露規定,導致合併公司須於每一報導期間增加揭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 回收金額。本次IAS 36之修正係釐清合併公司僅須於認列或迴轉減損損失當期 揭露該等可回收金額。此外,合併公司若以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為基礎計算資 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者,將揭露其公允價值等級及關鍵評價假設(第 二或第三等級)。

2.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修正

該修正除配合民國106年度適用之IFRSs新增若干會計項目及非金融資產減 損揭露規定外,另配合國內實施IFRSs情形,強調若干認列與衡量規定,並新增 關係人交易之揭露。

該修正規定,其他公司或機構與發行人之董事長或總經理為同一人,或具 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者,除能證明不具控制或重大影響者外,係屬實質關 係人。此外,該修正規定應揭露與合併公司進行重大交易之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若單一關係人交易金額或餘額達合併公司各該項交易總額或餘額10%以上者,應 按關係人名稱單獨列示。

民國106年度追溯適用前述修正時,將增加關係人交易之揭露。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發布日止,合併公司仍持續評估其他 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 揭露。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合併公司未適用下列業經 IASB 發布但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截至本合併 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除 IFRS 15 及 IFRS 9 應自民國 107 年度開始適用外,金 管會尚未發布其他準則生效日。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
IFRS 2 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與衡量」 2018
年 1 月 1 日
IFRS 4
之修正「屬 IFRS 4 之保險合約適用 IFRS 9『金融工
具』之方法
2018
年 1 月 1 日
IFRS 9「金融工具」 2018
年 1 月 1 日
IFRS 9 及 IFRS 7 修正「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 2018 年 1 月 1 日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
資產出售或投入」
未定
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8 年 1 月 1 日
IFRS 15
修正之「IFRS 15 之闡釋」
2018
年 1 月 1 日
IFRS 16「租賃」 2019
年 1 月 1 日
IAS 7
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7
年 1 月 1 日
IAS 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2017
年 1 月 1 日
IAS 40 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2018
年 1 月 1 日
IFRIC 22「外幣交易及預收付對價」 2018
年 1 月 1 日
2014-2016 週期之年度改善-IFRS 1「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
2018
年 1 月 1 日
2014-2016 週期之年度改善-IFRS 12「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
揭露」
2017
年 1 月 1 日
2014-2016 週期之年度改善-IAS 28「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2018
年 1 月 1 日

註: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期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生效。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將不致造成合併公 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1. IFRS 9「金融工具」

(1)金融資產之認列及衡量

就金融資產方面,所有原屬於 IAS 39「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範圍 內之金融資產後續衡量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以公允價值衡量。

IFRS 9 對金融資產之分類規定如下:

合併公司投資之債務工具,若其合約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 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分類及衡量如下:

  • A. 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資 產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按有效利率認列利息收入於 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認列於損益。
  • B. 藉由收取合約現金流量與出售金融資產而達成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 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此 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認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 減損損益與兌換損益亦認列於損益,其他公允價值變動則認列於其他綜 合損益。於該金融資產除列或重分類時,原先累積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 允價值變動應重分類至損益。

合併公司投資非屬前述條件之金融資產,係以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 變動認列於損益。惟合併公司得選擇於原始認列時,將非持有供交易之 權益投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除股 利收益認列於損益外,其他相關利益及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後 續無須評估減損,累積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亦不重分類至損 益。

(2)金融資產之減損

IFRS 9 改採用「預期信用損失模式」認列金融資產之減損。以攤銷後 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強制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應收租賃款、IFRS 15「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產生之合約資產或放款承諾 及財務保證合約,係認列備抵信用損失。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 始認列後並未顯著增加,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未來 12 個月之預期信用損

失衡量。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已顯著增加,則其備抵 信用損失係按剩餘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但未包括重大財務組成 部分之應收帳款必須按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信用損失。

此外,原始認列時已有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合併公司考量原始認列 時之預期信用損失以計算信用調整後之有效利率,後續備抵信用損失則按 後續預期信用損失累積變動數衡量。

  1. 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

IFRS 15 係規範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認列原則,該準則將取代 IAS 18 「收 入」、IAS 11「建造合約」及相關解釋。

合併公司於適用 IFRS 15 時,係以下列步驟認列收入:

(1)辨認客戶合約;

(2)辨認合約中履約義務;

(3)決定交易價格;

(4)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及

(5)於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IFRS 15 及相關修正生效時,合併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首 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除上述影響外,截止本合併財務報告發布日止,合併公司仍持續評估其他 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 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制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等 政策在所有報導期間內一致適用。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金管會認可並發佈 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

(二)編製基礎

1.除下列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按歷史成本編製:

  • (1)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包括衍生 工具)。
  • (2)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3) 按退休基金資產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之確定福利負債。

  • 2.編製符合金管會認可之 IFRSs 財務報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在應用合 併公司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斷或複雜性 之項目,或涉及合併財務報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請詳附註五說明。
  • (三)合併基礎
  • 1.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 (1)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主體包含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子公司指受合併公 司控制之個體,當合併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該個體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 動報酬享有權利,且透過對該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合併公司 即控制該個體。子公司自合併公司取得控制力之日起納入合併財務報告,於 喪失控制之日起終止合併。
    • (2)合併公司間之重大交易、餘額及未實現損益業已銷除。子公司之會計政策已 作必要之調整,與合併公司採用之政策一致。
    • (3)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各組成部分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綜合損益 總額亦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因而導致非控制權益發生虧損 餘額。
    • (4)對子公司持股之變動若未導致喪失控制(與非控制權益之交易),係作為權益 交易處理,視為與業主間進行之交易。非控制權益之調整金額與所支付或收 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直接認列為權益。
    • (5)當合併公司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對前子公司之剩餘投資係按公允價值重新 衡量,並作為原始認列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或原始認列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 之成本,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之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於先前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與合併公司若直接處分相 關資產或負債之基礎相同,亦即如先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 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將被重分類為損益,則當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 將該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為損益。
  •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如下:
持股或出資比例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本公司 CANCAP 健康食品之製造 88.43% 88.43%
PHARMACEUTICAL LTD. 及銷售
本公司 SUNETIC BIOTECH INC. 投資事業 83.25% 76.06%

持股或出資比例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本公司 UNIVERSAL
NEXT
投資事業 100.00% 100.00%
TECHNOLOGIES INC.
本公司 杏力醫療器材生技股 醫療包材之製造 100.00% 100.00%
份有限公司 及銷售
本公司 杏國新藥股份有限公司 新藥及生物技術 47.17% 44.26%
服務業
杏國新藥股份有 SynCore 新藥研發及生物 47.17% 44.26%
限公司 Biotechnology 技術服務業
Europe GmbH
SUNETIC 杏輝天力(杭州)藥業有 原料、藥劑等之 83.25% 76.06%
BIOTECH INC. 限公司 產銷業務
杏輝天力(杭州) 和田天力沙生藥物開發 沙生藥物之科學 75.76% 69.21%
藥業有限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 研究及產銷業務
杏輝天力(杭州) 杭州維存保健食品有限 健康食品及化妝 83.25% 76.06%
藥業有限公司 公司 品之銷售

合併公司已於民國104年6月22日完成德國子公司SynCore Biptechnology Europe GmbH之設立登記,並自該取得控制力之日於民國104年度第2季納入合 併財務報告編制主體。

  • 3.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
  • 4.子公司會計期間不同之調整及處理方式:無。

5.重大限制:無。

6.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發行證券之內容:無。

7.具重大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資訊:

非控制權益所持股權及表決權比例

主 要 營 業 場 所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杏國新藥股份有限公司 52.83% 55.74%
SUNETIC BIOTECH INC. 西 16.75% 23.94%
分配予非控制權益之損益
105年度 104年度
杏國新藥股份有限公司 \$
(
)
\$
90,546
(
101,541
)
SUNETIC BIOTECH INC. (不含子公司之非控制權益) 8,881 3,905
其他 947 155
\$
(
)
\$
80,718
(
97,481
)

子公司名稱 105年 12月 31日 104年 12月 31日
杏國新藥股份有限公司 \$ 510,502 \$
469,819
SUNETIC BIOTECH INC.
(不含子公司之非控制權益)
169,939 262,187
其他 9,885 9,513

\$ 690,326 \$
741,519

上列子公司主要營業場所及註冊之國家資訊請參閱附註十三附表四。

各子公司之彙總性財務資訊以公司間交易銷除前之金額列示如下:

(1)資產負債表

杏國新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項 目 105年 12月 31日 104年 12月 31日
流動資產 \$ 747,881 \$ 471,859
非流動資產 366,932 555,408
流動負債 ( 49,207
)
( 45,245
)
非流動負債 ( 99,249
)
( 139,213
)

\$ 966,357 \$ 842,809
權益歸屬於:
本公司權益 \$ 455,855 \$ 372,990
非控制權益 510,502 469,819
\$ 966,357 \$ 842,809

SUNETIC BIOTECH INC.及其子公司

項 目 105年 12月 31日 104年 12月 31日
流動資產 \$ 349,961 \$
474,270
非流動資產 745,922 714,697
流動負債 ( 55,356
)
(
66,965
)
非流動負債 ( 16,738
)
(
16,268
)

\$ 1,023,789 \$
1,105,734
權益歸屬於:
本公司權益 \$ 844,693 \$
834,386
非控制權益 169,952 262,624
子公司之非控制權益 9,144 8,724
\$ 1,023,789 \$
1,105,734

(2)綜合損益表

杏國新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項 目 105年度 104年度
營業收入 \$ 6,898 \$ 15,462
本期淨損 (
\$
162,239 ) (
\$
182,156
)
其他綜合損益 ( 58,350
)
128,234
綜合損益總額 (
\$
220,589 ) (
\$
53,922
)
淨損歸屬於:
本公司權益 (
\$
71,693 ) (
\$
80,615
)
非控制權益 ( 90,546 ) ( 101,541
)
(
\$
162,239 ) (
\$
182,156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本公司權益 (
\$
98,476
)
(
\$
23,864
)
非控制權益 ( 122,113
)
( 30,058
)
(
\$
220,589
)
(
\$
53,922
)

SUNETIC BIOTECH INC.及其子公司

項 目 105年度 104年度
營業收入 \$ 290,799 \$ 271,910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 40,986 \$ 15,780
非控制權益淨利 1,132 ( 32
)
本期淨利 \$ 42,118 \$ 15,748
其他綜合損益 ( 85,747 ) ( 21,244
)
綜合損益總額 (
\$
43,629 ) (
\$
5,496
)
淨利歸屬於:
本公司權益 \$ 32,529 \$ 12,002
非控制權益 8,457 3,778
子公司之非控制權益 1,132 ( 32
)
\$ 42,118 \$ 15,748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本公司權益 (
\$
33,420 ) (
\$
4,027
)
非控制權益 ( 10,629 ) ( 1,268
)
子公司之非控制權益 420 ( 201
)
(
\$
43,629 ) (
\$
5,496
)
項 目 105年度 104年度
營業活動 (
\$
195,088 ) (
\$
156,033
)
投資活動 158,511 ( 121,574
)
籌資活動 310,702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46
)
63
淨現金流入(出) \$ 274,079 (
\$
277,544
)
支付予非控制權益之股利 \$ - \$ -

杏國新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項 目 105 年度 104 年度
營業活動 \$ 65,747 \$ 124,498
投資活動 ( 63,859
)
( 251,015
)
籌資活動 ( 38,316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27,116 ) ( 8,063
)
淨現金流出 (
\$
63,544 ) (
\$
134,580
)
支付予非控制權益之股利 \$ 6,419 \$ -

SUNETIC BIOTECH INC.及其子公司

(四)外 幣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報導期間結束日(以下簡稱報 導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其兌換損益係指期初 以功能性貨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調整當期之有效利息及付款後之金額,與依 外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按報導日匯率換算金額間之差異。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 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重新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 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不再重新換算。除以公允 價值變動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外,餘認列為當年度損益。

2.國外營運機構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合併公司國外營運機構(包含營運所在國家或使 用之貨幣與本公司不同之子公司、關聯企業或分公司)之資產及負債以每一資 產負債表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所產 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權益項下之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

在處分國外營運機構並構成對該國外營運機構喪失控制、聯合控制或重大 影響時,所有與該國外營運機構相關之權益將重分類為損益。

在部分處分包含於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未構成對該子公司喪失控制時, 係按比例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兌換差額併入權益交易計算,但不認列 為損益。在其他任何部分處分國外營運機構之情況下,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 累計兌換差額則按處分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 (五)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 1.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
    • (1) 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變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將變現者。
    • (4)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用以交換、清償負債或 受到其他限制者除外。

合併公司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 2.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
  • (1) 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 須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清償者。
  • (4)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延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清償者,不影響其分 類。

合併公司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約當現金係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 動性之定期存單及投資,係用於滿足短期現金承諾。

(七)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合併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原始認列時,係依公允價值衡量。原始認列時,直接可 歸屬於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除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 融負債外)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應從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公允價值加計或 減除。直接可歸屬於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 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1.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備供 出售金融資產、放款及應收款。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係指持有供交易或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持有 供交易之金融資產,係因其取得或發生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或再買回。 持有供交易金融資產以外之金融資產,合併公司於下列情況之一,於原始 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A.消除或重大減少因採用不同基礎衡量資產或負債並認列相關之利益及損 失,而產生之衡量或認列不一致。

B.金融資產係以公允價值基礎評估績效。

C.混合工具含嵌入式衍生工具。

此類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衡量,交易成本於發生時認 列為損益;後續評價按公允價值衡量,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包含相關 股利收入及利息收入)認列為損益,並認列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綜合 損益表項目。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此類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之權益投資,則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認列於「以成本衡 量之金融資產」。

(2)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此類金融資產係指定為備供出售或非屬其他類別之非衍生金融資產。 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按公 允價值衡量,除減損損失、按有效利率法計算之利息收入、股利收入及貨 幣性金融資產外幣兌換損益認列於損益外,其餘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為其 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權益項下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除列時, 將權益項下之利益或損失累計金額重分類至損益,並列於營業外收入及支 出項下之綜合損益表項目。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 日會計處理。

此類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之權益投資,則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列於「以成本衡量之 金融資產」。

債券投資之利息收入列為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收入項目。

(3)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款金額之 金融資產,包括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無活絡市場之債券 投資。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 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惟短期應收款項之利息認 列因不具重大性除外。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 計處理。

利息收入列為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收入項目。 (4)金融資產之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合併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 表日評估其他金融資產是否有減損之客觀證據,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 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 流量受損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當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 利益與損失金額重分類為損益。

按攤銷後成本認列之金融資產,如應收帳款及其他,該資產經個別評 估未有減損後,另再集體評估減損。應收款集體存在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 包含合併公司過去收款經驗、集體超過平均授信期間之延遲付款增加情況, 以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可觀察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等。

按攤銷後成本認列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 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原先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迴轉並認列為損 益。任何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 積於其他權益項目之項下。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若能客 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後發生之事項,則予以迴轉並認列為損益。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於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少,且該減 少客觀地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相連結,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直接或 藉由調整備抵帳戶予以迴轉認列損益,惟該迴轉不得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超過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減損損失及回升列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項目。 (5)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或已移轉金 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 金融資產除列。

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加計已認列於其他綜 合損益之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 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合併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 合約。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 認列。

(2)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此類金融負債係指持有供交易或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負債。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係因其取得或發生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或 再買回。持有供交易金融資產以外之金融負債,合併公司於下列情況之一, 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A.消除或重大減少因採用不同基礎衡量資產或負債並認列相關之利益及損 失,而產生之衡量或認列不一致。
  • B.金融負債係以公允價值基礎評估績效。
  • C.混合工具含嵌入式衍生工具。

此類金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衡量,交易成本於發生時認 列為損益;後續評價按公允價值衡量,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包含相關 利息支出)認列為損益,列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項 目。

(3)其他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包 括長短期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 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未資 本化為資產成本之利息費用列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財務成本項目。

(4)金融負債之除列

合併公司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除列金 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之非現 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列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 其他利益及損失項目。

(八)存貨

採永續盤存制,以取得時之成本為入帳基礎,存貨包括商品、原料、物料、 在製品及製成品,成本之計算採加權平均法。存貨之衡量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 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以個別項目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 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後之餘額。生物資產收成 之農產品,以收成點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衡量。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則認列為 當期之銷貨成本。

(九)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合併公司具有重大影響,但非屬子公司或合資權益之企業。

合併公司對投資關聯企業係採用權益法。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原始依成 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係隨合併公司所享有之關聯企業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 份額與利潤分配而增減。

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合併公司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股比例發生變 動,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 之投資。惟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或取得致使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減少者,於 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按減少比例重分類,其會計處理 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前項調 整如應借記資本公積,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足時,其差 額借記保留盈餘。

當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之權益(包括 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及實質上屬於合併公司對該關聯企業淨投資組 成部分之其他長期權益)時,即停止認列進一步之損失。合併公司僅於發生法定 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關聯企業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及負債。

取得成本超過合併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 值份額之數額列為商譽,該商譽係包含於該投資之帳面金額且不得攤銷;合併公 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超過取得成本之數 額列為當期收益。

合併公司於評估減損時,係將投資之整體帳面金額(含商譽)視為單一資產 比較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進行減損測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亦屬於投資帳面 金額之一部分。減損損失之任何迴轉,於該投資之可回收金額後續增加之範圍內 予以認列。

合併公司於喪失重大影響之日以公允價值衡量其對原關聯企業之剩餘投資, 剩餘投資之公允價值及任何處分價款與喪失重大影響當日之投資帳面金額之差額 列入當期損益。此外,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所有金額, 其會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 同。

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逆流、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僅在與合併 公司對關聯企業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合併財務報告。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以取得成本衡量認列,並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後淨 額列示,前述成本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拆卸、移除及復原其所在地點之成 本及因未完工程所產生之必要利息支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各項組成若屬重 大,則單獨提列折舊,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除土地不提列折舊外,其它按估計 耐用年限以直線法計提折舊,各項資產之估計耐用年數如下:

房屋及建築 5~55 年
機器設備 1~10 年
運輸設備 3~8 年
辦公設備 1~15 年
其他設備 2~10 年

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項目須被定期重置,則將該項目視為個別 資產並以特定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分別認列。該等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依 規定予以除列。重大檢修成本若符合認列條件,視為替換成本而認列為廠房及設 備帳面金額之一部分,其他修理及維護支出則認列為損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項目或任一重要組成部分於原始認列後,若予以處分 或預期未來不會因使用或處分而有經濟效益之流入,則予以除列。於除列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金額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 並且認列於當期損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於每一財務年度終了時評 估,若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或資產所包含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形態 已有重大變動,則自該變動發生日起視為會計估計變動處理。

(十一)無形資產

1.非內部產生之無形資產-確定耐用年限

政府捐助所取得之無形資產按公平價值認列,無形資產原始認列時以取得 成本衡量。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作為帳面價值。 無形資產依估計耐用年限攤銷方式如下:

(1)電腦軟體成本:按1~10年以直線法攤銷。

(2)專門技術:按5~20年以直線法攤銷。

(3)授權金:按專利權註冊之法定年限或合約年限孰短者,以直線法攤銷。

每年至少於財務年度結束日時檢視無形資產之殘值、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 若有變動,則推延適用會計估計變動。

2.內部產生之無形資產-研究與發展-非確定耐用年限

  • (1)研究階段之支出除於企業合併認列為商譽或無形資產者外,於發生時即認列 為費用。
  • (2)合併公司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開始認列內部計畫發展階段之無形資產: A.已完成該無形資產之技術可行性,將使該無形資產可供使用或出售。
  • B.意圖完成該無形資產,並加以使用或出售。
  • C.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
  • D.無形資產很有可能產生未來之經濟效益。
  • E.具充足之技術、財務及其他資源完成此項發展計畫。
  • F.歸屬於該無形資產發展階段之支出,能可靠衡量。
  • (3)已資本化之發展階段無形資產,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 額作為帳面價值。屬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不得攤銷。
  • (4)每年於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事件及情況繼續證明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 資產之耐用年限仍屬非確定。耐用年限由非確定改為有限時,視為會計估計 變動。

3.除列

除列無形資產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金額,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 間之差額,並且認列於當期損益。

(十二)非金融資產之減損

合併公司就存貨、建造合約產生之資產、遞延所得稅資產、員工福利產生之 資產、分類為待出售之非流動資產及生物資產以外之非金融資產,於每一報導期 間結束日評估是否發生減損,並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若無法 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則合併公司估計該項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 收金額以評估減損。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 孰高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將該個別資 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整減少至可回收金額,並認列減損損失。減損損 失立即認列於當期損益。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重新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商譽以外之非金 融資產於以前年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若用以決定可回收金 額之估計有任何改變,則迴轉減損損失,以增加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 金額至其可回收金額,惟不超過若以前年度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未認列減 損損失之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商譽、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及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每年定期進行 減損測試,並就可回收金額低於帳面金額之部分,認列減損損失。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應分攤至合併公司預期可自合併綜 效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若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 低於其帳面金額,減損損失係先就已分攤至該現金產生單位之商譽,減少其帳面 金額,次就該單位內各資產之帳面金額等比例分攤至各資產。已認列之商譽減損 損失,不得於後續期間迴轉。

(十三)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 包含保固、除役負債、重組、虧損性合約及併購交易產生之或有 負債及銷貨退回及折讓之估計等 )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法定或推定義務,很 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時 認列。負債準備之衡量係以資產負債表日清償該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現值衡 量,折現率採用反映目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之評估之稅前折現 率,折現之攤銷認列為利息費用。未來營運損失不得認列負債準備。

(十四)員工福利

1.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 2.退休金

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將應提撥之退休金數額 認列為費用。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含服務成本、淨利息及再衡量數)係 採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服務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於發生時 認列為員工福利費用。再衡量數於發生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列入保留盈 餘,後續期間不重分類至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係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提撥短絀(剩餘)。淨確定 福利資產不得超過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可減少未來提撥金之現值。

3.其他長期員工福利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與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會計處理相同,惟相關再衡量數 係認列於損益。

4.離職福利

合併公司於不再能撤銷離職福利之要約或認列相關重組成本時(孰早者) 認列離職福利負債。

(十五)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之 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外,餘認列於損益。

  • 2.當期所得稅根據合併公司營運及產生應課稅所得之所在國家,採用在資產負債 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管理階層就適用所得稅相關法規定期 評估所得稅申報之狀況,並在適用情況下根據預期須向稅捐機關支付之稅款估 列所得稅負債。未分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徵10%之所得稅,俟盈餘產生年度之次 年度於股東會通過盈餘分派案後,始就實際盈餘之分派情形,認列10%之未分配 盈餘所得稅費用。
  • 3.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負債表之 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源自於原始認列之商譽所產生之遞延所得 稅負債則不予認列,若遞延所得稅源自於交易(不包括企業合併)中對資產或負 債之原始認列,且在交易當時未影響會計利潤或課稅所得(課稅損失),則不予 認列。若投資子公司產生之暫時性差異,合併公司可以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 時點,且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則不予認列。遞延所 得稅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並於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預期適用之稅率(及稅法)為準。
  • 4.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很有可 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新評估未 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 5.當有法定執行權將所認列之當期所得稅資產及負債金額互抵且有意圖以淨額基 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 互抵;當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遞延所得 稅資產及負債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同一納稅主體、或不同納稅主體產 生但各主體意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遞延所得 稅資產及負債互抵。

(十六)收入認列

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計之客戶退貨、折扣及 其他類似之折讓。銷貨退回及折讓係依據以往經驗及其他攸關因素合理估計未來 之退貨及折讓金額提列。

1.商品銷售

銷售商品係於下列條件完全滿足時認列收入:

  • (1)合併公司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移轉予買方。
  • (2)合併公司對於已經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
  • (3)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 (4)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
  • (5)與交易有關之已發生或將發生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去料加工時,加工產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並未移轉,故去料時不作銷 貨處理;銷售商品收入係於商品交付且法定所有權移轉時認列。

2.權利金

權利金收入係於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且收入金額 能可靠衡量時,依相關協議之實質條件,以應計基礎認列。權利金按時間基礎 決定者,係於協議期間內按直線基礎認列收入。依照生產、銷售或其他衡量方 法決定之權利金協議,依協議條款認列收入。

(十七)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之借款成本,係作為該資產 成本之一部分,直到該資產達到預定使用或出售狀態之幾乎所有必要活動已完成 為止。

特定借款如於符合要件之資本支出發生前進行暫時投資而賺取之投資收入, 係自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中減除。

除上述外,所有其他借款成本係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損益。

(十八)租賃

合併公司未移轉租賃標的物所有權之實質全部風險及報酬之租賃,分類為營 業租賃。因安排營業租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作為租賃資產帳面金額之加項, 並於租期以與租金收入相同基礎認列。或有租金則於租金賺得之期間認列為收 入。

(十九)政府補助

政府補助於可合理確信企業將遵循政府補助所附加之條件,且將可收到該項 補助時,按公允價值認列。若政府補助之性質係補償合併公司發生之費用,則在 相關費用發生期間依有系統之基礎將政府補助認列為當期損益。與不動產、廠房 及設備有關之政府補助,做為該資產帳面價值之減項,於資產耐用年限內透過折 舊費用之減少將補助認列於損益。

(二十)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基本 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 外普通股股數計算。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 及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合併公司於採用附註四所述之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資產及負債 帳面金額之相關資訊,管理階層必須作出相關之判斷、估計及假設。估計及相關假設 係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視為攸關之因素,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估計與基本假設係持續予以檢視。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期,則於會計估計修正 當期認列。若會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期及未來期間,則於估計修正當期及未來期 間認列。

合併公司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所作會計政策採用之重要判斷、重要會計估計 及假設如下:

(一)會計政策採用之重要判斷

合併公司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決定個別金融資產-權益投資是否發生 減損,於作此項決定時需重大判斷。合併公司評估個別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 其成本的時間及金額,以及被投資者之財務健全情況和短期業務前景,包括產業 及部門績效、技術變遷以及營運及融資現金流量等因素。當個別權益投資公允價 值低於其成本之情況係屬大幅度或持久性時,截至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止合併 公司將遭受額外損失金額最高為 97,095 仟元,對於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者,將自其認列累計公允價值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轉列於當期損益。對於分類 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者,將於當期損益認列減損損失。

(二)重要會計估計及假設

1.應收帳款之估計減損

當有客觀證據顯示減損跡象時,合併公司以考量未來現金流量估計可能產生 之減損損失。減損損失之金額係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 融資產之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的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 期,可能會產生重大減損損失,截至民國105年12月31日止,合併公司認列應收帳 款可能減損之金額為6,733仟元。

2.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評價,故合併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 計決定資產負債表日存貨之淨變現價值。合併公司評估資產負債表日之存貨因正 常損耗、過時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截至 民國105年12月31日止,合併公司認列存貨可能減損之金額為74,377仟元。

3.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耐用年限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以直線法平均攤銷,合併公司定期評估不動產、廠房 及設備之耐用年限及殘值,如相關估計有重大改變時,則於改變當期及以後年 度調整。

4.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商譽除外)減損評估

資產減損評估過程中,合併公司需依賴主觀判斷並依據資產使用模式及產 業特性,決定特定資產群組之獨立現金流量、資產預計使用年數及未來可能產 生之收益與費損,任何由於經濟狀況之變遷或公司營運策略所產生之估計改 變,均可能在未來造成重大減損或迴轉已認列之損失。

5.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主要視未來能否有足夠之獲利或應課稅暫時性 差異而定。若未來實際產生之獲利少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大遞延所得稅資產 之迴轉,該等迴轉係於發生年度認列為損益。截至民國105年12月31日止,合併 公司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為32,942仟元。

6.收入認列

銷貨收入原則上係於獲利過程完成時認列。相關退貨及折讓負債準備係依 歷史經驗及其他已知原因估計可能發生之產品折讓與獎勵,於產品出售當期列 為銷貨收入之減項,合併公司定期檢視估計之合理性。截至民國105年12月31 日止,合併公司認列備抵銷貨退回及折讓為20,646仟元及銷貨折讓之短期負債 準備為16,667仟元。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 4,236 \$ 3,985
支票存款 5,959 6,778
活期存款 746,902 439,524
定期存款 337,823 466,719

\$ 1,094,920 \$ 917,006

合併公司民國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未有將現金及約當現金提供質押或 擔保之情形。

(二)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流動項目:
基金受益憑證 \$ 6,475 \$
6,47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185 153

\$ 6,660 \$
6,628
非流動項目:
國外上市公司股票 \$ 37,102 \$
126,668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53,333 111,669

\$ 90,435 \$
238,337

合併公司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未有將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提供作為 質押或擔保之情形。

(三)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流動:
原始到期日超過三個月之
定期存款 \$ 38,552 \$
99,900
利率區間 3.40%~3.60% 3.90%~4.60%
合併公司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未有將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供作為質押或擔保之情事。

(四)應收票據淨額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應收票據 \$ 145,668 \$
100,378
減:備抵呆帳 ( 1,063) ( 1,063)
應收票據淨額 \$ 144,605 \$
99,315

合併公司民國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未有將應收票據提供作為質押或擔保之 情形。

(五)應收帳款淨額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 430,499
\$
429,729
減:備抵銷貨退回及折讓 ( 20,646) ( 22,350)
備抵呆帳 ( 6,733) ( 10,431)
應收帳款淨額 \$ 403,120
\$
396,948

1.合併公司未逾期且未減損之應收帳款均符合依據歷史經驗及客戶目前財務狀況 分析所訂定之授信標準,平均授信期間為出貨後 30 天至 210 天。

2.已逾期但未減損之應收帳款帳齡分析如下: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逾期 60 天內 \$ 8,142 \$ 30,678
逾期 61~120 天 317 819
逾期 121~180 天 26 120
逾期 181 天以上 322 381
\$ 8,807 \$ 31,998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上開應收 帳款信用品質並未重大改變,評估認為尚未發生減損,應仍可回收其金額。 3.備抵呆帳變動:

105年度
期初餘額 \$ 11,494 \$ - \$ 11,494
本期迴轉減損損失 ( 113
)
- ( 113
)
本期沖銷數 ( 3,190
)
- ( 3,190
)
匯率影響數 ( 395
)
- ( 395
)
期末餘額 \$ 7,796 \$ - \$ 7,796
104年度
期初餘額 \$ 20,749 \$ - \$ 20,749
本期迴轉減損損失 ( 8,942 ) - ( 8,942
)
本期沖銷數 ( 17 ) - ( 17
)
匯率影響數 ( 296 ) - ( 296
)

截至民國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止,經判定已減損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認列 之備抵呆帳金額分別為7,796仟元及11,494仟元。所認列之減損損失為應收票據及 應收帳款帳面金額與預期清算回收金額現值之差額。

已減損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逾期 60 天內 \$ 1,108 \$ 2,265
逾期 61~120 天 490 715
逾期 121~180 天 65 154
逾期 181 天以上 5,070 7,297
\$ 6,733 \$ 10,431

4.合併公司民國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未有將應收帳款提供質押或擔保之情形。 (六)其他應收款淨額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流動
應收利息 \$ 1,180
\$
1,561
應收退稅款 4,053 2,496
出售原物料款 - 40,575
政府補助收入 - 2,429
其他 5,152 5,958
減:備抵呆帳 ( -) ( -)
其他應收款淨額 \$ 10,385
\$
53,019

(七)存貨及銷貨成本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 863 5,236
\$
製 成 品 266,805 243,107
在 製 品 109,880 160,266
267,795 310,577
40,598 51,743
685,941 770,929
減:備抵跌價損失 ( 74,377) (
73,370)
\$ 611,564 \$
697,559

1.當期認列為銷貨成本之存貨相關(損)益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已出售存貨成本 \$ 1,327,499
\$
1,357,272
存貨跌價損失 2,403 19,825
存貨報廢損失 14,856 24,057

( 1,160)
(
6)
營業成本合計 \$ 1,343,598
\$
1,401,148

2.合併公司民國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未有將存貨提供質押或擔保之情形。 (八)預付款項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預付貨款 \$
21,849
\$
20,887
留抵稅額 14,376 10,341
用品盤存 6,932 7,531
其他預付款 7,395 7,702

\$
50,552
\$
46,461

(九)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國外未上市(櫃)特別股
PHYTOCEUTICA INC. \$ 4,844 \$
4,844
MACUCLEAR,INC. 36,409 33,618
41,253 38,462
減:累計減損 ( 41,253) ( 38,462)

\$ - \$
-
    1. 合併公司對於上列公司之特別股投資因無活絡市場公開交易,且無法取得足夠 之類似公司之產業資訊及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財務資訊,因此無法合理可靠衡量 該些標的之公允價值,因此分類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 合併公司投資 PHYTOCEUTICA INC.之特別股,其主要發行條件除股利及剩餘財 產分派優先於普通股外,不具普通股之其他權利。
    1. 合併公司投資 MacuCLEAR,Inc.之特別股,其主要發行條件除股利及剩餘財產 分派優先於普通股外,與普通股相同。
    1. 合併公司於民國 105年及 104年度對 MacuCLEAR,INC.之特別股進行減損評估, 評估結果提列之減損損失金額分別為 2,791 仟元及 3,419 仟元。
    1. 合併公司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質押 之情形。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未完工程及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其他設備 待驗設備

105.1.1餘額 \$
694,796
\$ 2,360,514 \$
1,299,211
\$
280,134
\$
264,818
\$ 4,899,473

- 27,655 47,287 8,476 125,528 208,946

- ( 349) ( 44,100) ( 5,864) ( 333) ( 50,646)
重 分 類 10,738 85,391 13,391 713 ( 103,217) 7,016
外 幣 兌換 差額 之影 響 - ( 42,594) ( 14,361) ( 4,216) ( 17,798) ( 78,969)
105.12.31餘額 \$
705,534
\$ 2,430,617 \$
1,301,428
\$
279,243
\$
268,998
\$ 4,985,820
折舊及減損
105.1.1餘額 \$
-
\$ 565,844 \$
777,337
\$
169,668
\$
-
\$ 1,512,849
本期折舊 - 75,632 83,164 23,069 - 181,865

- ( 100) ( 38,907) ( 4,614) - ( 43,621)
外 幣 兌換 差額 之影 響 - ( 11,165) ( 8,783) ( 3,039) - ( 22,987)
105.12.31餘額 \$
-
\$ 630,211 \$
812,811
\$
185,084
\$
-
\$ 1,628,106

104.1.1餘額 \$
675,070
\$ 2,343,005 \$
1,171,166
\$
274,997
\$
197,187
\$ 4,661,425

19,726 18,425 49,975 12,220 183,382 283,728

- ( -) ( 11,146) ( 5,341) ( 590) ( 17,077)
重 分 類 - 9,760 106,530 314
(
113,703) 2,901
外 幣 兌換 差額 之影 響 - ( 10,676) ( 17,314) ( 2,056) ( 1,458)( 31,504)
104.12.31餘額 \$
694,796
\$ 2,360,514 \$
1,299,211 \$
280,134 \$
264,818
\$ 4,899,473
折舊及減損
104.1.1餘額 \$
-
\$ 495,538 \$
718,408 \$
151,975 \$
-
\$ 1,365,921
本期折舊 - 72,764 84,971 24,572 - 182,307

- ( -) ( 10,856) ( 5,365) - ( 16,221)
外 幣 兌換 差額 之影 響 - ( 2,458) ( 15,186) ( 1,514) - ( 19,158)
104.12.31餘額 \$
-
\$ 565,844 \$
777,337
\$
169,668
\$
-
\$ 1,512,849
帳面金額
105.12.31 \$
705,534
\$ 1,800,406 \$
488,617
\$
94,159
\$
268,998
\$ 3,357,714
104.12.31 \$
694,796
\$ 1,794,670 \$
521,874
\$
110,466
\$
264,818
\$ 3,386,624

1.上述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合併公司已提供作為長、短期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之情 形,請詳附註八。

  • 2.截止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合併公司為整體廠區規劃,陸續向非關 係人取得毗鄰合併公司依法限制不得辦理過戶登記為合併公司名義之農業用地, 土地原始取得成本分別為 13,642 仟元及 58,497 仟元,取得後指定過戶登記予關 係人游淑斐小姐。惟為確保合併公司之權益,已將該土地之抵押權設定權利人為 合併公司。
  • 3.合併公司依擴廠計劃於民國 104 年 7 月經宜蘭縣政府核准上述宜蘭縣冬山鄉中山 段 264 地號等十六筆土地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並依規定繳納農業用地變更 回饋金 2,021 仟元及土地增值稅費等 8,717 仟元,業於民國 105 年 4 月已完成土 地地目變更登記在案。
  • (十一)無形資產
商標權 電腦軟體成本 專門技術
原始成本
105.1.1餘額 \$ 2,847 \$ 56,295 \$ 349,335 \$ 408,477

45 11,892 - 11,937

( 49) ( 146) ( -) ( 195)
重 分 類 - 4,591 - 4,591
外幣兌換差額之影響 ( 216) - - ( 216)
105.12.31餘額 \$ 2,627 \$ 72,632 \$ 349,335 \$ 424,594
累計攤提及減損
105.1.1餘額 \$ 2,696 \$ 20,077 \$ 50,776 \$ 73,549
本期攤銷 24 9,265 38,219 47,508

( 49) ( 146) - ( 195)
本期減損迴轉 - - ( 68) ( 68)
外幣兌換差額之影響 ( 203) - - ( 203)
105.12.31餘額 \$ 2,468 \$ 29,196 \$ 88,927 \$ 120,591
原始成本
104.1.1餘額 \$ 2,776 \$ 52,989 \$ 174,242 \$ 230,007

125 4,322 175,093 179,540

- ( 1,016) - ( 1,016)
外幣兌換差額之影響 ( 54) - - ( 54)
104.12.31餘額 \$ 2,847 \$ 56,295 \$ 349,335 \$ 408,477
商標權 電腦軟體成本 專門技術
累計攤提及減損
104.1.1餘額 \$ 2,734 \$ 11,542 \$ 30,078 \$ 44,354
本期攤銷 15 9,550 20,766 30,331

- ( 1,016) - ( 1,016)
本期減損迴轉 - - ( 68) ( 68)
外幣兌換差額之影響 ( 53) 1 - ( 52)
104.12.31餘額 \$ 2,696 \$ 20,077 \$ 50,776 \$ 73,549
帳面金額
105.12.31 \$ 159 \$ 43,436 \$ 260,408 \$ 304,003
104.12.31 \$ 151 \$ 36,218 \$ 298,559 \$ 334,928
  • 1.上述專門技術主要係由國家衛生研究院授權予合併公司及取得德國 Medigene 公 司專利之支出,主要用於抗癌新藥之研發。
  • 2.子公司杏輝天力(杭州)藥業有限公司於民國 102 年 1 月間與北京大學共有蓯蓉 總(廿甘)之原料、新藥證書及相關專利許可等於中國大陸地區之權利讓與出 售。依合約約定,杏輝天力(杭州)藥業有限公司仍保留中國大陸地區非藥產品 製造及銷售與藥品出口權利。售價含稅價格為人民幣 55,000 仟元,應收款項分 次於簽約後二年內收取,已於民國 104 年度完成款項之收取。

(十二)長期預付租金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土地使用權 \$
24,512
\$
27,244
  • 1.合併公司與中國大陸國土資源部簽約,自民國 92 年起陸續取得余杭經濟開發區 及喀孜那克開發區之土地使用權作為興建廠房及耕研基地之用途,使用期間為 50 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額為人民幣 7,544 仟元。
  • 2.上述土地使用權合併公司已提供作為長、短期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之情形,請 詳附註八。

(十三)短期借款

105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借款 \$ 300,000 1.03%~1.05%
擔保借款 12,000 1.42%
合計 \$ 312,000

104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借款 \$ 320,000 1.10%~1.50%
擔保借款 6,000 1.58%~1.59%
合計 \$ 326,000

上述短期借款,合併公司已提供部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作為借款之擔保, 請參閱附註八說明。

(十四)長期借款及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擔保銀行借款 \$ 723,494 \$ 844,415
無擔保銀行借款 530,000 250,000
1,253,494 1,094,415
減:一年內到期部份 ( 41,145 ) ( )
40,914
\$ 1,212,349 \$ 1,053,501
利率區間 1.019%~1.800% 1.150%~1.930%

上述長期借款,合併公司已提供部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作為借款之擔保, 請參閱附註八說明。

(十五)長期應付款及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合併公司與德國Medigene公司於民國104年12月間修訂癌症新藥EndoTAG相關 授權合約,由合併公司取得該項技術及衍生適應症等之全部權益。該合約修訂所 應支付之價金,請參閱附註九(四),除新藥(SB05)獲准上市後之授權金外,尚未 支付之款項如下:

105 年 12 月 31 日
長 期 應 付 款 總 額 未來財務費用 長期應付款現值
流動
不超過 1 年 \$
33,900 \$
- \$ 33,900
非流動
超過 1 年但不超過 5 年 101,700 2,451 99,249
\$
135,600 \$
2,451 \$ 133,149
104 年 12 月 31 日
長 期 應 付 款 總 額 未來財務費用 長期應付款現值
流動
不超過 1 年 \$
35,880 \$
- \$ 35,880
非流動
超過 1 年但不超過 5 年 143,520 4,307 139,213
\$
179,400 \$
4,307 \$ 175,093

(十六)退休金

1.確定提撥計畫

  • (1)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 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6%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之個 人專戶;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於民國105年及104年度依照確定提撥計畫中明 定比例應提撥之金額已於合併綜合損益表認列費用總額分別為18,413仟元 及18,410仟元。
  • (2)境外子公司之職工退休金辦法,對於員工退休金係採確定提撥制,係依據當 地政府規定之退休辦法,依當地雇員工資提撥養老保險金或退職金準備。該 等公司除年度提撥外,無進一步義務。民國105年及104年度境外子公司依當 地法令規定所提列之退休金費用分別為9,944仟元及10,251仟元。
  • 2.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所適用我國「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係屬確定 退休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工 資計算。本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2%提撥員工退休基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 金監督委員會以該等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年度終了前,估算勞工 退休金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達到退休條件之勞工,次年度3月底前 將一次提撥其差額。

(1)合併公司因確定福利計畫所產生之義務列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金額如下: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189,828 \$ 206,493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79,408 ) ( 56,982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110,420 \$ 149,511

(2)淨確定福利負債變動如下:

105年度
確定福利 計畫資產

義務現值 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負債
105年1月1日餘額 \$ 206,493 (\$ 56,982
) \$
149,511
服務成本
當期服務成本 3,009 - 3,009
前期服務成本 ( 210 ) ( -
) (
210
)
利息費用(收入) 3,059 ( 843
)
2,216
認列於損益 5,858 ( 843
)
5,015
105年度
確定福利 計畫資產

義務現值 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負債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 - 327 327
精算(利益)損失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 279 - 279
財務假設變動 ( 11,717
) (
-
) (
11,717
)
經驗調整 ( 944
) (
-
) (
944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12,382
)
327 (
12,055
)
雇主提撥 -
(
21,910 ) (
21,910
)
福利支付 ( 9,163
)
- (
9,163
)
清償支付 ( 978
)
- (
978
)
105年12月31日餘額 \$ 189,828
(\$
79,408 ) \$
110,420
104年度
確定福利 計畫資產

義務現值 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負債
104年1月1日餘額 \$ 199,321
(\$
51,990 ) \$
147,331
服務成本
當期服務成本 3,208 - 3,208
利息費用(收入) 3,939
(
1,028
)
2,911
認列於損益 (
7,147
1,028
)
6,119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 (
-
351 ) (
351
)
精算(利益)損失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 249 - 249
財務假設變動 12,414 -
-
12,414
經驗調整 ( 8,604
)
(
8,604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4,059
351
)
3,708
雇主提撥 -
(
3,613 ) (
3,613
)
福利支付 ( )
4,034
- (
4,034
)
104年12月31日餘額
(3)民國105年及104年度確定福利計劃認列於損益之金額依功能別彙總如下:
\$ (\$
206,493
56,982 ) \$
149,511
105年度 104年度
營業成本 \$
2,613
\$ 2,861
推銷費用 1,381 1,559
管理費用 680 1,225
研發費用 341 474
\$
5,015
\$ 6,119

(4)合併公司因「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暴露於下列風險:

  • A.投資風險: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透過自行運用及委託經營方式,將勞工退 休基金分別投資於國內(外)權益證券與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等標的,惟合併 公司之計畫資產得分配金額係以不低於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而得 之收益。
  • B.利率風險:政府公債之利率下降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惟計劃資產之 債務投資報酬亦會隨之增加,兩者對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影響具有部分抵銷之 效果。
  • C.薪資風險: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劃成員之未來薪資。因此計劃 成員薪資之增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 (5)合併公司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衡量日之重大假設列 示如下: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折現率 1.50% 1.50%
薪資水準增加率 1.50% 2.00%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存續期間 11 年 13 年

A.對於未來死亡率之假設係依照台灣地區第五回經驗生命表。

B.若重大精算假設分別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在所有其他假設維持不變之情況 下,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減少)之金額如下:

105年12月31日
折現率1.50%
增加0.25% (\$ 5,517)
減少0.25% 5,749
薪資預期增加率1.50%
增加0.25% 5,735
減少0.25% ( 5,531)
離職率1.16%
預設離職率之110% ( 364)
預設離職率之90% 367

由於精算假設可能彼此相關,僅單一假設變動之可能性不大,故上述敏感 度分析可能無法反映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實際變動情形。

  • (6)合併公司預計於民國105年12月31日以後一年內提撥對確定福利計畫金額為 23,203仟元,分別係依勞動基準法,對符合適用該法退休條件之員工估算勞工 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不足以給付次一年度符合自請或強制退休條件之勞工應 領之退休金為19,590仟元,預計於民國106年3月底前一次提撥及民國105年度 每月依薪資總額2%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額為3,613仟元。
  • 3.合併公司之其他員工福利負債明細如下: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應付員工紅利 \$ 1,148 \$ 1,135
帶薪假負債 3,069 3,246
其他員工福利 13,817 13,327

\$ 18,034 \$ 17,708

(十七)普通股股本

本公司普通股期初與期末流通在外股數及金額調節如下:

105年度
股數(仟股) 金額
1月1日 161,271 \$
1,612,712
盈餘轉增資 6,451 64,509
12月31日 167,722 \$
1,677,221
104年度
股數(仟股) 金額
1月1日 161,271 \$ 1,612,712
12月31日 161,271 \$ 1,612,712
    1. 截至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 2,500,000 仟元,分為 250,000 仟股。
    1. 本公司於民國 105 年 6 月 21 日股東常會通過辦理盈餘轉增資 64,509 仟元,發 行股數 6,451 仟股每股面額 10 元,並於民國 105 年 7 月 22 日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核准在案,相關變更登記事項業於民國 105 年 9 月 29 日辦理完竣。

(十八)資本公積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發行溢價 \$
523,083
\$ 523,083
轉換公司債轉換溢價 190,611 190,611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
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87,426 104,637
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益變動數 355,793 381,429

\$
1,156,913
\$ 1,199,760

資本公積中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之溢額(包括以超過面額發行普通股 及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等)及受領贈與之部分得用以彌 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放現金股利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 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此外,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之權益變動數僅 得用以彌補虧損。

(十九)盈餘分配

1.依民國104年5月修正之公司法,股息及紅利之分派限於股東,員工非屬盈餘分 派之對象,本公司已於民國105年6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修正章程之盈餘分 派政策,並於章程中另外訂定員工酬勞之分派政策。員工及董監酬勞估列基礎 及實際配發情形,請參閱附註六(二十五)。

依修正後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規定,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 一切稅捐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就其餘額提存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 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 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 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 2.股利政策:本公司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資本支出預算、考量投資環 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 餘分配股東股息紅利,當年度所分配股東股息紅利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 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20%。
  • 3.法定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 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股本總額 25%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 4.特別盈餘公積:
  • (1)本公司分派盈餘時,依法令規定須就當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之其他權益項目借 方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使得分派,俟後其他權益項目借方餘額迴轉時,迴 轉金額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中。

  • (2)首次採用IFRSs時,依民國101年4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函提列之 特別盈餘公積,本公司嗣後如有因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資產時,就原提 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為可分配保留盈餘。

  • 5.本公司於民國105年6月21日及民國104年6月18日經股東常會通過民國104年及 103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及每股股利如下:
盈餘分配案 每股股利(元)
104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103年度
法定盈餘公積 \$
1,395 \$
16,340 \$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32,254 129,017 0.2 0.8
普通股股票股利 64,509 - 0.4 -
合計 \$
98,158 \$
145,357

6.本公司民國106年3月20日董事會擬議民國105年度盈餘分配案及每股股利如 下:

盈餘分配案 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
1,655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16,772 0.1

有關民國105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尚待民國106年6月20召開之股東常會決 議。

  • 7.有關董事會通過擬議及股東會決議之盈餘分派情形,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 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 (二十)其他權益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 備供出售金
財務報表換算 融資產未實
之 兌 換 差 額 現 ( 損 ) 益
105.1.1餘額 \$ 4,320 \$ 49,488 \$ 53,808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 64,888) - ( 64,888)
相關所得稅 11,031 - 11,031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
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 22) ( 26,761) ( 26,783)
105.12.31餘額 (\$ 49,559) \$ 22,727 (\$ 26,832)
104.1.1餘額 \$ 27,628 (\$ 7,235) \$ 20,393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 28,116) - ( 28,116)
相關所得稅 4,780 - 4,780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
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28 56,723 56,751
104.12.31餘額 \$ 4,320 \$ 49,488 \$ 53,808

(二十一)非控制權益


105年度 104年度
期初餘額 \$ 741,519 \$
774,313
歸屬予非控制權益之份額
本年度淨損 ( 80,718) ( 97,481)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所產
生之兌換差額 ( 19,685) ( 6,76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 31,543) 71,448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
與帳面價值差額 ( 81,591) -
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 168,763 -
非控制權益減少 ( 6,419) ( -)
期末餘額 \$ 690,326 \$
741,519
105 年度 104 年度
銷售收入 \$ 2,370,009 \$
2,450,377
權利金收入 - 9,223
技術服務收入 - 334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 236,498) (
272,533)

\$ 2,133,511 \$
2,187,401

(二十三)其他收入

105 年度 104 年度
利息收入-銀行存款 \$
3,823
\$
10,061
利息收入-其他 4,289 2,465
政府補助收入 17,170 30,075
租金收入 2,116 1,420
什項收入 30,462 30,929

\$
57,860
\$
74,950

1.合併公司於民國 100 年度與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簽訂「癌症新藥 SCB01A 開 發計畫書(臨床試驗 Phase I)」合約,並經(100)資案字第 1001002241 號函同意 最高補助 24,000 仟元。民國 105 年度及 104 年度因執行該計畫認列政府補助收 入分別為 4,610 仟元及 4,064 仟元。截至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尚未收取 之補助金額為 486 仟元(帳列其他流動資產項下)。

2.合併公司於民國 103 年度與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簽訂「抗癌新藥 SB05 臨床 三期試驗開發計畫-第一階段無形資產引進 IND 送件」合約,並經(103)資產字 第 1030000399 號函同意最高補助 42,920 仟元。民國 105 年度及 104 年度因執 行該計畫認列政府補助收入分別為 1,235 仟元及 18,680 仟元。截至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尚未收取之補助金額為 2,429 仟元(帳列其他流動資產項下)。

(二十四)其他利益及損失

105 年度 104 年度
外幣兌換(損)益 (
\$
1,715) \$ 10,133
處分固定資產(損)益 ( 1,829) 76
壞帳轉回利益 136 9,612
資產減損迴轉利益 68 68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2,791) ( 3,419)

( 313) ( 1,138)

(
\$
6,444) \$ 15,332

(二十五)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

105 年度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員工福利
薪資費用 \$
227,259
\$
311,210
\$
538,469
勞健保費用 17,175 24,149 41,324
退休金費用 15,412 17,960 33,372
其他用人費用 13,247 23,752 36,999
折舊費用 129,057 52,808 181,865
攤銷費用 1,134 76,339 77,473
\$
403,284
\$
506,218
\$
909,502
104 年度

屬 於 營 業 本 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員工福利
薪資費用 \$
240,341
\$
322,200
\$ 562,541
勞健保費用 16,847 25,599 42,446
退休金費用 15,268 19,512 34,780
其他用人費用 12,780 24,956 37,736
折舊費用 128,083 54,224 182,307
攤銷費用 2,137 42,688 44,825
\$
415,456
\$
489,179
\$ 904,635
  • 1.依民國104年5月修正後公司法及民國105年6月經股東會決議之修正章程,本公 司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監酬勞前之稅前利益分別提撥員工酬勞2%至8% 及董監酬勞以提撥5%為上限。
  • 2.本公司民國105年及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之估列業經董事會決議,其 員工酬勞與董監事酬勞提撥率均為3.2%及1.8%,估列金額分別於民國106年3 月20日及民國105年3月18日經董事會決議以現金方式配發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員工酬勞 董監酬勞 員工紅利 董監酬勞
決議配發金額 \$
1,148
\$ 645 \$ 1,070 \$ 602
年度財務報告認列金額 1,148 645 1,070 602
差異金額 \$
-
\$ - \$ - \$ -

年度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 一年度調整入帳。

3.有關本公司民國105年及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請至台灣證券 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二十六)財務成本

105 年度 104 年度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 \$
20,059
\$
20,674
長期應付款 1,740 -

\$
21,799
\$
20,674

(二十七)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組成部分:


105 年度 104 年度
當年度應負擔所得稅費用 \$
26,396
\$ 30,047
以前年度所得稅調整 804 1,690
與暫時性差異及虧損扣抵有關之遞延所得稅 2,049 ( 6,867
)
當年度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29,249
\$ 24,870

合併公司適用中華民國所得稅法之個體所適用之稅率為17%;中國地區子公 司所適用之稅率為25%;其他轄區所產生之稅額係依各相關轄區適用之稅率計 算。

2.與其他綜合損益相關之所得稅費用:

105 年度 104 年度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之兌換差額 \$
11,031
\$
4,780
  • 44 -

3.當年度會計所得與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調節如下:

105 年度 104 年度
稅前淨損按法定稅率計算之稅額 (\$ 15,639 ) (\$ 19,533
)
調整項目之稅額影響數:
計算課稅所得時不予計入項目之影響數 12,679 17,531
未分配盈餘加徵 - 1,852
其他所得稅負調整 29,356 30,197
遞延所得稅淨變動數 2,049 ( 6,867
)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於本期之調整 804 1,690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29,249 \$ 24,870

4.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合併公司將若干符合互抵條件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予以互抵,因暫時 性差異、虧損扣抵及投資抵減而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主要組成項目如 下:

105 年度
認列於其他 匯率影
年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響數 年底餘額
暫時性差異
遞延所得稅資產
員工福利 \$
10,862
(
\$
4,513
)
\$ - \$ - \$
6,349
銷貨退回及折讓 6,350 ( 15
)
- - 6,335
存貨趺價及呆滯損失 7,522 1,870 - - 9,392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 10,152 - 10,152
其他項目 504 210 - - 714
\$
25,238
(
\$
2,448
)
\$ 10,152 \$ - \$
32,942
遞延所得稅負債
土地增值稅 \$
32,939
\$ - \$ - \$ - \$
32,939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879 - ( 879
)
- -
其他項目 3,675 ( 400
)
- ( 261
)
3,014
\$
37,493
(
\$
400
)
(
\$
879 )( \$ 261
)
\$
35,953
104 年度
認列於其他 匯率影
年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響數 年底餘額
暫時性差異
遞延所得稅資產
員工福利 \$
11,038
(
\$
176
)
\$ - \$ - \$
10,862
銷貨退回及折讓 2,139 4,211 - - 6,350
存貨趺價及呆滯損失 3,656 3,866 - - 7,522
其他項目 1,955 ( 1,451 ) - - 504
\$
18,788
\$ 6,450 \$ - \$ - \$
25,238
遞延所得稅負債
土地增值稅 \$
32,939
\$ - \$ - \$ - \$
32,939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5,659 - ( 4,780 ) - 879
其他項目 4,166 ( 417
)
- ( 74
)
3,675
\$
42,764
(
\$
417
)
(
\$
4,780 )( \$ 74
)
\$
37,493

上述遞延所得稅負債,帳列「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項下。

5.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權益法投資損失 \$ 3,686 \$
2,105
成本法投資損失 823 823
虧損扣抵 131,865 103,979
其他 6,069 6,239
\$ 142,443 \$
113,146

6.未使用虧損扣抵相關資訊

截至民國105年12月31日止,合併子公司虧損扣抵相關資訊如下:

最後抵減年度 尚未扣抵餘額 尚未扣抵稅額
107 年度 \$ 2,141 \$
364
108 年度 10,616 1,805
109 年度 26,989 4,588
110 年度 24,975 4,246
111 年度 47,030 7,995
112 年度 102,070 17,352
113 年度 225,547 38,343
114 年度 172,275 29,287
115 年度 164,033 27,885
\$ 775,676 \$
131,865

7.本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內容如下: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22,140
\$ 20,295
86年度以前之未分配盈餘 2,427 2,427
87年度以後之未分配盈餘 66,805 136,363

105年度 104年度
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31,83% 28.19%
(預計) (實際)

依所得稅法規定,本公司分配屬於民國87年度(含)以後之盈餘時,除屬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股東外,其餘股東可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 算可獲得之股東可扣抵稅額。但依新修正之所得稅法第66條之6,屬中華民國境 內居住之個人股東其扣抵稅額比率予以減半,並自民國104年1月1日起分配盈餘 時開始適用。

由於本公司得分配予股東之可扣抵稅額,應以股利盈餘分配日之股東可扣 抵稅額帳戶餘額為計算基礎,因此民國105年度預計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可 能會因本公司依所得稅規定預計可能產生之各項可扣抵稅額與實際不同而須調 整。

8.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103年度。 (二十八)其他綜合損益

105 年度
所得稅費
稅前 用(利益) 稅後淨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 \$ 12,055 \$ - \$ 12,055
後續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
84,573
)
\$ 11,031 (
\$
73,542
)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
綜合損益之份額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22
)
- ( 22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58,304
)
- ( 58,304
)
( 142,899
)
11,031 ( 131,868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
130,844
)
\$ 11,031 (
\$
119,813
)
104 年度
所得稅費

稅前 用(利益) 稅後淨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 (
\$
3,708
)
\$ - (
\$
3,708
)
後續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
34,877
)
\$ 4,780 (
\$
30,097
)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
綜合損益之份額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28 - 28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128,171 - 128,171

93,322 4,780 98,102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89,614 \$ 4,780 \$ 94,394
(二十九)每股盈餘
105年度 104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權益持有人之本期淨利 \$ 16,545 \$ 13,952
本期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仟股) 167,722 167,722
基本每股盈餘(稅後)(元) \$ 0.10 \$ 0.08

本公司於民國105年6月21日股東會決議無償配股,並以民國105年9月7日為權 利分派基準日,上述民國104年度無償配股之影響業已追溯調整。

(三十)非現金交易

1.合併公司於民國105年及104年度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有關部份非現金交易情 形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08,946 \$
283,728
加:期初應付款項 9,087 8,742
減:期末應付款項 ( 7,414 ) ( 9,087
)
本期支付現金 \$ 210,619 \$
283,383

2.合併公司民國104年度取得無形資產僅有部分現金支付之投資活動如下﹕

104 年度
取得無形資產 \$ 179,540
加:期初應付款 116,050
減﹕期末應付款 ( 175,093)
本期支付現金 \$ 120,497
  • 3.合併公司民國104年度進行購置無形資產之投資活動,後續以長期應付款融資方式 支付款項。合併公司於民國105年度已支付部分款項33,435仟元。
  • 七、關係人交易

(一)與關係人之重大交易事項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係本公司之關係人)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 於合併時全數予以銷除,故未揭露於本附註。合併公司與其他關係人間之交易如 下:

1.商標及權利金

合併公司與其他關係人CANADA BIOTECH約定,就CANADA BIOTECH授權使用 之商標權,應按使用授權商標銷售產品金額之2%作為權利金並按季給付,每月 不得低於加幣3,000元,民國105年及104年度合併公司支付之權利金分別為873 仟元及915仟元,帳列「營業費用-推銷費用」項下。

2.其 他

本公司為整體廠區規劃陸續取得毗鄰本公司之農業用地。依法令規定由於 該等土地尚不得以本公司名義辦理登記為所有權人,故指定本公司關係人游淑 斐小姐為土地之名義持有人,請參閱附註六(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說 明。

(二)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對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成員當期之薪酬如下:

105 年度 104 年度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
32,290
\$
33,663

八、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下列資產業已提供作為短期借款及長期負債等之擔保品。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833,260
\$
1,893,935
長期預付租金 19,828 22,050

\$
1,853,088
\$
1,915,985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截至民國105年12月31日止,已於其他附註揭露事項外,合併公司之重大承諾及或 有事項如下:

(一)截至民國105年12月31日止,合併公司因取得經濟部科技研究發展專案業界開發產 業技術計畫之補助而開立之履約保證票據分別為9,965仟元及68,671仟元。

  • (二)合併公司於民國97年8月間與國家衛生研究院簽定專屬授權之抗癌新藥研發技術 移轉契約。依該授權約定,合併公司除需支付定額之授權金外,未來授權產品銷 售時,尚須依產品銷售金額支付一定比例之銷售權利金。
  • (三)合併公司於民國100年11月間與美國MacuCLEAR公司簽署技術授權合約,取得其治 療眼睛黃斑部病變新藥於亞洲及澳洲之處方、製造、行銷等專屬授權,未來授權 產品銷售時,須依產品銷售淨利支付一定比例之銷售權利金。
  • (四)合併公司於民國101年7月6日與德國Medigene公司簽訂癌症新藥EndoTAG-1(SB05) 第三期臨床試驗授權與合作開發契約。簽約後依合併公司營運策略,分次與德國 Medigene公司修訂部分合約內容,原始簽訂及後續修訂情形如下:
  • 1.原始簽訂時新藥(SB05)授權期間為藥品上市銷售滿十年或專利到期日(以二者 後到者為準)止。該期間內合併公司負責亞洲及紐、澳地區之第三期臨床試驗及 相關費用,並依試驗至新藥獲准上市前依各階段分期支付Medigene公司美金400 仟元至美金3,250仟元;新藥獲授權區域內國家核准上市時,依各國家別支付之 授權金額合計最高為美金3,000仟元;產品上市銷售時,Medigene公司依進貨成 本收取一定比例之銷售權利金。
  • 2.民國102年5月間,合併公司與Medigene公司新增部分授權內容,由合併公司取 得全球銷售EndoTAG-1之權利,並主導後續全球臨床試驗之進度及負責相關費 用;應行支付Medigene公司之費用,除原產品上市銷售時,依進貨成本支付一 定比例之銷售權利金外,依新藥獲准上市前各階段分期支付之金額修訂為美金 500仟元至美金9,750仟元;新藥獲准上市後,依新藥上市國家別支付之授權金 額最高為美金9,000仟元。
  • 3.民國104年12月間,合併公司與Medigene公司第一次修訂部分合約內容,由合併 公司取得EndoTAG技術平台之完整權利(包含開發原品項(SB05)及其不同之適應 症、新品項新適應症、新技術平台及新衍生品項等)。修訂後合併公司應行支付 Medigene公司之費用為產品(SB05)上市銷售時,依銷售淨額支付一定比例之銷 售權利金;新藥(SB05)獲准上市前除修訂時已支付之美金3,800仟元外,未來五 年再分期支付歐元5,000仟元;新藥(SB05)獲准上市後,依上市國家別支付最高 歐元4,000仟元之授權金。
  • (五)已簽約但尚未發生之重大資本支出: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00,019
\$
192,026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合併公司於民國106年1月3日動撥台灣銀行擔保長期借款融資額度80,000仟 元。

十二、其他:

(一)資本風險管理

由於合併公司須維持大量資本,以支應擴建及提升廠房及設備所需。因此 合併公司之資本管理係以確保具有必要之財務資源及營運計畫,以支應未來十 二個月所需之營運資金、資本支出、研究發展費用、債務償還及股利支出等需 求。

合併公司主要管理階層每季重新檢視集團資本結構,其檢視內容包括考量 各類資本之成本及相關風險。合併公司依據主要管理階層之建議,將藉由支付 股利、發行新股、買回股份及發行新債或償付舊債等方式平衡其整體資本結 構。

(二)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資訊

1.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於合 併財務報告中之帳面金額趨近於其公允價值。

2.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請詳附註十二(四)。

3.金融工具之種類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放款及應收款(註 1) \$
1,701,169
\$
1,579,968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註 2) 97,095 244,965
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註 3) \$
2,133,118
\$
2,040,765
  • 註 1: 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應收票據、應 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及存出保證金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放款及應 收款。
  • 註 2: 包含分類為備供出售之以成本衡量金融資產餘額。
  • 註 3: 包含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及長期借款及長 期應付款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合併公司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係為管理與營運活動相關之匯率風險、利率 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風險。為降低相關財務風險,合併公司致力於辨認、評 估並規避市場之不確定性,以降低市場變動對公司財務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

合併公司之重要財務活動,係經董事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覆 核。於財務計劃執行期間,合併公司必須恪遵關於整體財務風險管理及權責劃 分之相關財務操作程序。

1.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1)市場風險

A.匯率風險

(A)合併公司暴露於非以合併個體之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採購、存款 及借款交易所產生之匯率風險,該等非功能性貨幣主要為美金、人民 幣、加幣及歐元。

(B)匯率暴險及敏感度分析

105 年 12 月 31 日
帳列金額 敏感度分析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變動幅度 損益影響 權益影響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1,739
32.250 \$
56,077
1% \$
561
\$
-
人民幣:新台幣 42,124 4.617 194,487 1% 1,945 -
歐元:新台幣 5,888 33.900 199,600 1% 1,996 -
加幣:新台幣 1,087 23.910 25,988 1% 260 -
非貨幣性項目
歐元:新台幣 \$
2,668
33.900 \$
90,435
1% \$
-
\$
904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337
32.250 \$
10,860
1% \$
109
\$
-
人民幣:新台幣 8,282 4.617 38,237 1% 382 -
歐元:新台幣 4,127 33.900 139,895 1% 1,399 -
加幣:新台幣 334 23.910 7,995 1% 80 -
104 年 12 月 31 日
帳列金額 敏感度分析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變動幅度 損益影響 權益影響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2,925
32.825 \$
95,998
1% \$
960
\$
-
人民幣:新台幣 64,644 4.995 322,899 1% 3,229 -
歐元:新台幣 1,240 35.880 44,506 1% 445 -
加幣:新台幣 1,119 23.640 26,461 1% 265 -
非貨幣性項目
歐元:新台幣 \$
6,643
35.880 \$
238,337
1% \$
-
\$
2,383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146
32.825 \$
4,801
1% \$
48
\$
-
人民幣:新台幣 11,588 4.995 57,884 1% 579 -
歐元:新台幣 5,059 35.880 181,516 1% 1,815 -
加幣:新台幣 341 23.640 8,053 1% 81 -

新台幣之幣值若相當於上述貨幣升值時,若所有其他之變動因子 維持不變,於民國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反映上述貨幣之金額會有相 等但相反方向之影響。

(C)由於合併公司持有貨幣非單一幣別,故採彙總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 兌換損益資訊,民國105年及104年度外幣兌換(損失)利益(含已實現 及未實現)分別為(1,715)仟元及10,133仟元。

合併公司貨幣性項目因匯率波動具重大影響之未實現兌換損益 情形:經評估無重大影響。

B.價格風險

由於合併公司持有之投資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中係分類為備供出售金 融資產,因此合併公司暴露於權益工具之價格風險。

合併公司主要投資於國外上市之權益工具及國內基金之受益憑證, 此等權益工具之價格會因該投資標的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若 該等權益工具價格上升或下跌1%,而其他所得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 對民國105年及104年度股東權益之影響因分類為備供出售之權益工具之 利益或損失分別增加或減少971仟元及2,450仟元。

C.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於報導日有關附息金融工具之利率概述如下:

帳面金額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固定利率工具:
金融資產 \$ 376,375 \$ 566,619
金融負債 ( 133,149) ( 175,093)

\$ 243,226 \$ 391,526
帳面金額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變動利率工具:
金融資產 \$ 746,902 \$ 439,524
金融負債 ( 1,565,494) ( 1,420,415)
(\$ 818,592) (\$ 980,891)

(A)固定利率工具之敏感度分析:

合併公司未將任何固定利率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分類為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亦未指定衍生工具(利率交換)作為公允價值避險會計模式 下之避險工具。因此,報導日利率之變動將不會影響損益及其他綜合 損益。

(B)變動利率工具之敏感度分析:

合併公司之變動利率之金融工具係屬浮動利率之資產(債務),故 市場利率變動將使其有效利率隨之變動,而使未來現金流量產生波 動。市場利率每增加或減少1%將使民國105年及104年度稅前淨利將各 減少或增加8,186仟元及9,809仟元。

(2)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違反合約義務並對合併公司造成財務損失之 風險。

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主要係來自於營運活動產生之應收款項及投資 活動產生之銀行存款、固定收益投資及其他金融工具。營運相關信用風險 與財務信用風險係分別管理。

A.營運相關信用風險:

為維持應收帳款的品質,合併公司已建立營運相關信用風險管理之 程序。

個別客戶的風險評估係考量包括該客戶之財務狀況、本集團內部信 用評等、歷史交易記錄及目前經濟狀況等多項可能影響客戶付款能力之 因素。截至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前十大應收帳款餘額佔 合併公司應收帳款餘額之百分比分別為 39.07%及 38.05%,其餘應收帳 款之信用集中風險相對並不重大。

B.財務信用風險:

銀行存款、固定收益投資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合併公 司財務部門衡量並監控。由於合併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 良好之銀行及具投資等級及以上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無 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3)流動性風險

A.流動性風險管理

流動性風險係合併公司無法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以清償金融 負債,未能履行相關義務之風險。合併公司定期監督當期及預計中長 期之資金需求,並透過維持足夠的現金及約當現金及銀行融資額度, 以管理流動性風險。合併公司於民國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未使用 之長短期借款融資額度分別為768,544仟元及934,098仟元。

B.金融負債到期分析

下表係按到期日及未折現之到期金額彙總列示合併公司已約定還 款期間之金融負債分析:

非衍生金融負債 6個月以內 6-12個月 1-2年 2-5年 超過5年 合約現金流量 帳面金額
短期借款 \$
212,000
\$
100,000
\$
-
\$
-
\$
-
\$
312,000
\$
312,000
應付票據 849 - - - - 849 849
應付帳款 185,143 - - - - 185,143 185,143
其他應付款 217,907 30,576 - - - 248,483 248,483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
或一營業週期內到
期長期借款) 20,572 20,573 881,153 123,506 207,690 1,253,494 1,253,494
長期應付款(包含一
年或一營業週期內
到期長期負債) 33,900 - 67,800 33,900 - 135,600 133,149
\$
670,371
\$
151,149
\$
948,953
\$
157,406
\$
207,690
\$ 2,135,569 \$
2,133,118

105 年 12 月 31 日

104 年 12 月 31 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6個月以內 6-12個月 1-2年 2-5年 超過5年 合約現金流量 帳面金額
短期借款 \$
326,000
\$
-
\$
-
\$
-
\$
-
\$
326,000
\$
326,000
應付票據 55,368 - - - - 55,368 55,368
應付帳款 151,859 - - - - 151,859 151,859
其他應付款 216,354 21,676 - - - 238,030 238,030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
或一營業週期內到
期長期負債) 18,206 22,708 430,922 372,817 249,762 1,094,415 1,094,415
長期應付款(包含一
年或一營業週期內
到期長期負債) 35,880 - 71,760 71,760 - 179,400 175,093
\$
803,667
\$
44,384
\$
502,682
\$
444,577
\$
249,762
\$ 2,045,072 \$
2,040,765

合併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 金額會有顯著不同。

(四)公允價值資訊

1.合併公司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資訊請詳附註 十二(二)1.說明。

2.公允價值之三等級定義:

第一等級:

該等級之輸入值係指工具於活絡市場中,相同工具之活絡市場公開報 價。活絡市場係指符合以下所有條件之市場:在市場交易之商品具同質性; 隨時可於市場中尋得具意願之買賣雙方且價格資訊可為大眾取得。合併公司 投資之國外上市股票投資及基金受益憑證等公允價值皆屬之。

第二等級:

該等級之輸入值除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以外之可觀察價格,包括直接(如價 格)或間接(如自價格推導而來)自活絡市場取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第三等級:

該等級之輸入值係指衡量公允價值之投入參數並非根據市場可取得之可 觀察輸入值。

3.公允價值之等級資訊:

合併公司之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係皆以重複性為基礎按公允價值 衡量。

合併公司之公允價值等級資訊如下表所示:

105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基金受益憑證 \$
6,660 \$
- \$ - \$ 6,660
國外上市公司股票 90,435 - - 90,435
合計 \$
97,095 \$
- \$ - \$ 97,095
104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基金受益憑證 \$
6,628 \$
- \$ - \$ 6,628
國外上市公司股票 238,337 - - 238,337
合計 \$
244,965 \$
- \$ - \$ 244,965

4.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工具的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1)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值。主 要交易所及經判斷為熱門券之中央政府債券櫃台買賣中心公告之市價,皆屬上 市(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礎。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或主管 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市場交易 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該市場視為 不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甚少,皆為不 活絡市場之指標。

合併公司持有之金融工具如屬有活絡市場者,其公允價值依類別及屬性列示如 下:

(A)上市櫃公司股票:收盤價。

(B)開放型基金:淨值。

(2)合併公司將信用風險評價調整納入金融工具及非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計算考量, 以分別反映交易對手信用風險及合併公司信用品質。

(3)民國105年及104年度並無任何金融資產移轉公允價值層級之情形。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資金貸與他人:無。

  • 2.為他人背書保證:附表一。
  •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附表二。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二十以上:無。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
  •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 10.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附表三。
  •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附表四。
  • (三)大陸投資資訊:
  • 1.對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具有重大影響、控制或合資權益者其大陸投資 資訊:附表五。
  • 2.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暨其價 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及其他有助於瞭解大陸投資對財務報表影響之有 關資料:請參閱附表三。

十四、部門資訊

(一)營運部門

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及評量部門績效之資訊,著重於每一 交付或提供之產品或勞務之種類。合併公司之應報導部門分為療效用藥、功能 性食品及其他產品,另因合併公司並未將資產及負債金額納入營運決策報告 中,故無揭露應報導部門之資產及負債所衡量金額。

(二)部門收入與營運結果

合併公司提供與主要營運決策者之應報導部門資訊如下: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

105 年度 104 年度
療效用藥 \$
1,481,598
\$
1,444,384
功能性食品 589,777 645,377
其他 62,136 97,640
合計 \$
2,133,511
\$
2,187,401
應報導營運部門損益
105 年度
104 年度
療效用藥 \$
352,539
\$ 335,088
功能性食品 73,443 85,099
其他 44,412 53,747
合計 \$
470,394
\$ 473,934

(三)部門損益之調節資訊

105 年度 104 年度
應報導營運部門損益 \$ 470,394 \$ 473,934
未分類之相關損益 ( 612,552
)
( 602,201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07,234 69,608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損)益 (
\$
34,924
)
(
\$
58,659
)
(四)地區別資訊
105 年度 104 年度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
台灣 \$
1,709,730
\$
1,752,315
中國大陸 229,650 213,117
其他 194,131 221,969
合計 \$
2,133,511
\$
2,187,401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 105 12 31

附表一






















(
1







(

)




)
2


























































(
)
3

































0



















1 \$ - \$
3
0
0,
0
0
0
\$
-
\$
-
\$
-
- \$
1,
2
3
6,
6
9
2
Y - -

1: ( 1 )有

2 :最

3 :最 4 0 %。

4 :本 1 0 5 5 1 1 3 0 0 , 0 0 0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民國 105 12 31

附表二















































(
)
O
C
C
A
C.

P
H
Y
T
E
U
T
I
I
N















-非






9
0,
3
6
2.
0
0
\$
-
- \$
-
-


















-流






2
5
2,
7
4
3.
0
0
3,
6
1
7
- 3,
6
1
9
-




















-流






1
5
2,
1
1
0.
9
0
2,
0
3
1
- 2,
0
3
2
-


























-流


9
0,
0
6
2.
2
0
1,
0
1
2
- 1,
0
1
0
1









(
)
C
A
C.

Ma
L
E
R,
I
N


cu






-非






9
1
6
0.
0
0
5,
- 0.
9
5
%
- -









(
)
d
ig

Me


en
e






-非



2
2
4,
9
3
4.
0
0
9
0,
4
3
5
1.
1
2
%
9
0,
4
3
5
-

註: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及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若無市價可循者,分別係以資產負債表日之股權淨值為市價衡量。

1:合併公司原始投資之「摩根富林明安家理財基金」以民國 105 4 20 日為合併基準日併入「摩根總收益組合基金」,原持有 「摩根富林明安家理財基金」89,640.30 單位數換發「摩根總收益組合基金累基型」90,062.20 單位數。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民國 105 12 31














( )
1










(
)

2







(
)

3


0
(
)







C
A
C
A
A
A
C
C
A
N
P
P
H
R
M
E
U
T
I
L
L
T
D.
1
2

\$
1
2,
8
9
3
4
1
%
0
(
)




















1
2

2
0,
0
8
0
4
1
%
0

(
)



















1
2



2,
9
9
7
4
-
0

(
)















1
2



6,
9
6
0
5
-
0

(
)















1
2



2
1,
2
0
5
- 1
%
0

(
)















1
2



2,
4
9
2
- -
1 (
)




























3
6
8,
1
4
2
6
3
%
1 (
)




























3


1
0
8
5
7,
6
1
%

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母公司填 0。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3: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項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項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4: 進銷交易之收(付)款期限及價格依實質交易條件比較與一般客戶並無重大差異,收(付)款條件為 30-90 天。

5: 租金收取係參考鄰近區域一般租金行情由雙方議定,依合約約定每月定期收取租金。

6: 參考一般市場行情由雙方議定成交價格,授信期間採預訂量預先付款,超過預定量部分依每次議約付款條件付款。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 105 12 31

附表四



















在地













































C
A
C
A
N
P
P
H
A
R
M
A
C
E
U
T
I
C
A
L
(

)
L
T
D.












\$
4
4,
6
0
5
\$
4
4,
6
0
5
2,
1
4
0,
0
0
0
8
8.
4
3
%
\$
(
)
4
5,
1
5
3
\$
(
)
9,
7
8
9
\$
(
)
1
1,
2
0
5













C
A
N
C
A
P
A
A
C
C
A
P
H
R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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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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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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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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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
7
1
2
6,
2
4
7
1,
0
0
5
5
1
0
0.
0
0
%
1
2
6,
2
4
7
(
)
9,
8
9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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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N
E
T
I
C
O
C
C.
B
I
T
E
H
I
N


西



7
4
3,
2
2
5
6
5
7,
3
1
7
1
8,
8
0
4,
5
3
4
8
3.
2
5
%
8
4
4,
6
3
0
4
0,
9
8
6
3
3,
8
5
3













U
N
I
V
E
R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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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N
E
X
T
T
E
C
H
N
O
L
O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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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S
I
N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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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6
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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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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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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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
0.
0
0
%
(
)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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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4
(
)
5
4



































1
0
9,
9
9
0
1
0
9,
9
9
0
1
0,
3
0
0,
0
0
0
1
0
0.
0
0
%
1
0
4,
8
8
1
(
)
4,
6
6
2
(
)
2,
8
2
6





























3
2,
9
2
3
5
3
1
9,
0
1
9
3
2,
9
9,
0
0
0
5
4
1
7.
7
%
4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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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5
5
(
)
1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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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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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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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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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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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8
3
4
2
5,
0
0
0
1
0
0.
0
0
%
7
8
4
(
)
6
7
(
)
6
7


註:該投資損益係依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計算而得;並已考量公司間交易之已(未)實現損益之影響數。

大陸投資資訊

民國 105 12 31

附表五































收回


















































匯回









收回

比例
(
)
1






(


)















R
M
B
1
9
3,
0
0
5



8
3.
2



5
%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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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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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I
C
B
I
O
T
E
C
H
I
N
C.





\$
5
5
7,
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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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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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6,
9
7
5

\$
8
5,
9
0
8
(
)
U
S
D
2,
7
2
7

\$
-
\$
6
4
3,
1
1
2
(
)
U
S
D
1
9,
7
0
2

\$
5
0,
0
2
7
8
3.
2
5
%
\$
3
9,
8
3
0
\$
8
4
4,
2
5
2
\$
3
1,
8
9
7
和田























1
0,
0
0
0
R
M
B









8
3.
2
5
%之



(

)
















- - - - 1
0,
6
3
7
6
7
5.
7
%
8,
1
3
7
6,
9
6
6
7
-
















R
M
B
3
0,
0
0
0









8
3.
2
5
%之
(
)




















- - - - (
)
3
0
6
8
3.
2
5
%
(
)
2
3
9
3,
9
7
7
-















































6
4
9,
6
7
7
(
(
)
)
U
S
D
1
9,
9
0
2

2

8
1
3,
8
9
3
(
)
U
S
D
2
5,
2
3
7

3

1:該投資損益係依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而得。

2: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係包含投審會核准撤銷已出售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英屬維京群島 UNIVERSAL NEXT TECHNOLOGIES INC.以美金 200 仟元間接對大陸投資青海明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之股權。

3:本公司已取得經濟部工業局核發符合營運總部營運範圍證明文件,不適用大陸投資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