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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BON Electronics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2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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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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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五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壹、時間:民國一一五年五月三十日(權利日)上午九點整。

貳、地點: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台北汐止辦公室新時代會議室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七十九號四樓之十三)

參、本次會議採實體召開。

肆、出席股數:親自出席(含電子投票)及委託出席股東共代表股數 212,136,104 股,占流通在外股數 240,069,014 股之 88.36%。

伍、主席:王紹新。 紀錄:鄭苾瑋。

陸、列席人員:王紹新董事長、梁偉銘副董事長、黃文森董事、王威中董事(泰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朝樑董事(優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厚銘獨立董事、劉慕孝獨立董事、林美珠獨立董事(共8人親自出席,已超過董事席次10席之半數)。

柒、主席致詞:略。

捌、報告事項:

一、一一四年度營業概況報告,詳如附件一。

二、一一四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詳如附件二。

三、本公司發行國內第八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報告。

四、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暨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五、子公司睿信電子(股)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櫃)計畫,本公司分次辦理對該公司釋股情形報告,詳如附件四。

玖、承認事項:

承認案一

案 由: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暨合併決算表冊案,提請 承認。(董事會提)

說明:(一)本公司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羅文振、陳明宏會計師查核竣事,連同營業報告書,敬請予以承認。

(二)有關前項之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告,詳如附件一及附件三。

(三)敬請 承認。

決議:贊成權數:199,780,018、反對權數:20,549、棄權權數:12,335,537,贊成權數占股東出席表決權(含電子投票) 212,136,104 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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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7%,本案照案通過。

承認案二

案 由: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董事會提)

說明:(一)本公司 114 年度可供分配盈餘為新台幣(下同)7,324,755,640 元,(包含期初未分配盈餘 4,640,814,594 元、加其他綜合損益(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114 年度) 4,974,968 元、加本期稅後淨利 3,124,997,285 元、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312,997,225 元、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133,033,982 元)。

(二)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表,詳如附件五。

(三)股東紅利 2,184,628,027 元,每股現金股利 9.10 元,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由小數點數字自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至符合現金股利分配總額,除息基準日及相關事宜擬提請股東會後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四)盈餘分配優先順序為:以一一四年度盈餘優先。

(五)如因可轉換公司債轉換、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轉換及註銷,而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配息比例因此發生變動者,請股東會後授權董事長辦理變更事宜。

(六)敬請 承認。

決議:贊成權數:199,881,623、反對權數:40,645、棄權權數:12,213,836,贊成權數占股東出席表決權(含電子投票)212,136,104 權之 94.22%,本案照案通過。

拾、討論事項:

討論案一

案 由: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提請 公決。(董事會提)

說明:(一)本公司擬將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溢額之資本公積新台幣 216,062,113 元,按配發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數,每股配發現金 0.90 元。本次資本公積現金分派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由小數點數字自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至符合資本公積現金分配總額,配發基準日及相關事宜擬提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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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會後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二) 如因可轉換公司債轉換、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轉換及註銷,而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配發比例因此發生變動者,請股東會後授權董事長辦理變更事宜。

(三) 提請 公決。

決議:贊成權數:199,877,783、反對權數:46,249、棄權權數:12,212,072,贊成權數占股東出席表決權(含電子投票)212,136,104權之 $94.22\%$ ,本案照案通過。

拾壹、臨時動議:無。

拾貳、散會。

拾参、本次股東會無股東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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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鶯業報告書

(一) 經營方針暨實施概況:

本公司組織圖如下:

img-0.jpeg

本公司後勤管理工作由執行長及副總經理兼任主管外,總經理下轄2個事業群、研發處、全球供應鏈管理處、品質保證處、工程服務中心、生產運籌管理處等處室,營運方針重點包括:

(一) 各式電子零組件之研發製造整合:如各式高接線材組裝、PCBA、無線通訊零組件及整合性電子零組件之製造等,近年來更成功跨入電子醫療器材、半導體器材零組件、電動汽車及電動機車、儲能及工業自動化等領域。

(二) 電子相關零組件之代理:如代理日本廣瀲電機(HRS)連接器買賣、GPS Module、無線天線模組、Driver IC 暨其他策略性電子零組件代理及買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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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透過轉投資、策略聯盟、收購等方式,擴大電子零組件業務規模,如投資信邦匈牙利、信邦美國、信邦 Ohio、信邦墨西哥、投資銅鑼科學園區、新加坡信邦等擴大全球在地化設計製造,並與宇隆、正淩攜手合作,進而擴大市場佔有率。

本公司希望能提供客戶全面工業服務整合解決方案,除積極開發新產品及提供整合性之服務、專業工程服務外,透過組織變革及資訊系統的整合,使集團各國外公司之資源得以整合,發揮最大之效益。

(二)營業計畫實施成果:

本公司 114 年度母公司營業收入淨額為新台幣 8,850,098 仟元,毛利率 26%,營業淨利為 922,680 仟元,稅後純益為 3,124,997 仟元,每股稅後盈餘為 13.02 元。集團合併營業收入淨額為新台幣 31,023,871 仟元,毛利率 24%,營業淨利為 3,257,405 仟元,稅後純益為 3,096,661 仟元,減少數股權淨利 28,336 仟元後,淨利歸屬於母公司業主純益為 $3,124,997 仟元,每股稅後盈餘為 13.02 元。

(三)營業收支預算執行情形

營業收入計畫達成率為 87.10%;營業毛利達成率 82.07%;營業淨利達成率為 75.53%;稅後純益達成率為 80.97%,營收獲利達成率並未符合預期。

(四)研究發展狀況:

年度 研發成果
100~101 成功開發HDMI、DDR 3、DDR 4、及USB等系列連接器,並加深在太陽能方面的開發,其中Junction Box、PV Connector及Cable已通過 TUV及UL太陽能國際標準測試。
102~103 本公司轉投資公司DigiO2數碼醫療與台大醫院遠距照護中心合作之遠距照護服務專案,最新開發的可攜式藥物霧化器「Brezze® Nebulizer」更榮膺德國2013 iF設計金獎。
104~105 1.順丰物流用平板電腦開發至DVT階段。
2.太陽能監控系統開發至DVT階段。
3.EV Charger、電動汽車充電槍及AC充電樁開發已完成DVT。
106~107 1.協助美國客戶開發的智慧藥櫃控制線、智慧可調光窗戶控制線。
2.開發機器人手臂控制線、電子壁爐、智慧電網等客制化產品。
107~108 1.開發防摔氣囊腰帶內置傳感器、智能熱水器、停車場顯示系統。
2. A I OT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of Things) 人工智能 X 物聯網之應用系統。

| 109~110 | 1.開發工廠自動化採集器,可收集設備機台運作狀況和工具使用次數,並即時統計生產數量提供電子化報工界面、結合物聯網技術即時上傳資料至雲端系統。
2.開發工廠 MES 系統,提供即時資訊平台,協助廠端掌握生產狀況,並追蹤製程進度及設備保養預警,協助管理人員的作業效率及追蹤。
3.開發影像辨識系統,協助廠端對於線色、線位和標籤內容的確認,消除人為辨別的錯誤機率。 |
| --- | --- |
| 111~112 | 1.智能車 IoT &電動輔助自行車之電控整合系統開發、應用、雲端資料庫。
2.加深在 Data Capture 領域相關產品(包括 Single& four slot Ethernet Cradle、Vehicle cradle、及 Vehicle charger 等工業級 Terminal 上的重要周邊產品)的研發技術及工程能力的建置及整合。
3.半導體設備機櫃設計及生產。
4.智慧 AI 倉儲機器人,搬運原物料至產線。
5.開發各式 Mobility 產品、大電流電池充電連接器。
6.健身訓練衣線束及 Box Build。 |
| 113~ | 1.電動重機概念車。
2.半導體機台精密測試線組。
3.油井探勘線組。
4.運輸無人機連接器及線組。
5. EV PDU 電動車模組線束。
6. ECG 無磁導線 |

114 年度本公司集團研究發展支出為新台幣 1,381,247 仟元,較前一年度增加 11.83%,積極開發物聯網、倉儲自動化設備、智能車、綠能相關產業、機器人領域應用、及智慧家庭等電子零組件,並持續改善工廠設備效率,預估集團未來每年將投入至少新台幣 3 億元或至少營業額 3%以上之研究發展費用。

(五) 114 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一)114 年度之經營方針:

i. 各式客製化強固、防水、惡劣環境使用之電子連接線材及連接器解決方案:提供客製化線材設計、並延伸至機構設計、印刷電路板組裝、Smart Cable 等整合性工程服務,產品應用於綠能產業、電動車充電設備、高精密設備、半導體設備機櫃及各項醫療檢測設備等,近年來更跨足電機電整合方案領域。

ii. 持續經營電子零組件之代理業務:憑藉多年來在零組件方面的經驗累積和專業知識培養,為客戶提供各種電子零組件的產品諮詢及技術支援,成為客戶及代理商最可靠的合作夥伴。

iii. 推動並落實 ESG 永續發展策略:本公司於 110 年改組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成立直屬董事會之永續委員會,由執行長擔任主委親自領導,並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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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永續長一職,下轄「永續發展辦公室」作為推動及落實 ESG 永續發展之專責單位。永續委員會下設有六小組,分別為「公司治理」、「綠色信邦」、「環境永續」、「永續供應鏈」、「永續夥伴」、「價值鏈經營」,由本公司高階經理人推動進行。本公司亦在 114 年正式成立有獨立董事參與之「永續委員會」,期望在 115 年能持續提升公司在環境保護、社會參與及公司治理之績效表現及監督的力度。

iv. 積極投入產品研發強化競爭力:提前佈局培育研發人才,持續精進研發以及工程服務能力,除了提供創新且貼合客戶需求的客製化設計,確保品質且持續協助客戶提升產品效能、發展高附加價值且具有競爭力的產品。

v. 推動數位轉型及加速工廠自動化:建立智慧工廠、引進各項工廠自動化系統,透過智慧化及數位化整合流程,提升生產效率並確保品質穩定。

(二) 重要之產銷政策:

i. 策略聯盟:

客製化精密連接器開發設計功能、驗證、生產製造等透過策略聯盟或轉投資方式來與策略夥伴一同因應市場特殊需求並達到擴充業務及上下游整合之目的,以設計速度快、早期參與、效率高及高專業,來達成解決客戶痛點。

ii. 持續績效改善:

透過集團績效評估部門,直接管理集團各事業部門之各項指標及營運績效。

iii. 利基型產品開發:

本公司提供整合性工程服務提升產品附加價值,產銷一向著重利基型、具挑戰性之產品開發,已成功完成電動汽車高壓線組、航空/航海/車用導航系統電子零組件、可攜式生理訊號裝置、及 X 光機、核磁共振機、骨質密度測試機、風能發電機,更積極投入工業控制、半導體精密設備、電子醫療器材、太陽能儲能、風力發電、以及航太電子零組件之開發。

iv. 深耕 iMAGIC 產業:

配合產業發展趨勢,除加深在 Medical 醫療、Auto 汽車、Green 綠能、Industrial 工業、及 Communication 通訊等產業之連接線、PCBA 等產品開發外,更提供了自動化倉儲系統、機器手臂、倉儲搬運機器人、智慧電網系統、無人化商店、電動車充電模組、IoT 模組電動輔助自行車以及無人飛機、人型機器人、半導體設備需求等電子零組件產品開發,朝向專業電子零組件方向邁進。

(六) 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近年來,隨著美國之關稅議題、中美貿易戰及烏俄、美伊戰爭的影響尚未停歇,原物料持續短缺上漲、匯率劇烈波動、國際戰爭局勢未明朗等不確定因素,對全球供應鏈影響甚鉅,對電子製造業更是一大挑戰。本公司面對整體環境的劇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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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從容應對,透過全球布局、強化供應鏈管理以降低營運風險,提供客戶無國界與零時差的服務與支援,針對全球缺工浪潮來襲,加速導入自動化生產設備、智慧搬運機器人 (AMR)、工業機器手臂等設施進行人機協作,對於外在的各項不利因素,均提前擬定相關因應措施,將影響降至最低。

(七)未來發展策略:

(一) 透過策略矩陣(既有客戶及其產品、既有客戶之新產品、新客戶新產品)之展開,持續追求高成長。

(二) 公司內部設有專責 Business Development 單位,積極掌握市場狀況及未來發展趨勢,為公司蒐集下一世代產品。

(三) 持續優化研發團隊及鞏固核心技術,提早布局有潛力之新創產業,並持續挑戰高技術難度之產品。

(四) 策略聯盟:信邦近年來積極透過各種管道尋找策略聯盟或合作的伙伴,除了強化本身之競爭力,更透過資源整合提供客戶完整的服務。

(五) 深化永續發展與公司治理,主動參與國際主要之 ESG 評級,積極回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SDGs,勾勒與國際接軌中長期永續策略藍圖。

經營團隊特別感謝各位股東過去的支持與鼓勵,也期望新的一年裡能繼續給予指導與建議,信邦將一本過去的經營理念,呈現豐碩成果與股東分享。

此致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董事長 王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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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暨風險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羅文振、陳明宏會計師查核竣事,連同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配議案等,復經本審計暨風險委員會審查,認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令,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之規定,報請鑑察。

此上

本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暨風險委員會召集人 陳厚銘 陳厚銘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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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會計師查核報告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段),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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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存貨評價(包含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子公司存貨)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子公司存貨對於財務報表係屬重大,由於產品受到市場需求的波動及技術的快速變化而可能導致呆滯或過時之損失,存貨之備抵跌價估計涉及管理階層重大判斷,故本會計師決定為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瞭解並測試管理階層針對存貨所建立之內部控制的有效性,評估呆滯及過時存貨之會計政策的適當性。評估管理階層之盤點計畫,選擇重大庫存地點並實地觀察存貨盤點,以確認存貨之數量及狀態,並取得存貨庫齡表,測試入出庫紀錄之正確性。驗算存貨的單位成本、評估並測試管理階層對存貨評價所採用之淨變現價值。本會計師亦考量財務報表附註五及附註六與存貨有關揭露之適當性。

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收帳款總額及備抵損失之帳面金額分別為新台幣1,428,956仟元及443仟元,應收帳款淨額占資產總額6%。由於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金額係以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衡量過程須對應收帳款適當區分群組,並判斷分析衡量過程相關假設之運用,包括適當之帳齡區間、各帳齡區間損失率之考量,基於衡量預期信用損失涉管理階層判斷,因此本會計師決定為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分析應收帳款之分組方式之適當性,確認是否將存有顯著不同損失型態之客戶群(以類似風險特性為群組)予以適當分組。對準備矩陣進行測試,包括評估各組帳齡區間之決定是否合理,並針對基礎資訊抽核原始憑證檢查其正確性。測試一年間以滾動率計算之損失率相關統計資訊。本會計師亦考量財務報表附註五及附註六與應收帳款有關揭露之適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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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項-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如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六.6所述,列入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之被投資公司中,部分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個體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該等被投資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分別為新台幣1,051,457仟元及2,562,997仟元,分別佔資產總額之 4% 及 11%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相關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分別為新台幣171,685仟元及1,136,447仟元,分別佔稅前淨利之 5% 及 2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分別為新台幣(65,816)仟元及105,579仟元,分別佔其他綜合損益淨額之 51% 及 39% 。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等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暨風險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等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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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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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110348358號

金管證審字第1060027042號

羅文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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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陳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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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五日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

1942年十二月五十一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資產 一一四年十二月五十一日 一一五年十二月五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
1100 流動資產
111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四及六.1 $1,897,781 8 $1,858,720 8
1116 透過儲益按公元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四及六.2 543,758 2 563,648 3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 - 1,370 -
1140 合約資產一流動 四及六.13 437,856 2 310,307 2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7,808 - 25,042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四及六.3 1,308,913 6 1,391,372 6
118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淨額 四、六.3及七 119,600 - 195,427 1
1200 其他應收款 七及八 202,379 1 236,431 1
130x 存貨 四及六.4 2,657,092 11 2,348,248 10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131,328 1 86,312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7,306,515 31 7,016,877 31
存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儲益按公元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存流動 四及六.5 320,352 2 338,731 1
1550 按用權益法之投資 四及六.6 14,695,292 62 14,248,965 62
1600 不動產、廠房及稅備 四、六.7及七 775,736 3 813,714 4
1755 使用權資產 四、六.15及七 357,646 2 180,018 1
1821 其他無形資產淨額 48,507 - 41,076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四及六.19 48,347 - 40,601 -
1900 其他存流動資產 四及六.8 90,562 - 139,131 1
15xx 存流動資產合計 16,336,442 69 15,802,236 69
1xxx 資產總計 $23,642,957 100 $22,819,113 100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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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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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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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

1

單位:新臺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一一四年十二月五十一日 一一五年十二月五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
2100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四及六.9 $2,550,000 11 $1,700,000 8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四、六.13及七 1,393,090 6 1,639,982 7
2150 應付票據 5,021 - 198 -
2170 應付帳款 1,010,211 4 849,913 4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737,270 3 628,752 3
2200 其他應付款 558,343 3 768,606 3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281,198 1 295,233 1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四、六.15及七 62,344 - 37,148 -
2321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或執行書回權公司債 四及六.10 - - 803,321 4
2390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66,454 - 46,974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6,663,931 28 6,770,127 30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四及六.19 462,743 2 599,452 3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四、六.15及七 297,630 1 144,708 -
2640 淨場定備列負債-非流動 四及六.11 11,378 - 23,992 -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353 - 353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772,104 3 768,415 3
2xxx 負債總計 7,436,035 31 7,538,542 33
權益
3100 稅本
3110 普通稅稅本 六.12 2,400,690 10 2,400,690 11
3200 資本公積 六.12 3,470,929 15 3,079,453 13
3300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2,697,550 11 2,344,142 10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134,446 1 481,040 2
3350 未分配盈餘 7,770,787 33 7,188,336 32
保留盈餘合計 10,602,783 45 9,933,518 44
3400 其他權益
34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233,911) (1) (171,945) (1)
3420 透過其他綜合備益核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備益 (33,569) - 38,855 -
3400 其他權益合計 (267,480) (1) (133,090) (1)
3XXX 權益總計 16,206,922 69 15,280,571 67
負債及權益總計 $23,642,957 100 $22,819,113 100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32


民國一一四年度

1

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臺幣行元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一一四年度 一一三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 四、六、13及七 $8,850,098 100 $8,822,729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4、16及七 (6,561,357) (74) (6,413,501) (73)
5950 營業毛利滲額 2,288,741 26 2,409,228 27
6000 營業費用 六、16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447,839) (5) (493,322) (6)
6200 管理費用 (536,874) (6) (746,948) (8)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381,348) (5) (371,902) (4)
營業費用合計 (1,366,061) (16) (1,612,172) (18)
6900 營業利益 922,680 10 797,056 9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六、17及七
7100 利息收入 21,119 - 29,036 -
7010 其他收入 286,150 3 354,107 4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42,879 - 338,392 4
7050 財務成本 (51,052) - (32,713) -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四及六、6 2,449,883 28 2,690,502 3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2,748,979 31 3,379,324 38
7900 稅款淨利 3,671,659 41 4,176,380 47
7950 所得稅費用 四及六、19 (546,662) (6) (647,380) (7)
8200 本期淨利 3,124,997 35 3,529,000 40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六、18
8310 不重分類及損益之項目
8311 補足福利計畫之再衡重數 6,219 - 5,646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擔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本 (10,131) - (46,386) (1)
實現評價損益
8330 採用權益法認列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 (62,293) - (41,750) -
損益之份額-不重分類及損益之項目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1,244) - (1,129)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及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插算之兌換差額 (65,710) (1) 422,308 5
838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 (9,398) - 18,459 -
合損益之份額-可能重分類及損益之項目
8399 與可能重分類及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13,142 - (84,122) (1)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129,415) (1) 273,026 3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2,995,582 34 $3,802,026 43
每股盈餘(元)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四及六、20 $13.02 $14.70
9850 總體每股盈餘 $13.01 $14.55

(請參閱保體財務報表附註)

童事長:

陳健人:

經理人:

會計主管:

吳茂洲


民國一一四年

1

中山市三十一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項 目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項目 權益總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經務報表插算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結合大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實現評價(插)益
代碼 3100 3200 3310 3320 3350 3410 3420 3333
A1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2,400,332 $3,064,782 $2,015,862 $270,696 $6,417,199 $(528,593) $127,553 $13,767,831
B1 112年度盈餘指額及分配: 328,280 (328,280) -
B3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30,344 (130,344) -
B5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2,304,318) (2,304,318)
B5 普通股現金股利
D1 113年度淨利 3,529,000 3,529,000
D3 113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4,517 356,645 (88,136) 273,029
D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3,533,517 356,645 (88,136) 3,802,029
11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358 9,406 9,764
B3 處分插所權益法之投資 (47) 56 3 (56) (44)
B7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5,312 5,312
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結合大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506 (506)
Z1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2,400,690 $3,079,453 $2,344,142 $401,040 $7,188,336 $(171,945) $38,855 $15,280,571
A1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2,400,690 $3,079,453 $2,344,142 $401,040 $7,188,336 $(171,945) $38,855 $15,280,571
B1 113年度盈餘指額及分配: (353,408) -
B5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353,408 (2,460,707) (2,460,707)
B17 普通股現金股利 266,594 -
B17 特別盈餘公積回轉
C7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657
D1 插所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657
D3 114年度淨利 3,124,997 3,124,997
D5 114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4,975 (61,966) (72,424) (129,415)
D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3,129,972 (61,966) (72,424) 2,005,582
B5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354,009 354,009
B7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36,810 36,810
Z1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2,400,690 $3,470,929 $2,697,550 $134,446 $7,770,787 $(233,911) $(33,569) $16,206,922

(請參閱福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吳其

34


2014年1月1日

民國一一四年度

2014年1月1日

保障部

保障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項 目 一一四年度 一一三年度
金額 金額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3,671,659 $4,176,380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157,374 159,705
攤銷費用 23,279 9,71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淨損失(利益) 50,287 (269,635)
利息費用 51,052 32,713
利息收入 (21,119) (29,036)
股利收入 (28,863) (80,141)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2,449,883) (2,690,502)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123)
處分投資利益 - (18,05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合約資產(增加)減少 (127,549) 22,634
應收票據減少(增加) 17,234 (8,912)
應收帳款減少(增加) 158,286 (244,774)
其他應收帳款減少(增加) 45,088 (84,556)
存貨(增加)減少 (308,844) 349,283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45,016) 79,376
合約負債減少 (246,892) (564,581)
應付票據增加 4,823 175
應付帳款增加 268,816 409,623
其他應付款(減少)增加 (210,308) 12,694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19,480 (61,972)
淨權定損利負債減少 (6,305) (10,982)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1,022,599 1,189,024
收取之利息 21,111 29,033
收取之股利 28,863 80,141
支付之利息 (37,628) (17,566)
支付之所得稅 (693,254) (617,299)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341,691 663,333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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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理人:

會計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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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修訂

民國一一四年度

修訂

保險

保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項 目 一一四年度 一一三年度
金額 金額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追回股款 8,190 -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30,397)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343,295) (522,809)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464,203 25,104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61,750) (88,174)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98
取得無形資產 (27,839) (42,787)
其他應收款增加 (9,6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33,038 (135,326)
收取之股利 2,139,164 1,850,016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2,171,714 1,086,222
募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850,000 720,000
償還公司債 (816,700) -
存入保險金減少 - (3,161)
租賃本金償還 (44,476) (55,447)
發放現金股利 (2,460,707) (2,304,318)
募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2,471,883) (1,642,926)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的當現金之影響 (2,461) (3,936)
本期現金及的當現金增加數 39,061 102,693
期初現金及的當現金餘額 1,858,720 1,756,027
期末現金及的當現金餘額 $1,897,781 $1,858,720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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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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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


會計師查核報告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段),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30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存貨評價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存貨淨額為新台幣7,956,380仟元,佔合併資產總額25%,對於財務報表係屬重大,由於產品受到市場需求的波動及技術的快速變化而可能導致呆滯或過時之損失,存貨之備抵跌價估計涉及管理階層重大判斷,故本會計師決定為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瞭解並測試管理階層針對存貨所建立之內部控制的有效性,評估呆滯及過時存貨之會計政策的適當性。評估管理階層之盤點計畫,選擇重大庫存地點並實地觀察存貨盤點,以確認存貨之數量及狀態,並取得存貨庫齡表,測試入出庫紀錄之正確性。驗算存貨的單位成本、評估並測試管理階層對存貨評價所採用之淨變現價值。本會計師亦考量財務報表附註五及附註六與存貨有關揭露之適當性。

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應收帳款及備抵損失之帳面金額分別為新台幣7,454,173仟元及14,207仟元,應收帳款淨額占合併資產總額23%。由於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金額係以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衡量過程須對應收帳款適當區分群組,並判斷分析衡量過程相關假設之運用,包括適當之帳齡區間、各帳齡區間損失率之考量,基於衡量預期信用損失涉管理階層判斷,因此本會計師辨認為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分析應收帳款之分組方式之適當性,確認是否將存有顯著不同損失型態之客戶群(以類似風險特性為群組)予以適當分組。對準備矩陣進行測試,包括評估各組帳齡區間之決定是否合理,並針對基礎資訊抽核原始憑證檢查其正確性。測試一年間以滾動率計算之損失率相關統計資訊。本會計師亦考量財務報表附註五及附註六與應收帳款有關揭露之適當性。

31


其他事項-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3所述,列入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中,部分子公司之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子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該等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新台幣1,088,166仟元及5,047,863仟元,分別佔合併資產總額之 $3\%$ 及 $16\%$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營業收入淨額分別為新台幣787,624仟元及9,113,485仟元,分別佔合併營業收入淨額之 $3\%$ 及 $28\%$ ;另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被投資公司中,部分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另,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六.7所述,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該等被投資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分別為新台幣914,078仟元及908,342仟元,皆佔合併資產總額之 $3\%$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相關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分別為新台幣225,855仟元及200,593仟元,分別佔合併稅前淨利之 $6\%$ 及 $4\%$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分別為新台幣(63,871)仟元及(22,172)仟元,分別佔合併其他綜合損益淨額之 $49\%$ 及 $(8)\%$ 。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暨風險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32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膽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33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其他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包含其他事項段之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110348358號
    金管證審字第1060027042號

羅文振 羅文振

會計師:

陳明宏 陳明宏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五日


住邦貿易協會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五十一日

一二月五十一日

單位:新臺幣行之

貨 產 一一四年十二月五十一日 一一五年十二月五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
1100 流動貨產
111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四及六.1 $6,688,786 21 $5,831,556 19
1116 透過揚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貨產-流動 四及六.2 543,817 2 563,648 2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貨產-流動 - - 131,283 -
1140 合約貨產-流動 四及六.17 437,856 1 310,307 1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四及六.3 1,903,696 6 2,381,611 8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四及六.4 7,439,966 23 7,614,910 25
1200 其他應收款 262,853 1 322,216 1
1220 本期所得稅貨產 3,221 - 1,962 -
130x 存貨 四及六.5 7,956,380 25 7,434,765 24
1410 預付款項 542,738 2 332,460 1
1470 其他流動貨產 22,363 - 4,684 -
11xx 流動貨產合計 25,801,676 81 24,929,402 81
非流動貨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揚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貨產-非流動 四及六.6 358,423 1 382,721 1
1550 採用權益法之稅貨 四及六.7 914,078 3 908,342 3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四及六.8 3,809,385 12 3,480,515 12
1755 使用權貨產 四及六.19 484,309 1 290,793 1
1821 其他無形貨產淨額 68,327 - 64,808 -
1840 遞延所得稅貨產 四及六.23 248,531 1 232,824 1
1900 其他非流動貨產 四及六.9 304,405 1 345,387 1
15xx 非流動貨產合計 6,187,458 19 5,705,390 19
1xxx 貨產總計 $31,989,134 109 $30,634,792 100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

陳 華

經理人:

曾 翔

會計主管:

吳 華

35


住科

住科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
2190 流動負債
2120 短期借款 四及六.10 $3,641,052 12 $2,738,302 9
2130 透過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四及六.11 - - 50 -
2150 長付票據 0 1,878,549 6 2,408,967 8
2170 應付票據 774,300 3 609,005 2
2200 其他應付款 0 6,184,043 19 5,258,039 17
2230 其他應付款 六.12 1,607,335 5 1,883,795 6
2280 短暫負債-流動 0 369,124 1 513,248 2
2321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或執行書回權公司債 0 88,953 - 67,407 -
2322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 0 421 - 1,533 -
2390 其他流動負債 91,495 - 69,750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14,635,272 46 14,353,417 47
2540 存流動負債
2570 長期借款 0 - - 476 -
2580 退耗所得稅負債 0 481,172 1 615,478 2
2630 短暫負債-存流動 0 353,226 1 178,387 1
2640 長期退耗收入 0 12,974 - 13,325 -
2670 淨罐定損利負債-存流動 0 11,378 - 23,902 -
25xx 其他存流動負債-其他 7,712 - 2,202 -
26xx 存流動負債合計 866,462 2 833,770 3
31xx 負債總計 15,501,734 48 15,187,187 50
31xx 歸屬於帶公司業主之權益
3190 股本 0 2,400,690 8 2,400,690 8
3290 資本公積 0 3,470,929 11 3,079,453 10
3390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2,697,550 9 2,344,142 8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134,446 - 401,040 1
3350 未分配盈餘 7,770,787 24 7,188,336 23
3490 保留盈餘合計 16,602,783 33 9,933,518 32
3410 其他權益 0 (233,911) (1) (171,945) -
3420 透過其他經合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積益 (33,569) - 38,855 -
3490 其他權益合計 (267,480) (1) (133,090) -
31xx 歸屬於帶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16,206,922 51 15,280,571 50
36xx 存證制權益 0 280,478 1 167,034 -
3XXX 權益總計 16,487,400 52 15,447,605 50
負債及權益總計 $31,989,134 100 $30,634,792 100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業務


佳邦

佳邦

民國一一四年度

1988年度

1988年度

1988年度

1988年度

1988年度

1988年度

第位:新臺幣仟元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一一四年度 一一五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 四及六.17 $31,023,871 100 $33,087,505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5及20 (23,582,442) (76) (24,846,763) (75)
5950 營業毛利淨額 7,441,429 24 8,240,742 25
6000 營業費用 六.20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1,420,746) (5) (1,685,180) (5)
6200 管理費用 (1,373,176) (4) (1,730,383) (5)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381,247) (5) (1,235,157) (4)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四及六.18 (8,855) - (31,992) -
營業費用合計 (4,184,024) (14) (4,682,712) (14)
6900 營業利益 3,257,405 10 3,558,030 11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六.21
7100 利息收入 82,601 - 90,177 -
7010 其他收入 456,731 2 410,094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8,444 - 343,503 1
7050 財務成本 (68,116) - (56,661) -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四及六.7 225,855 1 200,593 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705,515 3 987,706 3
7900 稅前淨利 3,962,920 13 4,545,736 14
7950 所得稅費用 四及六.23 (866,259) (3) (1,022,291) (3)
8200 本期淨利 3,096,661 10 3,523,445 11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六.22
8310 不重分類呈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重數 6,219 - 5,646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16,006) - (53,745) -
未實現評價損益
8320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 六.7 (56,418) - (34,391) -
損益之份額-不重分類呈損益之項目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1,244) - (1,129)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呈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69,174) - 433,836 1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 六.7 (7,453) - 12,219 -
損益之份額-可能重分類呈損益之項目
8399 與可能重分類呈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13,142 - (84,122) -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130,934) - 278,314 1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2,965,727 10 $3,801,759 12
8600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3,124,997 $3,529,000
8620 非控制權益 (28,336) (5,555)
$3,096,661 $3,523,445
870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2,995,582 $3,802,026
8720 非控制權益 (29,855) (267)
$2,965,727 $3,801,759
每股盈餘(元) 六.24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13.02 $14.70
9850 餘轉每股盈餘 $13.01 $14.55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

陳其

經理人:

會計主管:

陳其


佳新香港地鐵佳新有限公司

經營管理服務

民國一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2018年12月五十一日

單位:新臺幣仟人

項 目 將屬於母公司首支之權益 總計 併控制權益 權益總額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債 併 當 品 物 其他權益項目 總計
法定盈餘公債 股份盈餘公債 未分配盈餘 國外普通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股份損益股份之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實現押價(揍)益
之總 3100 3200 3310 3320 3350 3410 3420 3152 3622 3522
A1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2,400,332 $3,064,782 $2,015,862 $270,000 $6,417,199 $(528,593) $127,553 $13,767,831 $175,957 $13,043,788
B1 現列法定盈餘公債 328,280 (328,280)
B3 現列股份盈餘公債 130,344 (130,344)
B5 普通股現金股列 (2,304,318) (2,304,318) (2,304,318)
D1 113年度凈列 3,529,000 3,529,000 (5,555) 3,523,445
D3 113年度其他股份損益 4,517 356,645 (88,136) 273,926 5,288 278,314
D5 本期股份損益總額 - - - - 3,533,517 356,645 (88,136) 3,802,926 (267) 3,801,759
I1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358 9,406 9,784 9,784
K1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47) 58 3 (58) (44) (44)
K7 新千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5,312 5,312 5,312
O1 非控制權益增減 508 (508) - (8,656) (8,656)
Q1 處分透過其他股份損益股份之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Z1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2,400,000 $3,079,453 $2,344,142 $401,040 $7,188,338 $(171,945) $38,855 $15,280,571 $167,034 $15,447,605
A1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2,400,000 $3,079,453 $2,344,142 $401,040 $7,188,338 $(171,945) $38,855 $15,280,571 $167,034 $15,447,605
B1 現列法定盈餘公債 353,488 (353,488)
B5 普通股現金股列 (2,460,707) (2,460,707) (2,460,707)
B17 股份盈餘公債總額 (266,594) 266,594
C7 其他資本公債變動 657 657 657
D1 採用權益法股利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3,124,997
D3 114年度凈列 4,975 (81,966) (72,424) 3,124,997 (28,336) 3,096,661
D5 114年度其他股份損益 (129,415) (1,518) (138,934)
D5 本期股份損益總額 - - - - 3,129,973 (81,966) (72,424) 3,905,582 (29,655) 3,905,727
W5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354,009 354,009 354,009
W7 新千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36,810 36,810 36,810
O1 非控制權益增減 143,299 143,299
Z1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2,400,000 $3,470,929 $2,697,550 $134,440 $7,770,787 $(233,911) $(33,589) $16,298,922 $280,479 $16,487,400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稿)

董事長:

經理人:

經理人:

會計主管:

38


佳邦電 佳邦電 佳邦電 千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度 1986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項 目 一一四年度 一一三年度
金額 金額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3,962,920 $4,545,736
調整項目:
收益賣描項目:
折舊費用 487,906 608,404
攤銷費用 53,542 36,752
預期信用減揚損失數 8,855 31,992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利益) 50,182 (270,549)
利息費用 68,116 56,661
利息收入 (82,601) (90,177)
股利收入 (30,821) (89,784)
股份基礎給付斷勞成本 - 1,569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225,855) (200,593)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15,130 3,056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列費用數 2,190 -
處分無形資產損失 - 23
處分投資利益 - (18,056)
遞延政府補助攤銷 (359) (36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合約資產(增加)減少 (127,549) 22,634
應收票據減少(增加) 477,915 (642,009)
應收帳款減少(增加) 176,142 (1,818,497)
其他應收帳款減少(增加) 60,361 (136,296)
存貨(增加)減少 (521,615) 2,891,363
預付款項增加 (210,278) (26,198)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17,679) 107,732
合約負債減少 (530,418) (2,818,858)
應付票據增加(減少) 165,295 (63,574)
應付帳款增加 926,004 1,116,880
其他應付款(減少)增加 (276,819) 112,713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21,745 (69,724)
淨確定福利負債減少 (6,305) (10,982)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4,446,004 3,279,849
收取之利息 82,593 90,174
收取之股利 30,821 89,784
支付之利息 (54,378) (41,691)
支付之所得稅 (1,149,757) (818,618)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3,355,283 2,599,498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

經理人:

13

金融

會計主管:

集產

洲東

39


佳邦電

民國一一四年及十月三十一日

子公司

單位:新臺幣仟元

項 目 一一四年度 一一三年度
金額 金額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708)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追回股款 8,190 -
處分(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29,913 (50,894)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30,397) -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3,091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25,104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854,086) (713,116)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91,664 28,914
其他應收款增加 (9,615) -
其他無形資產增加 (3,519) (39,427)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27,427 (26,381)
收取之股利 156,905 113,944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483,518) (660,473)
募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902,750 186,013
償還公司債 (816,700) -
償還長期借款 (1,588) (14,849)
發放現金股利 (2,460,707) (2,304,318)
存入保證金增加 5,510 1,969
租賃本金償還 (84,704) (101,045)
非控制權益變動 534,118 (3,098)
募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921,321) (2,235,328)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內當現金之影響 (93,214) 360,785
本期現金及內當現金增加數 857,230 64,482
期初現金及內當現金餘額 5,831,556 5,767,074
期末現金及內當現金餘額 $6,688,786 $5,831,556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

經理人:

14

會計主管:

15


附件四:本公司分次辦理對子公司睿信電子(股)公司釋股情形表

睿信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7893):以下簡稱睿信

釋股日期 2025/3/4 2025/11/18 2026/01/07
釋股目的與方式 為吸引與留任人才,發行新股供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 配合上市(櫃)規範,轉讓持股 配合登錄興櫃,轉讓持股
發行(轉讓)價格 新台幣 39 元 新台幣 96 元 新台幣 96 元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 - 2025/9/4 2025/9/4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日期 - 2025/9/4 2025/9/4
本公司股東會通過日期 - 2025/5/27 2025/5/27
股權受讓對象 睿信員工 本公司原股東、特定人(註) 主協辦推薦證券商及投保中心
發行(轉讓)總股數 1,890 仟股 4,850 仟股 1,300 仟股
發行(轉讓)前本公司之持股比率 100% 95.09% 83.20%
發行(轉讓)後本公司之持股比率 95.09% 83.20% 80.02%
釋股價格評估依據 不低於發行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及參酌眾動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施俊宏會計師出具之評價報告。 參酌「眾動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出具之「睿信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權價值評估報告書」暨獨立專家「勝傑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價格合理意見書 參酌「眾動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出具之「睿信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權價值評估報告書」暨獨立專家「勝傑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價格合理意見書
對本公司股東權益之影響 無損及原股東權益 無損及原股東權益 無損及原股東權益

註:依 2025 年 5 月 27 日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常會之決議辦理。本公司原股東放棄或認購不足部分得洽特定人認購,其特定人包括:以睿信員工、本公司暨關係企業員工及對睿信營運發展有助益之策略性投資人或財務性投資人為原則。

41


附件五:

img-0.jpeg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四年度盈餘分配表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金 額
期初未分配盈餘 4,640,814,594
加:其他綜合損益【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114年度】 4,974,968
加:本期稅後淨利 3,124,997,285
減:提列 10%法定公積 (312,997,225)
減: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133,033,982)
可供分配盈餘 7,324,755,640
分配項目:
股東紅利-現金股利(每股配發 9.10 元) (2,184,628,027)
期末未分配盈餘 5,140,127,613

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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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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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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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

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基準日:115年03月29日

職稱 姓名 選任日期 選任時持有股數 現在持有股數 備註
種類 股數 佔當時發行% 種類 股數 佔當時發行%
董事長 王紹新 113.05.30 普通股 6,508,062 2.71% 普通股 6,508,062 2.71%
董事 梁偉銘 113.05.30 普通股 506,107 0.21% 普通股 406,107 0.17%
董事 優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王朝樑 113.05.30 普通股 3,806,421 1.59% 普通股 3,806,421 1.59%
董事 泰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王威中 113.05.30 普通股 4,190,000 1.75% 普通股 4,190,000 1.75%
董事 國翔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王國鴻 113.05.30 普通股 2,266,000 0.94% 普通股 2,266,000 0.94%
董事 黃文森 113.05.30 普通股 235,602 0.10% 普通股 235,602 0.10%
獨立董事 陳厚銘 113.05.30 普通股 0 0.00% 普通股 0 0.00%
獨立董事 魏啓林 113.05.30 普通股 0 0.00% 普通股 0 0.00%
獨立董事 林美珠 113.05.30 普通股 0 0.00% 普通股 0 0.00%
獨立董事 劉慕孝 113.05.30 普通股 0 0.00% 普通股 0 0.00%
合計 普通股 17,512,192 普通股 17,412,192

113年04月01日發行總股數: 240,033,159 股
114年03月29日發行總股數: 240,069,014 股
115年03月29日發行總股數: 240,069,014 股

備註:本公司全體董事法定應持有股份: 12,000,000 股,截至115年03月29日止持有 17,412,192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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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一、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議事規則辦理。

本公司股東會召開方式之變更應經董事會決議,並最遲於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寄發前為之。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以章程載明,並經董事會決議,且視訊股東會應經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事項等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二十一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製作電子檔案傳送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但本公司於最近會計年度召開股東常會其股東名簿記載之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百分之三十以上時,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完成前開電子檔案之傳送。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公司及其股務代理機構。

前項之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本公司於股東會開會當日應依下列方式提供股東參閱:

  1. 召開實體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2. 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並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視訊會議平台。
  3. 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視訊會議平台。

二、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徵求人、受託代理人(以下簡稱股東)報到時間、報到處地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前項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處應有明確標示,並派適足適任人員辦理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受理報到,完成報到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

股東應憑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出席股東會;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及視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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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平台報到股數,並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向本公司登記。本公司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將議事手冊、年報及其他相關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載明下列事項:

  1. 股東參與視訊會議及行使權利方法。
  2. 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之處理方式,至少包括下列事項:
    2-1. 發生前開障礙持續無法排除致須延期或續行會議之時間,及如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時之日期。
    2-2. 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
    2-3. 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如無法續行視訊會議,經扣除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出席股份總數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股東會應繼續進行,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之股東股份總數,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
    2-4. 遇有全部議案已宣布結果,而未進行臨時動議之情形,其處理方式。
  3. 召開視訊股東會,並應載明對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所提供之適當替代措施。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至少提供股東連線設備及必要協助,並載明股東得向公司申請之期間及其他相關應注意事項。

三、 股東會之出席及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四、 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不受前項召開地點之限制。

五、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其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前項主席係由董事代理者,以任職六個月以上,並瞭解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之董事擔任之。主席如為法人董事之代表人者,亦同。

六、 本公司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得列席股東會。

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戴識別證或臂章。

七、 本公司應於受理股東報到時起將股東報到過程、會議進行過程、投票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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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過程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股東會之開會過程應全程錄音或錄影,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對股東之註冊、登記、報到、提問、投票及公司計票結果等資料進行記錄保存,並對視訊會議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前項資料及錄音錄影,本公司應於存續期間妥善保存,並將錄音錄影提供受託辦理視訊會議事務者保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宜對視訊會議平台後台操作介面進行錄音錄影。

八、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並同時公布無表決權數及出席股份數等相關資訊。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由主席宣布流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另應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公告流會。

前項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依第二條第一項至第五項向本公司重行登記。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大會表決。

本條第二項之股東會,對於假決議,如仍有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並經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視同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決議。

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利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會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主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但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十、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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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十一、同一議案或非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股東發言違反前項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十二、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該法人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或非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十三、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十四、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時,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得於主席宣布開會後,至宣布散會前,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文字方式提問,每一議案提問次數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以二百字為限,不適用第十條至第十二條規定。

前項提問未違反規定或未超出議案範圍者,宜將該提問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為周知。

十五、主席對於議案之討論,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十六、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

股東會表決或選舉議案之計票作業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之,且應於計票完成後,當場宣布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並作成紀錄。

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董事選舉辦法」辦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結果,包含當選董事之名單與其當選權數及落選董監事名單及其獲得之選舉權數。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於主席宣布開會後,應透過視訊會議平台進行各項議案表決及選舉議案之投票,並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前完成,逾時者視為棄權。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後,為一次性計票,並宣布表決及選舉結果。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已依第二條規定登記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得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出修正或對原議案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十七、會議進行中,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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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得採行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其表決權。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送達公司,意思表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如欲親自或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者,至遲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如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

表決時,可逐案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佈出席股東之表決權總數後,由股東逐案進行投票表決,並於股東會召開後當日,將股東同意、反對或棄權之結果輸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如經主席徵詢無異議者視為通過,其效力與投票表決同。

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理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

十九、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二十、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

二十一、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前項議事錄之分發,得以輸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記載之,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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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股東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其保存期限至少為一年。但經股東依第

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其議事錄除依前項規定應記載事項外,並應記載股東

會之開會起迄時間、會議之召開方式、主席及紀錄之姓名,及因天災、事變或其

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時之處理方式及處

理情形。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除應依前項規定辦理外,並應於議事錄載明,對於以視

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股東提供之替代措施。

二十二、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於投票結束後,即時將各項議

案表決結果及選舉結果,依規定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應於主席宣布散

會後,持續揭露至少十五分鐘。

二十三、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主席及紀錄人員應在國內之同一地點,

主席並應於開會時宣布該地點之地址。

二十四、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時,本公司得於會前提供股東簡易連線測

試,並於會前及會議中即時提供相關服務,以協助處理通訊之技術問題。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時,主席應於宣布開會時,另行宣布除「公開發行股票公

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四項所定無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情事外,於

主席宣布散會前,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

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持續達三十分鐘以上時,應於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之日

期,不適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

發生前項應延期或續行會議,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

或續行會議。

依第二項規定應延期或續行會議,已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並完成報到之股

東,未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者,其於原股東會出席之股數、已行使之表決權及選

舉權,應計入延期或續行會議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表決權數及選舉權數。

依第二項規定辦理股東會延期或續行集會時,對已完成投票及計票,並宣布表決

結果或董事當選名單之議案,無須重行討論及決議。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發生第二項無法續行視訊會議時,如扣除以視訊方

式出席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仍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者,股東

會應繼續進行,無須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

發生前項應繼續進行會議之情事,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股東,其出席股數應計

入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惟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

本公司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應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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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七項所列規定,依原股東會日期及各該條規定辦理相關前置作業。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十二條後段及第十三條第三項、「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五第二項、第四十四條之十五、第四十四條之十七第一項所定期間,本公司應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之股東會日期辦理。

二十五、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對於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提供適當替代措施。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至少提供股東連線設備及必要協助,並載明股東得向公司申請之期間及其他相關應注意事項。

二十六、本議事規則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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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員工酬勞暨董事酬勞等相關資訊

本公司114年度員工酬勞暨董事酬勞案,業於民國115年03月0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有關董事會通過之決議分派情形如下:

單位:新台幣元

分配項目 董事會決議配發金額(A) 認列費用114年度估列金額(B) 差異金額(A-B) 差異原因及處理情形
員工酬勞 38,000,000 38,000,000 0
董事酬勞 22,000,000 22,000,0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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